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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上下册)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1-16 21:55: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金枝(上下册)经典读后感10篇

  《金枝(上下册)》是一本由[英] J.G.弗雷泽著作,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72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金枝(上下册)》读后感(一):金枝

  《金枝》缘起于一个古老的地方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又能由逃奴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他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就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
  通过这个习俗的一点一滴的拆开分析,弗雷泽把此书写成了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之作。
  作者是个人类学家,从书中看出,有着丰富扎实的治学基础,在广泛收集资料和认真严谨分析资料的基础上,作者得出了“巫术先于宗教”的观点,并且认真的论证了此观点。
  书中横亘古今,纵横四海,从各民族各时代各文明的资料中多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其实我在阅读时不时的会浮现出中国的类似例子。
  例如我们给先人烧纸,为什么不仅在先人去世之日,还要在清明、鬼节、冬至烧呢?这是否就是祭神,只不过把人祭渐渐变成上供然后便是烧纸。还有对皇帝上官以及父母名字的避忌。另外传统中我们是堂兄妹之间不能结婚,而表兄妹则可以,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两者是一样的,那这是否就是同宗族之间的避忌,在以动物为图腾时,不吃本族图腾动物(祭神时除外),在文明后渐渐演变成同族不婚。
  很有学术性又很有可读性的作品,异常出色。当然观点正确与否可以商榷,但其表现出来的治学态度很是值得推崇。

  《金枝(上下册)》读后感(二):金枝的三个“谜”

1.关于书名——金枝
        起源于前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史实《埃涅阿斯记》。
特洛伊英雄埃涅阿斯在特洛伊失陷后,带着父亲儿子奔走异乡颠沛流离,途中父亲死去,继续颠沛流离,后来在一位女神指引下,折曲了一节树枝,借助其前往冥界寻找父亲灵魂,向其了解自己未来命运
这节树枝的名字就叫“金枝”。
2.关于古老习俗
       在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在阿里奇亚的丛林中,有一座森林女神狄安娜的神庙,在神庙左近长着一株高大繁茂的圣树。
神庙的祭司兼森林之王由一名逃亡的奴隶担任。
他虽享受至高无上地位,但需时刻守卫在圣树边。
其他任何一个逃怒只需折取圣树上的一节树枝,便可获得与此祭司决斗的权利,如在决斗时能杀死祭司,便可取而代之。
3.古俗后的三个谜
       (1).为何神庙的祭司还有“森林之王”的徽号。
       (2).为何在担任新祭司前,要杀死前任祭司。
       (3).为何在杀死前任祭司前,又首先要折取一截被称为“金枝”的树枝。
第一个问题
1.为何神庙的祭司还有“森林之王”的徽号。
        * 为何同时兼王
在各个民族的历史中,都存在祭司与帝王于一身的情况。都具有半人半神的性质,有着诸如控制自然之力的能力。之所以被认为有如此神力,根源在交感巫术的地位。
人神概念:来源于巫术,来源于宗教。
来源于宗教:宗教观念为超自然力来源于神灵,神灵容易因人的的乞求而受到感动而做出承诺,去改变自然进程。这些神灵常化身为肉体凡胎的普通人。
来源于巫术:双原则。统称为交感巫术。
1,相似律:同因产生同果。相似因产生相似果。
2,接触律或触染律:物体一经接触,在切断实际接触后,仍然远距离互相作用。
历史发展巫术逐渐由宗教代替,巫师让位于祭司牧师。可以说帝王的世系最早由巫师的角色扮演,从巫术活动,渐次转变为祭司的祈祷和贡献牺牲的职能。在巫术时代过渡到宗教时代的历史阶段,相信人神无绝对差异,生前死后能升格成神,或神以人的形象出现在社会信仰中,巫师集帝王于一身是很自然的。
        * 为何是森林之王
原始社会,常把树木看作神,认为是帝王神人的体现。巫术信仰和万物有灵观融为一体。树被认为是灵魂的长期或临时住所。
橡树崇拜曾经存在于希腊罗马人在内的印欧民族中。女神都有男神为伴。每年祭祀都举行男女神的婚配仪式。狄安娜女神和其同伴维尔比厄斯都为橡树神,森林之王是祭司,也是橡树神的化身,通过婚配仪式与女神结为伴侣。古老的橡树崇拜一直流行在内米一代。之后由于历史变革的风暴,才使宗教的中心由内米移到罗马,由森林迁入城市。
第二个问题
2.为何在担任新祭司前,要杀死前任祭司。
由于帝王的地位极高,责任也重,他的命运健康生死跟族群的兴衰,作物的生长等息息相关。于是原始人便以一套禁忌(消极巫术)加于其身,以此保卫他首先是保卫他的灵魂。
原始人认为人的身体内还有一个小人即灵魂,而灵魂可以移居到另外一个躯体内,也可以暂附到其他动物植物乃至非生物上,这样才能使其避免不测。
弗雷泽把禁忌分为四类:行为禁忌,人的禁忌,物的禁忌,语言禁忌。
围绕神圣帝王产生了一系列需要严格遵守的禁忌,其中一种便是帝王在初露虚弱迹象时必须被迫受死。因为虽其半人半神,但为血肉之躯,唯有其健康之际,灵魂迁移到健康躯体中,才能保证灵魂的平安,灵魂的迁居通过处死帝王实现。
第三个问题
3.为何在杀死前任祭司前,又首先要折取一截被称为“金枝”的树枝。
北欧神话奥丁的儿子巴尔德尔之死的典故,引出篝火节的起源(太阳说以及净化说)以及槲寄生的含义。
万物萧疏时,严冬里维度槲寄生还油然生在树桠间,原始人见此情景,认为是树的灵魂走出体外寄存于槲寄生身上。由此,掌握了槲寄生,便掌握了那棵树的灵魂。
折一节金枝,便意味着掌握了圣树的灵魂,掌握了自己的命运,神灵的灵魂会迁居到新的躯体中。

  《金枝(上下册)》读后感(三):把学术当女人


在这片以崇奉狄安娜著称的圣林中有一棵大树,无论白天黑夜都能看到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身影:他手持宝剑,像是在时刻提防着敌人的袭击。这就是这圣殿的规定:一个祭司的候补者只有在折下圣树的一枝,获得候补地位,再杀死祭司以后才能接替职位,直到他自己被一个更强或更狡诈的人杀死为止。
这就是内米的“森林之王”
这种奇怪且残忍的继承制度对于现代社会,就如同一堵巨石袒露在新修剪草坪上那样扎眼。当你置身于现代化都市之中,你甚至会怀疑这野蛮的仪式竟是自己祖先所崇敬的,可是事实上现代世界和远古的联系远远比估计的要深刻的多。为了了解这一仪式,我们必须追本溯源。

巫术是宗教的发端,这一点毋庸置疑。巫术及其仪式对我们远古的祖先来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巫师,作为神的代言人或者说是与神沟通的通道,能够通过祭祀等一系列仪式为部族的利益讨好诸神,保佑收成并祛除邪魔。在古人眼里,世界是有超自然力量所支配的,而巫师作为超自然力量的代表,理所应当是具有“神性”的。因此,这些能够给部落带来风调雨顺的人就成为了“王”。
根据作者J.G.佛雷泽的观点,巫术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基于“同类相生”相似律的“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第二种是基于“接触律”的接触巫术。这些巫术的应用范围相当广泛(比如扎草人),在人类集体记忆中的印记如此之深,以至于现代社会中仍有许多不易察觉的演化了的巫术仪式。这一点我稍后再说。
让我们回到远古。当然并不是所有时候巫师的巫术都能奏效,这时候人们就会认为他的力量虚弱了,不再能胜任这一神圣的职位。而“王”的衰弱是不可原谅的,因为这表明了神不再眷顾他,而灾祸也将立即降临于部族。于是为了保存“王”,也就是祭司的力量,只有在他最强壮的时候杀死他才可以使得神性延续下去。
这一过程中还包含着先人灵魂不死的观念。《心灵考古》中,弗兰克尔提到过我们远古祖先在组长死后分食其脑的习俗(山顶洞的遗址中就有此仪式的证据),通过吃掉生前备受尊敬、部落中最有智慧的人的大脑,人们将获得他的智慧与勇敢,而他们的“父亲”也将通过这种方式永生。既然灵魂是不死的,杀死的祭祀只是没用的肉体凡胎,而其真正具有力量的灵魂将与杀死他的人结合(或者说杀死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由此可见,做巫师(国王)虽然受人尊敬但并不是什么好差事。一方面他必须要时刻警惕,防止泄漏出他已不堪重任的蛛丝马迹。祖鲁人的国王一有皱纹或灰发就会被处死;丁卡人的雨师一旦感到自己年老体衰,就会举行隆重的仪式交代后事,然后让众人活埋他。另一方面又需要遵循繁多的禁忌。如日本天皇不得触碰地面,他甚至不能用人造的碗碟来吃饭。一切放过他吃过的食物的餐具都必须被打碎。这些繁琐的禁忌是为了保护神王珍贵的灵魂,防御邪灵的侵害。

现在我们了解了为什么我们必须杀死神王,但是我们还是不能确定这一行为的起源—仅凭灵魂回归还不足以说明人们为什么必须要杀死神王。这就需要我们去问自己:为什么是信仰狄安娜的祭司?
在这里我不赘述冗长的希腊罗马以及北欧等地在冗长的神话故事。狄安娜,以及阿多尼斯、奥西里斯、阿蒂斯以及狄俄尼索斯等神,其本质都是植物神或谷物神。事实上人类大步部分信仰中的神都是植物神,包括他们变化成动物的形态。
原因之一,在于植物春天发芽冬天枯萎而于次年再次焕发生机的现象,对于古人来说是天然的不死永生形象。第二,在基督教等一神论宗教统治世界前,泛灵论一直是多神信仰的基础。而万物有灵,谷物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植物自然地位崇高(游牧民族以及狩猎民族也有各自的动物神,原理类似)。
之所以要处死植物,一种猜测是为了要恐吓躲藏其中的精灵,要其明年有个好收成。另一种即是我之前提到过的理论:杀死衰弱的树神好让他在明年复活。即便在现代,世界各地都有类似的节日,著名的如欧洲“五朔节”。在乌克兰,复活节期间常有一个风俗,举行春天之神克斯特鲁邦克的葬礼。歌手们站成一圈,围着一个躺在地上的女孩慢慢走,边走边唱到:
死了,死了,我们的克斯特鲁邦克!
死了,死了,我们的亲爱的!
等到女孩儿突然跳起来,歌手们欢快的唱道:
苏醒了,苏醒了,我们的克斯特鲁邦克!
苏醒了,苏醒了,我们的亲爱的!

阿多尼斯真正的名字是塔穆兹,而阿多尼斯是其崇拜者对他的尊称,原是闪米特语Adon,即“主”的意思。公元前7世纪希腊人把他从巴比伦和叙利亚引进希腊。
在巴比伦的宗教文献里,塔穆兹是伟大母亲女神伊希塔的年轻情人或配偶。人们相信塔穆兹每年要逝世一回,从欢乐的世上去到阴间;而他的女神走遍阴间去寻他,这让人间的爱情都停止了,人和野兽都忘记了养育子嗣。于是伟神伊亚派人去找伊希塔,阴间王后勉强允许伊希塔和他的情人一起回到阳世,之后自然界的一切就复苏了。
塔穆兹或阿多尼斯的神话从很多方面都和狄安娜和阿蒂斯等神类似。第一他们(或她们)都有情人,而两人之中必有一方死去,而另一方会千方百计找寻亡夫,通过一定手法使他复活。第二,在他死去时,人间一片荒芜;待他复活时人间便恢复荣光。这些神话很明显在用宗教解释四季轮回的自然现象。而植物正是四季枯荣的典型代表。
此外我们还应注意到这一男一女的搭配。两性的关系暗示了生命的繁衍,许多地区农民的“迷信”行为,比如让新人在庄稼地里打滚,就是模拟两性交合(模拟巫术的传承),来促进植物繁衍。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总结:杀死祭司其实就是在杀死他代表的狄安娜,就是处死树神来保佑粮食丰产。

现在让我们把焦点转移到“金枝”上,这棵树是什么树?为什么叫它“金枝”?
因为雅利安人的橡树崇拜,我们可以猜测圣树应该就是圣树。希腊人和意大利人都把橡树用他们最高的神宙斯(朱庇特)联系起来。这不难理解为什么古人会有这样的认识:在广袤的欧洲大陆,橡树林在群山间连绵不绝,像树叶的飒飒作响和雷神的轰鸣,听上去都像是神的声音。
而此时我们会发现一个矛盾:既然橡树是宙斯的象征,为什么要用宙斯杀死树神?这就涉及到另一种植物:槲寄生。
首先让我们来探究一下古人的灵魂观念。
佛雷泽的理论认为,由于灵魂不灭,将其存放于体外并保证不受伤害是最安全的方法。像欧洲家喻户晓的《心不在身的巨人》的故事还有很多其他巫师魔怪的传说,英雄的主人公先是发现无法杀死邪恶的敌人,再用机智的言语诱骗敌人说出自己灵魂(或者心)所在的地点,最后排除万难毁掉敌人灵魂附身的物体或生物救回公主(哈利波特的魂器还有加勒比海盗里戴维琼斯的心)
这些故事反映古人不愿意把灵魂安心放在体内或是地面,佛雷泽解释说是因为大地如同导体,会使力量流失。我认为这样的解释有些勉强。
大地自古以来是让人类又敬又怕的角色。一边她带来粮食以及万物的生长繁荣,另一方面她脾气乖戾,前一年丰产今年也许就歉收。这种不确定性和女性的生理特征紧密相连。早期人类的女性因为必须承担生育和抚养职能,被束缚在孩子—这一希望在未来的生命上。女人不像男人,可以通过有计划的行动和创造实现自己的价值。早期父系社会并没有太多额外的工作给妇女去做,加上例假和分娩,女性无法计划控制自己,她无法在自己身上发现创造的满足感。从男人角度来看,女人就像大地一样捉摸不定。圣经中男人让夏娃偷吃了禁果,即使到了中世纪,男人们的宗教也对女人放心不下,发动了一场浩荡的猎巫行动。
以此在父系社会下这种对大地盲目的恐惧是深深印刻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的。于是,古人不会将灵魂保存在地面,但也不能太高到天空以上,于是一种特殊生物让他们感受到共鸣,那就是槲寄生。
槲寄生寄生在高大树木上,以树木养分为生,因此冬天它也不会枯萎。古人冬天一片萧瑟时,看到自己所崇拜的橡树依然枯萎,但他身上的槲寄生却四季常青,自然会认为橡树的灵魂保持在槲寄生中。而此时的槲寄生已成为神的本质,它也被古人看作神物,甚至认为它包治百病。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金枝”并不是橡树,而是槲寄生。而把金枝折下杀死树神则象征着通过毁灭其“魂器”才能伤害到他本身。

至此,我们对于内米的森林之王的仪式做了一定的解释,但这并不是绝对正确的,也许随着岁月的推演,会有更加正确合理的理论出现,但这一过程决不会是反复的。正如佛雷泽所说“我们越仔细观察自然界的更跌现象,越能感到他们的规律,绝对的正确。。。我们的知识每取得一次伟大的进步,就又一次扩大了宇宙间的秩序的范畴,同时也限制了宇宙间一些明显的混乱的范畴。”
《金枝》伟大之处不在于它深度发掘了人类史上不可忽视的巫术起源和它对后来人类社会的影响,也不在于作者严谨的逻辑、数不胜数(稍显啰嗦)的例子和优美的语言,而是在于佛雷泽作为一个学者的胸襟。他并没有因为当时英国在世界上的霸主地位而歧视其他原始民族,也没有一叶障目忽视其他学科。相反,他不但翻阅了大量文献并亲身调查当地人的风俗,还对音乐、文学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同时能看出他对东方宗教兴趣浓厚。
他把学术当作女人,于是他收获了爱情。
附:
Fattinon foste a viver come bruti Maper segmr rirtuee conoscezua
人生来不是为了像野兽似的活着,而是为了追求美德和知识—《神曲•地狱篇》

  《金枝(上下册)》读后感(四):吐槽旧科学迷信者

一次和朋友说着巫术宗教科学在不同路径发展中的各种拥抱时,有个朋友插话进来说,科学就是科学,巫术就是巫术,我相信科学。我当时闭嘴了,我感觉被古老的科学迷信者当作了鬼怪。
我希望举个简单的例子。在部落文明时期,巫师祭司为酋長服务或是后来领袖直接被巫术高超的人替代时,假如此时,干旱已久,人们希望落雨,然后受人信奉的巫师开始使用巫术让大自然下雨,经过一天两天,真的下雨了。雨下下来的那个时间段之前,聪明的巫师会提前做好是他让雨下下来的动作准备,不管他知不知道乌云刮风等雨前现象的原理,至少他知道有黑黑的云来了雨就不远了或是掌握到了来前的预兆,他的行为可以成功达到预想。而今天我们用我们时代的科学探索了这个预兆的原理,天气预报变成了科学,没有人去嘲笑仅凭各种气象预兆去说明天的天气是荒诞的巫术,尽管它常常不准。
不跳出时代陈规认知的人最迷信,自己也会认为自己最“科学”。可科学可是是天大的浪漫和奇幻。
迷信不具有固有的定义,不是信什么东西就是迷信,而是迷糊相信,而已。
用书里的意思说:被证实的巫术就变为科学,谎谬的巫术得不到证实依然是巫术。
在原始的人类探寻自然规律和抒发希望的路途上,总有聪明过人的人去发掘到宇宙的规律,不被时代权威证实的就是妖孽,被证实的大家就点头无条件相信,这风气本身也挺巫术的。

  《金枝(上下册)》读后感(五):轮回与线性


人类对时间的看法,不外乎两种,循环时间与线性时间。前者是农耕民族的传统,而后者则是游牧民族的习例。而时间观念上的不同,自然影响了他们对灵魂和世界本源当依于何处的看法。
在农耕民族劳作之中,人们观察到万物生老病死形成周期性的轮回,农夫春天劳作秋日收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仿佛循环往复,过往发生的看上去今后也必然发生,今日发生的在过去也必然有所对应,于是植物不断重复地开花结果谢落成为人类灵魂最好的隐喻,所谓的死亡不过是另一段旅程的开端,历史永无终结之日,也没有开始,只不过在不断重复,所谓的善与恶本质上都只是虚无,亦或者都是实体。
农夫劳作的日子里,也自然酿就了多神/泛神的观念,由于长时间与各种作物打交道,记忆不免流连于此,我泛化在万物万生当中,幼时陶醉过的溪林,被妹妹打碎的陶红瓷器,田间稀疏的小路,在记忆里恍恍惚惚活了过来,有了自己的灵性与生命,而这所谓的灵性与生命其实是自我对世界拟人化的想象,误以为万物皆有人性。就像如今的我们以为身边多年陪伴的猫狗仿佛通人性,其实这只不过是对动物本能的拟人化想象。然而古人并不知道这一点,自然会相信万物有灵。因此,当触景生情,记忆会活过来走出身体,人们在恍恍惚惚当中误以为这原是灵魂不灭,故人的魂魄又再次苏生。
春秋时期的中国并没有灵魂转世的观念,这是佛教入主中国以后才有的对世界的想象,但春秋时期的中国也有时间轮回的感悟,所谓春秋这个词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佛教的灵魂转世观念来自于印度教,但古希腊同样有灵魂转世的学说。在数学家毕达哥拉斯看来,纯粹的数是世界的本源,是永生不死的大神,人的灵魂可以在对数的研究或玄思默想中实现灵魂的净化,使之上升为纯洁的灵魂,摆脱肉体轮回的命运,达到神的境界。柏拉图继承了他的观念,认为世界本体是由理念构成,世界万物都是理念派生出来的,只有理念才是唯一真实可靠的东西。灵魂也来自理念世界,灵魂进入身体而支配身体活动。人体死亡,灵魂又回到理念世界,所以灵魂是永生不死、轮回转世的。西欧凯尔特人的德鲁伊教也宣扬灵魂不灭与轮回转世 ,北欧日耳曼蛮族在尚未接触到基督教前虽然没有灵魂转世的观念,但他们同样有历史轮回的信念——世界会在诸神之黄昏后覆灭,但废墟之上其实是新的开始。美洲的玛雅人,也抱持着同样的认知,2012的传说也是指世界会被推倒重来。
但游牧民族很少有轮回观念,如果有,也是在农耕民族影响之下,比如喇嘛教对蒙古人的统治。当游牧民打点行装,在漫无边际的旷野当中放牧之时,诸神不见了,这个世界上只有孤寂的自己处于天地之间。大地寥廓,浩淼星空在上,孤独的人只会感到无依无靠,人记忆的依托在单调的草原里无所依归,不像多姿多彩的平原丰繁葳蕤,尤其在沙漠当中游荡的民族,其凶险更是农耕民族的平静所不能比拟的。于是游牧者只能向天地之间今在昔在的命运寻求寄托,希冀在死亡之后便一了百了,在神的国里面享受蜜与奶的甜蜜。在自然环境卓越的地域灵魂轮回未必幸苦,然而在沙漠旷野当中不断轮回真是不敢想象的折磨。
这就是三大一神教为什么会被闪米特游牧人在阿拉伯半岛创立的缘由,在闪族人的时间观念里,历史是有开始与终结的,不可能出现轮回,上帝以其自由意志(free will)无中生有地创造了世界,同时也将在最后以其意志对世界进行审判。一神教的末日并不是世界的终结,而只是时间的终结,历史在这一刻定格,好人永远上天堂,坏人永远下地狱,世界如此泾渭分明,善与恶各得其所。时间今后固然流淌,但不会再有罪恶侵凌良善。福山提出历史的终结,认为冷战之后便是自由民主的胜利,今后不会有一个制度能胜过民主制,便有这一神教的渊源。在这里,时间是线性的,历史不会重复过去。
基督教受到了希腊哲学非常强烈的影响,但罗素在比较基督教与希腊时间观的差异时指出:“无中生有的创造,对于希腊哲学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概念。当柏拉图论及创世时,他想到的是一种由上帝赋予形相的原始物质;而亚里士多德也是如此看法。他们所说的上帝,与其说是造物者不如说是一个设计者和建筑师。他们认为物质实体是永远的,不是受造的,只有形相才是出于上帝的意志。与此相反,圣奥古斯丁像所有正统基督教徒所必须主张的那样,主张世界不是从任何物质中创造出来的,而是从无中创造出来的。上帝创造了物质实体,他不仅仅是进行了整顿和安排。”
在《旧约·创世纪》里,上帝在七日创世作为时间中非凡的存在被凸显出来。柏拉图的创世是逻辑自然而然的结果,有形式,有质料,于是有了世界,创世在时间长河中被一笔带过。然而基督教的前身犹太人素来居无定所,因此有强烈的历史意识,这意识是作为一种安身立命的根的存在。在旧约里,创世不仅是这个精致的世界的端点,更是发动历史运动的源泉。由创世发动的时间之流,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未来是绝对不可预见的。而《新约》里,上帝多了拯救、救恩的普世意义,借基督耶稣的诞生、受难洗清人类身上的原罪。于是时间又围绕着基督耶稣为基点,具有世界史的视野,一切地方史/特殊主义都被耶稣的救恩所覆盖,等待着必至的审判。于是,时间成为了线性的过程。
同样是拯救,古希腊不相信肉身能在循环的时间里获得救赎,而是灵魂在与超脱此岸的彼岸中永恒。它的拯救是空间性的,而非时间性的。基督教却认为肉身能在漫长的时间里获得不朽,有朝一日,死去的人们统统会复活。 基督是历史的终点,又是历史的目的。对于基督徒来说,未来是值得期待的,所谓苦难并非完全不可接受,“末日”先行在现在当中,而又与基督降生的记忆结合在一起。
但这不是说基督教就没有过轮回观念,在《新约:传道书》的首页便是“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的断言,教父时代就存在过宣扬灵魂转世重生的学派。然而轮回的观念在教父们的不谢努力下,被击败了。奥古斯丁认识到倘若基督降生、受难以及再临是无限循环的,那么我们希求救恩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同苦难作斗争以获得上帝的爱的希图,在宇宙的无限循环里而变得十分浅薄,如此我们又怎么可能认识到上帝的爱?奥古斯丁,这位拉丁教父时代最伟大的教父时代花了十五年时间,写作了《上帝之城》,驳斥道:基督死了,因为我们的罪恶,永远地死了,只会在末日的那一刻才会活过来,唯一一次再降临。
奥古斯丁将旧有的时间观念改造成内在时间观念,从而给出了在基督教语境里一个令人信服的理论,使得在教士当中轮回观念被彻底的击败,我曾撰文谈过,这里不再赘述。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世纪的天主教会不相信灵魂转世重生,但是中世纪的农民以其朴素的循环观念坚决抵抗教会的信念。毕竟农业经济占主导的社会,周期性的四季轮回自然是最直观的印象。这是一个非常好玩的事情,中世纪的欧罗巴上层阶级的理性与底层文化的非理性之间的张力,推动了时间的车轮,如果有时间,我倒是想好好谈谈。
华中吃饭大学 陈芝

  《金枝(上下册)》读后感(六):巫術理論背後的“英雄史觀”傾向

(關於“交感巫術”一章的書評)
基於“相似律”和“觸染律”的交感巫術,弗雷澤(James Frazer)認為,是一種偽造出來的自然法則體系,它構建出特定社會的行為規範;而施行公眾巫術的巫師,往往更易佔有最高權力,這一職業階層的產生促進了社會、生產和智力的發展,并構成人類脫離野蠻狀態的基本條件。弗雷澤借用豐富的素材來考察巫術的一般原理和闡述自己的演化史觀;不過,從在文末對於巫師角色和君主制度的強調,可以明顯看出他具有時代烙印的“英雄史觀” 傾向。
在本章開頭,弗雷澤概括出巫術背後的兩大思想原則,即“相似律”和“觸染律”,由此把巫術分為“順勢巫術”和“觸染巫術”兩種類型。隨後他又指出,這種思想原則是極其簡單和原始的,并通過整理世界各地區卷帙浩繁的案例進一步說明。在“順勢巫術”部分,弗雷澤分別描繪了不同時代不同社會的人們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目的,如傷害對方、懷胎催生、防治疾病、獲取食物、守護家人等,所採取的各式各樣的積極法術和消極禁忌以及其背後的邏輯;到了“觸染巫術”部分,他則分別從人們所理解的基於牙齒、臍帶、致傷物、血、汗水和印跡等發生的交感聯繫,耐心向讀者介紹這一類型的巫術背後的思想法則。
根據弗雷澤的觀點,這些巫術都是出於對自然規律的錯誤聯想。不過,它仍然是一套關於自然法則的認知體系,即使是一種偽科學(儘管如此,巫術仍然具有科學性質),卻展示了原始社會關於認識、改造世界的早期探索。巫術作為一種世界觀念的體系和行為體系,曾發揮過“社會規範”的功能。巫師作為最早的專業集團,作用和地位漸漸增強,其中為個人服務的個體巫術日趨削弱,致力於集團利益的公眾巫術逐漸興起。權力漸趨集中在最能幹的巫師手中,這就刺激了君主制度的產生,而弗雷澤認為(1991),“君主制度的產生是人類脫離野蠻狀態的基本條件”(1991:68),這將十分有益于社會、生產和智力的發展。
等弗雷澤在文章第四節提及自己的初步結論,他的“英雄史觀”傾向已經顯露無遺,即認為能力超群的人(在原始社會往往是巫師)更易取得有影響和聲望的地位,成為首領或者國王,這些人將帶來迎合歷史潮流的君主制度。
這一傾向的得來,和弗雷澤採用的研究方法不無關係。本章中文版共49頁,其中43頁都在對巫術的兩種類型進行具體描述,“全書海量的素材讓弗雷澤受到學術界的普遍讚譽”(汪培基 1991:XX)。他運用承自泰勒的歷史比較研究法,將這些涉及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的豐富資料進行系統梳理,先說明巫術的思想原則再討論其社會功能,并從中抽繹出一套嚴整的體系來,最終提出人類智力發展普遍經過三個階段:即巫術、宗教和科學,深刻影響了之後學術界。
也正因為從比較法中嘗到甜頭,弗雷澤把本書大部分內容都集中在對原始社會純理性的活動討論上面,所舉案例幾乎全是為了解釋巫術賴以建立的思想原則,論述停留在感性的描述和歸納之上;經濟關係、物質基礎、精神文化、社會群眾等等關係原始社會的社會實踐活動層面的內容,并沒有被系統納入到關於巫術原理、宗教起源和歷史發展進程的考量。這一單線的且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具有時代局限的研究方法,導致他在思考巫術的歷史角色時,完全依託巫術原理而總結出一套看似很有說服力的關於歷史進程的解釋方法,卻忽視了影響歷史發展的多種多樣的因素,逐步陷入“英雄史觀”的泥淖。
這一傾向盛行于19世紀中後期,在社會、文化解釋理論興起之後,曾先後遭到泰勒(Edward Tylor)、馬克思(Karl Marx)、涂爾幹(Emile Durkheim)等學者的批評。比如馬克思曾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書提出(1845-46:158),偉人的意識其實深深根植于和社會的互動之中;涂爾幹則認為偉人扮演著從屬的角色(1973:82),社會發展的動力只能從社會本身尋找;不一而足。雖然在今日的歷史觀中,“英雄史觀”已不再是主流,但弗雷澤基於巫術理論提出的這一套觀點,亦是對宗教起源、社會發展等內在規律的積極探索,在文化演化論的早期發展階段仍然掀起巨瀾,并引發後續的一系列討論。
備註:
很顯然,對於弗雷澤來說,闡述巫術理論正是為了說明他所提出的“巫術-宗教-科學”公式,即宗教的起源在於巫術;但因為本章著重在於介紹巫術理論,並無關於巫術和宗教之間具體聯繫的論述(作者把它放在了第四章“巫術與宗教”),故本篇書評也就集中於對弗雷澤巫術理論本身的討論。

  《金枝(上下册)》读后感(七):好玩的巫术

P19
      交感巫术(交感律)分为两种,一种是接触巫术(接触律),一种是顺势巫术(相似律)。
(前者比如说寡妇是不祥的,那么她就会给人带来坏运气,比如祝福里的祥林嫂;后者比如说渔民家中吃鱼不翻身,因为鱼和船很相似,鱼翻身会使船翻身。)
P58
     在给世界造成的损害上,位高权重、善良的蠢人要比聪明的无赖大得多。前者手中权力变大,却依然蠢笨,那么这个权力所带来的灾难就愈大。如果乔治三世不是一个诚实的笨蛋,怎么可能做出与美国绝交这种傻事呢?当我们再看看那些聪明的无赖,一旦野心达到极点,处心积虑想要牟取的权力也就会减少,当没有进一步自私时,他就可能,并且通常真的把自己的才干、经验和财富投入公众服务中。在政界,足智多谋、残酷无情的人可能最终成为贤达的领袖,生前备受赞扬,死后名垂青史,凯撒便是典型代表。(中国各朝皇帝都是~)
       巫术分为私人巫术和公共巫术,在原始社会人人都可以信巫术,使用巫术。巫术曾作为公务职能,使人走向权力巅峰,使人们解救传统的束缚,帮助人们树立更开阔的世界,从而享受更广阔、更自由的生活
      原始人并不是自由的人,因为他们受制于过去,受制于祖先,受制于祖先的组制和习俗,旧习俗容不得改变,卓越的人没有施展才能的空间。最能干的人被最无能的人耽误了,社会一成不变。
       在社会早期,人类最好的朋友竟然是专政。因为看似自由的野蛮时代,每个人的命运早已被世袭习俗所框定,而专制统治反倒有了许多有意义的自由——自由的思考,自由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巫术还曾为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巫术兼具谬误之子和自由真理之母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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