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与狼读后感精选10篇
《狗与狼》是一本由[法]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4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狗与狼》读后感(一):爱情故事背后的隐喻
小小少女亚达初次看见身穿乳白色柞丝衣衫的男孩哈里从华贵的马车上走下来时,心里像划过了一道闪电。我不知道一个还未年满十岁的女孩以为的爱情是什么模样,但我看到了这次一见钟情让她第一次注意到天空绚丽的颜色,让她画下一幅又一幅留在心中的那个面孔的画像,让那个名字一直盘踞在心头,也让她清楚地看到差异——她与哈里之间悬殊的身份和社会地位。
这种差异在作品中是很明显的,书中出現的两个小男孩——本与哈里——虽然都是犹太人,相貌相似,甚至连姓氏都相同,他们之间的差异却正如作品的名字一般鲜明。在书中第28章,本·希纳的一句看似漫不经心的话道出了作者的深意——
亚达问本:“你刚才不是说哈里和你很像吗?”
本与哈里,相像之处如同上面所指出的那样多,但差异亦是十分明晰的——哈里是银行家的后代,生活优渥;本却是住在犹太人隔离区里穷困的小孩。生活环境的大相径庭使得两人性格完全不同,本少年老成,哈里整个的少年时代都从未了解生活窘困的涵义。如果造物多弄人,本未必不能变成哈里那般的优雅少年,而哈里也未必不会落得潦倒到为生计发愁。
我不知道是不是正是这种优渥舒适的生活所赋予哈里的气派让从小生活于穷人间的女孩亚达大吃一惊,为他的与众不同而倾慕不已,从而产生了这个女孩十几年一直不忘的单相思。但哈里和亚达原本是如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般不可能相爱,亚达的单恋仅仅只是她和自己的一场幻想,因为他们之间的距离看起来那样遥远。可谁又拗得过机缘巧合,在巴黎,他们最终还是重遇了,相爱了。
这样的相爱在我看来一直存在破绽,两人的身份地位始终是那样悬殊(虽然这种矛盾在真爱面前似乎显得无力,这样的相爱也不是第一次见,但须知年幼时的富家男孩哈里曾经面对突然出現在家中脸色苍白饥肠辘辘的女孩时惊恐万分,未必没有把她看作一个小乞丐;而那次特意安排的舞会上他拒绝了亚达与他共舞的邀请),然而,这已不是在那个他和她从小生活的乌克兰城市,而是巴黎。虽然他们之间的鸿沟并未弥合一分,但这儿对他们来说,都是异地,不是故乡。所以亚达笔下的画儿才那么容易地打动了哈里,画里画的是他们都曾经生活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共同的认知才是他们在巴黎相爱的基础。
内米洛夫斯基是一个聪明的作者,她通过小说讲了个故事给我们,但她又不仅仅止步于讲一个本无从开始却又意外开始的爱情故事。她借助笔下的亚达、本和哈里——这些无论贫富贵贱的犹太人,讲的是关于一个民族的故事。上千年的远离家园流离失所让他们对金钱怀着比其他人更加强烈的渴望——因为只有有钱才能在别处安身立命受人尊敬。他们虽然有人发了财,有人依然生活得贫困,但他们流着相同的血液,怀着相同的乡愁。正是这种共同的对自我身份被认知的渴望,这种共同的乡愁,才能合理地解释哈里与亚达的爱情,成全了他们的相爱。
内米洛夫斯基对叙述节奏的把握很精准。描写那次发生在犹太人隔离区的动乱,亚达和本被父亲推进阁楼上狭小的储物室时听到的各种叫喊声,玻璃窗被砸碎的声音,女人的哭声……叙述时缓慢地推进,而第二天呈现在亚达和本眼前的却是尖锐而突兀的气氛,被砸得乱七八糟的街道,胡乱扔着的各种东西。这个遭受苦难的民族所受到的不公平的对待以这样的方式展现出來,当然,不能不说在写这段的时候,她大概心中怀着悲悯和激愤。
她叙述中另外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温情的描写。亚达小时候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还是有种种的乐趣可言。那些乐趣都是被温情地描写的一个个片段。像是亚达在夜晚坐在外公的身旁看着他在灯光下写着自己的一本书,像是在寒冷的冬日亚达跟着父亲一起走街串户时父亲对她的充满怜惜和柔情的关爱的小细节,像是对那张亚达最喜欢躺于其中的长沙发的描写,像是在初见哈里后亚达看见的魅力的天空,像是幼时亚达和本躺于病床时两人奇妙的幻想。这些小片段是一种美好的情趣,使得冲淡这本书的前半段(也是亚达生活的前半段)的种种苦难。
甚至结尾,也是凄美的。为爱人的前途牺牲了自己幸福的亚达只身在远离巴黎的地方生下了哈里的孩子,此时她心里也未曾感到孤单。她心中有着“画、小家伙、勇气:有这三样就可以活下去了。可以活得很好了。”这样充满勇气的念头。使亚达和哈里不能厮守却始终把对方记于心底的爱情得到了升华。
亚达的这段甘愿为爱人作出牺牲的爱情故事,因为背后背负了一个民族的苦难而更加荡气回肠。
另:Irene Nemirovsky(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
法国文坛的女作家中,萨冈和杜拉斯最为人熟知。然而,还有这样一位女性,她以她细腻的笔触和深刻的思想独树一帜。她就是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
读过那部未能完成的《法兰西组曲》,她已在一段时间内將我的思绪占满。她的生平亦是一段起伏跌宕又结局悲惨的故事——家庭条件优渥,少女时期即因家庭受十月革命影响而逃离故国,生长于法国。而犹太人的身份不仅成为了她创作上的源泉,更是造成她不幸结局的根源。许多人用这样的几句话概括她的一生:犹太人,俄裔女作家,青年时即于法国文坛初露锋芒,一九四二年惨死于奥斯维辛集中营。
因为身世的缘故,在她的作品中时常涉及犹太人的生活和对这个流离失所的民族的本质和命运的深刻思考。她的作品不仅以这种思想的深度和独特的打量角度撼动人心,更有其鲜明的特色——细致而生动的描写,把握得恰到好处的节奏和严谨的叙事结构。其流畅的叙述不断地给我以阅读的美感,对人性的思考和关怀是更加打动我的。
《狗与狼》读后感(二):狗与狼.Les Chiens et les loups.内米洛夫斯基(法).管筱明(译)
翻译据说很牛,实际貌似也牛。小说读来超过期望,酣畅淋漓。作者是犹太人,1903-1942,本书出版于1940年。两位主角也是犹太人。译后记里这样介绍作者:一个在世界上遭受了千年迫害、流离失所、连家国一度都不能存在的民族的成员,一个被无情的命运拨弄,先是为十月革命的风暴所席卷,后又遭受纳粹的蹂躏与折磨,最终死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女性。
禁令只对穷人有效,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贿赂攻不破的禁令。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名额时,怎样让学校收下自己的孩子?没有钱,怎么生活?//富人总是强势的,即使没有腐败的官场。《虎妈猫爸》里,毕胜男为了让茜茜入学名校,不惜血本购买学区房,虽说她的钱是干净的,也不符合就近入学政策的初衷吧。反过来说,名校之所以出名、重点,还不是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占有过多。
男人本就这样:流大汗挣小钱。家人都不驱赶蟑螂,这是家有钱财的象征。//这些都是什么道理?
往事终究是往事。要是老想着往事,就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极端情况确是如此。
人们干活,生活,图的不就是孩子们将来有出息?!//然而孩子们未必会一直沿着父母期望之路走到尽头,会转向、偏离甚至倒退。虽说天下父母恩,以孩子为唯一中心点的生活还是有缺憾。p13某个朋友,儿子给他们的晚年带来的不是快乐,而是痛苦、耻辱,是命运看得见的惩罚。
26对外界的注视从没带来什么特别的快乐。//直到亚达看见哈里。P27那滋味就像一个亲吻。//咪咪太太看人很准:亚达P66是个有个性的。她要是爱上谁,就会爱一辈子。//一语成谶,七八岁的亚达对十一二岁的哈里一见钟情。如同译者所言:一个偶然的机会,还是个孩子的亚达来到上城,看到了富家小少爷哈里,从此生出终生不渝的暗恋。P190她过去一直是,将来也会始终是个怯生的孩子。//正因如此,才能终生不渝吧。
这两大危险就是大屠杀和霍乱。//犹太人是否该庆幸,这两大危险从来不是犹太人的专利。
她脑子里同时生出两种不同的想法:一种天真幼稚,另一种成熟、明智而宽容。她觉得她身上有两个亚达。//这是亚达拉着堂兄本进哈里家避难时所想。大家又何尝不是,人人都是双子座。进一步,本我、自我、超我不会统一。
一个犹太人,只有发财才是得救。//本赞同叔叔与母亲的这个说法。所以他成为了一只野狼。而哈里只需要做一只养尊处优的小狗——他不需要发财。P77没有什么事情难得住犹太人。
初遇两年后的舞会,亚达十岁,P74穿着紫红的绸袍,红色的环形鬈发上扎着一个假钻的蝴蝶夹,袖笼上部鼓鼓蓬蓬的,充满了希望。//她未曾料到,希望的泡沫终要破碎。即使对于当时的哈里,P79他的心里只剩了对亚达的爱。
面对堂兄本咄咄逼人的告白、求婚、私奔宣言,亚达好言相劝:P103我不喜欢你。有一天我会离开你的。P103将来……我不在乎……我只看到我们一起动身的日子,再远一点,我就不想了。//几个星期后,十七岁的亚达和十八岁的本就这么带着不定时炸弹的预言闪婚了。这时的哈里二十一岁。
二十三岁的亚达以艺术家的身份与依旧心爱的哈里相遇,十多年前的懵懂旧情随之复燃。一个有夫之妇,一个有妇之夫。
不是因为种族,也不是因为血缘,而是因为流出的眼泪。你爱那个可恶的小子。//本是有智慧的。他懂自己的民族,也懂自己的爱人。无奈的是狼的本性,给不了他心爱的人安定,放手也是无奈。P173本,我从没爱过你。P174我只想尝试一种不仅是工作与欲望,而且是安宁、温柔和平静快乐的生活。//在亚达的一段歇斯底里之后,本出走了。P197他还是和过去一样。//几年之后,再见到本,亚达是这样形容他的。我想到一个词,初心未泯。咪咪太太对亚达说,P209你们大家都是这样,一直挣扎到底。//我想,这个“大家”是不包括本的。
像法国人一样浪费时间,要在老婆怀里温柔缱绻,要在床上享用牛奶咖啡,要抚弄小猫咪取乐,要旋着收音机选节目消遣,或者要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慢慢地体面地吃着早就想吃的美餐。//原来法国人的刻板印象是这样的。
看到结尾第217页时,孤立无援的哈里让我莫名想起《围城》里的方鸿渐。一个是在汽车上,一个在船上。
这些人构成了一个特别的阶级,超出种族的阶级,一个特别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互相帮助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这是一个不得已的幸福世界,建立在痛苦之上。亚达在东欧小城生下她的孩子。P239画、小家伙、勇气:有这三样就可以活下去了。可以活得很好了。我们都好。//结尾又有希望了,与小时候那场舞会不一样的。
《狗与狼》读后感(三):狗与狼
犹太姑娘亚达从小暗恋着犹太男孩哈里。却因个性与社会的鸿沟而无结果,多年后两人在巴黎重逢,乡愁成了联系他们的纽带。相互的激赏与共同的志趣使两人冲破婚姻的藩篱。走到一起。然而,祸从天降,为了挽救心上人的名誉,亚达远走他乡。孤身在千里之外生下并抚育哈里的血脉。
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不是个擅长些缠绵悱恻九曲回肠爱情故事的人,至少在这本书里不是。
贯穿全书的爱情,竟这样三言两语就可以概括的简单明了。只是,简单过后,心情是一切言情小说无法触及的风起云涌。
爱情&地位
亚达爱上了哈里,在那个高高围栏外的一瞥中,一如但丁初遇贝雅特里斯。而亚达会对哈里一见倾心的最初理由,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不一样”的吸引----“亚达从未见过穿得这样好看的男孩子,她认识的男孩,不是穿着中学的校服,就是穿着犹太街区的破烂衣衫。这个孩子穿一件白色柞丝绸上衣,一条棉质的大披领……”
这种不同,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地位。因为虽然同是犹太人,虽然同是希纳家族,虽然是远亲,但哈里是可以不管政府禁令住在上城区“上帝的选民”,而亚达,则是下城区的小商贩的孩子。贱民。
哈里初见亚达,有好奇,而更多的是恐惧。以至于之后他甚至不敢和她一起跳舞,一起玩闹,因为在他的意向中,亚达和本代表的,是他永远不想涉及也不敢涉及的禁区----
“他宁愿与一个最最肮脏的乞丐握手,也不愿意这个小女孩的手跳舞,他在她面前之所以这样惧怕,并不是因为她代表了贫穷,而是因为她代表了一种不幸,而不幸又是很有传染性的,就像一种疾病。”
于是8岁时的一瞥成了亚达一生的憧憬。只是在后来的十几年中那也仅仅是憧憬。亚达最终嫁给了本,他的堂兄,轻而易举,顺理成章,看上去。他们有着一样的过去,一样的地位,共有着一样的苦难童年。本了解她,尽管她不爱他。在巴黎,他们和哈里阴错阳差的成了邻居。她开始注视他,远远的,生活在幻想的肆意中,沉浸在自己的满足里。
爱情&文化
哈里在巴黎邂逅了劳伦斯,法国老牌德拉舍银行老板的女儿。可尽管德拉舍银行与希纳家族银行德关系良好,可这并不能代表这段联姻可以波澜不惊。
因为在劳伦斯的父亲眼中,哈里和他的父辈只不过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被法国本地人好心收留而已。况且,外国人也是有三六九等的,要是拉丁人,盎格鲁人也无所谓,只是犹太人----与一切东方来的人一样让他觉得可疑。他打心里瞧不起哈里一家人。无论做派长相还是财产。
这种文化意识,时歧视也好,是偏见也罢,总是根深蒂固。
而哈里与劳伦斯,尽管最后终于成了夫妻。但有太多太多的不理解,于是热恋过后的婚姻,成了五味瓶。劳伦斯始终无法理解哈里所谓的神经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为一幅单调压抑的画感慨,甚至觉得儿子突然的大哭时遗传了哈里的神经质。而哈里,本以为会幸福的生活总让他觉得缺了点什么,直到最后爆发出的那句“我从来没有幸福过!”因为,在他的骨子里,他还是犹太人,与那些在生活的边缘挣扎的人一脉相连。
爱情&民族
亚达与哈里在巴黎的相遇,是缘于摆在那个哈里经常去的书店里亚达的画。在那些压抑却又熟悉的色彩里,哈里看到了他的童年,他的故乡,和他自己。那些民族的苦难,那些习以为常的颠沛流离,那些对生命的漠视与无奈,尽管他养尊处优,尽管他没经历过,但他依然能感受得到,在心里,就像他能感受得到亚达一样。一如他对拉伦斯所说----
“即使没有见到,我也清清楚楚的知道,连它的细节,有气势它让人无法忘记的本质。………就是我自己,虽然身子洗的干净点,衣服穿得好一点,却还是像他那样的小犹太人。”
民族的共同感。只是劳伦斯,那位美丽的法国姑娘不会理解,因为在她眼中,即使是小时候,丈夫也是个漂亮健康的小男孩。毕竟,她来自另一个民族。
亚达成了哈里的情人,十几年的等待之后。哈里真的爱她吗?也许不是那么纯粹的爱吧。如果不是在巴黎,而是在那个他们一起成长的乌克兰隔离区,他还会爱上她吗?也许他依然会恐惧的避之不及,鄙夷的连擦肩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地位。而在巴黎,在异国,在一个文化不被理解,民族受到排斥的法国,血统,民族,文化,与曾经的好奇和当下的欣赏融为一体,让他们走在了一起。
后来,劳伦斯放弃了希望,因为她终于明白----“如果哈里不是为了爱情和家庭所驱使,走向那个女人,那就是因为血统的隐秘召唤。要对抗血统,她是无能为力的。”
狗与狼
“哈里抬起头来,认出了两年前见过的那个小女孩,那个蓬头垢面,一身灰尘。,手脚开裂的女孩,那个突然从一个可怕的,肮脏的,充满血汗污秽的世界里冒出来的女孩,那个世界距他是那样遥远,但毕竟是那样神秘,而且又是那样可怕的与他联系在一起。他整个身体都直了起来,就像一条养尊处优的小狗听到野狼----它那野性兄弟在森林里饥饿的嚎叫。……”
“你刚才不是说你们很像吗?”
“就像狗与狼一样相像。”
本和亚达像是狼,旷野里呼嚎着寻求生存的狼。
哈里像是狗,养尊处优的狗。因为他如狼的父辈为他打造了无需奔波的环境。
但他们始终是相像的。甚至是可以身份互换的。本后来处心积虑的弄跨希纳银行,把哈里卷入丑闻,想得最多的最大的慰藉就是“哈利的命运终归与我相似。”他要让哈里知道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他想在哈里沉下去的地方会浮起来,应验他那句“本来我可能是你,你也可能是我”。
换个角度来想----
本是狗。一只摇尾的流浪狗。为了生存,乞讨巴结,谄媚奉迎。
哈里是狼。一只被圈养了的狼。有狼的尊贵,却不再有狼的血性与拼杀。面对一切只有懦弱与无奈。
但无论如何,狗与狼是相像的,一如本与哈里。尽管哈里尽量向本吼出他们不一样,但他无法从内心里屈从于本那次咆哮出的事实----
“我们之间的差别,就是金钱造成的,而不是种族和血统!……你算什么王子!你看看自己的模样:和我一样的钩鼻子,一样的短髭发,而且你也虚弱有病,像我一样的饥饿和不幸……不过,你不是缺吃的,而是缺别的东西……本来我可能是你,你也可能是我!亚达,你为什么喜欢他不喜欢我呢?看清楚,你吧我们看清楚!他和我,我和他。我们是一块料子做的,我们是兄弟!”
犹太民族
一个习惯了漂泊的民族。一个没有国家的民族。
亚达曾经和本一样,不习惯那种法国人心目中惬意的生活,觉得那种生活始终不属于她,他们。“就像游牧民族觉得定居在富饶的平原的生活于自己无关一样。”
而当她经历了太多变迁之后,她开始期盼安静的生活。这也是为什么他选择哈里而不是本的原因,尽管他们相像,但她要的不是钱,甚至不是幸福,而仅仅时一种安宁。
亚达曾经嘲笑哈里,嘲笑他时财富的奴隶而非主人,“你属于你收藏的那些宝玉,古本……”而一切就要失去时,她才开始拼命珍惜。她突然觉得属于一个人一件物,一套传统习俗与成规是件幸福的事情----
“拥有也好,从属也好,有什么关系呢?要紧的是拥有这些关系,不管是脆弱的还是扎实的,轻便的还是笨拙的关系,而不是像这些女人,像她本人,没有根基,随风飘零……”
这多少也是犹太民族的写照吧。太多的漂泊,太多的变迁,太多的屠杀,太多的不确定,这个承载了太多的苦难与颠沛。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会有那么深的血统观念,那是一种骨子里的烙印,从出生就打下,一生铭记。才会有有那么强的同情意识----
“他们虽然成了欧洲人,文明人,照你所说的那样,对象他们一压刚创业打拼的人,心里其实还是保留了一份同情……他们的父辈小时候也就是我这样的顽皮孩子,挨饿。挨打,受欺侮,这就使人于他们有了共同关系,不是因为种族,也不是因为血统,而是因为流出的泪……”
结局
亚达离开了哈里,因为她不想让哈里陷入丑闻,从那么高的阶层掉下来和她一起,她要劳伦斯----哈利的妻子利用家族势力帮助他。而她,远走东欧,生下他们的孩子,希望可以过平静的生活。一如她所想:画,小家伙,勇气,有这三样就可以活下去了。可以活得很好了。
:关于作者
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一九零三年出生于基辅的一个乌克兰犹太银行家家庭,十月革命
后,她移居巴黎,1942年夏天被杀于奥斯维辛集中营。
《狗与狼》读后感(四):一点感想
在目前所看的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的作品中,最喜欢的是《狗与狼》,这本书中作者细致的描写了当时的犹太社会,不仅仅描写了犹太人的苦难,也写了犹太人中的狡猾自私的一面,视角客观。在这本书中,你能清晰的看到犹太社会是由三个阶层所组成的,亚达和本是在下面两个阶层的,被微软的光线照亮,更多的是黑暗和恐惧,要对抗暴乱和霍乱,而哈里是上帝的选民,住在山上青翠丘岭的豪宅中。在一次针对犹太人的暴乱中,年幼的亚达和本无意中逃到了那神秘的山上哈里家,当第一次看到哈里时,亚达仿佛看到了一束希望之光,从此爱上了这个温柔的男孩。然而在哈里这边,每次面对亚达的示好,哈里都很胆怯,因为亚达所在的阶层也是他害怕的阶层,仿佛提醒着这些上帝选民自己也曾有这样的过去,哈里本能的胆怯总是让他对亚达不敢接近。但拒绝并没有改变亚达对他的爱。后来到了巴黎,两人共同的乡愁,却让他们放弃了阶层的隔阂,渐渐走到了一起,他们在异国中,在彼此的身上找到了同样的民族基因,共通的语言,而这是哈里在巴黎的妻子劳伦斯的身上找不到的。但是,这并不是一个美满结局的爱情故事,因为如果说哈里是条有温暖的家室,舒适的条件,安定生活的狗,那么本就是狼,他虽然爱着亚达,但他必须像狼一样,每天去寻找猎物,要面对饥饿、贫穷、遭人驱逐的威胁,而他危险的扑捉也最终导致他的灭亡,也导致了亚达和哈里的惨痛分离。哈里和本其实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两人的面孔长得很像,但不同的命运使他们有不同的生活,虽然外表相像,但一个是狗,一个是狼,无法走在一起。这本是一个爱情小说,但民族的苦难和命运的安排,深化了这个爱情故事,饱满且令人唏嘘感动。
《狗与狼》读后感(五):读《狗与狼》
“她要是爱上谁,就会爱一辈子。”在她很小的时候,在她尚未明白自己感情的时候,她的法语老师已经预言她的爱情。
在乌克兰城市居住的犹太女孩亚达在看到犹太男孩哈里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她只是贫穷人家的小女孩,他却是富有家族银行未来的接班人。她住在被上帝排斥的人所聚集的下城,他住在上帝选民所居住的上城。不同的生活,使他们无法相识相知相爱。多年以后,两人在巴黎重逢。对自由的渴望,对故乡的思念,成为联系他们的纽带,彼此间的爱萌生无穷的力量,使他们冲破婚姻的羁绊,走到一起。然而,为了清除哈里家族银行的经济丑闻,也为了挽救哈里的名誉,使他不至于背负不属于自己的罪责生活,亚达离开他,在千里之外独自生下并抚养他们的孩子。她对他的爱,绵延不绝,他是她所有幻想与梦想的源泉,因为爱,所以能够勇敢生活,面对一切。
这是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关于爱情的小说《狗与狼》。伊莱娜出生于俄国,由一名法国家庭教师和母亲抚养长大,法语和俄语一样是她的母语。在完成大学文学学业后,她创作了许多小说。在二战期间被捕关于集中营,后在奥斯维辛死去。
正如小说的标题《狗与狼》所提示的对比关系,小说通过人物之间的对比描写,向我们展示了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
首先是本与哈里之间的比较。在书中第28章,亚达问本:“你刚才不是说哈里与你很像吗?”本回答:“就像狗与狼一样相像。”
本是亚达的堂哥,幼年丧父,寄居在亚达家中。明明是小孩子,可脸上那些嘲弄、精明、痛苦的表情却使他看上去要大一些。小时候的哈里,与本十分相像,都是黑亮卷发,尖小细细的鼻子,细长的颈子。他们都是主在这城市中的犹太人,他们都姓纳希,他们本是亲戚有相同的血统,可生活却并不相同。本的父亲早死,叔叔只是一个老实的商品代理人,他甚至都不会像其他代理人一样灵活撒谎。一切都需要自己去争取;而哈里生活富足,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只需要健康成长成为未来的家族银行接班人。就像狼与狗。它们曾经是伙伴,有着相同的血统,但狗在人类的驯化之下,生活优渥,棱角最终被磨平,失去往日的锐气与风采,而狼,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之下,仍旧充满着渴望甚至欲望,它靠着自己的力量对抗寒冷、饥饿、敌人所带来的各种威胁。他们彼此羡慕着,也彼此仇恨着。
还有亚达与哈里的对比。亚达与本也是相像的,固执地坚持自己所认定的方向。就像文中咪咪太太对亚达所说的“你们不是忍着,等待良机,就是大声擂门,直到有人开门为止……”她深深爱着哈里,耐心等待,会画故乡的风景,让哈里循着画,最终来到她的身边。她也明白,就算有一天自己消失了,哈里也不会来寻找自己,虽然他爱她。亚达喜欢自由的生活,小时候喜欢的游戏是带领所有孩子一起逃离这个世界,喜欢在路上漫无目的散步而不被人打扰,就像没有被驯化的动物。正是她所有的这种“深厚的热情、内心的激情”为哈里的生活带来快乐。而她所爱的哈里,被舒适的生活所牵绊,被各种书籍、油画、银行账目牵绊。
在亚达离开哈里之后,作者却有意写了这么一段话:“属于一个人或一件物……是多么幸福啊!……而不是像她本人,没有根基,随风飘零……”也许,习惯了自由却漂泊的生活的亚达,内心仍旧渴望着平静温馨的家。这也许是为什么亚达选择哈里不选择本的原因。
透过亚达与哈里的爱情,我们同时能够感受到犹太民族生活的漂泊与苦难。
在犹太人所在集体内,有着不同的阶级分化。阳光中富有的上帝之选民,处于黑暗中被上帝所排挤的人,被微弱光线照亮的平凡人。像所有时代所有民族一样,富有阶级永远嫌弃厌恶贫穷的那一方。小说中写到从对犹太人的屠杀中逃出的亚达和本,饥寒交迫来到哈里家。当亚达想要到餐桌前吃点东西的时候,围在哈里身边的几个女人一起站起来,用身体保护哈里,不许她靠近,带着嫌恶的表情。更深层的原因,也许是因为这些穷困者的存在是一种残酷而可耻的回忆,他们曾经也是这样,或者他们原本可能是这样,谁也不敢想象哪天他们又会沦落成这样。而那些贫困者,只能在走街串巷相互贬低中赚取微薄的代理费,勉强维持生活。正是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亚达和哈里无法在一起。
不仅在犹太人之间存在着差异与歧视,由于宗教信仰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犹太人被赶出自己的家园,在世界各地迁徙流浪,成为许多国家不受欢迎的移民,常常受到迫害。小说中提到复活节前夕,城中开始对犹太人的大屠杀,还有暴民趁乱打劫。孩子们逃出时,熟悉的街道早就认不出来了,“它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即荒凉,又凄惨”。上层犹太人虽然由于住在富人区,安全比较有保障,但在精神上仍受到排挤。哈里来到巴黎之后,为了娶巴黎姑娘劳伦斯,苦苦等待两年。因为劳伦斯的父亲德拉舍认为,纳西家品位低下并且靠不住,就算要嫁给外国人,也应该找个盎格鲁-萨克逊人,拉丁人……劳伦斯在后来与哈里的争吵中,提到“犹太人特有的那股既高傲又卑贱的味道”,还埋怨他们儿子性格的喜怒无常是由哈里遗传的。
文章的结尾写到亚达希望古老的圣像能够保佑她这个犹太女人,一个怀有珍贵的身孕,从一个国家流落到另一个国家的女人。她认为有“画、小家伙、勇气”,就可以活的很好。也许这是犹太女作家伊莱娜的美好祝福。但这些让我们不禁产生思索,仅仅这些真的足够一个犹太女人幸福生活下去吗?
《狗与狼》读后感(六):同类和互补,你怎么选?
在看别人书评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喜欢这本小说。只要你稍微了解一点这个女人,这个行走于世却被连续迫害,流离失所回不得家国最终被杀害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女人,你就会对她的故事心疼起来。
狗与狼,亚达、本和哈里,应该说是两匹狼和一条狗的故事。我在想是不是对不同的人来说,面对相似的同类和极端的互补,选择是不同的。有的人倾向于和自己相似的人,他们的成长轨迹、憎恶习惯、思维观点甚至呼吸频率都是一样的;而另外一些人他们被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吸引,光明想走向黑暗,毁灭想与希望共存。如果是你呢,你会怎么选?
亚达选择了从小养尊处优在她看完趋近完美的哈里,却从未接受过和自己同根同源从小苦到大的本。当他们在同一个国度,在一个把犹太人严格分级的地方,哈里怕她、躲她甚至不愿记起她。那为什么到了巴黎却能在自己结婚生子拥有一个看似极其幸福的家庭后无可救药地被亚达吸引呢?原谅我至今不愿将哈里对亚达的感情称之为爱,我以为他从来没爱过亚达。但这个在巴黎重逢的女人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这点毋庸置疑。
我想大概是在那个陌生的国度,无论哈里多么富有,他的根都不在故土,一只被宠惯了的家狗一旦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园总是不习惯的。不像狼,他们天生就是冒险家。所以被亚达故乡的画吸引,甚至能回忆那些他曾躲避的过去。亚达曾在他身上倾注的心血几乎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但最后没有。
我能理解本,我喜欢故事里没有绝对的坏人,我愿意理解任何一点点的坏,也许在他人看来是大大的坏。本从小嫉恨哈里,像他与生俱来的能力,随他生伴他死,就像他也一直渴望得到亚达。我甚至几乎要爱上他的做法,他说的很对,哈里跟他同为犹太人,他们的祖父是同胞兄弟,他和哈里同根连枝,他本可以跟哈里一样,哈里本可以跟他一样。
越来越体会到成长环境对于一个人人格的塑造有多么大的影响,尤其是女孩子。没有怪谁,只是在陈述事实。面对有些人,我显得那么浅薄无知,我丑陋贫穷品味极低性格乖戾浑身斑点且不善良。我羡慕那些与他们平分秋色能站在同一个高度对话的人,我甚至连接近他们的机会都没有。一点点肯定和赞扬都会让我粗鄙的灵魂欣喜,我希望有一天你会看到这个故事,然后你就会明白我无药可救的自卑。
《狗与狼》读后感(七):想有点儿远了。
《狗与狼》购买后一直列在待读书目中,反而是被一个过来串门的朋友抢了先,借去看了。很快就还了回来。我好奇地问了句,看完了?她只说,一般的爱情小说嘛。
这反倒激起了我的阅读兴趣,这一部“非一般的爱情小说”到底如何。
我是个凡人,自然也会被个中讴歌爱情的桥段勾得唏嘘不已。但这部小说还触碰到了心底更深处的东西。犹太民族数千年的“大流散”以及期间的坎坷波折不容赘述,而这样永无归属,寄人篱下的生活在每个人心底都烙下恐惧和不安的阴影,他们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任何时候,所有的一切都会在顷刻间被夺走,一干二净。以色列族在出生前就已经戴上了悲剧的小帽,羊水中的苦难浸润着他们。他们一方面愈发地抱成一团,这其中自然有侨居国政策的原因,但也正是犹太教这个刻入每个犹太人骨髓的宗教标志了他们,他们自己也筑起一道心墙,坚守自己的信仰以及由此传衍下来的一套特殊习俗,因为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一方面又渴望融入本地文化,拥有一份安定感,安全感。这种感觉对于他们来说是那样的陌生。小说中劳伦斯和婆婆在育儿问题的冲突将这种不安倒了出来,”首先,我得保护孩子不受欺侮,尤其是在我之前,成千上万我这个血统的女人不得不保护孩子不受虐待,不挨饿,不染上流行病,不陷入贫困,不遭受不公正的仇恨......我们永远记得那种生活,我们总是处在提心吊胆之中;可是,这些事,这个外国女人,这个幸运种族的姑娘怎么可能理解呢?”这种复杂心情是像我们这样一直都存有一个可以依仗的,属于我们自己民族国家的人难以体味的。著名的门德尔松家族就改宗天主,但作出这样姿态的部分犹太人最终发现,无论他们怎么努力,主流社会还是无法接纳他们,就像译者所言,“政府一遇到麻烦,就掀起排犹浪潮,以转移视线,转嫁危机。犹太人,尤其是下层犹太人成了种种政治失误,经济危机和天灾人祸的牺牲品。”而上层犹太人由于头顶始终悬有“悲剧的小帽”,也自然总是心怀隐忧。小说写出了幼年的亚达和本突然灰头土脸地闯进他们远方亲戚豪奢的居室时,这些贵妇豪绅的反应,“这些饥饿的孩子突然出现在富裕的犹太人面前,就像是一种命运的提醒,一种残酷而可耻的回忆。他们曾经也是这样,或者他们原本可能是这样。睡也不敢这样想:哪天他们又会沦落成这样。”
也许是幸运,也许是不幸,我碰巧和一群以色列人有来往。接触多了你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敏感脆弱而又自尊的心。他们的自尊建立在“上帝选民”的自豪上,对于非犹太教徒也是如此。犹太教流入了他们的血液,没有犹太教数千年的塑造就没有犹太这个民族;他们的自尊也建立在众多犹太人改变人类历史走向的行动上,虽然他们从来不承认这一点;他们的自尊还建立在以色列国的建立和曲折艰辛的发展上,这是属于一个流浪民族回归故土,渐渐树立自己的根基,自由地舒展自己枝叶的自豪。而这自豪和自尊却又是那样的脆弱,我相信他们心底的隐忧不会在短短50年间就轻易褪去,何况现在的巴以局势是那样的未雨绸缪。我曾经问过我的犹太朋友:“你们为什么会被排斥会遭迫害?”他只是简单地说:“因为他们嫉妒我们。”虽然这个回答不能代表全体犹太人的意见,同时不免会遭到部分人士的反感,但这份单薄的自信可见一斑。
这所有的复杂情感都打着爱情的旗号在小说中悄悄地蔓延。而犹太民族依然会背着包袱,一步一步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