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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一村》的读后感10篇

2018-08-29 05:04: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草木一村》的读后感10篇

  《草木一村》是一本由舒飞廉著作,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88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012-11,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草木一村》读后感(一):之所以需要收藏《草木一村》

  —— 是因为书架上《飞廉的村庄》已经翻旧了,而且绝版了,各种买不到了。

  而有这么一本书,无论是拿来伴瓜子花生米薯片红茶来读,还是把它当做背景放在书架上来个一脸文艺范的自拍,都是很愉快的一件事情

  在这么繁华这么荒芜世界中,这真是一本难得的,讨巧不卖笑的好书。读书也并非都要那么快的,一天翻完一本厚厚的金庸全集,和一天看完一本薄薄的《草木一村》,其中乐趣自然大有不同

  看《草木一村》或者《飞廉的村庄》的乐趣,就正如在百忙之时抽空来挤出这篇书评回味其中村庄的气味泥土稻田的气味,鸡鸣狗吠的气味,草地池塘的气味……这些气味会让我回想起一个完整家乡来,村庄夏夜,凉床蒲扇,自制的凉粉和粘稠的锅巴粥。

  读书的时候想必是人生中闲暇最适意的时候,读书的时候想起的,也是人生中最闲暇最适意的时候。

  所以说,能够买到这本书,认真地读上一读的人,一定是个非常幸福的人,有着恬淡平静的人生。像我们这群前途堪忧的碌碌之辈,只能在这篇酸溜溜评论字里行间感慨这样的幸福宁静

  好吧,说了这么多,之所以需要收藏《草木一村》实在是因为这是一本值得收藏的好书~~~~何况是精装版的手感看起来这么好……

  《草木一村》读后感(二):精巧宏大

  怎样才能仅凭文字,筑起一角世界?

  经常妄想,在现实循规蹈矩乏善可陈的我,能不能在单靠文字——这支单色的画笔,绘制出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必须鲜明而宏大,或烽火连天,或金戈铁马。然而每次下笔,却总是越写越觉得挫折。那庞大的构架就像电影中的建筑道具,本应是惊艳参天的效果,呈现真身时却只是火柴大小的纸模型

  久久困窘于此,阅读《草木一村》时,却感受到了截然不同震撼。一本书,只是描绘一座村庄,描绘乡野的莺飞草长,门前的树,村里的狗,流浪乞丐,安灵的风俗……细节的细节,平凡与平凡,汇集编织,如林间溪水涓涓流淌。然而当一切聚拢来,却筑起了丰富到似乎触手可及的世界。一篇一章如同渐繁的枝叶,随文字无限展开,于是草木有了精魂,村人现出心性,小村也有了被积淀被冲蚀的历史

  “日月星辰春花秋月,宇宙流转无定,村庄虽则微茫如同天地间的芥子一粒,村中的人的寿命短促如同萤火,也一样要收到喜悦造物的垂顾。”细节自积累中豁然绽放。相比宏大词句翻覆情节构筑起的框架,这小小的村庄,自有孕于宁静的磅礴宽广。草木一村,自成一景,温润的风物,柔和韵律,关于它的一切都有条不紊,在宏宇中缓缓运行,于书页上投射出清晰的蜃影。

  这座蜃影,是飞廉的云山,也是投影到每一个观者心中可视、可触的景致。无论岁月如何变迁,现实的村落中是否会立起砖瓦楼宇,它永远是写作者和阅读者心中云蒸霞蔚、烟水迷蒙处的静谧居所

  我忽然明白了,只有足够细致的观与忆,才能铺陈丰富的色彩;只有足够深刻的思与悟,才能将每一笔绘制得精准有力度;只有足够浓厚的情与恋,才能驱驾遨于天际的笔锋,在二寸象牙上雕化出质朴之花。

  读到最末,我想起了纪伯伦的诗句:“斯芬克斯只说过一次话:‘一粒沙就是一片沙漠,一片沙漠就是一粒沙。’

  ”

  用文字筑于白纸的世界,怎样才算宏大?

  ——穷尽心中的细节,让情感根系极尽生长

  《草木一村》读后感(三):舒飞廉,还是木剑客听来顺耳许多

  (浪上翻云)

  今古武侠早已不复盛况,前一阵子的九把刀反咬一口真是让人感觉墙倒众人推,作者写此书时,正是在今古当主编的时候,那可真是一个黄金年代很开心我也见证过,每期必买。时间之河,隔岸相望,却不能渡;草木一村,虽近在咫尺,亦无法返。因人已远,心已隔。无家可归,是海德格尔的哲学命题,亦是当下之人生难题。人在匆忙中,不知所终,不知所向,内心茫然失据。人在沉沦,人的故乡也在沦陷。也许回到旧日,回到乡村,穿过林中小径,越过阡陌沟渠,能找到心灵慰藉之所。安静人物,安静的景致,安静的笔调,如同默片,散漫平和讲述一个江南乡村旧日故事。真的很好。 在这么繁华这么荒芜的世界中,这真是一本难得的,讨巧不卖笑的好书。读书也并非都要那么快的,一天翻完一本厚厚的金庸全集,和一天看完一本薄薄的《草木一村》,其中乐趣自然大有不同。    看《草木一村》或者《飞廉的村庄》的乐趣,就正如在百忙之时抽空来挤出这篇书评,回味其中村庄的气味,泥土稻田的气味,鸡鸣狗吠的气味,草地池塘的气味……这些气味会让我回想起一个完整的家乡来,村庄夏夜,凉床蒲扇,自制的凉粉和粘稠的锅巴粥。    读书的时候想必是人生中最闲暇最适意的时候,读书的时候想起的,也是人生中最闲暇最适意的时候。    所以说,能够买到这本书,认真地读上一读的人,一定是个非常幸福的人,有着恬淡而平静的人生。像我们这群前途堪忧的碌碌之辈,只能在这篇酸溜溜的评论字里行间里感慨这样的幸福和宁静。    好吧,说了这么多,之所以需要收藏《草木一村》实在是因为这是一本值得收藏的好书~~~~何况是精装版的手感看起来这么好……

  《草木一村》读后感(四):乡土气味浓(牵你的手儿去看天)

  多年前购买过一本舒飞廉所著的书,书的名字叫《飞廉的村庄》,是2004年5月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开本为20开。当时那本为分为107段,里面的文章也大多是舒飞廉在天涯所写的文章。阅读之后,便不舍得放手,里面所写的文章,都是乡土气息极浓的文章。这本《草木一村》比起当年出版的《飞廉的村庄》,无论是排版、印刷等都要胜过,特别是所配的图,当时书里是黑白的,《草木一村》里的图是彩色的,而且还是梵高奶奶所绘。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文字,优美,温。读后,使我好像回到了乡村,那些猪呀、狗呀、牛呀、草呀、乡亲们呀仿佛就在身边。如他写麻雀,麻雀是容易捉到的。它们朴素、盲从、轻信,对世界又少警惕。扫出一块地,洒一点麦子,上面支一只簸箕,一会儿即可网罗到好几只麻雀。小时候没干过这事的,肯定写不出来。又如他写犁:犁把弯曲,一般是用枣木制成的,前面是尖尖的犁尖,这大概是最宝贵的农具了。种麦稻之前,父亲将犁背在肩上,水牛走在前面,两个一起往田里去。没有在乡村经历过这样的生活,是写不出这种乡土味道的。还有他的七月半,这一天是鬼的节日,写出了村里的乡亲们是如何对待这个鬼节的,如果不是亲身参与过,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的。这本《草木一村》,我认为就一个字评价:好。如果要两个字,则为很好。

  《草木一村》读后感(五):舒飞廉:城里的陶渊明——评《飞廉的村庄》

  舒飞廉:城里的陶渊明——评《飞廉的村庄》

  冯志华

  每天开着一辆白色轿车,驶过波涛浩淼的东湖,白天坐在写字楼编辑悲欢离合古今故事,晚上回到东湖边的家里坐在电脑前写博客,心里却想着“希望尽早地,结束城市里的事务,尽早地将老家里,已经锈迹斑斑的锄头,扛到肩上去”。这就是舒飞廉,住在城里的陶渊明。小隐在山林,大隐于市朝。只不过陶渊明是带月荷锄归,而舒飞廉是带月驾车归罢了。

  舒飞廉,编杂志,弄武侠,写散文,作诗歌,样样皆有声色。不过,我认为,有着“大陆新武侠掌门人”头衔的舒飞廉,迄今最成功作品,还是他那本田园诗歌般的散文长卷——《飞廉的村庄》。

  《飞廉的村庄》的意义之一,是为有着田园怀想的文人,筑起了一座心灵家园

  “城市也许不一定就是波德莱尔说的,是一朵恶之花,然而的确令欲望成了我们的主人。” “像我这样已进入三十岁的,在城市里讨生活的人,每天早上由床上醒来的时候,总是要听一听,四周有没有公鸡打鸣的声音。由一所乡下破乱的宅第中醒过来,好像这样开始的生活,才是真实的。”也许,每一个从乡村读书来到城里的人,心灵深处,都有一个田园的梦想。城市的喧嚣,让这个梦想变得越来越模糊。正如书中写道:

  城市的每一寸土地下面,原来也是田园。有一天,它也许还会变成田园,也未为可知,所以,有着田园的梦想的人,是有希望的,也是有福的。

  曾有人批评《飞廉的村庄》,“我不愿意看到那种和现代化进程无关的,对于我们的时代相对而言的理想化的乡村(指文艺作品)。” 而我认为,文学的意义或许应该是多元的,一部文学作品若能够为读者构筑一个精神的家园,这已经极有意义的事。寄希望于文学救世或者教化,显然不大可能。我同意这样一句话:“我喜欢乡土,哪怕他早已远去,如一个早已逝去的梦,但,我愿意回味这个梦,愿意在温暖的乡土文字中重温这个梦,因为这样,我的心灵得到了愉悦。如若要我去看现实的浮躁混乱,我反倒倒胃口。”

  《飞廉的村庄》意义之二,在与它独特美学情感体验。江南之乡土,有周作人的《乌篷船》;东北之乡土,有萧红的《呼兰河传》;冀中之乡土,有孙犁的《荷花淀》;湘西之乡土,有沈从文的《边城》。每一片乡土,因为有独具地域特色审美情感的作品而变得令人神往。同样,鄂中之乡土,也因舒飞廉《飞廉的村庄》的独特的审美体验,而变得令人心动。

  “有一种人的内心有一个锐感的诗心,像是一池春水,你只要向它投下一块石头,不需要多,只要打在水的中心,它水波一延荡,一震动,也就是摇荡性情,性情摇荡的时候,自然就把它的境界推广了。”(叶嘉莹《唐宋词十七讲》)舒飞廉就是有着一颗锐感诗心的作家。《飞廉的村庄》虽然是一本散文集,但因为这颗诗心,使之比诗歌更能触动读者内心深处纤细东西。因为有了这颗诗心的存在,那些鸡鸭猪狗,草木鱼虫,瓜果蔬菜风霜雨雪人事器物,便都有了性灵,这个性灵,便是鄂中的性灵。因为这颗诗心,使得读者本书的人,很轻易便能入境。且看舒飞廉在《树的初芽》一篇中写道:

  幼小事物可爱的。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子,还有小孩儿。就是猪,小时候也不像长大后那么肥胖脏乱懒惰。早晨的太阳也是好的,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春秋的丽日就更不用讲了。我要说的是植物的初芽。陶渊明诗中讲:春雷发东隅,草木纵横舒。朱自清写道:春来了,草欣欣然张开了眼睛。一个植物由沉睡中醒来,或者是由种籽发生,一样能唤醒人的柔情,令我心里微微发疼。

  《飞廉的村庄》里,对于一切,均有一种温柔情怀。也许,《飞廉的村庄》是一首抒情慢歌,但带给读者心灵上的摇曳,却是震撼的。红楼梦中林黛玉隔墙听到牡丹亭的唱词,“不觉心动神摇” “亦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的这种感觉,也许正是读者读《飞廉的村庄》的感觉。如《二月初二》中写节序的变化

  二月初二,花朝节。草木生发新芽。牛站在稻场的草垛边吃草,看着漠漠春雨中的田野,心里一定也非常高兴吧,鲜嫩多汁的新草就要从枯草中挺身出来。河滩边的草要绿得早一些,所以二月底,村中就有老人二三里路,将牛走牵到河滩上去,让这些嚼了一冬枯草的家伙换一换口味桃花梨花都将在本月里开放。绵绵烟雨之中,飞廉的村庄将回到春天怀抱里。三月烂漫的春光正在孕育之中,清寒的二月,时光的消逝是缓慢的。所以春天里,四月华美,三月明丽,我倒是更喜欢二月一些。人的初恋,人的童年,皆有成长苦涩,被漠视的痛楚,又有清寒中的坚忍不拔。这一切都与早春的二月很像吧。(《二月初二》)

  飞廉对一切有生命的、无生命的,似乎都充满了无限的趣味,这种热爱生命大自然的情怀,极具感染力,让读者陡生一种对生活的热爱。《飞廉的村庄》里出现得最多的句子,居然是一句简简单单的“非常有意思”。我初步统计了一下,这句话的出现频率全书32处之多。很多曼妙的感受,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作者干脆就将这盘曼妙的菜肴合盘端出,让读者自己去品尝。随便看几句吧。

  小牛犊生下来的时候,得好几天才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皮毛光滑的小牛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也是润润的,寻几棵青草,就去藏在母牛的腹下,也是非常有意思。 (第五十段)

  能够将瓦岗山上的英雄记住,将他们的好汉的座次排下来,然后讲给别人听,是很有意思的事吧。(第六十八段)

  池塘里面,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丰富的世界吧,而一根鱼竿就可以令人了解这个世界的一点奥秘,这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吧。(第八十一段)

  冬天的清晨,起来上学,天还未亮,十七八的月亮还未落下去,挂在天上,月光下照,与寒霜交相映在一起,令人觉得棉衣冷得像铁一样。也是非常有意思。 (第九十一段)

  《飞廉的村庄》意义之三,在于其略带文艺腔,又略带楚地乡土气息的语言风格。

  一是简练的白描。看这一段:

  下午的时候回来,还可以看见做泥瓦匠的父亲收下的二个徒弟来拜年,坐在客屋里喝酒,一个姓洪,一个姓朱,脸上都喝得红红的。不知从哪一年起,他们就不来啦。

  这句写人情世故的变迁,不着一句评论,而冷暖自见。

  二是极具楚地风韵的妥帖的比喻。这些比喻,有的清新自然,绿油油的,带着露水。有的憨态可掬,如楚地的愣头小子。看这些句子:

  柳枝像小子们的头发一样蓬着,枝上已有朦朦的绿意。

  椿树上下来的毛毛虫又肥又大,长长的毛,也有鲜艳的颜色,就像城里的胖女人,一看到寒毛即会竖立起来。

  春天的雷声令人振奋,远远地响在云层里面,像是谁在赶着车走,车轮子发出的隆隆声。

  由昏黄的电灯光里走出来,即见到半天的寒星与映在屋瓦上的白花花的霜花,全身由温暖的房子里出来,就好像被寒气打了一棍子,身体不由自主地一抖。

  大麦黄,小麦黄,儿伢不睡女伢床。大麦稀,小麦稀,儿伢不穿女伢衣。男伢与女伢的区别,也像大麦与小麦一样吧。

  一条直而新的扁担本来就像年轻人吧,新鲜而有朝气。一条紫红的已经有了裂痕,弯曲得像弓一样的扁担,更像村里面的中年汉子,他们被飞廉的村庄中的岁月消磨着,慢慢弯下了脊背,脸上的红润也慢慢地消失,而变成了与陈年的竹子一样的紫颜色。

  冬月里的阳光,在门廊里堆积着,早晨的时候是浓浓的,里面有一层淡淡的红色,可是到了上午,阳光就变得稀薄,好像是兑了水的酒一样。

  冬瓜浑身扑满白粉的样子,有一点像楚剧里面的丑角吧。

  肖家坝池塘里的荷叶枯了,大片的荷叶,一下子就像老头子们皱纹密布的脸。

  风向转北,风里面好像夹着一口一口的缝衣针。

  她(母亲)指着我们的脑门,大喝一句:告花子搁不得讨米的,我们就会像丝瓜一下吓得卷起来了。

  村里的桃花当然也是灼灼的红色,就像村里的十七八岁已经作古作怪的姑娘们的脸色。

  一年已过去一半,就像去金神庙,已经走到梅家桥一样。

  也许,越是艺术的,就越是有缺陷的。舒飞廉曾自我检讨道,《飞廉的村庄》,其实是一个到处是骨头的鸡蛋,浮光掠影,期期艾艾,只是一个被乡村丢掉的家伙对八十年代初的乡村的观感。我也不同意挽歌式的乡土小说,不同意陈词滥调,富贵后的饱嗝,农家乐,乡村纸上游。

  那么,《飞廉的村庄》到底如何,大家自己去看吧。

  《草木一村》读后感(六):梦想中的庄园

  和《草木一村》是偶然的邂逅,但是只看一眼,那淡雅朴素的封面,“草木一村”四个简单朴素的字,已经被深深吸引。翻开书,文字是我喜欢的,插图是古朴的,似曾相识的乡村气息扑面而来。这是一本安静的书,却如同一颗投入水中的石子,泛起片片涟漪,一圈一圈的圆晕不止不休,更勾起了游子们对家乡的回忆。

  我也来自乡村,那些熟悉的人,过往的事儿,村里的房前屋后砖砖瓦瓦,走过的乡间土路,土路两边的麦田。。。被一一拉回,闭上眼睛,仿佛一下都可以触摸到。

  似乎在高中的作文中写过,我的村庄家乡。那个时候,在长长的暑假里,在我家二楼的平台上,百无聊赖的发呆,似乎仔细观察过我的村庄,这个没有山也没有水的地方。我家住在村子东头,放眼望去,东边都是大片大片的田野,正是盛夏的季节,一片丰收的景象。前面是邻居家是屋檐青瓦,那房后的窗户玻璃有时候会晃出折射的阳光。西边就是邻里们一片一片的院落,都是红砖白瓦,绵延着一户挨着一户。北边也是这样,除了西北角的方向望不到。

  阳台是我的乐园,拿一本书,拿一个菜地里妈妈种的西红柿或者黄瓜,挑个有树荫的角落,席地而坐,安静,惬意,任思绪自由飞扬。周围的树木郁郁葱葱,斑驳的树影在书本上摇曳着,有时会抬头望望那树叶中透出的阳光。村里种的比较多的是杨树,槐树,柳树,家门口以前似乎还有一颗老榆树,现在院子里妈妈还种了柿子树和石榴树,这颗柿子树长的非常茂密高大,秋天结出一树的柿子由青变黄,和旁边的石榴树上的大石榴遥相辉映,硕果累累应该就是这样的景象吧。

  村子里有很多条弯曲的小路,通向周围的村庄,通向田间地头,最主要的要道在村子的正东边,一条直直的宽宽的路,大约走一里就到了公路上。站在我家楼上的阳台上,隐约可以看到公路上的汽车。这条通向外边的世界的路,承载着我年少时多少梦想。因为从初中开始便在县城里读书,一周回家一次,每个周末回家时这条路上的归心似箭,返校时这条路上长出的希望与期许,都是无法磨灭的记忆。如今这条路已经修成了公路,不再会因为下雨天都是泥巴而懊恼,也因为交通方便,村子慢慢富裕起来,村庄里装上了路灯,按上了自来水,家家都有有线电视,太阳能,已经开始了新农村建设,城镇化的脚步正紧锣密鼓的进行。

  可是我记忆中家乡,依旧停留在儿时嬉戏玩耍时候的摸样,那时天真和烂漫,欢乐和泪水,那时的玩伴和游戏,那时的田间地头,那熟悉的浓浓的乡音。。。都和这个庄园紧密相连,命运相连。有时候回去,会绕着村子走一走,却发现很多地方已经物是人非,沟壑变成了水泥路,村子最北边的大水沟已基本被填平栽上了树木,更多的小楼房,楼房前的轿车,都不再是原来的样子。村庄已成为梦想中的庄园,引用《草木一村》中的话即是“田园变成梦想,梦想变成轻烟,然后像屋檐下大雨中的水泡,破灭掉。”

  所以才有了这么多回忆和感慨吧,那些深刻的岁月,那些遗失的时光,才有了更多的诗意吧。所以跟随着这《飞廉的村庄》,回到那旧时光,告别喧嚣和浮躁,安静,沉寂,在这里与书本产生共鸣,与作者惺惺相惜。

  喜欢书中<村里的这些人>,喜欢书里<乡间的那些事儿>,也喜欢<春种秋收><寒来暑往>,点点滴滴,都能在自己的村庄里找到隐约的影子,即便一个是长江边上的村落,一个是黄河边上的土地,中国大地的乡村,都有太多的相似之处吧。在这朴素村庄里,作者用最朴素的语言描述的,也最打动人心。所以带一本书去乡村吧,找一个安静之所,读一本安静之书,做一个关于田园的梦想。

  《草木一村》读后感(七):从《北越雪国》到《草木一村》

  十九世纪初,铃木牧之将他在积雪经年的家乡里的见闻写出来。在一年八个月的大雪里,那些生活片断通过文字折射岀不为世俗侵染的人情故事,浑然如同我们隔壁而居的乡亲,有不同的面目和相似的温馨——那本书就是《北越雪谱》。飞廉兄在自己的《村庄》成书之后,对我谈起这本书来,满眼掩不住的倾慕。那样一本质朴不做作的书,在百年后依旧绽放着淋漓的元气。飞廉兄写下《村庄》的时候,是否也暗自将《北越》作为自己的师尊范本,所以村庄的开篇,从腊日开始,那些如面粉洒落的霜和北越之雪遥相呼应。

  雪与霜落在地上,轻轻浅浅。飞廉兄从腊日的霜雪中开始构建自己的村庄,未始不是因为他的文字也恰如那些田间屋顶的一色清霜。飞廉兄这一代人,从农村的泥土中走向城市,学与思上又深受五四影响,因为白话文的盛行,大抵不似古人以辞藻繁盛而丰富见长。然而这不仅不是他们的缺陷,反而使他们规避了那些繁复见长所带来的拘泥与累赘。那些从田间的土壤中生发出来的元气被质朴的文字表述出来,也就有了一种接近本源的自然清新。简单的文字因为那些与血脉同流的生气而充满了张力,于是始于一场霜雪的凝望最终会在空气中生岀村庄,生岀故里。文字和我们真实的世界若即若离,不曾背弃。

  当飞廉兄面对《北越雪谱》,感叹那些本源的生活所赋予文字的灵性时,我却猛然想到,是否在多年之后,也会有一位生气勃勃的少年,看着《飞廉的村庄》,想起那些久历时变,而生气不改的人类生活来——从《北越雪谱》到《飞廉的村庄》,与其说是文字建构了一个虚拟的世界,不如说因那生活点亮了质朴的文字,生岀火花来。经过一百多年,在两本书之间,我看到的却是人性中最可喜的部分。

  《草木一村》读后感(八):被推荐的书

  最近写完了论文,想看看随性的书。正好有朋友推荐,又遇当当的返券活动,便买了一本。原是喜欢书的名字和封面。我看书如看人,总是从皮相开始的。然而,翻开内页,才觉得有些失望。不明白为何做成黑体字。这般沉甸甸的形象,无论如何是不适宜随笔之作的。真不知设计者当初是作何想。

  言及内容,虽然作者是老乡,写的是家乡的事,然而却并不觉得深切。套用个不太恰当的类比,似乎有些像论文的综述。总是就一话题概而述之,让人觉得不甚过瘾。看来,乡土文字终究是不好写,尤其是想写来给他人尤其是城市人看的时候。

  我一向以为,网上那些与自己关联度颇高的文字是不好写的,尤其是周围尚有一帮看客的时候。你说你不在意观众的目光,那是自欺欺人,你说你是为读者大众服务,似乎又太累了自己。

  《草木一村》读后感(九):读着读着,就有了一个自己的乡村(深圳一石)

  读着读着,就有了一个自己的乡村

  深圳一石

  1. 那个时光里的村落

  不经意间,《飞廉的乡村》变成了《草木一村》。飞廉的乡村是飞廉的,草木一村是大家的,就像无痕水波的扩散,沙土浸湿的地方显出绿的青苔来了。

  静静读的时候,撩开那些简淡疏朗的文字面纱,回不去的往昔,回不去的望乡,云开雾散一般,仿佛是破开时空的一种俯瞰。十五岁离家,三十岁起笔,身处时间牧野上的那个故乡已是记忆里的一道小景,恍若灵魂神龛里飘渺跳跃的灯花。文字却轻快,像极了跑过乡野不知愁滋味的孩童的赤脚,也是天光、水云、枯草、瘦树勾勒出来的乡村简笔画。涌出一两句诗都像是一种减损,自然流淌的光华,使飞廉的乡村就是那么本真的,庄重的。能够承载和藏拙的乡村,原本想象那真和善该是粗粝的,好像一切美必须经人心的打磨,才能显出术的道意,显出韵味翻转的云烟。《草木一村》里,那个村落,雨雾风霜却都精细,有玉般温润。就像每个人心里装着的似真似幻的童年乡下,闭眼去摸,是怀着爱的。然后,这爱一点点通过文字凸现出来。

  又去寻找自己和这本书的渊源。那是在二零零三年的六月,久远的往昔了。那时候我刚刚来到天涯社区的闲闲书话,读到《飞廉的村庄》,读到开首第一篇的《腊日》时,就像触到诗的撞针,循着文字的轨迹往深处看,多少美的枪口,齐刷刷的端起来。那个时候算是中国BBS论坛的黄金季节吧,寻着美的哀愁的读者,追着美的欢喜的读者,有多少人,聚集在闲闲书话里,聚集在《飞廉的村庄》里,讨债,还债,不亦乐乎。那时候的我,好读书,不解文字,被《飞廉的村庄》里的那种欢悦惊诧到。此前一直觉得,一切美的诞生,不是需要经历一个漫长孤寂的隐忍的暗夜吗?或许在隐忍里潜滋暗长的是飞廉写《飞廉的村庄》之前默默装在心里的锻炉,无数乡村碎片的擦拭,一道道往昔乡村因记忆而生成的破碎的裂痕,幽暗的时间之母慢慢把它们变得具体、清晰而庄重。闯入《飞廉的村庄》的时候,正好是它破晓的时候。真是说不出来的巧合,那么多人分享一份欢喜,分享一个人的乡村记忆,分享流逝在往昔,今天又重现的时光。重回我们的乡村,起先是飞廉,之后是飞廉和大家一起,好像实现了的一个久违的梦。

  书出版出来便像是一个梦醒,那些《秋风起》、《白露生》、《繁霜落》,那些村中的草木、鸟雀、细事,都以自己的姿态和这个世界形成着某种和作者无关的呼应。世界的反响太过安静时,飞廉有些悲哀了,“书印的很少,第一版销得也不算太好。我好多次,都有购下一批书,送到孝感的新华书店售卖的念头,最后都由自己劝弃”。但好奇怪,网络上,时不时有人会提起旧日的帖子,急急问:“书有重印吗?书会新出吗?”仿佛是世间的柳莺,站在时间开始遗忘的高枝上,时不时发出几声清脆的叫声,去问去年的一朵的红花今年是否还会重开。那座《飞廉的村庄》隐约还是活的。改为《草木一村》出版前,大概在二零一二年的七月,我在首都图书馆里借出《飞廉的村庄》来读。那是在一次长长的旅途上,坐在车里,看窗外飞影飘散,有些寥落时,便翻开这本书,看到《路》、《桥》、《火车》……飞廉乡村的旧事,既是旅途上让我隔开窗外嘈杂世界的窗帘,又像是和一个温软世界的贴近,内心说不出的平静。

  《草木一村》出来时,那座时光里的老房子,那个光阴遮不住的乡村,又要开始它的新的呼吸。谁知道听到它的人还有多少呢?一定比第一次更多吧。时光会塑形,无意中的,货真价实的,神奇的。哪一本书里藏着奇迹,时间会给答案。

  2. 两本书

  飞廉的《草木一村》放在小小书架上,有一日,又在书的旁边放了台湾林为正先生翻译的希梅内斯的《小毛驴和我》。两本封面白净的书籍,都是图文相配,短散文,含着简洁的诗性,一个是白描,一个是深色水彩画。到极少去想过两本书之间的异同,只是举手之时,两本书就在手边,觉得翻起来方便。

  等到想要写下读《草木一村》的一点感想时,这两本书突然就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同质性。

  大凡好的文字,诞生之前都是在心里含着的,所谓含辛茹苦,渐渐有了凝香,世间可成之事本就是如此而生的。那点含在心里的激情,必要克制,要不然主题被热情烧成了灰烬,时间的风就会轻易把它吹得散去,仿佛人心头萌生的愁绪,昨日和今日之间,飘忽转移,不留痕迹。既是要克制的,收敛的,文字里便会生成某种密度。内里又要是热情的,所谓如火含冰,便有了晶莹润泽的格局。用简单直白的说法,就是建了淡而远的山峰,阻了读者绕道的步伐,停下来,和你有了一段灵魂闲暇中的小憩。每本好书都会做成同样的事情。《小毛驴和我》与《草木一村》在写法上正好两分。《小毛驴和我》里的一百多篇小品文,全是抒情,很少叙事,由景造境,境中陈情,那些抒情都是文学史上最为优美的多彩华章,是心絮史诗和内心愁弦共鸣着而生的天籁音符。我未曾追究过飞廉完成《草木一村》后,他文字的追求和渐变,但在最初写作《飞廉的村庄》的时候,能感觉到他实实在在是把自己倒空,把自己生命里的那座乡村推远。长久的修订之后,《草木一村》里的节奏,和一座往昔中国大地上的普通村落的节奏,是合拍的。因为是那么珍贵的一份人生铺垫,读书中的《小泥潭记》、《村中的林妹妹》、《那些死去的人》……会让人清晰的感觉到一双抚摸时间的手。写下《草木一村》的那个人,安静而激动,眼睛里一点点飘过的笑,都化到规矩克制的文字里。写作之人内心的纯粹热烈和文字本身的质朴干净,对应着让《草木一村》有了活生生的气质,那份烟火气、水草气、虫鸣物动,好像都静伏起来,有了痒人心窝的特别滋味。与《小毛驴和我》里那丝浓浓的愁绪相得益彰的,是《草木一村》里安静叙事的破开,两者都带着一点诗的味道,是怀旧的,是生命的,是忧愁的,读者在文字里追慕的时候,共生的快乐也就成了大家的。

  《小毛驴和我》的第一篇《普儿》的开头,“普尔长得娇小……”那是一个长长的大合唱序曲的起始音符。《草木一村》第一篇《腊日》的开头,“晴朗的腊日是美好的”。除了腊月,谁记下过自己的腊日?腊日的那道小门静静打开,一条小路,通往一座你我熟悉的田园。

  书架上的这两部萦绕在文字里的田园交响曲,翻起时,偶尔,会让经历的那个长夜更静,偶尔,会让经历的那个长夜变得胸潮起伏。

  《草木一村》读后感(十):很多人的村庄

  最近好像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话。

  讲写作的老师说他是南京人,给我们讲“春在秦淮两岸边”,表情生动,语言轻快。

  我想起我爸爸每次提到故乡就忍不住迷蒙的双眼,那是我的老家,却是他的故乡。他真的是村庄里的儿子。

  巧的是,我的老家就在湖北。虽说孝感与荆州相隔遥远,但是很多乡音和习俗都有相似之处。想想我在老家的时间虽然不多,但是婚丧嫁娶,春种秋收,池塘里的河蚌和龙虾,门前树上的枣子,都是见过的。因此读起书来别有一种亲切感。

  买书的时候看到封面的推荐语:“带一本书去乡村。”就心血来潮了。想象着坐在老家门口的小竹椅上,面对着门口的菜园,书中的文字与眼前的情景重叠,想想也是挺有意思的。

  也用后记中的话作结吧。

  “我站在公路上,或在灰色的人行道上,在内心深处听到那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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