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向着光亮那方》的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向着光亮那方》的读后感10篇

2018-03-01 21:3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向着光亮那方》的读后感10篇

  《向着光亮那方》是一本由刘同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42.00,页数:33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一):我们都一样,我们都不一样

  他的文字很有画面感,你可以感受到他在每个场景当时的每一种小情绪,他的感恩他的受宠若惊或者小尴尬,懊悔,又或者是淡定和无力表达,还有他的坚持。随着他的回忆,你也不自觉的想起相似的心路历程,而偶尔回想的感受告诉你,还会有神似的疑惑快乐,好像会永远年轻一样!

  他是个有故事的人,也遇到很多有故事的朋友

  你甚至想要,像他对朋友的满腔热情一样,关怀感谢这一些有温度才华的朋友,还有内敛而默默付出温情路人

  会感慨傻瓜表叔的纯粹,他对别人的好,他从不抱怨别人对自己恶意,他煞有其事的担当,听到刘同爸爸闲聊说的担心车放在村口过夜于是默默的卷了铺盖过去守了一夜,他洗相机时认定相机恢复原状就会让同同开心的那种单纯,他对妹妹的好甚至超过了自己娶媳妇心愿

  读过几个故事都忍不住眼泪打转。因为通过刘同的描述,我都太明白他所遇见的是怎样的真心了,继承,小白,娘娘和彬姐,饭馆的老蔡和老板娘,方老太,他们人格里的闪亮,努力和豪爽还有予人方便无奈和奋力向上,这样可爱人生旅途上的同路人我们又何尝未遇到过?!

  还有他的感受,来得那么真切。 很佩服他的人生智慧,待人真诚,甚至面对习惯多年的家人沟通方式都会花时间思考,然后真的让妈妈和家人宽心。他是多么的心思细腻啊,对生活入微的观察,关心自己所在乎的人,甚至素未谋面的读者。

  前天去了《向着光亮那方》的签售会,捧回来了刘同签过的新书,于是兴致勃勃地刷刷刷读完了。我本身不是刘同的粉丝,我姐才是,签名的两个小时是为了她。不过我本身对任何有好评的书都不会抗拒,读起书来迅速融入到作者世界,于是,我很懊悔,如果早一点,可能我面对面看刘同的角度会更有趣更深。

  很高兴认识一位真心作家。感谢。

  我极爱夏天喜欢蓝色的一切,天和水!想起拿着袋子喝汽水的场景。在树上看到的骄阳突然想到小朋友灰头土脸跟在甘蔗车后面跑的疯狂画面。

  这个夏天很美好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二):世界苛责于他们,他们却回以微笑

  看到“我的傻瓜表叔”那章,我承认我哭了。不仅是因为刘同笔下的表叔傻的让人心疼,也因为我想起了远在家乡表妹。表妹,是一个事实孤儿。我的姨妈也是表妹的母亲,在她小学3年级因病去世,而在她去世之前,表妹的父亲就早已了无音讯。小学五年级了,十以内的加减法她还需要借助手指头帮助计算。家里的人都把小表妹的笨挂在嘴边,说她继承了她死鬼爸爸的坏品质,甚至是当着表妹的面向亲朋好友们抱怨,说些这个孩子前途考不上大学诸如此类云云的话。起初,我也很烦她,同样的题目一遍遍地教,可她就是不会。直到后来,我发现她可以清楚地记得家里每一个人随手放下的东西的准确位置。每当大家一找不见东西时,她都能迅速找到,大家随口的一句表扬,都能让她高兴半天。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表妹一直在那么努力地得到大家的认同和赞扬。

  也许表妹真的不聪明,但她真的很努力地在做好自己可以做好的事情。下次回家,我要好好抱抱她,告诉她已经做得很好了!我不想错过表妹的善良和美好,想给她还能纯真微笑的年纪,多给她一些支持鼓励

  这个世界或许真的苛责于某些人,但他们却回报给这个世界以微笑。他们真的在很认真很努力地生活着、努力着。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三):让自己的善良有一些锋芒

  原谅我化用了书里一个章节的标题,因为我真的从这个故事里学会了很多。

  我也叫Echo,同样是一个不会说拒绝的人。“帮个忙吧?”,“嗯……嗯……好吧……”,这样的对话,不知道已经发生过了多少次,也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别人的事弄得自己疲惫不堪。有时候会极具阿Q精神地对自己说:“这次我帮了别人,下次我有事的时候别人也会帮助我的。”可是当真正遇到困境,需要人搭把手时,那些曾经向我伸手求助的人却都一个个的消失不见。

  或许我也应该学着做一个敢于拉黑别人的Echo,学着去拒绝自己也做不到的帮助,学会去重视那些同样正视你的付出的人。放下心中那个只要我乐于助人,所有人都会喜欢我的虚妄心理,让自己的善良有一些锋芒。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四):字字含情,处处正能量

  《向着光亮那方》是刘同青春系列的第三本书。翻来这本书,阅读的时候,我边看边流泪。有太多的共鸣在里面,感觉同哥过去遇到的事自己有一部分也遇到过,只是我们的处事方式截然不同。我突然感慨:同哥的坚持不懈,同哥的积极向上,正是他成功的秘籍吧。

  里面的故事都是平常小事,但是非常感动!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同哥笔下记述的继承。同哥与他感情如此深厚,深厚到现在都不敢打听他的下落,就是怕他在那一年离开人间。同哥宁愿不找他,就是想告诉自己他还在。

  还有娘娘的“阔”,阔到在刘同不知道她的背景下经常借钱给他。娘娘身上的阔,并不是富家子弟花钱如流水的阔,而是一种正能量的阔。虽然同哥在阐述他和娘娘的故事的时候语言简单,但是文字里所散发出的那份光,那份对未来追求,是我挖掘到的宝藏。

  刘同用言简意赅的文字道出了我们所要面对的成长中会遇到的问题;在述说自己经历同时又道出了自己心里的最深感受。一字一句,无不让我看得感动泪流满面

  还记得那首诗所构出的画面,“迎面小路一直走,经过两个小路口,左转那家没有狗,不用害怕继续走,又是两个小路口,右转那家没有狗,我家就在大树后”

  如果现在你觉得你的世界是黑暗的,未来的路是迷茫的,那就提着灯前行在这窄巷子里吧,你会看到光亮的那一方的。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五):善待最爱你的人

  “一个人总是善待他毫不在乎的人,却对最亲近的人过于苛刻。把这个坏习惯改过来,则天下太平。”

  看到刘同写的这句话,我深表赞同的同时,也很想加上一句话:“可是我们往往做不到后半部分。”

  的确我们总是在外人面前呈现最好的自己,善良、温柔彬彬有礼,可是在我们最亲近的人面前却是那么的不管不顾,仿佛无论做了什么,都能够以“爱”之名得到原谅和包容。可是,我们忘了再多的爱也需要维系和灌溉,一次次的原谅、迁就,也留下了拒绝和怀疑的种子。不要再奢求萍水相逢陌生人给予虚无缥缈的感谢,而是趁着感动还在,给自己亲近的人一个拥抱,感谢他们对自己的爱与包容。

  谢谢你们还陪着任性的我的身旁,谢谢你们还爱我。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六):别人的评价是矫情鸡汤,他自己也说是矫情鸡汤。但是不妨碍我们去阅读。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 小学作文

  全文24篇文章,包括自序,后记。

  1.自序,一路向往有光亮的方向。说的是,去学校演讲,作者的故事能给同学们一些帮助,非常感动。

  2.转弯,扛着梯子走的人。说的 是,一个很优秀室友小白因为一段感情失败,导致整个人生的转折。多年过去,从言语中依然能看出小白的优秀,旁人为其感到惋惜,而小白总能找到理由说服自己和别人。有些事只要说服了自己,别人看法又有什么呢。

  3.告别,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说的是,因为家庭变故,使同学继承有异于同龄人的早熟。又因为同学疾病,害怕面对他去世的事实,选择不再见面,无奈与遗憾。有些事不去追求结果留有余地让自己不难过

  4.相信,我的傻瓜表叔。说的是,近亲结婚而导致智力低于常人并有血友病的表叔福田。他虽智力远低于常人,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傻他的真,他比智力正常的人活的更认真更真实。常去笑傻子傻,殊不知是自己内心缺少了真。

  5.妥协,春天睡了,种子醒着。因家庭贫困而不得不放弃上学的豆芽将上学的希望寄托于作者。无法继续上学的他,依然走出了自己的一条路。环境使我们走上了不同道路,并没有夺去我们成为一个向上的人。

  6.机会不一定在远方。说的是,在我们成长的同时,家乡也在变化,只要你投入在这片土地上,他会给你回报。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七):腹有詩書氣自華

  “《卜算子 • 咏梅》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每次看到這首詩,我都会想起一个人,她是我学生时代里最重要老师初中语文老师,叫“咏梅。”

  那一年,当老贺成为你崇拜的人,把你拉进文科重点班时,我的老师一样用她的温柔,安抚了面对未来不知所措的我。

  我小学的成绩很好,在我们市里还算不错的小学里总能排在全级前十名,那时候无数的人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考上市里的重点中学,并且在他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在这样的想当然里,我落榜了。和我一样差不多水平的人都如愿考中了免费名额,而我因为本来就不想考这所中学,加上考试怯场,成了那批优秀学生里,唯一落榜的。直到今天,我依然记得那时成绩出来,家里因此大吵大闹了一顿的场景,还有我的毕业老师,站在校园门口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可惜了”的样子

  后来,家里缴了一笔昂贵的赞助费,把我送进了学校,安排了一个据说班主任还不错的班级。但其实那时候的我,早已在心里深深埋下自卑的种子,曾经和我一样不相上下朋友们考进了这所学校,并且在重点班里就读,而我,是用钱送进来的。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那么的不同,我每天都会觉得自己身上贴着“赞助生”的标签,我好像被好学生时代的我远远地抛在了身后。一直到,遇到了我的语文老师。

  她最有标志性的是那一头秀发,每次上课都如瀑布般散开披在身后,乌黑柔顺,随着她一笔一划的板书,发尾微微摆动,夏风吹过,抚平了心里的燥热。她比较胖,所以很容易流汗,这时头发总会湿嗒嗒地黏在脖子上,我们总会看着她在下面悉悉索索地议论“不难受吗干嘛不扎起来,看着就热。”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用了陆游的诗自我介绍,说自己叫咏梅,那时的我觉得任何带着梅啊菊啊的名字都像阿猫阿狗的小名一样土,自然也对这个老师产生了不屑。

  她上课很特别,板书特别多。常常一节课还没上十分钟,板书已经满了大半的黑板,所以她上课总比别的老师辛苦,一下子就大汗淋漓。写板书的时候她还不让我们说话,每次听到我们的议论声她就会转身敲敲黑板,抿抿自己薄薄的嘴唇,说“好好抄板书,不要讨论。你们这样很不尊重人知道吗?”我很少看到她发脾气,或者说根本没有见过,无论我们怎么吵闹,她总是轻轻地用自己温柔的声音提醒我们,你们这样是一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是不对的。换做别的老师可能早就摔桌子,点名说话的同学了。而她却总是一次次耐心地告诫我们,缓缓的,就像一个慈祥的母亲一般。说实话,那时候初中的我们哪能真的理解到尊重别人的含义啊,上课45分钟的煎熬里哪怕有一丝喘气的机会都会被我们拿来放松,而因为她的好脾气,她的课堂上让我们放肆的机会似乎总是特别多。

  我和她开始慢慢熟悉起来是因为一次语文考试。那天她拿着试卷走了进来,把考试情况大概说了下之后就抽出了我的试卷。她翻到作文的一面夸我写得好,并且念了出来,还让大家可以向我借试卷去参考。那天我第一次把深埋了好久的头抬了起来,在那个高手如云的学校里,在这个我一开始就带着自卑入学的班级里,从未有老师这么夸奖过我。(当然我也就只有语文这一科值得夸奖了)我抬头,看见她正对着我盈盈地笑着,嘴角上扬的弧度浅浅的,但目光里却带着深深的赞许。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春天里的微笑”原来形容的是这样一种感觉。很快,第二次月考到了。我拿到试卷后立刻翻到作文那一页,果不其然,她在上面写满了满满的评语,最后留下一句“改一改可以更好。”不知道哪股神使鬼差的力量,我突然充满了动力,回家后我根据她的评语把作文改了一遍,工工整整地誊写在新的作文纸上,打算明天拿给她看。当天晚上我是这样想的,第二天到办公室门口,我立刻怂了。我突然想会不会是自己自作多情了,会不会老师其实也就是出于人性关怀式的鼓励一下,却被我当真了呢?就在我犹豫的时候她看到了我,招手让我进去。我怯怯地站在她身边,紧紧攥着稿纸不知道怎么开口。她看了看我手里,把稿纸接了过去,问“你是改了作文吗?”我小声地说“是。”她转身低头看作文,轻轻地说“不错啊,我看看哈。”我的心咯噔一下,不知道她看了会是什么反应,不知道自己是改好了,还是变得更差了。过了几分钟,她拿起笔在纸上标注了几个地方,边跟我解释边写写划划,然后把纸递回给我“哪,这几处地方,你再斟酌一下,是不是这样会更好?”我接过纸,忐忑着走出办公室,心里早已雀跃成初春的喜鹊,叽叽喳喳欢唱着被重视的欣喜。后来的后来,我的每篇考试作文都会交给她改了再改,一直到她说可以了不用再改了为止。那段时间里是我对写东西这件事兴趣最大的时候,也是受到最多鼓励的时候。我是一个自卑的孩子,别人的一个眼神,都能让我感受到被冷落被嫌弃,而当时的我,哪怕依然还是自卑,但是想起自己写的东西一直被一个老师这般上心的照顾着,就会带着另一种坚定的自信,觉得自己哪怕再差,也会有这一值得开心的把握。日子久了,我上瘾了,进入了机械式写东西的怪圈,我写很多很多,一味追求她帮我修改的快感,一直到她察觉出我的不妥。她放下手中的作文,拉起我的手,轻轻摸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啊,不要刻意追求“写”这件事,写东西,应该是一件让你舒服的事,不要急也不要强求。”

  她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教书,没有很多死板的教科书式答案,没有一板一眼的分析总结,她的板书总是带着自己的理解和情感。多年后的我才明白,那得是多大的热爱,才能够对着枯燥的教科书一次次细读,品味出自己的感受,再对我们殷殷教导,在那个以考试成绩至上,考试答案为必背板书的时代里,这样任性的教学是多大的魄力。早在我们都还不知道读书究竟是为了什么的时候,她已用自己的方式让书香浸染每一个还懵懂的学生。她喜欢写诗,偶尔会把自己的诗做成精美的PPT,在课堂上念给我们听,她看着屏幕上的诗的时候带着母亲一般慈爱的眼神,那一首首诗被她视若自己的孩子,连朗读都带着无限对自己作品敬意的语气。每次考试结束她都会给成绩好的同学买书作为礼物以示鼓励,我因此收到了不少的书,她不买四大名著,买《感恩亲人》《精美散文——亲情难忘篇》,大概在她的世界里,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对家人对亲情的感恩远比了解浩瀚博大的中华文明更为重要,这些对个人而言美好的品质是她更为在乎的东西。这和她一贯的教学风格一样,她总告诉我们“腹有诗书气自华”,她不在乎我们成绩好坏,她只希望我们成为一个好人。

  初二第一学期开学后不久,我们突然换了语文老师,没有人知道她怎么了,也没有人知道她去哪了。我也不知道。随着她的离开,我好不容易燃起的自信火焰又慢慢暗淡了下去。唯一不变的是,哪怕再也没有人帮我一次次耐心的修改作文,我也养成了写写停停的习惯。

  再次见到她,是我毕业一年的时候了。那天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回了学校,在熟悉的教室门口,我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等着她结课出来。她出来的时候一堆人窝峰而上,我被挤在外面,徘徊着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她突然向我招手,就像第一次把我招进去办公室那样,我缓缓地走到她面前,低声开口“老师,你还记得我吗?”她张开口爽朗地笑,拍着肩膀把我搂了过去“当然啊!你这小孩,我一直记得呢!”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我眼泪立刻掉落了。

  在我十二年的学生生涯里,有过很多个老师,但唯独这一个在我那段不知所措的时光里,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我什么是“润物细无声”,她用自己的温柔,如水一般稀释我对未知的担忧,包容我胆小的自卑。也是她,让我明白,这个世界上远有比好成绩更重要的,比如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比如学会感恩知足,比如好好地经营自己的爱好,但不要急。

  谢谢你,老师。如今的我终于明白,“咏梅”的意义。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八):若心中有了光,就不会怕黑暗

  在看《谁的青春不迷茫的时候》我还不太好意思承认他是作家,我更喜欢称他为作者。

  在我的印象里,那时候的刘同等于一个努力写字的人。

  我很少见到有人比他更刻苦,对文字有一种执着和喜爱,不论多晚都要给自己留出一段时间去写字。

  有时候,只有我们觉得对方无法超越的时候,才会习惯性地用“天赋”这个词去抹煞对方所有的努力。可没有人是能不经过努力,单凭天赋就走到今天的。

  他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大热的时候刚好我也出书,去沈阳做活动恰巧遇到了他的读者。

  对方基本是一脸崇拜地讲着与他有关的种种,诸如做为读者的他们看到刘同的忙碌、拼搏以及温暖。

  温暖?

  我回去再翻看《孤独》那本书,最初只是觉得刘同的脑袋里可能有一个U盘,会记得过去的很多点滴故事,看其中几篇文章都一如情景再现一样,怎么能记得那么详细啊!

  再看回去的时候才发现,也许这些都是他觉得在生命里最美好的印象和故事。

  后来关注了他的微博,看他就和定时闹钟一样发着整点内容。

  偶尔看到有节目采访他,他边走边说起最开始来北京之前的种种不如意,回顾当年的出租房以及最怀念的高校食堂里的那碗饭。

  说到这儿他哭了,他好像很爱哭,演讲的时候哭,采访的时候哭,带着电影团队做活动的时候也哭。

  那段视频里他显得清楚却陌生,我忽然想起当年电视剧《离爱》开发布会的时候,他好像也是打电话过来,激动得泣不成声。

  原来他似乎一直都是一个柔软的人,可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忘却这件事了呢?

  似乎是从开始长大,变成熟,开始忙碌,有钱,变得更世俗之后……

  我的行为准则里不太认可内心柔软的人会功成名就,因为柔软会让他们多愁善感,他们也许会因为心思细腻而备受伤害从而难成大事。

  在如今世俗的我看来,刘同已经红了,蹒跚挣扎走到了山顶,那他势必会因此丢弃很多东西,不论是柔软还是温暖,都是和这个残酷的世界所相违背的。

  我们喜欢的强者都是理性克制沉默寡言的,都是强势,追求完美的,都是愤怒不顾及他人的。

  如今这样金光闪闪的他还怎么可能保有温暖?

  他凭什么?

  电影《谁的青春不迷茫》上映之初我没有去看,我怕做为熟人看了说好不客观,看了说不好对他又是打击。

  有读者说在结尾的感谢名单上看到了我的名字,我说我不信。

  于是对方就真的又跑去看了一遍,然后等到那个名单出现,把它拍给我看。

  那一刹那我有点恍惚。

  因为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就是这样一个人。

  很认真,容易感动,喜欢把那些得到的好放在心里始终记得。

  我对作家的定义是:他能写出我所想,却是我无法精准说出的。而我却忘了,能精准去描述的人必然需要内心细腻。

  在拿到这本《向着光亮那方》之后,我得承认刘同是一个作家,他的很多字、词、句都能恰如其分击中我。这也自卑地让看到我和他之间巨大的差距。

  这本书记录的是对他来说这么多年来的闪光记忆,温暖的、伤感的、都是难忘的。

  为什么会有人说经历是一笔财富,因为经历得越多,它就会让你变得越丰富。

  成人的世界是残酷的,竞争压力是巨大的,甚至很多事情的背面可能是龌龊的。

  我和你一样都曾抱怨过,都曾诅咒过,甚至都曾差一点为此崩溃过。

  我们相信残酷的世界要用更残酷的方式去面对,于是我们把温暖视为软弱,把过去封禁,仿佛自己从出生起就是百毒不侵的战士。

  我们总觉得与黑暗为战,就要先化身成黑暗。

  刘同却告诉你,若心中有光,就不会怕黑暗。

  曾经合唱过的那首《掌心》,记忆里的《圣斗士星矢》,年少时第一次遇到的关于死亡的记忆,单纯带着光亮的傻瓜表叔,人生得到的第一笔巨款,我们总是要不得不面对的化解尴尬,还有成熟之后的交友之道,以及以前一起写字的朋友,记忆里忘不掉的臭豆腐,那个抓的住机会的姑娘。

  这所有的背后都是与人有关的记忆,与情有关的故事。

  或许应该说正是有了这些温暖记忆的陪伴,他才能够走到今天。

  青春是一个大的命题。

  以前我总觉得青春是短暂的,15岁、20岁美好的年纪,过去了就要学会长大与放弃。

  可我似乎忽略掉了青春里的那些温暖和感动,回味与动人。

  我努力想把自己活成一个大人,却在刘同的文字里明白,真的强大,是饱有温暖和柔软,能对着世界哭和笑。

  我不知道这本书里的一个个故事,是否能点燃别人对青春和经历的记忆。

  我也不能判断,读完这些他眼中的世界,你能不能和他一样,去以这个明亮的视角去看待问题。

  世界,就是你眼前的镜子,你对它冷漠,你就只能收到冷漠。

  你心中点燃温暖,也会温暖你自己。

  y:小川叔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九):《向着光亮那方》|青春不就九个字:不要脸,拼了命,尽了兴

  光打在你的身后,墙上便有了巨大的身影

  认识刘同和大多数人一样,是从《职来职往》开始,他小有名气后便开始出书,谁的青春不迷茫系列的三部曲我都买了,有人说这是没有营养的鸡汤文,被媒体炒出来热度,我也曾质疑过很久,取关了微博,而这本书也在塑封的包装下落满了灰,买了快一年了,看着那些未拆封的新书,实在心痒痒,便用了两天读罢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时,我还在校园,带着一种为赋诗词强说愁的忧郁感;读《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时,我初入职场,一天一页式的勉强读完;读《向着光亮那方》时,我已工作一年半,二十多岁的年纪,突然有点理解35岁的刘同所讲述的那些故事,像一束光,从我破碎的生活中照进来

  《向着光亮那方》读后感(十):来不及告别,只剩下感谢

  “记住一个人,是记住了他身上的所有。

  比记住一个人印象更深的——是记住了他影响自己的一切。”

  —— 《向着光亮那方》

  在《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个朋友,那时候楼上楼下见面根本不打招呼,但也忘了什么时候打破了陌生的僵局,相差两个年级的两人成了朋友,她比我大,我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妞,她教我背英语、背古诗、办手抄报还给我借书看,我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所以买不起书更别提订阅杂志了,她就给我借她,总之从她那里我懂了很多,早早就有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后来她搬走了,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方式,但是我不能否认她对我的影响,感谢!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