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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的读后感10篇

2018-05-14 20:1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扶桑》的读后感10篇

  《扶桑》是一本由严歌苓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39.00,页数:26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扶桑》读后感(一):让我矛盾女人

  作者自己对扶桑的解读,她是一个伟大女性,她遭遇接受苦难,然而并没有因为苦难而妄自菲薄,依然坚持精神平等的爱与被爱,不愿要带着救赎的爱;她精神上自由,可以选择爱,也可以选择不爱,然后躲入死亡的婚姻拒绝爱。

  作为小学开始,就被要求背诵鲁迅文章的我,很难将一个女人遭遇并甘之如饴的接受苦难,理解为伟大。更多的时候主动浮现在脑海中的词是“麻木苟且,浑浑噩噩”,并认为这样子度过一生是最没有价值的。然而,这并不妨碍我发现扶桑另一个亮点,能够引起我颤抖的共鸣:精神与肉体可以分离,肉体的苦难不重要,重要的是精神有信仰追求力量

  我在读这部作品前,就一直这样默默的信奉着。身体的爱专一与否有什么重要,只要我一心一意想着一个人,其他都可以接受。这与把心智催眠不一样,催眠心智的目的,是为了不再体会肉体的痛苦,从而继续忍受并煎熬着;而精神与肉体分离,是像切豆腐一样一刀两断,精神可以飘离身体,作为第三方审视自己的行为,或者不理睬自己的行为而径直追寻自己,不受任何约束,自由选择。

  然而,遭遇苦难,并接受苦难,还要不认为这是苦难……这委实让我做不到。我会抗争的。扶桑甘之如饴没有错,但也没有伟大;我会抗争,不是狭隘,也没有多高尚。这是扶桑的精神与我的精神作出的不同选择而已。

  《扶桑》读后感(二):她跪着,就这样原谅世界

  要去旧金山,又喜爱严歌苓,想着在飞机阅读严歌苓的《扶桑》。

  昨天在当当网上下单买了严歌苓的《扶桑》、《毕业歌》、《寄居者》、《小姨多鹤》、《陆犯焉识》。

  今天收到书籍之后,中午忍不住就开始阅读。

  我首先选择的是《扶桑》。

  阅读《扶桑》的过程惊险了,我简直害怕地不敢呼吸

  我终于明白高晓松说的:严歌苓下笔太狠了。

  是啊,那些恐怖绝望事情,在她笔下轻描淡写,而读者却读得心惊肉跳

  那样的日子,太残忍,太绝望了。旧金山,曾经是这样暗无天日世道

  严歌苓的笔比刀还锋利,字字见血。

  没有浪费笔墨,没有多余的控诉,每一笔都是那么残忍。

  村上春树说,小说家需要对抗生活毒素的,而跑步是他对抗的一种方式

  我不知道生活的毒素指的是什么。

  我想象,如果我来写这本小说,我该日日失眠,我怎么下得了笔。我怎么忍心读得下那160多本书。

  严歌苓有铁一般的意志力,能够写《扶桑》,写《金陵十三钗》,而且她还是个弱女子

  她的意志力比一般的男子坚强

  谁能够忍受那惨无人寰的杀戮。

  她不仅要了解,还要写下来。这是多大的折磨

  她写的小说字字见血,不知在下笔时,她的心是否会滴血。

  那种残酷,那种决绝。

  阅读时,一直有一种恐怖袭上心头。那是旧金山,那是我将要去拜访的地方。不知,我到了旧金山,看着渔人码头,是否会想起扶桑,那个对自己浅笑的女子。

  《扶桑》读后感(三):概念形成之前——读严歌苓小说《扶桑》有感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把《扶桑》重新读了一遍,却不期然地再次经历了灵魂震撼。从前我一向是带着厚古薄今的傲慢,把近人的作品当作一次性消费品来追逐新意、打发时间,不愿回顾,同时小心翼翼地随着所谓高等读者的潮流自命不凡地向“经典”的架子上去探寻。然而不得不承认,即使是第二遍、第三遍读《扶桑》,那种无法言说的震撼仍是丝毫不减。语言魅力在这部小说里彰显到极致电影镜头般的拼接叙事构成精巧繁复的意象,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事物在语言中获得了一个模糊轮廓,构成影影绰绰的魅惑。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物恰恰是我们长久以来的困惑,比如存在意义是非依据以及概念的分野。《扶桑》也没有为困惑的读者提供一个确切、令人心安的回答,它就站在所有矛盾的正中央,透过东西文明冲突之下一段畸形爱情,把矛盾的每一面都原原本本地呈现在读者眼前。合上书时,矛盾没有消亡,困惑也依然还在,内心犹是彷徨不安,我却得以从屈从于多数意见中心文化安逸短暂地跳脱出来,质问常识共识的合理性。《扶桑》所构建的女性形象,凝聚了中国传统妇女一切特性的扶桑,极致的温柔忍耐、极致的单纯宽恕使她几乎褪去了人性的所有弱点,逐渐向神性转变。扶桑的“神性”超越我的生活经验审美范畴,并与我人性中根深蒂固内容不断发生碰撞,其中一个碰撞点就是对于“概念”的理解。

  书中那位深藏不露的阐释者说:“所有的概念或许在扶桑那里都是不同的。”受难的概念对于扶桑来说是不同的。受难于扶桑而言是存在的方式,是把握生命实在渠道,她穿越广袤无垠的痛苦去迎接痛苦边缘细小快乐。“那些疼痛让她活着,舒适却是死”,或许对于扶桑来说,痛苦的概念也是不同的。她怎么知道生活给她带来的伤痛和凌辱就是痛苦呢?她把人类常识中的“痛苦”理解为生命常态,没有什么能够真正伤害她,最终令她感到痛苦的却是常人眼中美好万分的爱情。扶桑甚至混淆了强奸与出卖的概念,模糊了被动与主动的分野,她分不出偶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强奸与每天都在发生的出卖有什么区别生死的概念在扶桑那里也不再有公认的意义,她珍视生命却不执着于生命,因而既不轻易放弃生命,也不惧怕自然到来的死亡。跪的概念对于扶桑来说也是不同的。在有关于跪的屈辱、恭顺的概念形成之前,“跪”就只是一个“纯生物姿势”,先民对于跪的理解是没有成见的。所以扶桑跪着,摒弃了跪的概念,同时也宽恕了所有人,无论是固执地守着“妻子”这个概念的大勇,还是倔强地守着“拯救”这一概念的克里斯。《扶桑》呈现的是概念为人类带来的痛苦,同时不动声色地揭露了概念背后巨大的虚无。国家民族忠诚、贞洁、尊严、自由、信仰……人类数千年来的自相残杀集体个体的壮烈牺牲无止境的杀戮与抗争,无一不是建立在纷繁的概念之上。人们过于相信概念的永恒,认为概念是他们在这风云变幻沧海桑田的世界中唯一能抓住的事物,而《扶桑》展示的概念是流动的、混沌的。克里斯那只能有一种善恶准则精神世界在流动的概念面前接近崩溃,他在唐人区看见的是伦理乱成一团混乱秩序和谐共存的景象,在扶桑身上看见的是道德尺度的偏斜与亲仇观念的模糊,几近迷失的他只能跟随暴动的人群,借助仇恨和毁灭发泄自己的懊恼与困惑,事后却永久地受到良心的重罚;概念的混沌和多义使它具备了巨大的弹性,比如“出卖”,人们通常以出卖来定义卖身妓女无耻肮脏事实上所有人都在“出卖”自己,有的出卖给权势,有的出卖给名望,“出卖”的概念无时不在偷换和转移,既然都是出卖,这种出卖与那种出卖之间又有什么区别?然而概念正是人类智慧结晶与理性的体现,我们的社会漫长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了对万物认识分类,并有了那么多不可触碰的底线与无法弥合的鸿沟。概念成为后代认知世界的依据,成为人们言说的工具武器,也成为了仇恨与战争的高尚理由。但概念的背后其实是强大的、绝不容许个体反叛与背离的社会共识。我们也不难发现,书中的阐释者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决果断、价值取向鲜明的形象,她也在是与非、善与恶、光荣耻辱、智慧与愚昧之间摇摆不定犹豫难决。她给读者提供的是现象问题,而非答案标准

  扶桑这一形象也是在作者的追问与想象中建构起来的,她还原了所有概念形成之前的人类特质,尤其是母性的特质。书中不止一次地提出这样的质疑:扶桑或许是从很远古的年代来的。实质的她属于人类文明的发育之前,属于古朴蛮荒、天真自由的年代,属于心智懵懂、没有成见的先民群体,她接近于于庄子笔下失却了“成心”的圣人。庄子认为“物论”之所以以自我为中心,引发无数主观是非的争执产生武断的态度与排他的现象,归根结蒂是由于“成心”作祟,也即是固有的概念在作祟,概念先于是非的形成。因此几乎没有任何“概念”意识的扶桑在一切争端面前都显得极其平静。最令我难忘的是船上吹箫的片段,中国人白人在船的两头紧张对峙一触即发,扶桑则自顾自地吹着一曲《苏武牧羊》,洋人的弱点被断肠的曲调折磨着,他们暴怒地指责这“让文明人的耳朵受刑”的音乐,而扶桑正吹到溪流如网、天高云淡、雁阵南飞,她吹着,不为所动地看两群人以种族观念和文化偏见作茧自缚,看手和脚扭绞在一处,地板上渐渐出现一滩滩、一汪汪的鲜血。与此同时,扶桑又可以与老子笔下“柔弱不争”的圣人相比拟。扶桑是水,是“上善”的践行者,“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如此柔弱却又透着凛然的强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她吹奏《苏武牧羊》的一刹那,所有人的拳头都像是击在了无相的水里,愤怒被无限的包容与宽恕消解;她的眼睛是“千里秋水”,澄澈明净地映照出世间百态,她什么也不懂,却平等地理解并接受了一切,如水般拥抱了所有嶙峋的礁石与污浊的溪流。扶桑是沙子,所有人都认为海水以它的汹涌主宰着流沙,却不知无论海多么无垠、多么暴虐,沙始终都是盛着海水的本体,尽管它无形,尽管它被淹没。扶桑是泥土,作为低贱与污秽象征被人践踏在脚下,却在极度的贫乏中蕴藏着最大的丰富,以极度的卑贱滋养着最高贵的生命,从极度的污秽中孕育出最纯洁情感。扶桑,和她的名字一样,是东方古老传说见证日出的神树。从某种意义上说,扶桑即是“自然”,是老子的观念中最接近“道”之本体的化身。扶桑的自然在于她的“神性”光辉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产物,而古今达者所谓的“通于大道实际上仍是有意识的追求,因此作者赋予扶桑的“神性”不可避免地带有乌托邦性质的想象与完美。扶桑是一面镜子,以她的博爱映照人类的偏私,以她的宽容映照人类的狭隘,以她灵魂的自由映照人类内在的痛苦,以她原始的智慧映照人类文明的愚蠢,以她自身的所有完美映照人类混乱的生存状态与精神状态。扶桑是一个不可能到达的终点,是道家自国人最初的觉醒——春秋乱世就致力于实现目标,人们在奔向扶桑的过程中走上了不同的歧路,有的转向了对长生向往和追求,有的醉心于神仙方技、米巫祭酒,有的质疑生命的虚无,有的斥责人世荒诞。奔向扶桑的过程即是“成神”的过程,然而没有一个人能挣脱人性的束缚,即便强行斩断了七情六欲,用蛮横自残的手段把自己从社会中剥离,也无法回复到概念形成以前的荒芜混沌的状态。

  即便是扶桑,最终也未能“成神”。在褪去人性的过程中,她遇见了集所有人性于一身的克里斯,“爱情”的概念随着他们的每一次接触带来的悸动、每一次分离导致的思念在她心中不断生长。对所有男性一视同仁的扶桑有了自己的小执着,因为克里斯她开始有了期待,期待那个孩子出现在小路的尽头,期待透过红面纱看见那双与众不同的手;她看着克里斯的浅蓝眼睛,看着看着就丢掉了自己;她在意他的生死,破天荒的为他紧张到磕碎了瓜子;她学会了思念,想到克里斯时会出现哑巴似的百感交集;克里斯同时唤醒了她体内的雌性和母性,作为女人和作为母亲感觉,作为情人和作为长辈的感觉。爱情这一概念的生成令扶桑感到痛苦,比肉体上的任何痛苦都深,爱情是唯一的痛苦,也是所有痛苦的源起。它引发了其它概念的生成,比如忠诚和贞洁:习惯于出卖自己的她在与克里斯发生同样的关系时却体会到身体的敏感忠贞和永久的意识,想要把唯一给予他,同时也想从他那里索取唯一的心愿,无疑是对扶桑的折磨。扶桑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用婚姻把自己永远保护起来,一生不再受爱情的侵扰。然而她发髻里藏着的那颗纽扣,正如克里斯收藏着她的那屡黑发,是爱情无法磨灭的印记,也是她和克里斯留给双方的束缚和羁绊,注定了扶桑要永远行走在人性与神性的边缘。

  《扶桑》读后感(四):看着她,我的心疼

  第一次打开阅读是惊艳的,里面很多话挺发人深省的。比如对于扶桑身上母性的描写。恰好今天流行招行西红柿鸡蛋广告,讲真这个在朋友圈疯狂转发的广告没有让我有过多情绪,但是扶桑身上那种迟钝无知,近似宽容的爱却让我心里生出了很多情感。

  但偏偏就是在11.1这天看这书,又偏偏在这天又一次体会了伤心

  所以看着这对中国女人的描写又心塞地看不下去这文章了。

  忙的时候总想,我要得空了就好好学习,多看些书。闲下来了,第一件事还是想着能不能和人多交往一些,能不能先看看电影打打游戏

  昨天我的父亲母亲看了一半,爱情这种东西,还是得双方都看对眼了才是甜蜜,不然总有一方徒伤心。正所谓两情相悦,总得相互懂那相思。

  第一次认真读严歌苓的作品应该是《第九个寡妇》,震撼无以言表,现在想想,一个女性身上的韧性大概比她的包容更能深深打动我吧。

  《扶桑》读后感(五):扶桑

  一连读了三本严歌苓的书,整个人长期处于压抑的状态,很难受,不得不承认严歌苓书中非凡的感染力,昨晚凌晨一点读完,合上书的一刹那,心头突然涌动出一种感动,感动于如此美好的爱情,感动于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如此爱恋。书中有非常多地细节都没有感悟到,可能是第一次接触有关“移民”的话题,可能是对爱情和自由还没有真正的体悟,也可能是阅历太浅,准备缓一缓,过几年重读。 我先试着解读一下。 扶桑,19世纪末中国第一代移民的象征和代表,以一种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呈现在洋人面前,无论是肉体上的饥饿、寒冷、伤痛还是精神上的耻辱、侵犯、压迫,甚至死亡,都不会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流出的鲜血仿佛不是从他们自己身上流下的,压在身上的凌辱仿佛不是在凌辱她自己,甚至,我们还看到了他们在这极致生活中的享受。这让洋人们震惊又害怕,害怕这样一种可怕的非人类生物。 起初,我以为扶桑是憨憨傻傻的,后来才发现她懂爱,懂自由。 然后,我以为我懂扶桑,后来才发现一点都不懂她,不懂她的笑,不懂她的无动于衷,我怀疑那是麻木,那是本能的自我保护,但好像又不是。 我们以为的解脱,对她好像是禁锢;我们以为的禁锢,对她好像又是自由,一种我完全体悟不到的自由。 那时代的中国人,中国女人,有着怎样我不可理解的思想,我想去探寻。

  《扶桑》读后感(六):没有什么可以弥合永恒的分歧

  听推荐来读的书,在上海的实体书店逛了好几家,包括上海图书馆10号线地铁站里面季风书店也没有这本书的存货,我是图书室采购员的助理,用了这小小的私权把这本书填在列表里,于是这本借来的书读的非常快,非常快又非常慢,跟读过的之前的严歌苓一样,她浓重的妓女情节也依旧在这本书里,跟之前读过的严歌苓不太一样,这本书的文字是极度美丽的,每一句话都是一个魔咒,一个展开无数想象的场面,一种百转千回的情怀。所有的感情都比文字所表达的场面要淡却沉重的多。非常适合再读和收藏的一本书,还回去之后我大概会买一本自己来收藏。

  从浓墨重彩的华人移民史的悲惨遭遇上揭开这层表面,克里斯的爱是一种没办法被感情和相互吸引弥合的永恒的分歧,幼童被鸦片一样的东方情节所吸引,认为她美、温顺、可怜且善良,再长大一点的时候他渴望毁掉那些压迫她的东西,甚至想同她结婚,却最终在救她出来之后因为她衣服的变化逃离,他的爱是种好奇,是种在生活中感受不到的异域风情带来的幻觉,是种只能用怀念和距离保持的情感,他会从茶馆里追到街上与她对视,会在七十五岁时仍然怀念那个影子,但不会在她被拯救之后靠近她的床,不会在她蒙着盖头等两年的时候向她伸出那只手等她叫出克里斯这个名字。这个白人少年对于一个东方妓女的爱就是从远古就存在的永恒的分歧,你把它叫做阶级带来的、意识形态带来的、人种带来的,或者根本就是人跟人之间天然存在的,盲目的、不可能相互理解的分歧都可以,终其一生这道缝隙无法弥合,注定是别离。

  另外我不喜欢大勇这个角色,大概是他的斗争心和戾气太强,我认为这个故事应该是属于克里斯和扶桑的。

  《扶桑》读后感(七):受难者的高贵

  严歌苓的这本书,语言文字对我的吸引力大于故事本身。它并非完全站在上帝视角描述扶桑其人,而选择在书中多次以“你”相称,带着些嗔怪与不解,然后将她的故事絮絮道来。那些瑰丽的辞藻,被用来描绘浸透了血的长袍,壮士们古典而又悲壮的决斗,克里斯近乎丧失理智的追寻冲撞,以及藏在金色扣子里的执念与忧思。 书中对仇恨的描写让我印象深刻,它说更高更纯的仇恨是与生命俱在的,它博大的可以没有具体敌对面,就像人的博大却无处施予的爱。可读完这书,却发现仇恨洪流之中独不见扶桑身影。她承受的坎坷,折磨与屈辱可能比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要多,但她不声不响,不怨不艾,将一切默默受了。 这个身体,是最不自由的,却也是最自由的,正如克里斯初次见到扶桑时内心的震颤。受难者有她的高贵,被踩到泥土之中,被他人视作卑贱的生命,用天然的宽恕与忘却盛着暴戾的海,然后,依旧带着原始的强盛与坦诚,化作永不干涸的泉水。 正如书最后所写,在跪作为一个纯生物的姿态变成概念前,在它有一切卑屈,恭顺的意味前,它有着与其所平等的,自由的属性。

  《扶桑》读后感(八):我们从来不懂她——《扶桑》读后感

  选了个周末来读《扶桑》,中间些许事情耽搁,直到晚上十一点五十多分钟读完,读完最后一个字已经泪流满面,小说的文字停在了扶桑转身时那年迈、蹒跚的背影,她在异乡消磨了最美的年华,此时的她褪去了鲜红的衣装,也苍老了昨日的面容,她已经是一位慈祥的老妇人,一个平凡人的人——平凡如你我!

  但扶桑注定又不会平凡,如今如昨,她注定会和平常人划出泾渭,那是楚河汉界,那是阴阳暌隔。没有人能看透她,没人看透在那血红衣装,在那娇小身躯中包裹着的灵魂。

  小说以晚清时代赴海外打工的华工为背景,华工这是一群很特殊的群体,远赴重洋、背井离乡,挣着低廉的薪水,干着最辛苦的活,“他们天不亮就会从木窝棚或土窝棚里钻出,不声不响地在山梁上走成一条线,个个赤足,身上背一个锈了的罐头铁听,对称打上眼,系一根布绳挎在肩上,里面装着米饭和咸鸭蛋。”这样每日每夜无休无止的劳作。而且时时处处还会受到白人工友的欺辱谩骂。

  初次接触这个名词是在《罗辑思维》的一期名为《被排斥的中国人》的节目,里面介绍了美国于1882年颁布的《排华法案》——美国当局针对难以遏制又无限需求的华人劳工做了最严厉的限制。

  而这部法案小说中也有提到:“狗婊子养的白鬼新通过一个法案,要把中国人从这个国家排除出去“,”新法案把中国人作为惟一被排斥的异民,这是地道的种族压迫。他们还说,铁路老板们把铁路成功归到德国人的严谨,英国人的持恒,爱尔兰人的乐天精神,从来不提一个字的中国苦力,从来就把中国人当驴。”此法案一经颁布,其结果也引发了历史上的一次全体华工的罢工运动......

  作为华工他们聪明,他们不带家眷了无牵挂,他们任劳任怨忍气吞声,他们不知疲累的工作勤劳,可是他们也被白人排斥,被白人视为低贱,被白人无情的鞭挞,他们是下等人!

  可饶是如此,毕竟他们还有手有脚有一膀子力气,有的在遥远的东方故乡还有着牵挂着他们的老娘和媳妇,甚至有的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提到孩子他们笑了,泥黄的皮肤会展出两排黄白的牙齿,望着月想着媳妇儿女,想着遥遥的归期。

  可,扶桑呢?

  她本是一个湖南茶户的女儿,扶桑在摇篮里跟广东一个八岁的少爷订了亲。她十四岁结婚的时候,这位少爷已经去了海外,她跟一只火红的公鸡拜的堂。又过几年她在集市上被一个男人拐上船到了美国旧金山,做了一个土酒窑中的妓女。在九尺的唐人巷中她守着一个如牢笼般的窗户,如这座楼上所有和她一样的女人等待着男子的泄欲玩乐,而赚来收入。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克里斯——一个年岁在十二岁的美国孩子——他有着黄色头发,蓝色的眼睛,他是个白种人;同时他也在看她,他着迷着从她身上散发是我来自东方女子的神秘气息。

  于此他和她展开了一段被家族反对,叛逃,禁锢,冲动,逃离的爱情往事,他脸上开始有着超出年岁的沧桑成熟;她和他展开了一段,被世俗鄙夷,被世道破坏,记忆,相思,等待,宽恕,黯然,决然的爱情往事,她自始至终保有着淡然,从容和天真。他们一个是外国人,一个是女人——都让人看不透。

  但他们两个都无一例外被那个叫“爱情”的各自伤害,爱情也都成为了往事。

  他的叛逃,他背叛在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无邪去了窑子,他得以见到了她,他又无法冲破来自世俗来自家庭布下的网,他又背叛了她走上了极端,后来在白种人组织的暴乱中,整个唐人街房屋店铺被焚毁破坏,男工女奴死走逃亡,这些白种人中有他;她在一辆没有马的马车上被二三十个白种人实施了暴行,这些白种人中也有他。眼前这个无声无息、默默忍受的女子拿走了每一个人衣服上的纽扣,包括他的。他开始悔,开始逃......

  她呢?从来都好像是逆来顺受的,她憨厚老实,在被拐的那一天都不知喊叫一声,她总是淡漠无言,诸事好像皆与她无关,她不知道因为她曾在港口之嘴广场发生了一场黄种人之间的角斗;大勇曾把她安置在客厅里,蒙了丹凤朝阳的重绣盖头,一身重绣大礼服,让一个个男人进来,依她挑选一个合适的来结婚,可她却记不住每一个人的名字。

  她只想着裹藏在她如乌云般头发中的那一颗铜纽扣。

  她知道,所有的事情她都知道,像每个人绝望前拼尽最后最后一丝气力的嘶吼她会,绝望中无济于事的挣扎她也会。她认识这些嬉皮笑脸、蓬头垢面、恶心卑贱的每一个人,可是即便如此能有什么用?

  好在蒙在丹凤朝阳盖头下,眼前只有茫茫的红,她可以静静的等......

  等了他整整一年。

  他此时身在英国,无一时不思念,无一时不忏悔,又无一时不想着躲藏逃避......

  后来他们终于相遇,她内心有许多话,不曾开口眼睛就已经开始倾诉。

  他一次弄乱了她的发髻,掉出了那个纽扣。他知道她宽容了自己。在他而言是罪证是凶器的东西,她却珍藏在浓密的发从中,用柔软的头皮来感知它的存在,他的存在

  他说:我要赎你

  他又说:等结婚的那天,你把那颗纽扣还给我。

  ”她不知自己无缘无故笑什么,笑着干吗又摇头。“

  他还是那个天真的他,表面的成熟并不能掩盖内心的幼稚。她或许明白了所谓“爱情”的定义,为了这个词她被风月暗消磨,盖头下的一双眼望穿了秋水,等来的不过是这个......

  如果她还信缘的话,那么她知道他们的缘大概是尽了吧!

  大勇——她的丈夫,大勇通过和扶桑的对话推断出了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而她却知道了还要早。我读到这里并不惊讶,我甚至觉得她知道的比作者想要她知道的还要早。大勇是这帮华工的领袖,他领导了整个华工的罢工运动,他是个传奇的人物,就像来自古老东方传奇小说中的侠客,他总是腰间别着飞镖,当然那只是个装饰或者说是个符号,但无愧于他是个大侠,名副其实的。

  大勇给予了扶桑丈夫般的守护,最后他倾尽所有送给她最宝贵的东西——自由。

  在同时大勇因罪判了绞刑。大勇在绞刑前的那一晚她在一次见到克里斯,他不再对她视若无睹,而对她近乎疯狂又形似悲壮的亲昵,他一副献身者的悲壮和崇高,仿佛用自己的舍生取义来赎回自己和自己的民族犯下的罪恶,欠下的血债。

  到了大勇行刑的那天,他还酣在她的身边,紧握着她的发梢,他或许不知道这一天的意义,又或许他正在发动一场争夺,一场厮杀。

  但是她记得很清楚,今天她应该做什么,她一点点想抽回发梢,直到抽到末尾被他紧紧地握着,她用剪子剪断了头发,剪断了已经缘尽的缘。

  那天的她好美!丹凤朝阳的盖头,一身缎子礼服,上面绣着有细密彩线,“看上去繁华极了。”

  同样这一身繁华,她却不用再等待......

  “盖头掀去后,人们都惨叫起来。扶桑美艳的让许多脆弱者留下了眼泪。”

  而此时,大勇一身黑缎马褂,灰呢长袍,带着五十磅的重拷......

  “大勇对扶桑说:别急,慢慢活,我等得及你。

  扶桑说:回头我送你回家。

  大勇说:一半洒海里吧。

  扶桑说:嗯。那一半呢?

  大勇沉吟一会:洒我老母坟上。他笑笑说:烧成灰老母也认得我。”

  故事的结尾,扶桑携带着夫的骨灰回到了故乡。

  她做事她说话是很少的,而且也不常做出出人意料的事,也不会说出那些让人眼前一亮参透机锋的话,可是在最后她却让人惊起了双眼,包括读者在内的人,以前被她呆讷的样子欺骗了,对比如今的她,我们反而有些傻了。

  这样的转变,使得我们的声嗓就像被噎住,我们瞳孔被那一抹红蒙蔽,眼泪簌簌掉着却毫无知觉。

  她行的决然,是一种解脱,是一种自我保护,是一种自我成全。

  她此刻扶摇而起,羽化成仙,让人们意识到他们自己活该是凡人。

  是她!在那个短暂的时刻,让所有的种族间的差异消失,让那些畛域之见意识断层都消融,像稀稠的糖化为一体。幼时上学时学到红橙黄绿蓝靛紫等量混杂都归一为白,那是一种无意识,无差别,无血色的白——如同此刻的我们。

  结局算是较为完满了,也正于此处最使人落泪了。是的,她对于这个叫大勇的丈夫谈不上爱的,至少不如那个叫克里斯的男人。“她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把自己保护起来了”,“她从此有了一个死去的,不再干涉她的大勇来保护,以免她再被爱情侵扰、伤害”。其实对于克里斯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或许人生中的一些人,永远鲜活在思想里要比在身边好吧。

  她还是爱着他的,对吗?

  或许是吧!

  《扶桑》读后感(九):扶桑,一个完全的情人

  克里斯无法摆脱自己的胡思乱想,他都没法明白是什么在吸引他。但是克里斯从窗外望见扶桑像潮汐一样地呼吸着,克里斯满脸是泪。他也许意识到了,对于扶桑这样一个成熟的女人来说,他这样一个12岁小男孩的爱还很稚嫩。他渴望着性,但他还不知道性意味着什么。

  扶桑是傻的,虽然书里没有明确的提法,但她的确是傻的。她寡言少语,对痛苦没有多少知觉,选择时总将生死置之度外。她傻到巨石般的社会生活,个人遭遇和历史洪流中沉淀的价值,都在她心中留不下涟漪。她像容器一样活着。

  “如果你是我的老婆,我就将你打死了。”大勇说。扶桑在暴乱中被轮奸后,在大勇看来已经彻底破碎,他认为此时扶桑应该在丈夫手中死去,就可以解脱和赎罪。但扶桑不是他的老婆,没有这个被打死的福分。于是,大勇又将扶桑强奸了一遍。

  “他们恨你,因为他们毁不了你。”如果一个东西很好,会让人想毁去。但扶桑之好,就好在她无法被毁灭。

  12岁小男孩克里斯丁的爱情对于22岁的扶桑来说是可笑的,克里斯丁在窗外看到扶桑“承欢”时曾绝望无比。所幸他后来在社会浪潮中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白人救赎者”的身份,他在这个身份里暂时找回尊严,但对扶桑感到兴味索然也正同时发生。他在社会身份和道德感的洗礼中忘记了事情的本质:他给了扶桑她并不需要的东西,但那是他唯一持有的。这种忘却叫他混乱,直到一场更大的混乱,也就是真正的暴乱来临时,他才释放出疯狂:一个曾经的“救赎者”,加入了轮奸扶桑的行列。

  其他人以为自己是征服者,只有他,在迷乱愧疚中终于明白了一点真相:他渴望的是含有自由属性的扶桑,从无反抗,随波逐流的扶桑,这样的扶桑才是完整的。他只能依靠暴行掩盖渴慕,掩盖他对神秘的无知。这掩盖自始至终都是虚弱的,扶桑一直都看得见他想掩盖的东西。

  在克里斯和扶桑的关系中加上了救赎这一层,他们之间就失去了情人的联系。克里斯也对扶桑失去了欲望,扶桑为了离开修道院,告诉别人自己是贼。苦难是具体的,赤裸裸的,但是在扶桑这里,都变得抽象了。她不畏惧苦难,甚至她不界定苦难,因为她太过自由了:

  你是情人时,我们可以做这些拯救的游戏,但你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拯救者,那我要重新穿上我红绸的衣服。你凭什么说这红绸就是肮脏,卑微和苦痛。我说不是,便不是。扶桑太自由了,自由得连基本的生存环境都不太需要。她乘着偷渡的船飘到旧金山,船上的人死了一大半,剩下的都只剩40-50斤,只有扶桑一个人,用90斤的身体卖了个好价钱。她生来什么都不是用来交换的。她只承受和释放。她根本不求生,但是却死不了。扶桑是一个完完整整没有欠缺的身心。她的属性并不是女人,不是人,她是情人,一个真正的情人。

  在我看来严歌苓这部小说并不是在关怀旧金山华人劳工之苦,虽然加上这个主题书更为厚重,写就这本小说的时候她比现在年轻得多,或许还没有自信将那些大义放到一边。这部小说,是在把肉体的苦难和欢愉,纯粹的爱,放在一个极致的环境里去讲。严歌苓的能力就是把不可思议写得自圆其说,她把触角伸向心灵的深处,远处,缝隙里,脱落废弃的垃圾堆里。那里还有一个被小说家剥皮抽筋后还原的世界。

  爱通过性,达到了两种不纯粹,一是居高临下(或卑躬屈膝)的给予(或接受)姿态,一是将爱做为交换。在有些情况下,女人把自己能提供的享受和生殖功能做为一种资本,也有时男人以性自傲,以性自卑,都是为人的狭隘。它们背后的倨傲意味,都脱离了爱本身。

  扶桑只接受男子们做为情人的部分,于是在她看来他们就只有情人的部分。也因此她未将苦难放在心上。

  读完这本书后,才听说严歌苓在写这本书时正患有抑郁症。我几乎有些豁然开朗。在精神困顿时,必须要了解肉体可以做什么。扶桑是一个大体都是虚构的艺术形象,但是扶桑此人却是一个异常真实的人,她对世界的了解全部都用肉贴着肉去完成,一寸都不分离。有时候确实想这样扑向世界,去确认真实是什么。人类其实是没有道德的,人类只是在利用道德。

  是的,我看近距离看美国,也曾为从事人权,平权,匡扶正义那些历史中的人深深感动。但我更为扶桑这样的形象震撼,因为她或许不存在于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中,她也可以存在于任何时代,和任何瞬间。和扶桑比起来,杜拉斯所描述的情人肤浅虚妄,茶花女也只是一种幼稚思想的产物。她是游离在文明秩序之外的可能。读《扶桑》时,可以对现实生活怠慢片刻。

  在故事的最后扶桑跪着原谅了世界。跪着的含义是人赋予的。扶桑不用有害或有益这种平常的东西来界定。如果认为这没有意义,便可以像摘一个果子那样轻巧地摘下它;认为它没有含义,跪着便仅仅是一种姿势。扶桑跪着原谅了世界,那是世界的误解。因为在扶桑的身体中没有世界,只有自己。

  《扶桑》读后感(十):太阳花

  一个漂洋过海被卖到旧金山的妓女,一朵汁液鲜美招惹蚂蚁的花,出卖自己的肉体,却以跪着的形式、有点痴的真心微笑宽容世界,像一个容许孩子犯错的母亲一般,宽容每一个不分肤色只想占了她的男人。她叫扶桑,穿着嫁衣,美艳所有脆弱者的眼泪,牵着用绣球牵着她的大勇,不多久后抱着大勇的骨灰,一半洒在海里,一半洒在他母亲坟上,走向自由的坚强保护伞。

  爱情,每个妓女最求之不得的,却是困住她最重的枷锁。她亲手将她的秀发永远地留在白人克里斯紧握住的手中,却也曾将他那件蓝色大衣的古铜色纽扣藏于发簪中。她有过如同哑巴的百感交集式思念,最终却将这份思念悄藏于发簪里,故意不去碰不去拆散。

  严歌苓笔下的错过太像蒙太奇,扶桑期待地看着那个男人,是否会像十二岁的克里斯一样不会用筷子;克里斯一直在找寻着他手里那捧白不了的黑发。严歌苓用旁白的方式,代替我、你质问他们二人,是否是存心的,他留下自如用筷子的后脑勺,她留下年迈蹒跚的背影。

  扶桑代表着一个个只身赴往大洋彼岸的国人,忍辱负重。一时无所不在,一时一无所在的种族歧视让我们轻易感受到孤独。当然,扶桑那个追打中国人的年代我们如今无法想象,以至于活过二十岁的扶桑被载入历史,年迈地一步一个小脚印踏在受难的历史上,每一步都申诉着残废了的自然。

  “我们对苦难的接受程度要比任何一个民族都接受的多,我们对苦难的认知跟他们是不同,第一我们没有带我们受难的耶稣,我们每个人都要通过受难而升华,我的受难能够使我的亲人丰衣足食,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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