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集经典读后感10篇
《杜撰集》是一本由(阿根廷)博尔赫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3.00元,页数: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杜撰集》读后感(一):从看不懂到知大概
上个月读《别想摆脱书》,书里提到博闻强识的富内斯,大概记在了脑中。那天在图书馆借书,就看《杜撰集》博尔赫斯,抽出来翻翻,有篇关于富内斯,于是就借了。
回来翻开序言就皱眉了,看不懂。认识字,但不知其中意。咬咬牙读了3-4篇,就放到了一边,开始对自己产生怀疑。“这大学是白读了,怎么一篇简短的文章也读不懂?”没有看懂,让我觉得很羞愧。但是又不好找人分担这种忧愁。硬着头皮读,每读完一篇就写下理解,大概用10天,慢慢地,一本书也就读完了。知道了故事的大概。
《死亡和指南针》讲的是复仇的故事,充满悬疑,涉及宗教、秘语、图案,很复杂。看完头很疼。
在《结局》中,那个因突然半身不遂而躺在床上的杂货铺老板,透过窗户看着别人决斗。而读者又透过文字,看杂货铺老板和房间外的决斗,这有点像多层构图。
最后读《南方》竟也读出了两种故事,一是达尔曼没有治愈,他还在那个像井底一样的小房间里,做着去南方的梦,梦里的猫、太阳逐渐变换的颜色、火车两旁的风景、杂货铺里的老男人……一切都那么真实。二是达尔曼确实出院了,他近乎贪婪地感受着周围的一切,连“精光蹭亮的金属碗”、“大理石般的明亮的云层”也不放过。他到达了那间褪色的杂货铺,喝酒、被挑衅、被迫决斗、在决斗中死去。查资料发现,博尔赫斯也曾得过败血症,后来治愈。所以,我希望文中达尔曼的故事是第二种。
从一点不懂,到慢慢读懂一点点,我为自己感到高兴。好了,再去找几篇书评看看,加油!
《杜撰集》读后感(二):被悬挂的“模型”尸体——谈谈《刀疤》
博尔赫斯的《刀疤》是那种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短篇小说,可能99%的人在最后一刻前都被作者出色的叙述技巧玩弄于股掌之间。
但我不禁要问:视角的技法,情节的反转固然吸引眼球,但博尔赫斯仅仅如此么?这个故事仅仅只是技法的实验,是幻觉的骗术么?
也许就是这样,但我期待更多。因为他是博尔赫斯,这是被个人或他者经验所框定的“前结构”,是不满足的索求,也是求不满的诅咒。
首先,我关注的是“事实”的问题。即第十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按照“伪视角”(即被背叛者视角,未必为真伪,故加引号)的叙述,他看到尸体的时间,是午前。而背叛者(即穆恩)看到尸体的时间是午后。事情这就变得有趣起来了:如果我们假设“伪视角”的时间和见闻是正确的,那么穆恩必然也是在午前看到了那具尸体,产生了恐惧,才会出卖战友(这里是作为动机描写的必要暗示,否则第一次描写尸体则为多余,这在“寸土寸金”的短篇小说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尤其是博尔赫斯这样的巨匠)。而按照被背叛者(伪视角)对穆恩的陈述,他看到尸体的时间是在下午:“那天下午,他看见几个喝醉的士兵在广场上把一个模型似的人当靶子射击。”
看到这里我们发现了明显的矛盾:时间轴似乎对不上号了。我们可能会问:博尔赫斯想借此展现叙事的不可靠性?抑或通过构建一个小说中的小说(双重伪),达到迷宫般的环绕效果?难道这具被悬挂的尸体——模型似的人正如它字面意义般:代表着意义的空无,是无内容而空有形式的“模型”?
既是,也都不是。
或许在现实生活中,非A与A是不可能相同的,但在小说世界中可以,凭借有限的视角空间,反而带来了近乎无限的叙事可能。东野圭吾给我们带来的是一层幻术——戳破气泡后就只剩空无。而博尔赫斯为我们展现的则是双重甚至多层幻术,层层相套,你看似揭露了他的假面,但其实只是作者故意露出的马脚(如果没有结尾处叙事者的主动揭秘,我们可能还会将幻术信以为真)现小拙是为了藏大拙,揭秘是为了保密,故事保有的真正内核从不向你完全开放。
“模型”或许是隐喻,但它并不指向意义的空无,相反,它指向一切。它是最高的原型,是摹本,是理念。相比具体的人,“模型”没有生命,没有特征,是那个拒绝向我们展现真容的内核象征。我们可以尽己所能地猜测,但是能做到的,也仅仅只是猜测了。
那么,到底哪个叙述才是“事实”?
都是事实。
因为那根本是两具不同的尸体。前者是抵抗军的尸体,后者是被穆恩背叛者的尸体。前者是穆恩恐惧乃至出卖战友的原因,而后者则是穆恩出卖战友后的结果。这一切从“看”到尸体开始,到再次“看”到尸体结束,尸体成为了完美串联的绳线。当我们看到并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后果之时,才是炼狱真正的开始,如何面对炼狱则取决我们选择的成长方式。此时的穆恩脱离了一个夸夸其谈的嘴炮主义者,他看到了世界残酷面貌的一隅。但这样的成长方式过于沉重,也过于滑稽了。博尔赫斯的反讽,才叫做底色悲凉。
另外,每当穆恩讲述起这个故事时,被背叛者就复活了,而自己却死了,这也算某种形式的赎罪吧。这场惨案实际上“一尸三命”,他们都是分有“模型”的活死人或真死人。多恶毒的“原型”啊,它是一切罪过的化身?还是一切罪恶的结果?我们一直在追寻的本体似乎并不是什么好玩意儿,《银河护卫队2》到头来讲的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讲到这里,我仍然觉得言不尽意。“模型”的无穷性决定了阐释的无尽性,精力有限,暂且点到为止。按照布朗肖那可笑的说法,拥有这种“过剩”特性的小说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这样看来,博尔赫斯的确是质量过硬的文学家了。
《杜撰集》读后感(三):旁人不知的奇迹
“故真主使他在死亡的状态下逗留了一百年,然后使他又活。他说:“你逗留了多久?”他说:“我逗留了一日,或不到一日。”
《古兰经》,第二章第二百六十节
与死亡有关的是黄昏从窗外投进的窄窄光线,是一层层踩着疑惑层层揭开层层跃进的无边地牢,是脖子上转动的精巧佛像吊坠,是传教者的书,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笔下的迷宫。
我从小开始思考我的存在,每每深思,免不得陷入无尽的思维深渊,尚未接受外界影响的灵魂静静审视自身,我存在着、思考着,像是一个嘶嘶作响的收音机。我把椅子摆在祖父祖母的卧室中央,坐在上面,双腿呆呆地下垂,看水红色菱形图案的瓷砖拼成千变万化的花朵。绿色纱窗外夏蝉安静地吟唱,大块头电视机屏幕呈弧形微微外鼓,我的身影像一个沉默的白色罐子。
我把自己想到害怕起来,起身就走。
间隔一段时间后再次做同样的事情,仿佛时间是循环的梯子,我记得我想,一瞬间和很多分钟、很多很多年,没有很大区别。
当时的我和现在打字的我,好像也只隔一瞬。
儿时的习惯被我日渐小心封存起来,我却阻止不了梦中常出现的荒凉却亲切的阴天小镇,阻止不了梦里被转动天际巨轮的女神和辉煌灿烂的的天空异象震撼,阻止不了在心中建起无人能破的荒原和红房子。外界的我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题目头头是道,心中的堡垒却坚不可摧。
鲜少表露的、被自己判断为“不会有人理解”的世界观,藏在眼睛后,高傲又暗淡地注视我,像陈旧的印象派水彩画中举着伞的女主角。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杜撰集》似乎恰如其分地出现,它告诉我,一开头就说,这些都是杜撰的故事,让我没有发觉的是,当时这位善于创造文字以及思想迷宫的大师藏在正正经经的序言底下的狡黠笑容。
若说前三篇《博闻强记的富内斯》、《刀疤》、《叛徒和英雄的主题》,我还处于对他随意散漫、常常闲聊到哲学与宗教、对追求人物细节描写近乎癫狂的奇特叙事方式稍稍不适应的阶段的话,第四篇《死亡与指南针》的引人入胜的情节的确是让人开始进入状态了。希伯来人的神和他秘密的名字无形地与角色的宿命系在一起,推理走到最后一步,复仇的线头才开始被拔出。字里行间令人晕眩的蛊惑力和美感让人深感全程在一艘窄窄的木船上穿在染着金黄色彩的迷雾中穿行,尤其是主角之死那一部分中,角色于废弃的特里斯勒罗伊别墅探索,不紧不慢,理性的美足以与感性并驾齐驱。
翻到《秘密的奇迹》一篇,充满宗教色彩的前言给全篇烙下火热的漆金,我像沉入水底的鱼一般在明暗不定的水中游走,慢得连尾鳍的波动的脉络都清晰可见。故事关于死亡,关于宗教,关于哲学,故事已经不再是故事,它是一个朝圣者的梦境,或者就是上帝手中的一颗发光的沙砾。
给虔诚的人十年更多活命的时间,让他面对空洞的枪口,让他的汗水停驻,让他在死的一瞬逗留足够长的时间,直到他心中的巨著最后一个字完结。然后收走他,以他痛苦卑微的姿态。
这是旁人不知的奇迹。
时隔过年,心中的过早老去而皱缩信仰雏形的开始饱满了一小点,这也是旁人不知的奇迹。
博尔赫斯认真地与我交谈死亡,他谈超能力者的死亡、谈历史与文学完美融合的背叛者和英雄的死亡、谈圣徒的死亡、谈犹大和耶稣的死亡、谈和即将进行一次必输的决斗的白血病患者的死亡。与其强烈对应的,他也谈生命,谈隐秘的宗教的长久生命、谈死水一滩的暗黄色生命、谈告密者苟且的生命、谈犹太人的生命、谈哲学真正的生命、谈自己的生命和我的生命。他用带有浓重南美洲地方气息的口音,漫不经心又啰啰嗦嗦地把苍白的天空粉刷成古老的昏黄。
《杜撰集》读后感(四):《杜撰集》
《南方》达尔曼买到一本《一千零一夜》,迫不及待的想看,不等电梯下来就匆匆的从楼梯上去,结果被忘了关的窗户划破了头,伤口发炎了,高烧折磨着他,于是被送进了医院。肉体的痛苦和夜里的失眠是梦魇不容他想到死亡那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大夫对他说,他开始好转,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了。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自此之后的叙述可能完全是真实的,但更有可能是病人达尔曼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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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集》读后感(五):第六次中毒
《杜撰集》,我看的第六本博尔赫斯。
诚如博尔赫斯本人在序言中所说,这部集子“性质和前一个集子(小径分岔的花园)没什么区别”,又是一部文字隽永,想象惊人,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集。
第一篇《博闻强记的富内斯》,让我开篇又在此感受到博氏的奇特文风。富内斯的经历是我所好奇甚至向往拥有一次的——一个人在事故之后,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如此惊人,以至于以往生活的任何细节都可以在其记忆中再生,甚至比当时经历的更加细致、完整。这是何等的变态?
我等常人,往往在生活的巨浪中随意淘洗掉以往的记忆,生活于我们而言只是模糊的印象和片段,以至于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真经历过此事?或者,我们这一年,做了什么事?模糊的记忆意味着对自身存在的怀疑,生命的强度在稀里糊涂、浑浑噩噩的时间之中大打折扣。难怪博尔赫斯会在《埃瓦里斯托·卡列戈》中写道:“人们的生活不论如何错综复杂,千头万绪,事实上只有一个瞬间:也就是大彻大悟,知道自己是谁的那个瞬间。”大彻大悟之时,我们方将混沌之中将有意义的事物抽出,将之变得闪亮而清晰(这之中又掺杂了自己的主观臆想,我们又创造了一次自己)。
相比于模糊记忆的我们,富内斯的生活无疑是变态的。任何细节都能回忆起来,至少在数量上,他的生活可以被无限扩展,只要他愿意在记忆中无限度的发掘下去,这样看来,他虽是一个渺小的个人,但他的脑中却拥有了整个宇宙,这个宇宙甚至比我们的宇宙更加广大。当然,万事有利有弊,富内斯这样无疑也会有其痛苦之处,“在富内斯的满坑满谷的世界有的只是伸手可及的细节。”这就好比一个建筑只有无限的美丽建材,但是缺乏抽象能力的富内斯并不能将其打造成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当然,富内斯此时的无限和永恒是毋庸置疑的,他可以就像上帝一样。博尔赫斯在此篇最后如此描述:“我觉得他像是一尊青铜雕像,比埃及更古老,早在寓言和金字塔之前就已存在。”其中,青铜雕像的描述在《南方》中也有使用,私以为,是永恒、无限乃至时间的象征。
《刀疤》,讲述一个叛徒的故事,无疑议是博尔赫斯在创新写作方式(故事叙事)方面,意图创造隔离感和惊喜感的一大尝试(这种隔离感稍后又会出现)。一个叛徒,从其被害人的角度讲述了他叛变的整个过程,豆瓣书友@evil faith短评:“我讲述的你的故事是我的故事。我站在你的位置对我进行道德审视”
《叛徒和英雄主题》,颇具历史和戏剧感。故事梗概是一个爱尔兰起义军首领,被自己人判处死刑之后,模仿凯撒、莎士比亚作品自导自演了一场刺杀案,从而嫁祸给英国,煽动爱尔兰起义。这场刺杀案的很多细节抄袭自历史乃至文学典故,也就制造了一种“历史的戏剧性”。我看到了历史(生活)惊人重复的一面,也看到了历史的另一面——在充斥的大量偶然的同时,历史(生活)更具有其戏剧性的一面,或如黄仁宇先生所言,各种分力集合形成的大合力,主导历史(生活)按一定轨道进行。哈哈,有时候,可能历史(生活)就是演戏罢了。
《死亡与指南针》,又是博氏的一篇侦探小说,个人认为超过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其实不太懂为什么这篇名气更大),大概故事内容便是侦探在杀人犯设下的,以对称、菱形、犹太神教、字母等为线索的,脑洞大开的侦办过程中被杀人犯设伏弄死的过程。嗯,一般侦探小说,是大家顺着侦探的思路破解犯罪,而此篇则是侦探被罪犯一步步引入陷阱,考虑到这是二战前后的作品,有趣。而且侦探死于那么多关于秘密、玄秘为线索的陷阱,也的确让我拍案叫绝。呃,最后似乎侦探已经沉溺于这个陷阱不可自拔,罪犯要杀他的时候他还提示罪犯新的迷宫设计方式…死而无憾啊这是。
《秘密的奇迹》,讲述一个捷克作家,在被盖世太保逮捕、判处死刑之后,在狱中不断回忆自己创作的剧本,回忆之中激起其完成作品的强烈欲望,他祈求上帝给他一年的时间。没想到行刑之时,党卫军举起枪口一刹,时间真的凝滞了。他在这一年的凝滞之中在脑海中完成了自己剧本。最后一个词语完工的那一刹,枪声响起,行刑结束。
有人说这体现了一个文学创作者对文学创作的无限热爱。我倒是更多的感觉“瞬间”与“永恒”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乃至于可以和《博闻强识的富内斯》那篇相联系。在生命最后结束的一刹那完成一部剧本创作,时间反而停滞。一秒等于一年,一瞬间等于一条生命的一切。
对了,这个神经兮兮的剧作家脑洞还是挺有趣的,比如他会幻想行刑会碰上哪些糟糕的情况,“他后来想,现实往往不可能和预见吻合;他以狡诈的逻辑推断,预先设想一个具体细节就能防止细节的发生。他坚信那种靠不住的魔法,虚构了一些难以忍受的特点,为的是不让它们发生;最后自然担心那些特点真的应验。”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噢,去死吧,我没看懂。大概看出是某人引起的,针对“犹大”这个人种种问题的争论,不过牵涉到一些神学内容,我是既没兴趣也看不懂。用博尔赫斯在此篇中的话语,就是“不信神的人有成见,认为它是沉闷的神学游戏…”希望大家不会像我一样学识浅薄而阅读不下去。
《结局》,如前文所述,是叙事手法的创新,刻意营造了一种距离感和惊喜感(一般小说都是让读者尽可能进入小说环境,将角色当作自己)。博尔赫斯故意将我们的视角限定在一个瘫痪在床的杂货店老板身上,从他眼里看到的两个人的格斗(关于阿根廷传奇人物马丁·菲耶罗)不管在时间上、空间上都充满了距离,因此一场简单的阿根廷捅人事件因此变得有趣起来。“它叙说的一切都包含在一部名著里,我只是第一个琢磨出来,或者至少是第一个把它说出来的人而已。”这部名著可能是指阿根廷民族文学名著《马丁·菲耶罗》,呃,也许博老就像很多红学家一样挖出一些典故,然后写出来逗逗我们这群又不读书又蠢的人。嗯,这种“琢磨”和带有距离感的叙述方式还是挺搭的。
《凤凰教派》是博老在此书序言中重点点名的,然而…我好像并没有发掘出什么特殊意义…“在《凤凰教派》的隐喻里,我学会了如何以犹豫不决和逐步深入的方式提出一个最终不容置疑的普通问题。”好吧,隐喻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是我们人类身上一定会存在的某些东西吗?求解。
《南方》,很喜欢创造的意境,但是似乎没从里面悟出什么大道理。达尔曼坐车到南方一路上的景物描写很美,看得出博尔赫斯即使不写一些脑洞清奇的虚构小说,其功底也展现得很好。也许这个故事只是讲述了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冬天怀念夏天,夏天怀念冬天?”当然,在那种虚虚实实、假假真真的环境里,即使这只是个简单的问题,博尔赫斯也写得很有意思了。
合上书之后中毒程度又加深一等,继续在全集的路上奋斗。
《杜撰集》读后感(六):孤独深情的诗人,鞭辟入里的旁观者。
人生里第一次读博尔赫斯,是十四岁的一个夜晚,就着窗外浓郁的夜幕,偶然在书里看到了一篇《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当下暴击,灵魂颤栗。 那是种非常热烈奇妙的感觉,像是心里夜空绽放出千万朵烟花,将我的感知都燃烧透彻,从不曾熄灭的火焰里不断地迸发出灼华光彩。我再听不见世间嘈杂,听到的只有心里烟花噼里啪啦的爆鸣声。 从未有一首现代诗能让我的灵魂共振得如此厉害。已读过无数遍,至今仍是我最爱的外文诗。 从那刻,我记住了博尔赫斯这个名字。 于是我开始看他的诗集。一篇又一篇诗歌,一首又一首地感动着,战栗着。慢慢也知道他不仅仅是个诗人,也是小说家,散文家。 可当我开始阅读他的小说时,却感受到了始料未及的反差。当时太年少,越是欣赏诗歌的深情,便越是欣赏不了小说的冷静与技巧,也不能完全理解背后的哲理和深意,看了两篇便搁置。 这些年过去,经历与阅历对比当初大不相同,才有勇气重新进入博尔赫斯的小说世界。 细细读着,竟也有了很多感悟。他的诗歌或情感深沉,感情在暗地里浓烈地涌动;或是立意高远,像午夜最沉默的月亮,看一眼便湿漉漉地印在心上; 小说却更像一面冷静的镜子,用了十分精巧的手艺打造、磨光,将现实世界映照出无数个切割面,每一面都折射着幽深莫测的光彩,光彩中又延伸开去无数折角与回环,思想的迷宫就在这些道路中隐隐成形。 我的思想就这样被引领着去接触我从未到达过的地方,进行我从未想过的思考。真是一种非常成熟、冷静、又克制的力量,也是我从中获得阅读喜悦的来源吧。 博尔赫斯的短篇虽然篇幅小,但字字不敢漏读。虽其深妙不能完全读懂,但也在此留下一些自己的感悟聊表纪念。
【博闻强识的富内斯】 “我们能够充分直感的形象是黑板上的一个圆圈、一个直角三角形、一个菱形;伊雷内奥却能直感马匹飞扬的鬃毛、山冈上牲口的后腿直立、千变万化的火焰和无数的灰烬,以及长时间守灵时死者的种种面貌。我不知道他看到天上有多少星星。……思维是忘却差异,是归纳,是抽象化。在富内斯的满坑满谷的世界里有的只是伸手可及的细节。 ” 超忆是密密麻麻的细节,是世事万物的深刻烙印,是共性符号的不可理解。当能够重现所有美好梦境的时候,同时也记住了所有的梦魇。更重要的是,当所有的记忆都清晰无比时,又有什么轻重之分呢? 而遗忘反而能使思维抽象,使记忆幻化出斑斓,使人生变得更立体。
【刀疤】 “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所有的人都有共同之处,因此,把花园里的一次违抗说成是败坏了全人类不是不公平的,说一个犹太人被钉上了十字架就足以拯救全人类也不是不公平的。” 真是狡猾的叙述者,一路娓娓道来,结尾轻描淡写却给人以雷霆震撼,以对立面思维切入,看到的是不同的世界。 却也在这颠倒的视角中,看到了深深被厌弃的自我与深沉的悔意。 有时将灵魂抽离出来,挂在空气里以局外人的角度凝视,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自己。 【叛徒和英雄的主题】 “于是,柏拉图年卷走了新的是非观,带来了相反的老概念;所有的人跳起舞,他们的脚步进入野蛮喧闹的锣鼓点。——威·勃·叶芝《塔》 ” 当一个人成为英雄,往往会超脱人类本身而成为一个象征符号。信仰的敏感脆弱、历史的不可知与可编排,还有人性的无力。 其深意可回味好几天。
【死亡与指南针】 颠覆传统侦探小说套路的一篇。杀人动机混入神秘的宗教因素,充满规律性的杀人时间与等边三角形的杀人地点,侦探一头热血踏入罪犯为他精心设计的陷阱,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是一场美与胜利的幻觉。 感受到了博尔赫斯对传统套路和经验主义赤裸裸的讽刺。 但在侦探踏入迷宫的同时,罪犯何尝不也在踏入一个画地为牢的迷宫?“伦罗特从他的声音里听到一种疲倦的胜利感、一种像宇宙一般寥廓的憎恨、一种不比那憎恨小多少的悲哀。” 也许整个世界都只是一个巨大的迷宫。
【秘密的奇迹】 “故真主使他在死亡的状态下逗留了一百年,然后使他复活。他说:“你逗留了多久?”他说:“我逗留了一日,或不到一日。” ——《古兰经》” “人们可能遭遇的经历不是无限的,只要有一次“重复”就足以证明时间是个假象……可惜的是证明那种假象的论点是同样虚假的。” 抽象思维与现实世界肉体的分离。当脱离现实的控制,思维能在自己的内心世界构造无与伦比的精妙的迷宫。多美。主人公的生命在自己内心思维里延长了一年时间,在临死前推敲出了自己剧本的最后一个形容词,达到了精神美的高潮。 博尔赫斯再次对时间、空间、思维与虚无的存在进行自己的阐述与描绘,又透出了其对文学创作的无限激情。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 “下级是上级的镜子;人间的形象和天上的形象对应;皮肤上的斑点是终古常新的星座图像;犹大以某种方式反映了耶稣。” “通奸往往带有柔情和自我牺牲;杀人往往需要勇气;亵渎神明往往夹杂着撒旦的光芒。” “他为了拯救我们,可以选择纷纭复杂的历史所罗织的任何一种命运;他可以成为亚历山大大帝、毕达哥拉斯、留里克或耶稣;他选择了最坏的命运:他成了犹大。” 一直觉得神也许是人的尺度,神学反映的是人类本身。
【结局】 “在他们的对话中,马丁·菲耶罗也许是第一次听到了仇恨的口气。他像挨了一鞭子似的,在血液里感到了。” “黑人一动不动,似乎守着他痛苦的垂死挣扎。他在草地上擦净那把染血的尖刀,缓缓向房屋走来,没有回头张望。他完成了报仇的任务,现在谁都不是了。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 像一阵浓郁的雾,读完后我舌中一股馥郁的甘味,捻存了好长一段时间。躺于小床的杂货铺老板在一个傍晚看到了两位有血仇之人的决斗与结局。 也许真的是结局,也许只是旁观者无法确认真相的想象。 寥寥几笔,几番简短的对话,两个人物的性格与魅力缓缓浮现。
【凤凰教派】 “仪式形成了秘密。” “天庭上下都应知道神同软木和烂泥一样令人愉悦。” “他们不愿承认他们的父辈竟会干这种无聊的事。奇怪的是,长远以来,那个秘密并没有失传;尽管世界风云变幻,战争频仍,人们流离失所,那个秘密依然不可思议传到了所有的信徒。有人甚至毫不犹豫地声称那秘密已成为本能。” 关于宗教、关于秘密、关于神话。也许表达了博尔赫斯的一些颠覆传统的、对宗教信仰与仪式的想法。宗教到底由什么定义呢?世俗里宗教各种繁文缛节都是必须的吗?对文章里的暗喻与指向理解有些隐隐的猜想,却不是十分明确。
【南方】 “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 “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 车厢也不一样了……平原和时间贯穿并改变了它的形状。车厢在外面的移动的影子朝地平线延伸。漠漠大地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很亲切,在某种意义上有些隐秘。” “孤寂达到十足的程度,甚至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 “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这篇似乎少了些文字的技巧,而更染上了他的诗意。现实与虚妄,也许南方只是他在疗养院里幻裂出的一个美妙的梦境,他的死亡最终仍落于冰冷的病床;也许这看到的南方是真的,他将于旷野中由拼杀走向死亡。 在这篇中关于思绪的飘渺与空间时间的混沌更为细腻地展现出来,也是我最有共鸣的一篇。
有时坐在火车上,看窗外风景变幻,前进或是后退,晕车使我头脑浑噩,思想却伸出漫漫然的触手像潮水一般泛滥开去。恍惚间仿佛自己已不认识自己,而是一个全然的陌生人,不知过去,不知未来。处在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肉身,不同的灵魂。 时间与空间在脑海割裂,于空中杂糅相穿,最终却又融入风中,环合回自身。
就如博尔赫斯漫笔写过,在带来阵阵惊艳、震惊与沉思之后,却对你笑道,不过杜撰尔。
《杜撰集》读后感(七):以马内利
你是这个故事的“你”吗?还是你曾是另一个逝去年代里早早迷失的灵魂?是否是你搞错了,忘却了那真正属于你的角色和情节?真相可能是等待发掘的秘密,而阴影里也许才有真正的太阳。在终结的黑暗,阴沉,散发着腐朽气息而让人渴望走进的大门里,有着新的,上着金色油漆的,又一段百转千回的开始和结局。在人们可能以为的烂泥里,神出生了。美好属于它,但那是以痛苦的方式,以邪恶和牺牲的方式。究竟谁是耶稣,谁才是犹大?
我们又怎么就要一遍遍踏上那复仇之路,当我们深知在那里忠诚地等待着的只是死亡和幻灭?噢,你低估了生对死,爱对恨的渴望,你可曾想过它们之间可否也曾有过深情的,动人的欲望。那是毒液,那也是甘霖。噢,我的爱情,我的信仰,我的毁灭!如果你肯的话,我的仇敌,我的爱人:请用以上一切让我不再呼吸。请毒死我!只要把我交付给美丽,神秘和未知便是。那里包含着所有我需要寻找的珍宝,我会在你对我的折磨的路上找到它们——一条单行,再不能回头的路。
那只鸟又在冲我尖利地叫了,它总是停在那诡异的双面赫尔墨斯雕像上。对称的另一侧,我们所不能到达的玻璃的对面究竟是什么?我将要去领悟,在那一刻你会用火焰点燃陌生的气体,而我的尸体会浮现在光裸的废墟之上。
那么现在,这最后的一刻,吻我吧,趁你送上的液态的尖刀占据我的身体,而下一扇门的开启把我们带回到时间原处之前,让一切成为凝滞的,胶着的永恒。
《杜撰集》读后感(八):虚构之难
《杜撰集》是我看的第二本博尔赫斯的小说集。
看这一本的时候,心态已经比较平和。不像看第一本的时候,好像走进别人家的房子,心存惊异得看着别人的花园和书房的样子。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了解了这一家的风格,觉得自己已经能够了解到他究竟在说什么含义了。但其实我只是在云雾当中前进,而且还是时不时被惊吓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更多感受到的是虚构的那种难度。诚如我看完所有作品都有一种想要模仿的欲望,看完博尔赫斯的小说之后,也在想能不能按照他的方式来构造小说。从表面上来看,他的小说短小、有哲理、有意蕴,读起来怎么都不觉得厌倦,甚至没看一遍都觉得有不一样的领悟和感受。但是想要创作这样的作品实在太不容易了。
以《凤凰教派》为例(这是因为我最不懂的就是这一篇),两千字的篇幅,实在是简短。但是却能够呈现出一个教派的辉煌,从教派的传说、历史、内涵、仪式等方面进行了叙说,虽然在有的部分用神秘主义一言盖之,但是能够看出来这只是一个骨架。虽然我知道这是小说,但是看完之后却还是忍不住去想,会不会真的存在这样一个教派或组织,会不会在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的人和角落。我们看到的虽然只是一隅,但是在博尔赫斯的脑海当中,绝对是一个完整的呈现。因为很多关于秘密的关联都是存在的,不可能都是脱离的东西。
再说《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表面上看起来是对犹大的一种辩解,或者是对所有罪恶的一种辩解。但是我觉得在博尔赫斯的头脑当中,已经构造了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在那个价值体系当中,这样的背叛就是正确的,或者根本不存在背叛这样的词。就好像我最开始看他的小说,就常常想到平行世界这样的概念,我觉得他从一个内在的角度为我们打开一扇门,让所有世间难以解释的事情都成为可能。
所以我觉得,博尔赫斯在写这些小说的时候,一定是非常费力的。其实每个小说都能够扩充成一部《圣经》一般的巨著,但他却不会那样做。他好像特别愿意做游戏,走迷宫或者做侦探,所以他希望他的读者也是这样。于是他只显露一点线索和信息给我们,然后把他的大部分世界都藏好。就像是冰山一角,他只呈现出他想要呈现的只言片语,然后就躲在雄伟冰山的后面,看着我们的反应。
当然,可能这些都是我的臆想,博尔赫斯从来没有这样写过小说。因为他是天才。
《杜撰集》读后感(九):不能说的秘密
《杜撰集》曾经和《小径分岔的花园》合并在一起构成了《虚构集》,不过,我买的这套书把它们分成了两本,每一册厚度都在一百页上下,未免太薄了些,不知道书商是处于何种考虑做出如此安排。
《南方》是博尔赫斯小说中的名篇,博尔赫斯自己说这也许是他最得意的作品。主人公达尔曼一个人浑浑噩噩在城市中生存多年,在一场大病后准备回到南方。达尔曼在路上拿着一本《一千零一夜》,这册图书成了故事中宿命的象征,在达尔曼试图改变生活时,宿命抓住了他。他在杂货铺中意外和人发生口诀,对方要求决斗,毫无胜算的达尔曼却选择拿起刀子走向外面。此时的他既没有希望也没有恐惧,在内心深处,他觉得死于械斗,至少要比在疗养院被疾病痛苦地扼杀好。
《南方》中故事的反转,可以做多重解读。有命运的操纵,有平凡人生对人的桎梏。《杜撰集》内有大量博尔赫斯式的故事反转,对故事常规套路的颠覆,精巧而诡谲。《叛徒和英雄的主题》反转了英雄的传说;《死亡与指南针》是对侦探小说惯常桥段的反转,《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是对《圣经》的反转,《刀疤》结尾的反转更令读者印象深刻,当讲述者说出自己才是故事中出卖同伴的穆恩时,特殊的叙述角度仿佛一个人跳出躯壳,审视自己的灵魂。博尔赫斯和以反转结尾的欧·亨利不同,你不会看到欧·亨利式的温情脉脉出现在博尔赫斯的故事里,这里的反转凌厉而冷峻,像政治事件背后的真相。
《秘密的奇迹》可以和博尔赫斯另一本小说集中的《阿莱夫》同读,前者在短暂中蕴含无限时间,后者则在无限时间外还容纳了无限空间。赫拉迪克在想象中,把面对行刑队的一刻,延展成一年的时间,时空的苍茫对照人生的短暂,刹那即是永恒。《博闻强记的富内斯》描述的是一个具备超强记忆力的人,看上去似乎是一段奇闻,但和《秘密的奇迹》一样,这个故事中毫发不爽的记忆,一样映射着时间。富内斯“满坑满谷的世界里有的只是伸手可及的细节的记忆”,就像时间的遗存,对人毫无意义,渗透着人类面对无涯时空时的迷惘与孱弱。
《结局》很短小,不太好归类。“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这个故事像刀刃冷森森的光,气氛诡异中有着难以揣摩的寂寞和苍茫。从一个瘫痪在床的人物角度,隐隐影射着某些东西,但博尔赫斯从不用显明的隐喻,他的隐喻永远是走在迷宫之中,你看不到终点,只在隐约听到来自隧道中的启示。
《凤凰教派》是一篇很短的文章,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更像随笔。和多数随笔不同的是,博尔赫斯用小说手法虚构了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宗教派别。它的教义模糊,宗教仪式简单,也许还有些可笑,却成了教派最大的秘密,也是团结教派的唯一东西。尽管如此草率,甚至让教徒也觉得无聊,凤凰教派却一直存在延续,成为一种本能。我想,博尔赫斯在这里说的并不是宗教,而是本能,是一种秘密传承的本能,并不复杂高尚,也许还有些庸俗,却隐秘的潜藏在人心中。凤凰教派也许代表了某一类人,也许代表了世间所有的人,代表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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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开始,转到博尔赫斯的诗集,再回到他的小说。很罕见的小说和诗都可以直接反映出哲学观念的作者。把他的小说、诗、杂文和序言集放在一起读,有一种掌勺做菜并指点宇宙的错觉。存在是什么,时间是什么,这些谜题太过复杂。我只要跟着笔者兜兜转转就乐在其中了。
书摘:
1、我们能够充分直感的形象是黑板上的一个圆圈、一个直角三角形、一个菱形;伊雷内奥却能直感马匹飞扬的鬃毛、山冈上牲口的后腿直立、千变万化的火焰和无数的灰烬,以及长时间守灵时死者的种种面貌。我不知道他看到天上有多少星星。
2、确切的是在生活中凡是能往后拖的事我们总是往后拖;也许我们都深信自己是不朽的,深信人迟早都会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3、他很难入睡。睡眠是摆脱对世界的牵挂。
4、思维是忘却差异,是归纳,是抽象化。在富内斯的满坑满谷的世界里有的只是伸手可及的细节。
5、拂晓的光亮迟疑地来到泥地的院子。
那时我才看清那张讲了一整夜话的脸。
6、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所有的人都有共同之处,因此,把花园里的一次违抗说成是败坏了全人类不是不公平的,说一个犹太人被钉上了十字架就足以拯救全人类也不是不公平的。叔本华的名言:我即他人,人皆众生,也许有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莎士比亚就是那个可悲的约翰•文森特•穆恩。
7、一个乞丐在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遇害的当天同他说了几句话,而这几句话早由莎士比亚在他的悲剧《麦克白》中预先展示过。历史照抄历史已经够令人惊异的,历史照抄文学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8、一个爱尔兰人试图让我皈依基督教;他不断地对我重复那句非犹太人的话:条条道路通向罗马。夜里,这个比喻使我更加谵妄:我觉得世界是个走不出来的迷宫,尽管有的道路通向北方,有的通南方,实际上都通向罗马,我弟弟蹲在里面受苦的牢房和特里斯勒罗伊别墅也是罗马。
9、如同所有的作家一样,他拿别人已经完成的作品来评价别人的成就,但要求别人拿他构思或规划的作品来评价他自己。
10、我好歹还存在,我不是您的重复和疏忽之一,我以《仇敌》作者的身份而存在。那部剧本可以成为我和您的证明,为了写完它,我还需要一年的时间。世纪和时间都属于您,请赐给我一年的日子吧。
11、他听不到这个受遏制的世界的最轻微的声息。
12、他完成了报仇的任务,现在谁都不是了。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
13、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14、列车两旁的市区逐渐成为房屋稀稀拉拉的郊区,这番景色和随后出现的花园和乡间别墅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看得不多;谁都不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是明媚的早晨和生活的乐趣更为奇妙。幸福感使他无心去注意山鲁佐德和她多余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充分享受愉悦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