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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读后感10篇

2018-09-23 04:11: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在新疆》读后感10篇

  《在新疆》是一本由刘亮程著作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293,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在新疆》读后感(一):凿空

  与《凿空》较大篇幅重复

  尽管《凿空》是长篇小说,我也一口气能够读完,而这本散文集怎么读也读不出什么感觉

  在没读完整本书的情况下,最喜欢的两篇文章是《先父》和《拾的吃》。

  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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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疆》读后感(二):在南疆

  书的主体以及作者最有感触部分,是库车那一章。

  库车老中青三代的命运轮回,无法走出,无比留恋,却又无计可施的过去和未来,使这一部分的描写讲述显得格外动人

  老一代人逝去时中断的十二木卡姆技艺。一玩几十年的羊拐骨游戏中体现的维族人老娱乐精神的消失。库车黑毛驴胜利,大龙池龙,龙驹,人,毛驴的胜败更替生存智慧,讲的故事都似有所指,但也言尽于此。

  文中喀纳斯代表的北疆,可以是很多地方,但是作为维族人分布最密集的南疆,这本书讲的是那里。

  《在新疆》读后感(三):刘亮程的新疆

  阅读刘亮程,像是看一朵忽然广袤大地中盛开的花。他用文字构筑了一个乡土世界,一个我们曾经生活过的世界,一个如今遥远得只会出现新闻里、战争贫穷一样陌生的世界。他把这个世界写得那么认真、仔细、美、真实,让我们像看到了一朵花的纹理脉络一样看到了他曾经生活其中并飞扬着梦与想象土地村庄、城郊,还有他走过的库车。

  读这本书的那些中午,人坐在宿舍的床上,姿势平静的,心也是平静的。这些返璞归真散文是我阅读过的最美的文字,承载着我接触过的最诚挚、最朴实、最接近原始的生活、最原汁原味文学

  这本书,我已经从头翻到了尾,但我明白我还没有看完。那些在字里行间隐隐约约出现过,又一闪而逝的东西,像一柄剑在心上刺了个孔,又立刻拔了出去,一种情感便喷涌出来;又像一个吻轻轻在脸上一触,又翩然而去,心中留下一种独自萦绕着的情怀

  这本书实在看得太久了些,尽管它把午饭后、午睡前的那半个小时变成了一段最美好时光,可是它本身的那些美,影影绰绰地藏在那些清水芙蓉——也许用在刘亮程的身上该说成大漠麦花——的文字里,却更让我神往、迷醉。从今天起,我将把这本书带在身边,一如好久前的那本《一个人的村庄》,时时沉浸在这个由美丽的文字构筑的美好的世界,躲开这个尘世喧嚣,在这样的平淡中寻找最深处的自我。

  《在新疆》读后感(四):当一片土地有了热爱它的人们

  看了很多年的李娟。每逢厌倦了逼仄的城市生活就打开阿勒泰的点滴,假想自己生活在广袤的草原上,生活在一望无尽的绿色中。

  第一次看刘亮程的作品,因为喜欢的DJ的缘故,这个名字早就熟知但是作品一直没有等到合适机缘。 书与人和人和人其实是一样的,讲究机缘。

  看之前,我想刘亮程也许是一个男版的李娟?

  五个部分中,最最喜欢的是半路上的库车。从名字开始就喜欢,半路上的, 仿佛永远不可到达,仿佛永远缓慢的前进就像在一帧影像中不再前进。 在刘亮程的笔触里整个库车都是泛黄的, 文字间拉一个小小的窗口给我们这些拼命前进赶路的人去看一场尘埃落定。 那里的一切都有定数,那里的一切都知道自己将要前往什么样的未来。这是幸福还是不幸不好说。

  托包克游戏,在我看完之后,我曾经试图把这个游戏转述给不同的人,但是似乎没有人和我一样对这个游戏着迷——三十年, 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不断的因为一个赌注去见另一个人,而那个人也一直在等待被找到,被要求拿出赌注,这难道不是一场极致浪漫的游戏么? 至少对我而言,过去浅薄的三十几年的人生经历中从未敢有过这样假设

  以上的部分,刘亮程在我心里被贴上了和帕慕克一样的标签

  到了月光的部分,特别是月光里的贼,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因为一转眼帕慕克就变成了村上春树。 写贼在月光下行走, 有种东京奇谭集里的轻松俏皮, 看完了却有种沉重感。 细致的描写,不露声色的描写,让人无法忘怀。

  向梦学习和先父是我个人最无感的部分, 评论里有句话我很赞同,一个作者如果脱离了他所在的土地,就无法脱离小文人的局限,尤其是以地域为标签的作者,如果单纯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那恐怕并不会有人买帐。

  但是我也得承认,新疆这片土地是幸福的,不管是刘亮程还是李娟,都在用自己最深情的笔触来描写和记录他们的新疆。 而我们这些局外人,在自己的生活中借由他们的眼睛非常偶尔地在生命里打了一个盹就已经备感幸福。

  《在新疆》读后感(五):生活里面有文章

  生活里面有文章,有好文章

  这是我读完刘亮程的散文集《在新疆》后最大的感受。用倪协克评论他的话说:刘亮程的文字是有根的。他的那些文字的根埋在黄沙梁的土地里。有了这个根,不用刻意的雕琢,那根上萌发出的一叶一花自然是美的了不得的。在刘亮程的笔下,一片叶子可以成诗,一只驴子可以作文,并且是令人羡慕美文。他的文章里没有在当代中国文坛,刘亮程是一抹明亮星辰,他根植于新疆那片沃土,用朴实的笔触,描绘着一幅幅优美画卷。他的散文,可比孙犁、汪曾祺。

  生活里面有文章,但是文章并不是任谁都能做得出的,它需要有心的观察者,于细微处找到文章的脉。刘亮程,一个放过牛,种过地,当过10多年农机管理员农民孩子,用他仔细的视角,捕捉身边的一动一静。他写驴子,写驴的眼睛,写驴的叫声细致入微栩栩如生,只有如此深入观察生活的人,才会写出令人信服的驴子的一切。他写老魏家一只公羊与它三十多个妻妾,他看得仔细,写得仔细。他写青玉米,写捡拾庄稼的孤老头,写库车,写执守的铁匠,写阿格村的夜晚,写两个古币商,写偷东西的贼,写夏尔希里的草,写古特沙漠……在它的笔下,诸事诸物皆可成文。而最令人钦佩的,看起来是写普通的物事,但由于观察的角度不同,原本平常的东西,在他的笔下就别具一格。如《月光王后》,他用自己的感受替代了壁画临摹者王加的所思所想,把壁画上那裸体的王后,真的写成了神,一尊传达性爱、让人去除邪念的神。刘亮程这种观察生活的本事,与另一位散文创作高手贾平凹有一比。

  刘亮程说,文学是梦学。梦启迪了文学,文学又教会更多的人做梦。优秀的文学都是一场梦。用现实材料修复破损的梦。又用梦中材料,修复破损的现实。这本散文集里的文字,似乎也是他在创造文学的美梦。在他获第二届冯牧文学新人奖,对他的获奖评语是:“他的语言素淡、明澈,充满欣悦感和表达事物微妙肌理,展现了汉语独特纯真和瑰丽。”除此之外,他对人生的深刻感悟,并通过文字展现出来,是最令人感佩服的。

  《在新疆》读后感(六):走不出边际的小村庄

  从城市的生活节奏中逃离出来,进入这本书里的世界,恍若隔世。那样纯粹的生活,生老病死,养家糊口,一代代相传手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理想这件事,只有如何让自己活下去。

  上海到乌鲁木齐,直飞都要飞5个多小时,这时间阻隔的不仅仅是距离,更是截然不同的生活形态。从钢筋混凝土石头森林一望无际的广袤乡村,人的心也会从坚硬变得柔暖了。那些最平凡的人和事,在刘亮程的笔下都变得那么生动有趣,每一棵树,一条狗,一匹马,一头驴都可以有一个自己的故事,更不要说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村庄,一座城镇呢。

  公司旁边有一家新疆拉面店是我们午餐经常去的地方,店里帮忙的很多都是未成年的十多岁的小男孩,我一直很纳闷这个年纪的孩子不都应该在上学吗?某一天中午一位中年大叔解了我的疑惑,他说他们都是不上学的,先在店里帮忙,成年之后就继承家业,大多数16岁就结婚生孩子,一代代都是这样生活的。所以看到这本书里关于铁匠、鞋匠等那些家族故事的时候,不由得就想起拉面店里那些新疆男孩们。

  我们在大城市生活久了,似乎对身边的人和事,对大自然敏感度都变低了,对于人身上的故事都变得不以为然了,对于一棵树一朵花的美都变得漠然了,把原本简单的生活越过越复杂了。在刘亮程的文字里,是一个民族延续了几百年的生活状态,他写的这些新疆的故事,有一种岁月沉淀后的历史感,感觉他并不是一个过客,而是世世代代生活在那里的。

  刘亮程的文字里带着浓重乡土气息,但却是很美,一点淡雅,一点质朴,甚至还有一点哲学气息。他的叙述就如同这新疆的生活一样,不疾不徐,娓娓道来。读着读着,自己就慢慢得陷入到这个纯碎的世界里去了,仿佛就在大树下乘着凉,听着老人讲那过去的故事。我想,真正打动人的文字,并不需要有多华丽,多戏剧,而应该是最贴近生活的。

  记得《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里有一句:“你的童年是小村庄,可是,你走不出它的边际,无论你远行到何方。”新疆,是刘亮程童年和少年生活的地方,所以那就是他永远也走不出边际的小村庄。因为有着这样深重的情感,才可以把平凡的生活写出耀眼光芒吧。

  《在新疆》读后感(七):“比书走得更远......”

  刘亮程是一位将赋予自己生命、赋予自己成长的土地、乡村以及身体周遭的所有有生命或无生命的各种物什、动植物以及自然界中任何一种可以用五官甚或感知的微妙存在,都完美发现、捕捉并表达的乡土作家,《在新疆》秉持了他惯有的素淡明澈的语言抒写和描绘,读来,你会轻易洞见生活常态下的新疆,以及瞥见在一片草叶下、在一棵树下、在一截土墙边、在一条土路上……生活的父亲母亲以及少时或成年的我们,还有大地之上的所有存在,月光之下的牛、黑狗、驴子……还有那些组成过往斑斓夜空梦境,他们以及它们带着各自的喜怒悲哀带着各自的悲欢离合,一切都没有过去一般,从泥土中欣欣而来又倏忽间回到泥土中去。我甚至还发现无论他的笔落到何处,他的感情留驻于哪里,都能够极其自然地回归土地,散发出一股曾经熟悉又已然陌生的泥土的气息。

  那是一种久违的气息,那是离开土地已经越来越远的都市人魂里梦里时常牵念着的气息,也是在时下的阅读中越来越缺少的气息,在阅读《在新疆》的那一刻,它们与我欣喜地交抱满怀。我喜欢这样能够给自己的感官以及认知都带来微妙变化的阅读,一点点被温暖潮热的感觉令一颗心开始变得明净透明,那个过程很温暖,阅读的过程,也恰恰是心灵一点点被涤去尘埃的过程吧,我十分珍惜。其实在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阅读刘亮程的作品了,那些能够真切地感知一个人对承托起他的生与长的土地沉甸甸的热爱的文字,我已经数不清阅读了多少次,并且每一次阅读我都似重新踏入一条崭新的河流,全新的感觉、全新的认知,令人沉醉。可以说,在这个浮躁的世界,我们需要这样一部让人轻易地遇见那个泥土中走来以及到泥土中去的自己的作品。

  也许,这才是回归自己的最好方式。读刘亮程的散文集《在新疆》,让我想起我所钟爱的女作家杜拉斯在形容自己的小说平静的生活》时,曾经说过的一句颇具玩味的话,“这本书是一段旅行结束后的产物……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可以比书走得更远。” 这是一部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比书走得更远"的作品。因为岂止是新疆,我分明已经沿着《在新疆》刘亮程标签式乡土文字的特色叙述以及表达,走到了生命的更深更远处,并深切呼吸着泥土气息……

  《在新疆》读后感(八):心会和爱一起走

  心会和爱一起走

  评《在新疆》

  刘亮程是个作家,更是一个农民,他说的话非常质朴,让你无法摆脱那一股浓浓的乡土味道。刘亮程是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但他的童心童趣难能可贵保留了下来,《在新疆》是他关于在新疆的回忆,让我们感觉他像一个小孩子,一会跑在炎热太阳底下,一会儿躲在巷子里,一会儿想着天花乱坠的梦,一会儿品味着生活的艰辛。看这本书我仿佛听到了:心会跟爱一起走,说好不分手。是啊,自己曾经的经历、挚爱的珍存都会留在心里,不管自己走到哪里,只要心灵有所触动,所有的回忆和感触就会扑面而来

  《在新疆》像一杯浓而不烈的酒,甜丝丝的很好入口,喝多了你会醉倒在那些关于新疆的文字之上。醉了以后你会发现世界如此奇妙,那些动的都静了下来,那些静的都动了起来,“一村庄的人在睡午觉大片大片的庄稼,扔给正午灼热的太阳”。醉了以后你会觉得,你可以将你所有的思念倾诉出来,“我对你的所有记忆是我构想的。我自己创造了一个父亲,通过母亲、认识你的那些人。也通过我自己”。醉了以后发现人生也不过如此,忙碌也罢,悠闲也好,都是一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的内心中都珍存着美好的回忆,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最合理的表达方式和感情宣泄途径。如果我们对于过往的回忆、人生的感悟,突然在这本《在新疆》找到了很多表达的语言,让我们的感情得到了最痛快的满足,能不醉么?

  就像梭罗对于瓦尔登湖的记录和独居生活的感悟一样,《在新疆》记录的是作者独特的生活感悟和回忆,这本专属于刘亮程一个人的生活,但又代表着所有新疆人的生活。新疆是个好地方,那里的风光秀美、习俗独特。土地、庄稼、商品、市场……所有这些构成的生活,再平凡不过的东西,通过刘亮程有灵性的语言,变得更加生动活泼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崔颢一样写出黄鹤楼的景观,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苏轼在赤壁前抒发“大江东去”的豪情,新疆在刘亮程的笔下变得有灵性了,那个农民的心和对新疆的爱融合在一起,默默前行。

  大地承载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繁衍生息,用包容的胸怀接纳人类的善恶;人们用自己的想法雕刻着属于自己的生活,也改变了大地。

  2012-4-8

  《在新疆》读后感(九):雅俗共赏的乡土哲学

  据说,一个作家的成就和地位如何,就要看看他的作品有没有选入语文课本。就作品选入教学课本来说,恐怕没人能牛过鲁迅了。不过,刘亮程也是一位牛人,他的作品不仅被选入了大陆的中学和大学语文教材,还被选入了香港高中的中国语文教材。他还有作品入选《亚洲周刊》,所以说刘亮程得到了更广阔地域的认可。

  刘亮程的散文有两大特点,雅俗共赏和乡土哲学。雅的文字,细腻、灵动,美的让人心动,比如《一片叶子下生活》;俗的文字,裹挟这浓重的尘土气息,一如作者生长的故乡。无论雅俗,刘亮程的文字总是渗透着一种独有的乡土哲学,既新鲜又沉重。他说“庄稼地和村子其实是两块不一样的作物,它们相互收割又相互种植。长成一代人要费多少个季节的粮食,多少个季节的粮食在这土地里长熟是,一代人也跟着老掉了”。这就是一种哲学,只有与土地生息相关的人才会理解和创造这样的哲学,这样的哲学关乎土地,关乎生命。所有的一切终将都逃不过土地与季节的交割轮回,庄稼和村子种植了收割,收割了种植,反反复复、周周折折……如果说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话,那便是那把高举的镰刀和庄稼与村子对于土地的依恋。

  《一片叶子下的生活》写得很美,我最喜欢。那些本应该是女子才能触摸到的细腻和唯美,刘亮程都把握到了,并精致地表达出来。“如果我们要求不高,一片叶子下安置一生的日子,花粉佐餐,露水茶饮…”,屈原曾在《离骚》中歌咏 “朝饮木兰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这是何等的异曲同工之妙啊!原来,不管时空如何的分割,生命对理想状态的渴求竟是如此的相似。正是因为它们是对于生命渴求的注解,所以这样的文字注定会被沾染上生命力,而被一丝不苟的流传,屈原的文字不就是这样被我们一丝不苟地传诵着吗?!只要有了生命力,它们就不再与时间有关。“天渐渐冷了。我们不穿冬衣。长一身毛。你长一身红毛,我长一身黑毛。一红一黑站在雪地。太冷了就到老鼠洞穴蚂蚁洞穴避寒几日”,假如这算是爱情宣言的话,那一定是最浪漫最致命的宣言!!真不知道,刘亮程的心是用什么做的,可以流出这么美的文字。——水晶什么的虽然晶莹剔透,但也难免为世俗所沾染,我想他的心一定是山泉做的,不然,怎么会如此清澈香甜呢?!愿那眼山泉依然仍然汩汩流淌,以食凡人俗客偶染风尘的心灵。

  《在新疆》读后感(十):《在新疆》阅读心得

  喜欢刘亮程的书,于是就把他的作品都读了,喜欢他的书,最喜欢的有三本《一个村庄的故事》《凿空》还有就是这本《在新疆》。在刘亮程的笔下,新疆变得鲜活起来,尤其是南疆的库车,库车的驴,库车的坎土曼,库车的铁匠吐迪,库车的买买提,库车的巴扎,库车的驴师傅,它们和库车人一起构成了库车人的生活,真的就像一首诗,像一副画,而且是你从没见过的诗,从没见过的画。

  新疆出作家,刘亮程和李娟是我这两年最喜欢的新作家,他们都在新疆,而且一开始写就那么精彩。仔细看看他们,却发现并没有什么传承,就是从新疆的土地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就那么冒了出来,让人瞠目结舌。

  《在新疆》是一本散文集,里面是作者近年来的散文集结,其中第二辑半路上的库车我以前读过,曾经出版过单行本《库车行》,我看过,里面最经典的是“最后的铁匠”“五千个买买提”“托包克游戏”这三篇文章。其中“最后的铁匠”里的内容也出现在了《凿空》里,连铁匠的名字都没换,也叫吐迪。在刘亮程的笔下铁匠的生活简直就是一种文化。还有“托包克游戏”让人看了以后真的就难以忘记,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游戏!太神奇了,也只有这篇神奇的土地上,才会出现这些神奇的东西。虽然看过了一次,再次看的时候,还是不能不为刘亮程惊叹,新疆有这么多精彩的地方,别人怎么就没发现没写出来呢?还有第四辑月光,里面的“月光里的贼”我最喜欢,怎么能想出来呢?一个小偷的故事竟然能够讲述得那么详细,那么生动,就好像他真的当过小偷。小偷怎么偷,小偷怎么藏,小偷怎么跑,都写得那么精彩,简直可以成为一种文化,如果这是真的,都可以申报非物质遗产了。不但有偷偷,还有摸摸,摸摸是专门偷偷偷的,有点绕口啊,呵呵,原来偷偷摸摸这个词是这么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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