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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金山上》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2-16 21:3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北京的金山上》经典读后感10篇

  《北京的金山上》是一本由大仙著作,凤凰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80元,页数:25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北京的金山上》读后感(一):用贫嘴包装贫乏

  原先在三表哥博客上看到了这书,然后牛博首页也有广告,于是订了一本。花三个晚上看完的,看到后来已经兴味索然,只是为了有始有终才把它翻完。

  整个小说的脉络其实就是“贵圈真乱”,作者把他所在文化圈、文艺圈、夜场圈的所见所感给弄了个大杂烩端上来,故事无非就是开店、赚钱、抢女人语言极尽神侃之能事,除了顺口遛就是段子关键这些顺口遛跟段子我还大多在网上看到过。看完以后的感觉就是作者在炫耀所谓的夜店阅历,炫耀他圈子里的那些名角朋友,炫耀他那牛掰的讲段子文采,真功夫很少,优越感还忒强。

  最后一句话,这本书我是被忽悠,买后悔了。

  《北京的金山上》读后感(二):《北京的金山上》就那么回事

  一个大老爷们写几个大老爷们的故事

  一个男人揣度几个女人的心思

  一个现代诗人激昂之余的愤青之作

  一个媒体记者洞察社会之感

  这本书的语言就像读猫扑语录的感觉,有的读完就傻笑,有的读完还会思索一会,有的句子单拿出来,都是具有深刻的讽喻意义

  但是基本上,我只读了二分之一,就放在一边了。因为作者太自信,所以到处充斥着炫耀,有着一种为宣扬而张扬,为叛逆而立碑的感觉。你认为低俗的,他偏要例证出高雅,你觉的不雅的,他就直指是人性。当然,在很多地方你不会反对他的说辞,就像大家都说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高,只要是讽刺这些的,你都觉得是名言,但是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极度的表现也成了作秀。

  书中大肆谈着离婚、性、感情规则,脏话是有的,调侃是有的,解构名词是有的,抒发情感是有的,讽喻社会是有的……

  你可以认为这是一本不入流作品,也可以当它是入世宝典去品读,全在个人喜好了。

  《北京的金山上》读后感(三):夜行动物日行千里

  大仙msn有一段时间的签名是“北京的金山上”。我开始以为是什么岁月留声,后来知道是小说,虽然还没出作者他娘胎,但总觉得怎么着得写什么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造反有理之类的,属于老男人的第二春文学,缅怀峥嵘岁月。。。

  后来新书发布跟星光办的,我就觉得这事儿理解的不到位了,当初峥嵘岁月没摇滚乐呀。不过后来我也没问大仙为什么在北京的金山上写夜店。这不重要;另外至于大号腰封上面的首创、性感我觉得也不重要,其实小说写的就是一个过程

  其实读小说有两种,一种是较着劲读,这不是读者的问题,主要是作者是较着劲写的。写的人就是想叫你慢、千万别一气呵成,最好这个过程中还若有所思一下,可能的话再用笔画几条横杠做个标记什么的。这种小说我想应该挺多,因为我也没怎么看过,就不说了;另外对称着的还有一种,就是你读着千万别较劲,取得是酣畅淋漓。这种小说应该更多我想。因为我们谁也不想花太多时间读小说,在这个时代,我说的这是实话。另外,其实我一直觉得这个时代适合发生小说,写反而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事儿。

  所以《北京的金山上》肯定是后面一种小说。我拿到书也是绷了好几天才读,之前好像是都被喝酒的事儿耽误了,就一直把书揣包儿里。后来前两天我一个人跟外面一边吃饭一边看来着。人家打烊我也差不多了。小说快赶上一顿饭的工夫了。

  其实我读完小说也没能力概括它到底讲了什么,我看的比较晕,人物关系没怎么搞清。但我觉得这不是我的问题,也不能说是大仙的问题,而是很有可能这些现实中的人物原型自己就没搞清,他们寄居一处搞来搞去终于搞成一团。

  但是其实小说讲了什么都不是关键,因为可以想象,故事无非就是那些故事,甚至都没有生死这么痛切,不过就是一些欲望虚荣之类的。因为号称写的是文化圈的事儿,所以情节上串了一些文化活动,当然你要非说那些活动没什么文化其实也行,因为这里面的姿势主要是互相抚摸,也有不少沽名钓誉

  然后就是故事里面行走了一些男男女女,时间基本在午夜,地点基本在三里屯。女的都是文艺果儿或者将熟未熟的,要往圈子钻的,不过很多脑壳刚进来就被卡住了,上下不得起手,没想到贵圈真乱呦。而且果儿又爱玩儿气质,五迷三道的,于是最后就是这些娘们儿都很痛苦严重崩溃。

  小说里的男的基本怪蜀黍是主流,业余生活就是给果儿做思想工作。于是果儿们就都不按张爱玲、亦舒设定的艺术人生往前进了,直接醉生梦死,最后搞的都没什么良家妇女了,底子都不潮,三瓜俩枣再带不走,当然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嫁人有点儿费劲。搞得果儿有多清醒就有多拧巴。

  于是最后就是小说中的人呀在这个城市的夜里都变得很奇怪——所有人都说追求幸福,所有人都不好好生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还有很多坚定的、严肃的喜怒哀怨。

  所以小说不简单是一个混夜店的问题,这里面有人和人之间的一个关系和感受——你被他拦腰一击了、他被你兜底颠覆了、互相都觉得再骗,于是办与被办,从人变鬼从鬼变人。。。但是尽管如此,几条命聚在一起,还是互相惦记着,都快喝出感情来了。夜夜笙歌,带着酒气、心怀鬼胎、事情的最后往往是滚回自己的家或者上错别人的床,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对我有那么一点点认真、我对你有那么一点点认真,那就得感恩戴德了。

  所以看小说就觉得夜行动物日行千里的代价还真不低,当然这个性价比只能当事人自己揣摩。反正你的小心脏必须受得了各种真假虚实高来低去才行。否则脆弱的人直接出局,而犹豫的人其实也无异于宣布自动退出游戏了。一句话——夜店是不好混的。

  所以其实小说提示的是一个生活形态,混的过程不是说有什么意义,而是和三教九流在一起所付出的这个时间中,身体里面浸透了各种各样的故事、千差万别的欲望,还有什么声音画面啦。而这一切构成了一个当代经验,这个过程复杂多义、其实点儿意义。而至于是什么意义,我也还没想清楚

  另外,我一直觉得通俗小说写歌舞升平不是坏事儿,通俗小说最怕的就是什么苦中作乐笑中带泪小人物大情怀于是观众感到很欣慰有意义然后主人公反反复复的说人多孤独呀哇哇哇,因为这些对于现实世界一点儿用处没有。人当然孤独了,我们都知道这些,但也不用时时刻刻挂在嘴上,某些小说老说这事儿多不是人呀。所以大仙无非也就是写写怎么混,我们有时候混累了,还写写奔走中的脚下一软,不过他连这个都没有。就是世俗的彻彻底底。忧伤的感受无异于蛋疼,一点儿不需要。而且基本态度就是怎么生活就怎么写,写到哪儿算哪儿,谁爱怎么认为就怎么是。

  尽管态度是这么一个态度,但是小说中很多来来走走的人和事都不用相信,这个受制于现实世界本来的欺骗性;但是现实世界很多假的其实也是真的,于是小说其实也包含了真实性。所以《北京的金山上》可以给盖一个戳儿,关于不确定性的。

  再说那天在星光,我还听他还和黄燎原讲,那咱能玩儿到00后吧?!借着酒劲儿说的。

  其实我觉得这个有戏,只要天天去青鸟健身的话。那样他们就又可以尸位素餐很多年了。因为本来就是,永远铁打的饭局流水的果儿,就跟韭菜似的,剪了一茬儿还有一茬儿,再来还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倒跟大仙也混过一阵酒吧,不过我要想达到状态怎么都得7甁长岛或者一米Tequila起。太破费了,一度也就没什么人理我了。记得当初有时候一晚上好几个地儿,我都颓了,大仙还蹦,我经常窝在沙发晕晕乎乎的扫一眼,发现这不做广播体操呢吗。另外我觉得我和大仙互相都没怎么见过对方吃饭,好像见面就是酒。他有时电话说,出来喝呀,一般是12点前后、三里屯。通常来讲,我那会儿肯定大了。然后他说,你还能大呀。。。

  《北京的金山上》读后感(四):转载:石康

  认识大仙是在十五六年前北京的一个记不起名字的街头小饭馆里,他当时是诗人,同时也是我的文学前辈,在北青报当体育记者,深夜醉酒之后打车回家,付不出车费,便拿记者证在出租司机眼前乱晃,那记者证还用来在常去的小饭馆赊账,只是因为喝高兴了,即使朋友们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仍凑不出几瓶燕京啤酒钱,不知道那时的大仙是如何在清醒之后借到钱,一个人默默去饭馆还账的——看完《北京的金山上》,我相信当时的大仙也许是哼着黄色歌曲去的,没有农民抱怨,他只是在为他和大家的快乐买单。

  那时,大仙还没有开始发明武侠体育的文体,这文体风靡体坛十几年直至现在,直接后果是大仙可以买上整酒柜的各种国酒洋酒放在家里,但对大仙来讲,家里只是存酒而不是喝酒的地方,而且大仙所谓的家也不是他住的带装修的公寓套间,而是北京,是在夜雾弥漫中有着点点灯光的各种夜店,这些夜店从十几年前的破落饭馆,顽强进化到目前的华丽奢侈场所,而大仙也从一名诗人进化成作家,虽然他的职业是体育记者。

  认识大仙是在十五六年前北京的一个记不起名字的街头小饭馆里,他当时是诗人,同时也是我的文学前辈,在北青报当体育记者,深夜醉酒之后打车回家,付不出车费,便拿记者证在出租司机眼前乱晃,那记者证还用来在常去的小饭馆赊账,只是因为喝高兴了,即使朋友们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仍凑不出几瓶燕京啤酒钱,不知道那时的大仙是如何在清醒之后借到钱,一个人默默去饭馆还账的——看完《北京的金山上》,我相信当时的大仙也许是哼着黄色歌曲去的,没有农民抱怨,他只是在为他和大家的快乐买单。 那时,大仙还没有开始发明武侠体育的文体,这文体风靡体坛十几年直至现在,直接后果是大仙可以买上整酒柜的各种国酒洋酒放在家里,但对大仙来讲,家里只是存酒而不是喝酒的地方,而且大仙所谓的家也不是他住的带装修的公寓套间,而是北京,是在夜雾弥漫中有着点点灯光的各种夜店,这些夜店从十几年前的破落饭馆,顽强进化到目前的华丽奢侈场所,而大仙也从一名诗人进化成作家,虽然他的职业是体育记者。 《北京的金山上》这本新书中的一开头,大仙便欣然写出:“闷骚是21世纪特征”,我想也许闷骚同时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特征,大仙生于1959年,用中国老话说起来竟是一年过半百老人可惜,中国老话过时了,大仙的依然年轻,比我们这一帮人都年轻,他仍能顶住北京夜店的低音炮中传出的巨锤一般的重低音,在烟雾、情欲与高脚杯中闪着微光的酒面中嗅到——嗅到青春,一种不死的属于北京的精神。 “你不可能在床上腻歪一整天,就算是醒大酒,或被生活压抑了,那也要爬起来,也要迈进这一天。”这似曾相识的句子来自大仙,是的,这不是海明威在巴黎或是西班牙的酒馆里写下的,而是大仙在属于他的清晨或深夜里写下的,那些时刻,大仙属于北京,他是作为一名北京的抒情诗人而存在,他用他的长句或短句,包裹着他的赤子之心,长期地为北京锻造奇异的句法,我认为大仙是使用属于一战前的巴黎的灵魂,在为近一百年后的北京写作,我深信大仙喝下去的酒里游荡着拉丁诗人明亮热情眼神,只是大仙的运气并不是太好,巴黎最终使毕加索等人的名字从虚空中凝固成形,而北京却仍是黑沉沉的废墟,像是一大团儿隐藏在黑暗的冬季寒风中怪笑着的影子。但这影子仍会讲述一些故事,只是因为大仙视北京为一座诗意的金山,他就爬上那金山为山下的人讲故事,男人、女人、性与热情,还有时间,你可看到四十年的时间是如何从大仙的诗句里穿过,击碎北京,令人兴奋,大仙把它们随手送人,就犹如大

  《北京的金山上》这本新书中的一开头,大仙便欣然写出:“闷骚是21 认识大仙是在十五六年前北京的一个记不起名字的街头小饭馆里,他当时是诗人,同时也是我的文学前辈,在北青报当体育记者,深夜醉酒之后打车回家,付不出车费,便拿记者证在出租司机眼前乱晃,那记者证还用来在常去的小饭馆赊账,只是因为喝高兴了,即使朋友们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仍凑不出几瓶燕京啤酒钱,不知道那时的大仙是如何在清醒之后借到钱,一个人默默去饭馆还账的——看完《北京的金山上》,我相信当时的大仙也许是哼着黄色歌曲去的,没有农民抱怨,他只是在为他和大家的快乐买单。 那时,大仙还没有开始发明武侠体育的文体,这文体风靡体坛十几年直至现在,直接后果是大仙可以买上整酒柜的各种国酒洋酒放在家里,但对大仙来讲,家里只是存酒而不是喝酒的地方,而且大仙所谓的家也不是他住的带装修的公寓套间,而是北京,是在夜雾弥漫中有着点点灯光的各种夜店,这些夜店从十几年前的破落饭馆,顽强进化到目前的华丽奢侈场所,而大仙也从一名诗人进化成作家,虽然他的职业是体育记者。 《北京的金山上》这本新书中的一开头,大仙便欣然写出:“闷骚是21世纪的特征”,我想也许闷骚同时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特征,大仙生于1959年,用中国老话说起来竟是一年过半百的老人,可惜,中国老话过时了,大仙的依然年轻,比我们这一帮人都年轻,他仍能顶住北京夜店的低音炮中传出的巨锤一般的重低音,在烟雾、情欲与高脚杯中闪着微光的酒面中嗅到——嗅到青春,一种不死的属于北京的精神。 “你不可能在床上腻歪一整天,就算是醒大酒,或被生活压抑了,那也要爬起来,也要迈进这一天。”这似曾相识的句子来自大仙,是的,这不是海明威在巴黎或是西班牙的酒馆里写下的,而是大仙在属于他的清晨或深夜里写下的,那些时刻,大仙属于北京,他是作为一名北京的抒情诗人而存在,他用他的长句或短句,包裹着他的赤子之心,长期地为北京锻造奇异的句法,我认为大仙是使用属于一战前的巴黎的灵魂,在为近一百年后的北京写作,我深信大仙喝下去的酒里游荡着拉丁诗人明亮而热情的眼神,只是大仙的运气并不是太好,巴黎最终使毕加索等人的名字从虚空中凝固成形,而北京却仍是黑沉沉的废墟,像是一大团儿隐藏在黑暗的冬季寒风中怪笑着的影子。但这影子仍会讲述一些故事,只是因为大仙视北京为一座诗意的金山,他就爬上那金山为山下的人讲故事,男人、女人、性与热情,还有时间,你可看到四十年的时间是如何从大仙的诗句里穿过,击碎北京,令人兴奋,大仙把它们随手送人,就犹如大世纪的特征”,我想也许闷骚同时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特征,大仙生于1959年,用中国老话说起来竟是一年过半百的老人,可惜,中国老话过时了,大仙的依然年轻,比我们这一帮人都年轻,他仍能顶住北京夜店的低音炮中传出的巨锤一般的重低音,在烟雾、情欲与高脚杯中闪着微光的酒面中嗅到——嗅到青春,一种不死的属于北京的精神。

  懂得这一点,你便可以撕掉“陈氏孤儿”的电影票,跨出黑暗的电影院,走进阳光之中,你其实是从农耕时代走进文明,若你想重回温暖的篝火边与他人共享快乐,那么去买一本大仙写的《北京的金山上》,附带着还可以买一本黄燎原写的《烂生活》,,用以见证大仙写的都是真的,请花上几个晚上看完,用以横扫护逼贼故事带给你的压抑,一如使用北京强劲的冬季冷风,去横扫遍地干瘪的秋天落叶,和一些伤感无聊的古猿情结。 推荐《北京的金山上》和《烂生活》,从北京的黑墨汁中飞速喷出的两道闪电,大仙和黄燎原,别说他们长得不行,我以为比陈凯歌和黄晓明帅多了,后面两位您要留心瞧,很明显,前一位腰间别着一把枣木柄上包铜的破镰刀,后一位手持一把生锈的生铁锄头,他们就用那锄头掘开中国古墓,用镰刀尖儿从古人的牙缝儿里剔了一块牙垢从电影院里硬往你嘴里塞,虽说是花钱经过PS处理,你要是胆大心细就能一准儿能猜出,那团起的手上仍长有涂着面霜的老厚茧,伸出时便原形毕露,这种又笨还懒却想赚大钱老一套的收费姿势,摆起来既没出息又僵硬,听说过“精致的没创意”是怎么回事吗?呵呵,就是这个。而大仙和黄燎原的小说虽看起来原始粗糙,却自有一种从北京进化出的自然神态,个人风格清晰,无法伪装,总是酒后乍醒,一如雨后初晴。

  “你不可能在床上腻歪一整天,就算是醒大酒,或被生活压抑了,那也要爬起来,也要迈进这一天。”这似曾相识的句子来自大仙,是的,这不是海明威在巴黎或是西班牙的酒馆里写下的,而是大仙在属于他的清晨或深夜里写下的,那些时刻,大仙属于北京,他是作为一名北京的抒情诗人而存在,他用他的长句或短句,包裹着他的赤子之心,长期地为北京锻造奇异的句法,我认为大仙是使用属于一战前的巴黎的灵魂,在为近一百年后的北京写作,我深信大仙喝下去的酒里游荡着拉丁诗人明亮而热情的眼神,只是大仙的运气并不是太好,巴黎最终使毕加索等人的名字从虚空中凝固成形,而北京却仍是黑沉沉的废墟,像是一大团儿隐藏在黑暗的冬季寒风中怪笑着的影子。

  认识大仙是在十五六年前北京的一个记不起名字的街头小饭馆里,他当时是诗人,同时也是我的文学前辈,在北青报当体育记者,深夜醉酒之后打车回家,付不出车费,便拿记者证在出租司机眼前乱晃,那记者证还用来在常去的小饭馆赊账,只是因为喝高兴了,即使朋友们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仍凑不出几瓶燕京啤酒钱,不知道那时的大仙是如何在清醒之后借到钱,一个人默默去饭馆还账的——看完《北京的金山上》,我相信当时的大仙也许是哼着黄色歌曲去的,没有农民抱怨,他只是在为他和大家的快乐买单。 那时,大仙还没有开始发明武侠体育的文体,这文体风靡体坛十几年直至现在,直接后果是大仙可以买上整酒柜的各种国酒洋酒放在家里,但对大仙来讲,家里只是存酒而不是喝酒的地方,而且大仙所谓的家也不是他住的带装修的公寓套间,而是北京,是在夜雾弥漫中有着点点灯光的各种夜店,这些夜店从十几年前的破落饭馆,顽强进化到目前的华丽奢侈场所,而大仙也从一名诗人进化成作家,虽然他的职业是体育记者。 《北京的金山上》这本新书中的一开头,大仙便欣然写出:“闷骚是21世纪的特征”,我想也许闷骚同时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特征,大仙生于1959年,用中国老话说起来竟是一年过半百的老人,可惜,中国老话过时了,大仙的依然年轻,比我们这一帮人都年轻,他仍能顶住北京夜店的低音炮中传出的巨锤一般的重低音,在烟雾、情欲与高脚杯中闪着微光的酒面中嗅到——嗅到青春,一种不死的属于北京的精神。 “你不可能在床上腻歪一整天,就算是醒大酒,或被生活压抑了,那也要爬起来,也要迈进这一天。”这似曾相识的句子来自大仙,是的,这不是海明威在巴黎或是西班牙的酒馆里写下的,而是大仙在属于他的清晨或深夜里写下的,那些时刻,大仙属于北京,他是作为一名北京的抒情诗人而存在,他用他的长句或短句,包裹着他的赤子之心,长期地为北京锻造奇异的句法,我认为大仙是使用属于一战前的巴黎的灵魂,在为近一百年后的北京写作,我深信大仙喝下去的酒里游荡着拉丁诗人明亮而热情的眼神,只是大仙的运气并不是太好,巴黎最终使毕加索等人的名字从虚空中凝固成形,而北京却仍是黑沉沉的废墟,像是一大团儿隐藏在黑暗的冬季寒风中怪笑着的影子。但这影子仍会讲述一些故事,只是因为大仙视北京为一座诗意的金山,他就爬上那金山为山下的人讲故事,男人、女人、性与热情,还有时间,你可看到四十年的时间是如何从大仙的诗句里穿过,击碎北京,令人兴奋,大仙把它们随手送人,就犹如大但这影子仍会讲述一些故事,只是因为大仙视北京为一座诗意的金山,他就爬上那金山为山下的人讲故事,男人、女人、性与热情,还有时间,你可看到四十年的时间是如何从大仙的诗句里穿过,击碎北京,令人兴奋,大仙把它们随手送人,就犹如大仙在夜店里把身边的男人随手送给女人,把女人随手送给男人,只需干上一杯或半杯,大仙认为他们相互需要,不管他们之间以后会发生什么,那不是大仙的事儿,大仙让他们相遇,男人和女人,在夜店里,犹如海德格尔让存在与虚无在他的哲学里相遇,文学上先存疑,私生活的慷慨方面,我认为大仙比海德格尔要殊胜。

  当然,这是一个长期属于北京夜店的秘密,让我在这里说出来吧。

  懂得这一点,你便可以撕掉“陈氏孤儿”的电影票,跨出黑暗的电影院,走进阳光之中,你其实是从农耕时代走进文明,若你想重回温暖的篝火边与他人共享快乐,那么去买一本大仙写的《北京的金山上》,附带着还可以买一本黄燎原写的《烂生活》,,用以见证大仙写的都是真的,请花上几个晚上看完,用以横扫护逼贼故事带给你的压抑,一如使用北京强劲的冬季冷风,去横扫遍地干瘪的秋天落叶,和一些伤感无聊的古猿情结。 推荐《北京的金山上》和《烂生活》,从北京的黑墨汁中飞速喷出的两道闪电,大仙和黄燎原,别说他们长得不行,我以为比陈凯歌和黄晓明帅多了,后面两位您要留心瞧,很明显,前一位腰间别着一把枣木柄上包铜的破镰刀,后一位手持一把生锈的生铁锄头,他们就用那锄头掘开中国古墓,用镰刀尖儿从古人的牙缝儿里剔了一块牙垢从电影院里硬往你嘴里塞,虽说是花钱经过PS处理,你要是胆大心细就能一准儿能猜出,那团起的手上仍长有涂着面霜的老厚茧,伸出时便原形毕露,这种又笨还懒却想赚大钱老一套的收费姿势,摆起来既没出息又僵硬,听说过“精致的没创意”是怎么回事吗?呵呵,就是这个。而大仙和黄燎原的小说虽看起来原始粗糙,却自有一种从北京进化出的自然神态,个人风格清晰,无法伪装,总是酒后乍醒,一如雨后初晴。

  在北京夜店,或是别的含有内部装修的私人或公共场所,有大量的现代贾宝玉,北京人统称“护逼贼”,他们属于古代,是那种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古代,马克思曾在大英博物馆花了很长时间研究围绕着远古人类的篝火边发生的故事,当他猜测人类私有制的起源时,他说出这些故事,那些偷偷摸摸在火光边勾到异性的古猿,双双对对手拉手静悄悄消失在篝火边的黑暗中,而大仙做的事情就是把他们从黑暗中叫出来,好了,出来吧,回来吧,男人属于女人,女人属于男人,不一定非要属于特定的男人与女人,事实上,大仙是极少数在夜店里向同性发出姑娘的男人,你若是在北京混得不久,便不知这一点有何了不起之处,你以为剩下的人有何特点?我告诉你,他们全是护逼贼,他们只是把姑娘从夜店里一个个骗到自己家,就如同原始古猿把另一名古猿从大家聚集的篝火边带至黑暗处,那些原始而黑暗的背影在大仙眼里很凄凉,他们是纯粹的动物,赚到钱的农民,被占有欲泡烂的脓疮,诗人的敌人,城市的敌人,自由的敌人。

  仙在夜店里把身边的男人随手送给女人,把女人随手送给男人,只需干上一杯或半杯,大仙认为他们相互需要,不管他们之间以后会发生什么,那不是大仙的事儿,大仙让他们相遇,男人和女人,在夜店里,犹如海德格尔让存在与虚无在他的哲学里相遇,文学上先存疑,私生活的慷慨方面,我认为大仙比海德格尔要殊胜。当然,这是一个长期属于北京夜店的秘密,让我在这里说出来吧。在北京夜店,或是别的含有内部装修的私人或公共场所,有大量的现代贾宝玉,北京人统称“护逼贼”,他们属于古代,是那种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古代,马克思曾在大英博物馆花了很长时间研究围绕着远古人类的篝火边发生的故事,当他猜测人类私有制的起源时,他说出这些故事,那些偷偷摸摸在火光边勾到异性的古猿,双双对对手拉手静悄悄消失在篝火边的黑暗中,而大仙做的事情就是把他们从黑暗中叫出来,好了,出来吧,回来吧,男人属于女人,女人属于男人,不一定非要属于特定的男人与女人,事实上,大仙是极少数在夜店里向同性发出姑娘的男人,你若是在北京混得不久,便不知这一点有何了不起之处,你以为剩下的人有何特点?我告诉你,他们全是护逼贼,他们只是把姑娘从夜店里一个个骗到自己家,就如同原始古猿把另一名古猿从大家聚集的篝火边带至黑暗处,那些原始而黑暗的背影在大仙眼里很凄凉,他们是纯粹的动物,赚到钱的农民,被占有欲泡烂的脓疮,诗人的敌人,城市的敌人,自由的敌人。好了,让我们再次领略一下前文中海德格尔谈到的“相遇”,一种起源于希腊的哲学情怀,这相遇发生在大仙的生活中与笔下,大仙是让一切能相遇的都相遇,在夜店中,在笔下,在想象中,如果你自认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便可从大仙的书中领略到一种因相遇而产生戏剧性,无论是贺拉斯或是亚里士多德,都在其著作中称之为“诗意”,这是诗意的源头,它坐在酒神的腿上嘲笑中国贾宝玉的不健康的动物行为,它用大笑射出一道强光,把道貌岸然的护逼贼钉在墙上,叫他们的赤裸裸的占有欲显形,不管他们谈的是“要有一个家”还是“爱情”,在诗人眼里,他们只是在为他们私欲而撒谎,而诗人告诉人们“要去相遇”。说到这里,你能从诗人那里懂得“纯真”说的是什么吗?不是什么梦想,更不是什么时尚,那都是狗屎,而是“尽力使事情发生”,最近你若去旧金山,101高速路和城市街道旁到处是Beatles歌曲终于可以在iTunes上被下载的路牌广告。这便是乔布斯干的事情,这与大仙干的事情异曲同工,都令人感动,希腊精神总有回光返照的时刻,好了,让我们再次领略一下前文中海德格尔谈到的“相遇”,一种起源于希腊的哲学情怀,这相遇发生在大仙的生活中与笔下,大仙是让一切能相遇的都相遇,在夜店中,在笔下,在想象中,如果你自认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便可从大仙的书中领略到一种因相遇而产生戏剧性,无论是贺拉斯或是亚里士多德,都在其著作中称之为“诗意”,这是诗意的源头,它坐在酒神的腿上嘲笑中国贾宝玉的不健康的动物行为,它用大笑射出一道强光,把道貌岸然的护逼贼钉在墙上,叫他们的赤裸裸的占有欲显形,不管他们谈的是“要有一个家”还是“爱情”,在诗人眼里,他们只是在为他们私欲而撒谎,而诗人告诉人们“要去相遇”。

  说到这里,你能从诗人那里懂得“纯真”说的是什么吗?不是什么梦想,更不是什么时尚,那都是狗屎,而是“尽力使事情发生”,最近你若懂得这一点,你便可以撕掉“陈氏孤儿”的电影票,跨出黑暗的电影院,走进阳光之中,你其实是从农耕时代走进文明,若你想重回温暖的篝火边与他人共享快乐,那么去买一本大仙写的《北京的金山上》,附带着还可以买一本黄燎原写的《烂生活》,,用以见证大仙写的都是真的,请花上几个晚上看完,用以横扫护逼贼故事带给你的压抑,一如使用北京强劲的冬季冷风,去横扫遍地干瘪的秋天落叶,和一些伤感无聊的古猿情结。 推荐《北京的金山上》和《烂生活》,从北京的黑墨汁中飞速喷出的两道闪电,大仙和黄燎原,别说他们长得不行,我以为比陈凯歌和黄晓明帅多了,后面两位您要留心瞧,很明显,前一位腰间别着一把枣木柄上包铜的破镰刀,后一位手持一把生锈的生铁锄头,他们就用那锄头掘开中国古墓,用镰刀尖儿从古人的牙缝儿里剔了一块牙垢从电影院里硬往你嘴里塞,虽说是花钱经过PS处理,你要是胆大心细就能一准儿能猜出,那团起的手上仍长有涂着面霜的老厚茧,伸出时便原形毕露,这种又笨还懒却想赚大钱老一套的收费姿势,摆起来既没出息又僵硬,听说过“精致的没创意”是怎么回事吗?呵呵,就是这个。而大仙和黄燎原的小说虽看起来原始粗糙,却自有一种从北京进化出的自然神态,个人风格清晰,无法伪装,总是酒后乍醒,一如雨后初晴。 去旧金山,101高速路和城市街道旁到处是 认识大仙是在十五六年前北京的一个记不起名字的街头小饭馆里,他当时是诗人,同时也是我的文学前辈,在北青报当体育记者,深夜醉酒之后打车回家,付不出车费,便拿记者证在出租司机眼前乱晃,那记者证还用来在常去的小饭馆赊账,只是因为喝高兴了,即使朋友们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仍凑不出几瓶燕京啤酒钱,不知道那时的大仙是如何在清醒之后借到钱,一个人默默去饭馆还账的——看完《北京的金山上》,我相信当时的大仙也许是哼着黄色歌曲去的,没有农民抱怨,他只是在为他和大家的快乐买单。 那时,大仙还没有开始发明武侠体育的文体,这文体风靡体坛十几年直至现在,直接后果是大仙可以买上整酒柜的各种国酒洋酒放在家里,但对大仙来讲,家里只是存酒而不是喝酒的地方,而且大仙所谓的家也不是他住的带装修的公寓套间,而是北京,是在夜雾弥漫中有着点点灯光的各种夜店,这些夜店从十几年前的破落饭馆,顽强进化到目前的华丽奢侈场所,而大仙也从一名诗人进化成作家,虽然他的职业是体育记者。 《北京的金山上》这本新书中的一开头,大仙便欣然写出:“闷骚是21世纪的特征”,我想也许闷骚同时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特征,大仙生于1959年,用中国老话说起来竟是一年过半百的老人,可惜,中国老话过时了,大仙的依然年轻,比我们这一帮人都年轻,他仍能顶住北京夜店的低音炮中传出的巨锤一般的重低音,在烟雾、情欲与高脚杯中闪着微光的酒面中嗅到——嗅到青春,一种不死的属于北京的精神。 “你不可能在床上腻歪一整天,就算是醒大酒,或被生活压抑了,那也要爬起来,也要迈进这一天。”这似曾相识的句子来自大仙,是的,这不是海明威在巴黎或是西班牙的酒馆里写下的,而是大仙在属于他的清晨或深夜里写下的,那些时刻,大仙属于北京,他是作为一名北京的抒情诗人而存在,他用他的长句或短句,包裹着他的赤子之心,长期地为北京锻造奇异的句法,我认为大仙是使用属于一战前的巴黎的灵魂,在为近一百年后的北京写作,我深信大仙喝下去的酒里游荡着拉丁诗人明亮而热情的眼神,只是大仙的运气并不是太好,巴黎最终使毕加索等人的名字从虚空中凝固成形,而北京却仍是黑沉沉的废墟,像是一大团儿隐藏在黑暗的冬季寒风中怪笑着的影子。但这影子仍会讲述一些故事,只是因为大仙视北京为一座诗意的金山,他就爬上那金山为山下的人讲故事,男人、女人、性与热情,还有时间,你可看到四十年的时间是如何从大仙的诗句里穿过,击碎北京,令人兴奋,大仙把它们随手送人,就犹如大Beatles歌曲终于可以在iTunes上被下载的路牌广告。这便是乔布斯干的事情,这与大仙干的事情异曲同工,都令人感动,希腊精神总有回光返照的时刻,懂得这一点,你便可以撕掉“陈氏孤儿”的电影票,跨出黑暗的电影院,走进阳光之中,你其实是从农耕时代走进文明,若你想重回温暖的篝火边与他人共享快乐,那么去买一本大仙写的《北京的金山上》,附带着还可以买一本黄燎原写的《烂生活》,,用以见证大仙写的都是真的,请花上几个晚上看完,用以横扫护逼贼故事带给你的压抑,一如使用北京强劲的冬季冷风,去横扫遍地干瘪的秋天落叶,和一些伤感无聊的古猿情结。

  懂得这一点,你便可以撕掉“陈氏孤儿”的电影票,跨出黑暗的电影院,走进阳光之中,你其实是从农耕时代走进文明,若你想重回温暖的篝火边与他人共享快乐,那么去买一本大仙写的《北京的金山上》,附带着还可以买一本黄燎原写的《烂生活》,,用以见证大仙写的都是真的,请花上几个晚上看完,用以横扫护逼贼故事带给你的压抑,一如使用北京强劲的冬季冷风,去横扫遍地干瘪的秋天落叶,和一些伤感无聊的古猿情结。 推荐《北京的金山上》和《烂生活》,从北京的黑墨汁中飞速喷出的两道闪电,大仙和黄燎原,别说他们长得不行,我以为比陈凯歌和黄晓明帅多了,后面两位您要留心瞧,很明显,前一位腰间别着一把枣木柄上包铜的破镰刀,后一位手持一把生锈的生铁锄头,他们就用那锄头掘开中国古墓,用镰刀尖儿从古人的牙缝儿里剔了一块牙垢从电影院里硬往你嘴里塞,虽说是花钱经过PS处理,你要是胆大心细就能一准儿能猜出,那团起的手上仍长有涂着面霜的老厚茧,伸出时便原形毕露,这种又笨还懒却想赚大钱老一套的收费姿势,摆起来既没出息又僵硬,听说过“精致的没创意”是怎么回事吗?呵呵,就是这个。而大仙和黄燎原的小说虽看起来原始粗糙,却自有一种从北京进化出的自然神态,个人风格清晰,无法伪装,总是酒后乍醒,一如雨后初晴。

  推荐《北京的金山上》和《烂生活》,从北京的黑墨汁中飞速喷出的两道闪电,大仙和黄燎原,别说他们长得不行,我以为比陈凯歌和黄晓明帅多了,后面两位您要留心瞧,很明显,前一位腰间别着一把枣木柄上包铜的破镰刀,后一位手持一把生锈的生铁锄头,他们就用那锄头掘开中国古墓,用镰刀尖儿从古人的牙缝儿里剔了一块牙垢从电影院里硬往你嘴里塞,虽说是花钱经过仙在夜店里把身边的男人随手送给女人,把女人随手送给男人,只需干上一杯或半杯,大仙认为他们相互需要,不管他们之间以后会发生什么,那不是大仙的事儿,大仙让他们相遇,男人和女人,在夜店里,犹如海德格尔让存在与虚无在他的哲学里相遇,文学上先存疑,私生活的慷慨方面,我认为大仙比海德格尔要殊胜。当然,这是一个长期属于北京夜店的秘密,让我在这里说出来吧。在北京夜店,或是别的含有内部装修的私人或公共场所,有大量的现代贾宝玉,北京人统称“护逼贼”,他们属于古代,是那种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古代,马克思曾在大英博物馆花了很长时间研究围绕着远古人类的篝火边发生的故事,当他猜测人类私有制的起源时,他说出这些故事,那些偷偷摸摸在火光边勾到异性的古猿,双双对对手拉手静悄悄消失在篝火边的黑暗中,而大仙做的事情就是把他们从黑暗中叫出来,好了,出来吧,回来吧,男人属于女人,女人属于男人,不一定非要属于特定的男人与女人,事实上,大仙是极少数在夜店里向同性发出姑娘的男人,你若是在北京混得不久,便不知这一点有何了不起之处,你以为剩下的人有何特点?我告诉你,他们全是护逼贼,他们只是把姑娘从夜店里一个个骗到自己家,就如同原始古猿把另一名古猿从大家聚集的篝火边带至黑暗处,那些原始而黑暗的背影在大仙眼里很凄凉,他们是纯粹的动物,赚到钱的农民,被占有欲泡烂的脓疮,诗人的敌人,城市的敌人,自由的敌人。好了,让我们再次领略一下前文中海德格尔谈到的“相遇”,一种起源于希腊的哲学情怀,这相遇发生在大仙的生活中与笔下,大仙是让一切能相遇的都相遇,在夜店中,在笔下,在想象中,如果你自认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便可从大仙的书中领略到一种因相遇而产生戏剧性,无论是贺拉斯或是亚里士多德,都在其著作中称之为“诗意”,这是诗意的源头,它坐在酒神的腿上嘲笑中国贾宝玉的不健康的动物行为,它用大笑射出一道强光,把道貌岸然的护逼贼钉在墙上,叫他们的赤裸裸的占有欲显形,不管他们谈的是“要有一个家”还是“爱情”,在诗人眼里,他们只是在为他们私欲而撒谎,而诗人告诉人们“要去相遇”。说到这里,你能从诗人那里懂得“纯真”说的是什么吗?不是什么梦想,更不是什么时尚,那都是狗屎,而是“尽力使事情发生”,最近你若去旧金山,101高速路和城市街道旁到处是Beatles歌曲终于可以在iTunes上被下载的路牌广告。这便是乔布斯干的事情,这与大仙干的事情异曲同工,都令人感动,希腊精神总有回光返照的时刻,PS处理,你要是胆大心细就能一准儿能猜出,那团起的手上仍长有涂着面霜的老厚茧,伸出时便原形毕露,这种又笨还懒却想赚大钱老一套的收费姿势,摆起来既没出息又僵硬,听说过“精致的没创意”是怎么回事吗?呵呵,就是这个。而大仙和黄燎原的小说虽看起来原始粗糙,却自有一种从北京进化出的自然神态,个人风格清晰,无法伪装,总是酒后乍醒,一如雨后初晴。

  《北京的金山上》读后感(五):高兴就好

  前面一小部分是在网上看的,在善始善终的伟大理论指导下,买下书来继续往下看,直至昨夜,过程约莫到一大半,终于失去耐心,以风卷残云之势,秋风扫落叶般将其终结。

  对于大仙之人不敢妄加评论,相信不论是在光天化日、月朗星稀亦或其他种种场景相见,必被其风流倜傥口若莲花的牛逼劲所折服。北京的金山上全文不乏幽默和文采,但并无深刻含义,更无忧国忧民之大志。但这也恰恰表明大仙游戏人间的态度,正所谓人各有志,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活出个自己。

  谁说吃大肉喝大酒蹦大迪泡大妞就是不务正业,尖孙儿有尖孙儿的需求,果儿有果儿的渴望。天上人间。高兴就好。

  《北京的金山上》读后感(六):老流氓的意淫

  用了一个晚上翻了“北京的金山上”,跳过我家的垃圾桶,直接扔进楼道的垃圾房了。

  狗屁。

  什么夜店时尚人士。大小姐我淡出了,都能挑出满篇儿的胡说八道来。

  至于爱情?虽然不太承认这样东西,基本还肯定那是个正面词汇,被这群淫虫谈来,好像强奸小家碧玉。

  一个文学读拧巴的老男人的意淫。

  再想想,这意淫还真有社会基础。

  前几天在VICS的厕所里,3个走型芭比的北方妞,操着准北京口音又哭又骂。

  一个骂男人劈腿了,而且是被自己的朋友给劈了。

  一个尖叫——我是多么爱他啊,虽然他四十多岁又结婚了。

  然后抱在一块儿大喊女人的友情万岁。

  当时就把莎大小姐给恶心坏了。虽然知道女友仍然留恋夜色,但要和这么廉价弱智的人呼吸同一种空气,简直是侮辱我爹妈两家几百代祖宗。

  这些小姑娘没大脑,基本上就是被这种老男人洗了脑。下流当风流,堵心加恶心。

  也见过很多这种老男人。脑满肠肥,成天挑剔女人身材,什么不能超过100斤什么什么的,自己长得比猪八戒还猪八戒。不信大家自己上网搜索那个所谓大仙的照片,以及他周围那帮人的照片。

  再度庆幸我是上海人。虽然上海也有不少下流男人,但不像可怜的北京堕落成了zhuangbility大本营。

  什么文艺老中青年,一群披着伪文艺的臭流氓。

  《北京的金山上》读后感(七):北京的金山上光芒万丈……

  《北京的金山上》读完了,让人意犹未尽的不是书中故事。故事很寻常,无非是几对痴男怨女的感情纠葛和自以为是的小资生活,把灵魂的虚无和生活的随意演绎得光彩夺目光怪陆离并没有给故事增加太多趣味,让人发笑并觉得过瘾的是书中活色生香的语言和数线并行又融汇贯通的叙说方式。颓废的黑色幽默,高调的自誉自嘲,漫不经心、纠结、得瑟、拧巴……号称中国第一部可以用“性感”形容的,描写北京夜店生活的小说,洋洋洒洒几十万字,作者拿足了腕儿的范儿摆谱装酷,却并不让人厌恶。断断续续读了两天,还不错,虽然合上书时我的心情没能像书名那样,犹如北京的金山上灿烂得光芒万丈,至少,捧着这书我笑了几回。寂寞时,能把自己哄高兴了,随书中文字一起冲出寂寞之外,也算帮助书的作者做了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吧。

  我没觉得这书有多性感,但书中颓废调侃,恣意解构,拼接篡改甚至颠覆古今中外最经典最具代表性的诗词歌赋、名人警句、曲调歌咏,让我确定这个笔名“大仙”的作者是个有些生活阅历的闷骚型老文青。能把风雅附庸得如此伤风败俗又出神入化,他算对得起“大仙”这个貌似自嘲实则自得的名字了。

  书中雷人恶搞让人忍俊不禁并慨叹深省的字句段落不胜枚举:

  “如果你连海誓山盟都相信,那世界上就没有谎言了。”

  “痛不欲生,生不逢时,时有激情,情何以堪,问苍茫大地,锦绣河山,莽莽昆仑,滔滔雅鲁藏布江——明天星期几?”

  “你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你应崩溃。众里寻丫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原地没挪步……”

  “有时候你惦记一个女人,越惦记她越不是你的,她能被你惦记得跑到国外去;有时候你自己有女人,却惦记别人的女人,结果自己的女人被别人惦记上了;还有时候你惦记一个女人,这女人不搭理你,另外有个女人惦记你,你却不搭理她,最后大家都不惦记了,回被窝里怀疑人生了。人生说:靠,别老怀疑我,先怀疑你自己。”

  ……

  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但从不做读书笔记,尤其是把消遣玩闹的书读得一本正经,会让人觉得羞愧。这本书例外,不需要读书笔记,太多好玩的字句让人过目难忘,匆匆读完后我马上把枕边的书换上陈丹青的《笑谈大先生》,努力忘记大仙儿的仙人仙语。早已过了耍嘴皮子哗众取宠的年纪,语不惊人死不休不算境界,大智若愚沉默是金才是值得修行的道行,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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