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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岁月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3-04 21:3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缅甸岁月读后感精选10篇

  《缅甸岁月》是一本由[英] 乔治·奥威尔著作,译言古登堡计划/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36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缅甸岁月》读后感(一):你终究难以去到那个地方

  首先,看的版本是新译版,译言古登堡计划下郝爽女士和张旸先生的合译作。没有看过李峰的译版,但个人感觉,这个译版的翻译质量还是不错的。

  对于George Orwell,开始知晓他,不是《动物农场》,也不是《1984》,而是大学高级英语书上的一篇Marrakech,也就是从那篇文章开始,而对这位作家产生了浓烈兴趣

  《缅甸岁月》,我看到的不只是殖民地下的生活帝国主义的压榨,根植于人身上的各种人性弱点,病态。当把着眼点切实放到每个人的身上时,不仅仅是主人公弗洛里,他们当中的谁又去到了心中的那处“圣地”。

  弗洛里活在自我的挣扎中,他行至岔路,左右难定,向左他割舍不下右方的地位利益,向右仿佛向左又才是他的心之所向,就在这种纠结不堪的重负下,人物悲剧早已注定。而妄图通过伊丽莎白的出现,仿若人生的前路终于照进了光明,可天晴久了,也总会下雨,白天永远也不会懂夜的黑。寻觅一处“天堂”并不难,难的是到达。

  《易经》里的“舍得”,早早就参透了人生真理。又要吃蛋糕,却还要拥有它。终究是逼死了自己

  伊丽莎白,看似不幸,又看似有幸。雄性荷尔蒙下偶然地间或刺激,可以暂时虏获一个人的心。但就像香水经历了前调、中调、后调之后,也终会随风而逝,消散而去。弗洛里于她,两个世界的人,即使偶尔的交会,也难以契合两人大相径庭价值观念。弗洛里像是块馒头,饿时充充饥也行,可她喜爱的蛋糕端上桌,哪还会需要馒头,更何况馒头太干,又噎人。可怜的弗洛里陷得太深,以为她是上天恩赐的甘霖,将会滋润他这一方干涸的土地。生活总是那么“有趣”,弗洛里在她那里跌倒,而她又在维罗尔处拐了脚。但命运最后还是善待了她,嫁给了麦格雷戈,过上了白人萨布夫人的生活。我并不认为玛拉美是她和弗洛里间最后崩盘的主要原因,玛拉美充其量只能是引爆炸弹爆炸的导火索,她从心底对弗洛里的憎恶,在维罗尔逃跑下的失意时期短暂的隐去,但问题的症结终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爆发,所以玛拉美可以说是“救了她”。有多少人,这一辈子,希冀着可以惊涛骇浪,最终却是风平浪静,可却似乎也称心如意心满意足。伊丽莎白与麦格雷戈的结合,也就是这样相敬如宾、四平八稳的生活。

  在看郭子鹰对缅甸蒲甘的描述时,这个国度,仿佛勾摄了我的魂魄,一座佛塔记录着一段往事,一个人对着一座佛塔,静静回忆自己的过往,暗自惭愧着自己的“罪孽”。而《缅甸岁月》里的吴波金,完全鞭笞了我对佛塔的认识。佛塔的意义,如若是此,实感悲哀。人这辈子作恶,下辈子会投胎成老鼠青蛙或其他劣等生物,于是等到暮年之时,就出资修建佛塔,僧侣会帮他算好修建多少,塔顶的铃铛会帮他祈祷。下辈子,他仍旧可以以一个男人身份来到人世间。这就是吴波金的想法。我相信,在那个时代的缅甸抱有这种想法的人,也绝不只吴波金一个。每看到书里,吴波金与其妻子庆庆的对话,都会特别愤恨。佛塔像是抹去他犯罪记录的delete键,清除了污迹,死后去往极乐,来世又可重来。这种荒诞至极的想法,让他做起事来,更加无所畏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某些宗教外衣包裹下的所谓行善行为,让人天真的以为,金钱粉饰的功德,真的能洗净他的罪恶。是否想过,身上的污渍清洗起来容易心灵的污黑发臭,却难以涤荡干净。命运的轨迹,并没有照着吴波金的预设驶去,他还没来得及修建佛塔,便死于中风。可见,修建佛塔并非像他想象的那么容易,该还的债,还是会悄无声息的找上他。他也许会变青蛙、老鼠或是更加劣等的生物,更或者,他会在地狱里慢慢煎熬。他想去的地方,寻觅的归宿,终究难以去到。

  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想要去往的“伊甸”。只可惜,末了,由于诸多的割舍不下,他们终归难以去到心之所向。

  《缅甸岁月》读后感(二):弗洛里,你为何这般严肃

  书里说:“弗洛里?哦,对,就是那个皮肤黑黑的伙计,脸上有道胎记。他1926年在皎塔达拔枪自杀了。人们都说是因为一个女孩。真是个蠢货。”

  然而,怎么说呢……在此时此刻读这本,不仅感同身受,而且感受颇深。哎,对于感情,有的人看得无比之重,视为自己的生命;有的人视如敝履,彷佛换谁都可以,依然可以安之若素

  我想,也许我们都是在试图寻求一个“灵肉合一”的人生伴侣,但往往还是应了那句老话“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此岸与彼岸,看来还是任选其一吧,不要在摇摆中迷失了自己,误了卿卿性命。既然世界就是这样,why so serious?

  《缅甸岁月》读后感(三):奥威尔的自述,“缅甸岁月”

  与其说是小说,在我看来更像是历史和奥威尔半自传文体。历史书写不过是打着真实旗号的杜撰,而小说则是顶着虚拟旗号的真实。

  “缅甸岁月”在我看来不啻是奥威尔的半自传文体,每个篇章页的奥威尔头像,都给我这就是书中主人公弗洛尔的错觉,妄图找到照片脸上的胎记。

  奥威尔入伊顿公学,而不能晋身牛津或剑桥,而是来到缅甸做地方小官僚,这简直就是悲剧的标准开头啊。帝国末期的经济衰败和社会的松散自由,让失意落魄的主人公在殖民地都成了新新人类

  帝国的衰败在遥远封闭的缅甸也有所反映,等级制度核心-乡村俱乐部被殖民地政府要求增加非白人成员,对大多数老派殖民者,可以说是改朝换代大逆不道

  两个新派中产年轻人就在窒息,等级制度森严且摇摇欲坠的缅北,寻找生活的真谛。我猜不是八莫就是密支那,这在我的下一本书“在缅甸寻找乔治奥威尔”中应该得到解答。

  自由主义,对帝国和殖民的厌恶,在弗洛尔和伊丽莎白二人身上并没得到共鸣,毕竟女人习惯依从,不论是对男人还是社会,以及当下的细微体己。而“读书人”弗洛尔的浪漫和对未来的期许,让两个人更格格不入,更不用说还有英国人骨子贵族崇拜-等级制度的根源,殖民地的人(白人)和非人(非白人)问题时时刻刻对所有人拷问,更不用说主人公脸上那个乌青的胎记。。。奥威尔自己的胎记到底是什么呢?

  下个月就要去缅甸游览了,这一串问号不知道有没有答案。之前看的”大象先生“,可以作为弗洛尔职业-缅甸柚木业的最佳注解,这是英殖缅甸的最重要产业,其雇员就是家境殷实,退休良好保障典型人群

  本书有两个译本。大半年前读了三分之一南大出版的电子盗版,译者不仅文笔流畅,对历史和文学也颇有见地,序言写的非常有功力和水准。可惜电子版只有三分之一,刚刚看到男女主人公相见。华中版译文也很流畅,不过序言隐隐透露了译者还很年轻,对自己的译作只是初识。

  《缅甸岁月》读后感(四):了解人类良心的萌芽

  有别于动物庄园和1984带预言性质的小说,缅甸岁月纪实性极强,展现了殖民时代缅甸的人文社会风貌。结合另一本艾玛拉金的缅甸见闻,小说所描述的人文景观并非完全的虚构,基本再现了奥威尔本人在缅甸小城的经历。异域的宁静文明的蛮横激烈碰撞,展现了极具时代特点价值观错位。一方面,缅甸的封建王朝在外来势力的冲击下没落,殖民者带来了现代国家制度与理念,给予这个愚昧国家走向文明轨道机会;另一方面,帝国主义蛮横,自傲的内在属性,以先入为主绝对认知隔离了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看似文明的制度却暗藏着新的专制。种族这一狭隘的认知,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让文明的缔造者都陷入了逻辑混乱之中,不明是非,不论良知

  在时代的夹缝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在奥威尔笔下发生动,虽有艺术的夸张,但又不失写实。在国家机器的运作下,人性总是扭曲,思想总是僵化,精分的状态出现在每一个人的命运中。主人公弗洛里迷恋缅甸却又放不下最后一点白人的尊严,印度医生发自内心的崇尚赞颂英国体制价值观却又无限的自卑被制度的漏洞所害,吴金波贪得无厌恶贯满盈却又心怀积德行善洗除罪恶的功利主义妄想,几乎每一个人物都有细致的描述,展现着颇为矛盾的价值观倾向,私以为,这不仅仅是人本身的特性,更像是对制度本身的思考甚至批判。帝国主义的入侵,以暴力手段,全盘忽视传统价值观的,建立西方的制度,在动机并不单纯前提下,对整个体制内的人造成的负面冲击是巨大的。帝国的压榨与民主的价值观相悖,殖民者的自傲与人文情怀的相悖,经济水平的绝对低下与社会分配机制的碰撞,所有的矛盾,拉扯着社会观念,直接影响到了每一个人的认知,为了适应环境,每个人都不得不分裂精神,以左右逢源的处事态度,来化解社会中的无形压力,即使制度再好,也很难带来正面影响,相反成了四不像的怪物,仅仅是文字游戏。更不论,当民族主义兴起之时,帝国主义的阴暗面被无限放大,渔民百姓被鼓动着走向奴役之路。

  私以为,帝国主义的罪恶,其实根本不在于制度本身,因为真的很难找到比民主制度更好的选择,其真正的罪恶在于,过分迷信人的良知与人性,总是将文明缔造者与文明之下的普罗大众混为一谈,忽视了人性中必然存在的弱点,放任罪恶蒙蔽理性。白人自以为自己是上等人,不正是人的自负;有色人种翻身后普遍存在的敏感玻璃心,不正是人的自卑,偏执愤怒嫉妒一样能够被简单克服,当社会主义的绝对唯物主义出现,人类的自负与疯狂可谓达到了极限,突破了心灵最后的束缚,当一个人的意志成了一群人的意志,毁灭人类自己,成了唯一需要做的。

  《缅甸岁月》读后感(五):闷热,潮湿百无聊赖

  从读了《情人》后,对一些描写殖民时期社会风貌的作品比较感兴趣。喜欢《缅甸岁月》这个书名,并早早计划要看。以为是本杂记文集,拿到书才知道是小说。不过,也不失望,比起杂文来,它也毫不逊色的呈现了缅甸那个时期的炎热,潮湿,沉闷,混乱落后,和百无聊赖。在这闷热里,一切压抑丑陋不堪和孤独都在不断混合膨胀,直到弗洛里扣动手枪。是孤独让人这么可怜。当妄念的人携光而来,又绝尘而去时,什么忍耐,什么希望,就像星球相撞,只会带来毁灭。爱情,是生命里无解的题。

  不同于《动物庄园》和《1984》,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政治斗士之外更具生活气息的奥威尔。在人性,爱情,孤独,百无聊赖和意义上,同样困惑挣扎的奥威尔,同样回答不了“自己余生何去何从?”这个终极问题。

  过程中,不断浮现《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和《情人》,关于孤独,人性,和爱情,从来都是不明不灭。

  《缅甸岁月》读后感(六):个体向群体的倒戈

  奥威尔笔下的主人公往往是浑身缺点而又正巧善于质疑的小角色。他们的质疑不仅针对这个荒谬世界中傀儡般生活着的同类,而更是对自己随波逐流的群居本能绝望反抗。但个体怎么能抗衡群体呢?他们甚至无法耐受孤独。故事开始的时候弗洛里就知道,很多事情都不大对头。土著居民不该被像货物一样对待;生活不该仅仅由杜松子酒、马术、新的留声机和千篇一律的俱乐部活动组成;而人应该坚持己见、正直诚实。但他并不被理解,更无力改变。他无法劝说萨布同胞们去放弃他们的优渥处境或改变他们的偏见,他也无法让他的印度朋友理解这自作主张的文明对野蛮的教化背后的利益纠葛,他甚至无法找到一个知道他在说什么的人,所有人都满足于世界在他们出生时就给他们写好了的可悲剧本,并致力于督促旁人墨守成规:萨布应该热爱马术,仆人都是贱民因而不能回嘴,而萨布夫人应该端庄的像个装饰品。连他的仆人也认同这些规矩,并认为他吃完晚饭就该去俱乐部,像个白人一样咒骂闷热的天气愚蠢的民族主义反抗。但他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人,也不该成为这样的人。于是他离群索居,直到他孤独的发疯,以至于在伊丽莎白身上看到了一个被理解的未来蜃景。她还年轻,时间将会改变一切。出世的决心被绝望中的侥幸摧毁,最终沦为可笑的自欺。悲剧落下帷幕之前,他甚至试图徒劳的拥抱仅存的未来,去成为一个白痴般无聊的萨布,去热爱马术、留声机和一年三百六十五次的关于天气的闲聊。他想改变自己去迎合一双双顽固不化耳朵,而不再挑剔的寻找理解自己的灵魂。但事与愿违,一个不愿成为世界机器中的小齿轮的怪胎永远无法获得宽恕,而他也再无法容忍这个世界在他身上留下的可鄙的同化烙印:他殴打管家出气,他将土著情人扫地出门,他时而屈从于同胞的规训而背叛了自己的印度朋友。糟糕的世界成了他的一部分,与世界同归于尽便成了他唯一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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