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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回去》的读后感10篇

2017-11-28 21:4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带我回去》的读后感10篇

  《带我回去》是一本由[爱尔兰] 塔娜·法兰奇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40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带我回去》读后感(一):《带我回去》——遥望青春,睾丸酮加速分泌

我发现一个问题了。
今年写的日记都是读后感,我可不想多年后,打开我支教时的日记只有一篇篇的读后感,别人还以为我过来支教就是疯狂的读书,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但是我却不可否认,支教的很多时候,我是在阅读,因为我觉得我大学书读得太少了。所以什么书都想读。
阅读不仅让我更好地度过在支教一部分无聊时间,还让我有充分的资料可以参考,因为思考自己的事情会疲惫,需要一些参考资料,犹如做大餐时需要一些调味剂,我想这些书籍就是很好的调味剂。
很不幸,在说了这些之后,我今天又要说一些读书感想,因为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带我回去》。
我觉得每一次阅读,我指的是从接触、决定阅读,到阅读完一本书,都如同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恋情
每一个阅读都开始于一个偶然的邂逅。
邂逅不一定很美,却一定让你印象深刻,否则之后的事情不会发生,我想事情就是这样,确实存在一见钟情之说,开始你或者因为他的封面,或者因为她的书名,或者因为推荐的广告语,但是无论何者,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让你想等多地去接触她,了解她,阅读她。
我是在点点遇到她的。
当时被她的一句话吸引了:就在那一刻,我察觉生命的浪潮变了,硬生生掉转九十度,猛烈得无法抵挡,从此与我分道扬镳
当然,书名也很棒,我当时正准备完成第一学期的支教工作,准备旅行回家,于是《带我回去》,这个名字一下子吸引了我,犹如一个流浪的小孩用哀求的口吻对我说:“求求你了,带我回去吧!”
于是我尝试地带她回去。但是没有成功
习惯在新浪共享找没费资源,我输入书名,确实找到了她,却不完整,然后开始我并不知道,直到我旅行到汉川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把她遗漏了。但是我心中依旧记得她。
到了广州,我去了一趟购书中心,这次我发现了她的身影,可是我依旧没有带她回来,因为偌大的购书中心,只剩下一本,而且封面已经有点残旧。我不想掏钱却买了一本旧书,我要的是一本新书,于是我走了。
新年过后,再次回到大宁河畔,我新一学期的支教生活开始了。
我依旧无法忘记她。于是上亚马逊订购了。
2月29日,在这个女生表白日,我终于与她相遇。
于是开始了犹如恋情一般的相处,甚为兴奋。
今天读完了,又有点不舍,每每翻到书本的最后一页,都有一种小小的伤感
《带我回去》情节波折,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更重要的是让我体会到一种久违的疯狂与兴奋。大概十年前,我第一次阅读《午夜凶铃》系列时候的疯狂与兴奋,那是青春期睾丸酮分泌带来刺激,很棒。我想乔布斯食用迷幻药不过如此吧。
在序言中,我还因此发现了另外一本优秀的作品《你不能再回家》,我想未来的某一天我会与她相遇,又会开始一段奇妙之旅。
补充说一下,
这本书英文名字:faithful place (忠诚之地)。中文名却译为“带我回去”,我很佩服这个大胆的翻译,也觉得这个翻译很棒。我敢说,这个翻译者一定是阅读了这本原著的,而且深刻地理解了作者的写作冲动,正如序言写道的:
《带我回去》就是这样一本遥望青春的小说。回去,寻找过往,找回初恋,找到家。
另外,书的封面也很棒。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海边的一块岩石上。背后是辽阔的海面,以及飘渺的天空。前面是一堆长满青苔的岩石。
我想,这个女子就应该是罗西吧。站在不远处,显得那么可爱动人,让人不禁想走上前去,与她好好谈一下,我想弗朗特比我更希望去拥抱她。然而就是这么近的距离,我们却无法达到,她的青春美丽永远停留在十九岁那年的忠诚之地十六号地下室,虽然残酷,却也真实,我甚至有点羡慕她,因为我的青春或者只能留给日记,多年后一声声地叹息。

  《带我回去》读后感(二):过去从未过去

"THE PAST IS NEVER DEAD, IT'S NOT EVEN PAST." —William Faulkner
   那年冬日的某个夜晚,弗朗科在“忠诚之地”尽头等待,他感觉自己正高高踩在生命的浪头上,谁都无法阻挡。也是在几个小时后的那一刻,他察觉到生命的浪潮突然变了,硬生生调转了九十度,猛烈得无法抵挡,从此与他分道扬镳。
   一个家庭孩子的影响是大过一切的。虽然我们常常说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归结起来也不过是父亲抽烟酗酒,对妻子孩子施加暴力,而母亲无能为力。《带我回去》中所描绘的家庭便是如此。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可以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以说从小到大父母就一直在尽量满足我的各种愿望,也不曾打过我。所以我可能永远都理解不了家庭暴力对一个孩子所造成的心理阴影会有多么深远。
   我们的性格中常常会反射出家庭的影子,只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把它当做某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没有意识到罢了。但是不论你今后去哪,这个影子都会一直跟随着你。弗朗科曾以自己的家庭为耻辱,十九岁那年,他不顾女友的未能赴约,独自离开了家乡,也曾发誓今生再也不要回到那个令他悲痛的地方。然而二十二年后,当他重回故乡,发现忠诚之地的一切竟还是那么地熟悉,残破的十六号院的地下室,第一次邂逅罗茜的爱尔兰酒吧,自由区邻里间的柴米油盐,欢笑喧闹......他意识到,关乎家乡的一切记忆其实一直被深深埋藏在内心深处,从未被遗忘
   与兄弟姐妹坐在老屋门前的楼梯上聊天,让他获得了久违的源于家庭的辛福感。多年来的共同遭受,让家里的所有成员的骨子里都刻上了同样的家族烙印。他突然意识到,他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尽管曾口口声声地谩骂关乎这个家庭的一切,但他打心底里知道,与这个家庭彻底决裂并没有那么容易。有一根线一直维系着他与他的家庭,是忠诚,亦是责任
   有人说 “如果将责任变成一座沉重的再也摆脱不掉的大山,不仅会埋葬自己,也会埋葬别人。” 责任是永远摆脱不了的,一味地逃避只会加重问题的严重性,让你的过去久久郁结在心头,只会伤害了自己和身边最亲密的人。所以,面对痛苦回忆和不幸的过去,弗朗科选择了一次次勇敢的回去,并面对。
   英文书名“Faithful Place" 不仅代表主人公的家乡,也是他曾经不敢触碰的过去。我们都曾口口声声地说要逃离自己的过去,却总是一次又一次被过去找到,无论你想怎样刻意地掩藏或遗忘,你要知道,过去从未过去。

  《带我回去》读后感(三):讽刺的忠诚之地。。。婚可不能瞎结呀!!

从头到尾作者一向都是写的费朗科怎样回到离开22年的家里,发现初恋情人的尸体、谋杀案、凯文之死,他为了查出他们的死因而一次次回到他早年一心想远离的家。
一开始我是觉得弗朗科对萝西一直保持爱情想念是很有情义的一个人,但随着案件的明朗,却越来越觉得弗朗科才是这个他一直厌恶到想逃离的家庭里最冷血最无情无义的一个。
他把一切的不幸都归结于父母和家庭的错,因为有一个酗酒的醉鬼父亲,长年打骂他们几个孩子和妻子;而母亲被打时把丈夫诅咒到地狱去,而等事情过去了却又护着丈夫,对加到自己几个孩子身上和心灵的杀害视而不见。因为有这样的家庭,有这样的父母,所以他才会被萝西抛弃。而他离开家去当了警察,结婚生子离婚,而对女儿的保护欲不让她接触他的家人以防会被影响。
他与父母和谢伊敌对,因为他们三个人是要守在忠诚之地,与一心想离开的弗朗科意愿相违。
最后谢伊的犯罪渐渐显现出来后,却是最可怜最可悲的那个人!他才是最早想离开的那个人,但为了守住母亲,保护弟妹,守住这个家,他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想法留下来。他把所有的希望寄托于大弟弗朗科身上,指望着他长大到能担起他一起承担的责任时他就能安心离开去开始自己的人生。但萝西诱惑着弗朗科离开,于是他杀了她。。。凯文因为把沉于心底的秘密想透露出来,他害怕了,于是杀了凯文。。。因为凯文也是那个能随心所欲过自己生活的人,是他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之一。。。最后所有的人都离开了,过起自己的生活,而他仍然不得不留在忠诚之地,守在母亲身边。
因为是第一个孩子,所以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其实是个不合理的事情吧!谢伊心里是有多委屈多怨恨,最终导致了心理上的扭曲,杀了两个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而他们的父母,没有爱情的结合,才是导致这一系列悲剧的起因吧?!这婚呀,不能瞎结啊!!!
另:从作者笔中,深刻感受到在爱尔兰社会中的女性地位很低啊!

  《带我回去》读后感(四):带我回去

这本书读起来非常伤感,也非常凄凉。书中很重要的一句话是:“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知道自己愿意为何牺牲。”可悲的是,明明已经付出了全部,那个你愿意为之牺牲的人却对你的付出不屑一顾,读到最后,真的有一种出离愤怒的无力感。
我想,这本书真正的主角是谢伊,而不是那个只想着自己有多痛苦的弗朗科。弗朗科以为自己很惨,被哥哥关在恐怖的地下室里,却不知道当他躲在那个安全的场所时,谢伊的愿望是自己和兄弟姐妹不要被发酒疯的父亲打死。谢伊一直是沉默的,甚至有些阴郁,从表面上看,像极了一个阴森的坏人,没有人在乎他被毁掉的人生。明明只比弗朗科大一岁,却因为哥哥的身份被迫承担起所有苦难,谢伊尽力保护弟妹,努力维系家庭,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成年的弟弟能帮他分担一点,让他也能过上哪怕一分钟轻松的日子,可那个成年的弟弟只想着和女朋友私奔。还有那个被害的女朋友,完全不想理解谢伊的苦衷,完全无视谢伊的哀求,只要再等两年就好,再过两年凯文就成年了,两年就好……但急于私奔的姑娘一分钟也不想等,你的苦难说到底和我有什么关系?
的确,没有人应该被杀死,但我对弗朗科和萝西就是同情不起来。谢伊不能私奔吗?他当然能,在青春正好的时候,谢伊也被很多姑娘喜欢,但他没有,他一直肩负着照顾家庭的责任,姐姐出嫁,弟弟私奔,他知道如果他也离开了,母亲和未成年弟妹的境遇会非常悲惨。他确实愿意为家人牺牲,他是个英雄。而弗朗科那么恨这个家,那么恨自己的家人,一去二十年,带他回去的,依然不是家庭的责任,而是萝西的骸骨,我不相信如果萝西真的和他私奔能得到什么好的结局。他就像个灾星,只会把原本平静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把谢伊卑微梦想摔个粉碎。
在外界看来,也许弗朗科比谢伊成功得多,弗朗科是警界精英,而谢伊,是个连自行车行都开不起来的杀人犯。弗朗科到最后也没有表现出对哥哥的丝毫感激,这很正常,因为他根本就不感激。我衷心希望弗朗科在以后的每个夜晚都被噩梦惊醒,直到有一天意识到谢伊到底失去了什么,但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吧,这样一个自私自利性情凉薄的人,能指望他什么。

  《带我回去》读后感(五):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

那个整天酗酒,骂老婆打孩子的父亲也是有过帅气年少,那个絮絮叨叨不修边幅的老妈也曾经年轻靓丽过的。
红头发让我想到《飘》里郝思嘉的父亲就是爱尔兰后裔,难道那里的男人一旦变成老头都是一样的火爆脾气吗?在那样家庭成长,儿子终将也变成老子的模样,而那些花儿般的女孩最终也变成她们老妈的模样,除了萝西,她在人们记忆中始终是十九岁的模样。
父亲们的对立让他和女友想要私奔,但女友没有出现,他独自离开。猜测各种原因,他觉得是自己的家庭让萝西抛弃了他。
同样的原因,让弗朗科羞于把妻女引见给家人,所以他二十多年都不要回家去。当他得知荷利已经见过那些可怕的家人他很抓狂,他怕那些“疯狂病毒”会传染上他女儿,可他忘了他们的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亲情是割不断地,那些和他流着同样的血液,他的兄弟姐妹们,他的父母等着他回去。
“你离开之后,我花了二十二年才挣回我的机会,他妈的二十二年。你能想象那种日子吗?你们四个各过各的,结婚生子,和正常人一样,快乐得像泥巴里的猪似的。我却留在这里,这里,他妈的这里——”
“现在我的机会又来了,时候还不晚,我还够年轻,可以让自行车店蒸蒸日上,买栋公寓,结婚成家——我还找得到女人,谁都不准拿走这个机会,任何人,这行,永远不行。”
同样的是父亲的儿子,同是一丘之貉,凭什么你道貌岸然?一个可以自私的逃离,而另一个要留下来承担长子的责任。当谢伊觉得他快解脱了,他终于可以甩掉家庭搬出去了,可以去享受自己的人生的时候,一切都变了,都被打回原形,让他如何承受。我总是会同情悬疑推理小说中的罪犯,他们是些做了错事的人,而不是坏人。
可怜的父母,小儿子被大儿子无情地干掉了,二儿子无情地抓了大儿子,当父亲的身边需要有人在的时候,还会有谁。是不是还是独生子女的好,没有相互推诿,所有的好与不好都只一个人承受。
青春让我们觉得可以对抗整个世界。再不做些什么,就年老了。即使让他们再回到19岁,他们还会一样离家出走。
许巍的歌声响起:
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
只因这胸中燃烧的梦想
青春的岁月放浪的生涯
就任这时光奔腾如流水
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
体会这欢乐爱恨离别
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
这是我的完美生活
也是你的完美生活
我多想看到你
那依旧灿烂的笑容
再一次释放自己
胸中那灿烂的情感
我多想告诉你
之前看的《神秘化身》给了四星,那些特立独行的人物总觉得像是为写而写的,星星是给那个三个警察的。而这本绝对要比那个更棒,所以我给五星,给更人性的麦奇一家。
其实这本书名还是直译为《忠诚之地》更好,有不少人吐槽翻译的糟糕,还好吧,不影响我看这个故事,有些句子还是蛮俏皮的。反正我也知道“网民”其实是“线民”,还有更多的也许被忽略了,也许就没看出来。
没看过作者的处女作《神秘森林》,下一本也许史蒂芬就是主角了,期待!

  《带我回去》读后感(六):带我回去

起初我不太理解明明英文是“Faithful Place"译者却偏偏译成了“带我回去”,书看到一半觉得明白了,可是看到结尾又糊涂了,没人真的想回来,所有的人都想逃离,那里没有幸福,连甜蜜最终也化为尸骨。
离家二十二年后弗朗科回到忠诚之地,其实他并不想回来,但是萝西把他带了回来,而他也要把她带回来,她在等他,他的女孩,二十二年前他全心全意想要给她幸福的那个女孩,二十二年来他一直以为在另一处快乐地生活着的那个女孩,她悄然消失于那个寒冷的冬日清晨,消失于他踟蹰于街头的失落和愤恨中。当弗朗科意识到萝西可能一直孤零零地陈尸于十六号公寓那肮脏黑暗的地下室时,他没有提到痛苦,他只是很愤怒,他想打人也想被人打,他知道那是她,可是他又想那可能不是她,他说他不在乎,可是他清楚他在乎,那是一种比痛苦更绝望更切肤的疼痛,就好像人在生病之前感到的那种焦灼,你知道它在,它在你心里翻江倒海,可是它就是不出来。
我喜欢弗朗科的那段回忆,“我感觉船票夹在我和她狂乱的心跳之间嘶嘶作响,仿佛随时就要爆炸,射出满天的金黄火花,就在那一刻,夜晚不再模糊,也不再危险,我体内泛起一阵晕眩,骨头深处微微颤抖”,“我只要一张床,让我和萝西整夜依偎着对方的臂弯,早晨在彼此怀中醒来,为此我愿意付出一切,一切,其他都不算什么”,“寒风刺骨,在几公里的上空发出清脆如铃的声响,有如破碎的水晶。她粗嘎的呼吸暖暖拂过我的喉咙,头发飘着有如柠檬眼泪的香气,我感觉她的心跳匆匆拍打我的肋骨,之后我放开她,看着她离开,最后一次目送她离开我身旁”,“我当然找过她。我头一回单独使用警用电脑,就输入她的名字和出生日期查过:她在爱尔兰共和国没有任何被捕记录。这很正常,我不认为她会变成黑帮女老大。但我非常亢奋地查了一天,从她和我道别之后踏出的第一步开始。随着我的人脉越来越广,搜查范围也越来越大:她没有在北爱尔兰被捕,也没有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美国被捕。她没有在任何地方申请救济金,也没申请护照,也没有死亡或结婚。我每两年就从头搜查一次,找欠我人情的人脉帮忙,他们从来不问原因。不过这些年(荷莉的出生让我沉稳许多)我只希望萝西自己出现在侦测范围里,过着简单满足的生活,没有和警方扯上关系,偶尔想起我曾是她的真爱,心头微微一痛。有时我会想象她找到我:半夜电话响起或敲我办公室的门。我想象两人在绿草如茵的公园里,并肩坐着长椅,带着五味杂陈的心情默默看着荷莉和两个红发小男孩在攀缘架爬上爬下。或者在幽暗的酒吧消磨漫漫长夜,两人说说笑笑,脸庞越来越近,手指沿着老旧桌面滑向对方。我巨细靡遗地想象她现在的模样:过去没有的鱼尾纹,生过不是我的小孩的松弛腹部,所有我错过的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印记,都如盲人点字等待我去阅读。我想象她给我出乎意料的答案,解开了所有谜团,让全部断片轻轻归位。我甚至想象我们重新开始……”
弗朗科对萝西的爱很感人,并没有人给他做出榜样,可是他懂得用最好的感情来爱她珍惜她,那时的他可以为了她去死,人只有在年纪尚轻时才有力气这样去爱一个人,爱是他的信仰,偏执得可以放弃全世界也可以赢得全世界。二十二年的光阴,他想过爱想过恨想过报复想过一笑泯恩仇,唯独不曾想过她已经死了,就在他的身旁,就在那个阴冷的地下室,就在他们相约私奔的清晨……背叛与死亡,到底哪一个更令人心碎?弗朗科对曼蒂说“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事,如果当初我做了,会让现在的一切都不同”,在找到萝西时我想这句话大概如柄利剑般穿透了他的心吧?谁都怕一语成谶,可是有些宿命逃都逃不开。
我很难看出弗朗科会幸福,不管是他和萝西约定的私奔,还是他和莉儿不成功的婚姻,又或者是他为自己选择的职业,似乎都炫目得岌岌可危,像一盏没挂稳的水晶灯,看着很美却总让人悬着心,就连他对荷莉的爱也带着一种令人紧张的焦虑。我想人的幸福和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若要幸福是要有人教会他爱的能力,要有人给他做出榜样,让他知道幸福的样子,并懂得如何善待它。弗朗科的家更像个战场,其实他们也在乎彼此,只是找不到更好的相处方式,在找到萝西的那个夜晚他们都想安慰弗朗科,最终却以打架收场,爱用错了方式比恨更伤人。与萝西一起生活并不是弗朗科逃离家庭的唯一原因,就如他自己所说,不管萝西如何他都会搬出去,爱不仅仅能带来幸福,有时候它也令我们痛苦,或许是因为亲人是离我们最近的人,所以更容易被我们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所堆积起来的戾气伤害到,我们离的太近,于是伤的更深,我相信谢伊的话,他为了亲人可以去死,可是日子多数时候是细水长流的琐碎,是千篇一律的消磨,它真正需要的不过是一颗温柔相待的心。
萝西的死给了弗朗科一个在离别二十二年后回家的理由,谁都以为时间终究会改变一些东西,很难想象你活过了大半生却发现一切原封不动,可是日子就是这样,就像我们在九十年代以为到了二十一世纪就可以满天飞了,以为到了2012年我们就跟着地球一起毁灭了,结果在2013年我们却安然地守着这个世界,依然为挤不上公交而焦虑,依然为交不交养老保险而纠结,所不同的只是我们老去了,如此而已。
我想我们可能都曾如二十岁时的弗朗科,拼了命地想逃离家人,想以自己的方式建立想要的幸福。家人一直令弗朗科感到痛苦,他觉得没有他们他的生活会更自在,其实是没错,只是在失去凯文之前他并不知道,他们的离去带给他的并不是解脱反而是更加虚空的苍白,他对莉儿说“他才三十六岁,莉儿,有半打女朋友,因为他还不想安定下来,想去看大堡礁”,当荷莉告诉他凯文曾说过他是他“最喜欢的哥哥”时他在心底里呻吟了一声“哦,天呐”,每个人表达悲痛的方式都不相同,他对自己说“我们不是很亲”,可是我相信悔恨无时无刻不在啮咬着他,他原本可以改变这一切,凯文可能不会死,至少他可以再做些什么,就像当初的萝西,人生就是这样,当你说了再见之后,你无法确定还会不会再相见……可是每一回他都选择了更在乎自己——我们都如此。
谁都想逃开宿命,可是一个人生于斯长于斯,有些你痛恨的东西就不知不觉地在你的身体里日积月累,很多人都不喜欢父母的生活方式,但很少人会反省,他们只会衣钵相承地用相同的方式延续生活。伊美达对弗朗科说“即使再怎么强调自己会不一样,最后还是变成老爸或老妈”,在她踩着母亲的老路一路颓败下去的时候,萝西成了她的梦想,“我喜欢想到她,每当我遇到挫折,总喜欢想象她在某个角落,不管是伦敦、纽约或是洛杉矶,做我想都没想过的疯狂工作,我想象她是那个逃过的人”,或许即使听到萝西早于二十二年前死去对她来说都是一种羡慕,那至少也是一种逃离。弗朗科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恶棍,可是和莉儿的离婚多多少少和他的火暴脾气也有些关系。
看弗朗科喜欢的女人就知道他想往的是怎样的生活,他想厮守终身的萝西尽管不富有但至少来自于一个父母还顾及体面的家庭,他娶回家的莉儿来自上层社会,是检察官,精致敏锐,对于母亲的嘲讽弗朗科爽快地承认自己就是喜欢吃天鹅肉,其实他不过就是想过一种更美好更平静更安宁更正常的日子。失去萝西后的弗朗科本想做浪子,最后却在教堂里和莉儿完婚并生了荷莉,莉儿不在乎婚姻和孩子,却在遇到弗朗科之后完全颠覆,爱情会改变那么多事,因为幸福会告诉你该做什么。弗朗科曾满心沉醉于幸福,莉儿和荷莉实现了他对生活的梦想,“我会坐在吧台吃三明治,就着厨房窗外的灯光看画,谛听重重沉静之下的声响:冰箱嗡鸣,微风拂过屋檐和我爱的两个女人的轻柔呼吸”“我会写小字条给荷莉,训练她阅读(嗨,荷莉,你的老虎画得好棒!你今天可以画一只熊给我吗?很爱你,爸爸),上床之前给她一个晚安吻,荷莉喜欢趴着睡,位置占得越大越好,莉儿(起码那时候)喜欢蜷着身子,总会预留我的位子,我爬上床,她会轻声呢喃,背靠着我,摸索我的手掌,要我搂着她睡”,多么甜美的时光,可惜还是失去了。爱有时候是很奇怪,不是不爱,只是没办法厮守,弗朗科和莉儿之间毫无疑问还有爱情,在发现萝西荒寒多年的尸骨时弗朗科还可以和兄弟姐妹们喝到大醉,可是凯文死时他能想到的安慰只有莉儿,莉儿不管对他有多愤怒还是不忘问一句“你还好吗”,在莉儿面前他终于脆弱下来,他对她说“他是我弟弟,不管他怎么摔下去,我都应该抓住他”。
弗朗科想在荷莉身上弥补所有他缺失的遗憾,他太爱她了,“她出生时,我好想上街杀人,让她知道我为了她什么都敢做”,他想让她永远远离伤害——虽然明知道不可能,他拼了命地想让她不受自己的家人影响,莉儿说的应该是实话,她从来没有介意过他的家人——至少不是特别介意,所以才会让荷莉偷偷去他的家,她说“我希望她有家人,而他们是她的家人,这比他们有什么怪癖都重要”,真正介意的是弗朗科自己,但你不能指望一个从小长于恐惧担忧和羞愧当中的人会对生活心存感激。莉儿是好心,但毫无疑问那是因为她没经历过弗朗科的经历才会如此豁达,只一味责怪弗朗科对家人冷漠是不公平的,他若真的想断绝关系就不会在离家九年之后出现在洁琪面前,家人就是这样,他们不单是你法律上的责任,也是你心理上的责任,对你而言他们永远不同于旁人,哪怕带给你的只有伤害,因为最糟糕的就是你知道他们在乎你,比这更糟糕的是你知道你也在乎他们,不管你离他们多少年离他们有多远,他们永远不可能成为路人甲。
但是弗朗科对家人的态度并不全然公平,至少对谢伊不公平,比起他的逃离,谢伊承受的更多,谢伊未尝不想逃离,他本可以也逃离,可是他选择了留下,不管多么不情愿,他还是担起了长子和长兄的责任,卡梅儿甚至嫉妒凯文,嫉妒他和洁琪尽管生活于恐惧之中至少上面还有哥哥姐姐可以依靠。生活像个怪圈,弗朗科痛恨酒鬼父亲,一个放弃了责任尊严和关爱的父亲只会成为孩子的噩梦,他的痛恨自有他的道理,而父亲的痛苦是源于母亲的唠叨和现实的不公平,偶尔的回忆片断里,弗朗科和父亲也曾有过美好的回忆,父亲甚至也想过带着他们逃离,过一种“没有女人唠叨,没有人告诉我们不够好,没有人压迫工人”的生活,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相反而言,可恨之人或许也有可怜之处。
有那么几秒钟我怀疑过谢伊,我不怀疑他能杀了萝西,可是却不太相信他能杀了凯文,直到后来看到他对弗朗科说的话,早在二十二年前他就已经垮了,可是没人替他想过,父母不曾,兄弟姊妹更不曾,他们要么毫无内疚地拖累着他,要么坦坦然然地离开他,似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有逃离的理由,只有他必须留下承担责任,没人可怜过他。有谁想过当年那个帅得一塌糊涂女孩随他挑的谢伊人到中年却还没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生活?哪怕像弗朗科一样离婚了也好,可是他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看看谢伊对荷莉的态度就知道他渴望什么,不过是一份正常的感情,不过是一个正常的家庭,不过是一个暖心的女儿,不过是一个可以温馨相守的时刻,就这样简单,可是没人给他机会。
我能理解弗朗科的逃离,也能理解他对家人的疏离,我甚至能理解二十二年前他眼里只有萝西——毕竟谁都年轻过,甚至的甚至我也理解他做为警察最终将谢伊送进监狱,可是我确实不能理解他毫不怜悯谢伊。弗朗科不喜欢谢伊以恩人自居,可是他得承认,谢伊确实一直负担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做人得有良心,二十二年前他不懂得怜悯,二十二年后在谢伊讲述了所有的一切之后他对他依然没有一星半点儿的怜悯,那只能说他太自私。
我相信当年即使弗朗科不出走他和谢伊也不会真的杀了父亲,他们只是已经被无望的生活逼疯了,策划谋杀父亲成了他们发泄绝望的一个出口,尤其对谢伊而言,仇恨可以让他喘口气,从八岁起母亲毫无责任感地把全家交给他负担起一直到十九岁,他一直渴望着逃离,渴望拥有自己的生活,他指望着弗朗科和凯文终能接手,可是他却发现他们从没认为过自己有这个责任,他们习惯地把一切都推给他,原本他以为至少还有弗朗科也在承受——人就是这样,若你发现并非独自一人身处绝境那绝望似乎也尚可忍受,可是他却发现弗朗科在悄悄地准备着一走了之,一点一滴也没有为他想过,原来一直在承受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已,感情是一种双向付出,当你无从索取,终有一天对你而言你曾为之付出一切的人会变得一文不值。即使这样他甚至也想过放弗朗科走,他想过成全他,可是父亲变本加厉的酗酒终成了最后一根压垮他的稻草,被抢走的希望,孤立无援的处境,毫无指望的生活,没人能在这样的高压之下生活十年还不崩溃,杀人对此刻的他来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其实我想真正压垮谢伊的并不是父亲的酗酒,而是弗朗科对他的抛弃,可是对弗朗科而言家人只是负担,没有其他意义,不管是谁,他要求的就是他们不再扰乱他的生活,否则他就会不管不顾地转身离开,二十二年前如此,二十二年后我相信他还是会这么做。
我相信弗朗科说的对,谢伊杀死凯文是有预谋的,但尽管这样我依然想宽宥他,在他就要再有机会可以开始自己的人生之际,凯文却跑来要伸张正义,他只想到了他杀了萝西,却从未想过他是为了他们承担了近四十年的哥哥,从未想过这四十年来他过的是怎样的日子,他们不明白也不想明白,早在二十二年前,在杀死萝西之际,那个曾经愿意为他们付出一切的谢伊也死了,死在了坍塌的希望里。虽然书里没有明确地说谢伊和凯文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从谢伊的话里不难听出凯文和弗朗科是同一个态度,他们觉得他罪有应得,再也没有比这个更伤人。连酒鬼父亲都告诉弗朗科该放手的就让它过去,可是弗朗科和凯文却从不曾这样替谢伊想过。萝西死了,可是她并非没有可恨之处,谢伊求她,她却嘲笑甚至辱骂他,或许是爱情让她盲目,可是无需辩白的是她和弗朗科一样自私。我很奇怪凯文的执着,有什么理由让他能为了一个死了二十二年的萝西就坚持要毁掉为了他们忍受了四十年的哥哥?我有明确的是非观,可是我同样相信有些事该让它过去就过去吧,我不会为了一个死去的萝西,为了一个过去了二十二年的冲动,而毁掉谢伊,何况他是家人。毁掉了谢伊,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凯文能得到什么?弗朗科又能找回什么?毁掉了谢伊,萝西一家就找到公理了吗?就得到安宁了吗?哪怕我是弗朗科,我最终也会选择沉默,因为若我有良心我就该知道虽然谢伊杀了萝西可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凶手,是我们的自私和冷漠杀了谢伊——那个风华正茂想开启自己人生的谢伊。
看到最后,我不知道那是要带谁回来,带弗朗科吗?他对忠诚之地和家人依然是置身事外的态度。带萝西吗?就算谢伊被捕我也不确信她就能得到安息。所以我想还不如直接按英文直译,忠诚之地,它只是个地名,没有意义。

  《带我回去》读后感(七):给孩子一个家

一部小说,像剧集一样将故事打散,用无限的镜头切换,由读者拼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这既可以说是作者的一种写作技巧,也可以说是读者跟随弗朗克听说,发现,挖掘的一个过程。
故事讲述了在一个问题家庭下,孩子们支离破碎的人生;这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解决不了的话题。是个人的背景,也是社会的问题。不用多讲,残破,酗酒,无爱的家庭下的孩子都存在着心理问题,可是这部小说带领读者走进这些孩子的心理,看他们是如何一步步由纯真,由渴望被爱走入纠结、矛盾、痛苦和仇恨的人生。
也许面对工作的问题,爱人间的背叛,或者敌人的竞争,人们还可以理智的斗争,即便失败,还可以用继续奋斗重头再来来鼓励安慰自己。可是面对父母设下的困境,挣扎无力的孩子们最终都选择了一条路,就是逃离,正是这种唯一的方式让一家人走进了绝谷。合上书时我在想,即便他们安然的逃离,剩下的也是沦陷的亲情。
小说以弗朗克的角度叙述,结尾并没有讴歌他的大公无私,恰恰用他向妹妹寻问,并得到拒绝再见面的答复的方式证明,他对自己要脱离那个厌恶的家庭的肯定。即使家庭破碎,情人消亡,亲手送上哥哥到监狱。
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讲的多彩的儿时回忆,要让一个孩子多恨,才会做的那么决绝和坦然。
给孩子们一个家,才能让他们找到一条路回去。

  《带我回去》读后感(八):我就是不爽弗朗科

之前看《神秘化身》也是这个人翻译,感觉比这部翻译强多了。这个出版社差劲,都不校对么,像看盗版小说一样。湖南文艺出版社进入我的买书黑名单了。再说说这个故事,从《神秘化身》那本书开始就不喜欢弗朗科这个角色,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这本书里丝毫没有改变我对他的印象。他没有感恩之心,心里只有憎恨。对给他生命的父母的憎恨,对家的憎恨。他最开始以为家庭拖累了他,让萝西抛下他一个人走了,所以他打心眼里恨这个家,逃避责任远走高飞,以为自己才是受伤的那个。他没想过没法选择父母和家庭,就算他们没有给他更好的,但生命的赋予难道不是最高的馈赠么?
离家多年后,他又回到这里,像进垃圾堆那样不屑一顾满脸嫌弃。是他又给这个家带来了灾难。
他以为自己是个合格的父亲,替荷莉想到了所有事情。其实,他不爱荷莉。他只爱自己。做一个比混账老爸好一千倍的父亲,这可能是他给自己设下的美好目标。他只不过在实现自己的目标,并洋洋自得于“做一个好爸爸”这件事带给他的骄傲。他一直是这样的人,为达目标不择手段。
中文译名叫“带我回去”但我想说,活该弗朗科一辈子找不到回家的路。因为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允许别人伤害逾越半毫。

  《带我回去》读后感(九):心灵救赎

      相隔22年,当弗兰克再次回到家乡“忠诚之地”,这个他曾经不顾一切去逃离的地方,似乎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杂乱的街道、酒精与暴力的味道···而他回到自己20年未归的家,爸妈的争吵、老妈的咆哮、经济的窘境似乎也一如既往,然而,随着相约与他私奔的初恋情人的尸体的发掘,一切尘埃落定,20年前,这里曾发生怎样的过往,现在却只能留下忏悔与追忆。
  家,对于绝大部分人,应该是温暖的、充满爱的符号,深夜的那盏为你等候的灯,从厨房里飘溢出来的香气,妈妈絮絮不止的唠叨,爸爸故作严肃的面孔···没有很特别的理由,我们依恋这一切。然而,当家没有这一切,它是酗酒的爸爸发疯家暴的地方,是暴躁粗野的妈妈大声叫唤的地方,是很多个孩子都在贫穷中渴望温饱的地方,甚至不但是家,整个家乡,被野蛮暴力征服,我们该对它怀有怎样的感情与回忆?作为家里的哥哥,在贫穷的年代和家里一团糟的情况下,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学业和理想,过早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就在自己弟弟即将成人,能够分担起家庭重担的时候,却得知他为了所谓的“爱情”,竟准备私奔出国,对于为家庭付出这么多的谢伊,这显然是无法接受的,除了不能接受,更是心理不平衡的,“他什么都没做,却想抛下一切去享受新生活”。在冲动下,杀掉了准备和弟弟私奔的情人,然而时隔多年,又为了摆脱嫌疑又杀掉自己的另一个亲弟弟。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在我们感到遗憾之余,不禁感慨,贫穷在很多时候并不是不能幸福的理由,但它却能给人以额余的责任,吞噬一些人的理想和青春,甚至是终身的幸福,这本书中关于家庭责任,关于自由,无疑使值得人去反思的。相对于谢伊,弗兰克似乎更让人感到痛惜,当谢伊认罪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解脱了,虽犯下如此的过错,但他用自己的大半生,对这个家庭不离不弃,而对于弗兰克,20年的逃离,却让他付出重大的代价,他的以后的人生,将都不会快活,这些东西将会挥之不去,成为他永远的伤痛和遗憾。或许每个人面临这样的选择都会感到无所适从,当命运将一些责任过早的让人去承受,而他却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能力去接受这一切时,懦弱和自私的一面便会冲破牢笼,给人以逃避的力量,从来不相信宿命,但因果似乎只是被某样东西联系起来,曾经逃避的,最终逃不掉。
当然,这只是小说里的情节,回归到自己的生活,似乎不曾因为责任或是家庭而必须放弃自己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而可能偏偏是这样,在没有强大责任约束的20年,虽是一步步走向社会和现实,却变得迷茫起来。人生在世,其存在的价值,可能就在于有所担当,承载着家庭的期望和自我的寻找,却在现实世界中靡靡不振,逃脱不得,冲破不了,大概是这种责任太过抽象以致只有在黑夜深处时才能给予人沉重感吧。每每看到这种情感与理性的交锋,人性与欲望的纠缠时,往往心中不住一阵拷问,若是我,我会怎样抉择?答案却始终不够坚定,这种无所适从的感觉让人窒息,唯只愿,世间每个心灵无所归处的人都能得到救赎。

  《带我回去》读后感(十):值得回味的一本书

       作为一个热爱推理悬疑的人,这本书的简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朴素的外表在书架上并不怎么显眼,可我就是一眼看到了他。
       
       总觉得这本书的翻译很奇怪,显得有点无聊,多次不知所云,还好我坚持着看下去了,慢慢的融入到了故事中,人物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心,不过实在没想到凶手居然会是谢伊(本来还以为是他爸的)。
      
       这本书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兄弟之间也可以这样互相憎恨,谢伊和弗朗科就是那样互相憎恨着,死生不计,他们也曾经计划杀死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亲情会显得这么可有可无呢。但对于凯文,我心里只有深深的惋惜,多么好的一个小伙子,但他太天真了,不可忍受的是在凯文死后居然大部分人都认为是这个可爱的小伙子杀死了萝西,幸而弗朗科不曾想过。
      
       后来想想,我们没有出生在那种家庭,自然不能体会弗朗科他们那种对逃脱忠诚之地的热切渴望,或许这个故事在一开始便错了,弗朗科他们不应该存在,萝西也不应该。故事的开端本就应该是弗朗科的爸爸与萝西的妈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该会少了多少悲剧啊。
       萝西,多么耀眼的女孩子,美丽大方开朗活泼,有着忠诚之地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的美好品质,只有自由才适合她,可她却被禁锢在了黑暗的地下室的地板下,没有光明没有自由,只有深深的黑暗和腐肉的臭味。这是多大的反差,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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