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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10篇

2018-01-01 20:3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10篇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由余华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7.00元,页数:25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的作品总是那么贴近现实,即使你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你也仿佛置身与那个情境中,这就是小说魅力

  顾名思义,作品主要就是围绕许三观卖血这一情节展开的,每一次卖血都有一段故事都意味着一次变化

  故事就发生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文化大革命时期,许三观是城里一名丝厂的送茧工,一次偶然的机会被乡下认识的人阿方、根龙怂恿去了第一次卖血,从此卖血成了提升改善他们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只是他们最后没有逃脱卖血后带来的身体摧残垮掉的命运,根龙还为此丧了命。

  由于每个人价值观的差异,导致了对于卖血这一事件引发了不一样看法。在许三观乡下能卖血意味着你身子骨结实,而在许三观妻子徐玉兰眼中卖血意味着出卖祖宗,就是活不下去。徐玉兰,一个纯真善良农村妇女,一个既泼辣又持家懂得未雨绸缪女人,只是生活在那个年代让自己吃了不少苦头:怀上了算是初恋男人小孩,文化大革命时期被批判是妓女。要是搁在现在,谁还没有自由恋爱权利。因为吃了许三观的小笼包、混沌、话梅、糖果和半个西瓜和父亲的劝说,加上那个怂货何小勇不愿意替她出一毫一厘,因此“油条西施”就嫁给了许三观,不得不说他们也是奇葩的一对,丈夫知道妻子在婚前就与别的男人有性行为还让他当了九年的缩头乌龟替别人养儿子,于是也去对他之前要考虑的结婚对象做了出轨之事,还为她去卖了一次血,两人生活里算是扯平了吧。但是许三观在文里教育自己的儿子二乐、三乐在长大后也去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何小英、何小红那是完全混蛋的,幸好两位儿子没有学到。他们夫妻里的打闹是常有的事,但是彼此都是相依为命的。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了妻子,第二次卖血为了交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打人费用;第三次是为了在灾荒年里给家里吃顿好的;第五次给下乡的两兄弟一点生活费;第六次是为给二儿子的队长请客;之后大儿子得了肺炎他在十天里卖了四次血,去上海的一路都要卖血,自己身体越来越空也毫无顾忌。当十一年后他经过胜利饭店时想吃爆炒猪肝和二两黄酒时又想到了去卖血,只是他太老了,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在街头哭的像个孩子眼泪鼻涕止不住,连三个儿子都觉得丢人现眼,于是徐玉兰对他们进行了一道良心教育。安慰那个为这个家一生都牺牲了自己可怜的丈夫说“那医生就是屌毛出的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何小勇的一生中就得到印证,所幸的是在何小勇死后他妻子有所改变,还把家里的钱都借给了遭遇灾难的许三观一家;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故事的结局美好的,许三观再也不用为家里为钱去卖血了,过上了不缺钱的生活,但是一辈子劳苦的命是没那么轻易能转变过来的。总觉得这作品的结局还有点仓促,应该还可以更好的,只是又说不出该怎么更好,也许这就是最好的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心在滴血

  2004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印刷的《许三观卖血记》

  那时候还在上初中,语文课上老师推荐的余华的作品。

  回家,便买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还有《细雨中呼喊》。

  时隔8年,再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

  心里又多了层感悟,不能说有多深,

  但这段历史真真儿触动了我。

  从40年代末到90年代初,

  经历人民公社,人民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还有知青下乡等活动

  那些我们90后只能在历史课本上学到的概念性专属名词,

  在余华的笔下,却拉近了我们与历史的距离

  从10年卖一次血,到3、4年卖一次,再到3、4个月卖一次,而后一个月卖一次,最后10天卖四次....

  看的真的是心在滴血。

  我不理解当时社会为什么那么残酷

  残酷到需要榨干人民的血才足以罢休。

  最初许三观卖血只是出于好奇,趁自己年轻力壮,卖个两碗血还能取回个媳妇儿,到最后被逼无奈只能卖血,来挽救大儿子一乐的生命

  看到许三观对着那个老头说:”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

  看到这儿,眼泪还是没忍住的掉下来了,甚至想为许三观向这个世界大喊:“凭什么!凭什么就这么不公平!凭什么就这么冷酷无情!凭什么!真的不公平啊!!!!!!”

  感谢的是作者余华在最后还是给许三观了一个幸福的结局,

  虽然历史的烙印会像血一样存在身子里、脑子挥之不去,用之不完。

  现实世界里,有多少人身上还背负着这段历史带给她们的阴影,

  他们卑微,他们懦弱,他们害怕拷问,害怕没有吃没有穿的日子....

  就像许三观一样,到最后,卖血都成了一种习惯,想吃炒猪肝儿,喝黄酒而去卖血....

  我庆幸我没有生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却又感动于那时候人事间的温暖

  当方铁匠的孩子住院的时候,当何小勇出事儿的时候,当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当许一乐生病的时候,当许三观初到上海,在河边喝着冰冷的喝水的时候.....

  不论是许三观,还是故事中的其他人,

  都让我感受到了善心,这颗在冷酷无情的世界里没有被灌注冷凝剂的善心....

  就算和他人之间有恩怨,在他人生命弥留之际,仍然放下架子,丢下恩怨,伸出手去帮他...

  故事中这些雪中送炭,危难间不离不弃的事情

  在现在看来,是多么难能可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活着

  血是红的,夜是黑的。

  用鲜红的血在黑夜中写出两个字“活着”。

  这几日,一直在读余华的两部小说——

  一部《活着》,一部《许三观卖血记》。

  在外面的人鼓噪着为莫言老师的获奖而高声喝彩的时刻

  我要说说这两部书。

  《活着》讲的是一个纨绔子弟引出的家族衰败史,一个灵魂在命运倾轧中辗转反侧的挣扎史。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供需决定的血酬社会史,一个小人物繁衍子嗣的生命史。

  以小人物的命运去折射民族国家的命运,是许多有宏大史诗创作欲望伟大作家的梦。

  可余华是在真切的讲述小人物的故事。

  没有野心,没有布局,甚至在讲述的过程中,余华自己都隐去了。

  独独剩下蹉跎半生的福贵夕阳下斜靠着老树,望着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喃喃的自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

  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

  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见《活着》P183)

  这个福贵,曾坐拥上百亩田产,去趟城里要长工背,娶了如花似玉的媳妇,生下一双儿女

  可却挥霍的落了套,只得靠租来的五亩地养活全家,结果呢——

  妻子得软骨病死了,儿子早夭,女儿失声,好不容易找个好姑爷又难产而死,姑爷工伤致死,

  仅遗下的外孙也意外身亡,只剩下古稀之年的福贵和一头同样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

  可是他却愈发的豁达了,仿佛拥有了我们都不曾拥有的心灵安宁

  他曾经历过幸福和欢乐,至少现在还拥有一头老牛的相伴,这是属于他自己的人生的意义

  我们都目睹了福贵那窄如手掌的一生,却未必知道它也宽若大地

  还有许三观,先是为了娶媳妇去卖了第一次血,时隔数年后为了赔偿伤者而二次卖血,

  然后是第三次、第四次……直至为了给自己媳妇和别人生的孩子筹集医疗费而舍命卖血,

  这哪里是卖血,这是在一个难以获得生命尊严的血酬社会中换取一点物质上的可怜的尊严。

  这是一个小人物,艰难的活着,用自己仅有的资本,去做命运的抗衡。

  最后,同样古稀之年的许三观想再次卖点血,仅仅是为了有尊严的吃顿炒猪肝、喝碗黄酒。

  可血头告诉他,他的血不值钱了。他多年的信念坍塌了,因为血——是他活着的意义勇气

  余华说:

  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

  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

  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报怨对方。

  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想起小区里的盲人男子,与我年纪相仿,双目失明,但身残志坚,残校毕业后学得一手按摩推拿的好手艺。

  在社区医院工作多年,口碑很好。但近段时间听力急速下降,无方可医,无法工作。

  每每想到这儿,我都感觉生命是多么虚无,看不到、听不到,黑暗无声的世界,只回忆相随。

  还有一位相识,他的新生子脑部缺氧,正在医院救治,还未满岁的孩子,就遭遇命运的多舛。

  再想一想自己,就蓦然发现明白了许多。

  那似乎是窄如手掌,也仿佛是宽若大地。

  看到我这篇文的朋友,我们都还活着。

  我们要因此感谢苍天的眷恋。活着,多好。尽管是在死亡的伴随下,以笑的方式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许三观卖血记》:血色安全感

  许三观卖了一辈子的血,取老婆的时候卖血,老婆跟别人的孽种大儿子打了人住院赔钱卖血,大儿子肝炎卖血,二儿子肺炎卖血,自己偷别家女人送女人礼也卖血。为了两个生病的儿子,去上海医院的途中卖了一路血,多苦多惨就不说了。他卖上瘾了。

  等到许三观六十岁的时候,儿子都成家立室了,他太闲了,还要去卖血,医生不让卖,说你的血死血比活血多,没人要。许三观哭了,一路哭回家,无比惨痛地哭。儿子们纷纷来劝,爸,你快回去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他不管,他还是哭。他说,医生说我不能卖血了,以后家里再出天灾人祸该怎么办啊。怎么办啊。。。。。

  许三观老婆来了,把众儿大骂了一通之后带老伴去喝温的黄酒,许三观乖乖地幸福地喝黄酒,喝他每次卖完血必喝的能补血的黄酒,好像也算卖过血了。 小说就结束了。

  在艰难的日子里,卖血是许三观唯一的生存技能。虽然他的两个同伴都“卖”死了,就他命大,还活着,但他仍然记得,卖血是生存的唯一方法,不能卖了,生存就没有保障了,好害怕,哭呀哭啦。

  很多老人都有怪癖,爱捡垃圾是最常见的了。也许在一些艰难的日子里,他们都是靠一些怪癖而让整个家庭生存下来的,这些怪癖是他们自我肯定的法码,证明他们活着还有用,怪癖就是他们最大的安全感。我的爷爷曾经是个八路军,老了以后把垃圾捡了一屋子满满,子孙们都不敢再跟他熟络了,嫌脏。最后他在他的房子里静静地离开了。

  尊重,理解,走进,关爱,有怪癖的老人。 谨以此篇,献给我的爷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中国式的男人——许三观

  之前记得看过一部电视剧叫《富贵》,据说是改编自余华的《活着》,后来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感觉看到了一个比富贵更中国的男人,同样的历史时间,从抗战到文革,一个是公子哥破产后对生活的挣扎以及中国式生命的坚忍,一个是普通中国男人的史诗,相较两者,我更喜欢许三观。

  这个男人有血有肉,当知道老大不是自己的亲身儿子后,中国男人特有的自尊被他表现淋漓尽致,让他去,让自己老婆去,当老大惹事时他把他推给了他的亲生老爹,当老爹不认这个儿子时,他用卖血为不是自己亲身儿子闯的祸买单,他的那种中国式男人特有的自尊和善良展现的淋漓尽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六):纯朴简单人性之美

  第一次读余华,是他的十八岁出门远行,我还记得那是在语文课外读本的后现代印象派小说一章里。那时我眼中的余华,是有着一头飘逸长发,眉头紧锁, 眼神迷离,指间总夹着支烟的朋克诗人,流浪在绵延的马路上,一心向往着远方

  接着就看到了这本卖血记。说实话,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无多少耐心把它读下去-- 过于琐碎粗鄙的语言以及生活画的描写,甚至夹杂着些粗俗的黄色描写( 好吧,那时作为一个年轻玻璃心的小女生,看到那些的确是很反感的,甚至有点害臊),那个带着点忧郁,带着点潇洒气质的浪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无聊猥琐大叔。我又很长一段时间在好奇这位猥琐大叔为何能执当下文坛之牛耳。

  再后来,我偶然间翻了翻<<活着>>这本猥琐大叔的经典之作,并一发不可收拾地读完并爱上了它,便也迫不及待重新找来多年前的这本卖血记重温。

  故事很简单,记录了缫丝厂工人小伙许三观变老头的历程,故事却又不简单,浓缩了千千万万个我之父辈的中国人的影子。故事从一开始就很余华,简单得几笔就把那个时代地中国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刻画的生动有趣。他们根据屁股和胸的大小来判断女人的美丑,靠卖血得来的钱娶妻,盖房,成家,生子,

  但我却被这普通而又粗俗的生活中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深深打动了,许三观在何小勇濒死时逼着一乐去帮忙叫魂,许玉兰遭到红wei兵污蔑时许三观带着全家假借批斗安慰她,方铁匠和何小勇的女人在许玉兰向他借钱救一乐时不言不语拿出十几块钱,甚至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这个他曾经认为不是自己儿子的孽种不惜一路卖血到上海以致差点送命。他们目不识丁,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家人好好活着,刻薄的说好过周围人那就更加滋润,但他们之间那最简单纯朴自然的爱,让他们那么可敬,那种不离不弃的精神,让人动容。

  他们的爱简单而又真实,一笼小笼包,几盘小菜,几句对许玉兰她爹的好话,便让这对原本八杆子打不着干系的男女成了后来互相依靠互相依偎一生的夫妻。

  许三观一家是渺小的,微弱的,他们在时代的更迭中苟且偷生,他们的一生,是那个时代的劳动人民浓缩,虽卑微如蝼蚁,却拥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能有个家,第二次卖血,是为了解儿子一乐的围,以致后来的几次卖血,许三观都是在为了这个家能更好。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于向往是每个人的基本欲望,在许三观一家人中,这种生活简化到我们家比别人家过的好,许玉兰穿着精纺衣服时的自豪,看到何小勇妻子每胸没屁股象竹竿时的暗爽,这些在我们看来似乎过于肤浅,但这使人类最自然的情感体现之一。

  余华的小说,一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七):一个名叫许三观的父亲

  偶得闲暇,翻几页书,暖黄的阳光下,心随着书中情节跌宕起伏。 手中的这本《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一本长篇小说,故事的背景是一个靠卖血为生的村子,许三观依靠卖血度过了一个一个生活的难关,在困苦的环境中,展现了身为一个男人的担当。书不长,但每一个角落都挤满了人性的温情。 老师曾说:“余华的文字很有味道,只是或许你们这个年纪不大喜欢。”在欣赏了他的几本文学作品后,从感到新鲜到相知相熟,我渐渐走近他的世界,与他也能够在一个静谧的午后静静坐着,如与一位老朋友般叙叙家常,分享他的欢喜,经历他的悲伤。 比起《活着》,我更喜欢《许三观卖血记》。同样是文化大革命的背景,少了一些冷漠黑暗,余华用诙谐幽默的用三言两语把每个人的性格描画地淋漓尽致,或知足常乐,或自私势利,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上演这场人间悲喜剧。 于我——几乎喜欢余华所创作的所有父亲。像《兄弟》里被打折了手,却笑着跟儿子与继子说,只是让手休息一会的父亲宋凡平。像《第七天》里为了一个在车轨上捡到的孩子,终身未婚的养父杨金彪。尤其是这本书里温和坚强的父亲——许三观。 喜欢上这本书是在看到许三观知道了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用卖血的钱带着全家去胜利饭店吃面条时,唯独落下了一乐。一乐问他: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吃面条,是不是?他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是翻到一乐找生父失败后,伤心的饥寒交迫的回到了许三观的面前,许三观背着一乐骂骂咧咧的走着,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小心翼翼的问他: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不在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到:是的。 蓦地,眼睛被熏得生疼。 近几年来,一直无法抛除对父亲的成见,所以也总特别留意书中这些父亲。而这里明明是如此朴实平淡的语言,却像一只手猛地拧了一下我的心,徒留下一股子心酸感动,我想 ,大概这就是这本书的力量所在吧。 许三观,即使他再瘦弱贫穷,依旧是一个高大的父亲。他一共卖了五次血——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为了把人打伤的一乐,为了初恋情人,为了让一家人填饱肚子,还有第五次,为了救病重的一乐。而这第五次差点把许三观的命送了,因为一家献血站不能频繁的献血,他一路上一边喝水吃盐一边卖血换钱,献到冬天冰冷的水撑满肚子走不动路,献到多厚的被子都无法让他暖和,献到晕厥在路上被人救到医院输血······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如果说血浓于水是亲情,那这种生生用自己的血换回“儿子”生命的行为,又是人世间多么伟大的爱啊!这本书给我们展现的正是这种人性的善良与温情。 一直堵在我心口的云也慢慢飞走了,我开始有点理解父亲的辛苦,他的忙碌,生活压在他的头上使得他只能忙于应酬,而疏忽了对我的关心。是啊,天底下哪有父亲是不爱孩子的呢?他们一定都是想着创造最好的,奉给自己最最亲爱的孩子,贫困的许三观尚且如此,我的父亲又怎么会不是这样的呢? 在阅读中感悟,在阅读中成长,文字小,他的力量可不止于此。 有些书给人讲大道理指明人生的方向,有些书人以温暖解答疑惑带你走出阴霾。《许三观卖血记》应是后者。 美国《波士顿环球报》曾评价:“ 没有一个多余的词语,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那么它到底带给了我们什么呢? 我想,大概是——爱与善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读后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九):插播许三观卖血记感受

  这几天看的比较杂,之前说过得王朔小说还在偶尔翻看。买了本刘震云的《一地鸡毛》,原因是之前看北大听讲座的时候有一篇的他的讲稿,比较诙谐。没错,最近都不喜欢看悲剧,喜欢喜剧。插播一段,我确实喜欢看喜剧,在看《许三观卖血记》时这种想法特别明显,几次想停下,因为我觉得按照《活着》的思路想许三观要死了。结果胆战心惊的看完,许三观还是没死,他们一家谁都没死,不仅没死,还活的很好。看到后面的书评是这样写的:“《活着》有时令人想到仿佛是中国的贝克特,始终逃不了不幸牺牲的悲剧必然性,相比而言,《许三观卖血记》的内核有着更多希望的亮色……”我当然不知道贝克特是谁,但是“许三观”原来逃脱了“不幸牺牲的悲剧”。如果先看到这一段,大概就不会抱着这么多得不痛快把这部小说看完了。

  写到这里,我想我的插播还是变成主播算了。毕竟《许三观卖血记》才看完,被勾起的记忆犹新,《一地鸡毛》虽然我更加喜欢,但是我准备继续看刘震云其他的小说,不如看完再一起说。

  看余华的小说是从《兄弟》开始的,李光头、宋钢,李光头跟他爹一样在公共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这一段,让我看的乐不可支。还有李光头集资镇上的个体户的钱去上海干事业,赔的一干二净,回家之后被人见一次打一次,依然乐观快乐的生活。看到后来李光头成了镇上首富,最后直接富成蹲黄金马桶,但是依然痞气十足。《兄弟》的上下部,分别展现了改革开放之前的“禁欲”和开放之后的“纵欲”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在同样的人身上的冲击。善良重情的宋钢死了,“薄情寡义”的李光头“活”了。这是唯一一本我看了觉得有意思,我爸妈也喜欢看的小说。

  因为对《兄弟》的印象挺好,所以就接着买了他写的《活着》,我记得看《活着》的时候,我也处于不知道什么的瓶颈期。相比《活着》里面一拨又一拨死去的人,觉得自己活的还挺滋润,就缓过来了。不知道谁说的,人的幸福都是从比较中出来的,有点道理。但是毕竟是死的太多了,所以《活着》我是没有看第二遍的。

  以前有个同事跟我说过《许三观卖血记》很有意思,但是因为这个同事我实在不太喜欢,所以我就没有去看这本书。今天看完是不是相见恨晚呢?没有。它只是让我对于余华的小说有一个更加清晰的印象,那就是社会环境很混乱,人在折腾中伟大了。比如这个许三观,他开始也有很多不“伟大”的地方,始终接受不了自己的老婆在跟他结婚之前就被人睡了,更别说这对搞破鞋的还生了他最疼的大儿子一乐。他对老婆许玉兰和一乐的感情一直在这件事情上纠结,直到他后来也去跟朱芬芳睡了,他“平衡”了。看到许玉兰在被批斗的时候,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我挺感动的。可能都是女人吧,所以我会站在许玉兰的角度去看这个事情,许玉兰说:“许三观,只要你对我,我就什么都不怕了……”不动容也不得行啊!

  这本书让我第二次感动,是小说末尾。11年之后,许三观又为了想吃一次炒猪肝,喝黄酒,再次去卖血。但是血头告诉他,他的血已经不值钱了。当时许三观哭的什么似的,要知道他们家最困难的时候他也没有哭成这个样子。我当时想,难道是觉得自己老了,所以哭?后来许三观擦着眼泪对许玉兰说:“许玉兰,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穷怕了,真的穷怕了。不怕不行,许玉兰的控诉不仅仅是对自己儿子的:“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了,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想当初,自然灾害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的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面条。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爹对你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区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点把自己卖死了……”

  书里面就这两个地方挺触动我的。所以这个《许三观卖血记》我不会看第二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刚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感,“许三观”这个普通的角色折射了“父亲”这个伟大形象---做为一家之主为了自己的家、为了活命、为了他的儿子一次次去卖血而度过难关的故事。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个没有文化一个长在城里的大老粗,只会在紧急关头被迫去卖血养家糊口而度过难关--而每次卖血钱只能拿35元。故事中有滑稽、有感人至深的场面,每一句都是很普通,很现实很贴近当时的社会背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是在许三观过生日的时候,一家人每人只能吃一碗面条,许玉兰为了让她丈夫许三观多喝一碗面条,而许三观不是首先想到自己而是想到自己的儿子。最让人发笑的是,当天晚上一家人饿着肚子躺在自家床上,许三观让他们的儿子一个个点菜,首先是三乐点的红烧肉、许三观开始用嘴做了一道红烧肉、馋的他们三个儿子扎口水、一个一个的用嘴做了一遍而结果三个儿子都是点的红烧肉,这个场面很搞笑一家人在一起很温馨的场面。还有许玉兰被批斗时许三观天天去大街为许玉兰送饭的描写及一家人关上门批斗许玉兰时对话描述的淋漓尽致。不过最感人的是为了一乐挨个城镇卖血的片段,当时为许三观捏了一把汗以为他真的没有看到儿子而自己先逝的悲惨局面呢?不过作者很仁义还是让这个硬汉度过生活的一大难坎,不过我也希望有这样的结局。许三观这样一个普通的形象折射了父亲这个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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