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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蛛》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2-06 21:4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迷宫蛛》读后感精选10篇

  《迷宫蛛》是一本由鬼马星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0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迷宫蛛》读后感(一):人生若只如初见——评《迷宫蛛》

  如果只是平凡相识,如果只是萍水相逢,她会否觉得这个于咖啡厅吃甜品的男人从容优雅人性的那一面太恶、太阴暗,以至于另一面的点滴温情都被无限放大。她被意外出现光芒所震憾,忽略了那背后的阴影

  如果只是平等相恋,如果只是牵手同行,他会否因她的一颦一笑痴迷沉醉?他以为她只是一只被他囚禁的鸟,却从没预知到她有如此的率性和勇气。最后,狩猎者成了猎物,他无处可逃。

  三年是太漫长时光。那么多的日日夜夜朝朝暮暮,足以放大每一个笑容,每一点温情,足以冲淡血迹、化解怨恨,更何况,她从未亲见那阳光后的阴影。最后,他忘记了最初的张惶,她忘记了最初的恐慌,午后的阳光太明媚,照着人生难得的闲适,照得人忘情相拥。

  爱情从来都喜欢在不合时宜的地方茁壮成长。他们拼命伸手握住彼此,也许只是想握住一段逝去的时光。那段时光里,有他的自由,有她的青春,有她的嬉笑怒骂,有他的无微不至。他们握住彼此,原也只是为了握住一段得偿所愿。

  让人迷醉的爱情也只能在惊心动魄中,“泥他沽酒拔金钗”的柴米生活从来都是设计来消磨爱情的。当所有的桎梏解除,这株爱情植物可以恣意生长的时候,也许,就没有当初的生机勃勃了。根是错,怎么长都是错,桎梏也许还能扶一把,没有了桎梏,也许就再无力向上了。换言之,那罪恶的桎梏成就他们的爱情,而爱情,也洗涤着罪恶。

  救一命与杀一人不应是可抵消的。如果可以从头再来,他是否愿意放下一点心中的恨,换一点与她牵手的平凡时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迷宫蛛》读后感(二):《迷宫蛛》部分内容(二),大家来品鉴。

  2008年3月6日。

  “姐,你看怎么样?”穿着低胸白色婚纱的赵依依奔到邱元元面前,笑逐颜开地转了个圈,问道,“漂亮吗?”

  “真漂亮!”邱元元赞叹道,“这是李震给你设计的吗?”

  赵依依的未婚夫李震是个服装设计师。

  “是啊,这是A款。还有一套B款明天送来。我觉得这套什么都好,就是胸口开得太低了,妈妈看到一定觉得太暴露了,不让我穿。”赵依依低头看着领口抱怨道。

  “老实说,我觉得这套婚纱妙就妙在这里,你身材好,稍微开低点更漂亮,只要李震觉得没关系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妆镜前,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来塞在嘴里,刚想点上,双胞胎妹妹赵依依就低喊起来:

  “你搞什么?妈妈在呢!”

  “她上午不是去见李震的妈妈了吗?怎么还没走?”邱元元赶紧把烟从嘴里拿了下来,她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九点,开车过去要三个小时,难道她想在李震家吃饭?”

  “改时间了,改在下午两点了,李震妈妈说要逛百货公司,让妈妈陪她挑选婚礼上穿的衣服。”赵依依在镜前喜滋滋地端详着自己,忽然问道,“对了,袁之杰来不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个名字让邱元元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袁之杰原是她的男朋友,三周前,他们分手了。

  “应该会来,他答应的。”邱元元心情烦躁地说。

  “我说,你们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赵依依在镜子里观察着姐姐脸上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说他找到了他的真爱,就是这样。也不怪他,其实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一直没什么大的进展。我为他高兴。”

  “难道是他提出的分手?”赵依依转过身来,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的。”

  “他认识那个女的多久跟你分的手?他是不是脚踩两条船?”

  “一天。”邱元元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里有些难过,但马上又替袁之杰争辩道,“这跟时间长短没关系,关键是,他终于找到了对的感觉,他对她有感觉。”

  “难道他对你没感觉?”赵依依没好气地问。

  “有,不过他喜欢我的时候还很年轻,也许还不够成熟。别怪他,我一点都不生气,他对我很坦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老实说,我理解他的选择,他需要的是个温柔女朋友。可我喜欢射击、跆拳道和飙车,而且我还抽烟,我挣得也比他多,我们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兴是他提出来的。”邱元元耸耸肩,虽然两人分手,她也伤心过一阵,但在彷徨了三天后,她最终还是看清了自己的感情。袁之杰离开她,她难过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应该不能算爱情,她想,所以,现在她决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还喜欢他吗?”赵依依一边脱下婚纱,一边问她。

  “依依,我很喜欢他,但也许仅仅是喜欢而已,我会去参加他的婚礼,如果他结婚缺钱,我还愿意借钱给他,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纱扔到沙发上。

  “哦,你是我见过的最大度的前女友了。”赵依依笑道。

  “我本来就很潇洒。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她把口红、香烟手机和车钥匙通通丢进包里。

  “你去哪儿?”

  “当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还得见一个警察。”

  “警察?什么事?”赵依依问道。

  “可能跟某个案子有关吧。他在电话里没具体说。”

  “找你是对的,你的节目名字就叫‘疑案追踪’,说不定有个凶手是你的热心听众。”赵依依见她往外走,拉住她道,“等等,载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干吗不叫李震来接你?”

  “我要给他个惊喜。”赵依依哈哈笑着奔进了里屋。

  广播电台楼下的休息室里,岳程远远看见一个身材苗条,穿着褐色毛衣,手里夹个小巧公文包的年轻女子快步朝他走来,他料想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罗小兵联系过的那个电台女主播。“走路像风,看人的眼光像钉子,看上去不太好对付。”罗小兵这么评价只见过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她风风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跟你通过电话。”

  他凑近打量了她一番,皮肤很白,五官分开来都不算出众,但拼在一起还凑合;就像罗小兵说的,她的目光很锐利,但跟女警察不同,她的目光不会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铐、狭小的审讯室或潮湿监狱,她会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摩托车夜空中的滑翔机。有趣的是,她穿得却很淑女,毛茸茸的褐色毛衣衬得她线条柔和,肤色粉嫩,但他认为这种包裹在时尚外衣下面,若隐若现的锋芒,才最为引人遐想。

  “我知道,刚刚我们主任又跟我说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她迅速点了点头,随后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她穿了双长统靴,靴子上交错在一起的无数根鞋带,让他看得头晕目眩,他怀疑她是否有耐心绑那么多鞋带。这时候她说:

  “为什么我们不在楼上的办公室见面,却要在这里?”她显然不太高兴,这岳程能够理解,从她十八楼的办公室走到底楼的休息室至少需要五分钟。

  “因为楼上人太多,不方便细谈。”岳程解释道。

  她立刻就接受了他的说法

  “好吧,请告诉我,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她显然不想浪费时间。

  “那我就长话短说,最近我们碰到了一个连环杀手,他自称‘一号歹徒’,已经杀了二十五个人了。几天前,他给你们电台写来了封信,说他最喜欢听你在每周六下午五点主持的那档探案节目。他在信里提供了一个案子,希望电台能在3月8日那天播出来,并请他的一个老朋友来做嘉宾,参与猜谜。他说,如果电台答应他的要求,他将说出一条关于下一个被害人的线索。”岳程仔细观察秋河的表情,发现她非常感兴趣

  但她没有表示出恐惧惊讶,也没有义愤填膺地咒骂凶手,“一号歹徒?名字倒不错。”她只是像评论电影人物那样说了一句。

  接着,她忽然像吃了大亏似地嚷起来:

  “他到底是把信寄给谁的?我怎么不知道?!为什么不寄给我?!就凭这,他也敢说喜欢我的节目?”

  她还跟罪犯计较这个!她的表情让岳程觉得有趣。

  “他寄到了你们的总编室。”他说。

  “总编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动了两下,“既然他是我那档节目的热心听众,就该寄给我或者我那档节目,怎么会寄给总编室?”

  她的这个问题,他倒从没想过。

  “你不觉得奇怪吗?”秋河问道。

  “是有一点,这说明什么?”他意识到她想表达自己的观点

  她掏出香烟,塞了一根在嘴里,接着像他的哥一样,把烟盒丢到他面前,他毫不客气地从里面抽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么?”他给她点上烟,两人坐在休息室吞云吐雾起来。

  “你知道吗,其实寄给我们的信虽然我们都会看,但多半到最后都会用碎纸机切成碎片后扔掉,即便是‘一号歹徒’那么有趣的信也不会例外。”她手夹着烟,抽了两口。

  “为什么?”他注意到,她用了一个词——有趣。

  有趣吗?难道她不觉得恐怖

  “因为我会认为那不知道是哪个疯子随手写来的。我们根本不会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她注视着他,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说,“所以,他才会寄给总编室。”

  “你想说什么?”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

  “他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他知道他的信到我们手里将会有什么命运,”她自顾自地一笑,接着又问,“他是寄给总编室某个人呢,还是就寄给总编室?”

  他不知不觉被她的话题吸引了。

  “信封上只写着总编室郑小优收。”

  “郑小优是总编室的秘书,两周前因为身体不好请长病假回家了,现在的秘书不是她。”她跷起二郎腿,满不在乎地深吸了一口烟说,“那个写信的人,他知道他的信如果寄到总编室就会有人仔细看,知道总编室有秘书专门管收发信这号事,也知道郑小优这个名字,却不知道郑小优已经不上班了,这说明他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否则怎么会不知道小优回家了呢?但他又来过这里,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人符合这三个条件。”

  “哪种人?”

  “嘉宾。”

  他觉得她好像是替他的脑子打开了一扇天窗,顿时精神一振。

  “嘉宾怎么知道郑小优的名字?总编室跟你们不在一个办公室吧。”

  “门口走廊里有各科室员工照片和名字,他做完节目回去,在等电梯的时候就能看到。”

  “他怎么知道郑小优会认真对待这封信?”他追问道。

  “我们可能当着嘉宾的面议论过。郑小优工作卖力得像头牛,对什么都很较真,老总喜欢她,有时候她会仗着自己是总编室的秘书对我们的节目指手画脚。”秋河好像很看不惯郑小优,她皱了皱鼻子

  “那么你们的节目到目前为止,曾经有过多少个嘉宾?”他预感到这范围不小。

  她似乎马上就看出了他的忧虑,笑了笑说:

  “不多,我们的节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几个嘉宾?”

  “两个嘉宾。一个是法律界或警界的专业人士,另一个是普通嘉宾,歌手作家演员工人、厨师,什么人都有。”

  那就是说有将近一百六十个嫌疑人,他倒抽了一口冷气。

  《迷宫蛛》读后感(三):《迷宫蛛》让人意乱情迷的年度推理大片

  “迷宫蛛”是一种蜘蛛,但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还是在读鬼马星的推理小说《迷宫蛛》的时候,这部小说在网上连载时叫《一号歹徒》,我觉得这个名字也很好,但是改成《迷宫蛛》之后似乎更有个性,迷宫蛛是一种很特别的蜘蛛,“不像别的蜘蛛那样可以用粘性的网作为陷阱,它的丝是没有粘性的,它的网妙就妙在它的迷乱。”对于猎物而言,它的网就是一个美丽的迷宫,充满诱惑,一旦进入,就会越陷越深、无法逃脱。小说中的男主角陆劲就是这样一个人,冷静智慧、文雅,富有艺术气质、会享受生活。如果说在《纽扣杀人案》里,陆劲作为一个冷血杀手,一直隐藏在黑暗中,我们还看不太清他,那么在《迷宫蛛》三部作品里,我们则看到了一个血肉丰满、充满爱恨情仇的陆劲,也因由他,我们欣赏到了2008年到2009年一部跨年度的推理大片,环环相扣的推理、惊心动魄的追逃、疑云重重的线索、暧昧温情的缠绵扣人心弦绝望爱情、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等等等等,无一不给我们带来阅读的快感、思考愉悦。还有作者作品里特有的都市生活气息以及小资的生活情调,让读者在感受浪漫推理小说的独特魅力同时,还可以品味到生活的种种细节,就像香浓的咖啡、绵软香甜的起司蛋糕,让人忍不住回味。

  在作者的笔下,每个人都像是从现实生活中走出来的,任何一个人都是立体的、多面的,不是完美的,但是真实的。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从认识他们、到了解他们、再到爱或恨他们,他们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熟人邻居、朋友、亲戚,他们的一举一动、一喜一悲都牵动着我们的心弦,这就是这部作品的作者带给读者的真实感和感染力。复杂的生活背景曲折的人生经历使得陆劲成为一个杀人犯,但在《迷宫蛛》里,陆劲作为一个“牢狱侦探”,更多地展现出了他渴望阳光、试图开始新生活的一面,因为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处事态度和人生选择,特别是在小说的最后,他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对元元说“我爱你”的权力。陆劲是个传奇人物,容丽、李亚安、童雨又何尝不是,他们都有曲折离奇的身世和遭遇,而他们的命运又机缘巧合地交织在了一起,贪念、欲望、仇恨、爱情、与世俗的抗争、与命运的较量,凡此种种都让我们不得不为他们叹息、惋惜。除了引人入胜的推理、紧张刺激的情节,贯穿始终的还有他们的爱情,陆劲和元元的爱情,李亚安的爱情,童雨的爱情,容丽的爱情,尽管他们爱的方式不同,有的把爱情作为手段、有的作为目的,有的作为义无反顾的追求、有的作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但爱情始终是左右他们感情和人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不管他们是因爱而生或者因爱而死,因爱而堕入深渊或者因爱而重获新生,爱情始终具有神奇的力量去改变一个人以及他的一生。

  这部小说让我们在享受阅读和推理的乐趣的同时,也引发我们对人性的诸多思考,是一部可读性极强的好作品,我们热切地期待着它的续集尽快面世。一边品着香浓的咖啡、绵软香甜的起司蛋糕,一边让自己的大脑和心情在推理中紧张、在悲喜中放松,一边和书中的人物一起体验人生的百味,看着他们悲欢离合、生儿育女,和他们一起慢慢变老,这真是一件最浪漫的事。

  《迷宫蛛》读后感(四):仅作为个人看法

  推理小说的娱乐和消遣性阅读很好地体现在鬼马星的两本小说上,《迷宫蛛》和《纽扣杀人案》,但是我对鬼马星的失望又加深一层。

  还记得第一次读她的作品《暮眼蝶》时的惊艳,虽然叙述和圈套的设计还显得稚嫩(我知道,这是因为同为阿加莎的书迷,我的要求高的缘故),但我是真的很看好她,她的作品里有深深吸引我去阅读的东西,无论是感情,还是叙述的技巧。

  但是接下来看的,《风的预谋》和《猫的复生》,一本比一本失望。我的感觉是,这个出身于网络并拥有大量粉丝群的新锐推理小说作者(而且很难得的是女作者),是生生被书商给害了。比如,比原本一本书的篇幅硬要扩成两本甚至两本以上的系列,在诡计上已经很难处理,所以就拼命填充感情纠葛和与主旨关系不大的其它情节,这样的书,即使它的本质再出彩,恕我不能给以好评,只能认为它是失败的。

  同时,也许是为了赶进度,不经提炼的语言更令她的作品价值大打折扣。

  我还会继续关注她,但不会再对她抱有期望。

  突然想起当年的冯华,同样曾经令我惊艳,在图书馆的书架上耐心地一本本寻找她的作品,一直读完能找到的所有——大概是三本,一两年后在书店的新书架上意外邂逅她的新书,却终于不忍卒读,从此再也无视这个名字。

  鬼马星MM,我们都是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的牺牲者,只是你的牺牲是作为某种成功的代价,相比之下,我悄然无声的牺牲也许更惨烈。

  《迷宫蛛》读后感(五):无限风光在迷宫

  这个世界上,有各式各样的书,有各式各样的人

  有的书严谨厚重,教人许多知识和道理,像个长胡子长袍子的老爷爷,你见到他,只有赶紧站起来,恭敬的聆听教诲就是。

  有的书装帧精美,有许多漂亮的图片夺人眼球,好像一个妆容精致的女孩子,你忍不住多看她一眼,但和她一起生活?要想一想。

  也有的书,好像医生,你平时也许很久都用不到它,可是需要的时候找不到它,又会急的要命。

  我手里的这本叫《迷宫蛛》的书呢?

  我想,如果要我找个跟它相似的“人”,那么,就是——小叮当,因为它的“任意门”里,总有不重样儿的让人惊喜的宝贝,就像这本书。

  ——头脑清醒的时候翻开它,扑面而来的是谋杀、诡计、案中案,是错综复杂的剧情,是冷血又变态的杀人狂魔。

  连续杀了25人仍逍遥法外的“一号歹徒”居然嚣张的要求把杀人犯陆劲带出监狱当电台的嘉宾主持,是要救他?杀他?向警察示威?还是另有所图?

  疑犯锁定在四个人身上,每个人都机缘巧合认识陆劲,是彬彬有礼的斯文医生?是身披警服的公安局长?是温柔和蔼的中年女护工?还是深富男人魅力的精神病院院长?

  一向与公安十分配合、协助公安屡破大案的陆劲,在外出做节目时居然伤人逃跑,是什么让他本已平静的心又掀波澜?是情?是恨?是对自由的渴望?抑或是要带上爱人亡命天涯?

  “一号歹徒”终于浮出水面,困兽犹斗的他又会作怎样的垂死挣扎?

  一连串的问号中,扑朔迷离的线索又再排列组合,变生无穷尽的可能,让人眼花缭乱,却又忍不住看下去、追问下去。

  ——心情灰暗的时候翻开它,里面有动人的爱情、感人的友谊、有对自由的不懈追求、对正义的锲而不舍。

  身负血案的“杀人狂”陆劲,也会为母亲的死锥心痛恨;知道没有未来,也会忍痛将爱人推离自己的怀抱。

  想破大案子升职的警察岳程,仍不会为了私欲颠倒黑白,始终记得自己的天职是保护百姓、追求正义。

  恐怖压抑的杀人事件中,总有人性的善良和美好闪光,给人希望。

  ——无聊的时候翻开它,信手拮取一段,都是轻松幽默的生活小品。

  杀八个人不眨眼的陆劲,居然是个妻管严,听见小爱人要来找他,吓得腿肚子朝前恨不得跳窗户逃走;他有个极不man的嗜好——吃甜食,千辛万苦的跑出监狱,还不忘去喜欢的店里吃一块起士蛋糕。

  负责追捕陆劲的警察岳程,好死不死喜欢上陆劲的爱人,猫鼠游戏进行中,本该国恨家仇剑拔弩张的两个人奇迹般结成临时同盟。奇特的情敌—警匪二人组,在共同追查一号歹徒的途中笑料百出,一会儿别别扭扭为谁付账推来推去,一会儿又共进温馨的二人晚餐,而且,还是杀手陆劲先生洗手作羹汤!

  心思缜密的简大记者,酷爱侦探游戏,却把他出色的逻辑推理能力一半儿用来破案,另一半用来刺探陆劲的八卦,在真凶浮出水面的凶险夜晚,还不忘顺便拍下真人版“爱情动作片”。

  明明是这么矛盾的事情,可是放到书里看,偏偏觉得他们合理的要命。看到杀手吃瘪,警察赌气,忍不住笑得像只偷了鸡的小狐狸。

  这样一本书,让人觉得亲切,仿佛认识它很久,可每次翻开,又都有惊喜。像小时候邻家的男孩,有时是班上的数学小天才,有时是拉你辫子的调皮小鬼,有时又是悄悄给你递纸条的羞涩小男生, 但总是那个能让你微笑的人。

  在阴雨连绵的夜晚,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捧这样一本书在手,是件美好的事儿。

  《迷宫蛛》读后感(六):三流的推理小说一流的言情小说

  三流的推理小说,一流的言情小说。写二人之间的张力是绝了。元元肯定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呀,她不是依赖他,她爱他,哈哈,她闻他,是因为嗅觉记忆是最长久的,如果精神力可以做爱,他们早就连孩子都有了吧……

  陆劲是BT没错,正常人太综合了,正常人有很多很多不强烈的欲望,而陆劲这种BT有很少很少却很强烈的欲望,这样的专注是很吸引人的。

  有没有这样一个人,爱这个人像爱空气,爱到至死方休?

  元元最好的一点,不是她开快车穿马裤皮衣,活得热情潇洒,而是她是那种—全世界的白莲花圣母病都做不到的—可以在知道爱人是杀人犯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包庇他,爱他,给他处理后续毁灭证据的女人(实际并没有啦)。这样的角色并不多(至少我读过的不超过3个)。爱本身就要和信任相同,不信任的爱没有意义。元元要的是一种强烈纯粹的爱,显然岳程是没有的,因为岳程是个好人,而好人总有太多牵挂和责任。

  好吧,陆劲元元对手戏看的热血沸腾,可能我也是个三观不正的Bt。

  杀人犯的爱情有的时候是格外动人的,因极端所以纯粹,雕刻灵魂的过程痛苦,可成果也美丽。元元和他是命中注定的相逢吧,而爱恨本就是一体的,如果我不恨你,何以证爱?

  我真的觉得很奇怪,既然简东平的初恋是江璇这么善良真诚勇敢不做作的漂亮姑娘,为什么他后来会看上粗俗的台言女主型的凌戈?

  一个人选伴侣的类型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性格和智力水平。像邱元元,就是好奇心旺盛生命力顽强热爱挑战。像陆劲岳程,都是征服欲强大且旺盛的类型,智力水平比较高,生命丰沛心灵年轻。

  而简东平选的女人让人觉得,他迅速的衰老了,智力水平也严重下降。

  截至此时此刻,《迷宫蛛》我看了三遍,我在想为什么我这么喜欢元元和陆劲,主要是元元,然后我发现,她竟然很像阿紫。我从很小很小开始,就痴迷于阿紫这样至情至性的小妖女,一直没变过。

  《迷宫蛛》读后感(七):《迷宫蛛》部分内容(三),大家来品鉴

  2008年3月8日。

  像往常一样,陆劲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出了监狱的大门。他看见不远处,岳程的车已经在等他了。他知道对方的意图,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其实对他来说,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能出来透透气就行。

  不管怎么样,每个月有两天可以出门,对他来说已经够好的了。

  他想了想,上个月的这两天他在做什么?第一天,他为警方找到了一个毒贩的秘密藏身之处。第二天,他早晨在警方为他安排的小旅馆里醒来,出门转了转,他很想看场电影,但身边钱不多,只好在商场的电视机柜台前驻足了好久,他想喝杯久违的咖啡,但咖啡馆进不了,只能在便利店里买了杯速溶咖啡。他那天走了好多路,在回监狱前,他又到旧居旁对马路的花坛边坐了两个小时,吃了一个菜包。每次放风,他的最后一站总是那里。

  虽然那地方早已经物是人非,但站在那里,他好像仍能听见她的声音,闻到她的气息。“如果我有机会出去,我会叫人打断你的四肢!挑断你的脚筋!戳瞎你的眼睛,再把你的肝脏挖出来炒菜吃!”被他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的她朝他咆哮。

  “用京葱吧。”他回答。

  “什么?”她没听懂。

  “炒肝脏用京葱可以去腥。”他走到她跟前蹲下身子,笑眯眯地看着她。

  “你干吗离我这么近?要杀就杀好了!啐!”她说完,朝他的脸吐了一口口水。

  “你好脏啊!”他把自己的脸蹭到她脸上擦了擦,接着又“啵”一下亲了她的脸,轻声说,“我不会杀你的。”

  她白了他一眼。

  “我饿了。快去弄吃的!”她说。

  他站起身问道: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都给吗?”她斜睨了他一眼,问道。

  “你说。”

  “我想吃你的致命器官!吃死你!”她瞪着他厉声道。

  “你真的想吃?你敢吗?”

  “你让吗?你让我就敢!”她回敬。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了笑。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满足你。”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她面前开始解皮带。

  她惊恐地看着他。

  “你干吗?”

  “你不是想吃吗?我给你我最致命的人体器官。”他朝她邪恶地一笑,“说话可不能不算数哦。”

  她别过头去不说话了。

  他把皮带束好,重新蹲到她面前,用手指戳了下她的手臂。

  “我跟你开玩笑的。”他笑着说。

  她用还自由的那只手回身就给了他一个耳光。

  “你要是敢把它塞进我嘴里,我保证它会被连根咬断!不信你试试!”她恶狠狠地说。

  他搂住她咯咯笑起来。

  “那好吧,我去买个牛鞭给你,我们试试看你的咬力,等着啊。”他说完就起身走了出去,他听到她在他身后尖叫:

  “我不要!我要吃虾!”

  那时候她才十六岁,是一只被他囚禁的脾气暴躁的小鸟,喂食的时候只要他稍不留神,就会被她啄一口。

  “喂,你在磨蹭什么?!”一个警察从车里走出来不耐烦地催促他。

  他只不过想做几个深呼吸而已,每天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怎能体会到他的心情。

  “你刚才在干吗?”上车之后,岳程问他。

  他对这个警察的印象颇好,长得精神且说话也还算客气

  “发呆而已。”他道。

  “知道你今天该做什么吗?”

  “不知道。”

  “你今天是嘉宾。”岳程说。

  “什么嘉宾?”

  “电台的嘉宾。你的笔友‘一号歹徒’先生是一位热心听众,是他点名要求让你做这期的嘉宾的,到时候,他应该会通过听众热线打电话进来。我们已经跟电台都说好了,他们会密切配合你。到时候,你再跟那个主持人沟通一下就行了。”

  “你们查过钟明辉了吗?”他问道。

  他话音刚落,旁边那个可能叫罗小兵的警察立刻呵斥道:

  “喂,这是你该问的吗?你做好自己的事!”

  看来“钟明辉“这个名字并没有给他们的侦破工作带来任何进展,要不然也不用在电台玩这种猫鼠游戏了,陆劲想。

  “你们希望我跟他谈什么?”他问道,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树木和街道,他心里生出一股柔情,真想去抚摸那些绿油油的树叶。

  岳程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来交给他。

  “这是他寄给电台的,里面说了个案子,你看一下。”

  陆劲把信粗粗看了一遍,又还了回去。

  “什么感觉?”岳程问他。

  “这案子我以前跟他说起过。”他冷漠地说,心里说不上来有什么感觉。

  “什么意思?”岳程通过后视镜瞥了他一眼,“你说清楚点。”

  “我说过我们经常会在信里讨论谋杀案。这个案子是我查资料找来的,发生在美国。”

  “你是什么时候给他写的信?”

  “大概十多年以前。他这么写,可能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想找到我。”他望着窗外的风景,凉风从窗外吹进来,他觉得微微有点冷。

  “他为什么要找你?”岳程问道。

  “不知道。”

  “你老实点!”罗小兵推了他一下。

  他不说话。他知道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对待粗暴的人最好先不要跟他硬碰硬,自从他的三根肋骨在监狱被打断后,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你再好好想想。”岳程说。

  “等我今天跟他聊过之后再说吧。”他冷冷地说,觉得心里那团已经熄灭很久的火好像又被什么东西点着了,烧出一抹亮光来。

  邱元元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祸不单行了。

  其实所有的事都发生在昨天。首先是,妹妹赵依依和未婚夫两人吃了海鲜大餐后,因食物中毒被送进了医院,直到凌晨三点两人才各自回家;其次,她的妈妈在陪亲家逛商场时,不慎从自动扶梯上摔下来,造成左臂骨折,下巴、耳朵、四肢也都受了伤,现在还躺在医院里观察;最后,她父亲本来今天上午就回S市的,谁知道碰到了大雨……所有这些都注定,她今天下午没法去主持她那档固定的探案节目了。

  “你要请假?你疯啦?你昨天还说就算天上下刀子也要赶过来的!”小菲一边吃水果,一边在电话那头大呼小叫。

  “天上下刀子也没我妈生病重要。我爸上星期去香港了,本来今天早上就能回来,可偏偏那边在下大雨,飞机延误了,他明天才能回来,我妹妹又身体不好,除了我去照顾我妈,还有谁?”邱元元一想到自己不得不放弃跟凶手时空对话的机会,就觉得无比懊丧。

  “好吧,知道了,我替你就是了,不过下周你要来我的‘心灵钥匙’做客。”小菲说。

  “没问题。不过我的说话方式听众不一定能接受吧。”

  “谁说的?大家都很喜欢你的风格。知道你最讨人喜欢的地方在哪儿吗?”小菲嘴里嚼着水果,口齿不清地问道。

  “在哪儿?”

  “你不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套话,总是有话直说。”

  “呵呵,可惜你不是我的上司。”邱元元笑道。

  两人又在电话里聊了几分钟,邱元元简短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小菲说了一遍,最后无比遗憾地挂上了电话。

  她觉得上天对她真不公平,她上班这些日子以来,就属今天的节目最紧张刺激、激动人心了,可妈妈早不摔晚不摔,偏偏在这时候摔了跤……不过还好,她随身带了MP4,塞上耳机就可以收听到广播。

  她看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五点十分,离节目开始还有二十分钟。

  妈妈已经睡着了。

  趁这机会,先来听段音乐吧。

  她把广播调到音乐台,耳边传来一首久违的歌:

  如果可以飞檐走壁找到你

  爱的委屈 不必澄清

  只要你将我抱紧

  如果云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个思念过一秒 每次呼喊过一秒

  只觉得生命不停燃烧……

  这是许茹云的《如果云知道》,很多年前有个人曾经对她说,这是他最喜欢听的歌。

  有一次她生病发烧,半夜醒来发现他穿得整整齐齐坐在她身边,头靠在床架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她听出耳机里正在播放的就是这首歌。

  “你干吗老听这首歌?”她迷迷糊糊地问。

  他没答话,双目紧闭,好像睡着了。

  她坐起来想为他取下耳机,就在这时,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双手竟然是自由的,他没有铐她!是不是该立刻逃走?一个念头像箭一样在她脑子里飞过,她真想立刻冲出这个笼子,跑到马路上去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但是,她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冷静了下来。

  她知道门是上了锁的,钥匙被放在最高的那个柜子上面,必须搬张凳子到柜子前面她才能够着,但这样必然会惊醒他。所以,如果想逃跑,就必须彻底除掉他这个障碍才行。她回头看着他熟睡的模样,又看看她自己难得自由的双手,心想,这也许是攻击他的好时机,只要一想起她洗澡时,他强迫她开着门,她就想立刻结果了这男人的性命。只要他在,她就别想跑;只要他活着,她就是他的囚徒。她恨他。

  她想,她可以趁他睡着的时候,用床头柜上的那把剪刀刺破他的喉咙,还可以徒手戳瞎他的眼睛,眼睛本来就是人体中很脆弱的部分,当然对男人来说,最大的弱点不是眼睛,但是她不打算去碰他的那个地方,就算杀他,也不想被他占便宜。No!而且,实在很难说,瞎子和太监,哪个会让他更难受一些。总之,她准备杀了他,虽然她还在发烧,身子软绵绵的,但脑子却异常清醒。她拿起了床头柜上的剪刀,心情紧张得无以复加,这是她十六年来,生平第一次攻击别人,而且她明白,她并不是仅仅只想刺伤他,她是想要他死,她恨他,没错,她恨他!

  “如果云知道,想你的夜慢慢熬……”

  凄婉的歌声隐约从耳机里传出来。

  她举起了剪刀,但就在这时,她想起了他两个小时前对她说的话。

  “别老想着跟我作对,先喝点粥再说,喝完了再想。”他劝道。

  她没力气跟他说话,不理他。

  “不止你恨我,其实我也恨你。”他叹了口气。

  “你为什么恨我?莫名其妙!”她骂道。

  “因为你,我成了一个不称职的杀人犯。”

  她回头轻蔑地瞄了他一眼,提起精神骂道:

  “所以说,有的人注定一辈子就是个失败者!你以为杀人就能证明你的价值吗?错了,只能证明你是个大懦夫!你没能力在现实生活中获得成功,所以只好杀人泄愤!懦夫!笨蛋!蠢货!我最看不起你这种人!你做什么都做不好!哼!”

  他望着她,过了会儿说:“好,我会给你机会让你证明你做得比我好。”

  “哼!”

  “我会给你机会杀了我,希望你到时候能向我证明你比我有勇气。”他的口气变得冷冰冰的。

  “你要说话算话!”

  “把粥喝了,我就给你机会。”他说。

  机会!他说机会!她看了一眼手里的剪刀。难道他是故意把这东西放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的?他真的给她机会杀了他?他闭着眼睛在听音乐,这样,挥刀向他袭击时发出的轻微声响就会被掩盖,难道他是真的对她不设防?

  她握着那把剪刀,注视着他的脸。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她忽然想多看看他这张脸,他的脸没什么明显的特征,他没有那种可以被大肆渲染的漂亮五官,锋利的眉毛、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子,他一样也没有。以前,她总觉得对他的外貌难以描绘,现在他经常凑得很近跟她说话,看久了,她发现他的长相也并非毫无特色,他的眼睛虽然不够明亮,但却很深,像口井,是能叫人跌进去爬不出来的那种井。他的皮肤很好,很少出油,嘴唇棱角分明,头发干净,发型也潇洒,他在很好的理发店理发。他身材匀称,双臂很结实,穿衣服并不很时髦,但看着舒服,非常妥帖。

  他曾经把他脱下来的衬衣丢在她头上戏弄她:“记住我的气味!傻瓜!”他说。

  她看看他的脸,又看看手里的剪刀。

  “我会给你机会,你喜欢杀就杀吧。”她喝完粥后,他说。

  那天,她握着那把剪刀,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没有下手,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绝对狠得下心来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为他取下耳机的时候,他忽然紧紧抱住了她,他把整个脸埋在她的衣服里,好久好久不说一句话。她知道他的手并不干净,沾了很多人的血,但在那一刻,她却沉醉在他的怀抱里不能自拔,她觉得那是她生命中最热情最温暖也最有男子气的拥抱,蓦然之间,她说服了自己,没有动手,并非因为她缺乏勇气,而是因为她长大了,她终究是个女人,尽管只有十六岁。

  她觉得身子软绵绵的,还在发烧,那时候,她耳边就传来这首歌。

  “如果云知道,想你的夜慢慢熬……”

  不行,不能再听这首歌了,再听就要哭了。

  《迷宫蛛》读后感(八):美丽的《迷宫蛛》,让人沉醉

  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一篇书评,会让我受宠若惊。由于本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有限,许多想法不能跳跃在纸张上,请作者首先见谅我文字的粗鄙。这,只能算是我看完《迷宫蛛》的一些小小的想法。

  我是一个具有小说情结的人,每每得到一本好的作品,都会令我汹涌澎湃,一口气拜读下去,也会驱使我去关注作者和作者的其他作品。从鬼马星作者的博客上我了解到了作者的生平和其他作品。我想用“钦佩”这个词也不能表达我情感的一二,但这已经是我能找到的最贴切的词语了,我为我辞藻的欠缺感到抱歉。像作者这样微笑面对挫折,在困境中开辟自己新的事业,还做得这般有声有色的人,是值得我们去钦佩的。

  既然是读书有感,还是来说说我对《迷宫蛛》的一点小小体会吧。

  对于像《迷宫蛛》这样作品,令我百看不厌,每次的温习都会有新的想法、新的感动。

  陆劲

  陆劲对宋正义说自己不是杀人犯,而是“变态”的杀人犯。是的,凡是有勇气杀人的,有多少是心理正常的呢。他既有对自己童年的无能为力,也有对现实的强烈不满。所以他杀人了,为自己找到一个情绪发泄的突破点。

  陆劲爱元元,爱到了骨髓里,爱到了血肉里。所以他选择了放开,他知道自己虽然每个月有两天的自由,但仍旧是没有将来的人,所以几年来,他把元元的爱沉淀在心里,慢慢的回忆。即使后来与元元相认,他也压抑了自己的情感,企图推开元元。这体现了他作为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爱,并不是占有”。陆劲为我们诠释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邱元元

  元元个性张扬,爱很浓烈,陆劲能弄拙成巧,得到元元的爱,也算是不公平的上天给他的一个补偿。元元象火,陆劲象雪,火融化了雪,给雪温暖。如果说陆劲的前半生一直挣扎在黑色的泥沼中,那元元就是陆劲的净化器,洗涤了他的灵魂。为他带来子息。

  岳程

  岳程算是这个作品中有点悲情的角色了,他对元元一见钟情,却在起点上就输给了一个杀人犯。努力破获了大案却没有得到认同。作者巧妙的构思,让陆岳本来敌对的两个人,变成了朋友,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才思敏捷,所有情节水到渠成,没有一丝刻意别扭之处。

  对于文中出现的每个人物、每个微小的细节作者都会通过情节的发展一一为读者交代。我不得不说作者心思很细腻也很负责任的。不会虎头蛇尾。

  这部作品很大的一个特点是:它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件,人物形象丰满鲜明,随着故事情节的推动,读者常常会以为自己是陆劲、元元或者岳程,沉浸在故事中,心脏随着情节而跳动。或悲或喜或感动。

  以上这干瘪的文字就是我读完《迷宫蛛》后的一点想法,希望不会贻笑大方。请作者再次见谅我文字的粗鄙。

  《迷宫蛛》读后感(九):当做言情看就好了

  相比推理,这本我是把它当做言情来看的。首先要说这是一本为连环杀人犯洗白很成功的书。当然我希望这种事情只是出现在作品中,现实生活中当然也存在立功减刑的政策,但若是连环杀人犯最后放出来恢复自由还是有点接受不能。其实这里就想到了前不久破获的白银案,虽然他后来很多年不再作案,不再杀人,但还是一想到曾经的种种就不寒而栗。

  接下来,如果将这小说当成言情来看似乎就轻松了很多,我也就不想去考虑它其中的推理怎么样了,也就不会去拿它和其他有名(还不是著名)的推理小说去做比较了。简单来说就是男主与女主一对斯德哥尔摩患者的情人彼此因为现实条件无法在一起,这时还有一个喜欢女主的男二,恰巧他们的身份是警察与罪犯,于是在这场没有未来的恋爱旅途中恰巧遇到了一个案子,一起去找到最后的答案。所以就当做言情为主,推理为辅,看起来就不那么闹心了。马雨默的作品都带着浪漫言情的色彩在里面。

  所以,如果如果作为言情小说,其中的描写我觉得还是不错的(也许因为我言情看得少,也没啥资格这么说吧)。

  陆劲与邱元元一次小巷中的初吻,一次中枪发烧后相拥的夜晚,都透着浓浓的绝望,让人忍不住心疼。还有陆劲在与岳城去安徽老家路上不断试探彼此的信任,剖开自己不愿提及的过去和难堪,陆老师那张魔鬼的脸之下也有着柔软与脆弱。

  .虽然明显斯德哥尔摩症状,但还是喜欢“如果云知道”那段对元元的挣扎,以及两人再次相遇时激动兴奋又克制隐忍,最终触碰到彼此的贪婪,却被生生分开的撕心裂肺……马雨默在这部里对两人之间绝望情感的描写还算是成功的(至少在我看来比谷平莫名那么深爱小林要好),每次两个人一出场就似乎可以感受到场的变化,而且眼前似乎也可以出现他们的画面,那种想靠近却又小心翼翼,想触碰却又担心是梦,没有未来,只有此时此刻,也许如泡沫一般,阳光照射下光彩夺目,紧接着就会碎裂的不复存在。

  每一次在看到这种绝望的情感时都忍不住拿来和《白夜行》作对比(前文说好不做对比的,可是还是忍不住,不比较推理部分,单说情感)。

  马雨默是用细节的描述,穿插着现实和曾经小鸟囚禁生活的跳跃,以及不断地从两人的心理直言表达出也许这是最后一次见面,来写陆劲和元元爱情的绝望。带给我的感觉是可惜、心痛,稍稍还有些幻想。

  而东野笔下的桐原亮司和唐泽雪穗,没有描述过他们在一起的场景,只是他们对一个人提到了“我的天空没有太阳……”以及从第三者的口中说出的“共生关系”。两条看似不相干的主线直到最后真相揭露的时候汇在一起,通篇的平淡叙述就是为了这最后的沉重一击。在雪穗转身沿着扶梯上楼的一刹那,文中之前的两条平行线索似乎成了扭在一起的绳索,他们俩这么多年的绝望与黑暗像洪水一样淹没了我,令人窒息。

  关于绝望情感的描写,在我心中没有什么能超越东野的《白夜行》了,就连之后的《幻夜》也差了很远,《秘密》倒是有一点绝望的意思在里面,但这部小说最后平介释怀了。(我就是东野的粉~~~ 好像在这里这么说不太合适哈O(∩_∩)O)

  《迷宫蛛》读后感(十):狼爱上羊

  据说这是一本浪漫推理小说,其实只是一本爱情悬疑小说,归根到底就是一本言情小说。它具有满足女性yy的所有元素,男主角具有过人能力,智慧超群,极具魅力,对所有人都冷酷无情,机关算尽,唯有对女主角死心塌地,甚至伏低做小,然后两人间不受祝福的禁忌爱情犹如干柴烈火熊熊燃烧,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三本看下来,对鬼马星讲故事的能力还是相当佩服的。这么长的篇幅,基本能够一直保持扣人心弦的紧张感,布局脉络清晰,逻辑上面也毫不混乱。不过全篇并无诡计和需要读者推理的部分,所以严格来说归类于悬疑或者探案要比推理更合适。

  连环杀手和警察联手破案的组合很新鲜,杀手陆劲这个角色塑造得很立体也很丰满,让人毫不费力就喜欢上这个本该去恨的人物。陆劲和人质元元之间的爱恨情仇很煽情,陆劲和岳程之间亦敌亦友的关系也为故事增色不少,而岳程对元元突如其来的感情却比较牵强。

  故事到后面部分显得混乱拉杂了一些,重点不算突出,凶手也呼之欲出,也让人慢慢丧失了对真相的渴求度。这个系列应该相当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不过其中几乎每个连环杀手都是情圣,如此美化反面人物的作品估计是很难通过各种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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