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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龙的读后感10篇

2018-02-10 20:2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红龙的读后感10篇

  《红龙》是一本由(美)托马斯·哈里斯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80元,页数:35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红龙》读后感(一):红是浅绛,红是朱砂,红是殷殷血

  残忍有一颗人性的心,

  妒忌有一张人性的脸,

  恐怖,是幻化成人形的神尊,

  而神秘披着人的外衣。

  ——威廉·布莱克,《经验之歌》

  作茧自缚的鬼脸天蛾

  情感人类先祖赐予人类的礼物,而残忍则是人类送给自己的礼物。

  ——NBC《汉尼拔》,2013

  谈到犯罪心理可能不少热爱电影的人第一时间会想到弗洛伊德,不单单是诸多电影中吊诡的情节和难以捉摸的人格套用弗洛伊德理论就可以大致自圆其说,更根源的是来自其学说对于无论是文学艺术剧本创作都具有极大的普适性。

  我们在此以文学与影视作品分析案例,正是出于距离心理学真正的庙堂之高太过遥远,而浸淫在二十一世纪流行文化成长的共同背景又使得我们对心理学,尤其是犯罪心理在世俗文化中的应用深为熟稔。

  汉尼拔博士当仁不让是美国流行文化中另类的一位代表人物,显然他与歇洛克•福尔摩斯一同属于所谓的“反社会人格”之列。

  福尔摩斯的自嘲无非是新剧诠释旧典的一种后现代式调侃,比起反社会这项人性重罪他倒是更倾向于纳西索斯式的自恋人格,一举一动只是不近人情,却无疑仍充满悲欢喜怒的人性光彩。而汉尼拔的形象,在托马斯▪哈里斯的《红龙》中,它的原始版本可说并没有被太多地着墨,他充当着一道挥之不去的暗影,逡巡在每一行白描文句起伏的毛骨悚然背后。

  就像人们在看厌了直观血腥的恐怖电影后,心理系恐怖片成为了备受赞誉的新趋势,犯罪行为所深藏的心理元素比其毫不避讳展示的粗鄙暴力场面远具有文化内涵同时拥有超越后者的引人深思趣味价值

  食人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汉尼拔,所暗示的令人不安的谐音一样,他所作出的诸多恶行在他登场于纸上的时候就早已是寥寥几笔的既定事实,并非甩在读者眼前的地狱景象。抛却作者所写的那些极端媚俗的前传后传,这位心理学博士在红龙一案中大多时候更像一位囚于囹圄的智者,一语点破本作的连环杀手,牙仙的动机与死穴,对于警探格雷厄姆而言,汉尼拔指引的线索带着他拨开迷雾,在天平的另一端也正是恶魔的低语。

  许多对于博士知之不详的人却容易把安东尼•霍普金斯晦涩幽暗的眼神刻在心底,电影的演绎同样将那只鬼脸天蛾符号化,成为了一个隐喻。

  它们渴望蜕变,无论是华美舒展的蝶,还是有着恐怖图案的蛾子,水牛和史达琳亦是如此,无论立场怎样都希望从纠缠已久的心理症结中挣脱出来,获得自由。汉尼拔却不是这样,不管是什么经历造就了他,在我们可以看到的形象,文学中和影视作品中,或残忍,或优雅,或洞悉人心,共同之处是他的一部分早已剥离了人性的需求

  就像哲学家很难以世人的善恶观来评价战争,汉尼拔不可能凭着道德法律界限来审视生命,饱受知识的馈赠后高度概括的精神体无可避免地游离于人世的尺度标杆。食人之于汉尼拔正近似于欣赏音乐,是一种令人沉醉的审美体验,而这种对于生命的攫取,也是他的自我惩罚

  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他的观念永远不容于世,但与此同时他超凡的智慧和他深谙犯罪心理的成就又不可替代地被需要着。名为汉尼拔的潘多拉之盒就这样被打造而成,他有着恶魔和天使的两面,是不可抗的危险魅力的化身。

  天上的爱与人间的爱

  你看到我了,是的

  这就是你见到我的感觉,是的。

  你现在能感觉到我吗?是的

  ——《红龙》

  随着侦破的进度一步步明晰,就弗洛伊德分析法而言,凶手牙仙的心理动机暗露头角于他的童年症结,母亲角色的缺失与扭曲。他对牙印的执着,对下手对象追求的模型式与童年一一对应的家庭结构,对镜子自卑表演型的手法,对女性的审判…这些心理罪证同慢慢揭开的往日阴影勾勒出一个兔唇,偏执,扭曲,令人胆寒的杀人魔的模样

  在他割裂为两半的人格中间,怯懦卑微男孩和狂怒暴戾的巨龙各执一端。当名为盲女的柔情曙光到来,牙仙仅存为数不多的人性感到了微弱的救赎,这对于他的另一人格不啻为灭顶之灾

  建成分裂人格,或称之为他所认为并甘愿献祭自己的神性,不仅需要一点点吞噬原初的人格,还是一条以杀戮铺就的黑暗之路,当他达成他的复仇成就,理想完美的巨龙人格便会占据他的整个身心。然而他被那近似于爱的物质拖住了升华脚步,巨龙质问他的犹疑和软弱,他的心理防线已经彻底崩溃。红龙的假想人格源于他对于威廉•布莱克诗歌与画的迷恋,这可怜的人竟出下策入侵博物馆并将红龙的原作画纸吞入肚腹,对他而言只有这样才能使异体的两个残缺的人格完整,巨龙必将从中重生。

  偏执地捏造出的神性始终敌不过人性。

  褪去了牙仙这个望而生畏的名字,为了人间的爱寻求超脱的前连环杀手只是弗朗西斯•多拉德,古怪的边缘人,企图杀死格雷厄姆作为复仇的一种穷途末路的诠释。他以为自己占有并生成了完美的巨龙,而读者眼中所见的却是一个傲慢至极不可一世的杀手,从步步为营的猫鼠游戏堕落成不择手段的末日狂徒。

  如果我们企图以侦探小说的视角来探寻这一出戏,本书的前半段不可谓不是心理系推理的佳作,全知视角俯瞰着牙仙,警探,博士三人相互交织的智慧角力。气氛急转直下的后半部却是将牙仙凶手外壳下的童年原罪娓娓道来,超越血腥暴力的低俗标签,文学性的价值也正于此体现

  杰纳斯的黄金酒杯

  威尔·格雷厄姆曾是克劳福德那帮人中行动最敏捷的一条猎犬,是学院里的传奇人物;可人家说,现如今他也是佛罗里达的一名酒鬼了,一张脸都不忍心去看。

  ——《沉默的羔羊》,第十一节

  学生时代更早些年的时候,对古典文学痴迷到不能自已

  将古希腊神话悲剧奉为圭臬的我,也曾认为西方文明中有形无形的一切人为创作的剧本都是从其中元素拆分生发而来。有如那些至今仍被作为典范的人物塑造模式,它们大致都应涵盖的人与人的冲突,人与环境的冲突,人与自我的冲突三段要素,皆可在希腊悲剧中有迹可循。

  至于在塑造人物过程中,父权的阴影,母亲的投射,这个永恒公式沿用不衰。也许这正是古希腊人一项有力的早期心理学建树。

  讽刺的是,将希腊神祇斥为异端的罗马基督教,他们所信奉的耶和华形象却很难说不是从宙斯的形象中派生而来。多年前我也曾一时兴起读遍了所有圣经故事,甚至试着啃读过密密麻麻的旧约记录。随着古典文学,将兴趣转移到宗教起源,神秘主义象征母题,抽丝剥茧而后令我惊觉的是,在诸多信仰的原始面目中,它们不仅彼此枝缠叶绕,而且都在不同程度上左右着今日文学的思考模式。

  众所周知,希腊神话中充斥着英雄史诗,不单逃不开拯救情结的操纵,也在描绘着通过与外物斗争认识内心的过程。而基督教的路线,在现代文化中有一种再明显不过的表述方式,动画或喜剧中或直白或隐喻地无数次运用这一象征:主人公脑海中总是上演着小小天使与小小恶魔的唇枪舌剑,由此表明他心底的复杂活动

  所以,被驱逐的奥林匹斯和安享朝拜的梵蒂冈都教会了后世如何讲述人性,只是前者追求外界造就,后者在愈来愈繁杂的道德樊篱中得出质问内心解放自我的套路。可以说如今西方文化的主流价值,尤其是哺育大众的文学与影视,是由这两种人性观糅杂塑造的。

  阐述这么多读书的经历,只是在试图理清将本书最为复杂的人物,格雷厄姆的心理象征意义的经纬条条陈列的方法。想起浮士德,和神曲一起读再有趣不过,浮士德被魔鬼所引诱,从远离世俗的至高之所直至体验了滚滚红尘的一切欲望。格雷厄姆也像这样渐渐走进汉尼拔用魔鬼的低语编织的交易

  心理学中的共情,在现代被广泛认为是心理咨询师对于患者感同身受进而了解他们思绪深处。在世俗的演绎里,共情有时是医生高超的治疗手法,有时是心理悬疑剧的前兆,有时可以走向爱情故事。格雷厄姆对于犯罪拥有这项仿佛天赐的恩宠,身处犯罪现场,他甚至能体察到别的警探根本无法从侦查中得知的线索,一种直觉的召唤,令他见罪犯所见,想他所想。

  浮士德屈从于魔鬼的交易是源于他内心无法遏制的对尘世的欲望,而格雷厄姆的天赋也同样是建立在他逐渐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内心存在着尘封的黑匣子这一事实上,他既害怕那是真实的,又不受控制地耽溺其中。

  谋杀欲望。

  是它驱使着威尔•格雷厄姆嗅到凶手心灵迷宫中的线头,是它使他被迫体验屠戮生灵,道德沦丧的背德快感。从他对于狗的狂热,到备受抑郁折磨,一个健全的人慢慢任由他的心理防线被侵蚀到唯剩断壁残垣

  洞见人性的汉尼拔认为他与威尔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后者还披着俗世道德的伪装,他早已亲自把最后伪善的面具文明撕下。威尔的天使与恶魔双重性暗示着,他畏惧并逃离汉尼拔的咄咄逼人深渊下,他却能亲眼见到自己的魔鬼化身。

  人类进化了成百上千万个世纪,历经洪荒,以道德和文明建起城墙,在整个社会,在内心世界戒备更加森严的防御后,与其用小说中为极端表现而凸显的谋杀欲望来断言,不如说人对于人性与生死始终抱有消极期待,这种思绪时常演化为怀有恶意的揣测,历史阴谋论,猎奇心理。

  我们标榜经典文学,却总对侦探小说有些不足外人道的渴望。卡夫卡说它是一种麻醉剂,会改变一切生活中比例,因而使世界颠倒。侦探小说总是揭露隐藏在非同寻常事件背后的秘密,而在生活中,情况恰好相反。秘密不是隐藏在背后。相反,它赤裸裸地显露在我们眼前。秘密是不言而喻事情,因此我们看不见它。日常的事情是最伟大的强盗小说。每分每秒,我们都经过千百具尸体,经历千百种罪行,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就是我们日复一日的生活。倘若除了这种习以为常的生活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我们感到意外吃惊的话,那么我们有一种非常奇妙的镇静剂——侦探小说,它把生活的每一个秘密都描写成该受到惩罚的例外现象

  用易卜生的话说,它是社会的支柱,是冷酷的非道德所穿的洗得又白又挺的衬衣,这种非道德标榜自己是中产阶级的文明。

  观看一场盛大的魔术秀,再早些时候,巡回马戏团中的人兽表演,我们在烟火升腾的时刻欢呼庆幸。危险的表演夺人眼球的玄机,每个人都不愿意承认,不容许这种想法大脑中形成文字,但它依然存在,暗影徘徊,希望美女箱子中被锯成两截,驯兽师命丧狮口。而恰是对这种欲望的容忍抑制,人才有以文明自居的资本。自罗马皇帝慷慨下令,斗兽场建成后三百日血流成河的狂欢那时候起,如今可仅仅将其消耗在贴着刺激标签的娱乐欢场中间。

  镌刻在金杯上杰纳斯的两张面孔,是所有时间起点,他一面望着过去,一面稽首未来。威尔•格雷厄姆却无法置身事外,割裂互利共生的双面灵魂,于情,他不能放任自己听从原始人性的召唤,于理,自认受过太多黑暗洗礼身体又不能安然地走在缱绻的黄太阳下。

  相比安排他退隐江湖的电影结局,原作后话中轻描淡写冷漠显然更具有不近人情的直白。好莱坞的恶俗喜好将一切故事的结局都落笔于人间温情上,对于讲述一个灵魂真正的归宿简直无异于侮辱。

  经过红龙一役的格雷厄姆将他饱经沧桑的灵魂卖给了酒精的魔鬼,带着那张刀锋舔舐过不堪打量的可怖脸庞

  那里并没有一棵悬着秋千的树在等他。

  那里也并没有海边的小木屋,升起平凡的炊烟和呼喊。

  《红龙》读后感(二):童

  这一部和《沉默的羔羊》应该算是姐妹篇,故事情节非常相似。而且读的时候猛然觉得,“沉默的羔羊”系列书里特别强调童年对人的影响,无论是汉尼拔、史达琳,还是伽姆、多拉德。童年的创伤伴随他们一生,塑造了他们的人格,影响他们做出人生每一个重要决定

  红龙和野牛比尔相对应,格雷厄姆和史达琳相对应。这本书比较受震惊并且有同感的地方,最先一处是汉尼拔对格雷厄姆说你为什么能够抓住我,格雷厄姆没有回应,汉尼拔说因为我们很像。的确如此,正如《沉默的羔羊》里史达琳和汉尼拔相像,因为相像,所以有同理心,能够理解,也才能够抓到他。

  这类书好看、抓人,看多也会有些害怕。看着看着也会觉得能理解伽姆和多拉德,能理解他们的孤独愤怒扭曲。但是他们行为太变态太扭曲。这书经典,但少看为好。有空不如去再看看与其风格相似的《教父》。

  汉尼拔爱巴赫《哥德堡变奏曲》,红龙爱德彪西。挺逗的。

  这本书首先提到中国是“中”字,书上说在麻将里“中”字那张图像为龙,下次注意一下。然后是又提到多拉德服军役时在香港停留过。后来又提到多拉得请了三个月的假去了香港,纹了巨大的龙。西方的龙是邪恶象征,中国文化里的龙确实富贵吉祥之兆,这点有趣。

  想想这四本书里最爱的就是《汉尼拔崛起》了,只因为有紫夫人在。书里紫夫人形象很棒,电影还原度也很高,巩俐真棒。她演出了东方女人神秘含蓄富有韵味的美。

  《红龙》读后感(三):红龙

  总体来说,《红龙》和莱克特医生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莱克特医生的作用就是在《沉默的羔羊》里帮史达琳抓“野牛比尔”和在《红龙》里帮威尔抓“牙仙”。

  先说探员威尔,就是他把大名鼎鼎的汉尼拔•莱克特送上了审判席,我一心期待着书中会描述一些与此相关的精彩细节,但可惜的是根本就没写。再说“牙仙”,虽然他对这一称号表示强烈反对,并反复强调自己是一条红色的巨龙,但就他在案件中的表现来看,叫他“牙怪”我都怕牙会抗议。

  关于《红龙》,我觉得电影优于原作。原因之一在于威尔由爱德华•诺顿饰演,比我想象中的威尔帅多了。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电影情节的设置填补了原作中的空白,呈现了威尔和莱克特医生对决的全过程。还有影片的结局,虽然威尔还是身受重伤,但至少他没被毁容,妻子也没有离他而去,这让我感到欣慰,毕竟在书读到结尾的时候就觉得其实根本没有必要把威尔的结局安排的那么坏。

  威尔是一个极有个性的人物,作为主角,我认为他的看点远远高于史达琳。莱克特医生说:“你知道你是怎样抓到我的吗?你抓到我因为我们俩很相像。”威尔和莱克特医生就像是同一事物的两面,尽管在杀人这一行为中能体会到相同的快感,但威尔抑制着它,而莱克特医生享受着它。莱克特医生一直在煽动威尔,他说了一段极富哲理的话:“为什么不能觉得杀人美妙呢?在上帝看来它一定是美妙的——他成天都在干这个。星期三晚上上帝在得克萨斯把一座教堂的屋顶掀落下来,砸在他的三十四个信徒身上。他们当时正跪在地上唱圣歌呢。你不觉得那很美妙吗?他自己让一百六十个菲律宾人丧生在上星期的一次飞机失事中。他不会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谋杀凶犯而对你斤斤计较。”整本书中对这一段印象最为深刻。

  《红龙》读后感(四):关于本书描写的心理学究竟是什么的一些想法

  不久前被问及“请从心理学角度评价本组表现最好的和最差的”,无奈我对心理学的理解粗浅得很,对忠于内心、实话实说倒很是擅长,结果,面试悲剧了,得罪人不说,HR对我的感兴趣程度大减。

  那时,我还没读过《红龙》,只知道他是大名鼎鼎的《沉默的羔羊》前传。《沉默的羔羊》原著没读过,电影看过。姑且称为其”后传“的《汉尼拔》早已拜读。

  也就是说,虽然已接触托马斯·哈里斯”汉尼拔系列“中的两部作品,但对于前传——这一系列的开端,我一直知之甚少。推其原因,不光是《红龙》知名度不及《沉默的羔羊》——当然,如今这一结论可能动摇了,美剧《汉尼拔》大热,我也是因为这部美剧才想到要看原著,但看原著时的紧张、看过之后的思考,却是美剧无法带给我的独特感受,这是后话。不想看《红龙》的原因之二,中西方龙的差异太大,无论外形或内涵。我怕炎黄子孙从内心中排斥理解西方龙的宗教意象。原因三,《红龙》主角描写篇幅最多的并非汉尼拔·莱克特,而是前FBI威尔·格雷厄姆。

  但我终究还是看原著了,我庆幸如此。这部作品的阅读体验引起我对心理学的思考,what is it?先引用一位豆友对美版汉尼拔里麦斯·米克尔森版汉尼拔的评论——”一个搬弄是非的厨子“。对,搬弄是非,心理分析,特别是精神障碍领域的心理分析的工作,就本书看来确有”搬弄是非“之嫌。

  《红龙》中的汉尼拔表面上一直处于受制状态,实际上一直掌控事态发展。格雷厄姆和史达玲探员一样,机智勇敢富于同情心,但他的结局不比史达玲强,他失掉了健康和家庭。这,除了他自己的原因,汉尼拔贡献也很大。一次次的试图激怒、嘲讽,想使威尔不攻自破。看看他给格雷厄姆的信,永远是亲切的”亲爱的威尔“,后面是blabla我希望你一切都好云云,但你不会,以下是你不安的原因blablabla。——搬弄伎俩一

  威尔去巴尔的摩见汉尼拔,汉尼拔重复问他,”你知道你为什么能抓住我吗?“直到最后说出,”因为你和我很像,威尔。“——多高明的挑唆,让受挑唆者自我怀疑去吧。——搬弄伎俩二

  我真希望现实中没有汉尼拔·莱克特这样的人,有的只是爱做菜、偶尔写作的胖子托马斯·哈里斯。

  《红龙》读后感(五):人类真是矛盾而奇妙的生物呢

  作为驯化程度最高的动物,不得不说人类在文明面前会自觉的深感敬畏。至少从公众的反应来看,那些高贵的怜悯、仁慈,总是能引起共鸣,而那共鸣又是那样激起人内心的善意,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维护统治。其实我们总会喜欢上高贵典雅的东西,就算你有其他审美偏好,但却不能否认圣洁优雅会让你觉得舒适。事实便是,我们在生活中需要友好和礼貌,需要教养和隐忍,你会因为体会到身边人的慈悲与温柔而开心,他们也会喜欢着有教养并温柔的你。

  所以,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类,理解那《天真之歌·神像》能毫不费力。“仁慈有一颗人的心,同情有一张人的脸,爱情,是幻化成人形的神尊,而和平穿着人的衣装。”满满人文主义的味道。

  而那仁慈、同情、爱情以及和平,便是文明所带给我们的,人因此睿智。博士在给茶杯的信里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怎样原始的社会里啊—你不觉得吗?既不野蛮也不睿智。只有一半的水平是它罪恶的根源。”人类创造通过那些慈悲创造了伦理,创造了美德,创造了谋杀,创造了罪恶。

  而抛开文明睿智的那一面不谈,没有那些品质的我们是怎样的呢?人性存在于脑子里,而兽性却烙在我们的骨骼和血液里。我们向往文明的繁华,向往高贵和教养,却不得不承认有时那些存在反而束缚了内心的另一面。我们变得有教养的同时就是在压抑一种野蛮,而稍稍揭开那文明的表皮使得野蛮稍稍暴露时,我们便会觉得那是一种自由。

  而如何展现野蛮的那一面,则是区分常人与罪犯,常人与精神病,常人与精神病罪犯的地方。

  完全可以想象学校里坐在图书馆安安静静自习的斯文学弟在放假时背上70L的登山包徒步爬到山顶然后对着悬崖大叫。他说他感到了自由,这大概没有人会说难以理解。但要是有谁吃掉了别人,然后微微笑着说:“我感觉我把被食用的人内化吸收了,我感觉超越了他。这是我一直想要做的,我感觉到了自由。”想必就会收到“变态”这个评价。也许这两者之间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莱克特真的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人。他有着极高的教养,绅士,注重礼节,高贵,受过良好教育。而与此同时,他却又是那么自由的遵从着本性的另一面,野蛮暴力,原始而可怖。理性与感性,文明与野蛮,仁慈与无情,我们需要在内心里平衡这一切,而莱克特做到了水平最高的动态平衡。

  我大概永远不会理解反社会的内心世界,不理解为什么要杀死小动物来维持心理平衡,不理解狩猎活人。但不理解不代表我不被那样的解放所感染。人还是不要压抑自己比较好,长期压抑后的解放会像药物上瘾一样令人着迷。这大概便是那么多人抱着朝圣者的心态去拜访莱克特。他诱导他们去犯罪,虽然只是好奇别人会蜕变成什么样罢了,但确实在引导着自由与解放。虽然不是每一个得到自由的追随者都能重新回到社会,但弱是单纯压抑在文明下,人生未免太不值得。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

  《红龙》读后感(六):人性才是故事的原点

  开始看的还是电影,发现饰演主角的男演员还演了《搏击俱乐部》,很有味儿的帅大叔。扮演FBI王牌探员显得很细腻,有些纤巧了。和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莱克特医生飙戏的段落真的很精彩。

  后来看书,终于大致理清了整个故事的条理,还有人物的心理历程。

  起先是想找部恐怖小说来读的,后来发现这完全可以算是一部逻辑缜密的推理小说,再往后看,发现最终主题还是归结到人性这个出发点上了。犯罪这个题目不可能离开人性来展示。但是看了故事,又感到真实得不可思议,就相信真的会有“红龙”和汉尼拔博士存在于我们的世界。在书中,汉尼拔的言语非常有迷惑性,他说在上帝面前,我们即是蝼蚁,南卡罗莱纳一所教堂的屋顶坍塌了,压死了十几名虔诚的信徒,这就是上帝对信徒的爱,那么,再多杀死一只蝼蚁又有何罪孽可言呢。

  读完这话后,我竟然很难反驳其中的逻辑,虽然我知道杀人是不对的。我想说的是,人物的思想深度,让这个角色立了起来。这个角色有了血肉。记不得谁说过,好的故事并不是作者去编出来的,而是它本身就在那里。作者的任务只是去挖掘而已。哈里斯挖掘出了这个精彩的故事。

  另一个感想是,情节的一波三折才是好故事必备的要素。如果故事停在红龙自焚,威尔回家,那这个故事的魅力肯定要打折了。这里,电影和书的情节是不一样的。书中,威尔没有接到克劳福德的电话,在荆棘丛中和红龙搏斗,不敌倒下了,是女友茉莉杀死了红龙。电影中,则是接到了电话,和红龙斗智斗力,最后对射两败俱伤。女友杀死了对方。电影的处理更有场面感,也更突出了威尔的个人。

  绝的是,红龙去博物馆吞下水彩画,和女友自焚,这些高潮部分其实只是海潮初起的第一波,后面峰回路转。之前为了营构后面的惊奇,伏笔埋得很巧妙。红龙和加油站小伙子的冲突为后来的借尸还魂做了铺垫。但是读到那部分时,以为只是通过这个情节描写衬托出变态杀手狂野的内心。没想到作者是一箭双雕,常常一个细节力求制造的效果并不是单一的。这也是好故事和平庸的故事的差距吧。

  故事的最后部分,威尔受伤,将读者拉入了思考中。为什么这样一个有正义感,细腻敏感的探员,去做一件正义的事,却落下这么个结局?他被毁容了,就是伤好整容成功,从书中的意思来看,和女友也完了。身体的残疾和心理的创伤永难痊愈,活得自在洒脱的反倒是莱克特博士。这实在是很好的讽刺。

  《红龙》读后感(七):夏洛本身不可爱,是因为你才可爱。

  必须承认我看《红龙》的初衷是不单纯的,因为特别喜欢美剧《汉尼拔》,所以才来翻看原著。【其实我是实在很想知道费雷迪·劳伦斯和奇尔顿医生到底死了没。结果……奇尔顿医生真是奇葩,总觉得下一秒他就要被做成菜但是他依然活着。】

  Thomas Harris真是描写变态的一把好手,在写多拉德的时候你几乎都能看见他在房间里自言自语、举杠铃、对着红龙的复制品膜拜、换假牙,他的面容长相、他的身材健硕,这些细节都能几乎让你刻画出一个人来。就像他自己说的,所有的都在那,你只不过需要去发现他们。他像一个隐形人一样站在凶手身边向我们描绘这个凶手的一举一动,追溯过往这凶手的点点滴滴。又是一个教科书式的幼年经历导致的精神变态。就像莱克特医生。

  汉尼拔·莱克特医生。你无法想象一个名震天下的人初登场的时候竟然只有这寥寥几句。简短的会面,两封信。搜查他的牢房时他没有出场,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过一万字的样子。可是通过侧面描写、烘托气氛,人们提到他是的坐立难安,FBI、警卫对他的严阵以待,作者压抑的笔触,你能感觉作者在写出汉尼拔的名字时手都在颤抖。但从红龙里看,他已经被关押起来很久了,他喜欢看书,彬彬有礼,学识渊博,能够轻易抓住人性弱点善加利用。从两封信的短短几句话里,你都能感觉,他能调笑着把will逼疯。似乎他能看到一起,他能知晓一切。

  will Graham。hello,will。看的时候总能听见mads沙哑的声音说这句话。will,小茶杯,小猫鼬。uncle jack把你毁了,他不断地逼你、逼你,让你几乎崩溃,然而你总能硬生生地扛下来,拯救无辜的人,抓到坏人。

  作者一定对will也非常喜爱。他正直、善良、聪明,但是他脆弱、易碎。恐惧是他能够工作的源动力。当一个人只有身处恐惧才能够拯救别人时,谁来拯救他?当一个人每日身处恐惧时,为什么还要不断的逼他?

  被救的人就是这一切的原因。在红龙里说,最后的谢尔曼一家就是他一切工作最值得的地方,他拯救了别人。

  will的名字总是和莱克特医生的名字在一起,医生把他刺伤,他把医生送进监狱。医生能够闻到will的味道,还是那个他讨厌的润肤乳的味道,只这一句,你能想象当初他们是多么友善,可是所有这一切就在will发现医生是凶手的一霎全都成为伤害。

  will从出场就是一副心力交瘁、身心俱疲的样子。就是这样一个千疮百孔的样子,被带进犯罪现场,不断被恶梦侵扰,被绝望、恐惧挖空,但是他仍然可以为了案子成为诱饵、成为炮灰。这是最让我敬佩之处,即便那些凶手让他精疲力竭,他也永远不会停止破案、调查的脚步,他永远会在最后挺过来,然后抓到他们。就像莱克特医生。

  最后,尽管变态如此猖狂,因为有你,我不害怕这个世界。夏洛本身不可爱,这样的景色随处可见,可是因为你消灭了坏人,来到夏洛,夏洛因此变得可爱。亲爱的威尔。

  《红龙》读后感(八):红龙与威尔

  汉尼拔系列。 这是讲述汉尼拔被抓后关于牙仙“红龙”的破案事件。 翻译还是强差人意。 07年4月11日读完。 我是看完原电影两遍之后才看这部书的,而且这系列的书籍也不是按照时间顺序阅读,基本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阅读的。 先说说这书与电影的区别吧,书籍里面汉尼拔就是可主要配角,还是威尔和红龙的战斗更吸引人。原著中威尔最后被红龙多拉德打到后是他的妻子和儿子帮忙,最后是妻子茉莉用抢杀死了红龙。不过也是威尔教的她。

  书籍李还有一个配角心理博士亚瑟布隆能够准确预测多拉德的行动,特别是当多拉德吃掉那副画之后预测到多拉德要洗手不干了。

  电影保持了莱克特博士的连续性,更有阅读性。

  这部书比上一部《沉默的羔羊》翻译更通俗易懂。

  美国七十年代的信用卡使用就很普遍了,更容易查询个人信息。

  《红龙》读后感(九):写在一次性命攸关的会面之前【作者自序,新译】

  我想谈谈第一次见到医学博士汉尼拔•莱克特的情景。

  1979年秋,因为家人生病,我回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的家乡待了十八个月。当时我正在写《红龙》。里奇村的邻居很热心地把他的排屋借给我住。那排屋建在一大片棉花地中间,我就到那里写作,经常到深夜。

  写小说,一般都从个人见闻下笔,然后再添补上前前后后的来龙去脉。在密西西比的这座里奇小村,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我看到调查员威尔•格雷厄姆正在受害者一家的房子里,在所有人被谋杀的房间里。他在看死者的家庭录像。那时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我艰难地调查,看前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我跟随威尔检查房子和犯罪现场,一片漆黑中,他看到什么,我不多不少也都看到了。

  有时候我会留着灯走出小屋,穿过平坦的田野。远远地回望,这房子就像海上的一艘船,我的四周只见三角洲的无边暗夜。

  很快我就跟那些半野生的狗混熟了。它们三五成群地在田里游荡。有些偶尔会有农场工人家喂喂,但大部分时间它们得自己觅食。在寒冷的冬天,大地冻得干硬,我开始拿狗粮喂它们,很快,每周用掉的狗粮多至五十磅。它们到处跟着我,这一群可真不少——大个儿的,小个儿的,比较友善的,还有凶悍不让碰的。它们晚上和我一起在野地散步,就算看不到,也能听到它们都在周围,在黑暗中喘着气,边走边嗅。我在小屋写作时,它们就在前门廊等着,满月时分,便能听到它们的歌号。

  我困惑地矗立在屋外的茫茫旷野,在黑夜的中心,喘息声包围着我,眼前依然笼罩着台灯的光。我试图想象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我昏暗的视野中只有幻影、暗示和非人类的视网膜反射月光发出的时隐时现的幽光。毋庸置疑,那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你要理解,写小说的时候,你并不是在凭空捏造。它是确然存在的,你只需把它找出来。

  威尔•格雷厄姆必须找人请教,他需要帮助,这他心里明白。他也知道该去找谁,早在考虑此事之前就知道了。我知道格雷厄姆在一桩旧案中曾受过重伤。我也知道他很怵向他最好的顾问讨教。那段时间,我每天都会滋生痛苦的回忆,晚上写作时,我对格雷厄姆的处境也感同身受。

  因此,和他一同前往巴尔的摩精神病犯罪医院时,我还是有些惧怕的。气人的是,在开始办正事之前,我们在那里碰到了一个你在日常工作中也能碰到的傻瓜,弗里德里克•奇尔顿博士,他整整拖延了我们两三天时间。

  我发现可以将奇尔顿留在开着灯的小屋里,然后在黑暗中看着他,我那些野狗朋友们围在我身边。这样我便身在暗处,便隐形了,正如我对于笔下的角色是隐形的,我和他们同处一室,看他们思量着自己的命运,却鲜少给予帮助。

  终于摆脱了无聊的奇尔顿,我和格雷厄姆来到暴力凶犯区,钢铁大门在我们身后砰地关上,发出可怖的响声。

  我们慢慢走近莱克特博士的病房。格雷厄姆紧张了,我闻到他身上散发的恐惧气味。我还以为莱克特博士在睡觉。他闭着眼,仅凭气味就认出了格雷厄姆,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我依然享有写作中一贯的豁免权,我是隐形的,对于奇尔顿、格雷厄姆和其他人都是,但面对莱克特博士我却很不自在,根本拿不准他是不是真看不到我。

  像格雷厄姆一样,我当时也感觉(现在依然如此)莱克特博士的审视叫人不安,不胜侵扰,就像做头部X光透视时大脑里嗡嗡的杂音。他们说得很快,放到现实中,那语速就像两人在激烈辩论。我紧跟他们的谈话,慌乱地做笔记,笔记多得漫到了本子的页边空白,书桌最上面能写字的地方也都写满了。会面结束后,我筋疲力尽——脑海中回响着精神病院此起彼伏的争吵和哭号,我里奇村小屋的前门廊有十三只狗在歌号,它们闭目而坐,仰头朝向满月。多数都低吟着它们介于O和U之间的单元音,还有些只是跟着哼哼。

  我必须在脑海中上百次地再现格雷厄姆与莱克特博士的那次会面,以便理解他们的话,去除那些额外的干扰,牢房的吵闹,犯人们的号叫,它们让有些字词听不清楚。

  我仍然不知道是谁犯下的罪行,但从那时起我开始意识到我们一定会查清,一定会找到他。我也意识到书中人物若想查清此事,则需付出可怕的甚至惨痛的代价。而结果的确如此。

  许多年后,我刚开始写《沉默的羔羊》的时候,并没想过莱克特博士会回来。我喜欢《黑色星期天》中的达丽娅•利雅得,想写一部核心角色是女强人的小说。因此,我从克拉丽丝•史达琳写起,但小说写了没两页,我就发现她必须去找这位博士。我非常喜欢史达琳,我觉得自己有些嫉妒莱克特博士,因为他是那么轻而易举就把她看透,而这对于我却是难以企及的。

  到我为《汉尼拔》搜录素材时,我惊奇地发现博士已经开始独立选择自己的生活了。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发现他的奇特魅力。

  我一直害怕写《汉尼拔》,害怕自己被蹂躏和撕裂,害怕必须目睹的抉择,也为史达琳担惊受怕。最后我还是放手了,因为你只能放开角色,让莱克特博士和克拉丽丝•史达琳按照他们的天性决定事态发展。其中也有一些尊重的因素。

  一位苏丹说过:“我不养猎鹰——是它们和我一起生活。”

  1979年冬天,当我走进巴尔的摩精神病犯罪医院,厚重的铁门在我身后重重地关闭时,我丝毫不知道走廊尽头等待我的是什么;当命运的门闩滑进锁扣时,我们何曾听到它的声音。

  T. H.

  迈阿密,200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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