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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10篇

2017-11-05 21:26: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尘埃落定》读后感10篇

  《尘埃落定》是一本由阿来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8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尘埃落定,一切顺其自然

尘埃落定,一切顺其自然吧
文/Miss D
在买书的时候 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就买了。
其实是为了2个字,傻子。
就像《阿甘正传》一样
似乎在人们眼中的傻子
总能教会我们这些所谓的聪明人很多事情
如果我是导演我肯定会把这部小说拍成电视剧的
毕竟是一个时代的兴衰史
一部制度的兴衰史。
看了这部小说很向往去大草原那样的地方。
辽阔 贴近自然 感受不一样的人文风情
文章开始就说“我”是个傻子
是土司酒后跟母亲上床之后生下的我
但却屡屡做出一些非常人能做的事情
就是与世俗的格格不入
比较“奇葩”
于是这样的人就是“傻子”了。
回到现实生活
跟风随大流的一大波
有那么多人被所谓的心灵鸡汤洗脑着
男朋友都是活在公众号里
心灵导师们说男友应该是如何如何的
底下一群聪明人就跟随导师
去要求男友成为这样的男友
当有一个人不跟随出来反对的时候
好吧 那个人就是傻子
最近一段时间
很多大V大号被封
百万粉丝甚至千万粉丝的号
因为文章言论出格被封
而这里也显示出
在我们国家是有很多“聪明人”
他们很容易被洗脑
他们喜欢按着别人为了阅读量而定的生活方式而生活
直到被封
可能有聪明人转战到另外的导师去了
可能有聪明人觉得遗憾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样的追随很可怕
是没有主见导致的嘛?
我想是因为没有信仰
在小说里
当傻子二少爷一天天长大
表现的越来越优秀的时候
土司决定让2个儿子南北两方各自经营
也正是因为这样
让傻子土司拥有自己的追随者
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征服了管家 随从 行刑人
甚至 还拥有了最美丽女人妻子
真是狠狠给那些认为他傻的人一巴掌啊
在我们生活中自称是傻子的人不多
但自称是聪明人的很多
就算不表明
种种行为都很高傲的来展示自己的聪明
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呢?
在这部小说里将人性贪婪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
老土司为了土司权利
不惜设计一个假让位
不惜赶走自己的继承人
为了自己的情欲
杀死最忠诚的头头
人都是自私自利
而傻子土司
他是仁爱的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他也是包容的
他慧眼识英雄
翁博弈西的才华得到他肯定
做了史记官
在小说里傻子土司
每天醒来时常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自己是谁
其实这个问题
我们能回答嘛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活着为了什么?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吧,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这个世界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哪里,保持它的完整性、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其实我还从书中明白了
合作才是共赢。
土司与土司之间喜欢打仗
来扩充自己的版图
来证明自己的权利
殊不知只有吸收新事物
合作方能长久。
还有就是
傻子土司其实已经知道了这样的结局
可还是用心在经营
也许是自己的无能为力
也许他更享受过程吧。
那么
不管结果如何
用心做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尘埃落定那一刻,心却飞了起来

银子、女人、鸦片、生杀大权,土司是一片藏地的王。借“傻子”的双眼看完土司制度从强大到红色汉人来了土司制度瓦解的兴衰史。只是我不知道一开始从下人们的角度对土司制度的不满到最后唱响土司的挽歌,怎么去寻找一个平衡点。但终究尘归尘土归土,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落进了石头缝里,只留下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
关于人物:最后我也不知道傻子是不是真的傻,但傻子有时候总是比聪明人更聪明,所谓大智若愚吧,扮猪吃老虎总是那么舒畅。相对于塔娜的惊艳,仆人桑吉卓玛纯粹、毫无瑕疵的爱和长情的陪伴更令我动容。
红色汉人来了也打断了阿来那像诗歌一样飞起来的文字。就此打住吧,我想一段时间以后我还会再捧起这本书,因为我的心已经随着阿来的文字飞了起来。最后,感谢好朋友推荐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一本好书 ——《尘埃落定》读后感

已经有许久,没读过一本厚重却不沉重、深刻却不深奥,而行文架构与语言功底都让人感到舒适且读得放不下手的好书了。于个人而言,书是缓解寂寞的镇定剂,书同时又是加重寂寞的可卡因。2016年已经接近尾声,而十二月的一本《尘埃落定》并未让这漫长又短暂的一年画上句号,似乎一切仍然只是刚刚开始,远远没有终结。
尘埃落定!上天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派下来一个局外人一般的傻子,他时而聪明,时而疯癫,他的睿智可以抵得过所有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智慧,他的痴呆又足以让三岁孩童无所顾忌地叫他一声“傻子”。他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少年成长为一个身强体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遭遇与经历,都像是放电影一般通过他那独特的视角呈现在我们面前,“黑头藏民”的生活与“脱离统治”的土司制度在那片神秘的土地上一直传承和存在着,而外界的人对这一切的了解永远都只能停留在臆测与幻想之中,这本由会说汉话会写汉字的藏人写成的小说首先便完成了它作为一本小说的基本使命。
当画眉鸟唱着歌,无知的孩童从睡梦中醒来,热情大方的侍女用自己的身体唤起了傻子少爷的记忆。高大的土司官寨里,那个日益强大的麦其家族因为子民的叛逃向白色汉人求助,既引来了可以换得真金白银的罂粟种子,又购来新式的武器,把军事化的管理应用在自己的手下兵丁身上。一场战争,优劣态势明显,麦其土司打败了自己的敌人汪波土司,让自己的家族更加强大,鲜红色的罂粟花开满黑头藏民的土地原野,罂粟果白色的汁液一转手便变成了散发着香味的白银,从此十八家土司中麦其家一家独大,土司中的佼佼者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况。由南向北,由东到西,麦其领地的王者骑着高头大马,在众人的簇拥中巡视着自己的领地。看似和谐的表面下,情欲、权欲、贪欲的种子暗自发芽,不可遏制的爱与激情肆无忌惮地随意播洒,将数万人踩在脚下的权利让生而为王的老爷丝毫不去在意卑微子民的尊严自由乃至生命。王的冠冕需要传承,一大一小,一傻一奸,两个儿子都有待考察。麦其家的罂粟花让其他土司艳羡不已,对手们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后,这纯净的藏地终于遍地开满恶魔之花。时事万变,罂粟变得不再值钱,而向来不缺粮食的土地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饥荒,麦其家傻儿子的种粮主意又让他们的家族成为了优越的王者。一大一小两个儿子出发了,他们一南一北,以各自的方式去完成父亲拟下的试卷。聪明儿子聪明反被聪明误,傻儿子却傻人有傻福,仿佛蒙受神的眷顾一般,征服邻人,赢得民心,开辟市场,增加财富,最终抱得美人归。麦其家简直登上了所有土司都望尘莫及的巅峰!
然而,大厦将倾,无人能挡。历史的车轮终要碾过一切障碍物,所有的抗拒都只是螳臂挡车。麦其土司衰老后又变年轻,傻儿子犯傻后又变聪明,可时间越来越快,这一天终将到来,这是历史的必然!白色汉人与红色汉人之间的战争让举国上下都要迎来新的气象,最终,红色的旗帜插满了这片土地上的各个角落,曾经不可一世的麦其土司和他蒙受神之眷顾的傻儿子都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那片奇异的土地,那个美丽的地方,最终还是化为了一片虚无!
“我确确实实清楚地看见了结局……腾空而起的尘埃散尽之后,大地上便什么也没有了……我看到土司官寨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傻子的视角,智者的思考,“我”只是一个叙述者,“我”只是一个“书记官”,作为傻子,“我”置身事外;作为少爷,“我”融入其中。漫长的岁月转瞬即逝,无知的孩童变成了成人游戏的主角,美丽的姑娘变成了卑微下贱的厨娘,而藏地的王者在最后的狂欢之后尽染汉地梅毒,死的死,降的降。那片美丽的土地,纵然有超然物外之美,可天下大势在于“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新时代,新气象,腐朽的旧事物终要崩塌,而改头换面的新社会高唱着民主和谐的赞歌大踏步前进着。旧的规矩不守了,新的规矩守不了,尘埃浮于空中,竟迟迟地无法落定……
2016年12月18日于武汉·华泰小巷

  《尘埃落定》读后感(四):傻不拉几的机智与幽默

       如果你喜欢《百年孤独》那么读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会产生相类似的愉快体验,故事的背景陌生而又传奇,简直就是一个好故事的沃土,更不用提第一人称是个地位颇高的傻子了,而也正是如此让我更加偏爱《尘埃落定》里这种傻不拉几的机智与幽默感。
       首先要称赞一下在此书所展现的藏地民族在男女之事上的淳朴开放。麦琪土司和央宗的一见钟情,虽然是不合理的爱可是却描写的合理万分,处理方式也是简单粗暴地直接抢人,比起汉地的勾心斗角来说土司可是自由可爱的多啊。然后,开遍火红罂粟的肥沃土地里的阵阵悸动也能拍出个唯美的大场面来了吧……而更妙的是结构上的清晰完整,从这里直接铺垫到后面的复仇故事,而复仇故事又一直贯穿到结尾。
       还有就是关于傻子内心极其丰富的心理活动。因为是傻子,所以做什么都合理,看什么都特别。真正的世界在傻子一本正经的叙述中飘起来了,连复仇也是约法三章地命中注定。而我们这位傻子主人公最让人叫绝的机智也就是这份听天由命态度。对卓玛的依恋塔娜的爱都是源自最原始的本能,还有对书记官的喜欢与同情从一开始便是一种直觉,甚至连选择也都从不刻意为之,大智若愚所谓便是如此吧。
       书中对于人物和场面的描写都极为精彩。尔依和索郎泽郎两个忠心耿耿的小厮令人动容。还有那金色的麦浪和汹涌的人潮广阔的无边无际的麦琪家的领地都见证着时代与一切一切的尘埃落定,创造出一种伤感而又带着美好的乡土意境。

  《尘埃落定》读后感(五):大王派你来巡山

这是一本读起来很奇妙的小说。
整个故事像一场大梦。
阿来的文字是沉缓的乐曲,即便是终章,也并没有什么激昂的篇章。
“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多像是歌剧拉下了帷幕啊……
欢快的小调夹杂在其中,是傻瓜儿子与侍女卓玛的情谊,是他与广阔土地、蓝天白云、冬日落雪的对视,是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集市,是他的两个小厮对他的忠贞情谊。
我也像是在梦中看完了整本小说。
它像是一条小溪,在草原上渐渐和其它的溪汇成了河。
美妙的词句就是波光粼粼和五颜六色的鱼。
水向下流,顺着低矮处,偶尔碰到大坡,就积聚一会儿力气,然后翻过去,一个大浪打过来。
最终,河流进了海,你再找不出曾经的河的痕迹。
但它在你的心里流过。
并且,你还想让它一流再流。
感谢阿来,让我又一次领略文字和篇章的美妙。

  《尘埃落定》读后感(六):我非世间人

“我是谁?我在哪里?”每日早晨我这个傻子起来,总要询问这些问题。 初读之时,我本以为这篇故事是我熟悉的故事情节开展,如太宰治的《斜阳》或是夏目漱石的《少爷》。也许是看了太多这种类似的故事,看了《尘埃》一二却让我提不起劲来。而后便是证明了我的判断错误了,“尘埃”是一个人生,这是阿来的文字故事。 我生下来就是土司的儿子,我生下来就是个傻子。我的哥哥是一个聪明人,我的母亲是个汉人女子,高傲有着身为“上层人”的气质,或许是因为身边的人太优秀了,因此需要的是我一个“傻子”来相称。我是一个贵族,因此只需要有个贵族的姿态便好了,我的骨头并不需要有多少人来做个掂量。 桑吉卓玛,是男主的第一个女人,同时是“我”初尝云雨滋味的老师。我很喜欢卓玛,喜欢她身上的香气,喜欢她怀抱着我的胸脯,她是个下人然而我不喜欢她是个下人同时厌恶她混在下人的中间。或许卓玛真的是个老师,一个让我从一个“傻子”开始审视这个世道的老师。卓玛因为爱情嫁给了和她出身相近的银匠,但真的是爱情吗?我相信卓玛是爱银匠的,当然她也爱我。所以卓玛真的成为一名“下人”了,一个不经过允许而无法“上来”的一个下人。她下去的那天,我看着她想着“做个土司应该会很好。” 我是一个傻子,母亲却希望我可以将来成为土司。身为土司继承人的哥哥是个绝对的聪明人,英俊、战功赫赫深受女人喜欢,辖地的人都知道他是下一个麦其土司就如他们都知道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夫人生下的儿子是个傻子,因此我的哥哥疼爱着我心疼我这个傻子。 世间有多少聪明人,又有多少傻子。小说中有很多两者间的对比,如“贵族”与“奴隶”,“下人”和“自由人”,“藏人”和“汉人”,“红色军队”和“白色军队”又或者是“聪明人”和“傻子”。 因为我是个傻子,所以不会做出那些聪明人的事吧;我是个傻子,但我却可以看见许多聪明人不知道的以后。所有人都开始恐惧起来了,因为我一个傻瓜所说的所做的,是比罂粟花更恐怖的未来。 “我们麦其土司历史上的第一张照片。”照相的那刻开始,是我们的末日的开始。故事里面,作者使用了大量的隐喻和铺垫,因此“土司制度的败落”,“世仇的复仇”自然而然随着军火、鸦片、照相技术展开了。这便是我一个傻子通过了这些,而窥视到的未来。 有人说因为我是个傻子所以才会适应了当一个贵族,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一切行为就是顺利成章了。而我确实是个叛逆者,成为了土司制度衰败的见证者。 塔娜,我有两个叫塔娜的女人:一个温顺怀抱着作为马夫女儿卑微的念想;一个是世间最美的女人身为土司的女儿但又是个十足的妖精。前者是我被去爱,后者是我自己爱上却将自己折磨得淋漓。我有个不能说话的朋友,他对我讲述历史;我有一个是仇家的朋友,他告诉我我不杀你除了你成为土司;我有两个忠实的朋友我告诉他我要成为土司我要让其中一人成为自由人去娶心爱的女人。 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你们不把我当作是傻子,我怎么为自己而活?我身着过一件紫衣然后不说话了那时候我仍是聪明的傻子,土司是不会存在的了,即使有人依旧想要土地和百姓。我不是傻子,只是因为聪明人太多了。 我被视为的是贵族里面的异类做了很多聪明人不做的事,我知道了现在的以后但我只是尘埃最后死在了世仇的刀下,黑夜与世代的恩怨便是了结在明日的黎明中。 小说最后的章节名便是“尘埃落定”,但我确实是不知道落定了什么。历史背景来说是土司制度的结束;人物关系来说是恩怨的结果;对于男主来说是一个傻子最终死在了聪明人的世间,即使到最后一刻也无法叫出心爱人的名字。 整个故事是首史诗,有着荡气回肠的旋律也有独自一人的喃喃。这是阿来写的文字故事,是他的文学。

  《尘埃落定》读后感(七):尘埃中的大世界

第一次看阿来的作品,一是因为有朋友推荐,二是这个作品的名气:2000年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故事很长,让人感觉主人公就是在自己身边长大的朋友......作为黑头藏民土司二儿子,衣食无忧的他被设定为傻子,他每天本来都有种恐慌:我是谁?我在哪?(试问谁未尝过熟睡后醒来的那毫秒没有这些疑问?)
剧情发展有着淡淡的时代背景, 主人翁家(民国伊始)买汉人武器打其它土司,种鸦片致富,信仰论争(西方走入内陆),在有着神秘纱布喇嘛活佛交法的土司战争后,叔叔买飞机支援国军(抗日),(内战)红白汉从相争,土司们选站边,(全中国解放)土司作为一方土豪被取缔。
说回主角,幸运总与这个傻子结交,每次的大选择前,他的率性总能撞上最有利的发展,而且因为傻,身边的人出身地位,自身与周遭不断与外来文明交碰成长.。然而,时势造人,时势也毁人, 当偶以为他可以安享中晚年之明,他当年故意放过的仇人朋友(中篇伏笔)找上门,主角明知仇家来灭口去选择从容就死,即使仇家与他并无直接关系(那是上一辈的怨)。
看到这里,有种朋友离去的感觉,但对于大喜大悲者经因过的他,又有什么结局能配上他呢?结合书名,定定神,确知傻子也是颗尘埃,最终还是会落定>_<

  《尘埃落定》读后感(八):尘埃下的更迭

傻子与聪明人之间。最大的划分大抵是这个人有没有按照寻常规矩做事说话。
世界上有太多的聪明人,这些聪明人制定了圈画了无数的规矩、道理。然后把自己圈在其中,乐此不疲。把一切没有融入这个圈子里的人称之为——傻子。
然而往往,所谓的聪明人,才是最大的傻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翁波意西,那个书记官。
在为了信仰以舌头为代价的时候,并不喜欢他。真正喜爱上他是从他第二次失去舌头开始。
人的一生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冲动、奋不顾身、无所畏惧。这些都不难。
而很少有人可以有勇气选择第二次那样做。为了心中觉得是对的的信仰。这样的人,才是摸索到了生命的意义。虽然大多数人不过是苟延残喘了一生。
一个时代的更迭更像是在不经意间。好像头一天还是欣欣向荣,第二天就满目苍夷。中间的过程让人不易察觉。而傻子二少爷被世人认为傻到极致,却洞悉了一切。虽然那些预言更多的是渲染效果。而聪明人与傻子,谁能更清晰的感受到世界的变化,我更相信傻子。
这本书里回忆起来的太多。许许多多的细节都很美。即使读过了结局的破败,也依然记得起漫山的灿烂。
人生无非几多欢笑悲哀。成功或失败。

  《尘埃落定》读后感(九):《尘埃落定》:我的爱恨已入土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叶弗御(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review/8287388/ 麦琪土司家的二儿子,生命从十三岁开始。 从拥有一个叫卓玛的侍女――一个年轻的、马夫的女儿开始。 地主家的傻儿子傻吗?不,他不傻,他只是孤独。他的一生,是作为个体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怆。 从十三岁拥有第一个女人开始,他开启了一段作为人的旅程――他和人有了牵连:卓玛、哥哥、尔依、书记官、塔娜…… 他还是那个傻儿子,如果不是和人有了牵连。 他也只是一个傻儿子。 但因为处于这个时代,因为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土司的儿子,麦琪家的少爷,未来土司的弟弟,女土司的女婿,终于,他成了一个孤独的人。 因为与别人不同,他悲悯、善良,或者说是有一个更为清透的灵魂,而成了一个孤独的人。 孤独的时代,作为个体,悲怆的命运。 逃不过,也挣不脱。 “我是谁?我在哪里?” 这样别人看来的傻话,日日清晨出现在这个傻子的口中。 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他是谁?多可笑!他是麦琪家未来的土司啊,可麦琪家未来的土司又是谁? 他不过是一个时代里的渺小尘埃罢了。 “我的女人,她的下面干了,我的母亲十分滋润的嘴唇也干了” 他的爱他的恨也逐渐干涸了,他不再有那样像水草一样丰沛的感情,像是年迈之人的粗砺的双手,旱时的土地,一寸一寸荒芜。 因为他傻而表现出来的无害,使得他英勇的哥哥对他毫无防备。哥哥爱他,他也爱哥哥。而当他表现出那么一点点聪明的举动时,他的哥哥,终于不再爱他了。 他的妻子,那样自负却美丽的女人,和他哥哥一起背叛了他。 痛苦么?呵!一个傻子知道什么叫痛苦?但塔娜对着他哥哥的妩媚歌声,一声一声,也曾寸寸如凌迟。 声声泣血。 “他们身上已经有了我的礼物” 也许并非有意,但或多或少,梅毒的传播,总与他有一点关系。 也偏偏,这同样是一个疯狂的年代,在最后一点和平与体面里疯狂享受,鸦片,滥交。 他无意去毁灭什么,但这些人,迫不及待地正毁灭他们自己。 土司没有了,这个时代也结束了,时光像是被鞭打着向前。 “腾空而起的尘埃散尽之后,大地上便什么也没有了” 我的故事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尘埃落定》读后感(十):尘埃落定,过去的已然过去

很久没有这么畅快淋漓的读书了。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我,书中的我,土司的小儿子究竟是不是傻子。其实不止我困惑,就连书里所有和“我'这个傻子接触的人都困惑吧。他们不止一遍又一遍的问“我',土司父亲,“我'的哥哥,还有娜塔,“我'的妻子,其他土司们。其实看到最后,我觉得我也不不必再纠结这个问题了。作者在书的最后写道: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有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傻子不傻,聪明人也不聪明。聪明的人也会犯傻,傻子有时也会做聪明人的事情。聪明的人有时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更聪明,反而会做很多傻事。这个话有生活的哲理。看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应该对藏地的文化再了解了解,或许会更好地体会到这本书的精华。 傻子一开始很幸福,没有太多的烦恼,总是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后来,在种鸦片还是种粮食的问题上,傻子的决定让让麦琪家族一下在所有土司中成了最强大的土司,后来他在边界建立了市场,开始流通资金和货物,把原来的堡垒变成了一个繁荣的小镇。他的财富越来越多,可他的烦恼也越来越多。本来不想当土司的,后来也想当土司了,后来他的哥哥死了,他也没当成土司,又被赶到边界了。后来的故事,变得越来越沉重。所有的人都开始要有结局了。卓玛和银匠最后没有再一起,“我'的两个忠实的跟班,一个为我而死,一个也在最后的战争消失了。妻子娜塔虽然还是最美的人,她背叛了傻子多次,最后虽然回到傻子身边,但她的心不会为傻子永远停留,黄师爷死了。正是这个人的到来,改变了麦琪家和傻子的命运,最后也死了。

傻子一生中有4个女人。第一个是母亲。一开始我觉得母亲不怎么疼爱他,后来我觉得她母亲也是爱他的。比起母爱,她更看重土司太太的地位,在她看来做个上等人更重要。母亲在傻子身上影射的是权力。书的最后母亲自杀了,她不愿意投降,因为投降之后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土司太太了。她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命运,所以她选择去死。第二个女人是侍女卓玛。卓玛启蒙了傻子的爱情和爱欲。她在傻子身上影射的是纯洁的爱情。卓玛或许是喜欢这个少爷的,但是身份的差距让她从来都不会想会嫁给少爷。所以她选择了和她一样身份低下的银匠。第三个女人是侍女娜塔。她影射的是人性中的卑微与懦弱。她出生低微,却又想陪伴在少爷身边,少爷并不喜欢她,后来妻子娜塔出现了,她又变回侍女,和其他侍女一样,在少爷的身边,却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第四个女人是妻子娜塔。影射的是人性的贪婪与欲望。她一次次背叛少爷,投入别人的怀抱,然后又回来。最后傻子不再爱她。欲望燃烧过后,就只剩灰烬。就算她再美丽,也不会让傻子少爷动心了。我们千方百计去追逐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总会有精疲力尽的一天。

傻子对每个人都很宽容,他能洞悉人心的一切,有人害怕有人感恩。就像书记官,卓玛,管家,杀手,哥哥,土司父亲。最后他死了,就像书说的,他的存在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的灭亡,土司没了,他也应该走了,他的使命完成了。即使不是杀手杀死他,他也会消失。我想不应该为书中的结局太过悲伤。毕竟尘埃已经落定,过去的已然过去,眼前又是一片新的景象了,虽然未知,却也包含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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