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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10篇

2017-12-01 21:5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10篇

  《乱时候,穷时候》是一本由姜淑梅著作,浙江人民出版社/铁葫芦图书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80元,页数:27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一):better never to have been

世上还从没有一个人说他很幸福。心怀天下的世界里,人心其实没那么大,天天操心过多,不是抑郁了,就是自我打鸡血打过量躁狂了。僻壤山沟里,眼里心里只有今天吃啥,明天吃啥,吃不着咋办。心里愁,肚子饿,浑身不舒服,哪儿哪儿都委屈
于是世上的人商量好,就在自己这里结束吧。不要再带来新人,增加新的苦难了。
结果,几亿的魂灵,投不了人胎,只能去投猪投狗投虫投草。被世上人吃,被世上人玩儿,被看都没看一眼就踩死了;被那些被吃被玩儿被阿卡林的吃、玩儿、阿卡林。
可是它们又不会坐在一起商量,说,我们也别生了,到我为止吧。公猪的高潮可以持续30分钟,一辈子开开心心耍几次,什么吃我心肝脾肺肾,根本都顾不了那么多了,眼里只有母猪。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二):那时候人们没有梦,拉拉手就是一辈子


    凡是看书的时候,内心里基本都会有一个声音在随着字行念诵,基本情况下是普通话的腔调念出来。但是读这本书不行,因为作者是山东巨野县人,没念过书没什么文化,方言满纸都是,不自觉地就会将我带入到那种语境之中,逼我动用十多年只听不说的山东方言,在心里念,才能够完全体会那种感觉、那种激烈。普通话真不行。
  读故事的时候,熟悉感扑面而来,因为类似的故事,我爹多多少少都曾给我讲过:饥荒,斗地主,逃难,要饭……这些他都亲身经历过,讲给我听的时候并无多少激昂悲酸的情绪,相反却是调侃戏谑,回味无穷。从爹缓慢沉静的叙述里,一些我从未见过未经历过的事情,逐渐在脑海里面展开了画卷:饥荒年代,家家没有饭吃,饿死的饿死,还有口气的出去要饭,我爷爷躺在炕上已经没有力气,奄奄一息,缺乏营养致使他面目浮肿,气色恶劣,于是我爹出门去找吃的……所有关于老一辈人的事情,除了听说,只能想象,因为与爷爷从未谋面,只知道他是清朝出生的人,年轻时留一头长长的发辫,俊逸好看,可惜那个时候不拍照片。我爹年轻时候写诗,年迈之后写杂文,长长短短,每次回家必让我看,我想本质上,这些老人的故事是一样的,透过悠长悠长的时间划痕,斑斑驳驳,固执地向如今已不知道什么是幸福的我们讲述清苦的故事。
   “在以前,我们不短信,不网聊,不漂洋过海,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翻过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很久之前的一个网络段子,第一次读时,觉得诗意盎然。这本书也是,通篇没有那些被人们用滥的表达情爱的字眼,结婚就是闺女带上陪送的嫁妆,来一辆马车拉到婆婆家完事,有的时候是牛车。作者自己结婚时也是先去登记,连丈夫的相貌都不知道是怎样,但就是这样过了很久的一生。有一篇《改嫁》,里头讲到旧时候有个风俗,寡妇改嫁可以抢。庄里的公保爷爷三十多岁都没娶上媳妇,有一晚他的三个兄弟给他抢来一个寡妇,哥仨临走跟公保爷爷说:“你要对她好。”
    然后下一句是:公保奶奶那年二十岁,她跟公保爷爷过了一辈子。
    姜淑梅讲故事,时间跨度都是几十年几十年,“一辈子”像一阵风似的说过就过去了。 诸如此类夫妻成双成对,他们的饥苦的年代里相识,相爱(谈不上,因为“爱”是多么奢华的字眼),女的在家做饭,男的出门谋生,孩子一群,呆萌幼嫩。如果婆婆对媳妇不好,后者只能忍气吞声,要不就是上吊跳井寻死觅活,离婚在那个年代,是那群人字典里不存在的一个词,改嫁都不可以,会被所有人笑话,给娘家丢脸,因此寡妇改嫁只能偷偷在夜里进行。或许这些夫妇从未想过要分开,他们只是期望每顿饭有着落,生出来的孩子能活的下去,日子可以平静地过下去,就已经是福至如归了。
    还有一篇《黄狗》,被我看了好多遍,每次读眼泪蠢蠢欲动。那些没有美好结局的良善动物的故事,总是牵动人心,令人心疼。我爹曾经也养狗,很多只,有一只他却念念不忘,那只狗天天给他送饭,后来他调到外地,狗不吃不喝一直饿死。这本书里的黄狗最后大概是被人吊死了,那种食不果腹的年代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食物去喂养它们了,虽然它们需要的已经极少极少,可以不吃,可以不喝,可以为它们的主人拼出性命,献出身体
    可能是我的猜测过于主观,我总觉得,那种憨厚良善的“狗性”,如今也渐渐丧失泯灭了,那时候的狗似乎是不吃东西的,饿了很多天还是会奔跑数公里来看你,气喘吁吁眼神真挚;现在的狗鲜有这样的了。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三):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但我还可以聆听

姜淑梅今年76岁,满头银发,穿着水红色上衣,看上去精神很好。这张照片印在她的新书《乱时候,穷时候》的封底,在照片下面,是她的简介:1937年生于山东巨野县,1960年跑“盲流”至黑龙江省安达市,做了20多年家属工。1997年开始识字,2012年开始写作。
 
姜淑梅生在民国,经历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地改革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好像从她记事起,世界就没有安宁过,是真正的乱时候、穷时候。经历就是故事,她有一肚子的故事要说,可惜不会写,老了,跟女儿学写字,70岁才开始一笔一划的把那些民间传说和家族记忆写下来。终于,成了这本书。
 
蒋方舟最近也出了新书,叫《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她是对的,不仅是她,我们这一代人都不曾历经沧桑。这当然是好事,世界和平、物质丰富、科学昌明、医学发达、两性平等、人格独立,用我外婆以前常教育我的话说,“你们生在好时候”。
 
我们生在好时候我们自己是不自知的,长辈知道,告诉我们,我们也不领情,我们有着完全不同的生活经验,我们认为好时候也是我们应得的,甚至有时候会厌烦长辈们的抠门、省吃俭用、厌烦他们的念叨和跟不上时代。我们被各自的经验困囿,互相不能抵达。
 
现在,我们有蒋方舟的讲述,也同样需要姜淑梅的讲述,我们需要表达自己感同身受的独有困境,也需要聆听那些被遗忘了的过去故事。即使那些故事骇人听闻、残忍、不可理喻,也需要被听见,被知道。不是为了从中寻找什么教训,获得什么意义,只是因为那些故事是过去真实发生的,而我们想要知道。
 
我们愿意并且渴望通过故事来理解世界,所以才有小说盛行,而在小说没有出现的时候,故事就开始了,木心曾经说过小时候听保姆说七侠五义水浒故事津津有味,我们也都还记得中学课本里鲁迅的《阿长和山海经》,我们自己,又有哪个不曾听过长辈们讲的故事呢?
 
《乱时候,穷时候》做的就是这样一件事:讲故事。她讲小时候听来的故事,讲自己儿时经历,讲裹脚,讲逃难,讲守寡,讲自己的母亲父亲、舅舅、二姨,也讲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她所讲述的都是她独有的经验,她自己的人生,她的故事带有普遍性,却又独一无二,世上只有一个百时屯,也只有一个姜淑梅。但是,世上真的只有一个百时屯、一个姜淑梅吗?
 
故事是和现实拉远了的叙事,聆听者是不用为故事中的人物负责的,并且相当安全,着是如此,刚翻开没两页,还是给惊着了,因为没想到老太太“口味这么重”,头几篇几乎没有一篇不死人,而且死的那么轻而易举。《胡子攻打百时屯》一上来就杀人,文章结尾,有这么一段:做好了饭才想吃,二大爷拿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回来了,二大爷说:“这个胡子活着,俺给他一刀,用脚一踹,心就出来了。这才是活人心,俺吃了它!”第二篇《点天灯》更是恐怖,“点天灯就是在犯人的两个肩上挖洞,放上粗灯捻子,倒上豆油点着,把人慢慢烧死。”
 
姜淑梅在讲这些故事时不饰夸张,不拐弯抹角,直来直往,非常硬,下手快准狠,形容词不多,短句,主要是动词和对话,现场感忒强。一个个故事就像脱了水,听多了,心里沉。在姜淑梅的叙述中生死不是需要着重大书特书的事,因为它们就遍布于生活之中,处理死亡的句子很平常,看得人心里一冷。比如《拉锯》的结尾,她写,“拉锯的时候,死人都埋在北门外。不打仗了,俺哪次走到北门,都得捏着鼻子跑,不敢喘气,死人的臭味儿可难闻了。第二年,埋死人的地方种了棉花,棉花长的好,长到一人多高,就是不结棉桃。”这难道不像一篇短篇小说的结尾吗?
 
在整本书的阅读过程中,女性问题同样触目惊心,作者小时候去上了几天学,被村里人笑话,丢人,于是不去了;半大姑娘了,在外面和人聊天,丢人,于是好几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结婚了,坚决不接受父亲的建议先和对方见面,因为这样做是很丢人的,哪有结婚前先见面的,于是她结婚登记的当场,对面坐着8个男人,她知道这8个人里有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但不知道是哪一个;结过婚,婆婆欺负,不能反抗,全部苦水肚里咽,丈夫写信要休妻,差点自杀。
 
在姜淑梅讲述的世界里,女儿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就算婆家再不好,要么忍着,要么只有死路一条。各种女性被欺辱而毫无能力反抗,甚至从未有反抗的意识。就像作者说的“早些年,俺那儿去个生人,都在门外问:‘家里有人吗?’要是男人不在家,女人就答:‘没人。’男人不把女人当人,女人也不把自己当人。”书中写道一个女孩,因为解放后结婚需要去登记,她嫌丢人,结果自杀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在于她给我带来了我不曾想象的过去生活的细节,也在于她让我回想到我自己听外婆说的故事。小时候是不自觉的,听她讲她小时候从村里老人那里听来的传说和鬼故事,一边听着害怕一边还要继续。长大了,她会讲她自己小时候的事。外婆说老太不喜欢她,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饭吃,到处都饿死人,大人们把好吃的都给哥哥吃,她吃不到。她指着骨节突起的脚趾说,小时候没有新鞋,永远都是穿的旧鞋子。外婆20来岁的时候和外公从安徽逃荒来到江西,参加造林,成了林场工人,从此就在这里安家,生了四个孩子,把我妈妈舅舅和小姨拉扯大,再带我和表弟,今年她过70大寿,年初七烧一大桌子菜,可是那时候我已经出来上班了,一直计划把她讲给我听的故事写下来但总是没有动笔。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机会从长辈那里听到这些故事,端看你是否愿意好好地坐下来,和他们聊一聊那些过去是事。
 
是的,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但我还可以聆听。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四):听奶奶讲故事

    这是一本适合买来放在枕边的书,想奶奶的时候拿出来读两篇。
    所有的奶奶都是个故事匣子,我的奶奶也不例外,只可惜奶奶没有机会像姜淑梅老人这样有幸将她满肚子的故事变成文字。
    这本书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的,因为感受到的都是奶奶的影子。山东老家。。。打仗。。。成亲。。。生子。。。逃荒。。。做工人。。。文革。。。
    姜淑梅老人讲故事很直接,单刀直入,写那些我们无法想象的残酷经历,轻描淡写,却字字入心。
    看到“低定量”时期,姜奶奶是如何用丈夫一人的工资和自己的家属工工资养活一大家人的时候,我拿着书哭的不能自已。因为想到奶奶,这一时期的奶奶,也面对着相似的问题,而她很少和我们孙子辈儿提起。大概是因为那时舅舅们和妈妈都已记事,在奶奶去世后大家常常提起这一时期的奶奶,讲她是如何用微薄的工资养活上有老下有小的九口人,还在如此困难的时期帮衬老邻居们……奶奶在生活了几十年的厂大院去世。老厂区和家属院早已落末,很多人都搬离了那里,但是奶奶走的时候还是有很多老街坊老朋友来送她,抹着眼泪念叨着奶奶的善良和慷慨。
    我相信,这本书,不是某一两个人的故事,而是那一代勤劳的老人共同的经历。如果还来得及,坐在爷爷奶奶身边,好好听听他们讲故事吧。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五):每个人都是时代的记忆

它让我想起了我奶奶。
曾经奶奶也告诉过我,她们那个时候推着车子拉着大大爷、二大爷、大姑、二姑要过百家饭,去东北、去天津、去北京,奶奶说这些的时候满脸自豪,“要过百家饭”在她口中讲述着,成了某种壮举。
直到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哭得稀里哗啦,那时候人被逼无奈才全家去各地要饭,没有地方住,没有东西吃,刮大风下大雨,只能听天由命。
作为亲人,想到祖辈们经过这些苦难,心里难受得像穿了洞一样。
奶奶也说过吃树皮吃树根的事情,说她刚生下三姑没多久,就去生产队干活挣工分,回到家里时家里人没有人给她留饭,还讲到当时文革在老家后院的邻居被绑在树上,好几天不给吃不给喝,奶奶剩下粮食,大半夜偷偷跑去喂人家一碗汤半个黑面馒头。
大大爷也闹过红卫兵,还是镇上的领头人,去市里念大学念到一半被同乡的同学叫了回来打地主,奶奶说文革的时候,大大爷经常带着好多同学来家里聚会,他们鬼鬼祟祟的,有一天奶奶在东屋里搜出一把枪,她当着大大爷的面,把枪给砸了。
拉红旗,组队,批斗,这些事情,奶奶零零星星给我讲过,小时候的夏夜里,冬天的下雪天,我们俩就躺在床上拉以前的事儿,以前总是一聊聊到大半夜,聊到我们都困得睁不开眼了才睡觉。
现在感觉真的真的我们聊得太少了,看了这本书发现奶奶那一辈子的人竟然经历过那么多,小的时候裹脚,大的时候逃荒,只到老了才吃上白面馒头。小时候跟奶奶吃饭,看到我碗里剩下的饭,总是把我骂得不轻,虽然现在也不剩饭了,也知道老一辈的人对剩饭剩菜的忌讳,但一直没有深刻体会直到读了这本书才明白为什么她们对剩饭这种事情那么在乎,有时候我们剩的那口饭,在他们那个年代可能会救一个人的命。
奶奶生了八个孩子,我爸爸是老八,最小的那个,当我爸爸那辈日子已经好过了很多。奶奶之前说,她生了八个孩子,一个都没死。说得时候满脸自豪呢,现在才知道,死亡率那么高的年代,我们家人本来就得多,奶奶养八个孩子,而且都健健康康长大,一个都没死,没有饿死,没有得天花,没有发烧烧死,确实是一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
我上大二那年,奶奶身体就不行了,捱了几个月,在我生日那天去世了。现在看到这本书,一边看一边哭,我多想奶奶还活着,她的故事应该也很精彩的。
因为我在出版社工作,去年回家爸爸说,他想写本书,妈妈问你写书,写啥。爸爸说就写家里的这些事啊,我感觉挺好的,清明节回家,我要送把这本书送给我爸爸,让他去写他经历的故事。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一本书,有时代的印迹,是一个时代人的记忆。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六):小市民的历史往事

      小时候不懂事,爷爷奶奶给我们几姐妹讲起他们那个年代(三年饥荒,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的事情,我们只是当故事听完就算。现在长大了,随着人生经历的丰富,历史感不断占据心头,想要了解那段历史却怎么也记不起当初爷爷奶奶是怎么说的。现在爷爷坐轮椅了,奶奶老人痴呆了,一度为“错失”那段历史感到遗憾。偶尔看到这本《乱时候,穷时候》,76高龄的老奶奶姜淑梅代替了我爷爷奶奶再向我讲述了那段历史。
      姜淑梅奶奶是1937年生于山东,1960随盲流到黑龙江。而这本书就是关于在山东老家和黑龙江发生的事情。不仅仅讲述自己的往事,更多的是回忆起那个年代大环境下普通老百姓是如何生活,怎样读过那个又乱又穷的时期。如果说教科书上读到的历史是波涛汹涌让人无法靠近的长河,那《乱时候,穷时候》就是平静如画清澈见底的最后汇成长河的小溪支流。
       经历过大风大雨最后归于平静的老人,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那种“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豁然,要不然作者在讲述这些历史往事时怎么能做到不紧不慢娓娓道来的呢?“闹饥荒,搞革命”相信这一段历史大家都知道,从宏观上知道那是一段食不果腹,随时能饿死的岁月,也知道因为闹革命丧生的人很多很多。却不曾知道在那段岁月,偷粮食是常事,孩子夭折是常事,连分家也变成了常事。。。现在小孩子从一出生就开始打疫苗,预防各种疾病,出麻疹是极少的事情。在那个年代却是能要人命的疾病。作者谈到同住一间房子的十三个孩子都出麻疹,只活下了一个的时候,我眼睛有点红了。一路看下来,没觉得字里行间透露出半点悲伤的感觉,但这些事情分明就是很悲惨呀。
       姜淑梅老奶奶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人和事,都不是我这一代所熟悉的。听老人说起这些历史往事,都是觉得胸腔内一股热血要喷涌而出,一股历史感油然而生——原来我的先辈曾历经这一切。目及前方之处仿佛就是一副乱时候穷时候的描绘图。在她笔下,任何人物都不再是小人物,都摇身变成了主角。如《王氏大妗子》里的冯家媳妇,面对虐待媳妇的家公家婆丈夫三人,毫不怯懦,打还手,骂还口,看得我大快人心的。可是想想,那年代冯家媳妇的存在只是一个特例,书中大多数的女性角色都是逆来顺受的,被打死,被饿死,被虐死都是常事。看得我咬牙切齿,放在这个年头谁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却不能回避这个历史事实,所以民间小市民的历史往事就显得特别的重要了。只有将历史放大到能看清细节,人才会产生历史感,才能真切感受到历史的发生。
    
        突然想起《时间的针脚》最后一段话:我们的命运可以是这样,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结局,因为我们的生活没有在任何地方被记载下来。也许我们甚至没有存在过,或者存在过,但没有人知道。不管怎么样,我们永远都在历史的背面,在密密麻麻的时间的针脚中,真实而隐形地活着。
 
       这段话用来作为《乱时候,穷时候》里面每一位人物的内心独白最合适不过。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被姜淑梅老奶奶记载在了书上。民间的记载,小市民的历史往事应该被讲述,记载及流传。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七):精彩段子是不少,但姜奶奶出书废话更多!

     在各大平面媒体的副刊读书栏目的强烈推荐下,我入手此书,感触如下:
      好的方面是,一位老奶奶书写了自己亲历过是是非非,几乎等同于一部活生生的20世纪中国民间通俗史,在物质匮乏的年代,用个性浅白的语言展现了人性的真善美,和世间的假恶丑;
      不好的一面是,我是看了推荐人的盛赞书评和精彩试读内容才下定决心花银两购买此书的,结果通书读完,发现此书所有的闪光点无非就是书评和试读内容中的那些段子,更多的内容都是平铺直叙,乏善可陈而已。
      那么,仅看试读内容足矣,还有必要入手整本书么?!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八):忆苦思甜

小的时候,曾看过一本写过去那些苦日子的书,书名不记得了,只记得主角叫郭○○(念做圈圈),原因是他不识字,在需要画签的时候就在名字那里画上两个圈,后来人称郭圈圈。几乎是二三十年前出版的老书,价格才几角几分的样子。只记得里面的故事和《穷时候,乱时候》这位姜奶奶讲的差不多,带着酸带点笑,都是普通老百姓真真实实的辛苦日子,让人看着倍感唏嘘。
《穷时候,乱时候》的作者姜奶奶非常了不起,1937年出生,直到1997年(60岁时)才开始学习认字,但是她2012年就开始写书了。真是让人不知说什么好,我们读了那么多年的书,还写不出好文章,真是让人惭愧。说什么老当益壮、大器晚成、天赋才华之类的词都太虚了,概括不了我心中的敬佩之意。像姜奶奶这样高龄却一心投入兴趣之中并努力做出一番成绩的精神气,我们实在太欠缺。早几年有一位梵高奶奶,七十多岁,也不识字,从农村来到城市,偶然间拿起画笔,画她记忆中的乡村,一画惊人。我很喜欢她的画作,质朴,感人,就像梵高奶奶说的,“我的向日葵有阳光温暖她,有土地养着她,有水滋润她,就像我画她的心情一样,很幸福。”----让观者也觉得幸福的画作。
经历过沧桑,在苦水里泡大的老一辈人,在表达心中对逝去岁月的感情时,只有真诚、感恩和澈彻。就像姜奶奶的讲述,平实,平静地还原一件事的本来面目。一篇一个故事,没多少修饰,没多少水分,短句,普通的字眼,平直如家常话,又极为简洁干脆,也不拖泥带水,很耐看。几乎每讲一个故事,都会有几句非常凝炼的老百姓智慧,那些支撑着度过艰难日子的精神气。
比如,《俺爹》一篇里,因为人多地少,家里特别困难,爹一直说,“人在困难的时候,不要向困难低头。要多动脑子去想,想出好办法,去解决困难。”
“要是想不出好办法呢?”“那就把心放宽。”
“不可挽回的事,不要去多想它。”
“好比这个好看的碗打了,你再心疼,它也长不上去了。”
有许多故事,看得人心里酸楚,要流眼泪。比如,《挨饿那两年》,婆婆几人带着粮食走了,一粒粮食,一分钱都没留下,家里只有胡萝卜,但连吃四十天的萝卜,甜的都变得像黄连那样苦。等婆婆回来分家后,饿得走不动路,“看不见道,就和儿子在地上躺一会儿,看清道了再站起来冒蒙往前走”。幸好还有好心人接济了救命粮,这才捡回了两条命。这多苦啊。活下来真是侥幸。59年---61年的饥荒饿死不少人,若非亲历,又怎会有这些触目惊心的字眼。
我也不曾经历这些苦难,但愿意听老人们讲述这些过去的事,像以前奶奶在世时,便听她讲过过年没钱吃肉,只有吃萝卜,刀切咔嚓一声响,当作吃肉。只是奶奶过世后,忆苦思甜的事,爸爸也不愿多讲,再也听不到这些了。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九):历史褪色成传奇

“一九一九年,百时屯前街有家姓庞的,开铁匠炉。有个胡子叫刘二恶鬼,常去铁匠炉修枪,他说:‘把枪修好,办你们百时屯的事。’”
“一九二七年,巨野出了两个人命案,杀人的都被点天灯了。俺娘正好住在巨野县里,那两次她都去看热闹了。”
以上摘录的这两段文字,是《乱时候,穷时候》一书中几篇文章的开头部分。以某个历史年份单刀直入,一开腔就是说书人讲史的架势。这也确实是一种历史。不过跟史学家的眼光全然不同,这是平民百姓的“口述历史”。
文字直白洗练,如话家常,大都是千字文。拗口冗长文章读厌烦了的,看这书不累。这书还有一个特点:只说故事,不做点评。从表达方式上来说,属于只有叙述没有议论,却有着一股子史家著作所不及的生猛鲜活。没有在讲完故事之后再来一段“太史公云”,讲完就讲完了。读着的人还沉浸在故事里,故事就干净利落地结束了。好的故事不多,能把故事讲好的也不多。但这两点,《乱时候,穷时候》基本都做到了:故事好,也讲得好。
与语言表达方式的粗放、简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故事内容本身的份量与密度。作者姜淑梅生于民国时期,经历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地改革、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她讲自己的故事,离不开这些乱穷时候的大背景。那时候的人,经历了生生死死,也见惯了生生死死。书中有各种死法。胡子被挖心,女儿杀父被点天灯,共党人被活埋。以及各种挨饿。吃洋槐叶子、桑树叶子、臭椿叶子、干榆树皮。人经受了饥荒,度过了战乱,还要直面人性恶的摧残,天灾人祸乡野难得太平。
到老年时回忆这些,一切都褪色成平静的故事。写的人,心无波澜,至少在文字中看不到。而读的人,不知道这是真的历史,还是说书人言。因为有的故事太多血淋淋有的故事太过离奇,人没有办法相信这竟然是历史的真相。
“有一天,庄里人都听见呜呜的响声,不知是哪里。仔细一听,是天上。抬头看,看不见天了。当时也不知道是啥,因为飞得高,看不清楚,就看见它们从北往南飞。”(书中《过蚂蚱》一文的开头)这样难得的文字好久没见,喜欢读,但读完又如鲠在喉,不舒服。这样的阅读体验很奇怪,就像美食一下子吃多了,消化不好。
虽然写作的时间不长,但姜淑梅经历的半生风雨,使她的个人口述故事听上去不是倾诉,更像是在说一出与己无关的戏,大概这就是所谓历尽沧桑。她女儿说,“种种苦难和不幸,像娘无意间丢在地里的种子,如今,它们长成大豆、高粱、谷子、玉米。”
著名作家王小妮读到本书后,写下长篇序言推荐,她写道:“可以想象,类似的讲故事的人将越来越少,因为他们存在的乡土已经面目全非,他们也许成了最后的讲故事的人。”
王小妮很看重这种民间记录的意义。“民间的记录在中国始终缺乏。从历史学者到普通百姓,多习惯信任‘正史’而轻视‘野史’,似乎正史必字字确凿,野史定荒诞无据。因为有那一贯逾越千年的正统思维的掌管规范,它当然也就先天地掌控了一切旧时旧事的独一的、权威的发布权。而它记录的都是皇族更迭的荣耀、你夺城我拔寨的大事件,平凡的芸芸众人如细沙入水,被恢宏巨制的大历史过滤得干干净净,书本上的历史和真实的民众完全无关,前者一副铁面,少有温度,后者蝼蚁般各自鲜活生动的记忆,似乎都可以忽略。”
其实,日常生活甚至私人生活,都属于历史学范畴里很有价值的研究内容。个人的生存经历从历史的大幕上凸现出来,一方面还原了作为个体的人的生存境遇,另一方面也是通过人来近距离审视那个时代。口述历史的价值正是如此,包括崔永元近来所做的抢救抗战口述历史的工作。
在此种意义上,《乱时候,穷时候》这样的作品能出现,于历史,于文学,都是幸事。

  《乱时候,穷时候》读后感(十):笔记小说的蛋

我这种负能量爆棚的人是不会被“六十学写字,七十来写书”的励志梗打动的,可老奶奶这本书里满满的都是传统笔记小说的味道,脑残粉要举手发言。
笔记小说历来被称为“残丛小语”,特点是残,少的四五十字,长也就千字上下。舶来品“微型小说”一般专注黑人,最后一个逆转要抖得漂亮,意思显豁,适合上故事会。“笔记小说”是根正苗红的made in china,它不刻意求工,东拉西扯,看上去无所寄托,实际涵括了世态人心,就艺术容量而言,分分钟完爆微型小说。《穷时候,乱时候》里的故事是典型笔记小说身段,几分钟读完,幅短意丰,文简韵长。
 
书里的故事和封面一样臆怪。说有个日本军官太太死了,军官舍不得埋,尸体用了防腐药,放在小庙里。日本倒台后,军官太太的尸体被扔出去埋了,挂了张画像,变成奶奶庙。作者讲,“俺看见庙里摆着一双双小花鞋,好看的很,不知啥意思,俺也想做一双送去,做了几回做的都不好看,就没送。”这个故事让人张口结舌,却不知从何问起。日本的怪谈也类似,《纪伊国的坡道》——“那个老板朝自己脸上一抹,他的脸便像蛋壳一般滑溜溜的,什么都没有。商人便猛然昏死过去了。”到此戛然而止,然后呢?讲述者想说明什么呢?没有解释。
 
不解释,这就是民间传统故事的特点。
读《世说新语》,或《太平广记》,很难看到对人生的臧否,却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某种充实的主体。直录人生,不事熔裁,表面的散漫、随意、信手拈来,实际上隐括着饱经沦桑而又平易恬淡的心境。世事洞明,更在不言之中。相比之下,后期的话本小说、章回小说那种以事推理、劝恶从善的思维法多了一股陈腐的道学气息。
 
笔记小说滥觞于汉魏六朝,远早于话本小说。时人并无自觉的小说创作意识,鲁迅说:“须知六朝人之志怪, 却大抵一如今日之记新闻, 在当时并非有意做小说。” 叙事多为白描,近乎简陋,却意外的符合了现代极简主义审美,简洁,准确,传神。鲁迅曾赞《世说新语》“记言则玄远冷俊,记行则高简瑰奇”。老奶奶的文章几乎称不上文采,却朴直而有力道,一下抓住肥厚脂层下的心脏。
 
笔记小说取材市井,民间的传说、掌故、志怪,或真实或虚构,不加考证。所以笔记小说趋向于民间化和平民化,民族性、地域特色很强。《乱时候,穷时候》山东地方气息痕迹明显。黄皮子的故事几乎是从《聊斋》里跳下来的。《百年孤独》和它遥相呼应,那些神奇的事: 雷梅苔丝晾床单时, 被一阵风连同床单刮上了天;性欲旺盛的佩特拉科特所到之处, 动物都疯狂繁殖,一阵飓风把马孔多小镇吹得无影无踪。马尔克斯的拉丁美洲混杂着神秘莫测的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印第安习俗,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外来殖民统治与国内政局的动荡不安。这些元素中国的土地上也不缺。姜淑梅看了那个受马尔克斯影响很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她老乡),说这东西我也能写——说故事的不是人,而是这块神奇的土地。
 
笔记小说自魏晋笔记、六朝志怪初呈形状,至唐人传奇已臻成熟——《醉翁谈录》、《剪灯新话》到后期《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等等。中国小说的另一条线是宋元以后,话本小说逐渐流行,讲究情节,讲究铺排,讲究细节描写,讲究戏剧冲突,讲究有头有尾。大约市民经济发展后本体意识萌芽有关。社会关系与伦理生活的复杂化,在小说创作中反映为寻因究果的逻辑意识,尤其是心理描写的出现。这一文体与近世传入的西方写实作风一拍即合。正是这种结合,渐而形成了如今我们常见的那种小说文体。然而我看来本体意识在于主体精神的确立。审美观照并非纯粹对客体世界的投射,笔记小说的特点也是在时客体的有限的描述中,凸出主体的自我体验与人格意味。不求空灵,也不求象征(寄托)。即便如此,也还是“指事类情,仁者见仁,知者见知”。
 
文学在不断发展,各种文体和艺术风格互相影响和渗透。中国当代许多小说作家给我的感觉像异体移植了某某欧洲或者拉美作家,读者读者就起排异反应。与其学别人,不如发掘传统,笔记小说有传统和现代性的交点,期待它能为中国当代文学审美关系和叙事形态变革提供可能。
 
最后还是要来黑一下,笔记小说这种文体意境虽佳,毕竟形制短小,格局有限,难以承载厚重的份量,是前人所谓“虽小却好,虽好却小”那类东西。《乱时候,穷时候》有趣,也只堪枕上马上厕上消遣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谁在意啊,好看就行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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