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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10篇

2018-07-19 04:2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10篇

  《不留心,看不见》是一本由桑格格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39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一):快乐的小忧伤

  桑格格的新书《不留心,看不见》是我迄今为止读得最快也最欢实的一本书了。或许这跟我和她同为西南人有关吧。书里高密度的四川方言——也就是历史曾经所谓的西南官话,让我这个漂泊在北京的异乡人,心里倍感温暖

  一行文字读过去,几乎毫无障碍。那些跳动的字引入眼帘,并组成一串串音符,在我的齿间留下了美妙灵动音乐,真正口颊留香。我喜不自胜地向周围的人推荐:如果你是四川人的话,要看《不留心,看不见》;如果你不是四川人的话,就更要看《不留心,看不见》哦。

  典型的《快乐大本营》的谢幕致辞,是我的造次。因为这本书里,除了那些妙趣横生的方言带给读者畅快阅读感受以外,还有那些穿透语言背后的对人生思考感悟

  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是我的真实感受。快乐的小忧伤。一部分是快乐,它能让我们哈哈大笑;而另一部分则是忧伤,它能让我们掩卷沉思。但是忧伤毕竟很“小”,它挡不住我们对生活热爱

  可以哭着微笑,也能笑着流泪,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体验

  而在这本书里,你都能找到。

  这是一部散文短篇小说的合集,包含的是桑格格琐碎情感片段。她笔下的那个童年以及少年成长基地420厂、那个曾经仙风道骨如今已然拆除的文殊院、那些街头巷尾熟悉邻居、那些偶然邂逅陌生路人、那些至真至爱的亲人以及那些微小一草一木一只猫,都显得是那么立体而生动,就仿佛是从书本中走下来就能马上和你聊上两句的四川老乡,就仿佛是你在四周环境里触手可及的一事一物。

  四川人在全中国的分布应该是最广的了吧。因为他们最能吃苦,也最勤劳,最苦最累的活儿,别人不愿意干,他们抢着也要干。他们是多么朴实憨厚的人哪。就像《丑舅舅》一文中全村唯一来参加婚礼的老村长,就像《小黄猫》一文中不经意间许诺要给作者一只小黄猫的阿姨林花篮,就像《蒋碧蓉》一文中踏实上进乡村女孩蓉蓉,他们就像是一颗颗散落在作者心田上的闪亮宝石照耀着也温暖着写故事和每一个读这些故事的人。

  依稀记得,我的童年小伙伴儿里也有一个叫做“*美丽”的女孩。跟作者笔下《黄美丽》的唯一相同地方就是名字里的“美丽”二字。相比黄美丽招摇过市热烈青春,我的那位朋友就显得有点太过内敛。甚至可以说是木讷。用现在的话说,冠以“美丽”之名却并不可人,就是最好题材的“反讽”。甚至有段时间,我们都要就那位女同学的名字来侃大山。也说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嘲笑吧,但我知道,那滋味肯定不好受的。她和黄美丽的命运坎坷却是如出一辙。以至于我在看这篇小说时,她的脸还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想着她如今的际遇

  童年里,父母也许是最愿意操控我们的人。他们要让我们朝着他们规划好的路线成长。她在文中写到,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东西扔到窗外去?这个“他们”,其中之一就是父母。童年的桑格格是一个很另类孩子,她是独立校园里各大帮派的“独行侠”,却在面临小黄猫被妈妈从楼上摔下惨死的悲剧时却只能痛苦的哀嚎。小时候,身边能有一只活物,每天见着它们一点点长大,心中的幸福感就会一点点膨胀,进而整个生活都会充满希望。我的童年里,也曾有过要养一只中华田园犬的奢望。同样,妈妈以玩物丧志为名拒绝了我的要求爸爸更是从医生专业角度告诉我狗儿身上能有多少万个细菌,让我最终望而却步。那种想要而不能得到的感受,我从桑格格的笔下看到了另外一个童年的自己。掩卷唏嘘之余,只剩下忧伤。一点一点。

  名家史航评价桑格格的书,用了这样的一句话:她有自己的黑板世界,一块都不用擦,就一直写下去。也就是说,她可以就那样一直流畅地写下去,写过的改也不用改。那些妙趣横生的辞藻,就那样一个接一个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在纸上跳起舞来。只有搜肠刮肚咬文嚼字的写作者才知道,这是多么难得的敏捷才思。她对事物观察细致入微,几乎每一个细枝末节,她都能敏锐地捕捉并准确地记录下来。

  书中还有些短诗。从用词和选材都能感觉散漫中的随性,譬如她的《只是》,就短短的三句:我不怀旧/只是喜欢记住/有趣事情。那标题更像是闭上眼睛手指一点,然后睁开双眼看到哪一个词语就认定了一样。一个作者的写作风格从她的笔端可以很好的辨认,她从不避讳在行文过程使用脏话,也许在她看来,那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最立体的三维感官吧。

  我喜欢她的随性,也喜欢她的细腻。这看似矛盾的两者在她身上的完美契合,让我想到了一句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不是笑里藏刀,不是刻意拧巴,就像曾在她身上的抑郁症“小怪物”,其实是小忧伤。

  小忧伤,掩盖不了快乐。所以你看,她依旧开心地笑,酣畅地骂。原来,小忧伤有个名字,它叫“快乐”。一不留心,就真的看不见了。

  此文发于《兰州晨报》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二):不留心,看不见

  说实话,买这本书不是慕名而去,仅仅是看着书名不错,也刚刚好赶上一直买书的网站活动,所以就义无反顾的买了一堆堆的。

  我是比较喜欢前半段的,一直以来看书都有个习惯,就是看之前不会去看评论,否则会影响看书的心态。然而,这次却打破了记录,一口气看了200多页,然后就看不下去了,可能是前面太走心,后面稍微敷衍一下就会产生强烈反抗的情感。无聊间,刷了下以前人书评,更没有什么兴趣翻下去了。

  我比较喜欢《丑舅舅》那篇,很揪心的让人心疼,杏儿和丑舅舅走的一样的路,继续吃百家饭,继续不厚脸皮就不能活下去的生活,可是杏子树没有了,杏儿还是个女孩,无父无母的生活到底要怎么活下去?

  通篇各种四川方言,大致读懂。我蛮喜欢标题的,不留心,看不见,似的,生活在都市的我们总是会抱怨生活给予我们的困难不公,很少去留心生活赐予我们的美好

  消失的岁月为这一切打了封条,快乐和伤心都包在一坨坚硬透明琥珀中,你能看见但是进不去。

  日子一点一点从指缝间滑过,春雨冬雪,夏阴秋霜,在白天与黑夜翻滚着的短暂轮回里,不经意的一转身,便发觉许多事情已经成了回忆

  想起小时候玩伴,现在都已经成为几个孩子的麻麻,那棵大秋千的树早已经被砍了几次,挖野菜的山都已经被种上了栗子树...物是人非,很多东西记不起来,很多东西已面目全非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三):看得见

  第一次知道桑格格是在深圳一渡堂音乐人小河的现场,观众多啊前面满满坐了一地,后面满满站了一片。忘记小河弹唱了一首什么歌,前面第三第四排一席地而坐头裹围巾背影嘹亮的和唱的起来,清澈不参杂,穿透人群之光。

  小河介绍说台下是桑格格,经观众起哄,她一个箭步上台边唱边跳了一段,落落大方。若没记错是个大长腿紧身牛仔裤,短tshirt玲珑包着身材,面向特别,眼睛炯炯有神

  桑格格的一个朋友怕她出事,在台下台前忙着唤她让她下来,大概是招摇,也怕她不慎走光。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自在不受限。

  随后开始关注微博,知出了三本书,一直没买来看,或许对她本人的感兴趣超过了作品

  今过年在大理过的,带去的《蒙面骑士》快看完了,路过人民路一书店,门前就放着《不留心,看不见》格格新书,果断拿下。

  目录翻过后,第一时间看格格写她男人九色鹿的文字。好啊,不是一生缘的感觉 :)

  随后就翻到哪篇看哪篇,有些文字好像在格格博客里有看到过,比如《老展》,重读不腻。

  看完全书点了个5毫克中南海,心想:嗯,骄子可以试一下~

  这是自然分享谢谢

  亮堂的匪气有灵佑 :)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四):天生一个桑格格

  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一种质朴乡土情怀,桑格格俯下身,依然像个小孩子似的,用好奇眼光打量着这个世界,时而语出惊人。她的天真,从《小时候》起,未曾改,非常珍贵。爱读格格的文字,不管多小的事,都津津有味,她的真实她的任性她的喜怒哀乐跃然纸上。她其实没有什么技巧,也没有多么绚烂文笔,她唯一的秘密就是真诚,而这种鲜活清新的文字,已经很久不曾读到。她不忧郁装逼,不才思敏捷,不知书达理,不知性不公知不谈时事,她豪放害羞笨拙努力调皮而机敏,像一只小兽撒欢。这本书里最喜欢的是《丑舅舅》,虽然是虚构,但是足以打动人心,特别难过沉默。《蒋碧蓉》,《吾友郁达夫》,《九色鹿》都很好看。桑格格对人的观察,敏感,到位,我想其实能写出这么棒的故事,这与文采无关,而是用心生活。因为在世界上,真的有多少东西,是“不留心,看不见”的。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五):留心而见,不留心,看不见

  喜欢的书,我会翻第二遍。不匆忙,也不着急,就那样看。仿佛岁月静好,人生无憾。

  喜欢桑格格,是从《小时候》开始的。大概是生活在秦川交界,正宗的川普毫不影响阅读,也不太需要费力理解什么。用方言读起来,别有一番趣味。我只是个生活在秦岭脚的人,以我有限见识和阅读量,并不见得真正了解多少秦川文化,巴蜀大地。只是方言,颇为相似。读来琅琅上口,没有障碍。更好玩的是,里面夹杂的方言,让人欲罢不能,好像尝试了一点巴蜀麻,那种微疼,让人欲仙欲死,无法割舍。

  其实我觉得《小时候》比这一本写的好,因为那些小时候的回忆,我们都不太记得。而这个川蜀菇凉,却一条一条写下来,还出了书,还有那么多人喜欢。要说喜欢《小时候》,那纯属没心没肺的玩耍,纯属乐趣。没有太多深度的乐趣。她把小时候的种种“苦”,都用文字的力量,来化为舌尖上,大脑里的逗趣横生。其实我永远明白一个道理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小时候,纯粹,有趣,没脾气,飞扬跋扈,脏话很少,那种傻乐的劲儿,只有小时候才会有。而这一部,却是《小时候》进化,名曰《长大后》。

  《不留心,看不见》,开篇却是写丑舅舅,这个奇丑无比的男子,只是因为满脸麻子,没有父母,东家吃西家蹭长大的孩子,没有人愿意跟他来往。却在三十几岁的时候娶了个城市二婚老婆生了招人喜欢的水灵小娃娃,因为这个小孩儿,大家似乎把那些心存的芥蒂都一一抹去,似乎人们忘记了他曾经那样落魄,那样不堪,甚至忘记了他的婚宴上没有一个人去过,就连那个准备去婚宴上的村长,都只是把伴手礼放到了门外。后来却因为村长病故,新村长的蛮横,被整风运动给整了,死刑!我很清楚地记得格格在某处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似乎人穷,生个好看的娃娃,都是不应该的事情。我想,大部分写这类傻子的作者,都写出了图腾,命运,励志变迁。而格格,似乎跳出了牢笼,远离了黑洞。她以自己的灵性,写了平素粗布大衣华丽。面对生冷的食材,一个会烹饪厨师往往能按照食材本身的特性去做出能命名的佳肴——川菜,徽菜,粤菜,鲁菜,抑或湘菜。而格格这个大厨,把平淡无奇白菜萝卜,做成了绝世佳肴,无人能比,无人能模仿

  我知道有人把格格在《小时候》里的腔调,拿去学,拿去用在自己的作品中,我读到的味道却是:二!

  或许人的灵性是没有办法模仿的,而一瞬间咋莫出的东西,也没法持久保鲜

  这本书无非三样:诗歌,散文,小说。

  我想里面的诗歌极其难得,要表达的,不是我这等闲之辈能够通透理解的,或许我是过于匆忙,又或许,我是太急功近利,又或者,没有太多的生活背景,如何体会一个作者的内心?是不是,好的文学应该要用品味鲁迅先生的文字一样去玩味?我不太懂得,只是隐约觉得,触到了内心,没法用文字表达。

  我看见了你的成长,你生命中/一次次的碰撞/却不能为你做什么/在那么早的时候/我还不能叫醒你

  这个小时候的自己,已经成长,这是诗歌的一小部分。或许大家都是跌跌撞撞地成长,在哪么早的时候,还不能叫醒自己,因为太稚嫩心灵,只能承受那么多东西,总要去经历,才会慢慢成长。

  这本书里,特别善于用隐忍的文字,调侃的心态,看似放荡不羁的形骸,去表达一个个不经意的伤害。敏感的人都不太容易幸福,而一个聪明的敏感人,却善于把这种疼痛作文字的力量,调侃或平淡喧闹或戏谑,总透露了一点生活的痕迹

  她写猫,我看过她写的《黑花黄》,没有特别喜欢,要知道,我没有那么多的怜悯心,去爱一个不能称为人不能交流的高冷动物,我更愿意去养一只狗,却犯了大忌:男不养猫,女不养狗。可我,偏爱。

  在《不留心,看不见》里,她有一篇小说叫做《小黄猫》。她不写父母离异带给她的影响和苦楚,她不写自己父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尴尬,她也不写自己差不多每天可以见到父母,却又不能让他俩同时陪伴的抗拒。她只写“ 特别渴望养点什么,像我妈养我一样我养着它,哪怕是只小虫子或者小鱼呢。”“我觉得自己内心充满了一种想要去爱别的生命的冲动,而且期待通过这种养育关系建立起一种和别的生命的亲密关系”。于是她养育了一只小黄猫,生命中唯一完全属于她、依赖她的更弱小的一个生命,被妈妈暴怒下随手扔下楼,摔死在预制板上的小黄猫。

  这只小黄猫,暴露了自己内心深处对这个世界的惶恐和不信任,埋下了很深的种子——这个世界,不值得信任。

  她轻描淡写地写父母离异,轻快的调侃母亲“小打怡情”的创伤,却独独对这样一只小猫,情有独钟,只是因为,她和它,似乎有相同的疼痛。

  这个在小时候玩儿的格格,在那只猫死后,彻底抗拒这个不信任的世界,而没人知道,在多年后的某个深夜,一直被碾压的流浪猫,激起了她的回忆。

  我想透过这本书,格格应该还想表达些什么。一个70后的人,怎么可能对于8、90年代的世事变迁,没有一点儿想法?后来我找到了,在丑舅舅,在豆豆,在蒋碧蓉,在黄美丽,在420厂,在爸爸的心愿。我找到很多需要灵性的才能捕捉到的踪影,淡淡地穿插,没有太多思绪,就那样写,没有太多生活经历的人,不敏感的人,都会绕道而行,望其项背。

  曾经我也想出作品,小说都写好了。投给了江山文学网,连续一个礼拜,排名置顶,点击量过万。我试着准备投给实体店,再读的时候,却发现如此苍白。或许这种小众作品,还完全没有能够融入大众视线的资格!也罢,读读别人,也能照见自己。

  值得一读再读的书,我会好好珍藏。或许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收获呢?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六):改变不了的宿命

  几年前看过桑格格的《小时候》,大体内容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幽默诙谐,带着浓浓的四川味道,看完过后会觉得:咦,怎么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呢?那种亲切感中带有一点小哲理。

  几年后,我也不在是学生,离小时候也越来越远,《不留心,看不见》也腾空出世,说实话,这本书还没有看完,不像当初《小时候》那样一口气就让我读完,看了前半段,总体来说,前面几篇小文章还是不错的,应该属于那种故事中其实还有很多小故事的类型。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属《丑舅舅》,看完这个故事后还仔细回味了一下,即使丑舅舅取了城里的囚犯最为媳妇,生了人见人爱的女儿,可是还是没能改变他的命运,最后女儿还走上了和他一样的道路,还可以想象一下杏儿的未来,是和她父亲一样还是怎么能,桑格格没有告诉大家,也许也是留了一个悬念给大家吧,亦或者根本没有悬念,必然走上一条相同的道路。

  丑舅舅不是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多次想改变可是都无功而返,想娶媳妇,为自己能娶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做出了巨大的决定,可是还没能说出来的时候就被各种难听的话打回去了。想娶媳妇就算是城里的囚犯也不在乎,只要是女的,不嫌弃他,他就爱她,和老婆过上幸福的日子,生了可爱的女儿,杏儿即使人见人爱,眼看着自己的人生完全颠覆了,可是就是有人嫉妒,最后被处死。可是我觉得丑舅舅的人生应该还是比较完整了吧,虽然没有娶上自己当年动心的那个女孩,可是他的老婆排开囚犯的身份,其他都很好,城里人、会持家、新颖。即使这样的生活没有多少年,但也曾经有过吧。

  说到他以前的心上人还有那么一个小插曲,当年风风光光的嫁给了隔壁村当兵回来的将军又能怎样,最后老公战死还不是成了年轻的小寡妇,还和其他妇女们一起嫉妒者丑舅舅幸福美满的生活。

  感觉桑格格的风格变了,整本书讲了太多的悲剧人物,他们都是大社会背景下的悲剧人物,林家三母女,黄美丽,豆豆,碧蓉,一个个都无法摆脱自己的宿命。这些故事看似轻松,其实很沉重,一个个故事都是值得回味的,这些人物都是值得细细品读的。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七):不留心,会看不见很多东西。

  书本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刚刚领略过山东口语(《俺男人》)、湖北方言(《山中的糖果》)、山西地方话(《同声四调》),“又是啥子个”,出来了一个在电视里听过不少的四川辣味,坐在浙东丘陵并不强烈的太阳底下,看着很是明白的各处方言,设想自己处在那个环境之下,想想也别有趣味。 本书作者桑格格,是一个敢于直面自己的人物,她的第一本书——《小时候》,被朋友们戏称为“世界名著”,写的都是她自己的故事,她在这本《不留心,看不见》里也多次提到《小时候》,每当有朋友问起她过去是怎样的生活的时候,她就扔给他一本《小时候》,可见她的勇敢和坦诚。

  《小时候》没看过,不知道啥样子,但这本《不留心,看不见》,却是佩服不已。按她自己的说法,她继续保持着《小时候》的风格,继续盘点自己的生活。确实,在这本书里,都是她小时候、读书时候、工作时候的自己的生活,以及父母、亲戚、朋友、老公的生活。里面也有极个别篇幅写景的文章,但我看虽然写得很美,但终究比不上写人的生动、调皮、泼辣或者辛酸,反映出来的人物都有着极其鲜明的个性,就像上面引文中的二师兄,这个二师兄还不是她最熟知的人,她写的“丑舅舅”、“豆豆”(闺蜜)、“我的420厂”(母亲)、“爸爸的心愿”(父亲)、以及“九色鹿”(老公)等,那才是感情充沛丰满、生活气息浓厚、人物呼之欲出的样子。 看她的文章会笑,也会沉思,也会悲伤。看过“丑舅舅”,看过“蒋碧蓉”,心情很沉重;看过“院坝头又来了收破烂的”,看过“桑格格当官记”,会不自觉地引发自己的童年是咋样的;看过“和伊立奇在一起的一天”,看过“吾友郁达夫”,会体现朋友的情谊是怎样的点滴……

  一本集合了诗歌、散文、小说的集子,里面的脉络虽然比较单调(都是以自己的生活和熟知的亲朋好友为蓝本),但内涵极其丰富,情绪可以起伏很大,怪不得作者因为写作《小时候》的文章而出现抑郁症症状,看来写作这门活儿也不好干,即使名叫“格格”(她解释过,此格格不是还珠格格的格格,是格格不入的格格)这么个尊贵称号的人也会倒伏其间,可见其煎熬程度,更何况这个不是一挥而就的活机,“不留心,是看不见的”,那还是眯起眼睛随便翻翻书本安逸了,不想瞧的时候,也可以在阳光下打个盹,巴适!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八):看得见,看不见

  川妹子桑格格的新书《不留心,看不见》刷新了读者对她的印象。

  桑格格的第一本书《小时候》让我想起自己的小时候。我从小爱生气,而且是一个人生闷气。生气这件事,不被受众重视、不加控制的话容易升级,小孩任性,尤其如此。现在再翻看幼年的照片,就会觉得有点可笑——我没有几张表情是快乐的。这样一直维持到四五岁,到上小学,我的表情渐渐就变得“驯服”,开始摆出笑脸了,虽然那个笑容……有点生硬。

  每个人的成长,或多或少都有这么个被驯服的过程。在我看来,《小时候》之所以受到欢迎,不是,或者肯定不仅仅是因为有些读者所宣称的:桑格格让我们重回童年,看到“小时候”的我们自己。而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根本是一个拒绝被驯服的孩子。书里的这个小娃娃像个男生,机灵调皮有蛮劲,简直就是个野丫头,但就是够真。《小时候》里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里有股生猛的力量,初读不觉得,再看下去就让人有点欲罢不能。

  但是,读过桑格格之前两部大作的人再看《不留心,看不见》,如果略感失望,我完全理解。这一部分的她,是被驯服了的桑格格。用她的朋友、作家李娟的话来说,是桑格格的这本新书“明显‘规矩’了许多”。《小时候》写围绕着自己童年时代发生的各种故事,每个也不过几句话,编成条目写下来,天马行空。比如“138.语文课,杨万里的《小池》,每次读到:‘树阴照水爱晴柔’的‘爱晴柔’全班好多同学就会低头嗤嗤的笑,老师批评我们:小小年级思想这么复杂!”之后出版的《黑花黄》继续以半虚构的方式写作者生活圈里的众生百相,故事长短不一,也比较随性。《不留心》明显没那么肆意。其中切题的散文《不留心,看不见》是她写给《新京报》的专栏文章,她说她打算写的是“一片叶子滴水的姿态、一个早年间买跌打药的壮汉、快要消失的小吃、猫儿在黑暗里恍惚忧伤的眼神。”

  规规矩矩写文艺的作者很多,有些也颇能入眼。桑格格这么做,多少让人有点意外。这就像一个你听惯了她说方言的人,忽然专说普通话,虽然也能说得很好,多少让人觉得缺了点什么。实际上,桑格格用四川方言摇起笔杆来,也确实更活色生香。不过,很难讲规矩的这一面,就不是桑格格。这一部分的桑格格,更沉静也更文学青年,脚步放慢了,老老实实写景状物,写“江南多阴天,阴天的日子时光是连在一处的,像是旧年间的卷轴,底子是暗的,缓慢展开抖落出一天或者一年,或者一年又一年的油盐酱醋。”在这里,方言用得少了,刻意的地方多了,刻意伤感,甚至有点刻意卖萌,让我一度误解,它和文学才女或女学者们的灵性散文没什么不同。

  比如,有些读者喜欢的《九色鹿》我就有点看不下去。这篇文章里记录的,除了“帅哥是个好东西(指桑格格看上了当时还不是她男朋友的‘九色鹿’)”,大部分都是两口子之间嘻嘻哈哈互相调侃,类似“他在菜盘上比画了两下,考我:‘2除以0等于多少?’我很恼火地回答:‘等于2。’他笑得饭都喷了出来:‘哈哈,0不能被除!这道题是不可能的!’我完全冒火了,直接一个叉子飞了过去”这样的琐事。有些人天生擅长用文字讨好读者,并因其文字调子随和而让人有亲切感。看过桑格格的《小时候》和《黑花黄》,你就会知道她有一身把人逗乐的本事。这样说来,类似《九色鹿》这种文字,和才女们的卖萌式写作,看上去没什么不同。问题是,在同一篇文章里,桑格格又记录下她的抑郁症。

  桑格格在《不留心》中关于李娟的文字里说,她们两人都习惯“用文字调侃所谓的苦难”。其实两者有很大分别。李娟在书写过去的“苦难”时,说“世上竟会有那么多的悲伤。不过没关系的。我最终还是成为了自己最想成为的样子。”成长、放下,是因为面对过了。再怎么强烈的痛苦,再怎么不能忘却的记忆,都可能随着书写而面对、放下,当然,也可能在书写中继续。桑格格怀念逝去的小猫与那段生活的《小黄猫》,会让人觉得,时间随着小黄猫的非正常死亡定格了,作者把自己的一部分留在了那里。

  “我”最想成为的样子究竟是什么面目?想让你看见多少,或者不想让你看见多少?《不留心,看不见》里写异性好友的《郁达夫》写得行云流水,不那么“小时候”的桑格格显山显水,露出她的另一面:不是那种常见的桑格格式略带夸张戏谑的手笔,却极自然。《郁达夫》是作者想让、或者能够让读者看见的那部分,也许因为作者和“郁达夫”足够亲密而又有距离感,表达自然而充分,对读者作者来说都适宜有度。写李娟的《我们有足够的葵花籽》直接热烈,但因为类似于同性好友之间的呢喃,私密性太强,反而不讨好。毕竟,不加修饰的文字未必是好文字。《九色鹿》写她最亲近的人,结果是她写了却又不想让你看见的那部分,看着像卖萌,其实有些朦胧。

  作者和人物的关系,也是作者和这个世界的关系,在我看来,在新书里,桑格格在要不要让人认真看见这个问题上,犯了难。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九):滑落的扑克牌

  1. 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夹杂着四川话的书,诶哟,四川话写成书原来是这个样子说!生活类杂文看的多了,但这本还是最特别的呢,一来是前半部分作者对自己小时候生活和父母辈经历的描述,在桑格格的笔下生动地再现(脑补)了,作为四川人,直想说,一毛一样啊!

  2. 虽然四川话跟普通话也不是完全不同的语系,但是看书的时候两种方言真是两种思维和体验啊(或许这就是英语老师强调的thinking in different language?)看书的时候脑子会默念的,有时候刚想用普通话看吧,她给你突然来一句,“狗日的邓安儿那个哈包...”,一读心头像被拧紧的衣服搬纠结,算了,还是用四川话吧!

  3. 80后文艺青年爱耍宝调侃的痕迹在后半部分显露无疑,对一些读者而言趣味可能是上来了,但深度也是下去了。个人觉得在深度这点上赶不上李娟,当然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嘛(等等,杂文你跟我谈啥子深度,爱看看,你以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说)。

  4. 书中夹杂的小诗是亮点,增加活力,调节阅读节奏。就像吃面要配点青菜才感觉爽快一样,小诗有意思,作者对生活很敏锐呢。

  5. 真是不留心,看不见,尤其是小时候的事(尤其是对我这种很少回家乡又迟钝健忘的人)。就像村上君说的,“当所有人一心往前走的时候,我就是负责帮人们拾起从兜里滑落的扑克牌的人。“这也是桑格格的书受大家欢迎的原因之一吧。

  6. 题外话。说起村上,此书中引用过李娟的一句话,她说,村上的文字是有希望的文字,是一种到最后也不放弃温暖的文字。couldnt agree more啊,村上君的小说跟他摩羯座的性格是一样的,温水煮青蛙,但又有无比强大的毅力,never surrender, 近看《多琦作》里作对女友的追求、《1Q84》里天吾青豆对邪教势利的挑战,远看《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对影子的不懈寻找、《海边的卡夫卡》里...

  《不留心,看不见》读后感(十):我们这么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到底是为什么?

  1、“我先不推荐你看哪一篇,等你看完了我们再来交流交流。”书店老板35说。

  夜里,我随手翻了十几页,还没看完,按捺不住,发了微信给35,道:第一篇《丑舅舅》我就蛮喜欢的。

  她回,我最喜欢的就是第一篇了。

  彼时我们正讨论,恰巧的,桑格格发了条微博:“《丑舅舅》这篇文章,在马上开印的时候,我却差点把它撤下来。因为我很在意的一个朋友不喜欢。写作者在一个反馈的中空阶段是特别脆弱的,甚至是失去正确判断的。我希望自己以后能更强大一点。谢谢责编小武说服我并且给我信心留下这篇文章。”

  底下评论是一沓的万幸。

  事实上,全书看完,最让人为之触动的还真是第一篇。它让我想起从前看的那些作家在80末90初写的某年代的故事。兜兜转转,历尽沧桑,大时代与小人物双线推进,感慨无限却无语凝噎。

  我跟35的观感不一样。我觉得有点遗憾,最后结尾收得太匆忙导致整体上差了口气。要是能格局再大点,力道再雄厚点,长度再扩展点,来个中篇,戛然而止后能有余音袅袅,那就再上一个新层次了。35倒是对她的处理方式非常满意,“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2、我补充的其他有印象的几篇是,《蒋碧蓉》青春期的深深自责;《小黄毛》童年的孤独;《学陶记》浮躁时代的执着者;《吾友郁达夫》每个小清新少女夜夜都在幻想的中年大叔。

  3、这个在文章里操着浓郁四川口音四处蹦跶的姑娘,居然,得抑郁症了。

  35说,抑郁症是每个人都有的,天然长在你身体里,差别在于你有没有触碰它,你会不会被它控制。她揣测桑格格在行文中注水了些美好的意淫,相当于为自己树立根棒子,以免精神世界崩塌。

  4、我们一致感叹作家之所谓是作家还真是敢写啊。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坦坦荡荡揭露个彻彻底底,不用顾忌这段故事朋友是否忌讳。

  对比下,我们若手握着一些写来感触颇深的素材,每每下笔,不得不考虑是否会影响对方感受,于是磕磕绊绊束手束脚,最后免不了颓然弃笔的命运。

  5、轻的东西,加点温度,就是当下最流行的读物。

  6、我们这么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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