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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7-02 05:1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精选10篇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是一本由囧叔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80元,页数:22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一):我讲个真事,你可别生气啊!

  看作者序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这句话——我讲个真事,你可别生气啊!好熟悉感觉,琢磨半晌,方才恍然大悟,翻过书来看看书面上印的明晃晃的书名,这句话不就是和作者迄今为止出过的书的书名都是一个类型的嘛。什么《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和这本《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若再出一本《我讲个真事,你可别生气啊》,倒正好凑成了“三朵金花”了(^o^)/~顶好呀。

  【也许你只是一只产品狗、程序猿、攻城狮, 或者是实习生、 失婚妇女城乡结合汽车理工, 但这并不妨碍你做一个侠客。】我想,绝大多数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和我一样,对着网页介绍这本书的这句话记忆深刻

  以文见人,其人有侠气。只是行文未免过于夸张了些,唱念做打的,都赶上小时候听的单田芳老爷子的评书段子了。当然,个人很喜欢这书的风格的,有一种旧日读《故事会》上那些短篇小说的感觉。这一个个的小故事串烧,通常洋溢着满满的正能量反映当下社会黑暗面。写的不过只是凡人琐事,可写出的不仅是小人物的故事,背后彰显的更是那些看似平凡又不普通的小人物情怀

  书中的文章看似欢脱,却总是夹杂着股子莫名的悲凉,不知不觉,让你沉浸在故事的氛围之中,或高兴,或悲伤,或同感……更赞的是那种武侠叙事的风格,混杂着古龙的片段割离感与极强的画面感,还有温瑞安对于小人物的刻画描摹。作者把那些故事信手拈来,讲得愈发的唯妙唯俏了。

  或许,每个人都有故事,从某个方面来说,也都是传奇。貌似不知是看哪本书上写的,每个人都会是自己故事中的主角。诚然,这句话很有心灵鸡汤或者狗血剧的风范,但仍旧是深以为然。

  此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属书中“狗王”周骐圣和“一手遮天”吴大拿二位的小传了。只是后者的善心,有时候未免太多了些,处事上想的又少些。终究不美。不过套句柯南的名言,救人还有什么为什么不为什么的,这种时候人都是凭借直觉反应吧O__O"…自然,善心是不该用在不当用之处,更不该滥发善心的。

  没有明辨是非本事却又心软,还是个主意不定的,那么迟早是要做出舍本逐末蠢事的。圣母什么的,往往自己没有事儿,坑害的可都是自己身边的熟人呢。东郭先生教训人人晓得,毕竟若是行事单凭着一腔意气,却是善恶不分,自己被恶人所害也罢了,还要连累旁人。救了豺狼,自然也要担一分被豺狼所害之人的冤孽。

  什么是“本心是好的”?怎么好心办的坏事,就不是坏事儿了?就我来看,甚至这等人比寻常坏人要更加可恶,因为,至少坏人是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的;但是这些个“好心人”,可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做错。

  他们往往只是认为你太斤斤计较不够心胸开阔,才不肯原谅他们,也不肯放过你自己罢了。换句话说,爱之以害之。糊涂人分不清好坏,这也是难免的。所以,我是更欣赏那些看似“冷情”的人的,或者是认为这样的人,就算是善心少点,但是做的好事至少也不会有什么首尾,让我们旁听者摇头叹息“不过是一个糊涂虫”吧。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二):古龙风 囧叔趣!

  我个人觉得囧叔年少的时候一定看过古龙先生的书,而且八成还没少看。絮叨的劲儿有点像。总是会扯一些旁边的花花草草再来说正经的。不过其实我也很久没看古龙先生的书了,也记不清古龙先生的文风是不是真的这样,只是我记忆里是这个样子的。我从这里购的:http://www.dwz.cn/pHiL9

  喜欢囧叔。 大概豆瓣有一类人都是有这样一种特质:他们平凡的外表下,总有一颗不甘普通的心,他们通过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的不同观点、以及几个酷酷的朋友显示出很不一样的自己。独特存在的自己。

  感觉不错的书 推荐大家读!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三):平凡人的快意江湖与侠义人生

  80后的一代人,一定有着被中央电视台深刻影响过的童年,比如

  “大风车吱呀吱哟哟的转,这里的风景呀真最好看……”

  “相声小品魔术杂技,评书、笑话、说唱一曲,东西南北中……”

  这两个你要是都唱出来了,那下面这段你也一定不会陌生

  “盘古开天地地久天长长话短说,说古论今,今古奇观人间天上。上下千年事看我电视书场,电视书场……”

  《电视书场》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之一,每天追的比电视连续剧积极,也因此爱上了评书,单田芳、田连元、刘兰芳、刘立福……这一个个小时候就记住的名字,现在每每听到时都觉得特别亲切。小时候我每天睡觉前都会回想当天听到的评书,想着想着就会觉得那些事情一定是说书人亲眼所见的,不然怎么能讲的那么生动传神、引人入胜呢?但后来当我自己有亲身经历的事情可以讲述时,我才知道并不是亲身经历了就一定能讲的生动的,这是某种才能,某种叫做“说书人”的才能,某种把一件小事都能说的峰回路转百转千回的才能。

  作为一个业余的码字爱好者,每每遇到会讲故事的人时我都羡慕不已。看了囧叔的文字后我就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他的故事总让我看到评书的影子。《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是我看的他的第一本书,整个阅读过程绝对可以用“津津有味”这四个字来概括。我猜想他一定和我一样,小时候每天巴着电视或者收音机,被评书里那百转千回的故事刺激紧张不已,如果在精彩处被“下回分解”了,晚上一定会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在我的脑海里喜欢评书的孩子应该都是这个样子的。果不其然我在读到书最后的代后记时找到了肯定回答,他说他从小爱听评书。这并不是因为我的慧眼(虽然我真有。)识别出来的,而是囧叔的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短篇的评书集,在看的过程中,你会觉得你是在听一个语气平淡、时而调侃逗乐、时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书人在给你讲故事。

  那些故事都是些平常人的事,他们或许有些不同于常人之处,但他们全都是隐身于人海就无法被发现普通人,可不同的是,他们有着侠客般的独特技艺和处事原则,有的可能会有些蛮横和粗野,但你一定不会讨厌他,就像你不会讨厌张飞一样。不能说我喜欢这书里讲述的每一个人,但他们却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有几个人我是真的喜欢,不过个三年五载应该很难忘记。

  我喜欢狗王周骐圣,他那话不多说、快意放狗的写意人生里,透着他处变不惊、有容乃大的侠者豪情

  我喜欢拳王郑观山那说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不回头的好汉精神实在另人着迷;

  我喜欢零度之王邱海恩,他是遇强则强、不拘小节表面风轻云淡偶尔嬉皮,内里却潜藏着别人无法占胜的巨大能量的江湖奇人;

  我喜欢计算之王朱知碌,他隐于江湖,行踪飘忽,背着和行踪同样飘忽的不明技能神秘莫测却又执著单纯,细思此人只应山上有;

  ……

  这些人所处的江湖,正是你我所处的江湖,仔细想来,我们哪一个不是在某一方面稍异于别人的呢?可能不会有他们这样突出,但除此之外他们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经历着我们也同样会经历的悲欢离合坎坷蹉跎,在自己的人生里放射着自己独特的光芒。如果不是囧叔这个说书人,可能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的特别,更没有人会在意他们的那些故事,因为细想之下他们真的就只是普通的兽医、保安公司职员农民学生司机、修车师傅歌手,特别一点的也不过是个流浪汉。

  正是这些平凡的普通人,他们的心里有着让我们为之动容的剑侠豪情,他们可能不会像古时的侠客那样有着“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的壮志豪情,更不可能像古时侠客那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可他们却有着“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淡泊正义,有着“天要灭我我不灭,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洒脱豪气。他们在自己的人生里书写着自己的快意江湖。用独属于自己的侠客精神演绎着自己的侠义人生。

  可与此同时,他们的身上还有一些柔软让人感动东西,细想其实我们听评书,喜欢那些人物,也并非真的是因为他们的英勇无边和万项全能,真正让我喜欢他们的正是那不经意流露出的柔软,这份柔软可能是善良,可能是不露锋芒、可能是一种不愿被人察觉的脆弱……这无一不让我一瞬间为之着迷,这样的柔软被掩藏在他们侠者的外壳之下,显现出一种美好到让人想哭的姿态。我想,囧叔这个牛光闪闪的说书人,正是深知这一点,才能把这书说的这么让人动容,又这样深入人心的吧!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四):我爱听故事

  上一次看囧叔的书恰好也是在他说的故事收集地——咖啡店,一个人憋着笑哼哧哼哧地看着,看到一半,分出半只耳朵来听身后的韩国妹子聊天,当然是听不懂,但是貌似懂了一点囧叔说的去寻找故事的那种劲头

  鉴于上次看书一直笑得停不下来,这次囧叔的新书我也当买了一杯咖啡来看看。虽然不如第一次读好看,但是这次的故事更打动我一些,不至于关上就忘。后记里,囧叔很委屈地说有人评论的是偶,给了类似知乎里“没有帮助”的评价。我也有点难为情,之前读书也会说一些什么没有触动灵魂,或者说没有什么收获之类的混账话, 但是书看着看着也就看开了。何必非要意义,与书相伴那些荷尔蒙升高的感受难道就该因为低俗而被否认么?

  我爱听囧叔讲故事,不清楚有什么意义在里面,我也说不出大道理。我现在写书评都还是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哪里有什么思维火花在闪耀啊。一度怀疑自己的智商和书写能力。呵呵。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五):我给你写个评论,你可别当真啊

  我这个人是很不喜欢写书评的,因为我对书没有研究,诚然,我看书,但是我看书就跟大部分人看电影一样,只分得出“好看”和“不好看”,再要多说一句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喁喁道“乔伊斯……卡夫卡……老子十岁便读红楼梦了,你比得过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什么“时光癌症正在吞噬我们”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评论里充满了快活空气

  这样傻逼的书评,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爱看。当然也有人说我的影评也一样傻逼,这个没错。但是影评的傻逼是因为我就是干这一行的,我懂,懂而装不懂,是为卖萌也,并且能诱捕不懂装懂人民教师,在评论区血腥的屠戮他们。但是书评不一样,书评界我是真傻逼,将这种傻逼暴露出来是很危险的,就像一只毛蜜在人类面前露出了她的肚皮

  所以你们现在明白了我为什么要瞎扯上面那两段水词,对的,我就是在凑字数。现在出版界的一个残酷事实就是大家愿意为了跪舔电影里的男神怒草键盘一万字,但都懒得为一本书写评论,除非对象是南派三叔。而囧叔虽然也占一个叔字,并且将销量破十万作者几个字纹在了肚脐眼周围,但一旦进入到书评环节还是得找熟人刷经验值。当然,作为一位销量过十万作者,囧叔的待遇还是不一样的,区别就在于他已经不用亲自刷脸,而改为让编辑在书里夹了一张声情并茂声泪俱下的手写明信片给我,凄厉的传达了想要书评的强烈愿望,还企图用快递单上把我的名字轻蔑的写成黄士奇来掩饰。我这个人,脸皮还是很薄的,特别是遭遇到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要挟方式,除了楞了一息,突然发抖,大叫着往外跑,且跑且嚷,似乎后来带哭了,剩下的也就只能骂一句“忘八蛋”,然后艰难的草起键盘来。

  鉴于我与该位作者之间夹着很多场饭局,而且贵的那些都是对方请客,所以太短的书评是可耻的,所以上一段我还是在凑字数。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丧病的凑字数呢,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该位作者过于高产——这要是第一本,我当然可以装个熟打个哈哈说我跟作者吃过饭呃你们猜他到底是不是胖子呢这样将字数不露痕迹的凑够一千八,还可以附赠饭否红人颜小兽跟我联手吃了他一顿鹅肝宴吃到伊脸色发白这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八卦。或许这时候我也出了一本书,荣升到作者级别,他再还我一篇书评,等到这一本的时候更可以跟一条道上的兄弟一样拍拍伊的肩膀,嬉笑带骂的手执钢鞭将你打。可惜,我至今也不是作者,而这厮的书又出到第二本了,此时装熟什么的都已无效,别的招数我又暂时想不出来,真要点评文笔什么的,我除了“看到拉屎都舍不得放下”这种实话分析不出其他的屁。而且大家的书评都写得那么有文化标题连起来都能写一副春联横批“先生千古”,我夹在中间算什么啊,耍流氓吗?一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好了,凑了这么多字数,终于来到我的绝对领域了,其实着急的朋友们可以直接跳过上面三个自然段,也可以直接跳过这个自然段,然后直接从下一段开始。我要说的是:

  囧叔的这个书,写得超好看!

  完。

  等等,我好像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重来一遍。

  囧叔的这个书,写得超好看!买买买!

  完。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六):时无英雄,竖子可成名乎?

  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英雄梦,大到穿梭时空拯救全世界,小到占山为王称霸一方,最起码也是走到路上屡屡有人点头哈腰那种。

  然而如今太平盛世,实在不是个随随便便就能揭竿而起史册留名的年月,况且,纵使武艺再高,对方人多了也能将你一砖撂倒,想做英雄真是件难上加难的事。

  于是,在这个不易产生英雄的年代里,一大群拥有英雄梦的平民竖子们走上生活舞台,以他们独有的方式出现在我们面前,并渐渐留存在我们记忆里,与昔日的英雄相似,成为了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狗王周骐圣,堪称是爱狗者眼里的英雄,恨狗者眼里的无赖。他不救人,只救狗,他懒得与人打交道,三两下处理完,交钱走人,干脆利落,大有昔日大块喝酒大口吃肉的莽汉之风。他就像是昔日的宋江,带领着一帮狗在乡镇里称王称霸,却不轻易触犯他人,自有一套独特的言行准则,最核心的便是那句:“我不杀没病的狗。”

  单曲之王算是其中最典雅的一位英雄,有点像武侠小说中突然失忆的武林高手,忘尽招式与往昔,只图个今朝平和安定。然而,他遇到了能改变他命运的键盘手姑娘,爱情能改变一切,能令英雄为之消沉,也能使英雄勇于踏出未知的那一步。温馨美好的都市爱情童话,就这样奇迹般的上演。

  捷达之王冯如庸则与之相反,是一段令人悲伤爱情故事。苦苦等候多年爱情的结果,不是对方的感动与体谅,而是戏谑与嘲弄,最终,他等来的,是一场悲壮的自我毁灭。爱情与尊严,永远是一位英雄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两大部分,而当它们全都失去时,英雄也便走到了末路。

  另外,还有吴大拿,宗大胆,零度之王等诸多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绝技之人,尽管他们平日无赖,无知,甚至无能,尽管他们或许混入人群时与常人无异,可当他们面对某种特殊的时刻,将那份非同常人的部分尽情挥洒时,我们眼中看到的岂是平民竖子,分明是一位可歌可泣的英雄。

  然而他们大多数人始终难以拥有如昔日英雄般耀眼的名声与地位,在代后记和田秫桔这两篇算不上正文的末尾小故事里,我们隐约可以看出部分英雄的结局。他们像地下组织成员般在某种程度上秘密地互相关联,互相照应,却又在有所交集的某些琐事中互相摩擦,而最终,不犯事还好,一旦犯事,任你英雄无敌,也终究着了法律的道。

  本书在最后用田秫桔义举杀人之事布置了一份案例分析的家庭作业,简直是扇了当世诸多妄图逞能的竖子们一耳光。逞能太过,就只能像田秫桔那样,连英雄之名都没留下,只能以田某这种称谓出现在案例里,真是可悲啊。

  时无英雄,竖子可成名乎?

  非也,在本就不适合出英雄的年代,要成为英雄,实在太难。

  如果没有囧叔这位执纸笔记录的新时代说书人,这些可堪称英雄的人物,终将会是大时代里的沧海一粟。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七):传奇,就在凡人世界里

  有人说,生活单调重复,但其实生活里处处都有传奇。那些时时照面的邻里、擦肩而过的路人,都是一部部曲折灵动的传奇,流淌在柴米油盐间,消失于车水马龙里。豆瓣红人囧叔继《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后,推出了他的第二本故事集——《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通过他敏(ba)锐(gua)的眼睛,搞笑的语言,捕捉、描绘着隐身于市井的各类“王”和“王的传奇”。

  以一把镰刀PK割麦机、拖拉机的“力王”吴大拿;仅靠耳朵就能找出汽车故障的“捷达之王”冯如庸;精于数字,靠计算博得百万彩票大奖的“计算之王”朱知碌;痴迷拳击,自学拳术抱打不平的“野生拳王”郑观山……书里的人物各个身怀绝技,但令他们熠熠生辉的,却是他们绝技背后的人生和价值观。

  这些市井小民、山野村妇的身上,有着单纯到近乎鲁莽的善,和对生活简单却执着的追求。吴大拿勇救杀夫仇人之女,自己却被割麦机绞断了胳膊,伤好之后,仍肯再去救人;朱知碌痴迷于计算彩票的“中奖密码”,家贫如洗都没有放弃,却在中大奖后千金散尽的人情冷暖里,彻底戒了彩;郑观山经常揍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自诩“拳头底下没有白打的人”,原来是他看到或听说过,这些被打的人曾经欺负过弱小……作者囧叔说,他认识的这些“王”,多半没有什么逻辑思维能力,他们简单、直接、纯粹、清澈。不像这个时代常常歌颂的强者,那些弄潮儿们自有他们的狡黠和生存哲学,却没有这些“平民王者”的单纯与执着。在他们的头脑里,还坚持着中国最古朴的善恶标准,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惩恶扬善,或用各种奇怪的方式坚持心中所爱。他们是这个商业社会里的侠士,维系着这个社会中最后一点善,微弱却足以湿润干涸的眼角,唤醒那些曾经失落的纯真与梦想。

  侠者,或仗剑天下,或坚持本心。《我讲个故事》里的人多半微不足道,有些或许只有一技之长——买彩票、养狗、养鸟、地铁卖唱、零度角投篮、修捷达,但一样有尊严和侠义,不受别人眼光和口舌影响,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信念、仁义和爱情,那些我们曾经坚信却最终抛弃的美好。这个钢筋水泥世界的磨砺,去掉了我们身上的青涩,却也一并打磨掉了坚持和血性,物质吞噬爱情,现实融化梦想,防备打败勇敢。我们不再单纯,越来越势利老练,我们谨小慎微,越来越疲惫乏味,我们漠视他人,也被他人漠视,世界这么大,我们妥协放弃的越多,就越感到孤单和渺小,对这个世界失望,活得浑浑噩噩。反而是故事里被作者取笑为“逻辑思维能力不行”的平民王者们,有着令人羡慕的勃勃生机,怒放着与众不同的生命,温暖着这个日渐冰冷的社会,也提醒我们有所坚持,再平凡的人生都是一曲传奇。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多一些善良和坚守,我们远比我们自以为的,更有魅力。传奇,就在凡人的世界里。

  (2014年7月21日 《南国今报》)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八):平凡人的史记

  还是那个老故事:王小波小说里写,一个母亲对女儿说,一辈子很长,要跟一个有趣的人在一起……有趣是对一个人最细致的褒奖,相对气质、内涵、品格要具体的多。我们经由被风卷起的树叶捕捉到风的方向,经由日常的相处也明显的可以体会到一个有趣的生命是如何存在的。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是我看到囧叔的第一本书,之前的那本《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以为是耍嘴皮子的故事,现在想来倒应该也买下读一读。原因大体是所有的机灵都抖在题目里,文章则意外的平实,坦诚而直白,不拖泥带水,不故弄玄虚,有着市井的烟火味,真正是讲述咱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最特别的是他笔下的那些人。真有意思。

  我自认是个无聊的人,比我还无聊的就是我的朋友们。每天朝九晚五,微博微信,几年下来得的都是雷同的“颈椎病”,脸上都是木讷的“淘宝同款”上班族表情。而我相信这是许多人的常态,许多人都是如此无聊的活着。正因如此囧叔笔下的人才具有了更强大的吸引力,不仅是因为他们的“不同”,而是他们的“有趣”。

  这种有趣就出现在平凡人中,也许我周围的人也有,但我选择相信他们表情上的庸庸碌碌竟也就此错过了。捕捉到每个平凡人不平凡的地方则成为了囧叔“讲故事”最重要也是最棒的一部分。我可以用“单曲歌王杨百城”中杨百城的一句话加以概括,那就是——囧叔发现了他们每个人身上的天赋。读罢全书最大的感觉就是,一个人一生把一处活透了,甭管日子过明白没,这辈子就没白活。再找个好像囧叔这样的人精雕细琢一下,什么本纪什么列传的署个名,《平凡人史记》就出来了。

  你看那乡野村妇吴大拿,一辈子就和收割机较劲,被废了一只手还能缔造个救人传奇;这号称对数字敏感的朱知碌,因为个彩票闹得离婚落魄,穷的叮当乱响还在计算着数字模型;宗大胆儿倒没什么执着的事儿,就是啥也不怵,最后愣也是也得了个“救款英雄”的美名……事都不是多大的事儿,神州大地奇人辈出,这些人既不是豪杰也算不得英雄,不用逗贫打趣,不用刻意浮夸,但就是有趣,随便认识一个就够小区里的老人家聊上个把月的。都是普通人,百分之九十九的构造都和其他老百姓一样,只有百分之一的差别被囧叔写了出来,成为了普通生活中不普通的光点。

  当然,《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最好的地方不只这些光,还有作者将自己摆放的位置。他是每个故事中的朋友、邻居、同事,是最隐秘的旁观者。囧叔并没有对笔下的人物流露出更多的情感,点到为止的“好奇”、“同情”、“关注”使得整本书一直维持在ph值5.5的平衡走向上。这一点最集中的体现在囧叔的故事中几乎没有自我煽情的片段。要知道,无论是狗王大战小混混还是拳王打抱不平事都是很值得在事情发生后大肆渲染的。每一个传奇都有结尾,但很多人的人生都还在继续,他为这些人创造了一个高潮,然后将一切收尾,让所有人的故事戛然而止,留下无尽的悬念。最初想来有些头重脚轻,后来一琢磨日子不都是这样吗?恐怕这才是囧叔笔下故事的高明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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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九):当真不当真?

  某天早上,刚到单位,我兴致勃勃地对旁边小姐妹说:“我发现一本书,屌叔写的!”她讶异地看着我:“屌叔?”我打开kindle,指给她看:咦,错了,是囧叔?!她乐不可支,我差点儿从一楼跳下去。好吧,我自己也为本书的自增笑点一个,贡献绵薄之力。

  这本书我边看边笑,虽然笑中有丝丝苦味,但年岁渐长,也能坦然处之,而不再像年少时苦书中人苦,心被紧抓一团,有些甚至不忍卒读。人生似乎有两种态度,一是笑着哭,一是哭着笑。但无论哪种,能笑总是好的。囧叔以诙谐欢乐的笔调刻画一个个我们周围的人,不同的是,这些在我们看似平淡无奇只是增加了茶余饭后些许八卦谈资的其人其事,经他“搜骨适刮皮,掘地三尺”后,成为一个个大隐于市身怀奇技的侠义之士。如果在武侠小说中,简直都是风尘仆仆来去无影只能仰望的绝世高手!但大侠也得吃喝玩乐的世俗活动,也有三姑六婆等一干亲朋好友…不得不由“传说中”跌落尘埃,但侠之气蕴若隐若现,被囧叔这个自称“平庸之王”个个捕捉击破,封王拜寇,不亦乐乎。

  囧叔定是受“评书快播”影响至深,写故事如同说书,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他经常学这招,来句“这是后话,暂且不表。现在先说说…”。所幸这个先说说是在几页之后,不必等太久便知。看着看着,脑子里就自觉浮现出一幅作者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肖像画,斜睨着看你:故事是我讲的没错,真假我可不能保证,信不信在你!

  好吧,我是当真还是不当真?

  十个人,十个王,各自有其精彩故事,应对着各自生活中的人、事、生死、离合悲欢。我如同过客,听囧叔这个说书人口吐莲花手舞足蹈地摆活。我当成传奇听,作为故事看,但心里其实认为是真的,无他,谁小时候没觉得隔壁哑巴二老爷不是身怀绝技的过?他能喝退一帮偷核桃的小子们,拿得出零食哄隔壁小女娃,几年后你长大了,每次回家看到你他都会笑容满面张牙舞爪地表示欢迎…他如果在囧叔笔下,是个什么王?

  故事终有结局,或封闭式或开放式,或大团圆或孤独终老…而生活永远在继续,哪怕生老病死也不能阻挡。

  哑巴二姥爷的死讯,在一日姥姥偶然谈话中得知,必然夹杂着以下对话。

  “谁?!谁死了?!”

  “就隔壁的哑巴二姥爷啊。小时候老抱你玩儿的,不记得了?”

  我记得,只不过不敢相信。沉默半晌,又问:“真没了?怎么没的?”

  “晚上没的,谁也没麻烦,早起他隔房侄子叫他一起下地,才看着。”

  我不语,已经习惯了姥姥对这种“谁也没麻烦”的逝去方式的祝福艳羡,她更深的潜台词是:要是我也能这样就好了。她下一句匝实了我的猜测。

  “他这是上辈子积福了。”她说。

  我想了想又问,“那他的房子、大院场归谁了?”他的院场很大,两分地左右,里面种满郁郁葱葱的核桃树,夏天从外面看遮天避日,把院场围得一片葱绿。我很担心树下的黄瓜豆角:它们还能照得见太阳么?

  “归他叔伯侄子了。谁发送给谁呗。”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我在疑问:如果是囧叔,在哑巴二姥爷看似平淡无奇,孤单一生,勤俭乐观的一生背后,又会挖掘出什么故事?

  当不当真?反正我是当真了。

  :这是我十月以来计划看十本书无负担写“书评”(其实就是感想)后,写得最艰难的一次“感想”—写了有三天左右,上下班路上。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太喜欢,一直担心所写非所想,担心表述不清楚。告诉自己放轻松,不着急,一个字一个字敲。终于搞定,在自己这勉强及格。ok,开始下一本书,^_^

  且自通报一下:目前已经不看小说十五天,加油,不许骄傲。如同戒烟戒赌的人,还很长的路要走,为做一个言出必行的妈妈而努力。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后感(十):这本书里的故事适合用来说,而不是写在纸上

  说实话,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几次产生了想放弃的念头。不是说故事不好,而是说书里的故事不适合写在纸上。

  在我看来,类似这种讲短篇故事的书,如果不是故事特别精彩,并且融入了作者自己的思想,都不大有写成书的必要。这本书里的故事,传奇是传奇,但整本看完下来,完全不知道作者想表达什么,感觉是你在酒桌上听了一个精彩的故事,但是听完过后睡一觉就忘了,并没有什么值得记忆或琢磨的地方。或许有人说作者就想表达高手在民间。这倒是没错,但用一整本书表达这一个思想,对于一本书来说,实在是太单薄。

  总的来说,这本书闲时当故事会看看还不错,总还是比些网络言情要好,但以一本书的角度来讲,实在是算不上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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