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北京读后感精选10篇
《恋恋北京》是一本由石一枫著作,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7.50元,页数:2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恋恋北京》读后感(一):做 个 好 人
全书讲的是主人公赵小提的生活:北京顽主与清纯北漂姚婕纯净感情,与死党B哥打闹互损却真挚的友情,与学者董东风的惺惺相惜,与前妻茉莉的纠缠分合••••••
书中的赵小提没什么本事:就是嘴损点儿,有个混得还不错的爹,小提琴上自断经脉的童子功,写些隘观点的影评。除此之外,他比起身边的许多同学,朋友,前妻,实在是逊色的不值一提。他活的混不吝,却叫身边人视为知己,死党,值得爱的男人。所有这些,我归结的原因是:赵小提是个好人。
哥说他是个好人,虽然个中有调侃的成分,却是个中肯的评价。他为了送上门来自己没占到便宜的陌路之人,给她买药,把床让给她。在B哥得病时,所有的同学朋友都对他的病而远之,只有他来看望,纵然带来的是不合时宜的一条烟。姚婕说他是个好人:本非恶意,因为单位高层的决断而传达了一句错误的信息,本来这属于再正常不过的求职时的情况,他却因此心生愧疚,发信息去安慰姚婕,并且在接下来的交往中,始终保持君子姿态。茉莉对他念念不忘:对前妻的上进,高飞,他理解,放手,并在以后还能不遗余力的帮助她。董东风视他为知己:不做作,只在几面之缘后,就不推辞的帮了本不在情分内忙。
因此,就是这样一个没什么出息,日子过成一潭死水,浑浑噩噩,只有花钱大手大脚本能,却无挣钱本事的男人,让他身边的人放不下,让读者为之唏嘘感叹。
如果没什么值得称道的,那么,做个好人吧。
《恋恋北京》读后感(二):石一枫的北京
石一枫问我对他这本新作的感想,评还没有来得及写,只是先回复他了一些我之对他创作这本小说的态度的理解,不为书评,摘录如下。
另外,早些日子与豆瓣的书友聚会、聊天,无意中说到冯唐的《不二》,读不读的两说,但是至少大家都知道冯唐,石一枫却没人耳闻。张狂是性格使然,机遇是运气使然。两者都不具备,注定默默无闻。
我不认为(至少就现在读过他的小说来看)石一枫有成为文学大家的可能,但是类型化小说(即京味小说)委实并不比冯唐,石康差。我本是个低调的人,其实我是欣赏他的低调的,只是也因为这份低调为他多少有些惋惜。
关于石一枫的《恋恋北京》
你内心的一种折射依然清晰可见,是对生活环境下的一种群体认知,现实中的选择注定了拧巴,承受北京的给予,又反感北京的懈怠。虽然是一个人到中年男人的自白,却依然没有逃离对青春的舔舐和眷恋。更没有脱离那些特定的人群。京味依旧美好、亲切,那种小矫情的不忿和颓废,那种傲慢并着自卑的纠结纤毫毕现。自然那不是你的人生,却实实在在的是这城市里许多北京孩子的状态。青春已往,不再有撕毁一切的冲动,反而选择了归途,那么之前所有的那些折腾又意义为何?其实折腾最后都变成妥协,或者不如说从善如流,这样才能继续活着,或许还能找寻到一丝意义与美好。青春的叛逆与较劲,透着美与暴烈,只为那生如夏花般的绚烂。性格之于人生的无耻,在时间的漫步里,终将变成一个笑话。不是我们被另类选择,而是这世界太另类,适应它,还是毁灭自己,抑或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走着,在笔尖留一点念想?
跟着赵小提的脚步,仿佛又再次的游历了北京城一遍。北京,的确是个令人着迷的城市。就像这个北京的顽主所言:北京的生活本就不舒服,假如一个人真心觉得北京的生活很舒服,那他一定是来自于更加无聊的穷山恶水。但是,在千万个不爽中唯求一爽,仿佛是大家共同认可的,孤注一掷的人生观。
我们贪恋的只是那一爽,就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城市。比起石康的《奋斗》,一群北京人的奋斗的故事而言,石一枫的小说更加真实,只是他还只是在远远的观望着北漂的生活。在他的故事中,北京土著终于还是和外地奋斗的小姑娘终于走到了一起,而姑娘的奋斗也终于掷地有声,然而,在偌大的北京城里,我们听到了很多的传奇更多的只是让一场“北京梦”越梦越暗淡。一些人离开一些人到来,流水的人民铁打的北京,多年来它默默不语,它不爱任何人不给予承诺不挽留任何人,给人的不过是北漂内心聊以自慰的希望罢了。有“果儿”成熟了,更多的“果儿”凋落了。在北京,我们经常是“找不到北”的,只是我们依然贪恋着这座不爱自己的城市。
离开北京已经一段时间,无法能够止住思念,思念这座城市也思念曾经生活在那里的自己。读着石一枫的文字,好像又回到了那段疯狂生长的日子里。因为无所顾忌也就变得更加坦白,因为坦白也就更容易接近真实的自己。
只是,石一枫毕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生于斯长于斯,说斯里的故事,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即便不敢爱甘于颓废容易放弃,那又如何?这个城市的确有太多的这样的北京人,可以不去奋斗,但是他们和赵小提唯一的不同的是,缺少那一根指头的证明。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失败感受不到已然消弭的自卑。
赵小提,或者石一枫,他们不会懂得姚睫们的伤,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北京,你不再繁华的六亲不认,不再古老的千秋万岁,你是我沧桑的不老情人。”
《恋恋北京》读后感(四):北京,北京——读《恋恋北京》
北京,对我而言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熟悉是因为作为首都,它的存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课本上,报纸上,广播里,电视中,哪里都有北京的影子,哪里都有北京的故事,从小,对北京就有着一种憧憬,一种期望。说它陌生,是因为从小到大,旅行过许多地方,却始终没有机会去北京一游,常常想着要去爬一爬长城,体验一下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豪情,想着要去天安门广场,领略一下雄伟的天安门,想着要去天坛转一转,看看是否天坛就像电视上看到的那样,许许多多的想法,终究只是想法,还未成为现实。所以北京,便成了心中的一种憧憬和希望。
在全国各个不同城市长大的人,对于感情都有着不同的想法和处理方式,在网络上也曾经有过各种总结每个城市人爱情的帖子,看来形象生动,让人忍俊不禁。
《恋恋北京》从题目上看,应该就是写的与北京有关的爱情故事,实际上也确实是写北京人的爱情故事。书中的主人公赵小提,不知道是否符合大多数北京人的形象,这个主人公看起来是个游手好闲之人,家中父母都是有些实权的人物,却偏偏有了这么一个有些不思进取的儿子。也许在某些人眼中这算是一类典型吧。
赵小提曾经的婚姻在他自己的不思进取中以失败告终,随即又终日游荡,他每日浑浑噩噩,去公司是混日子,在家也是混日子,看起来他的整个生活都是混日子,却偏偏遇上了个小姑娘,在他的感情生涯中,又添了一笔壮举。这个小姑娘不同于赵小提的混日子,她的率直,她的单纯,在赵小提的世界里早已绝迹,她的出现是一种合理的回归,也是必然的因果。对赵小提而言,也许更算是一种救赎,从他的“操蛋”的人生中,将他救赎出来。
当然,情感故事如果太一帆风顺了就等于平淡的生活了,既然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那么故事就不能太平直。前妻的重新回归,期翼的再次复合,成了他们两个感情路上的一个路障,面对这两者之间,也许赵小提的心中早已有定论,可对于姚睫来说却并不可知。
故事的最后是作者给予读者温暖的结束,我们终究还是能看到属于北京这个城市的独特情感。
《恋恋北京》读后感(五):北京的恋恋风尘
还没拿到这本书时,我脑海里第一反应是想起老狼的一张专辑恋恋风尘,哦,那么恋恋北京的意思就是恋恋风尘中的北京吗?拿到书之后,我是在去西藏出差的旅途中断断续续地看了。低头看着书中满溢出纸面的老北京的那种幽默和嘲讽,和抬起头来看到现实中那浓厚的藏民风情,总让我产生时空错乱的感觉。
男作家写情感类小说,真是和网络上的女写手很不一样,主角一点也不玛丽苏。男主赵小提是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人过三十而不立,婚姻和事业都比较失败,在正常人看来就是在浑浑噩噩地混日子,连自己的父母都放弃他了,连过年都不愿和他一起。其实,起因就是手受伤了不能拉心爱的提琴而已,何必连自己的努力都要放弃呢?在我看来,觉得男主比较自私,内心怯懦,虽然他才华横溢,风趣幽默,还热心助人,但他不敢也不愿承担自己应付的责任,特别是在感情问题上。前妻茉莉和他根本不是一路人,所以他们的婚姻迟早要走到头,不管是否还有感情。女主姚婕就是来挽救赵小提的圣母吧,被塑造得那么美好,连我这样的女读者也喜欢她。作者借着赵小提的经历,嬉笑怒骂,说出了很多京味十足的话,屡屡让我捧腹大笑。
当我在定日县的小旅馆里住下时,看到书中赵小提和B哥在全国各地周游了。是的,走出困住你的那座城,张开眼睛和心灵来看看和感受这个世界。总有能够触动你的心灵的事情和感悟吧,能够揭开你玩世不恭的那层表面吧?能够击破已经包裹住你的那种自私吧?在感情这个问题上,总得有一方主动向前一步,去承担本该承担的责任。
我的一朋友也看了这本,他的反应却是觉得结尾太突兀,他觉得应该就让赵小提在车祸中死了算了,怎么结尾就和姚婕大团圆了呢。我却喜欢Happy Ending,即使在高原上那长长的朝拜路上,两个人一起结伴,也比一个人孤独地朝拜要好得多呢。滚滚红尘中,就让我们凡夫俗子多一些快乐吧,不管你是否看透世事,不管你是否在北京。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人在努力地活着,在自己的地方,用自己的方式。
《恋恋北京》读后感(六):要么活着,要么被活着
《恋恋北京》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与一个北漂人的故事,被生活压力所迫,北京人他发现在这个时代,压力越来越大,外来人不断提升周边的生活成本,他在北京要有自己的优越感,可是慢慢地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种奢望,因为他本身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内心善良,可是外表给人一事无成,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好人”而已。有点像钱钟书《围城》中赵辛楣对方鸿渐的评价,一个好人,但是也是一个没有用的人。
在石一枫的作品中,赵小提发现同龄人的小提琴的技艺好过自己,便自废“功力”,弃学不练。事业上无建树,婚姻上也很失败,结婚后自己的爱人又去了美国,婚姻最后只能以离婚为结束。自认自己是一个废材,用北京独有的调侃方式在生活着。调侃着自己的伤痛、调侃着所谓的生活。
而赵小提身边的不乏北漂之人,他们的生活境况也好不那里去。虽然B哥曾一夜暴富,开始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但是最终是噩梦不断,睡眠极度糟糕。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也有着一定人文情结,他要搞话剧。与赵小提关系甚密。在北京不断打拼但是也找不到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有钱精神未必不空虚,没钱精神一定不充实。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却万万不能。
赵小提在百无聊赖中遇见了姚睫,互相调侃、攻击中慢慢相熟了,后面的故事就显得有些老套,相熟之后,姚睫不喜欢赵目前的生活状态,自己作为一个北漂总不能老飘着,要落地啊。就离开了赵,开始了自己的打拼生活。小说中没有正面描写,而只是通过姚睫的陈述,我们看到了她打拼的历程,从深入绝境到慢慢转好,到略有小成。直到两人在相见的时候,一笑释前嫌,原来是一场小误会。这个误会来源于赵的前妻回国来找赵,想要重归于好,可是赵放弃了。姚睫至于能不能与赵走到一起,其实不重要。
小说主要通过本地人和外来人来阐述在一个大都市中他们各自的生存状态,当然这两者都属于社会中下层人士。一个总认为自己永远都是一事无成的,自认自己一生都是倒霉的。心有千千结,总难释怀。一个在现实面前不得不不断调整自己的前进方向,努力寻找一个生活的突破口,让自己能够好歹在这个都市中存活下去。生活的过程就是先勉强的活着到后来的稍微的可以生活。
这就是当前各个都市中同类人的生存状态,要么像人一样的活着,要么不像人一样的被活着。
清明假期回扬州祭祖,匆促浮生里得闲三日,困扰数月的失眠早醒的问题迎刃而解。每日醒在念书时的旧床上,看飞舞的尘埃在透过窗帘晨光里跃动,幸福指数顿时飚回少不更事的年代。想到这几日读石一枫《恋恋北京》当中写到的“B哥”,似乎也在纵横四海当中解决了生理和心理上的顽症。不过,小说里他是腰在万贯的暴富农民,而我虽是农民的后代,却仍然活在为生计奔波里面。当然,生活里有太多原以为放不下的事情,以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姿态放下了,人很多时候还是要相信冥冥之中的某些安排。
跟很多中文系正统科班出生的码字人有一样的毛病,石一枫在这部长篇小说里很多地方都有“吊书袋”的嫌疑。细细读后,你会会看到各种文艺作品是如何不着痕迹地穿越过一个人成长,影响一个人直至根深蒂固,这不仅仅是揉在情节当中看似得当的个别字句,也包括整个故事的框架以及行文风格,一个码字人的品相很多时候体现在他的阅读量以及感悟力上面。有人学了点皮毛,有点学了点精髓,有人“学我者生”,有人“像我者死”,各自造化罢了。
书中的“赵小提”不知何年何月出生,作者在介绍里面倒是说明白自己是1979年出生,小我一岁同,想必会有自己生活的投射,年纪应该相仿。离异、失业、一事无成却被两个女人惦念着,在人生当中寻找方向,却在生死之后看透一切迎来人生的春天。到了坐三望四年纪的男人,人生大概也剩下“一张嘴”,允许“意淫”是正常自然不过的事情。小说里面有些意向性的东西“一把小提琴”和一枚受伤“中指”,竖起中指大概在东西方文化里面都是一个动词概念,被诅咒的无非就是这个操蛋的人生。
关于北京,我与它缘份太浅,实在无话可说,不可能带着土生土长的包容去看待它的美好与缺憾,也不可能拿它当作人生的背景。在这个繁华的背景后面,千万人口的城市之上,想必不少那些“恋恋风尘”的故事,但终究只是故事,不痛不痒。唯一觉得有共鸣的是那枚“中指”的缺憾,人人皆有隐疾,生理上的,心理上的,唯有遇上对的那个人,才能卸得下心防,补得上缺憾。另外,要补一句的事情是这个故事很有投拍成电影的可能性,因为在我阅读的过程当中,已经暗暗地定了几位主要演员,当然也包括那个演河南小保姆的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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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北京》读后感(八):北京的顽主长大了
《恋恋北京》
最近不经常读小说,但是这一本还是挺吸引我。虽然北京的作家多,但是写北京的作家比写农村的作家要少得多,二十岁的时候喜欢王朔的京片子味,很是痴迷了一阵子,后来才知道写北京的更有名气的是老舍和刘心武,可惜他们的作品《龙须沟》和《钟鼓楼》却一本都没看进去。也许是那个时代距离现在太远了吧,有了一点代沟。
王朔沉寂了好多年,最近几年又出版了几本,可以一本接一本的让我感到失望,当年的那个王朔再也找不回来了,顽主只属于那个年代。在《恋恋北京》中,从赵小提身上让我又看到了顽主的形象,顽主进入了中年,在北京在这个商品社会中显得很不适应。做什么都很失败,只是依靠着朋友和父母甚至前妻和女友在社会上混,而且还总是自命不凡。
说实话我不喜欢现在的顽主赵小提,年轻的时候轻狂傲慢都情有可原,可是三十多岁了,依然如故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虽然不太喜欢主角,但是却不影响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的故事让你会打心眼里开始同情和理解这个不争气的中年男人。
赵小提实在是不争气,家长都是北京有身份的人,自己运气好,上了名校,毕业老爸给找了个好工作,却不爱在体制中,走出去了。遇到了一个好老婆,人家去了美国创业,分手的时候还留给他一大比财产还有房子。然后跟一哥们儿混吃混喝,什么都不做,接着就遇到了比他小快十岁的桃儿脸的姚睫,两个人就很暧昧的混在了一起,虽然暧昧,却有很单纯。然后前妻竟然回来了,还要和他复婚,可是这么好的事他竟然不同意,于是姚睫生气离开了他,自己去创业了,而且创业很成功,成功以后发现自己还是爱着这个一事无成要什么没什么的老男人,这就有点让人想不通了,赵小提好在哪啊?怎么好事都让他赶上了,两个那么优秀的女孩去追着喜欢他,呵呵,是不是作者有点自恋啊。当然这就是爱情,没有道理,没有原因,要都是门当户对,那还有什么意思,作家的高明就在于让那些在生活中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在书中实现,而且还让你感觉很和情理。
书的确不错,但是到最后我还是不喜欢赵小提。而且也清楚,即便他洗心革面,却仍然是扶不起来的墙,姚睫有为了爱情而后悔的一天。不过那是下一个故事了。
《恋恋北京》读后感(九):我喜欢赵小提
单一个“恋恋”二字,就足以让人产生一种莫名的喜欢与忧伤的情绪交织,就像是多年前听到的那首歌词里的“恋恋风尘”,不觉就有一种陷入与沉沦的美,不单是恋,而是久而长的恋恋,仿佛是那又迟迟不愿松开的手,仿佛是那远去却消失不了的背影,那份爱,就那么坚持而又温柔地,在岁月里写满它的故事。
也许这本书更深层的意义是为了挖掘关于青春、梦想、生存等等现实的东西,可是对于已过了追逐梦想年纪的我来说,喜欢读出的味道仍然是爱情。爱情不仅仅是年轻的权力,它是生命亘古不息的源泉,有时看看别人的爱情,就能感觉到青春的气息,仿佛坚持不懈地飘拂着。虽然这个叫做赵小提的男人觉得自己老了,一事无成,但读小说的快乐就在于,我们可以忘却尘世里的烦恼与现实纠结,只关注于爱情本身的美丽。爱情如果想要发生,它一定会自顾自地发生,不论年龄的距离,不论它是否可能,即使故事本身会让人觉得脱离现实,我们也愿意爱情来得如此不可思议,女人读书,总是愿意将自己生活中并不可能会发生的想法,在书里的爱情中得以实现。
我很喜欢这个赵小提,他有点逃避,这点逃避让他显得有点幽默,虽然到最后,你会为他的逃避而捉摸不定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当你想要他明确他的喜欢时,他依然用他的逃避来回答你,但一开始,我是喜欢他的,爱情赤裸裸的来到,总是敌不过这种一波三折,你躲我藏来得更符合女人意愿,从一点点小误会或者小偶遇开始,仿佛是上天一步步安排好的那样,慢慢开始。但爱情有时并不是说毫无缘由,在那里面一定有着你想要的,你所喜欢的,就像是他和姚睫第一次正式的谈话,居然可以谈到淋病,那里面就是两个人关于生活的一种幽默的碰撞,若是毫无幽默感的女孩,恐怕早就让他吓回去了,爱情的开始,总是有它存在的理由的。
这样的书读起来,就像是与一个看起来对你略略示好的男人在谈恋爱的感觉,但他又总是不明说,你以为他是一个低俗的人,但他又偶尔幽怨与抒情一下,每个人的内心也许都会有伤吧,赵小提的逃避也来自童年,可能会有人觉得这样不成功又不正经的男人,没什么值得爱的,前妻会为了他而承担太多,后面的姚睫又爱得太莫名其妙,其实不是,换作是我,我也会喜欢他,女人的爱情里,不单单是金钱、富裕就能够满足与构成的,女人是情感动物,她喜欢的那个人,满足了她对爱情的幻想。
更何况,世界上的爱情,本来就千差万别,上天创造每一个人,都会为他创造另一个来等待,所以赵小提,是一定会有女人来爱的。这种隐隐约约的爱,读起来总是更容易打动女人的心。
《恋恋北京》读后感(十):京味儿的文字,俗套的结尾
我看书常常回味,会想这本书到底要讲什么。是不是能像在小学课本中看到的一样,能够一本讲义,让我去弄明白其中的中心思想等等。第二次看石一枫的小说,上一本是《节节最爱声光电》。我当时就很好奇,为什么他的小说名字都那么另类,当然之前的《红旗下的果儿》在手边,刚刚开始看——就是第一眼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这本儿我好想能猜出个大概应该是北京城里的爱情故事。
因为生长在北京,自己可能也算是半个北京人,但是胡同串子里面长大的孩子那种痞子劲儿、潇洒风度、贫蛋的程度我是望尘莫及的,他们有我羡慕的东西,是那种什么事儿都不放在眼里的气势,还有不势力,大气的感觉。所以在我去外面上学的时候,我很喜欢找“老乡”说话,因为能让我想起家里周围的味道——但是我也很快发现,自己说话没有京味儿。当我在人人网上看到很多“老乡”分享的北京话讲解这一类的帖子时,也会不自觉的点进去。说这么多,其实也是在探究自己喜欢看石一枫小说的原因。从他的书中,能让我感受北京人到底是怎么思考的,什么行为的。
“找乐子”——非贬义的词语。觉得看石一枫的书是很欢快的,明亮的节奏、愉悦的调子,在看似随心所欲的文字之下,却规规矩矩的推动的情节的发展。赵小提的自嘲、自甘“堕落”,姚睫的大方奋斗,B哥的肆意,茉莉的小霸道,构成一幅北京人和北漂人的画面。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能够看清这个赵小提为什么会成为那样的人——急流勇退,自知之明——或许只是为了更好地去掩饰自己的。
当然,我无意去揣测作者的构思是如何,他是不是很喜欢赵小提这个角色。但是在经历了赵小提姚睫的暧昧、分手之后,我发现情节落入了一个相当俗套的剧情——真相大白,新杜拉拉奋斗实录的种种。或者还夹杂了“包养”(非贬义)。甚至到大结局的完美团圆。就像是我在公园里看着好好的景色,忽然突兀的来了一栋后现代的建筑,和周围格格不入的感觉。当然,我喜欢喜剧的结局,但是我更信奉大脸师太在说到金庸改写《天龙八部》段誉和王语嫣结局后的那句话“不能因为你是王子就网开一面吧”。也许是我多虑了,但是在我看到的大部分,都看到了因果循环(逻辑)的影子。
我不喜欢比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创作高峰低谷,只是这么两部去比较的话,我更喜欢《节节最爱声光电》的情节和人物个性。赵小提虽然是个完整的个人,却因为结局的完美让我觉得不出彩,而姚睫呢,却是成了前后两个人嬗变让我不知所措——当然人总是会变的,我总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来去耽误人家的发展吧。但是总体来说,无论如何,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