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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的读后感10篇

2017-11-24 22:11:2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欢喜》的读后感10篇

  《欢喜》是一本由冯唐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0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欢喜》读后感(一):爱是时间充裕的人的奢侈

       冯唐在他17岁的时候俨然已经一副饱览诗书,文采斐然的派头。我17岁那会儿在干嘛?掰着指头算了算,嗯,也是高一高二的样子,所以,早在那个年代,和我一样是个高中生的“秋水”在心智和眼界上已经把我远远甩出了好几条街。
      看这本书其实有点枯燥,断断续续花了好长时间我才把他看完。每次一感到这个17岁的少年不好好写故事,只是无休止的在卖弄他肚子里那吓人的文学容量,我就有读不下去了的念头。
    论故事,这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故事——青春年少的悸动和爱恋而已。他也没有把它写的多美多曼妙,丝毫没有青涩表露在他的笔端。相反,他却用近乎老夫子一样的口气来展现着其他人的稚嫩。
    可是,我还是读完了。
    因为我想知道我到底有多少不知道的典故,有多少没听过的故事。从这其中获得羞愧感后再反思自己这么多年把时间都浪费在了什么地方。
    还有。
    被无止境的激发起的对年少时光的眷恋。
    从睁眼就被安排满课程的岁月,却依然充满了天马行空和奇思妙想的闲情。现在想来,比起没完没了鸡毛蒜皮疲于奔命的仓促,学习,可真是一件省心的事情。
    任何时光都无法取代的单纯,被中意的男孩子填满的少女心,只有在那样的时光里,才有真正的欢喜。
    所以他说,爱是时间充裕的人的奢侈。我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叫好。
    

  《欢喜》读后感(二):曾是少年

    冯唐在《欢喜》的自序中说这部小说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只字未改。只是,自己也忘记何时写就此作品,甚至忘记作品的女主角是曾经的那个她。只有这一沓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蓝色钢笔写成的这一个完整的故事留待追忆。却不知是那个曾经,唯有落款日期于1989年9月。
    少年时的记忆往往根植于人们内心,每每回想起总觉得当时年少不经事,想法幼稚而单纯。一点点的愉悦就能焕发内心真正的欢喜。冯唐也认为,“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少年冯唐的欢喜来自于自己那间小小的“丑斋”。十七岁的冯唐在作品中化身永久男主角“秋水”,向读者展现了少年时自己丰富的阅读体验,与深厚的文字功底。“小屋小得不能再小,纵三步半,横三步。一床、一桌、一椅、两墙书,就把整个屋子挤得满满的。剩下的空间将将容下瘦的几乎不占体积的我。可以利用的空间都给了书,即使这样,坐在椅子上读书的时候,十几本实在放不下的书还得堆在床上。”真如古诗所云“一床明月半床书”。在这简陋的丑斋之中“汤足饭饱,进得屋来,反锁上门,拉上窗帘。世界也就好像与我无关,世界就好像暂时可以不去理会。屋子里就我一个人,我可以改变这里的一切,我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好书之人在昏灯陋室的书海之中,一时仗剑江湖,一时晓风残月,一时春风沉醉,书即世界。在那个年代,通过读书来见人、见物、见世界。
    他的欢喜更来自于少年时代身边的人。这本书将叙事极简,大段大段的自我陈述。而其中简短的叙事却也能透露出那些人物的性格来。无论是书中出现的“叶胡”、“饭主任”、“张老师”等等众多的老师,还是“根2”、“黄根”、“茹亚”等等的同学。冯唐的观察仔细,寥寥几笔只写最具特色的人物。让读者不禁回想自己学生时期的那些老师们,那些同学们。总有你敬仰的老师,班级中总有你喜欢的那个人,有与你“臭味相投”的朋友,有那些永远低头学习的同学,有那些将老师学生关系处理的井井有条的学生干部。总有那么些人,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也不禁浮起笑意。
    让秋水最欢喜的当然是他的孟寻。“我得承认,这是一种幸福。孟寻就在身边,应了菲茨杰拉德那首小小的柔巴依:一卷诗抄......一个面包,你也在我身旁。这是一种幸福。头转过去,总有一注目光候着。手伸过去,总有一只手温热地搭在椅沿上。找到什么柳暗花明,总有另一颗心在仔细地听,同你的心会意一笑......这还不是幸福的本源。
    少年人的爱恋只需很少的养料。一个笑容,一串音符,一阵脚步,从门边掠过绷金线的一牙裙边。只需彼此见到,彼此想到,彼此感到。这太容易了,连不这样都很难做到。我是天空,有无数的眼睛看着你。我是土地,随时随处,奉着你的脚,你的鞋底。我的世界,到处可以是你。琤琮的溪水里有你的声音,溢香的花朵里有你的笑意,树林里有你的身体,你水绿的花裙。心里有了这样一个世界,就像身后有座很高很大的山,我敢对前面的岁月喊:来吧!风!雨!看我怕你们吗?你们可以把我敲裂成碎末,可你们打不败我!我有她的发丝,能冲去我的血污。我有她的双唇,能熨合我的伤口。我有她的怀抱,能拢起我的好梦......”虽然多年后,冯唐已经忘记当时的“孟寻”是谁?不过那段青葱岁月的点点欢喜,依然会随着字里行间溢入脑海,涌上心头,犹如柑橘苦涩而伴有甜蜜
    《欢喜》的叙事极简,自我心理描绘占据大部分篇章。这样的写作手法看来多有意识流感觉,颇具少年之作之感。年少的时候写文章,总是免不了第一人称叙事,写不好对话,写着写着就将自己的感想大段抒发,以此来推进故事的发展,生怕读者不明白自己的思想。甚至会在文章中加入注解,解释一下自己用词。“初行路,读书,做人,潭很小,很静,太阳老是一掬笑容,山是山,水是水,我是我。后来见多了,潭大了,山就不是山,水也不是水,比如山可能是间冲上放的窝头,也可能是她皱起的眉峰。”不过这篇从架构上看似不成熟之作,不过其中秋水大段的内心描绘却言语精妙,引经据典,甚至思考相当深沉。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是如今的冯唐的“代笔之作”。“我得承认,我有一种恐惧。对于婚姻,从来就觉得它不合理:让两个从截然不同的环境生长起来的,不同爱好的,不同脾气秉性的人结合在一起,让一个人生命交给另一个陌生人。可怕。”十七岁的少年,面对自己的喜欢女孩,所想到的不是山盟海誓,一起变老,而是自己对婚姻的惧怕,着实让人感觉少年老成
    文中有这样一段“过去,一个学问很深的人告诉我,多读点闲书,多走走,多听听别人的海聊,自己觉得没什么,了无所得,骨子里就有长。这种无用最是难得。略文一点的语汇里,不说“脑子”而用“脑海”。人脑袋里的确有潭水,破过的书越多,经过的路越长,潭就越深。”我想冯唐可能就是认真践行了这样的方法,成为了现在人们所羡慕的这样一个人吧。
    就如序言中所写,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欢喜》读后感(三):青春的寂静欢喜。——冯唐之《欢喜》

       第一次知道冯唐是因为和柴静的那段韵事。那个在新闻上始终冷静自持的女人如此夸奖一个男人倒是让我对冯唐多了几分好奇。但是那时对他的文章倒是没有多大的阅读冲动。与这本《欢喜》相遇也是缘分,那时在机场百无聊赖,一想起十个小时的航程更是烦的要命,于是在书店中打算寻觅一本书来打发时间。《欢喜》就这样陪我穿越了四分之一的地球。距离上一次看书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久的好像都想不起来了。冯唐的文字又有些杂乱无章,实在是需要些耐性才能坚持到底。好在那段时间自己也是处在生命中最清闲的时光,于是就在每天的午后听着海浪声让冯唐带我回到十七岁。
      冯唐说他偶然在四十岁的时候翻到了十七岁的书稿,于是有了这本《欢喜》。这本在他十七岁写下的文字让我们看到了十七岁时的时光是怎么流淌的。要说内容,也算是青春小说了,可是这绝对不是网络上那些拿青春做幌子讲不良少男少女恋爱观的。《欢喜》是真真切切的青春,即使在作者十七岁时我才六岁。可是青春时那种淡淡的迷茫,热烈的张扬,大大的悲戚,寂静的喜欢。无论在什么年代,十七岁的年华里都是有过的吧。我们都曾对异性好奇。都曾暗恋过一位不那么优秀可是你看起来就很美的同桌。都曾悄悄的在回家路上关注过那位少年,在不经意间悄悄地试探,在路灯后偷偷的亲吻。也都曾为了运动会兴奋的准备,为了食堂的肉菜争先恐后,为了万恶的教导主任东躲西藏。这个才是青春该有的样子。每当读他絮絮叨叨的青春时总能带着我回到那些温暖的午后,老师在前面写板书,我们在底下昏昏欲睡的日子,那些晚课下课后操场上微微的灯光。那些都深切的告诉我们,我们那些念念不忘的深刻缅怀的时光,原来真的存在过。
       ”时间竟是如此的线,一步便是十年,可为什么还是,怕听雨声,怕闻啼鹃。“看着他年少时的诗,总是能想起来十几岁自己写的诗。那些被很有才气的女子称为有点才华的诗。那些在岁月长河的流淌中丢掉的到底是诗还是青春呢。他说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诗总是深怨凄婉,无由的发大悲音,可那一句一言都是我情丝的凝结,我岁月的折叠。我想他是活的很通透的人吧。十七岁能想通的道理,我现在还是一知半解。这得有多少的积累和折叠才能把这个世界看的如此通透。
       《欢喜》带我回到了那段天蓝年代,而刚好陪我度过那段青春的一位朋友又是他的书迷,也算是一种缘分了。
       ”我需要的不是由于对方的存在而感到温暖,感到不再孤单。我需要的不是一条路走来走去,直到路边有几个垃圾桶,绿油漆的,知道路上有多少块青石板,一共要迈多少步。我需要的不是因为有人爱着而产生的被承认的虚荣,像暴发户炫耀坠的脖子酸疼的金项链一样得意有多少女孩子喜欢我。我需要的不是一个避难所,一个知音,一个人说她永远理解我,即使是真的。。。
       我厌倦这一切,诅咒这一切,这一切里包含着懒惰、怯弱,包含着其他事物可以取代的东西。
       我等你好久了,等的我好苦。
       我想,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不需要一切,仅仅是你,因为欢喜。

  《欢喜》读后感(四):《欢喜》1、2、3看

1
昨夜迷迷糊糊之际将《欢喜》看到第9页。从第6页开始都是作者以男主的口吻对一女子长发的描写,其中不乏追忆和臆想。果然看着看着又困了。
当年看《巴黎圣母院》对建筑与印刷术的对比写了N页这件事,挺费解,但是看着很受用。这么风马牛不相及的物事都能连出关系来,真真是才华满地淌。
现在看到作者洋洋洒洒对头发的诸多意淫,是对这个十七岁时执笔少年的无限感慨。现在这个少年已经成长为四十多岁的男人,且是个令京城文艺女青年趋之若鹜的人物。
 
初读时,怀揣着一颗想了解一下男人十七岁由男孩走向男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心,近可以助益工作,远可以把握孩子心理生理成长……所以这书,还是看得很有针对性。但是,这个十七岁写文的男生,那时的心思细如发,软如发,缠如发,又结如发,有些太……太文化,一、无法代表大众男人的心理趋向,带有浓重的个别色彩。二、十年后的我家娃子,从现今的幼功看来,估计不能这么有文化。所以,阅读的功能主要还是娱乐和感叹了吧。
这段头发的描写,生生让人想到前些时看的陈可辛导演的《中国合伙人》,其中黄晓明扮演的人物在点着烛光的图书馆内,侧头轻轻在姑娘十厘米外那一嗅。那一嗅下估计是若有似无的体香和大多姑娘的发香吧,哪怕那个时代的姑娘受条件所迫一周才能洗一次长发,然而发上混着身体复杂的香,让人在初嗅不换气地再深嗅后,仍能盈满一腔尊贵的瞎想。十七岁的冯唐对着头发,整整怔了3页纸。另一个十七岁时颇文艺的青年陶喆,语意清晰地说那年“做过自己觉得好傻的事”,那就是十七岁,无法替代的十七岁。无论是走弯路,还是痴狂一把头发,亦或把猪的笑看出嫦娥的味道,都是绝无仅有的体验。
 
十七岁的描写,看出望尘莫及的幼功。因着冯唐,现在特纠结“幼功”二字。咱小时候没有那个条件,经史子集没有丝毫涉猎,都看些半吊子文章了,没走上文学的康庄大路,纯在外围打打野食儿。直到奔四了才发现“幼功”这么一回事,然而补之不及,还有比这回头太难的事么?
然后看着十七岁笔下的窗上水雾,窗外仅剩几片叶的树,椅子上心神渐渐摇到俱散的心,咱真是感慨万千。没有幼功做支撑,只能寻个再俗不过的词来表达内心的涌动。仅仅9页,仅仅看了9页,这是时间的河横亘在书缝中,唤起青春的感慨。
读《欢喜》2
《欢喜》进入第3日,看得拖沓了。
十七岁的少年,与三十而立的韩寒。
一个澎湃恣意,一个反倒谦逊起来。
冯唐的文学性是毋庸置疑的,对唠叨的数学老师的描写,写到雪天绕圈,写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有没有更跳跃的?然而看的时候并没有袋鼠在门前过而不入。他说“因为有明天,我们才能熬过长夜”,这个十七岁的神经质!无论多少岁,只有神经质能写出像样的文字,冷静理智的家伙都去研究哲学了,稍微有点激荡的人一头扎进历史的怀抱,玩古今对照去了。只有全然沸腾的,拔地飞升。
时间与法国小说里的女人可以类比?在他的笔下,你可以拿看杂文的心揣摩小说,粗粗掠过十七岁的少年心,再细细嚼一嚼丝丝的甘仿佛可以跨越20年。
读《欢喜》3
本书是一本纯纯的少男思春之作。
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简单,秋水与孟寻萌动到一吻暗许。更多的内容是作者对自己想法、生活、周遭人的描写。
秋水寝室的男生都用的代号,小说中只有女人有名字。而这些女人看起来,很像伊甸园里亚当拆出的几根肋骨。
亚当就是秋水。这几个女人同出去秋水的肋骨,她们合起来才能构建成一个完整的女人,也是作者心中的理想女人。属于人物拆分吧。
孟寻是秋水精神上的救赎者,她与他有类似的思维频率,她与众不同,用淡淡的芬芳(男人最怕费事的女人),默默走到秋水心里,带给他涟漪,他却总是闪躲,因为聪明的秋水知道她要什么,他却给不了她想要的。在文化圈里,流氓也追求你情我愿。她爱他,他也对她最有悸动,但是被捆绑的生活,不是他要的;偶起的悸动也总会随岁月流去,就像男孩子手边的玩具。所以秋水茫然,他不敢接受。
秋水故事里十三岁离开人世的语文女老师,是秋水心中的理想女性。所以这样的女人是可望不可及,能爱却不能去拥有的。作者用极端的手段把互敞心扉的两个人第二天就面对了永恒的死亡,爱在这一瞬间“永恒”了。这样的瞬间定格,是作者的理想。也许现实中冯唐十三岁时也遇到了让他暗恋的女神,然后他在小说中把女神钉在十字架上,然后用自己的一生去缅怀、救赎。
徐盼是贤妻良母的典范,温柔体贴还能下厨房。发现秋水饿肚子,就将他请到家里,煮饭、睡她的床。其中暧昧与暗示秋水都懂。这样的事孟寻做不了,因为孟寻是不粘人间烟火的精神使者,徐盼则是生活中男人最后会娶回家的白玫瑰。
茹亚是带刺的红玫瑰。优秀、骄傲、漂亮、艳丽,甚至八面玲珑。这样一个能和秋水谈诗的女孩子以狼狈的姿态走进了秋水的心,只留下浅浅一道划痕,无关风与月。实践证明,优秀的女人总是男人心口的刺,被人调侃多于被人爱。这也是现今优秀的女人反被剩下的原因。
黄根是无趣肯学的典型,同样也是暗恋的代名词。这样女人的出现严重满足了男人的虚荣心。就像和尚因一女人还俗;尼姑为一男人带着孩子浪迹天涯。每个男人心中不仅仅有个乖巧的小昭、双儿,更有个欺师为魔教护法生子的纪晓芙。用句现代流行语就是“闷骚”。黄根心中虽然对秋水有悸动,但是绝对干不出冲上去扒人衣服的事,哪怕在心中扒了无数次(这是闷骚人的最大特点)。
书中寥寥数笔勾勒了各种类型的“肋骨”,没有韦小宝的老婆多,但也囊括了作者心中那时向往的几种女性类型。
结尾的一句话,很像作者十几年后加上去的。
对一个无感的女人,凭她做得再多,如徐盼的洗手羹汤,再让秋水安眠于香闺己榻,秋水依然安枕,想的却是假如是孟寻的对比。这么看,对一个女人来说,自知甚过自重。
黑瘦男孩十三岁和二十三岁的故事,读起来忽然就揪心了。是为清晨留下的信?是为哥哥妹妹、姐姐弟弟错位的称呼?还是第三棵树下每天的小黄花?于是知道,之于女人,作者这样敏感的男人绝非良配,小静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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