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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经典读后感10篇

2022-05-16 12:44:2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经典读后感10篇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是一本由冯象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简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31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读后感(一):上帝说:光!

  上帝说:光!

  读冯象译圣经,颇有些感悟,记录于此。

  《创世纪》开篇载:太初…大地无形,一片混沌,黑暗笼罩深渊。

  于是上帝用了六天时间,创造天地万物。这故事,便是汉译《圣经》的一大难点。

  第一天,上帝说:

  yehi’or, wayehi-’or

  字对字地翻译过来就是(参考前文 《to be or not to be,这真是个问题》)

  是|在|有(动) 光(名),wa(连),是|在|有(动) 光(名)

  这可以说是“言与物”因果关系的完美对称。对于西方诸语言,翻译时保留这种关系,不是难事。譬如英语钦定本就翻译为: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然而汉语缺乏同时囊括是、在、有三重意思的词来对应,所以无论如何翻译,总是有所损失。且看三种较为流行的译本的处理:

  和合本: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思高本:天主说:“有光!”就有了光。

  现代本:上帝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现。

  都没有原文悠远雄浑的意境。单纯说“有x”类似事实陈述,单纯说“要有x”,又太像官样文章。冯象先生思考再三,切掉原文中“是|在|有”的语项,直接翻译成:

  上帝说:光!就有了光。

  我觉得是不错的。一来这样表述简洁有力,二来中文的很多意思是隐藏在语境中的,无需太多的“硬”连接,“上帝说:‘光’”,看到的人,自然明白这个字的意思。

  下来不久,上帝说: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结果是:

  wayehi-ken

  字对字翻译成英文是:

  and it was so.

  这个句子重复了七次,数字“七”本身又暗合上帝的完满、神圣、无所不能,所以这个句子如何翻译,也属难点。

  和合本:事就这样成了。

  思高本:事就这样成了。

  现代本:一切就照着他的命令完成。

  这样的句子难脱平淡无奇之嫌,重复七次,原文的力度无疑打了折扣。而如果不采用一般化译法,说成“大水就此分开”,又不便重复。冯象先生的处理是:

  果然,大水一分为二。

  想到以“通用+专用”的格式翻译,定是花了相当工夫的。“果然”是通用的词,可用来重复,下面接“大水一分为二”,恰当描述了具形结果。后面各次重复,也可这样处理。

  我读《创世纪:传说与译注》及《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时常为书中所介绍的各种翻译考量拍案,这样的细节,其它书里,难得见到。

  也想到自己的一些翻译,固然未与原文字字对应,却是有信心的,技术书籍,更是如此。

  譬如“Consider this code list”,这是技术书籍中常见的一句话,往往出现在示例代码片断之前。通行的译法是字字对应:“考虑这个代码清单”,我初时也这么译,越重复,越觉别扭,冥思苦想,终有所获。所以《精通正则表达式》(第三版)中,这句话译为:

  来看这段代码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读后感(二):买不到圣经买冯象

  1.在中国大陆,《圣经》是无法得到公开发行的,可是这仍然不能遏制其成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书籍之一,因此也不幸沦为最大的非法出版物(因为没有新闻出版署的发行刊号)。这个道理很吊诡,有点类似于偷情(我无意于将“宣扬上帝的荣光”和“肚脐下三寸”作对比),越是禁止、越是流行;又比如,美国20世纪20年代的禁酒运动,其结果除了让各级监督官吏钵满盘盈之外,更是让各种酒销售大增。

  记得上半年看《纽约时报》一专栏作家介绍中国作家阎连科的新作《为人民服务》(禁书,大意讲一个老实巴交且壮实的青年军队厨子,为老年师长之少妇妻子服务的故事。)说道,如果你想让某本很普通的书销量大增,那就请(中宣部)将其列为禁书吧。

  这就是人性!说实话,我几乎快要承认魔鬼的存在性概率远远大于上帝。(上帝原谅我这句异教徒般的话语!)

  作为宗教的《圣经》无法正式出版,但是作为文学研究,却可以达到“曲线救国”的目的。冯象先生就这是这样曲线的,在2004年出版了那本《创世记传说与译注》(江苏人民版)之后又写了这本《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前者如今在各大实体和网络书店都难觅其踪(被“真理部”看穿了其文学为虚、传教为实的本质?!),已成绝响;后者在我翘首以待苦苦数月之后,终于购买到了,其欣喜程度仅次于购买到老鹤的书。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前三分之二是采用书信体的形式(好多作家都喜欢采取书信体,我看过的有深刻印象的就有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和林达《近距离看美国•四部曲》)探讨旧汉译《圣经》中出现的舛误;后三分之一便是他翻译的《旧约•出埃及记》。

  不知是何缘故,虽然冯象的叙事清晰和文笔美妙都较“和合本”为佳,但是我总觉其感染力仍不及“和合本”。或许这就是文学本的《圣经》和宗教本的《圣经》之本质区别吧。读前者,是审美、欣赏;读后者,是体认、感动!

  作为一个慕道友,我大抵上可以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读后感(三):她身旁的丈夫

  刚看完《她身旁的丈夫》那篇文章。27页里冯先生谈到了“人类还没有性意识性关系”,我个人认为那一段谈的是人类有没有羞耻感的问题,和有没有性意识是无关的,把吃了果子就说成是有个性意识似乎不妥,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正确。

  另外,英文的圣经译本有很多,西伯来文我亦不懂,读完冯先生有关夏娃吃禁果一事,是否当时亚当在场,不敢断言,但是圣经中是把偷吃禁果这一事的罪归给亚当的。房龙的《圣经的故事》里说夏娃吃禁果的时候,亚当在睡觉;圣经的新世界译本说“后来她跟丈夫在一起的时候就给了丈夫”;有一些英文的译本使用afterwards这个单词,我也会近期寻找西伯来文看一下,我想就夏娃摘吃禁果时亚当是否就在场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值得讨论的东西。欢迎大家能够帮我弄清楚这个问题。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读后感(四):有一点不是很明白

  最近开始看《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了,因为很喜欢翻译方面的书,所以看得特别仔细。书上第16页有写到:

  和合本: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思高本:天主说:“有光!”就有了光。

  现代本:上帝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现。

  后面又有说:“现代本”全称现代中文译本,实际是联合圣经公会英语“今天本”的中文版。

  后面又给出了英语原文:Then God commanded,"Let there be light" —and light appeared.

  于是我就找出家里收藏的1981年圣经工会在香港印发的圣经翻到了那一页,书上的译文是:

  “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很显然,这是和合本的译文。另外一本上海发行的圣经里的译文则是: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也是和合本的译文。疑惑之下于是又翻出收藏的英文版圣经——Tyndale house Publishers出版,美国,1987年第14次印刷——上面的原文是:

  Then God said,"Let there be light" And light appeared.

  虽然只是“commanded”和“said”一词之差,但联合上面的中文不同版还是感到很疑惑。哪位高人能帮忙解释下?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读后感(五):译经

  最近看冯象的《宽宽信箱和出埃及记》。我是先看了他翻译的《出埃及记》,然后转到前面读关于译经的事情的。冯象前面出过一本《创世纪》也是讲经和译经的结合。在现在,勉强可以称得上学贯中西的,大概要算冯象的。中国的学人大多是读翻译好的作品,能够读原文的很少;能精通一门学问的有,能有通识通见的,很少。冯象的议论(不仅仅对于经文)一贯很通达,这样的学人就更少了。

  看冯象旁征博引的译经,会发现原先被和合本蒙昧的东西,会让人触及圣经中的核心。举一个例子:

  《圣经》以上帝造天地开篇。太初之初,“大地无形,一片混沌,黑暗笼罩深渊”(《创世记》1:2)。……

  接着便是汉译《圣经》的第一道难题。兹举三种较为流行的旧译为例:

  和合本: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思高本:天主说:“有光!”就有了光。

  现代本:上帝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现。

  …………

  问题出在“神/天主/上帝说”之后。原文(以拉丁字母转写,现代标点另加)如下:

  yehi ‘or, wayehi-’or.

  俄国语言学家雅各森(Roman Jakobson)分析过这“上帝一言”(因)及其实现(果)的完整对称的句法结构:两个相同的动宾短句,以一连词(wa)相接。字对字地用汉语表达,这一因果间的完整重合——以上帝“十言创世”的传统观之,应该说是“言与物”的完美吻合——便是(括号中为词性):

  yehi ‘or | wa | yehi ‘or

  是/在/有(动)光(名) | wa(连) | 是/在/有(动)光(名)

  这一对称结构的再现,在印欧语不是难事。我在《创世记•前言》提及的西文经典译本均做到了这点,通过变化动词“是/在/有”,或其使役(causative)形式即“生”或同义动词的形态,风格庄严而生动有力,如下:

  希腊语七十士本:genetheto phos; kai egeneto phos.

  拉丁语通行本:fiat lux, et facta est lux.

  德语路德本:Es werde Licht. Und es ward Licht.

  英语钦定本: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法语圣城本:Que la lumiere soit. Et la lumiere fut.

  希伯来语动词“是/在/有”对于解经释法,还有一层重要的象征含义或启示,那就是它和上帝圣名的渊源。圣名“四音” (tetragrammaton),用四个希伯来字母表示:YHWH。因为圣名至圣,不可言说,犹太传统以“我主”(’adonay)代之,即以“我主” 的三个元音标音,读作yehowah,重音落在尾音节而首元音弱读(受首字母半元音[y]影响,a > e),即耶和华。然而语言学家根据古希伯来语构词规则、后缀及缩略形式(如“哈利路亚”,halelu-yah:赞美耶[和华]),以及古代文献中的标音记载(如希腊文音译),推断应读作:yahweh。一般认为,yahweh为一动词第三人称阳性单数的使役形式,源于古希伯来语词根(hwh),即古典希伯来语词根hyh:动词“是/在/有”(hayah)。有鉴于此,上帝创世,一言生光,其实就是他的圣名的一次具体展现:“生”乃是动词“是/在/有”的使役形式(“使光出现”)。这一点,以后我们讨论经文中“圣名降世”的不同说法和翻译时(如《出埃及记》3:14),还要详细说明。

  ………………

  所以我考虑再三,觉得只能变通,不译动词而仅用一个“光”字作“上帝一言”。这样简约到底,反而有力,想象不受阻隔;而上句省略了的动词实际已包含在与之对应的下句里了——

  上帝说:光!

  就有了光。

  最近反复读到“A sentence should contain no unnecessary words, a paragraph no unnecessary sentences, for the same reason that a drawing should have no unnecessary lines and a machine no unnecessary parts. This requires not that the writer make all his sentences short, or that he avoid all detail and treat his subjects only in outline, but that every word tell. ”《文体要素》(Elements of Style,初版1959)[“盖须句无冗字,章无冗句,譬似画师无一笔之费,匠师无一器之赘。非谓设辞必欲苟简,叙事力避铺陈,乃字字皆响耳。” (段学俭翻译)]

  写文翻译的事情大抵是相似的,要求没有冗余的部分,冯象的翻译简练清晰,又最大限度保留了原文的意蕴,实在是不同凡响。我很期待他把《圣经》完全译出,并得到宗教界的承认。

  最近读思果的《译道探微》也提到这个问题。(这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非常好读。)书中告诫翻译者,要明白汉语和英语的习惯是完全不同的。比如英文中有时间状语从句,但是翻译成汉语变成“当………………的时候,他………………”是不对的。这个“当”完全没有必要翻译出来,翻译出来就不像中国话了。前几天我和我们学校的英文老师在讨论一个中译英的句子,在中文里,可以没有“因为所以”这样的连词而表示因果关系,翻译成英文就不可少了because。又如,英文中有定冠词不定冠词,但是中文就可以没有。我们一般说,“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而不是说“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余光中曾经提到,中文一般说“春、夏、秋、冬”,而现在受到英文的影响,说“春、夏、秋,和冬”,这个和难道不是多于的么?写文章要极力避免这样的冗字出现,这样,文章的表现力才会更强。

  冯象是冯契(华东师大哲学系教授)之子,也是家学渊源了。冯契的东西没有读过,所以不知道冯象的文章是否有乃父遗风了。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读后感(六):解经学

  最早是在看‘十九世纪历史学和历史学家’中看到了一些试图按照实证主义、现代历史、社会理论,神话学等等来分析‘圣经’的学者和作品介绍,便偶尔关注一下相关的‘解经学’资料。如果接触了一些相关资料再看这本书,相信不会感到难以接受,冯象先生钻研各个版本圣经的功力和耐心也令人十分钦佩。

  看了这本书最大的愿望是看看‘创世纪’和冯译的‘圣经’,所以觉得有些缺憾,而且作者想借‘宽宽信箱’来发心中的各种感想,显得有些散,不过这个弱点可能不成其为弱点,因为一则翻译圣经的问题,本身大约很难用非常系统化的办法处理,二则也为了在每篇短文里把问题讲清楚吧。作者的‘玻璃岛’和‘宽宽信箱’、‘木腿正义’都是用的这种成文方法,不知道‘创世纪’如何。

  为着作者提到自己研究的乔叟,我也看了看上海译文出的‘坎特伯雷故事’,顺带了解一下乔叟的生平,坎特伯雷故事里面发故事一般都有个引子,然后自然也少不了反反复复地铺陈描写,也许冯先生受了此类饶有风味作品风格的影响,所以总是有一段引起主题的文字?自然是我这样的外行臆断了,尚未得其门而入......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读后感(七):宙斯的长女

  礼拜一收到了冯象博士的《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这两天在公交车上看的入迷,竟已看了大半。冯象博士学贯中西,精通拉丁文、希伯来文、希腊文等多种文字,虽然是专栏文字,行文落笔仍然是务求严谨。他的文字里最令我喜欢的三点:其一、一味求真的治学精神;其二、新鲜的的观点和知识;其三、趣味横生,引人入胜。 这三点,除了“有趣”在当今的中文作者中大有人在以外,其他两点是在是稀缺的品质了(即使是“有趣”这一点,很多作者的有趣也不过是专栏作家式的快餐式小聪明,卖弄机敏直追脑筋急转弯)。

  冯象博士的“一味求真”从他翻译圣经的态度可见一斑。他本人并非基督徒,所以没有圣经字句皆圣言,不容探讨的一般基督徒式偏见。反之也没有更多非基督徒对圣经莫名所以的敌视。保罗说“字句乃是叫人死,精义乃是叫人活”。冯象博士旁征博引,极力考据无非是追求圣经“本真”的含义。如果我们承认任何文字和他所指的实体之间都有不可弥补的缝隙,那对文字背后精义的无懈探究就永远有意义(‘天国的讽喻’这篇中,冯象认为这就是基督常用比喻的原因)。

  ‘疯癫是宙斯的长女’这篇由王斌余案谈起,谈到了以“精神失常”抗辩在欧美司法体系的实践和渊源。这里面一个对我而言新鲜的观点是,欧美法的程序正义繁复严密,反而在某些方面缺少了实体正义的实现空间。所以“精神失常”就是给良知的一个口子。冯象本人是哈佛法学博士,当然是权威;可是这个观点对我而言太过新鲜了,所以暂时不敢贸然接受。

  另外这篇里还提到了对精神失常的古希腊和基督教渊源。教会坚持个体对道德选择的“自由意志”乃上帝所保守,不容魔鬼强夺。所以必要区分“犯罪嫌疑人”是出于“自由意志”与魔鬼合作;还是精神疾病失去了“自由意志”;因为在教会看来这可是绝不容忽视的区别。由此,冯象推论中世纪的宗教迫害狂们发展了精神分析的方法呢。最妙的还在此篇的结尾:“又过了很久,在烧死无数女巫、囚禁无数疯子以后,精神失常抗辩才悄悄进入了法律程序。当然,从那大写的理性的时代开始,宙斯的长女又换了新的名字 ”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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