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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10篇

2022-04-18 10:41:4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10篇

  《中式英语之鉴》是一本由Joan Pinkham / 姜桂华著作,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22.90元,页数:56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一):你敢随便把CHINGLISH正宗化吗??

  比如中国领导讲话:“加快经济改革的脚步”

  这个外国作者说“ to accelerate the pace of economic reform"不对,应该是” accelerate economic reform",因为accelerate本身就包含了“to increase the pace of"这个意思。

  也许这个作者是对的,也是符合英美人士表达习惯的。

  可中国翻译敢正宗化吗?

  特别是这个讲中文的领导还懂一点儿英语,看完翻译稿说,”小A啊,你怎么把脚步的单词pace漏了呢?下回要注意啊“ 过了两天,领导觉得翻译水平不够,让他走人了。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二):你想像个人一样写作吗?

  此书在几年前大学时期我已有耳闻,当时不曾读过,多半是因为这名字起得略有地图炮之嫌,猜想作者所举“中式英语”当为“open the light””Can I borrow the kitchen”云云;不料却非我所想。

  作者Pinkham女士为中国官方翻译润稿多年,其所谓“中式英语”(Chinglish),其实特指的是这类带着浓浓官腔与和谐味的英语译文。其所指摘者,可谓是中国特色的高级错误。

  身为润稿者,Pinkham女士可谓恪守《The Elements of Style》这本写作圣经,务求文中不用余字,句句皆有所指。

  书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关于“冗词”,第二部分关于造句谋篇。

  个人认为前者更能说明中国特色,后者则有点像是循William Jr. Struck, E. B. White, Fowler兄弟这几位写作名家的思路来进一步润色英文,涉及的语序不当、定语垂悬等问题算是英语写作者普遍会犯的“母语错误”。

  中国特色的英语译文是怎样的?

  啰嗦。

  看着书中的英语例子:

  (以下都是在第一部分里随手翻书所举)

  attach importance to something

  accelerate the pace of economic reform

  overwhelming majority

  energetically develop

  the issues or problems

  trengthen and enhance

  means of communic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

  有些毛病,还可归咎为译者英文功底不佳,不会在重复指称时换用代名词(如them, one, such things)。

  但这些冗杂毛病,由“中级”至“高级”,叫作者不惜在第二部分第一节再次重申,并称之为“名词成灾”。

  “中级灾情”无非是redundant nouns(如“accelrate the pace”)、empty nouns(如the realisation of mechanisation)、category nouns(如”to achieve the objective of clarity" )三种,或是把improve变成”make an improvement”这样的万能搭配;抗灾办法,以删削为主。而“高级灾情”则没那么简单,涉及到大量抽象名词,

  The prolong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this temple is due to the solidity of its construction.

  (寺庙存在之延长乃归因于其建筑构造之稳定。)

  其实意思就是:This temple has endured because it was solidly built.

  (因为建得牢,所以庙不倒。)

  inkham女士也强调,这真不算中国人的错,还特意用了一版面引了若干美国刊物里的“地道”句子。如:

  Failure to tighten the screw can eventually lead to disengagement of the handle.

  其实意思就是:If this happens, simply tighten the screw with a screwdriver; otherwise, the handle may come off.

  其实用不着翻译了,这个明显才是人话。

  思果先生有篇文章《可恶的名词》,谈的也是同样的问题。开篇即援引了Fowler兄弟在《The King’s English》里所摘的句子:

  The general poverty of explanation as to the diction of particular phrases seemed to point in the same direction. — Cambridge University Reporter

  这种英文,连母语人士都觉得阅读困难,我等不翻看三遍,都搞不通它想讲的是什么。

  Fowler兄弟将句子改写如下:

  It was perhaps owing to this also that the diction of particular phrases was often so badly explained.

  意思无改,一遍看懂。

  英语里的名词之灾,也许是源于写手的“别出心裁”:变换一下语序,从“自然”的人称主语开头换成非人主语,让读者稍一寻思,或见其妙。中学英语课上,偶见此类句型,都被奉为“高级句型”。一篇作文里用上几个,或许能加上那么几分。备考时研究过几本写作书,里面也不乏以名词化为“出彩秘诀”的公式种种。

  但这种高大上的名词句法用得越多,读者与文字间越见疏离,甚至反复翻看仍不知所谓。要说“雾里看花终隔一层”,似乎都已经是褒称。

  余光中先生在《论中文的常态与变态》里总结道:“英文好用抽象名词,其结果是软化了动词,也可以说是架空了动词”。王尔德可以佐证,称这种没有实际语义的动词为“文字的义肢”(verbal false limb)。

  作者Pinkham女士,显然也对这种滥用不抱什么好感。在P173的一段话里,她还不经意间抖出了一个“真相”——名词灾情为何严重?

  Abstract nouns are the common coin of academic institutions, government bureaucracies, the military establishment, large corporations, and so on (groups for which obscurity is often an advantage). Abstract nouns are also favoured by many ordinary citizens, when they wish to sound authoritative or scientific.

  (抽象名词常见于学术机构、官僚政府部门、军事建设、大型公司等等写作以晦涩为优之场合。抽象名词也为不少普罗大众所爱,因为他们想让文字看起来更权威、更科学。)

  一言以蔽之:故作高深。

  我就是不希望你看懂。

  此理不但适用于高冷的科学研究;放在我天朝的中国特色名词堆砌之上,也完全说得通。

  这东西,根本就不是写给电视机前看新闻联播下饭的凡夫俗子看的吧。

  记得曾有人与我分享道,真正的政局要害,就要从新闻联播的各种措辞报告中去摸索。

  难度任务太大,我自认无能做到。当年高中政治,正是我丢分大头,几年下来仍无法参透这玄之又玄的其中三味,官话套话倒是死记硬背了不少。

  这么说来,Pinkham这类有心的译者/润稿者,可谓慈悲为怀。今日之中文,自欧化句式引进以来,已经受过几轮恶性循环,不但美感丧失,还直接阻碍阅读理解。Pinkham主张删削冗词,厘清句子主旨,真是全心全心为读者着想,为原本恶劣中文的写手增光。

  但可以想见,她这番苦心实现之难。

  随手找份公文报纸,写手言必“稳步提高”“大力加强”“迅疾发展”“坚决执行”,一个“增进”不够必须“突飞猛进”。日复一日,制造官话废话套话,这算不得译者的错,而是说话人、写官话的人的错。始作俑者自己不思改进,这责任只能落在好心译者的头上。照着译了,便被套上所谓“中式英语”的帽子(如是才有此书出版);要想句子正常一点,又不免要大费周章,捉摸领导们的高意。

  随手在书中挑几个例子,以说明写作者的不用脑:

  -… various ministries and commissions and all local governments should earnestly check up these documents, continuing to implement those that still play a positive role at present and revising or abolishing by formal decree ...

  -The ongoing movement to eliminate counterrevolution in the society at large is different from the previous movements to suppress counterrevolution.

  -… biographical background data on cadres should be correctly evaluated and comprehended.

  inkham正举例反举例,时时叮嘱译者/润稿者,翻译必须用脑,一个词要爽快删之还是迂回改之,都要联系前文后语,仔细判断,否则便与机器翻译无二。只可惜翻译材料本身便多是老旧机器里吐出的残渣,更让翻译润色格外艰难。

  第二部分第七节,特意谈逻辑连词。这也算是比较中国特色的一种“高级错误”了吧。

  中文传统里,连词确实用的不如欧洲语言普遍;但逻辑是否严密、说理是否有力,并非全由逻辑连词主宰,古文里自有大量佳例。但同样一篇匮乏逻辑的东西,用些连词装点,似乎看着也顺眼一些。若是狗屁官方横飞,连词也不用或者乱用,自然看得人大皱眉头。

  在p377,Pinkham这么写道(不知是否谦辞):

  Chinese readers understand a text without these clues, but native speakers of English need and expect more help from the writer.

  (中国人不靠这些提示就能把文章读懂;但说英语的人需要作者的帮助,也期待作者能给出更多提示。)

  当然,添补连词之功夫,自然又是耗在译者身上。

  再来一个例子:

  The offices of the Military Control Commission were located in an area where board and lodging, and public transport and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were easily available and where telephone contacts could be made with much convenience.

  (p147)

  通讯工具,自然包括了电话。润稿者本欲直接删之,翻查原文后确定“电话”必须提及,才改成:

  … and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including telephones, were readily available.

  初译能让人大约看到原文模样,也能脑补出领导不用脑只念稿的样子,而这种内在的包含关系、逻辑层次,又要烦了译者去厘清。

  看完这本不薄的书,除了感激Pinkham女士搜集整理批评的一番心思,也不禁为从“中式英语”里窥见的“西式中文”感到万分汗颜。

  余光中先生自60年代写《中西文学之比较》始,便一直批评欧化句式,并希望中文能回归其纯净自然的面貌。数十载已过,似是每况愈下。而且学中文的人还越来越多(现在打开iTunes U的语言学习类,第一门就是Chinese,其次才是西班牙语法语日语等等)。这些人都用的是什么教材?希望他们不必学朱自清不必背《荷塘月色》,但一定免不了会看新闻联播并加以模仿。哪个新闻联播里的主持不是满嘴罗里吧嗦的中文?

  也许这倒方便了说西方语言的人:学这种生硬古怪的中文,大概只需扔进google界面,一键翻译,出来一些不太流畅的英文,但忍耐忍耐背诵背诵,掌握规律后即可贯通。但可苦了一代复一代讲中文的人!烂文充斥,恶译泛滥,劣币驱逐良币,势如排山倒海。

  最后,再度向此书作者致谢。

  此书引据写作名家甚多,举例详实,练习丰富(作者称练习、例子均原汁原味取自中国官方刊物,可见其杀之不尽灭之不竭!)。以今时今日之中文使用形势,若有心淌这浑水做翻译,细读此书,必定大有裨益。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三):翻译成地道英文一定好吗?

  我从本科开始学习和工作的语言便是英语,这些年也是不是做些中-英,中-德的互译,从一个非专业翻译的角度来说只能给三星。第一是觉得很多时候不只是中式英语的问题,有个人语言习惯在里面。身边一些外国朋友也会使用个别Version A的英语词句。另外,中国人在使用一些汉语词汇上会有起强调作用,本身在中文中有冗余的嫌疑,在本书中被定义为unnecessary. 但去掉了真的好吗?我一直不敢下结论。我还记得外交部长王毅在澳大利亚的新闻发布会上怒斥澳洲记者,凛然有力的话语让随行的女翻译翻译过后气力明显单薄了许多。朋友说“逻辑和语气根植于语言结构中”,灵与肉不应分离,应该适当保留外文的感觉。作者Joan Pinkham本身不懂汉语,很多工作只是在polishing,英语文书确实经她改过地道了,但是保留了多少原文的语气力度值得商榷。这本书本身确实是经验之谈,很幸运有这么一本书。不过,如果想真正说得地道有力还是多直接模仿英文公文体味其中的语言韵味,一味地消除中文特点未见高明。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四):美中不足

  这书很好,光是北外高翻学院的考研指定用书就够吸引人眼球了,目前只看了二分之一,发别一下个人观点

  1. 和很多大牌翻译书类似,里面的句子政治性太强。当然了,毕竟跟作者的工作经历有关。如果例句的选择可以题材更加广泛就好了,因为可以有幸翻译政府文件的人太少太少了

  2. 作者的英文讲解很生动,很到位,但说实话,有些章节的核心内容其实很简单。那些语法是中国学生从高中就开始狠抓的,没有必要讲得太多。该明白的人,早都自己弄清楚了。如果有的基本语法还不懂的,看这本书就是浪费了。

  3. 中式英语,对于普通学习者来说,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词汇问题。如果这本书在vocabulary可以加大些比重个人觉得更好。

  4. 最后,个人在看书的过程中有点疑问,就是作者一直在强调concise,但其中有些方法和有些英文写作书的指导大相径庭,希望在本书看完后可以有更好的领悟。

  .s. 很好的书,但是个人认为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看此书可能收效不大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五):为什么英语口语一直说不标准?

  为什么英语口语一直说不标准?

  对于大多数的英语学习者来说,一直被口音不标准,说出口的英语没人懂等问题缠绕。但是寻其原因,找其方法,最后也只能无疾而终。在这里,就说下个人纠正口音,练习口语的一些方法。

  毫无疑问在幼儿时期的孩子学习语音是非常占有优势的,而成人却因为固有的口音问题,在学习语言上却是弱势的一方。但是只要成人也有比幼儿期的孩子有一个好处,就是懂得利用资源和方法来练习纠正自己的口音问题。

  首先,我们想要纠正口音问题,就要认识到口音问题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个原因:音标不过关

  可能很多人从前上学时都没有系统学习过音标,也有人认为音标并不重要。其实一个英语句子是由单词构成的,但是单词又是由音标构成的。当我们说一个句子时,发现出口的句子并不那么标准。这就是因为你的单个单词的发音不标准了。

  那么我们想要讲一口标准流利的英语口语,口音想要彻底纠正,音标是必须要学好的。

  很多人对音标的认知还只停留在国际音标48个,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实,发音包括切分音素和超切分音素两大方面内容。 切分音素主要指单个的发音(如元音和辅音),超切分音素的范畴则超越了单个音素,主要指词、句或词句间的重读、连读、弱读、节奏、语调等方面内容。学习发音不仅要学习音标,即发音的切分音素方面,而且应重视对重读、连读、语调等超切分音素方面的学习。对汉语为母语的学习者来说,最常见的发音错误有以下几个:

  1) 混淆长元音和短元音

  最常见的现象是混淆[i]和[i:],比如 ship[ʃɪp] 和 sheep[ʃiːp]不分,甚至beach 和bitch 不分(这个真要注意),"Are you living here?" 稍不留神可能就读成 "Are you leaving here?" 另外,[u]和[u:],[a:]和[ʌ] 也经常被弄错。

  2)混淆辅音

  比如以[s]代替[θ],这是一类比较普遍和严重的问题。有些人常常把 think 读成 sink ,把"thank you" 读成"sank you",three 读成[sri:],此外[w]和[v]很容易弄混,比如 river读成 [ˈrɪw.ə r ]

  3) 连读问题

  不少人对连读没有概念,在读英语和讲英语时也基本没有连读。举个例子,"her eyes" 美国人可能会读成 [hə: rais],听起来像“her rice”。不懂连读规律不仅会影响到口头表达,而且会对听力理解造成干扰。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系统学习音标?有什么好的音标教程推荐呢?

  我推荐Andy Krieger的英语发音纠正全套教程,他是好莱坞著名的口音纠正教师、北美认证的教育专家、“K方法“口音教学的发明者。很多明星的口音纠错都是由他指导的,比如李冰冰、成龙,当然也有国外的明星。他会结合以口型,手势指导你如何发每个字母,单词的音,掌握发音的技巧,说一口规范的正式的英语。

  http://www.hiknow.com/market/2014/english/howpractice.shtml?uid=Adbshu

  ▲第二个原因:口语输出少

  很多英语口语学习朋友都觉得自己的发音并不标准,那么就应该少开口,这样才能让人不笑话。也有朋友会出现明明上句还聊得好好的,但是下一句就不知道怎么组织词汇,一下子就卡壳了。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练习得少,语言本来就是输入和输出的问题,当我们的音标够标准,我们只要在句子的练习中,多找同伴交流,多找老师交流,那么口语自然而然能够有所提升。

  如果实在没有同伴一起练习口语,也可以找贴切生活的美剧,还有一些口语教程视频来跟读练习。比较受到大众认可并且确实有效的美剧入门有《老友记》,《摩登家庭》,比较受认可的口语教程就是新概念系列,还有《走遍美国》《直捷英语》这两本教学视频。

  每天花费一定的时间来保持输出,那么就会积累越来越多的句子,再与人交流时,就会脱口而出。

  ▲第三个原因:不够坚持

  不是不够努力,而是不够坚持。我觉得努力和坚持是一种很微妙的词组,其实学习英语只要每天稍微花一两个小时来学习,日积月累,坚持一年下来,英语口语会发生很大的改变,而在本来就不是很费力的事情,就更谈不上努力了。努力是什么?我认知的努力是每天花七八个小时来浸泡式学习。

  但是太多人在学习了一两个月后无果,然后就放弃了。这很正常,因为人类自有一套过滤系统,把那些难以坚持的事情,放弃掉。

  自学很难,想要长久的坚持则更难。如果你没有做好让学习英语作为你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那么就请早点放弃。如果你有不得不学习英语的理由,那么就做好计划,然后坚持去做。

  学习语言本来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通过学习语言,我们可以认知不同的世界,这就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理由。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六):要是能附上原语就好了

  这本书我是自学的,用的是英文版。

  我的学习方式是使用anki,a句作为问题,b句以及review当做答案。学习的时候,先看a句,给出自己的修改意见,然后跟b句和review进行比照。

  多数情况下这种方式还是行之有效的,但是有时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就是a句的英文非常的难以理解,并不是说用词多难,造句多奇怪,而是逻辑关系非常的绕。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需要通过a句来逆推source language,得出自己的target language,然后再和b句进行对比。

  本书所有的例句我都整理到了anki上,这种需要逆推再翻译的例子大概有30%左右。普通的ab句,我一天看50个左右,思路还是很清晰;而这30%左右的句子,说实话一天看10个都很难。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七):好的英文如同精妙的设计

  首先这是一部好书,不仅仅讲述了中文翻译成英文中常见的错误,更揭示了英文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可以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来概括此书的脉络.

  这个唯一的中心就是“表意清晰”。本书提出的所有注意事项,所有窍门方法均以此中心为目的。英文十分重视文字能【正确】,【简单】,【唯一】地反映作者意图,绝不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表意清晰”的要求指的不仅仅是“understandable”,也不只是“easy to understand”,而是“must be understood”。句子,文章应尽量节省读者阅读的心力,不需要读者有意识地去分析句子结构,而在字面含义上不给读者留下任何被误读空间。

  围绕这一个中心,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简洁”: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成分。任何多余的单词,句子成分都可能带来误解和歧义,都可能模糊句子的主干,都可能增加读者阅读的心力。由这个“能省则省”的原则出发,作者提出了

  1 应去掉句子不表实际含义的虚词,动词。Fact, situation, pay attention to, be eager to

  2 应去掉不必要的修饰。Fairly, truly...

  3 应去掉不必要的重复。这样在作者有意使用重复时,才能引起读者的重视。

  另外一个原则是“关系”:必须尽可能体现出句子成分之间,句子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化之。英文中依靠词语,短语之间的关系来表达逻辑含义,句子主干。读者理解了这个关系,剩下的无非是查字典的工作.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反对用名词去修饰名词,因为名词是“静止”的。不能合理表达词与词的关系。使用动名词,形容词,介词能够方便让读者判断句子的语法结构。personnel and materials transfer center 绝对没有 center for the transfer of pesonnel and materials 好懂。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强调代词应该靠近其所指代的对象。利用词与词之间的距离来表明词之间的关系,利用词的位置来表明句子强调的重点。要特别警惕“悬空”的修饰词,代词,修修饰语都必须有根,有读者非常容易找到,不会被误解的根。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突出了对偶排比结构的重要性。两个结构相似的句子,或句子成分并不仅仅给读者带来音韵和视觉上的美感,更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重复”突出了这两个句子,或句子成分之间是有逻辑联系的,应该放在一起理解。

  好的英文写作准则同好的设计准则是相同的。“惜词如金”的风格同时下大为流行的“极简主义”有暗合之处。而词与词,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亲近,对齐,对比,重点”这些设计准则。在平面设计中,设计师摆布的是图案和颜色;在英文写作中,写作者摆布的则是单词和句子。目标都是力求创作者“想说的话”让向听众更容易“听懂”。

  原则好记,写来短短几句,但是仅仅知道原则是不够的。好的设计和好的句子不能只根据原则按图索骥,也不可能下笔有神,一蹴而就,而需要在实践中不停的打磨和淬炼。英语学习过程中,没有“顿悟”法门,只有“渐悟”一途,与君共勉。

  《中式英语之鉴》读后感(八):Plain English is good

  这本书对我还是有点用的,破除了对华丽英语的敬畏感。

  首先说作者的身份:老外,从事翻译工作多年,在China Daily,中央编译局等中国官方外文出版机构任职多年,主要工作就是polisher,给对外宣传英语文稿,也就是中国人写的chinglish,进行修改和润色工作。

  她的观点是plain english is good,建议多用动词,少用名词,句子结构精干清晰最好。

  他列举了11种英语中的常见写作问题,大多数是和冗长、重复相关的。

  而且这11种问题不仅仅是中国人的Chinglish才有,英美的很多高级知识分子也常犯这些毛病,用华丽的语言来显示自己语言水平和知识的高人一等。(看到这里,我欣慰了,以前经常在那些看不懂句子结构、不明白单词意思的文章面前自觉渺小)。

  In general,这书是给用英语写作的人看的,对于一般读者来说,不用和这书较劲。明白plain english is good这个中心思想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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