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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斯万家那边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2-07 21:0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去斯万家那边经典读后感10篇

  《去斯万家那边》是一本由[法] 马塞尔·普鲁斯特 著 / [荷] 凡·东恩 绘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46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一):愉快的阅读

  洋洋洒洒的《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部读完了,算上春节,花了将近2个月的时间,总体来说这次的阅读体验是愉快的。

  让我感到愉快的第一点是这本小说意识流的写法。没读这本书之前,“意识流”给我的初步感觉应该是特别难读。虽然这本书的书名非常具有诗意(以前只知道《追忆似水年华》),但是知道这本书是意识流的写法后,一直不太敢去读,害怕读起来太痛苦。但是这次买了人文社出的周克希翻译的前两部后,有了阅读的冲动,主要是因为这个版本优秀的设计和精美的插画。所以说,再好的内容也需要华丽的包装,尤其现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社会。既然有了初步的愿望,在暂时又没什么特别想读的书的情况下,欣然开始了阅读。

  虽然我有丰富的阅读经历,但是意识流的写法,我还是第一次接触。既然之前对意识流有一种抵触心理,所以最初设想的阅读该是没有那么顺利。但是真正开始后,竟然是出奇的和我的阅读感觉合拍。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目前我的环境很难保证我长时间的连贯阅读。读其它书的时候,忘记之前情节或是一段故事被打断多次才能读完的种种状况时有发生。但是这本书出现这两种情况的次数就大大降低了,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的“意识流”写法。那么什么是意识流呢?按照我现在的理解就是,作者根据书中人物的思考意识,角色想到哪里,作者就写到哪里。比如我现在在写这篇读后感,但是突然我想到了晚饭的事。于是我就放下这篇文章的内容,开始写跟晚饭相关的事情。虽然这篇文章的主题和晚饭表面看起来一点联系也没有,但是经过作者普鲁斯特的妙笔,文章主题和晚饭之间的过渡又是那么的自然,让读者丝毫也感觉不出来两者之间时间和空间的转变。这样就会让读者在阅读中,偶尔出现不集中的情况时,也不会对后面的阅读造成太大的影响。

  虽然我所写的意识流比较夸张,但是作者处理的非常好。全篇文章可以说是一气呵成,丝毫没有感觉出任何生硬之处。让我由衷赞叹的是作者构思的巧妙和文笔的精奇。由此可知,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都不是浪得虚名,也不光是评委自以为好的作品才能得奖,绝大多数作品肯定也是优秀的作品。

  在阅读过程中,让我感到愉快的第二点是本书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优美的文字和优秀的翻译上。虽然本书包含有许多非常长的段落,有的甚至一段横跨两、三页,但是读起来丝毫不感到冗长。读这本书的过程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享受,一边读一边沉浸在优美的文字中,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在读《红楼梦》的时候。当然这不光是有作者的功劳,也包括译者的辛苦。这部书的翻译也是相当的优秀,虽然是一个70多岁的老者,但是翻译出来的文字丝毫没有沉闷之感,反而跃动着一种灵性,读起来是那么的舒服。现在出的书能读起来这么舒服的,已经很少了。尤其这种商业社会,出版社为了尽快推出翻译的书,有的名著翻译的甚至是漏洞百出,就推向市场了,不得不说是一个不小的遗憾。在这种大环境下,这本书的翻译显得更加难能可贵了。再加上人文社精美的插图和典雅的设计,无疑使本书锦上添花

  第三点让我愉快的是这本书具有相当可以思考的余地。有些书虽然写的很好,但是看完了就算完了,不会再有看的冲动。但是这本书则不然,看完后,有许多可以推敲的地方。不光是书的内容,也包括书中的逻辑。比如各个事件的逻辑顺序,开始读的时候,初始印象是很乱,但是后期通过作者的提示,又能比较清楚地让读者回忆起大概事件的发展顺序。这就比如一道谜题,虽然作者没有直接告诉你答案,但是慢慢地随着故事的展开,读者可以自己发现最终答案的种种提示,并通过思考,把最终答案解出。一本好书,能做到合上书本,让读者有东西去思考就够了,这也就是读书的乐趣。

  再来说说这本书的遗憾,第一点就是翻译者的年岁。虽然译者很敬业,说是要完成全套《追寻逝去的时光》的翻译工作,但是译者七十多岁的年龄,再加上精益求精态度,能否实现诺言,无疑要打个问号。第二点是出版社的问题。我买的版本第一、二部是人文社出的,但是新出的第五卷又改成师范大学出版社了,这样就造成了此前购买的两部书收藏价值大大降低了。这样的做法,不得不说是这套书一个小小的遗憾,同时也给爱好此书的读者造成了不大不小的困扰。

  虽然有少许的遗憾,但是总的来说这本书不失为是一部满分的作品,不管是作者的文笔,还是翻译,简直是天作之合。读完这本书,我脑中唯一想到的就是,幸亏没有错过这本书,使我的最爱书目名单中又增加了一本。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二):i love swann

  1

  午夜读完《斯万的爱情》最后一页,感觉仿佛《红楼梦》里,林黛玉听《牡丹亭》,真是“心痛神痴,眼中落泪。......没个开交”。

  怎么可以写的这样好。

  最后的那个梦,“他睁开眼睛,耳边最后一次传来远去的海涛。他伸手碰碰脸颊。是干的。但他还记得海水的凉意和咸味。”写情至此,堪称圣手。同样是以梦做结惆怅爱的幻灭,张奶奶的《小团圆》简直弱爆了啊!真的,现在我可以肯定的说张奶奶的《小团圆》确实是不成功的(当然首先要知道这部手稿,张本来也是不希望发表的),......怎么说呢......

  好吧,还是先说斯万之恋,我佩服的是,第一普鲁斯特写情可以写的这样刻骨铭心,造化捉弄,但是——并不泛滥。如此将爱情的钻心蚀骨,黯然销魂毫无保留的传达给读者,

  ......怎么做到的呢?

  后半部分,作者花几十页讲述一次沙龙的聚会,花十几页描摹一段“乐句”,以及斯万对之的感受,这之后斯万明了奥黛特不爱他了,然后一次和医生夫人的闲聊明了他不爱奥黛特了,梦里的告别,最后的醒悟。前面的都不去说了,单看着最后的几个环节,当真是环环相扣,非常的有层次。换了别的小说家很可能在某个阶段就遗漏了。这就是功力。所以我说《小团圆》不成功,张爱玲从来都是克制的,我同意盛九莉不是张爱玲,但是张在刻画这段幻灭的爱情的时候,并没有把它写的立体,丰满。立不住。只是切片似的感受。单是情绪的渲染。读者感受得到痛苦,但是不如在斯万之恋之后感到的一种了悟。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斯万之恋给我的感受就是对爱情本身的一个了悟!而张爱玲的《小团圆》给我们的感受只是针对盛邵之恋!

  或者说普鲁斯特将斯万之恋做成了一个标本,显微镜下的爱情,每一个阶段都事无巨细的描摹,每一个心理上的期待,犹疑,喜悦伤感,痛苦,幻灭......都纤细毕露,它是一个具体,它也是一个总和。你可能是斯万,我也可能是斯万。

  2

  那个凡特伊的乐句,让斯万觉得奥黛特相像的名画,奥黛特房子所在的街名(还和咖啡馆同名,还和一个历史上的人物同名),凡此总总,如果到了米兰昆德拉的笔下,很容易成为符号。像《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的开头托马斯与特瑞莎之间的种种偶然性。但是在斯万之恋里,它们都成了这段爱情的血肉不可分的因素。

  最后的结尾,斯万意识到“我浪费了那么多年,甚至恨不能去死,却把我一生中最真挚的爱情给了一个我不喜欢的,不合我口味的女人!”如果换了张爱玲或者昆德拉,这样的结尾可以尽显作者的聪明,予人以啼笑皆非之感。可是经历了斯万那么认真的“错爱”,这个结尾只让人觉得苦涩。我们会觉得爱情荒诞和可笑,而不是斯万可笑。(换个作者就要反过来了)

  3

  还记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开头吗?托马斯把特蕾莎比作顺水飘来的婴儿,他想到了摩西,想到了俄狄浦斯。呵呵,昆德拉郑重的告诫我们,不要轻易打比喻哦,一个比喻很容易生发爱情。

  《英国病人》里,那个男人也是在和凯瑟琳沙上篝火旁边,听过希罗多德《历史》上的一个典故而爱上了她。一个典故也是容易生发爱情的。

  斯万呢?是的,他爱上奥黛特,起因于后者在一幅版画前面,某一个角度,某一个姿势,让他联想起了西斯廷教堂上的壁画上的西坡拉,爱情就产生了。所以一个联想也是容易生发爱情的。

  只是他和托马斯与“英国病人”都不同,“他的生理欲望恰好是跟他的审美趣味背道而驰的”,所以他的爱情不得善终。(《英国病人》虽然是个悲剧,其实他和凯瑟琳的爱情反而因为她的死而圆满了哩)

  4

  斯万的爱情里,你也可以读出卡森麦卡勒斯的味道。在斯万的对爱的预感里,我想到亨利詹姆斯的《丛林野兽》。

  联想真的太多了。

  所以,我已经爱上斯万了。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三):读斯万的爱情

  “谁能想得到吗?我浪费了那么多年,甚至恨不能去死,却把我一生中最真挚的爱情给了一个我不喜欢的,不合我口味的女人 ”。

  ——追寻逝去的时光

  在《去斯万家那边》开头,普鲁斯特用了很长的篇幅描绘自己辗转病榻的所思所想,我们所感知的周围很多具体的东西都可能引发回忆,而各种零星的回忆错综,甚至模糊。回忆真的会永恒存在吗?有时候,我们总是刻意去回忆什么,想记住什么,然而有意识的回忆根本无法保存往事,也许,就这样永远消逝了。但是,就如文中所说,有一天,作者品尝了一块小玛德莱娜蛋糕,这熟悉的味道带他回到贡布雷的姑妈家,关于儿时在贡布雷的回忆便有迹可循。

  在读这本书之前,网上有人评价这本书是一个病人在床上的胡言乱语,但当我读完第一卷,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可以说是对普鲁斯特的诋毁。读《追寻逝去的时光》,沉浸在普鲁斯特的精神世界,你会发现,精彩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穿插于故事间的意识形态的叙述。这些叙述,与我们自身的精神世界颇有几分相似。而普鲁斯特笔下的爱情,写出了爱情何以萌发,何以刻骨铭心的存在,何以渐渐消逝,普鲁斯特意识流地描写斯万的爱情,波涛汹涌,刻骨铭心,其文学造诣令人惊叹!

  爱情是什么呢?爱情究竟是怎样萌生的?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和范柳原最终因为香港沦陷而在一起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爱情。白流苏到香港找范柳原,是因为她需要经济上的保障,这是她的私心。而范柳原,最开始也谈不上爱她,只是在香港沦陷后,他们在一起了,那一刻他只有她,她也只有他。“她不过是个自私的女人,他不过是个自私的男人,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夫妻。”这样完美结局,爱情的初衷是因为精神还是因为物质似乎已不再重要。

  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餐厅女侍特蕾莎与医生托马斯偶然相识并相爱,托马斯把特蕾莎比作“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飘到他的床笫之岸的婴儿。”托马斯爱特蕾莎,但他却有很多情妇,他认为心灵与肉体的爱是可以分开的,但是特蕾莎理想的爱情却是灵肉合一。托马斯的一个比喻,发生了爱情,但是爱情本来的面目是什么呢?他和特蕾莎的定义却不相同。

  爱情的发生各不相同,爱情的本质却是相同的。从普鲁斯特的笔下,可以体会出爱情萌发时的喜悦,存在的真实,以及消逝的无痕。

  一、斯万的爱情的萌发

  斯万是法国上流社会的绅士,他为人低调,聪明,保守。斯万在遇到奥黛特之前,他厌倦他所属上流社交圈的活动,他更偏向于喜欢这类与他生活环境截然不同,体态健康女性。初识奥黛特时,斯万发现奥黛特的外形不是自己喜欢的,甚至是反感的类型。按理说,斯万对奥黛特是不会有喜感的。但后来在韦尔迪兰府上的聚会中,斯万和奥黛特接触越来越多,在一次聚会上,钢琴家正在弹奏一个乐句,这个神奇的乐句使他看到的不再是纯粹的音乐,而是画面,是建筑,是思想,这个乐句使他感到精神上的愉悦,使他体验到一种类似于陌生爱情的感觉。这个乐句是斯万和奥黛特的共同回忆,是他们爱情萌生的一种标志。而让斯万彻底爱上奥黛特的,是斯万的比喻。斯万在研究佛罗伦萨画派画家博蒂切利的画时,发现奥黛特与画中的西坡拉相似,他下意识地将奥黛特美化,使奥黛特瞬间满足了他高雅的艺术趣味。借此之名,他得以走进奥黛特梦幻世界。

  斯万已慢慢喜欢上他幻想中的奥黛特,而让他们感情进一步发展的,是斯万一次疯狂的寻找。有一次,斯万为了让奥黛特吃醋,故意和女工约会到很晚,再去到韦尔迪兰府上时,奥黛特已提前离开了。他没有见到她,他感到失望,感到不安,他的心一阵揪紧。斯万发了疯地去找她,他感到心底承受着一种多么新鲜的痛苦,他已不再是那时的他了。“在萌生爱情的所有缘由中,在传播这一崇高的烦恼的所有因素中,我们有时曾体验到的那股激动不安的情绪,无疑是最有效的一种。我们在怀有这种情绪时一旦喜欢上某人,那么事情就定了,我们爱的就是他或她。在这以前我们是否有更喜欢或同样喜欢的人儿,那根本不相干。”

  斯万他已喜欢上了奥黛特。

  二、刻骨铭心的爱情

  斯万坠入了情网。此时的斯万是不理智的。他疯狂地爱着奥黛特,恨不得每分每秒都与她在一起,然而斯万却只能在韦尔迪兰府上的晚宴结束后,陪同奥黛特去她家,他并不知道奥黛特白天在做什么,也并不了解她的从前。

  当一个男人疯狂爱着一个女人,并恢复一点理智的时候,那么他会想要了解女人的一切。在他心中,奥黛特善良,天真,迷人完美。但奥黛特与斯万是有差别的。他们的价值取向并不完全相同。比如说,奥黛特说起某人时会说:“他去的都是有品位的地方”,而斯万问起是哪些地方时,奥黛特会神情不屑回答说:“自然是有品位的地方”。她自己也说不出理所当然来,但是斯万并不会去纠正她的品位概念,因为斯万觉得自己的概念也未必真确。“我们趣味所指的对象本身并无绝对价值可言,一切都与所处的时代和社会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由当时的风尚而定,其中最低俗的东西,价值未必就比一般人认为高雅的东西来得低”。因此,斯万愿意为了奥黛特舍弃去荷兰和凡尔赛宫(因为她觉得荷兰丑陋,凡尔赛宫死气沉沉),心里乐滋滋地想着这是为了她,只要能和她同感觉、共爱好,他在所不惜。现在,每晚斯万陪她到家门口以后,非得进去不可(凡·东恩绘)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四):斯万的爱情的萌发

  读到了斯万的爱情开头部分。斯万下意识地追求女性的体态美 只要见到健康 丰满 红润的肌肤,就会变得心驰神往。而奥黛特皮肤黄黄的,脸上有小红点,还名声不佳,不是玉洁冰清的女人。按理说,斯万对奥黛特这样一个女人,是没有好感的,可以说是他不会有喜感的类型。但斯万骨子里有一种对比自己圈子低的人的怜悯同情,尽量会对他们持以友好的态度,但斯万又不是那么纯粹的人。他照例参加韦尔迪兰府上的聚会,把每次见到奥黛特视为了习以为常。然而,有一次,斯万故意和女工约会到很晚,去韦尔迪兰府上时,奥黛特已提前离开了。他没有见到她,他感到失望,他的心一阵揪紧。他之前已在西坡拉的画中,找到了奥黛特的影子,他竟然能把他不喜欢的外在和他喜欢的画的内在联系在一起,使奥黛特瞬间满足了他高雅的艺术趣味。借此之名,他得以走进奥黛特梦幻世界。斯万发了疯地去找她,他感到心底承受着一种多么新鲜的痛苦,他已不再是那时的他了。“在萌生爱情的所有缘由中,在传播这一崇高的烦恼的所有因素中,我们有时曾体验到的那股激动不安的情绪,无疑是最有效的一种。我们在怀有这种情绪时一旦喜欢上某人,那么事情就定了,我们爱的就是他或她。在这以前我们是否有更喜欢或同样喜欢的人儿,那根本不相干。”

  斯万他已喜欢上了奥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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