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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篇

2018-02-14 20:4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一本由[奥]斯台芬·茨威格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页数:29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一):一眼便是一生

  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已经没有这种纯粹的爱了。也许有人会觉得年轻时的 天真懵懂并不是爱,以为我们那时根本不懂爱。其实呢?写信的陌生女人正因为年轻时的一眼,甚至是没有见面,仅仅为着你是与之前的邻人完全不同的文静的先生。她爱着他到了即使能和他的仆人对话都会害羞激动程度。谁能说这种爱不比现世中的爱更是爱呢……

  她在他的面前,完全忘记了自己存在,怀孕之后,孩子便成了她唯一的精神寄托。

  结尾,作家突然意识到这些年每次生日都会送来的白玫瑰没有再送来 ,这只玫瑰有着某种象征意义。那个他想不起来的女人的轮廓好像一点点浮现了,可始终隔着一层,再也揭不开了。

  什么时候我也忘记了自己的生日,那也许我是真的老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二):改变对茨威格的刻板印象

  一向不善于给几颗星的我,最后在介于三颗和四颗之间给了四颗星,也许这正式我的结症所在。我在看完了三个月后才来写书品,但对于其中的大部分篇章还是有较为深刻的印象。

  看完这本书后,应该会改变很多人对茨威格的一个刻板印象,细腻优美温柔多情文字,这是一开始我对茨威格的感觉认识他的文字还得从徐静蕾拍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开始说起,看完整篇后,发现其实老徐拍的时候还是总体的把握住了神韵,独白与画面处理的还算恰到好处吧,毕竟是一个外国人的作品,很多地方的不同。除了《陌生女人》外,其他的文章让我看到了一个多面的茨威格,《十字勋章》有点契诃夫欧亨利的味道,为了求生存穿上敌方的衣服,最后竟然被自己的伙计打死。《家庭教师》桥段有点老。《失宠贵妇》我是在鼓浪屿上的望海苑看完的,每个人渴望关注,但一旦你离开了聚焦点,也只能是失宠的贵妇,再也找不回以前的感觉,如果想继续生活的话,还是需找另一种生活态度方式吧。《马来狂人》关于自我救赎的,不成功最后便只能受其折磨痛苦一生。

  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文化差异,每次看外国文学时,感觉文字都有种很抽象的感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三):将暗恋做到极致的美

  我从小学高中一直都在单相思

  单相思就是一个人的爱情,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一个人的悲欢离合。我知道我这样说是不符合逻辑的,但从情感角度讲,是说得通的,因为每个单恋的人,都会经历这样的情感体验

  大学之后,谈了两场恋爱,找了无数炮友,最终爱上了一个炮友,活脱脱像书中的男主。

  于是我想到了大一读过的这本书,虽然我知道绝大多数的人都不可能像女主一样痴情,但起码现在,我在爱,一个人的爱。

  当理智分析一个人的行为的时候,那么极致的行为便会失了美感,此之谓“祛魅”。所以,当理智地看女主的行为的时候,简直蠢到无可救药。但妙就妙在,当你在单相思的时候,你也是这样的情感体验,只不过女主用了一辈子去感受这种爱,你只用了一阵子。这就是本书的最明显的打动人心的地方,它将人人都会有的情感体验无限放大,甚至有生死的加持,将单恋这种行为做到了极致。

  本书的第二个打动人心之处是:少女的满腔热情与男作家的冷漠无情的强烈对比。我们无法指责男主的负心,因为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过任何承诺。但我们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男主的无情和冷漠,甚至是自私。我曾问我爱的那个炮友:男人都是jj动物?他只回了一个字:嗯。果不其然,我对他深深眷恋,只换来了一夜的缱绻。一夜过后,他态度转变之快,前后差异之大,令我心寒。

  可是我没有办法要求他什么,只能当作一腔真心,都错付了。

  我早已成年,早已经历过爱恨,足以成熟地对待这段关系。可是,那一晚的亲密,真的太美好了,就像一个不真实的梦,因为他的冷漠,变得更加不真实。我魂牵梦绕,细想来,许久没有这样爱过了。

  我终将忘掉他。

  只不过女主,忘掉他的方式,是死亡。死亡给了这场爱恋更加悲痛的加持,对于单恋着的人来说,单恋是场自导自演悲剧作者将这种爱的悲剧具体化,用死亡表现出来。但是男主,依旧想不起来,这个陌生女人究竟是谁。这种对比,更添悲情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四):女孩儿青春

  这本书我在书店看到过好多次,上一次是在雨枫,我忘了我在找什么,眼睛就在书架上扫描着。一个老人站在我旁边,我不知道他是否或怎样打量了我,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四目相对。他从书架上拿下这本书,竟然很郑重地推荐给我。

  我无意揣测他是否也有类似故事小说作家R的经历,但这本书,对于一个曾长久沉浸在年少单恋的我来说,确实有不寻常的意味。我很快地读完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眼眶湿大脑饱胀,想要写些什么。

  我对情欲并不了解,所幸我熟识青春。

  朱总要和我说他的青春年少,怎样的不顾一切幼稚热血。那是男孩儿们的青春,女孩儿呢,心思总要密一些,尤其是在恋爱这个问题上,相比男孩儿们恨不得昭告天下,女孩儿更喜欢把这样的情感隔离到只有自己能走进的世界。所以男孩儿喜欢手淫,而女孩儿喜欢意淫。

  我本意或许并不想戏谑,而是认认真真地说一些类似的青春往事

  我初二那年,几乎每天下午都要提前半个小时到校,然后站在露天的楼梯上,有时也在楼道里,望着从校门口进来的人。

  他差不多是每天一点四十五进校门,冬天是一点一刻。

  推一辆黑色自行车,我无法用一个词来概括它,但它的样子就在我脑海,可以轻易画下来。我对他的车或许比对他还要熟悉。如果我哪一天没在楼上看到他从我们楼前的空地经过,我多半都会跑到他们楼下停车的地方找他的车,看到了就也算弥补了我的缺憾

  我知道他的车放在哪儿,知道他课间操的时候喜欢去哪儿,知道他家的方向,知道他在哪儿配眼镜。我到一切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去撞他。但其实遇到他的次数,总比去碰他的次数少得多。

  而我每一次和他正面接触又都会紧张,不像我站在远处,还可以吃东西,假装和同学谈笑。我并不算是愚钝,甚至时常自视伶俐,却总是弄巧成拙,要么是语无伦次手舞足蹈要么就又表现得过于冷漠。

  我在他面前表现最得体的一次大概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这当然是我事前不知道的。他大我一届,那个夏天中考结束。我路过他配眼镜的地方,当时他正站在门口试镜片,叫住了我。他说他要去城里上高中。我基本上表现出了一个点头之交应有的客套和关切,尽管我现在还在质疑我的这种能力

  后来在对别人说起我曾经是怎样的深情时也经常提起这一段。因为真的,在我笑着和他说再见转过身的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来。我一直走一直走,不敢停也没法回头。直到觉得远到他肯定看不到我的泪水了才回头看了看已经没人了的眼镜店门口。

  我不相信这世上有永远的爱情,只相信这世上有永远的迷恋。因而在我看来,陌生女人所谓的爱情根本不是爱情,只是一场情浓意重的漫长迷恋。当然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如同这样的情深悲剧是否具有现实性一样不重要,尽管大多数人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但可能每个女孩儿在人生的某一阶段都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的陌生女人。

  在男孩儿们不能将爱与情欲区分开的时候,女孩儿们却可以完完全全地付出不掺杂一丁点儿荷尔蒙的情感。

  .S.茨威格实在太懂女人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五):神秘感之于爱情的决定

  翻完短短几十页,翻过了一个女人热情专一的罗曼史。掩卷叹息——究竟是什么能够让一个女人如此卑微孤独地守护一段漫长无望的爱情?

  想必是从始至终的神秘感在作祟——女孩在第一眼见到小说家R时就看到了他的双重人格:对外界开放时的光亮和其背后的阴暗。她就此被吸引住了,仿佛被勾了魂。加之他显然有着过人的才气与优雅气质,精神所在或许是她永远无法企及的高度(抑或是虚幻的),于是她在他身上发现了探索的无限可能性,这种探索乃至征服的欲望如同泥潭般死死抓住她,也抓住她的一生。

  再者,距离感在其中也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她与R所有的接触不过是几次目光的交汇、阅读共同的书籍、几次肌肤之亲。刘瑜有言:“美的秘诀是速朽。”同样,作家R的形象可以说是在刚产生的时候就死去了,后来只能在她的记忆中保持鲜活罢了。同时也正因如此,这种飘忽不定却又高大的形象从来不会被现实生活的琐屑、矛盾所毁灭,反倒像越来越高的火焰般照亮她平凡的生活。神秘感真可谓是爱情的防腐剂。只要R先生的神秘面纱未被揭开,女孩的念想就不会中断。似乎作者也在有意地提醒这一点——在写R先生刚开始读信的时候道:“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的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简而言之,这不过是迷人的想象而已。与其说她爱R,毋宁说她迷恋自幼的那个想象中的人物

  女孩的狂热从文中的描述可见一斑:她亲吻他的手摸过的门把,偷了他扔掉的烟头并视之若珍宝,渴望远远地用目光来拥抱他……甚至想在他的亲生骨肉身上延续对他的爱。她在他面前卑微如脚底的尘土。即使年岁渐长,这种热烈的程度却依旧与日俱增——这又进一步验证了此等感情的虚幻。

  可女孩尚未认识到这一点,始终死心塌地的守护这段感情。而可圈可点的是这种奋不顾身至死不渝的爱情观,为此可以舍弃一切,即使这段感情如此虚幻。反观很多人,即便爱情近在眼前,也无能为力呵护好。

  读到最后,一个句子击中了我,我以为是最能够用以描绘这个女人的一生了——“她躺在凄凉命运的甲板上,雪白的泡沫把她推向了虚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六):你写过信吗?

  第一次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在高中时代,那时,对爱情懵懵懂懂,对亲情习以为常的我,想法中有点没外露的叛逆表面规矩矩地按着大人的想法,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外人看起来认真努力的我,实际上大脑愿不愿意接受那些知识教育,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喜欢大家对成绩的对比,我觉得自己思想上得到的东西不能单纯的地从一个数字上反馈,我不喜欢因为一次的成绩下滑后得接受好几次思想教育的感觉。我知道,大家眼里的“坏学生”,我还不算,大家眼里的“好学生”,我也是谈不上,什么都是在规矩之外又在常理之中。那时候,我因为不喜欢以一个数字成绩衡量一个学生的制度而排斥与文学教育有牵扯的东西,所以,对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只是偶然听过,而没有想去阅读的欲望。

  斯蒂芬 · 茨威格,出生于维也纳,一个以描摹人性化的朴素情感著称的奥地利犹太人著名作家、小说家、传记家。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纳碎党入侵他的国家,进行全面驱逐犹太人活动,茨威格开始了流亡生活,1942年,因对现实生活感到绝望,与第二任妻子双双在里约热内卢的佩特罗波利斯小镇一寓所内服毒自杀。

  以前看《红楼梦》,人家说每隔一段时间看,感想都会不一样,后来自己亲身实践后,知道这个说法是真的,第一次看,觉得黛玉可怜,第二次觉得宝钗不易,第三次觉得宝玉可恶。以“每隔一段时间阅读一本书,感想都是不同的”这个说法,我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上又实践了一次。

  “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这是陌生女人(女主人公)写给小说家R先生(男主人公)的信中的原文。当时,陌生女人的孩子刚离世,那是她的唯一的孩子且是和R先生的结晶,从情窦初开时,她就暗恋着R先生,直到最后R先生对她都一无所知。一直都说一见钟情,你相信一见钟情吗?陌生女人第一次见到R先生,是在她13岁的时候,结果却是一见R先生误终生,她对R先生一见钟情,从此,她的生活原力都是源于R先生,她窥视R先生的生活,窥视他的起居,观察他的习惯,观察一切和他有接触的人。从而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当她与R先生第一次正面相对,第一次视线相交,第一次听到R先生对她说话的声音时,她爱上R先生了,是爱,不是喜欢。那时她13岁,当她留意到R先生与各色女人密切来往时,她还是无感的。爱,让她短时间内,读了上千本书,让她从中等成绩突然成了第一名,让她成为了对生活一丝不苟的人,一切都迎合R先生喜好。直到16岁她搬家后,她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可以再见到R,她为此一直努力、一直争取。

  终于,事在人为,她又回来了,回到了R先生居住的维也纳,她的视线又变成了跟着恒星旋转的行星,她的爱恋无法掩饰,无法控制,爱入骨髓。

  18岁,一个成年人,她看到R先生与女人相携而行,她不再无感,她敌视R先生与其他女人的亲昵,她心痛,她感到灵魂被撕裂,可是,她还是一如既往,无法控制疯狂的爱恋。一天晚上,R终于注意到她了,经过两次目光交流后,他们约会了,她从觉得“受勾引本身就已经犯了罪”变成了甘愿被勾引,甘不甘愿被勾引都是因为勾引的人是不是那个人。

  她为了爱,独自孕育了他们的孩子,为了他们的孩子,她甘愿做出卖肉体出卖灵魂的事,她面对众多情人的求婚视若无睹,只是为了R先生出现的时候她还是单身的身份,即使每一次分开后的重逢R先生都没有认出来她,她也甘之如饴。

  第一次阅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的情绪起伏是因为那种男女间的爱,我只能感受到R对她的影响力,我为了陌生女人的狂热的爱恋感动、心疼,但我还是不太能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为了另一个人做到这种地步,我觉得她傻,没有自我。

  “我们的孩子昨天死了”,这是原文的句子,陈述这个结果的句子在全文中出现了5次。

  第二次阅读这本书,我经历过了亲人离世的那种痛苦,我的曾祖母离世时是93岁。回家后看到昨天还活着的一个人,只隔了一天的时间,就躺在透明的冰柜里了,脸还是那张脸,只是没有了血色,瞬间消瘦,所有的都没有变,只是一动不动,躺得格外端正。面临死别时人总是会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即使时隔2年,我都还是有种恍惚感。

  她的孩子和R先生,是她的生活重心。血脉,她白发人送黑发人,爱人,始终没有认出她。她没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她在临死前想一倾满腔爱恋,即使到了最后,她都只是表达爱意,没有一丝怨恨。

  其实她不傻,她选择了不朽的东西,她也不是没有自我,她一直都坚持着自己的选择。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心灵的震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七):爱,从来都是一个人 的事情。

  我只是想看着你,偶尔的,不需仔细的,远远的看着你。

  我知道你不会明白,哪怕你想起我,想起我的年少,想起我的芳华,想起我的香水味。

  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意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在这点上,我愿意在你结交的所有女人当中,成为独一无二的一个。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在他身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此刻,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合上了,他的双手也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衣上面。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一个人,而你一无所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我,而我要和你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要是我还活着,我会把这封信撕掉,继续保持沉默,就像我过去一直的沉默一样。可是如果你拿到这封信,你就会知道,这是一个已死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身世。看到我这些话,你不要害怕,一个死者别无祈求,她既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只对你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所告诉你的一切,请你相信我所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独子死去的时刻,是不会说谎的。

  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想不起那个寒酸的小学教员的寡妇,和她那尚未成年的瘦小的女儿。我和你住在同一个四合院里。在你搬进来之前,住在你那个屋子的人每天吵架,对邻居也是恶言相对。终于有一天,这家人出了事。那个男人是个飞贼,专偷大宅门,被侦缉队防着了,下了大牢,巡警来人抄了他们家。

  女人:封条在北屋的门上贴了三天,后来又给揭了下来。房东太太跟妈妈说,一位作家,同时也是在报馆里做事的单身文雅的先生租了北屋。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你有太多的书了,我想。我自己只有十几本书,都是普通纸做的封面,很便宜,但我爱若珍宝。而这个人有这么多漂亮的书,还有那么多外国书,这个人应该长成什么样子呢?我猜你是一个戴眼镜的老先生,蓄着长长的胡子,严肃、和善、风趣,就像我的地理老师一样,不同的是,你一定更和善更文雅。第二天,你搬进来住了,但我没能见到你,只是听到从你屋子里传来的音乐声和笑声。一连三天,都只是听到你屋子里的音乐声和笑声,很多人的笑声。你好像只是一种声音,音乐一样温柔,笑声一样快乐。我看到你了,你和我孩子气的想象中的老爷爷的形象毫不沾边,我真的吓了一跳。

  从那一秒钟起,我就爱上你了。我知道女人们经常向你这个娇纵坏了的人说这句话,可是请你相信我,没有一个女人向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你,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欲火炙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的热情聚集起来。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里,就像跌进一个深渊。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只有一个人,就是你。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你的房间,里面的一切都那么昏暗、懒散、舒适,像一个暧昧的邀请。我闻到你的味道,烟的味道,感到一股使人昏沉的幸福。那匆匆几分钟,是我童年时代最幸福的时刻。我要把这个时刻告诉你,是为了让你,你这个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人,终于感到有一个生命依恋着你,并且为你而憔悴。我要把这个最幸福的时刻告诉你,同时也要把那个最可怕的时刻也告诉你,可惜这二者之间挨的如此之近。

  最后一夜了,明天,我们就要坐火车到山东去。那个夜里我忽然感到,不在你身边,我生命的时钟就要停止。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如果现在我果真还要继续活下去的话,我又要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世间上再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当时,在从山东的漫无止境的六年里,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和你单独待在一起,一坐一整天。回想每一次见到你、每一次等你的情景。那只有一年,却像我的整个童年。每一分钟我都记得,就像昨天才刚发生。我把你写的文章和书都买来了,为了能看到你的名字。只要能看到你的名字,那一天就是我的节日。这六年,我一刻也不曾和你分离,这六年,我一心一意只想一件事,就是回到北平,回到你身边。终于,那一年,我考上了北平的女子师范。

  你不会明白的,在这一刻,在你家里,过去的岁月犹如一股洪流,劈头盖脸向我冲了下来,我的童年,我的梦想,我的整个一生都在这里,这是我千百次望眼欲穿盼着的一扇门,现在我迈进来了,被你搂在怀里,这就是我的梦,一个终于变成真实,醒了也不会消失的梦。

  几天后,你回来了,但再也没有找过我,那两个月里,我天天看见你在院子门口进出,那个时候,我忽然发现,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

  不久,我发现有了你的孩子,我决定搬走,你叫我怎么告诉你呢,你是永远也不会相信,一个少女,她曾经也将一直对你这么一个并不忠实的人坚贞不渝的。你也永远不会坦然无疑地承认,这孩子是你的亲生之子,你也许还会觉得我另有企图,你会对我疑心,在你我之间会存在一片阴影,一片淡淡地怀疑的阴影,而我是有自尊心的,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意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在这点上,我愿意在你结交的所有女人当中,成为独一无二的一个,可是当然了,你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你已经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回到山东,在一个同学家住下,想在那儿生下孩子,后来发生得变故你也知道,战争爆发了,日本人打来了,我怀着身孕逃往内地,直到再也走不动了,所有的亲人朋友都失散了,我在四川江边的一个小镇生下了孩子。我不能把你留住,可是现在我可以把你永远交给我了,我可以在我的血管里感觉到你在生长,你的生命在生长,我们的生命连在一起了,正因为如此,我感到如此幸福,你再也不能从我身边溜走了。

  在这个世界上,穷人都是遭践踏、受凌辱的,总是牺牲品。我不愿意、更不愿意让我的孩子,我那聪明可爱的孩子,在陋巷的垃圾堆里,在肮脏的空气中长大成人,不能让他稚嫩的嘴唇说那些粗俗的言语,不能让他白净的身体穿着破旧的衣裳。你的孩子应该拥有一切,拥有和你相等的生活。所以我和别人在一起了,跟那些可以为我提供这样生活的人,不管是年轻的还是老的。女人:时隔八年,我们又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圈子里,我常去的地方也是你常去的地方,我常遇见你,我们甚至有共同的朋友。而你又一次忘记了我,可怕的陌生。你总是认不出我是谁,而我也已经习惯了,经过了这些年的战乱、国破家亡,我对你的那份感情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连我自己也羞于提起。我只做一件事,就是在每年你的生日,给你送去一束白玫瑰,和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你送给我的那支一样,以纪念那已经忘却的时刻。

  可是今天我埋怨自己,我应该让你见孩子,因为你要是见了他,你一定会爱他的。他是多么的开朗、可爱,他又是那样的漂亮、娇嫩。

  朋友算什么,自尊算什么,下一次我还会这样。你的声音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无法阿抗拒,经过十几年的变迁,依然没变。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我们的孩子。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人可以爱,只除了你。可是你是我的什么人啊?你从来也没有认出我是谁。你从我身边走过,你总是走啊走啊,不断向前走。曾经有一度,我以为可以把你抓住了,在孩子身上抓住了你。他一天天长大,他的眉宇之间,他安静时的神态象极了你。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你现在也许知道了,不,你也许只是隐隐感到,我是多么的爱你。可是谁,谁还会在每年你的生日老送你白玫瑰呢?花瓶将要空空的供在那里,一年一度的在你四周吹拂着微弱的气息,而我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我写不下去了,亲爱的,保重。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八):一辈子的暗恋

  一生中谁能没有几场暗恋呢,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中这个女人的暗恋就是她的一生啊,看完不得不被这个女人的痴情所打动,换做是我,我不会有这种勇气。

  从13岁第一次见到新搬来的邻居--一名小说家时,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对女性的温柔的眼神就深深俘获了她的心,那时她并不知道这种萌生的情愫是怎么回事,只是想见到他,又怕见到她,被那种小女生的害羞纠结的情绪紧紧包围。后来因为母亲的再嫁逼迫她离开了这个城市,5年后她终于以自己的努力回到了这里,并且出落成了一个美丽的大姑娘,多少次在他的居住地前驻留,只是为了能看他一眼,而他却始终没有留意,最后终于他发现了她,三次缠绵后,他有事离开,说好的联系却没有了后文。这个女人怀孕了,并且默默的生下了孩子,为了孩子的成长,委身与富贵男子在一起,他和她的一次相遇又度过了一夜,他却没有认出她,并在最后默默塞给她钱,把她实实在在当成了妓女对待....她有多少次可以说出真相,却一直没有点破,默默忍受着他的一次又一次遗忘,没有怨言,孩子过世了,她也死了,死后才将一次事情以信件的形式给了他。

  暗恋是多么伟大的情愫,耗费了这个女人的一生,一见钟情到默默关注到终于走到他面前然后一次一次被遗忘,生下了他的孩子,为了不让他有负担,一个人养着孩子。是怎样的爱能让这个女人如此卑微的爱着,被他当成妓女还默默承受,心里明明难受的要死,却不敢袒露真相,直到死才敢说出一切,印证了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里林夏说的话:“我爱你,和你没关系”。

  这个男人是傻的吗,看见18岁的她想不起来也就算了,后来见到的一次又把她当陌生人对待,还塞钱,完全伤害了女人的自尊,她在他面前那么卑微,只求他能投来一点目光就很满足,为了这份埋藏的爱,一守就是一生...人生中,我们也有暗恋,不想说破的原因之一是不想破坏现有的感情,怕一旦说破连目前这样的联系也就断了,默默守候,喜欢有时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话语,但为了一段暗恋赌上自己的一生,这样的人还是少数,除了深深的佩服,也为她感到不值。但在她看来,她至少曾经拥有过他,得到过他的人,得到过他的目光,有过他的孩子,她死前一定是知足的~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九):一生只为你

  一天夜里,一个人在家,四下寂静,很微弱温暖的灯光。一个人卷缩在沙发里,就很感慨谁说过的一句话,女人必须要有一个安实厚重的沙发,足以承担一个男人能够给予的安全感,呵呵。被沙发包裹得舒坦无比,安全感在哪里?事实证明,这一定是一个强装勇敢的女性,必须要以貌似坚定的言语做利器,她声称自己不需要另一半,又何以向一个沙发寄予希望。还是,让我们像Carrie一样谈谈情,说说爱吧。沉重点儿,我们谈谈一个女人“爱”的一生。所有以上赘述的话语,我都是想让你轻松起来,因为我们要讨论一个很沉重的话题。

  好久,好久,不再谈论爱情了,陈死滥调,我想我们可以谈谈爱,为什么一定要谈爱情呢?谈爱多有意思啊,有了爱便有了大气的心境,没有爱情尚可活,没有爱如何苟喘于世?所以避谈爱情,可以谈恋爱,却不可以在心里再寄望于爱情,近来便如此看淡情感故事,不再动容,不想动心。但我还是看了,一部几年前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于是我也看了茨威格的原著。我想,我依然是那个我,不管如何用强大的盔甲装点内心,不管如何想看淡看清放下,却仍有一颗真实的“心”去感受这个世界,我依然需要爱情滋养,每个女人都无以回避的现实问题。显然,我还是会落泪,会为某个情节而颤抖不已,会为一个眼神而内心战栗,会随着她的一次胜过一次的失望而心碎,我无法失去这本真的真实,如果不能真实的面对世界,一切便失去意义。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够做到永不后悔,她的一生都在真实的活着。

  这是一个昏黄的日子,天空失去了本来的颜色,音乐引领我们,划过这黯淡的黄沙般的天空,寻找内心希翼的地方。活于世的人,哪个不在寻找?哪个不在找寻人生的真谛,那或许为钱,为业,为爱,为命,为给予的百般不同的人生啊,哪个找到真正的归宿?哪个不是在路上?她的世界何偿不是这样昏暗无光,只为内心仅存的微乎其微的转瞬即逝的希望,她活着,活得苦涩难堪,却又凌厉坚强。

  “你的声音有一种特别的磁性,你的呼唤拥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我相信,即便我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奔向你。”他一次又一次忘记她,视她为一个新的猎物的时候,她眼含着泪水也要与他在一起,她从不拒绝他,也不为难他,甚至为他生养一个儿子也不打算告诉他,直到儿子离逝,她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的那一刻,她把一生写成一封信,一封没有寄出地址的信件。厚厚的一封信,写完了她的一生,而对于他而言,她自始至终都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他的宅子书香气浓郁,那一年她只有13岁,而他已经是25岁成功的作家。对于一个生活窘迫又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少女来讲,对面能搬来一个这样的人物,何偿不是上天赐予的礼物。她看着一本又一本叠放在一起的厚重的书,古玩,高档家具,想像着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世界的人,想像着他会是一个白胡了的老者,还没有见到他便为他蒙上一圈神秘而美丽的光环。他是一个魅力无比又双重性格的男人,他能够写漂亮的文章,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另一方面又与各种各样的女人有染,对于他来讲,女人更像是调剂品,而不是必须品。就是这样一个阅人无数俊俏男子,又成功拥有卓越成就的作家,迈着轻俏步子从她眼前经过之时,她被深深吸引了。因此,她的少女时代的记忆也掀开了一角,那里有他,只有他。

  她在猫眼中偷窥他,他的一言一行尽收眼底,他的脚步声,说话声,笑声,他的怒火,他的欢悦,他的一切构成了她所有的回忆。她在异乡的时候,每一天回忆他的一切,买他的书,看他写过的时评,她可以一天一天的想着他,觉得自己一刻也没有离开。几年后,已经出落得清秀漂亮的她回到了他的城市,在儿时的巷口,他们重新相识,还好他并没有认出她。她是美丽的,第一次被他注意,她的心像开成一片花海,灿烂无依。他邀请她去他家,她满心地同意了,她已经准备了好久,那里就是她的梦想,他就是梦想。只有三天,他们在一起只有三天,她怀上他的孩子,当然,这三天后,他便不再来找她了。她默默离开,不想成为他的麻烦,更重要的是她知道他喜欢过轻松无忧的生活,那样会让他负累。她没有告诉他,选择默默离开,默默抚养他们的孩子,一天天看着他的眉眼有了他的形状,一举一动有他的气质,便心满意足。而她,为了提供富足的生活,不得不出卖自己漂亮的脸蛋,美好的身体。她满心愧疚,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她,不得不流连在很多有钱男人身边。

  他们再一次在一个圈子里了,有钱的,有地位的圈子。她在夜总会里是有名气的,她那么光鲜,漂亮,性感,他依旧如故,身边的女伴走马灯一样的换。每一次擦肩而过,她都岂盼着他能够认出自己,认出那个每一年他生日送花的女人其实就是她,可是一次也没有,在一次胜过一次的失望中,他们寒暄逢迎,甚而,他视她为新的猎物而展开追求。她那么深爱他,她怎么能拒绝他,即便他只当她是一个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她也不能够拒绝。他们再一次相拥在一起,回到他的住处,那个儿时的梦想,那个她曾经交付处女之身的地方,她看着房间角落里那束已经凋萎的白玫瑰,就像看见自己的一生,而身边她深爱的男人,不过想寻得一夜之欢。

  “我的孩子死了,我们的孩子,……,亲爱的,我只求你一件事情,请在你生日的那天,在你的花瓶里供一束白玫瑰吧,求你……我可不再相信上帝了,所以不要别人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我只想继续活在你的心里……啊,一年只要一天,悄悄地、悄悄地继续活在你的心里,就像过去我曾经活在你身边一样……我求你这样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了……”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觉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仿佛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而已。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觳觫一怔:他觉得,仿佛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股股穿堂冷风从另一世界嗖嗖吹进他安静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十):孤独是杀死贵妇的毒药

  上海文艺出版社有一套系列图书叫做“新文艺:外国文学大师读本”,其中就有《茨威格情欲小说》。我初看《马来狂人》,就被这位奥地利作家对人心和欲望的掌控折服。然后在大一上学期考试周结束后翻出囤了很久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到《贵妇失宠》这一篇,莫名地在那个天阔云清、万物悠闲的午后思绪横飞。目光随着德普里夫人手中那只小小的中国细瓷瓶闪烁,随着她唇上轻佻的笑意变得悲悯,随着她诡异而真实的死状定格为苍凉。孤独感、荒诞感迎面扑来,熟悉至令人心惊。人难免有这样心惊的时候,就像被推到镜子前面,从自己身上看见贵妇的影子:空虚、欲望、掩饰、孤傲、顽固。我们看见孤独变成具象化的实物,有时是死寂的村落,有时是无边的长夜,有时是豢养了多年的凶兽,有时是一瓶赐人沉沦的毒酒。

  孤独是杀死德普里夫人的毒药,孤独是轻易致我们于死地的凶手。

  孤独有很多类型,就像毒药也分鸩酒、断肠草和鹤顶红。德普里夫人的孤独是不被关注的孤独。她是谁?她是名流贵妇,她原本活跃于上层社会朋友圈,将莱什琴斯卡推上法兰西王后的宝座,有伏尔泰这样的文人墨客为她的美貌风流献诗。可是王命褫夺了她的权柄,她从以往光鲜亮丽、被所有人仰视的生活中剥离,被迫投入古尔贝宾庄园的“普通人”的生活。起初她也如懵懂的少女般忘情地享受水晶一样明净的夏日,把一切想象成宫廷里一次成功的假面舞会,她根本不觉得这些是现实。可是黑夜降临,潜伏在她灵魂里的孤独咆哮着粉碎了一切。

  有时候觉得孤独是可以克服的,让自己忙起来仿佛就能编织出一个纷繁的小世界,营造出一种内心平和的假象。孤独就像恶性疾病,需要用特定的药剂压制着,一时疏忽了,它们就如潮水般见缝插针地找上门来。每个人都会有觉得孤独的时候吧。我小时候看着别的孩子成群结队地坐公车回家,而我必须站在校门口的老梧桐下等爸爸下班来接。那时满天都是烧红的云彩,阳光消失在街道口的屋脊下,整个学校都空了,而我还在等待,我就会突然觉得自己被世界忘记了。渐渐的街旁的小店打烊了,店主弯下腰来给玻璃门落锁,他儿子在一旁急声催促着“爸爸快点”,我竟会因此湿了眼眶。那一刻我认为自己被冷落了,我一厢情愿地觉得没有人关注我。但我知道至少爸爸或许下一秒就会出现在街道口的落日中,而德普里夫人是真的绝望了。她孤独得发狂,而且她知道这种折磨她令她不得安息的孤独将持续到她死亡。国王将本属于她的职位分配给德卡兰古尔夫人,基本上等于宣判了她死刑。

  接下来我们所看到的就是可怜的贵妇与孤独进行的搏斗。她在孤独的牢笼里蒙头乱窜,惊恐憔悴;她引诱神父的侄子,享受过被仰视的尊荣后却被年轻人击中弱点;她在镜中看见了自己的末路。于是她疯狂地写了二十封信企图争取“朋友”的帮助(就是把马跑死也在所不惜),求助未果后她向巴黎向外省各处发去邀请,吸引人们来到古尔贝宾庄园参加她挖空心思设计的各种娱乐把戏。此时的她如同烟火余烬被添了新柴而再次猛烈燃烧起来,她渴求的氛围回来了,她又置身于一个万众瞩目的舞台,并且以生命为筹码,演了最后一出戏。她洋洋自得,她胸有成竹。死亡的预言实现之时,国王将多么惊愕,法兰西将会多么震撼,而她——德普里夫人将永垂不朽。我看见作者于帷幕后轻笑,淡然俯视笔下灵魂,端静嘲讽,仿若神祇。我顿感芒刺在背。我披了人的皮囊在世间行走,越来越感到蚀骨的孤独。我知道孤独都来自那填不满的欲望,那些零碎的念头撩拨着我,让我不安分于做现在的自己。可是当我说“我孤独”的时候,用来掩饰欲望的人形皮囊就要分崩离析,剩下赤裸的内在。

  没有知己的人会更孤独。德普里夫人的确没有可以交心的人,无论是她的情人、宫廷诗人还是神父家的年轻人,他们膜拜她的美貌,垂涎她的财富,渴望她的权势。没有人知道贵妇褪下伪装的样子,甚至于庄园外的人们只看见府邸的三十扇窗户灯火通明,却看不见煌煌灯火后贵妇的无助与恐惧。茨威格以讽刺的笔触点开德普里夫人眼下晶莹清澈的欢快中掺杂的阴暗抑郁,而我更乐意以同情的眼光打量他笔下一个个被人性弱点打败的角色。说不定哪一天,我也陷入同样的境地却不自知。比如等我落入爱情的圈套才终于明白罗兰巴特的《等待》:钟情人的注定身份只能是等待之人。看书的时候我总会自私地联想到自己,把自己置于一个可怜人、受害者的角度,这样产生出的共鸣,多少是荒唐的吧。

  德普里夫人想要永垂不朽,也是人的欲望之一。“身后名轻,但觉一杯之重”——只有在酒的麻醉下我们才忘了“名”这回事。追名逐利是贬义词,可是大多数人都渴望“名”,不是说大红大紫、星光闪耀、名垂千古,至少希望被记住。人这一生甚至不能比喻为流星划过长空,我们太渺小,类比为尘埃也不算失当。尘埃多么相似,所以我们想在亿万尘埃中留下一些痕迹,做一颗与众不同的尘埃也好过黯然无光地埋没于土壤。然而,求不得,也放不下,实在煎熬。

  有些时候孤独无药可救,人性的一些弱点也无药可救。它们本身就是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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