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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名字》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2-10 21:0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玫瑰的名字》经典读后感10篇

  《玫瑰名字》是一本由[意] 翁贝托·埃科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57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一):完美结构冷酷笔触

  今天终于读完《玫瑰的名字》。这本Eco的著作早有耳闻,但naive的我一直直觉是爱情小说,从来没有提起过兴趣。直到作者逝世,这本书重新成为热点,我才蓦然发现这是本糅合了宗教、神学、历史哲学的推理小说。二年级上过中世纪历史之后对那个时代的宗教和君主的斗争愈发感兴趣,我又是重度推理粉,于是立马从图书馆借了这本厚厚的书。

  全部读完,不得不赞叹这本书无论是作为推理小说而言还是宗教和哲学的思辨而言都是非精彩的。作为推理故事,整个故事的结构非常清晰。从开头起作者就通过william对修道院的观察提示数字重要性。书分为七章,对应william和adso在修道院的七天,也对应天启里这七天每一天的经文。图书馆的构造对应着基督教的trinity和saints。其实这些隐喻几乎遍布全书,无论是宝石还是图书馆的索引暗码,几乎任何物件都可以引申出隐喻,甚至最后整个案件的作案动机也可以理解成是因为对comedy有不同的引申和理解而产生的矛盾。猜谜本身就是推理小说非常吸引人的元素,再加上读者可以跟随william和adso一起担当侦探角色,就更加有意思。案件还涉及到了建筑分析,有点像绫辻行人,以及密室,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开放式的暴风雪山庄。最后的谜底简单但令人赞叹,完美地应对了之前所有的伏笔。作为本格推理迷,这本书也是相当不错体验

  但个人觉得,这本书最令我惊讶地方,是作者异常冷酷的笔触。adso,作为年轻经历了这个悲剧的僧侣,在晚年时复述他当年所看到所经历事情。但令我惊讶的是,他的视角几乎不带一点个人感情,尤其是在描述他所见过的、尊敬的、甚至和他关系亲密同伴导师时候。即使是很重要,很正面的人物,出场之后,adso就会紧接着,很平淡地告诉读者几十年后这个人的结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michael和william,尤其是william,这个像adso父亲一般的导师,adso却在叙述完他们的分别后直接告诉读者他听说william在十几年后死于瘟疫。简简单单一句话纯粹是交代生平,没有悲伤或是遗憾情绪。而这种淡然的冷酷和书的主题应对的极为合适,传达给读者的不仅是中世纪的残酷、宗教悲悯的表象下的贪婪残忍,也呼应了最后adso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的虚无心态。整个事件改变了他对宗教的解读,哲学作为人类思维的另一座顶峰,在许多方面强有力地否定宗教的合理性,但adso生在那个时代和那片土地,无法跳出宗教的网络。最后,他对死亡已经没有了年轻时那种回到上帝身边的美好期待,相反,他只是冷漠地看着不可知的那一侧,预想着无尽的黑暗和漂浮的灵魂。在宗教和哲学的天平上挣扎的最后,他也只能信服虚无。也许整个事件中,受到冲击最大的是adso也说不定,他从此就没有办法天真地信奉宗教,只能永远挣扎在神和人类智慧的顶峰之间。人生观和世界突然受到不可调节的冲击,大概就是这样吧。

  其实,作者本身也是个相当冷幽默的人呢。记得他写过《带着鳟鱼去旅行》其实是由他自己有一次买了条鳟鱼入住酒店,但最后因为交流问题而让编辑先生不得不付了高昂费用的故事。Eco在记述自己的故事时,仿佛也是第三视角,冷漠平淡地记述事件,在搞笑的地方适时地令人发笑,丝毫不带着自己经历事件时可能产生的沮丧愤怒情绪。不过作家大概都像《代笔作家》里面远野丽莎说的那样有两个自己,即使一个跌倒在人生的谷底,另一个依旧冷冷地旁观着这痛苦,记述下来作为文学创作材料。这样想来,果然只有相当犀利的人才能成为作家呢。

  另外,《玫瑰的名字》里面的历史背景真实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里面的教皇都是真是存在过的)。中世纪的时候教皇和君主为争夺权力分分合合,几度教皇都曾condemn君主,也几度君主围攻papal court。william和bernard gui就代表了这两股针锋相对势力啦。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二):以符号与文学之名

  看这本书的契机,是在梁文道的《一千零一夜》上看到有介绍,道长是我很喜欢的一位文化人,而且以前也有用过他的《开卷八分钟》来选书读,多数都合我的口味,这次既然是他热推的,大概我是能够看得下去的。

  果然,从图书馆借来后,当天晚上便开始看(我觉得这个书,多数的大部头,都适合晚上读,一个人悄悄地读)。首先,把书的结构弄懂。如开篇所说,这是一部手稿,是见习僧阿德索记录和导师威廉在一座修道院调查一连串死亡事件的前后经过,自然,从书本尾声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其次,这本书的篇章体例,是按照七天里的做礼拜的时辰来断章的,这也就缓解了因字数繁多以及所涉及的知识复杂所造成的阅读障碍疲劳度,铺叙开故事的同时方便了读者阅读。再次,从书本的内容来看,它涉及较多的宗教知识,如译者所说,对于不了解的人可能看不大懂,像我就是遇到异教徒之类的叙述便粗略地扫一眼;还有,看完书之后,我发现我只记住了故事,而对于那些对高深学问的探讨部分,则记不住多少了。

  那么我们光来看故事吧。小说开篇,写到威廉用他睿智判断力,断定了马匹勃鲁内罗的去向,向修道院的众人展示了他非同一般智力,因此赢得众人的尊敬,以及迎来了接下来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事件前前后后总共是死了六个人。第一个:在藏书馆画书本装饰画的阿德尔摩自杀了。从对众人的询问中,威廉和阿德索了解到阿德尔摩死前曾和失明老者豪尔赫争辩过,关于基督“笑与不笑”的话题。第二个:翻译员韦南齐奥死掉了,脑袋倒栽在猪血缸里。威廉猜测他是被谋杀的,于是询问药草师塞韦里诺毒药方面的问题。第三个:藏书馆馆长助理贝伦加也死了。威廉和塞韦里诺发现他是被毒死的,随后,药草师记起很多年前曾失窃了一瓶剧毒药物。第四个:药草师塞韦里诺被杀,找到的书不见了。裁判官贝尔纳逮捕食品总管雷米乔。第五个:唱诗班,藏书馆馆长马拉希亚倒毙在地。第六个:修道院院长阿博内被困于藏书馆暗道之中,等死。最后一场大火,烧毁了藏书馆,烧毁了修道院。结束。

  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两点。首先,书里有插图,清楚明白地概略了修道院的建筑分布。因为是在晚上看这本书,所以每当描述到大雾弥漫的院内,尤其是那片墓地的时候,并且还有,当阿德索和威廉深夜探险藏书馆,穿过一个又一个房间,那扑闪的烛影与呼呼的风声的时候,我的心便紧绷着,仿佛亦身处在彼处;另一个要点就是藏书馆的宏伟建造,机关玄妙。其次,因为这里故事的发生地是一座中世纪的修道院,在里面的多是僧侣,包括年轻的见习僧。说到这里,我们大家肯定都会会心一笑,知道我要说什么,那就是它会出现“鸡奸者”——即男同,死亡事件自然也牵扯到这个原因

  老实讲,我之所以能看完这本书,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毅力。为什么是毅力呢?因为我不懂啊,然而我又要看下去,因为我想知道故事怎么发生怎么继续怎么收尾。很幸运我把它看完了,因为到后面你才会有一种想要拍案大呼过瘾的冲动。你且听我说来。为什么他们会死呢?全都是因为一本书。注意哦,仅仅是一本书!那么,什么样的一本书有如此大的魔力呢?不得不感叹,多么伟大的求知欲啊!剧透一下,这里,亚里士多德躺枪了。下面,就要讲到豪尔赫,一个早年博学多识的瞎眼的“敌基督”,终极大boss。

  豪尔赫是早年管理藏书馆的人,因为瞎了,所以找了听话的马拉希亚做傀儡。尽管瞎了,其实他实质上还是管理着整座修道院。(藏书馆馆长会接替升为修道院院长)。阿德尔摩自杀,这是真的完全出于他本人的意愿;韦南齐奥的死,是因为他把豪尔赫藏在藏书馆里的书偷拿出来看,而这时候书页里已经被豪尔赫涂上了剧毒(塞韦里诺失窃的毒药),于是他中毒而死;贝伦加死在水中,纯属偶然;豪尔赫欺瞒马拉希亚贝伦加和塞韦里诺关系暧昧(马深爱着贝),于是马拉希亚把塞韦里诺给杀了;马拉希亚死因同韦南齐奥,被书毒死;阿博内则是知道了豪尔赫的身份后,进藏书馆,后来则被他困在暗道里(玄妙的机关),等死。

  书里还有一大深得我心的是那些奇妙幻想,许多元素组成的动物,什么头啊什么身啊,因为这种我以前也写过,那时候觉得写出来没人看懂,好不一样,好爽快。可是,同时这里还有一个槽点,那就是作家运用了许多的比喻词句,我想那大概和他的另一个符号学家的身份有关,这些句子我也是跳过不细看,比如书本后部分的讲到一系列的基督徒神话里的角色组合,我觉着看着就是难熬,更不用说还占据了不小篇幅!还有还有,阿德索和村姑来了个ons,明明身体上还在想着人家,却反复说着愧对自己身份的话,虚伪,不知道对她的感觉是什么吗,告诉你,那就是爱!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三):唯一的真理是摆脱对真理不理智的狂热

  其实很难把它归类为小说,实际上,一些试图诠释解构它的人最后都只得灰头土脸宣告失败,它是那么的庞杂而繁复,哲学、历史、宗教、神学、政治、犯罪......涉足的领域和学科实在太多。

  那种感觉有点像走进了一家品类繁多的自助餐厅,目之所及,各式各样美食,但你的胃是有限的,而每人都只能分享放在他面前小小餐盘内的有限的几种。

  据说《玫瑰的名字》中的威廉修士是根据中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奥卡姆为原型塑造的角色。奥卡姆是坚定的唯名论者,他拒不承认共相(即事物本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共性)是一种客观确实的存在。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柏拉图,他曾将世界一分为二,他认为物质世界是善变的、不完备的,甚至是恶的,而理念世界则具有永恒、惟一、独立存在的性质。换言之,柏拉图是承认“共相”为真的,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则站到了自己老师的对立面,“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拉斐尔的《雅典学院》中很形象表现了两人的分歧。后来,亚里士多德离开了柏拉图创办的学校,其思想却也由此湮没无闻,直到中世纪才藉由阿拉伯和西班牙的翻译被引进欧洲,经由圣人托马斯等人的努力,他的思想才得以在欧洲大陆重见光明

  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彻底颠覆基督教经过几个世纪所形成的世界观,但他同时又是令人信服的,传统教会人士之所以对他如此忌讳,也是因为他无法撼动的权威性。而这,正是《玫瑰的故事》之所以发生的原因。

  埃科将背景设定在中世纪的一所修道院内,并围绕修道院内发生的一连串死亡展开、结束。最为令人惊异的是凶手竟然是一位白发苍苍的瞎子,而凶器则是一本古老的图书-----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诗学》第二卷探讨了喜剧,亚里士多德认为笑具有积极力量,它也能带来认知上的价值。当时基督教分裂出来的各个流派之间除了在争论基督是否守贫,是否拥有私人财产,他们对于上帝对于笑的态度上也是莫衷一是

  那位博学多闻的盲人赫尔豪在故事最开始已经表明了态度。以前的羊皮卷上配有夸张的手绘图案:弹七弦琴的驴子、用盾牌耕作的猫头鹰、逆流的大海、会飞的烤鸭、能长出蛋糕房子......这些图案都可以归为无稽之谈,谁看到都会哈哈大笑。分歧由此产生,做为主要角色的威廉修士的观点通常都更为开放、通达、理性,他认为这些引人发笑的绘图具有教诲人的力量,那些恐怖和不成体统的形象反而可以隐晦的向我们揭示真理,还能激发教徒的想象力。这些夸张的形象展现的正是人类尘世

  赫尔豪却认为它们什么也说明不了。而且还会带来反作用人们渐渐只专注于那些奇怪夸张的形象,而不再有耐心去阅读理解那些严肃的深刻的的文字。(从某种程度上,赫尔豪的担忧如今已成为普遍现实,21世纪已经变成一个读图时代,人们的脑袋里装满了破碎、肤浅的信息,却没有什么系统体系的知识,这也让我们变得越来越形式主义,人们越来越满足形式上的表层的华丽优美,不再关心这些事物背后是否具有真正的有价值的内容或思想、底蕴。)

  不过为了一本书,搞出了这么多条人命,也真是不可思议。这事要是换做秦始皇,估计就要简单多了,一把火烧了书多省事。

  “唯一的真理就是摆脱对真理不理智的狂热。”这句话可以看作《玫瑰的名字》一书的中心主旨,无论是犯罪者还是受害者,他们都受困于对知识的狂热衍生出的对书籍的占有欲。

  《玫瑰的名字》是非常丰富而复杂的,偶有所得,却已足以令人“欣然忘食”。这本书如果让一个侦探小说家来写,大概可以是一个跌宕起伏、激动人心的犯罪小说,可是作为一位哲学家、历史学家、符号学家......一只手都数不过来的衔头,埃科当然不会放弃往简单的小说塞进一大堆自己的心得,书中许多哲学、神学、文学等讨论都十分具有启发性。

  “我们面对一本书,不应该琢磨他说了什么,而应该琢磨他想说什么。”我想,埃科的这句话是很适合结尾的。

  2016-09-21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四):一串无关联凶杀案的侦破

  没有想象中难读,故事其实不复杂,只是笔法特别细腻而已。

  一连串凶杀案是必须的引子,凶杀现场不一般,死者生前各种关系一点点指引着追凶的方向,故事发生在修道院一拨儿修士中间,不安排点凶杀也挺难吸引读者看下去。当然也有女性角色,果然连接着一段重要的sex情节,--这一部分写得很好,太有青涩少年first time的感觉了,从和一位陌生姑娘的sex过渡到对她的love,又过渡到对世间万物对上帝的博爱,本书关于情和爱的这部分完全避免了干巴巴生硬无趣的纯生理刺激,而是认真又美好。

  故事的大背景就是宗教:各个教派之间的异同,如何产生又如何演变成冲突,非常残忍的宗教审判;教廷与当权者对权力的拉扯争夺讨教还价;神职人员和“贱民”的关系,都有讲到,书中用了熟悉的“牧羊人,羊群,牧羊犬”的比喻,让读者更容易明白其中的关系。所以如果熟悉宗教史,这书看起来会更有意思;反过来,看了这本书,接下来也会很想看宗教史方面的书。

  主人公和叙述者,一位睿智的长者和懵懂少年一起追查凶手,很像福尔摩斯那一挂,当然这种安排很容易让读者产生代入感。本书中的威廉,睿智机敏雄辩,世界观和信仰一样清晰坚定,对“我”这个见习僧非常有耐心,从未居高临下指示教训,而是对“我”的疑惑尽力解答,其中有很多精彩的比喻,而且遇到挫折或者犯错之时会直接表达出自责,不怕在比自己“弱小”的人面前流露软弱的一面,威廉是为师的典范。

  这不是个主流侦探故事,--每一起凶杀案都不是同一人所为,或者根本没有凶手。而背后的大恶人也没有计划这一串凶杀。事情按照各自的规律进展,产生了相互矛盾和制约,没有精密的犯罪现场分析和证据研究,甚至没办法有严格的推理。主人公威廉最后也只是肯定了“符号”是唯一可靠,而宇宙可能本无秩序。(艾柯是符号学家,极度博学,随处可感。)

  背后大恶人引发这一串凶杀案的动机(不剧透了)很provoking。但对照当下的现实看看,真是很容易让人陷入虚无呐。

  最后说说上海译文这版,正文558页,书略沉,拿着看手腕酸。纸质印刷字体大小页边距都正常。可以一口气看完,无须勉强。

  值得一看。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五):ZT《玫瑰的名字》新译本可靠吗

  作者: 乔纳森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2537

  翁贝托·埃科的小说《玫瑰的名字》的新译本(沈萼梅、刘锡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面世以来颇受关注,或许是因为之前的三个中译本都是从英文转译的,误译较多,所以读者对这个从意大利文翻译的版本有所期待。据我见闻所及,对新译本译文提出商榷的文章,《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登过两篇,不过探讨的主要是较专业的译名问题,而非整体的译文水准问题。

  《玫瑰的名字》正文最前面有一篇引子,是埃科故弄玄虚、故布疑阵,对文本来源做的交代。在新译本中,它占了六页的篇幅。由于不可能将五百多页的译本的错漏之处一一指出,我就以这篇引子为对象、为抽样标本,对照意大利文原著,开列这六页中的十几处明显的误译、漏译(细小的可议处略去不提),希望普通读者能对这一新译本的译文水准有个较真切的认识。至于它可靠与否,读者自能明断。

  为便于不通意大利文的读者理解,我在行文中会偶尔取William Weaver的英译本和Jean-Noel Schifano的法译本为参考,但需要说明的是,英译本的错误、删略之处其实不少,法译本相对可靠些,但也存在个别小问题。

  例1-3:“一九六八年八月十六日,我得到一本书,书名为《梅尔克的修士阿德索的手稿》。此书是一个名叫瓦莱的神父由拉丁语翻译成法语的,参照的是修士让·马比荣的版本(巴黎苏尔斯修道院出版社,一八四二年)。书中附注的历史资料甚少,不过声称是忠实地脱胎于十四世纪的一份手稿,这手稿则是十七世纪一位知识渊博的大学者在梅尔克修道院发现的,这对于圣本笃会的历史研究卓有贡献。这一学术上的trouvaille(脚注:法语,新发现)(按时间顺序这是我的第三个发现)令我喜出望外。”(第3页)

  这是《玫瑰的名字》正文开头的三句话(原文为三句,中译文断为四句),不幸的是,每句里都有严重错误。

  第一句里的“参照”是明显的选词不当,因为所谓“参照”的“参”是参考之意,读中译文,让人感觉似乎瓦莱在翻译的过程中只是参考过马比荣的版本而已,而原文里写的法文après l‘édition de Dom J. Mabillon,指的却是“依据修士马比荣的版本”,意义大不一样。事实上,原文里提到的那本书,全名为Le manuscript de Dom Adsonde Melk,traduit en françaisd‘après l’édition de Dom J. Mabillon,也就是《修士梅尔克的阿德索之手稿,依据修士马比荣的版本译为法文》,20世纪以前,西方的著作名有许多是冗长的,而中译者擅自将书名截短了。此外,所谓“巴黎苏尔斯修道院出版社,一八四二年”这一出版信息,读中译文,会以为是马比荣的版本的出版信息,实际上,是完全搞错了,它正是《修士梅尔克的阿德索之手稿,依据修士马比荣的版本译为法文》一书,也就是瓦莱神父法译本的出版信息。

  第二句的中译文里提到“十七世纪一位知识渊博的大学者”,这“一位”到底是指哪一位?其实,意大利文原文里写得很清楚,dal grande erudito secentesco,是“由那位十七世纪渊博的大学者 (发现的)”,“那位”指的就是马比荣!连初学意大利语的人也知道,dal是由前置词da和定冠词i构成的。注意,是定冠词,而不是不定冠词,怎么可能译为“一位”呢?英译本译为by the great eighteenth-century man of learning,虽误把“十七世纪”误看作“十八世纪”,但定冠词并未错;法译本译为par le grand erudite du ⅩⅦ esiècle,则完全正确,用的也是定冠词。再看后半句,“这手稿则是十七世纪一位知识渊博的大学者在梅尔克修道院发现的,这对于圣本笃会的历史研究卓有贡献”,意思似乎是说手稿的发现对于本笃会的历史研究卓有贡献,实际上,根本与原意不符,原文dal grande erudito secentesco,a cui tanto si deve per la storia dell’ordine benedettino,后面的从句修饰的不是“手稿的发现”,而是那位学者!因此,后半句实应译为:这手稿是由那位十七世纪渊博的大学者在梅尔克修道院发现的,他对圣本笃会的历史研究贡献良多。

  第三句括号中的“按时间顺序这是我的第三个发现”又理解错了。原文写得清楚,mia,terza dunque nel tempo,意思是“我的发现,按时序来说,算是第三次发现”,指的是,马比荣发现手稿为第一次发现,瓦莱发现马比荣整理的版本为第二次发现,“我”读到瓦莱的法译本为第三次发现。这怎么能是“我的第三个发现”呢?

  例4:“……我沉醉其中,几乎是一气呵成把它翻译成意大利语,用了好几本约索夫·吉尔贝Papeterie(脚注:法语,造纸厂)出品的大开本笔记本,那种笔记本用柔软的鹅毛笔书写特别惬意。”(第3页)

  疑问在“鹅毛笔”这里。按小说的叙述,“我”一九六八年得到法译本,不久就投入翻译的工作,试问:一九六八年,还有人在用鹅毛笔书写吗,而且一写就写了好几本?这符合常识与情理吗?原文里提到的笔是la penna è morbida,其中penna确有“鹅毛笔”的义项,可是la penna è morbida是一个整体,它的意思其实是“软头笔”,而非“柔软的鹅毛笔”。英译本译为felt-tippen,意为“毡头笔”,也近似。

  例5:“与我结伴同行的人突然消失不见,并带走了瓦莱的那个译本……我并非觉得他有恶意,而是不明白他结束我们关系的方式为什么那么蹊跷和abrupto(脚注:拉丁语,唐突)。”(第4页)

  后半句的原文为:non per malizia,ma a causa del modo disordinato e abrupto con cui aveva avuto fine il nostro rapporto,其中根本找不到与“不明白”对应的字样,“我……觉得”、“不明白”这些猜度语都是中译者毫无根据妄加的。这后半的意思实际上是:对方并非出于恶意,而是由于终结我们之间关系的方式太过混乱、太过突然。英译本此处作:not ou tof spite,but because of the abrupt and untidy way in which our relationship ended,相当准确,可供参考。

  例6:“这些轶事显然丝毫没有涉及阿德索、或者梅尔克的阿德索的手稿——相反,谁都可以验证,这只不过是一部中篇和短篇故事集,其中有数百页是瓦莱神父翻译的。”(第5页)

  中译本所谓“其中有数百页是瓦莱神父翻译的”,只能说是个荒唐的错误。与之对应的意大利文原文为:mentre la storia trascritta dal Vallet si estendeva per alcune centinaia di pagine。与前半句连起来,意思其实是:这只不过是一部中篇和短篇故事集,而瓦莱转写的那个故事却长达几百页。也就是说,瓦莱转写的长篇内容与这部故事集压根毫无关系,他也不可能是故事集的译者。

  例7:“看来,法国学者在提供参考资料的时候是疏忽大意了。”(第5页)原文为:E‘nota la trascuratezzadegli eruditi francesi nel dare indicazioni bibliografiche di qualche attendibilità……意思其实是:众所周知,法国的学者们在提供可靠的版本信息方面一向马虎大意。E謖nota是常用的成语,即“众所周知”,无论是法译本的On ne sait que trop还是英译本的notoriously都表达出了这层意思,而中译本却把一般判断窄化为特殊判断,并加上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看来”,意义便大大走样了。

  例8:“若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些新情况,对于梅尔克的阿德索的故事究竟从何而来,我将会在这里提出疑问。”(第5页)

  此句的原文为:Se non fosse successo qualcosa di nuov o sarei ancora qui adomandarmi da dove venga la storia di Adso da Melk……意思是:若不是后来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我会直到现在还在疑惑梅尔克的阿德索的故事究竟从何而来。而“在这里提出疑问”云云,完全没有根据,原文中并无“在这里”的字样。

  例9:“我在书架上好奇地翻寻时,无意间看到了米洛·汤斯华写的一本名为《观镜下棋》的小书,那是卡斯蒂利亚的版本……这本《观镜下棋》是如今业已难寻原著的格鲁吉亚语的译本……”(第5-6页)

  其中与“卡斯蒂利亚的版本”对应的原文是la versione castigliana,联系上下文看,我认为译作“卡斯蒂利亚语版”更准确些。卡斯蒂利亚语,其实就是我们一般说的西班牙语,除加泰罗尼亚外,西班牙大部分地区的人都讲这种语言。

  与“如今业已难寻原著的格鲁吉亚语的译本”对应的原文是traduzione dell'ormai introvabile originale in lingua georgiana,意思是:如今业已难寻的格鲁吉亚语原著的译本。注意,原著是格鲁吉亚语,而非译本是格鲁吉亚语。就像刚才提到的,假如一本书是卡斯蒂利亚语版,它就不可能再是“格鲁吉亚语的译本”。中译本把修饰关系搞错了。

  例10:“阿德索像是一位未曾受到通俗拉丁语冲击的僧侣。”(第7页)原文为:Adso pensa e scrive come un monaco rimasto impermeabile alla

  rivoluzione del volgare。意思是:阿德索思考和写作的方式就像一个丝毫不受俗语革命影响的僧侣。中译者在此把volgare译为“通俗拉丁语”是错的,只有写成latino volgare才是古罗马人讲的“通俗拉丁语”,而这里的volgare指的是意大利“俗语”。但丁就写过《论俗语》,不妨引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中的讲法为证:“他所谓‘俗语’是指与教会所用的官方语言,即拉丁语相对立的各区域的地方语言。”自然,当时的“俗语”并非与拉丁语全无近似之处,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它是与作为官方语言的拉丁语相对立的民间语言,因此不能译为“通俗拉丁语”。

  例11:“书中人物有时候谈论到药草的性能,明显是因袭了那本被认作献给大阿尔伯特的秘密之书……”(第7页)

  与“被认作献给大阿尔伯特的秘密之书”对应的原文为libro dei segreti attribuito ad Alberto Magno,其中attribuito的动词原形为attribuire,与英文的attribute意义完全相同,在这个语境中,是“认为是……的作品”的意思。因此,不是什么“那本被认作献给大阿尔伯特的秘密之书”,而应该是:那本被认为是大阿尔伯特所撰的秘密之书。

  例12:“另一方面,后来我查证到,瓦莱翻译(?)阿德索的手稿时,巴黎当时正流传着《大阿尔伯特》和《小阿尔伯特》十八世纪的版本。”(第7页)

  这一句的结尾在中译本第7页的最末一行,离谱的是,这是个残缺不全的句子,而且,这之后还漏译了很长的一句。现将原文引录于此:……circolava a Parigi un'edizione settecentescadel Grandedel Petit Albert ormai irrimediabilmente inquinata. Tuttavia, come essere sicuri che il testo a cui si rifacevano Adso o i monaci di cui egli annotava i discorsi, non contenesse, tra glosse, scolii e appendici varie, anche annotazioni che poi avrebbero nutrito a culturaposteriore?

  试补译如下:巴黎当时正流传目前已损毁不堪、难以复原的《大阿尔伯特》和《小阿尔伯特》的十八世纪版本。然而,我又如何能确定,为阿德索以及他记录过其注解的僧侣们所知的文本中,除名物解释、点评以及各种附录外,不会也包含一些将继续丰富今后研究的评注呢?

  例13:“最后,我在翻译时保留了瓦莱神父本人认为不宜翻译的拉丁文片断。也许他是为了保留当时的语言氛围,但他又没有确切的理由,除非他有表明手稿出处的意图,也许是我误解了。”(第8页)

  这里译得驴唇不对马嘴,必须重译才行。原文为:Infine, dovevo conservare in latino i passaggi che lo stesso abate Vallet non ritenne opportuno

  tradurre, forse per conservare l'aria del tempo? Non v'erano giustificazioni precise per farlo, se non un senso, forse malinteso, di fedeltà alla mia fonte.

  试重译如下:最后,我是不是该保留瓦莱神父也许出于保留时代气息的考虑认为不宜译出的那些拉丁文段落呢?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要这样做,除了一种对我所依原始出处的忠实感 (也许是出于误解的忠实感)。

  后文明明说了,“我删除了不必要的段落”,这里怎么还能说“保留了……拉丁文片断”呢?而且,原文第一句是问句,中译本没有体现。此外,“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要这样做”的也不是瓦莱神父,而是叙述者“我”。

  例14:“如今我理性地苏醒过来,理智地发觉,沉睡中的所有梦魇已荡然无存。”(第8页)

  原文为:ora che la veglia della ragione ha fugato tutti i mostri che il suo sonno aveva generato。意思是:既然理性的苏醒已经将它的沉睡所造成的怪物尽数驱散。需要提醒读者留意,这是括在括号中的非完整句。原来的中译文不知所云。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2537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六):玫瑰之名

  翁贝托埃科,我之前从未听说过的一位意大利作家。偶然的一次,我在一期三联生活周刊的读书栏目上看到一篇介绍小说《玫瑰的名字》的文章,小说的作者就是埃科。文章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但似乎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之后不知道过的多久,就在读书大厦看到了这本书,挺厚的(558页,对我而言读这么有“深度”书需要勇气),很有质感,我觉得也算是种缘分就买下了。

  昨天晚上在无尽的黑夜之中,我怀着中激动的心情将它读完了,并久久不能平复。——自然,这是一本引人思考的书。

  如果只读小说开始的部分,这就是个侦探推理小说,但埃科一早就在书的腰封上暗示读者:不要被凶杀和推理的表象所迷惑,那些只不过是人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恐惧而创造的符号而已。

  直到昨晚我看完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才真的对整本书有了颠覆性的认知。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这本小说从目录开始就非常的与众不同,按照时间来划分:七天,每天按照做礼拜的时辰分为若干时段(作者在目录之后的“按语”中进行了科普般的解释),申正经、赞美经、 晨祷、辰时经、午时经、午后经、夕祷、晚祷,每个时段对应会有一小段文字说明该时段发生的主要事件。更神奇的是目录的后面还附了一张布局地图,这种情况我印象中都是在一些史诗般的故事中才有的。目录之后是一篇类似序言的说明小说创作来源的小文(小说的内容来自一部手稿),而我总觉得这篇小文不是真实的说明,而就是小说正文的开始。接下来就是“按语”和正文的引子章节了,主人翁阿德索和威廉的“骇人听闻”的故事就此开始……。

  我说了这么多琐碎的关于小说的开篇设置,目的并不是要在这里开始重新复述这个故事。我是想说,这一切是那么的正式、规则、严谨,充满着井井有条的秩序,这说明什么?说明作者在极力为我们描述,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构造这个故事所处的“小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时间大概正处于1327年,我们的主人翁来到了位于意大利北部矗立在亚平宁山脉某处山脊上的一所修道院里。七天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那张地图就是这所修道院的平面布局图。我们进入了这个世界,同时也开始了解并遵守这个世界里的秩序,平和、虔诚、庄严、神圣。可是秩序被打破了,修道院发生了可怕的连环谋杀事件,而这一切似乎和一本书有关,与修道院迷宫般的藏书馆有关。威廉作为曾经的宗教裁判官,一位明察秋毫的智者,和他的学生阿德索,一位年轻的见习僧,开始了对这起可怕事件的调查。他们与修道院内的主要人物进行交谈,深入了解这些人的性格、故事和见解,也了解了这所修道院的历史、结构和信仰理念,自然,还有无处不在的秘密。他们在寻找任何可能的线索,正如威廉所说:“世界就像一本博大精深的书,是通过这些蛛丝马迹向我们传播知识的。”就像其他推理小说一样,主人翁带领着我们去查寻事实,然后汇合这些信息,思考其中的逻辑关系,并作出合理的推理。事实是一切推理的基础,而这一基础也就是这个世界的属性规律(秩序!)。我们努力地学习知识,渴望自己能够掌握这个世界的规律,并以此来解决我们所遇到的问题,使一切都符合我们所认知的秩序。但是,总有一些东西(争斗、阴谋、贪婪、嫉妒……谋杀)代表着这个世界的混乱,它们的存在是上帝的自由意志还是撒旦的不死邪念呢?世俗的信仰告诉我们,只要虔诚地坚守于真理,就能够祛除撒旦的诱惑和避免路西法般的堕落。但是,在威廉的推理中(现实中也一样)并不是只有确凿无疑的事实。他自己——从不缺乏推理的知识与方法,也不缺乏成功的例子——也必须承认,所有的线索是无序和混乱的,而且很多他去了解的东西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有用。于是,猜测、假设、直觉,甚至是幻觉,都成了威廉最主要的工具。对混乱之源探寻的过程,本身就充斥着混乱的追求,这很难说不是一种讽刺。我们无疑是傲慢的。“以前我们总是仰望天空,恼怒乜(mie)斜物质的淤泥浊水;现在我们却俯视大地,并在大地的印证下相信上天。”

  那么结果呢?威廉和阿德索找到真相,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成功。凶杀不是一个人,动机也不是一个,甚至根本就没有一个计划,这纯粹是一个悲剧的巧合。换句话说,威廉用他的推理找到了正确的结果,但这个结果却狠狠地证明了他的推理有多么的荒谬。威廉无奈的说道:“我表现的很固执,追寻着表面的秩序,而其实我该明白,宇宙本无秩序。”而他一直要去寻找并保护的那本书(它象征着一把钥匙,可以打开这个世界的另一座大门,看到这个世界的另一个样子),最终也成了一只火把,点燃了整个修道院(整个世界!),所有代表着知识和真理的书籍连同那座象征着秩序的藏书楼堡全部葬身火海。所以,我们的主人翁甚至可以说是失败的。“敌基督可以由虔诚本身萌生,由对上帝和真理过度的挚爱产生,就如同异教产生于圣徒,妖魔产生于先知一样。”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魔鬼,即使你用它来热爱真理,也不可避免的会在他的怂恿下毁掉真理。

  当然,威廉他们来到修道院的目的可不是专门来找凶手,他们的目的有关一次重要的会谈,这次会谈有着深刻的宗教背景和政治背景。这部分涉及的问题可能读起来会让人觉得枯燥,但其中关于异教和基督守贫这些话题的讨论,我却觉得很有意思。我认为,这次会谈中的所有争论其实是秩序与混乱问题在社会宏观层面的表现和象征。威廉最后有一比喻很能说明问题:“我们的头脑所想象的秩序像是一张网,或是一架梯子,那是为了获得某种东西而制造的。但是,上去后就得把梯子扔掉,因为人们发现,尽管梯子是有用的,但是(本身)没有意义。……唯一有用的那些真理,就是那些要被扔掉的工具。”所有的秩序都是我们制造出来并将其命名的,所有的混乱都是我们在追逐想象中的秩序时产生的。“要接受宇宙无序这种概念是很难的,因为这会冒犯上帝的自由意志和他的无所不能。如此,上帝的自由便是对我们的责罚,或者至少也是责罚我们的傲慢。”“认定上帝绝对的万能,以及他对选择的绝对自由,不就等于表明上帝的不存在吗?”这是对整个世界的怀疑。

  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句拉丁语,在“注释”中有它的翻译:“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我觉得作者没有直接在正文中翻译而是放在注释中是有意为之的,他像让我们去关注那微小的文字,因为前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整个世界仿佛是上帝用手指写成的一本书,那里的一切都在讲述造物主无穷的善德,那里的一起造化物是讲述生和死得著作和明镜,在那里,最卑微的玫瑰都成了我们人生道路的评注。”这是这本书中唯一提到“玫瑰”的两处,两处招相辉映,回味无穷。

  世界(及其一切)在我们眼中倒底是什么呢?我们骄傲的创造着这个世界,为他起无数的名字,将所有的解释隐藏在角落,并将它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迷宫,同时我们又在其中不停地飞速奔跑、忘我穿梭,使这个迷宫越来越大,我们称之为前进、发展。这是真的吗?我想,我们为什么慢一点,看看路边那个叫做玫瑰的东西,想一想它和我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意义?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七):争端之书

  一部侦探小说,更是一部内容复杂的争端之书。是不同宗教派别,宗教教义之争(方济各会与阿维尼翁教廷之争,以及由此延伸出的方济各与多明我,本笃修会之争,正统与异端之争);是神权(教会权利)与皇权(世俗权力)之争;是一切世俗权力和财富皆归教会统领,还是世俗事物应当交给平民议会和法律体系来代理管辖之争;是理性科学思想和蒙昧黑暗之争;是同一性和差异性之争;是知识应当被放在收藏室里接受保护(或是监禁),还是应被公开和传播之争;是为了知识而追求知识(把知识作为炫耀自身才智的财富一般据为己有),还是将知识应用于实践,作为改造世界谋求人类福祉的工具使用之争;是喜剧(粗俗下流的贱民艺术还是笑的能量)和悲剧(严肃神圣或是刻意否定人性)之争;是教会内部的知识分子因国籍而形成相互分化的不同组织之争;是知性生活和欲望解放之争;是以真理和实证为坚实基础来演绎推论,还是以从众多假设出发,用不断否定错误假设的推理方式进驻真相之争;是文字语言只能描摹现实和真理,还是允许介入想象,虚构的领域之争。

  所有争端映照出中世纪一切皆遭到森严禁锢的黑暗景象,如同小说中的楼堡藏书馆一般,形成一座宗教,历史,思想,文字语言,知识和人性相互纵横交错的迷宫,唯有科学理性思维能破解期间的符号意义,找到迷宫的格局和出口。由盲人凶手执掌操纵的图书馆,成为中世纪知识封锁,众生盲目蒙昧情境的有力象征,也容易让人联想到典出《圣经》的“盲人领路”寓言,那些企图打破封锁的人或被定罪为异端,或被暗杀手段清理。但同时,所有争端又无疑必将导向思辨,为很多个世纪以后的宗教改革运动和启蒙运动发出先声,点亮驱散黑暗恐惧的理性与智慧之火,哪怕此时只是轻细微言和星火微光,至少也算是投石问路的第一步,是为历史之书从黑暗到光明的翻页做出了最初的那个动作。而作为历史小说,陈列争端的意义恰恰在于“在过去的历史中辨认出那些后来所发生的事情的成因,描绘出这些成因缓慢变化发展并产生其结果的过程。”当整部小说的悬念和叙事核心指向迷宫,当读者搭乘小说这一列车,进入对种种复杂争端的思考和探索的轨道,为觅求知识与真理而产生好奇,侦探小说的结构铺设,也就自然而然是作者能够找到的最佳叙事模型。

  最后不得不说,意大利文学既贡献了想象卓越,无可比拟的卡尔维诺,又贡献了博古通今,有着图书馆和复杂迷宫般头脑的艾柯。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八):何谓“玫瑰之名”(附读书笔记和摘录)

  ·人的躯体疲惫不堪,或精神极度兴奋的时候,往往会出现魔幻版梦魇的时刻,会在幻觉中见到过去曾经相识的人。后来,我从有关比夸神父的那本可爱的小书(指奈瓦尔《火的女儿》)中得知,在幻觉中还可能会见到未写的书。

  ·那个年代,人们都深信写作只需着眼于现实。是为了改变世界。如今,写作是文人(回归到文人最高的尊严)的慰藉,他们可以纯粹因钟情于写作而写作。

  ·你四处寻觅,欲得一席宁静之地,但你只有在书海的一角才能找到它。

  第一天 辰时经

  ·唯有我们在对事物缺乏完整的认识的时候,才使用符号,或符号的符号。

  ·敏锐是为了发现,审慎是为了掩盖(如果需要的话)。事实上,证实有杰出功德的那些人犯的过失常常很有必要,但是得用能消除犯罪缘由的方式,使犯罪者不受到公众的鄙视。如果一个牧羊人犯了错,得与其他的牧羊人隔离开来,而要是绵羊就此不再信任牧羊人,那可就糟了。

  午时经

  ·绘画是凡人的文学。

  ·依附着神灵的身躯和四肢领悟到神的启示,面容因惊诧而兴奋,目光因激情而明亮,双颊因爱情而绯红,双眸因幸福而炯炯发光。那些老者有的因欣喜而容光焕发,有的因喜出望外而惊诧,有的因看到奇迹而动容,有的因欢悦而变得年轻。在老人们的脚下,在他们的上方,在宝座和四尊动物雕像的上方,画师巧夺天工,团团花簇布局比例匀称和谐,千姿百态,却又浑然一体,各有所宜又不失交相辉映,各部分奇妙地协调一致,色彩柔和温馨,令人赏心悦目,各不相同的声音奇迹般地交融协调在一起,透出一种内在深沉的亲和力……

  ·我不喜欢他,一个没有热忱的人,满脑子的理性,没有心灵。

  ·天使的激情和撒旦的狂热之间的差别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两者均产生于一种极端兴奋的意志。

  ·你是想说,对于爱的向往和作恶的行为之间只有微小的差别,因为这都是如何引导同样意志的问题。这是真的。但差别就在对象,而对象是清晰可辨的。这边是上帝,那边就是魔鬼。

  ·唯有一样东西比欢乐更能激起动物的性欲,那就是痛苦。

  ·在酷刑之下,你不仅会说出审判官要你招供的那些事情,还会说出你想象中的那些能取悦于审判官的事情,因为在你和审判官之间确立了一种关系(这正是恶魔般罪恶的关系)……他们相信用炙热的铁条就能让人说出真话。然而,要知道,炽热的真理是用另一种火焰燃烧出来的。本蒂文加在酷刑之下会说出最荒谬的谎言,因为当时已不再是他自己在说话,而是他的淫欲,他灵魂中的魔鬼。

  ·我缺乏去调查那些坏人弱点的勇气,因为我发现,坏人的弱点也是圣人的弱点。

  午后经之前

  ·地狱就是从另一角度看到的天堂。

  午后经之后

  ·营造出美需要有三个要素:首先是完整或完美,因此我们认为丑恶的东西往往是残缺不全的;其次是比例适当,或叫和谐;最后是清澈和明亮,确实是这样,我们把色彩亮丽的东西视作美。

  ·相似的东西越是变成相异的东西,就越能在恐怖和不成体统的形象遮掩下向我们揭示真理,而想象力就越是不会在肉欲的享受中磨灭,从而不得不去探索隐藏在猥亵形象下面的奥秘……

  ·我们的主没有必要用这些扭曲的东西来指引我们走上正道。

  夕祷

  ·拥有这种科学的那些人却常被看作是与魔鬼订立了契约的人,当他们想与他人分享知识宝藏时,往往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掌握一切秘密的,因为有些人会把科学用到邪恶的目的上去。

  ·传达太多的自然和艺术的奥秘,会粉碎一种神的权威,许多罪恶就会接踵而来。这并非意味着应该将这些奥秘掩饰起来,而是应该由智者决定在什么时候以怎样的方式展现出来。

  晚祷

  ·因为科学不只是揭示人们应该或能够做的事情,而且还揭示人们能够做却又不该做的事情。

  第二天 申正经

  ·修道院是祥和之圣地,美德之源泉,学识之殿堂,修行之方舟,智慧之高塔,谦卑之王国,力量之堡垒,盛德之香炉。

  ·没有经历过这奇妙激情时刻的人,没有体验过这内心极度平静时刻的人,是不能体会那种温馨之感的。

  晨祷

  ·我们为书而活着,在这个充满混乱和颓废的世界,这是一种温馨的使命。

  ·他一副死人脸,活像个僵尸,两眼已经凝望着永恒的痛苦。

  ·为了激起大众的怜悯心和恐惧心理(以虔诚炽热的心遵循神和人的法规),从来没有人像如今的布道者们那样,用一些令人恐怖、震撼、毛骨悚然的语言教诲民众;从来没有像如今这样,在自我鞭笞苦修的人中间,听到神圣赞歌尽是宣扬基督和童贞圣母磨难的;从来没有像如今这样,通过对地狱里要承受磨难的描述来激励常人的信仰。

  ·悔罪的时代已经结束,对于悔罪者来说,需要悔罪就得去死。那些把发疯了的悔罪者杀死的人,是以死亡偿还死亡。为了击败产生死亡的真正的悔罪,他们用一种想象的悔罪来代替精神上的悔罪,从而引出超自然的痛苦和血腥的幻象,并把那些幻象称作真正悔罪的“镜子”。在常人的想象中,有时甚至是在博学者的想象中,那是一面呈现出在地狱里经受磨难的镜子。为了使得——人们这么说——没有人敢犯罪。这是期望通过恐惧来抑制犯罪心理,相信惧怕可以替代叛逆。

  ·如果说这座修道院是一面“世界的明镜”……因为要让明镜照出这个世界来,世界需要有一种形状。

  午后经

  ·当贱民可以被利用致使敌对政权陷入危机时,往往是任人宰割的肥肉,而当他们失去被利用的价值时,就成了牺牲品。

  ·“如此说来,我们是在一个被上帝抛弃的地方”我失望地说道。“你难道找到过上帝感到悠闲自在的地方?”身材高大的威廉望着我问道。“拯救我吧,别让凶狮吞噬了我。”我这样祈祷着入睡了。

  夕祷之后

  ·白昼入睡就像犯肉欲之罪:得之越多,越觉不够,而且并不感到快乐,像是得到了却又并不满足。

  ·迷宫是这个世界的象征,入口很宽敞,出口却十分狭小。

  第三天 午后经

  ·没有文化教养的粗鲁人所做的事,其产生的效果往往是偶然的。贱民的经验会产生野蛮和失控的结果。知识的功能是受到某种法则保护的,它们会有效地实现应该达到的目的。

  ·因为我和我的朋友们如今认为,人间事务不该归教会来管,而应由人民开会来制定法律,将来也同样应该由有学识的群体提出崭新的富有人性的神学,因为神学是自然的哲学,有正面的魔力。

  ·但要相信其实现的可能性,就需要肯定贱民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们具有个人的直觉,那是唯一可信的。但是,如果个人的直觉是唯一可信的,那么科学又怎么能通过直觉重新总结出普遍规律呢?而那种正面的魔力又怎么通过反映普遍规律变成切实可行的呢?

  ·如果我不动一个手指就能营造出无穷无尽的新物体的话,那我怎么能够发现支配事物保持井然有序的普遍的关系呢?因为只要手指一动,就会改变手指和所有其他物体之间的地位关系。这些关系就是我的头脑用来感知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联的方式,可是怎么保证这种感知的方式是普遍的和稳定的呢?

  ·您知道自己为什么做某件事,而您并不知道为什么您深知自己在做什么。

  夕祷

  ·那些绝对被人所认知的东西就是我们所认知的东西。

  晚祷之后

  ·它告诫人们,原本热衷于忏悔并怀着净化世界的愿望,如何会演变成流血或杀戮。

  ·异教徒总是以宣扬贫穷开始,然后就成为一切权力、战争和暴力的猎获物。

  ·他不该改变事物的秩序,即使他热切地期望事物改变。

  ·何谓爱?我认为世上无论是人或是魔鬼,无论是任何什么,没有比爱更可怀疑的了,因为爱比任何别的更深入到灵魂里。没有什么比爱更能占据和牵连着你的心。因此,除非你有主宰灵魂的那些武器,否则为了爱,灵魂可以坠入到毁灭的境地。

  ·即使是灵魂感受到的爱,一旦失去了戒备,激情一上来,就会沉沦,或是陷入混乱。啊,爱有不同的特性,首先是灵魂为其所动,然后是陷于病态……然而,后来感受到神圣的爱的炽热真切,就喊叫,就呻吟,变成了放在炉窑里煅烧的石灰石,在熊熊的火焰吞噬下碎裂……这就是美好的爱情。可那是多么不易啊,要与邪恶的爱区分开来,那是多么不易啊。有时候,当你的灵魂被魔鬼迷惑住,你就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脖颈被吊住的人,双手被捆绑在背后,眼睛被蒙住,吊在绞刑架上,但仍然活着,没有任何帮助,没有任何支撑物,没有任何办法,在空中晃荡着……

  ·我承认,对我长相的那种恭维,不管多么虚假,在我听起来却是那么温馨,激起了我难以抑制的柔情。

  ·我感觉到什么了呢?我见到什么了呢?我只记得起初片刻产生的那种激情,是难以用任何言语来表达的,因为我的语言和我的思维都没有描述那种感情的素养。直到后来我想起了那些表达心灵的言语,那也是在别的时候和别的场合听来的,说的都是与此事不同的愉悦心情,但它们跟我那一刻的欢乐简直是神奇地和谐一致,好像它们就是为表达这种欢乐而创造的。那些簇拥在我记忆深处的言语浮上我无言的嘴边,我忘记它们是否写在圣人的经书和著作中,表达更加光彩夺目的现实世界。不过,圣人们所说的欢快和我那骚动的心灵在那一刻所体验到的欢快真的有所区别吗?在那个时刻,我心中已完全丧失了警觉。在我看来,这正标志着处在地狱深渊里所感受到的疯狂。

  ·她的头高昂在那如同象牙台的白皙的脖颈上,她那明亮的眼睛如希实本的水池,她的鼻子仿佛利巴嫩塔,她头上的发是紫黑色。是的,她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她的牙齿如一群绵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个丧掉子的。“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我情不自禁地低声说道,“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两太阳如同一块石榴;你的颈项好像大卫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我惊奇不已,心醉神迷,不禁自问,这位向外观看如晨光发现,美丽如月亮,皎洁如日头,威武如展开旌旗军队的,究竟是谁呢?

  ·孩子们哪,当疯狂的爱情降临时,人是难以抗拒的!而我明白,不管我觉得那是敌人的圈套还是上帝的恩赐,此时我已难以抵御那诱惑我的激情冲动,“啊,我软弱无力,”我喊道,“我深知自己为何如此,但我难以抵御!”也是因为她的嘴唇散发出一股玫瑰花的芳香。她穿着凉鞋的双脚是那么美丽,两条腿像光滑的圆柱,她那腰部的曲线也像柱头那样呈流线型,仿佛是出自艺术家之手笔。啊,我所爱的,欢畅喜乐的女儿,王的心因你下垂的发绺系住了,我低声自语道。我依偎在他的双臂中,我们一起倒在厨房的光地板上,我不知道是我的主动还是她的手腕,我发现自己已脱下见习僧的长袍,我们并不为那样赤身裸体而感到羞涩,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她用嘴亲吻了我,她的柔情比美酒更香醇。她身上的香气醉人,她那挂着彩石的脖颈是那么美,挂着耳坠的脸庞妩媚动人。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像鸽子眼,让我好好看看你的脸,让我听听你的声音。你的声音是那么悦耳,你的脸庞是那么诱人,我的妹子,你让我爱的发疯,只要你的一个眼神,只要你脖颈上的一颗彩石,就能让我心醉神迷。你的唇滴蜜,好像蜂房滴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你鼻子的气味香如苹果,你的两乳,好像葡萄累累下垂,你的口如上好的酒灌入我的心扉,流淌在我的唇齿间……那是封闭的泉源,哪哒和番红花,菖蒲和桂树,没药和芦荟。我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这位向外观看如晨光发现,美丽如月亮,皎洁如日头,威武如展开旌旗军队的,究竟是谁呢?

  ·上帝啊,当人的心灵受到诱惑时,其唯一的美德就是去爱迷住你的对象(难道不是真的?),去得到你渴望拥有的。这最大的幸福,就是在生命的源头享受欢愉的人生(莫非没有人这么说过吗?),就是要品味人生的滋味之后去体验生命的真谛,我们将永恒地生活在天使们的身边……

  ·当我的欢快达到最高潮的时候,一瞬间我想起来,也许我是在体验正午魔鬼在夜里的占有欲,它到最后会对我心醉神迷的灵魂显露出魔鬼的本性,好想在叩问你是谁。魔鬼善于诱惑人的灵魂,捉弄人的躯体。不过我立刻相信我的迟疑是可恶的,因为我当时的感受无比的真切、美好和神圣,温馨感不时地增长。她像掺在一杯葡萄酒里的一小滴水,完全失去了水的成分,颜色和味道变得跟葡萄酒一样;它像烧红的热铁,变得跟烈火一模一样,似乎已失去原有的形状;它还像沐浴着阳光的晴空,灿烂靓丽,以致让人觉得那不是阳光照亮的,而是它自身发出的光亮。我就这样被一汪似水的柔情所融化,用仅有的气力喃喃地吟诵着赞美诗中的一段:“你的胸脯如同新开启的密封的醇酒,让人开怀畅饮,”我即刻看到了一道亮光,一个燃着熊熊烈火的红宝石色的胴体,光彩照人,奇妙无比。

  ·可以用神秘的智慧,把本质截然不同的现象用同样的词语表达出来,以同样的智慧也可以用世俗的词语来描述超凡的圣事,并可借模糊的象征来表达。狮子或猎豹可以象征上帝,伤口象征死亡,火焰象征欢乐,火焰又象征死亡,深渊象征死亡,堕落意味着深渊,而癫狂意味着堕落,激情意味着癫狂。为什么年少的我,要用殉道者米凯莱面对死亡时表达快感的语言来表达对(神圣的)生命之欢乐的陶醉呢?但为什么我又不能不用同样的语言来表达对(有过错的和一时的)人间欢乐的享受呢?尽管享受过后我立刻有一种死亡和毁灭的感觉。

  ·那是爱情之利剑刺开的伤口,没有比爱情更为温馨而又可怕的了。然而,那就是太阳的威力,它用光芒穿透受伤的人,让所有的伤口扩大,于是人打开自己的心胸,膨胀自己,血脉暴涨,人的力气已经无法履行接受的命令,只能听凭欲望的支配。燃烧的心灵坠入现今正触及的深渊之中,看到自己的欲望和所追求的真理被亲身体验过并被正在体验的现实所超越。人惊诧地目睹自己的疯狂。我沉浸在难以言喻的欢快的感受之中,睡着了。

  ·发泄我的欲望和满足我的饥渴的对象一旦不复存在,我突然感受到的是那种欲望的虚荣和那种饥渴的邪恶。所有的动物在交媾后都是忧郁的。我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下了罪孽。

  夜晚

  ·女人是诱惑的根源……她的话语就像燃烧的烈火……她窃据了男人最宝贵的灵魂,最坚强的人也会被毁……她的心是网罗,手是锁链……女人是魔鬼的载体……我无法说服自己的是,上帝在自己创造的物种中引入这样邪恶的东西,怎么会不赋予她某些美德呢?我不能不思索这样的事实,上帝给了她许多特权和瑰宝,是有缘由的,上帝有三方面很伟大的。他用泥土在这个卑劣的世界上创造出男人,而后用高贵的材料在天堂创造出女人,他不是用亚当的脚和身体的内脏来创造女人,而是用肋骨;其次,无所不能的上帝,本来可以随便用什么奇迹般的方式直接化身成人,然而他却选择了在女人的腹中安身立命,这表明她并不是那么污浊的,而后来上帝复活后,是对一个女子显身的;最后一点是,在荣耀的天国中,男人不能成为那里的国王,却由一个从未失去贞操的女子当王后。如果上帝对夏娃本人和她的女儿们是施予恩宠的,那么我们受女性的美艳和优雅的诱惑,难道就不正常了吗?

  第四天 辰时经

  ·我在台地上漫步,不时奔跑起来,想掩饰我的怦然心动,把它归诸身体的运动;我不时停下来观看乡下人干农活,假想自己已陶醉在农民的劳动之中,敞开心扉呼吸那清凉的空气,就像人借酒浇愁或忘却恐惧那样。

  ·无济于事,我思念着姑娘。我的身体已忘却跟她肉体结合的欢乐,这欢乐虽美妙而强烈,但带有负疚感,瞬间即逝(是卑微的事情);而我心中却存留着她的容貌,我无法承认这记忆是邪恶的,相反,我心中充满激情,好像她那青春少女的脸庞闪烁着天地万物的全部温馨。

  ·我在困惑中否定着我自己感受到的真实。我的心智告诉我,她是罪恶的诱因,可我感性的欲望感受到的她却是一切美的源泉。我试图用一层薄纱覆盖真相,以使它弱化,变得模糊。因为我“看见了”那姑娘,那就是真相。当一只快要冻僵的麻雀飞上光秃秃的树枝寻找栖身之地时,我好像就在那微微颤动的树枝间看见了她;当小母牛从牛棚里走出时,我就在小牛的眼睛里看到了她;当羊群在我眼前交错而过时,我就从咩咩的叫声中听到了她,好像天地万物间她无处不在。是的,我渴望见到她,不过我亦准备接受再也见不到她、再也不能与她结合的现实,只要能享受到那天早晨充溢在我心头的欢乐,能感到她始终在我身边。如今我努力去理解,显然,当时整个世界仿佛是上帝用手指写成的一本书,那里的一切都在讲述造物主无穷的善德,那里的一切造化物是讲述生和死的著作和明镜,在那里,最卑微的玫瑰都成了我们人生道路的评注。总而言之,整个世界都在对我谈论那香味扑鼻的厨房的阴影里隐约可辨的面容。我沉浸在幻想之中。

  ·如果整个世界定然在对我谈论万物之主强大的力量、善德和智慧的话,如果那天早晨整个世界都在对我谈论那个姑娘的话(尽管她是个罪人),她依然是天地万物巨著中的一篇,依然是宇宙所唱诵的伟大赞歌中的一章——当时(现在)我这么对自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不可能不是构成神奇宏伟世界蓝图的一部分,那乃是如同七弦琴奇妙的和弦组合而成的和谐的世界。当时我简直是如痴如醉地享受着她的出现,幻想着拥有她,我心中感到无限的喜悦和满足。、

  ·不过,那也是一种苦楚,因为我同时忍受着痛苦,尽管她多次在我的幻想中出现,使我感到幸福。这种神秘的矛盾心理难以言状,这表明人的心灵是相当脆弱的,从来不是遵循超凡的理智之道径直前行。这理智之道以完美的演绎法构建这个世界,而在这样构建的世界中,人只能是孤立的,地位往往又是不稳定的,也因此就很容易堕落成为邪恶的幻觉的牺牲品。

  ·如今,我明白了, 我当时的困惑不安并非源于思想的堕落,因为那种思想感情本身是值得的和甜蜜的,而是这种思想感情和我所许过的愿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才产生了邪恶和堕落之感。当时我不该在某种理智支配下享受美好的爱情,那种爱情在一定的氛围下可能变得邪恶,我的问题就在于我妄想在自然的欲望与理性的意志之间加以调和。现在我知道,当时我的痛苦是来自理性的意志和感情的欲望之间的冲突,理性的欲望想要表现的是意志的权威,感官的欲望则是服从人的激情冲动的。的确如此,发自感官的欲望支配行为,关联到身体各个环节的变化,人们称之为激情,而发自意志的理性欲望则不然。

  ·当时我无疑是堕入了爱河,那是激情,是宇宙的法则,因为地心引力也是自然的爱。而当时我自然被爱情所诱惑,陷于情爱之中,爱能使被爱的对象和爱的人以某种方式融为一体,所以爱情比知识更有感染力。

  ·我相信那天夜里我的爱是情欲的爱,我想从姑娘身上获得从未有过的感受。而那天早晨,我对她一无所求,我只希望她好,企盼她摆脱贫困,不再为一点食物而委屈地卖身,希望她能快活地生活;对她我不再有所求,只是继续惦念着她,幻想能在牛羊群中,在树丛中,在沐浴着静谧的修道院围墙内,在给人带来欢悦的光线中见到她。

  ·如今我深知美好的东西是爱的缘由,而美好是由认知来鉴定的。倘若你未曾体验过什么是美好,你就不会去爱。

  ·我不再想那姑娘,或者说,我尽力把我对她的激情化成了内心的快乐和虔诚的淡定。

  ·藏书馆令人困惑不安。那是书海,多少世纪以来,在漫长的岁月里,那都是个窃窃私语的地方,在羊皮纸书页之间进行着人们觉察不到的对话;那里有生命,有一种人类智慧不能主宰的强大力量,是收藏了许多天才和精英构设的秘密的宝库,它比发明和传播秘密的人更有生命力。

  晚祷之后

  ·独角兽是生性温柔的动物,很有象征意义。它象征基督和圣洁。要想逮住它,必须在森林里让一位少女出现,它一闻到少女圣洁纯真的气味,就会依偎在她的怀里,于是就落入了猎人的绳套。

  ·文字所记述的事物是可以商榷的,而它更高层次的意思仍然是正面的。文字可以用来表示超越本身意义的更高层次的真理。

  ·信仰是神学的道德规范,而神学还有另外两种道德规范——对有可能实现的事情抱有的希望,以及对坚信有可能实现希望的人们的宽容。

  第五天 夕祷

  ·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谁是正确的。在多年之后,激情之火已经熄灭,而当初被人们视为真理之光的火焰也随之熄灭。我们之中有谁能说清楚,当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阿伽门农和普里阿摩斯之间,为了一个已烧成灰烬的美貌女子征战不休的时候,究竟谁是正确的呢?

  第六天 辰时经后

  ·一个梦就是一部著作,而许多著作只是梦。

  第七天 夜晚

  ·“笑”能在瞬间消除愚民的恐惧心理。但是治人的法规的基点是惧怕,其实就是对上帝的惧怕。这本书可以迸发出魔王撒旦的火星,引燃焚烧整个世界的新的火灾:“笑”被描绘成连普罗米修斯都不甚知晓的一种消除恐惧的新法术。愚民在发笑的那一时刻,连死也不在乎了。

  ·如果有一天,某人引用哲人的言论,俨然以哲人口吻说话,把“笑”的艺术提升为一种微妙的武器,如果戏谑取代了信仰,如果至高无上的最神圣形象被颠覆了,取代了悉心拯救人类的救赎形象,啊,到了那天,就连你和你的学识也会被颠覆的。

  ·也许深爱人类之人的使命就是嘲笑真理,“使真理变得可笑”,因为唯一的真理就是学会摆脱对真理不理智的狂热。

  ·我们的头脑所想象的秩序像是一张网,或是一架梯子,那是为了获得某种东西而制造的。但是,上去后就得把梯子扔掉,因为人们发现,尽管梯子是有用的,但是没有意义。

  ·唯一有用的那些真理,就是那些要被扔掉的工具。

  ·然而,一个必然存在的人怎么能够存在于完全被“可能”充斥的环境之中呢?上帝和宇宙原始的混沌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别呢?认定上帝绝对的万能,以及他对选择的绝对自由,不就等于表明上帝的不存在吗?

  ·倘若缺少真理本身的标准,就不再有可能传达知识了,或者说,就不能传达您所知道的知识了,因为别人不会同意您这样做。

  尾声

  ·上帝是唱高调的虚无,“现在”和“这里”都碰触不到它。很快我将进入这片广阔的沙漠之中,它平坦而浩瀚,在那里一颗真正慈悲的心会得到无上的幸福。我将沉入超凡的黑暗,在无声的寂静和难以言喻的和谐之中消融,而在我那样沉溺时,一切平等和不平等都将逐渐消失,而我的灵魂将在那深渊中得以超脱,不再知道平等和不平等或任何别的;所有的差异都将被忘却。我将回到简单的根基之中;回到寂静的沙漠之中,在那里,人们从无任何差别;回到心灵隐秘之处,在那里,没有人处于适合自己的位置。我将沉浸在寂静而渺无人迹的神的境界,在那里,没有作品也没有形象。

  ·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

  全书35.4万字,笔记8651字。

  1.这是一部集历史、宗教、政治、哲学、药物学等学科于一体,兼涉权力斗争、爱情基情、建筑迷宫、悬疑推理、密码符号等内容的巨著。

  2.这本书既有引人入胜,让人手不释卷的时候,也有因大段的不知所云的说理和描述让人昏昏欲睡的时候。我有好几次都看着看着睡着了,直到夜里三点多才醒,老婆谑称这是一本催眠书。

  3.这无疑是一本伟大的书。让我们回顾了那样的一段历史。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亘古不变的道理: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任何时候,贱民都将成为争权夺利最有效的工具,同时也是最悲哀的牺牲品。

  ·信仰无论如何也无法击败现实的残酷和温情。

  ·笑是消解权力和意义的最好法门。任何一个对笑或能够产生笑果的事物的封杀和拒绝都无疑间接证实了它的专制性和压迫本质。

  ·名实之间,各擅胜场。名无法表现出实所独具的那种在场感和现实深度,实也无法体现出名所把握到的抽象感和理论高度。就如书中所言,“文字可以用来表示超越本身意义的更高层次的真理。”所以,玫瑰之名,虽无法体会当时玫瑰之芳香,亦足可让人深思玫瑰背后之深意,那是一些亘古不变的道理。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九):玫瑰--隐喻--符号

  埃柯巧设悬念,层层剖析,用基督教义中神圣的数字“七”作为小说的时间轴及骨架,抽丝剥茧地探讨了宗教、艺术与哲学的关系。一本亚里士多德《诗学》第二卷竟引得七人命丧黄泉,求知欲与控制语言的抗衡也影射出十四世纪西方政教争端,宗教式微的端倪。

  威廉修士身为理智与逻辑的化身,利用推理联系隐现的符号,试图求索背后的真相。同时他还是主动请辞的昔日宗教裁判长,对于宗教的纰漏和不合理进行思考,代表了那一时代启蒙运动的先驱。

  《启示录》中的预言作为幌子诱使读者进入假设的结论,结果却出乎意料,揭示出冥顽不化的教徒对权力的掌控。作为有学识的僧侣,他们享有的地位和特权不容置疑,清楚地划分与愚民的界限,利用神秘感来制造恐惧,降服大众的骚乱倾向。亚里士多德则在诗学中阐述了“笑”的优点,而“笑”正是大众通往心灵自由的有效途径,因而动摇了宗教的权威,引起了修道院的恐慌。标榜自己为上帝的代言人的宗教人士唯恐知识的传播剥削他们的权力和利益,相近一切手段使知识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结尾却能让醉心于知识的读者会心一笑,这不是一个故弄玄虚,而是一个能从智慧中汲取其实,从符号中获得显灵的学者的文字游戏。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十):玫瑰的名字

  作品是埃科最著名的小说,而此书委实是奇妙无比,有一些中世纪神学和书籍百科全书的味道。   故事的背景在中世纪的一个著名修道院,此院中有着巨大的藏书,正是宗教和书籍构成了故事的两大要素。   当然外表有些推理作品的感觉,在这个修道院中发生了一连串的死亡事件,并且每个人的死亡都有着神秘的宗教意味。于是一个外来的博学多闻的圣方济格教士负责调查真相。   作者显然在书中显露了自己的知识功底,我想这个教士就是作者的象征吧。   但案件本身并非重点,当然结尾有些惊人的构想,其实主旨应该是作者的表现内容。真是琳琅满目、五光十色,读起来令人头晕目眩,目不暇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阅读体验。委实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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