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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宝记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8-15 04:51: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探宝记经典读后感10篇

  《探宝记》是一本由祁又一 / 擦主席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256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013-1,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探宝记》读后感(一):还有什么比在青春期就肯定你的少女,在当了妈妈后还依然肯定你 更让人欣喜呢?

  第一次知道祁总,才初三,我同桌非常迷新概念这一拨人,给获奖的分成南派北派,北派的代表人物就是祁总。

  第二次,要不是国太,我肯定不会买这书看的。大体是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看上架被归类为青春文学的书了。

  一开始看我抱着挺鸡贼的想法目的主要是听了祁总会看星盘,想着看完书后,和祁总套套近乎争取给算上一算。

  说老实话看了50多页,我就有点没耐心,本来我就多少带着点娘家人心态,主要内容还停留在絮絮叨叨和前媳妇那点事情上,后来一到加格达奇,书就变得好看起来,就有点像臭豆腐、酸笋、臭鲑鱼,一开始都是漫不经心,耐下性子再品品就琢磨出味道来。

  看完我就想,要是有一天有人带我去红圈,我会去吗?又想,可千万别有人说要带我去红圈,那意味着我生活肯定是遇到了无以复加难关,可千万别。

  看小说,就害怕看到两种,一种匠气,故事情节人物故事性格特征都精心雕琢,看着热闹缺点人心东西,一种是絮叨,没完没了自己只顾自己的表达,一点空隙和留白都没有,看完就觉得闹腾。探宝记都没有,所以是好看的小说。

  探宝记里很多琐碎情绪就细细密密的和东北秋天瑟瑟吹起的小风一样,一吹就刮着你脸生疼,再吹一会准保你小脸通红,打一个哆嗦。

  印象中有一句话,读了一遍后,又折回去读一遍,又读了一篇,然后就突然觉得万念俱灰。所以说,探宝记是好看的个人自传奇幻小说。

  最后将这本书推向高潮的不是六年前写的情书,是2012年的后记。虽然文字平淡,背后却蕴含着惊人情感力量。我不知道我重新看青春,再回忆过去还能不能那样真挚并且含着隐隐顿力。

  就特别羡慕祁总,羡慕能回头看过去是因为真切放下后的所带来的坦然,也羡慕还有力气去为带给自己那么多伤痛感情写一本书纪念,我已经懒惰到,不愿意书写也不愿意表达,快要忘记了过去的我,忘记我还有一笑弯弯的眼睛

  总之,我已经把这书买了一本邮给了我的初中同学。她看完书和我说:“果然没有枉费当初我封的北派代表人物。”

  还有什么比在青春期就肯定你的少女,在当了妈妈后还依然肯定你

  更让人欣喜呢?

  前媳妇不重要爱情不重要,红圈都不重要,甚至连神都不重要,面对自己不彷徨、不较劲、坦然定气才最重要。这是我在地铁上看完探宝记,最直观感受

  《探宝记》读后感(二):我自己说两句

  我今年31了,写这本书的时候才24,正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候。当时第一稿只有两周就写完了,一周在北京一周在北戴河。

  我觉得我写了一本会被中国文学史记住的书,不用笑,我就是这么想的。写完之后忽然很怕死,觉得这书都写完了,走马路上要是被车撞死可太亏了,我还没接受鲜花掌声呢。

  后来徐静蕾刘璇金海曙等几个朋友读了,都说不行,我便又用了忘记多长时间了,写了第二稿。当时给了《收获》,编辑叫走走,很喜欢这小说并且很鼓励我,说没有问题一定可以发表。半年后被他们领导毙了。

  我觉得,不管问题是出在我身上还是出在老爷爷们身上,我能改动的只有自己,于是写第三稿。当时我改《探宝记》改累了,就写两笔短篇小说,陆陆续续给《城市画报》写了一些,这些短篇大部分都收在《失踪女》那个中短篇集里。这本书现在没的卖了,连那个出版公司都倒闭了,我争取今年年内再版一下这书,这次弄薄一点,可以让大家塞在大衣口袋里那种。

  2007年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扩写《失踪女》,原先《失踪女》叫《CC不要动》,是一个剧本小说,这一个月我严格规定自己每天1000字,把它从3万字改成了大家现在看到的样子,6万字的一个中篇。像父亲乐队里几个主要人物,都是在这个版本里才加上的。

  《失踪女》写完之后没多久,书里的前媳妇跟人跑了,我觉得我可能要疯,一个月内胖了20斤,这据传说抑郁症。但当时身体好,不像现在这么娇气。《探宝记》说的是个人成长感触,里面的女主角甚至都不是2007年弃我而去的这一位,所以我觉得有必要重写这小说。不管损失有多大都要重写,我对这事严肃认真,这事情就不会戏弄我。

  套用一个广告词,人生不是过的怎样而是怎样去过,我想我永远摆脱不了焦虑,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好好写小说,像个手艺人在工房里打磨漆器那样反复的打磨它。诸位不必查书了,我这属于典型的分裂型人格。看过巴尔扎克写的《不为人知杰作》么,我觉得他老人家说的好,反复打磨一样东西是因为你停下来就活不下去,打磨的结果对读者来说是怎样的有时候倒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生命是不是沁到了作品里面去。

  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这本书,你可以说出种种喜欢或者不喜欢理由,就好像你到一个陌生地方去,饭馆老板端出来一盘你从来没有见过的菜,这菜合不合口味我不敢保证。我只是通知各位,这菜是慢火熬了的,谁要是喷重了老子小心我罢笔给你们看!

  《探宝记》读后感(三):轻盈玄妙深情

  和老祁其实并不熟,只是一起踢过几场球,喝过一次酒,去过一次他家。在微博上看到他出了本《探宝记》,我转了那条微博并说要买来支持,后来其实一直没买,因为一直写剧本以及其他琐事就忘了,后来看到老祁在微博上毫不客气地抨击他的两位记者朋友说给他做采访却食言了,我觉得老祁这人较真并且天真,有股不留情面直爽劲儿,像逝去年代的老知识分子范儿,尔后想到,我说过要买书却没买,我其实也是一个食言的人,有些脸红,于是就去网上买了一本。

  说实话,老祁踢球的动作很慢,节奏速度都慢,但讲究动作的好看和完整(以及整体调度和战术安排,他还曾自荐过做球队教练,后来也不了了之了)。我的意思是说,老祁的踢球风格和他的文字有些像,又不像。像的地方是他的小说工整规范、没有遗漏,一如他对控球盘带的要求,即使很慢,也要保持一个范儿——这书写了七年;不像的地方则是,他的小说有股轻盈之气,而他踢球可显得老气沉沉。

  在我的阅读理解之中,我觉得“轻盈”是一个作品重要的特质,这个词也是诗学的秘密所在。《了不起盖茨比》、《兔子快跑》、《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些都是,他们与《悲惨世界》、《战争和平》、《红楼梦》这样的厚重之作一起闪烁着各自的光芒照耀着文学那座天花板甚高的大教堂

  轻盈当然并不是厚重的对立面,轻盈与厚重并列,组成文学本质

  老祁的小说里没有北京作家沿袭而来的语言特色调侃、戏说之文风,他的语言和视角更像是一个看不出地域的作家,这很奇怪,就像是你们一个村都是玩举重的,你却选择去跳高,只能说老祁对自己要求似乎很高。选择危险动作去跳高的老祁让《探宝记》变得轻盈。

  小说里的人物似乎都是生活中的被伤害者,这些遭到的伤害都事关心灵和精神,然后他们被一些命运未知指引到一个神的村落,一个叫做“红圈”的地方,命运无常,玄妙重重。这本小说里关于神学、人的镜像、梦的解析,都是很有趣的东西,让我想起了我爱的女神詹妮弗康纳利的电影《梦之安魂曲》,看上去那么高级上档次

  我更感兴趣的是老祁对前媳妇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所思所想,青春与爱情的嗟叹,堪称深情。尤其是那句小鹿踩在脚上把心踩碎了又用小舌头把心一块块用蜜糖沾了起来(大意)的句子,真是让我的心软到化了。没想到踢球有些笨重的老祁也有这样晶莹剔透心肠

  最后说一句,那封情书太抢戏了。

  《探宝记》读后感(四):上古天真论

  刚读完,不理解为什么改了好几年,感觉跟那个两周就出来的初稿没什么本质性的变化(就算当年读的不是初稿也应该差不多真实的或者说更像写博客日记的部分一如既往出色,哪怕是些鸡毛蒜皮的破事也絮叨得有滋有味,剩下的那些。。。

  最近听徐文兵讲《黄帝内经》,提到王小波说知识分子都有脚气,原因气血都用到脑子上了,脚自然就。。。我从前一直以为写作就该这样的,就像看电影,《霸王别姬》是几个月前才用自家投影第一次看的,看完无比疑惑的跟朋友说,那个年代真是有种大电影的感觉,就是觉得一个硕大无比屏幕,自己只是屏幕前渺小的再普通不过的小观众,而那些个腕儿们 巩俐、葛优、张丰毅、张国荣多有范儿啊,他们看上去真大啊!那种大明星的感觉让你觉得遥不可及。为什么今天的电影虽然屏幕的尺寸一点没小,应该还大了,可是看上去那些个明星怎么都显得那么小气,都整的跟微电影样的。

  我觉得电影既然都巨幕了,就该有那种神圣感,让人敬畏,让人高山仰止不然就别在那儿浪费IMAX;而写字这种方寸之间的事还端着架子,只能把我这种有阅读障碍理科生骗的高考语文不及格,有劲儿吗?

  从2000年左右对科学彻底失望开始听摇滚乐,在读不懂严峻杨波的乐评好多年以后,突然发现出来个祁又一小朋友,甚是欣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觉得他文笔好多,只是奇怪报社编辑怎么审的写什么不正经都敢往公众媒体上登啊,后来渐渐觉出来,原来这才是写出来文章,不是“作”(ZUO一声)出来的

  《失踪女》出来的时候应该是在什么正经刊物上登过,被我的一位教书的长辈读到,她很有兴致的问我,这不就是我常说的家对面的那个酒吧吗(13club),这个年轻人写东西还挺真实的不像那些人。我过分解读一下,她老人家的意思是:总算年轻人当中有一个写东西不像韩寒之流那样耍小聪明了。

  我再过分点讲个俗套大道理,我认为写东西好不好出来什么样不重要,写的时候能积精全神气脉常通,别憋一脑门子血的就一定是好东西了。

  最后祝愿祁又一小朋友不要得脚气呀

  《探宝记》读后感(五):再说几句,不看也可

  总体说来,我对这个世界的评价是很负面的,耶稣佛陀和穆海姆德都是好人理论也自成一统,众生平等、普惠众生、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都很好,但是他们都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人性本恶啊。

  我以前在博客里论证过,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罪恶除了肤浅,而事实上人人一开始都肤浅,真的不肤浅的人很少,一部分靠父母教导,一部分靠后天修炼。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生活在肤浅里。论证文在此:http://blog.sina.com.cn/s/blog_3d8db6140100i8vb.html

  为什么有些人会觉得活着没意思呢,因为这个世界上肤浅并且自甘于肤浅的人永远是大多数,绝大多数。肤浅是人类常态,如果肤浅=恶,那么人性本恶,如果大多数人都是恶,想要不恶的活下来就很麻烦,因为恶的手段千千万,不恶的手段就很少。就算你披荆斩棘,用不恶的手段活下来了,举目四望,也没有什么大意思。有人能跳出这个怪圈吗?我以为不能。忧郁型人格想成为大多数,万一变成少数了就很恐慌;分裂型人格又很在意别人的赞美,大多数人不赞美他就很搓火;按心理学的四色人格分,人们总要从忧郁和分裂里选一个,所以很多人都去死了。

  最近有不少朋友都跟我说,啊祁又一我真羡慕你,你生活的好幸福啊。其实呢,我的生活不是用幸福不幸福来界定的,幸福也不是我追求目标。我想要幸福,但我追求的不是幸福。在某种程度上,幸福是个相对低的人生目标,比如童年平稳人格健全,又生活在一个相对公正社会里的人,就一定会幸福不论贫贱还是富有。但那个让人怀疑,因为饲养场里的猪也是那么过日子的。

  别以为我这是悲观厌世,没那么简单,当然,我也不打算教你励志

  《探宝记》读后感(六):我不知道这叫不叫书评,我想写的其实还有很多。

  我是没有看过微微的,且在见过祁又一本人后开始看这本赠书,天生爱书,馈赠之书,岂有不细看之理!起初看了几页,没有华丽辞藻,不爱卖弄,文字自然从书里流出来。便是最初印象。接着这几日又拾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其间总能想起周国平对于好坏文学的界定:好的文学甘于平淡。

  我喜欢读有真情实感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题材。有无真情实感一读便知。其间,总觉得有好多话相对笔者说,我想内容就是表达"我懂你的文字"之类的吧。。对,这叫共鸣

  读到感动让人觉得暖的句子时,真怕这本书挖空作者内心,耗尽作者的情感,怕剩不下一点儿留给下一部作品一样,揪心着。

  读书的中间也不乏鄙人对于作者写作手法等等的蹩脚揣测,读完觉得,我来揣测毫无资格。一两个地方读不懂。(或许我不懂的更多)但我并不要求自己每一个句子,每一个字都读懂,那样,这本书对我就少了些许意义了。

  在现今社会谁还能用生命去爱这并不可爱的生活,谁就是犯傻,也最牛逼。(齐老师附身中。。)

  我就是甘心如此的人,丛书中我也认识了笔者,那个在发布会上非常认真读书的偏执双鱼座祁又一。

  在13年3月9日那天的大风真是把我吹的一塌糊涂,你的一句"今日风和日丽!"让风都变软了。

  《探宝记》读后感(七):NEVER GROW OLD——算不上书评的书评

  每天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上五点半走出办公室,和精灵在附近的小吃铺一起吃晚饭,回到屋子里玩玩游戏或者打打牌,最近的一段时光里还加上了祁又一的《探宝记》。

  上一次这样捧着本带着墨香的书还是在大学,会去给漂亮小姑娘推荐当时还没有几个人知道的《山楂树》和《巴别塔》,借以套近乎。尽管最终还是失败了吧。

  至于这一次,因为是朋友写的书,于是便想自作多情的用自己这文学“造纸”不太高的水平写一篇读后感。给熟悉的人写评论和给陌生的人感觉是不一样的。你可以大赞斯皮尔伯格的电影,也可以痛骂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某著名导演的作品,因为不相干,所以无所畏惧。但是因为相识,读他的小说总是会情不自禁的将故事中的人物带入到现实中做个比较,很莫名其妙不是。

  如果你刚刚失恋,可以看看探宝记,看看那个和自己前女友分手后又相拥上床有种给别人戴绿帽子快感的倒霉男猪脚儿。

  如果你工作受挫,可以看看探宝记,看看那个羽冀未满不听从父母却硬要在外面闯出一片天地最终受得满身伤回归家庭,发现父爱仍在的男同导演。

  如果你年少得志,可以看看探宝记,看看那个人生过于一帆风顺于是以为一切尽在囊中最终却一无所有众叛亲离的落魄画家。

  如果你受人欺凌,可以看看探宝记,看看那个每天为了工作苦苦加班最终却遇到小人被迫辞职,终有一天翻身成才,却发现昔日的敌人早已趴在脚下的苦逼程序员。

  他们都曾经从“红圈”里走出来过。

  写这篇书评的时候,听着宋冬野的《董小姐》。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外表粗犷的胖子竟然可以唱出这么柔情的歌曲。

  所以那些可能都会是真的 董小姐

  谁会不厌其烦的安慰那无知的少年

  我想和你一样 不顾那些所以

  跟我走吧 董小姐

  祁又一其人,留着小胡子,扎着小辫儿,打牌的时候偶尔会耍赖,可以摇滚范儿可以骂街范儿可以吐槽范儿可以猥琐范儿,但是却唯独没有想过,他的笔下能有如此柔情。

  所以世事无常,少林寺里的扫地僧其实是武林高手,图书馆里的大妈是高数教授,也许载着你絮絮叨叨平平凡凡的老出租车司机,其实就是这个世界的神,老人家只不过微服私访,体验生活来了。

  通过这本书,我想我大概知道如果我走进“红圈”里会是一个怎样的光景。八年的爱恨情仇,在人生的隧道里不长不短,但是却占据了那段青葱岁月里操场上,教学楼道间飘过的白色长裙,那些暗恋明恋,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少年情怀。那段期盼着醒来之后发现一切只是一个梦,抬头问同桌上到第几节课了的美好时光。

  遇到了精灵,我想我不需要再去“红圈”里探宝了,我知道什么是我该珍惜的,什么是我需要放弃的,我拥有了一个可以相伴终生的人,此生足矣。

  书中临近结尾的时候,有一段很诡异的重复。第一反应是纸质的图书应该不会犯网络小说电子版的错误,因为手打排版而导致无意义的重复。直到反反复复看了几遍我才明白其中的含义,莫名的就让我想起了EVA电视版中曾经有一段三分钟的静止,没有声音,画面停滞,所有人前赴后继的以朝圣般的心态解析其中的意义所在,时隔多年之后才知道当初是因为制作经费捉襟见肘所以才用这种无耻的手段来拖时间。所以,祁总的这一段我顺理成章的理解为是来骗稿费来了,开个玩笑。不过还别说,祁总和庵野秀明感觉上,还真有点像。

  相比书中描述姑娘盘儿正条儿顺的地道北京化语言,我更喜欢其最后一段的温柔——

  我走了很远的路才见到你,在见到你之前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走这么远的路。

  就像是独自一人走在充满柠檬味儿的清晨里,整个世界都在熟睡,只有我这个游荡的魂魄醒着。你混合着一点点微弱的光芒出现在远方,我慢慢走近你,对你诉说我的感激。你的出现恰到好处,完美得就像与现实生活无关似的,所有与现实生活无关的东西都精致得像个上帝显露的奇迹。我就有这么爱你。

  精灵,在最合适的时间我遇到了最恰当的你。

  借用小红莓乐队的一首歌作为文章的开头与结尾——NEVER GROW OLD.

  用书中引用的话说——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2013年4月17日

  Y 亦然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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