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闯16街区》好看吗?经典观后感10篇
2017-12-02 21:29:02
来源: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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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闯16街区》是一部由理查德·唐纳执导,布鲁斯·威利斯 / 茅斯·达夫 / 大卫·摩斯主演的一部动作 / 犯罪 / 剧情 / 惊悚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勇闯16街区》观后感(一):肚腩
平平的一部片子,主要是为了看布鲁斯威利斯。可惜他在片子里演一个比他还老的警探,为此还特意戴了假肚腩,这个肚腩比《大支佬》里刘德华那身死肉也强不到哪去,跑起来也是僵僵的。
NYPD老警察和内部腐败做斗争的俗科,剧本基本就是个行活儿,要不是导演讲故事的能力还扎实,就跑不了是个很难看的东西啦。导演是Richard Donner,最有名的作品大概要数《超人》和《轰天炮》的第一,二集了。
剧中两场戏处理的不错,一个是宿醉未醒的布鲁斯威利斯在街头一枪击毙杀手,反应之迅速,拔枪的那种本能都令人印象深刻。还有就是酒吧里阴谋败露的那一场对话,气氛也营造的不错。
确实一般,有好的就别看它啦。
《勇闯16街区》观后感(二):美版屌丝的逆袭
从来不主动看动作片 从来不相信教科书电影 从来不喜欢主旋律 今天却被这三者的结合打动说起来不是被情感打动 而是被好莱坞的产品模式打动
徐浩峰的课上说 好莱坞商业片的主要受众群体是蓝领和学生 所以好莱坞商业片要求给这群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共鸣 好片子并不是各种技术的牛逼 而是情感能直通观众内心 所以我们喜欢看衰人 我们一看这个人好衰啊比我还倒霉我们就感到满足
这个道理和戏剧观众喜欢看喜剧一样 其实观众就是观众 不管是看戏的还是看电影的 我们喜欢看别人犯傻逼 喜欢看别人在自己面前毫不掩饰的出丑 这种看客心态 是绝对的缓解压力方式
因为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 我们不能让自己看到自己喜欢的人犯倒霉而哈哈大笑 即使看到了 我们也是要理所当然的同情 此时如果有一点点想笑 道德会告诉自己删自己几个嘴巴子告终
而看戏,看一个纯属虚构的人犯倒霉,哪怕是一秒钟的相信,由这个相信而引发的嘲笑 也是道德范围允许的 笑成神经病也没人指责
因为是假的 看假的倒霉事件倒霉催的 不犯心理法
同样 生活在泥泞不堪的职场和家庭中的人们 本身不具备实现真正梦想能力的人们 实在是太需要一场虚假的英雄梦来给自己打鸡血了
布鲁斯威利斯饰演的杰克 比大部分人看上去都没用 做着没有人愿意做的凶杀现场看管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 开着警局的破车送个犯人去马路对面都会遇到塞车 在那场塞车中仿佛可以看见他的人生之路一直是堵到现在 再也不会有一往无前的时刻了 所以当这样的灰色人士毫无缘故的卷入到一场阴谋中 如果是俄国戏剧 基本表示这一切就是永恒就是常态了 被生活本身吞没 就是生活的本质 可以参见《大雷雨》和《万尼亚舅舅》
可是这是好莱坞电影!本身灰色下坡路一下子转入到黑色悬崖 屌丝居然逆袭了。这就是好莱坞给观众造的梦!
戏剧学院戏文系主任说过,舞台上不要出现哪些假丑恶,因为生活远比戏剧生动和残酷。观众在苦水中喝饱了,才会来看戏尝点甜头。如果不给观众吃糖,还继续喂苦瓜,观众是不乐意掏这份钱的。戏文系要做的就是给观众创造梦想,梦是美的,即使假,人们也愿意相信梦的存在。同样道理,好莱坞的屌丝英雄,就是底层屌丝的指路明灯和鸡血枕头。看一眼灯,蹒跚往前走两步,睡一宿,哈喇子都是甜的。醒来未必真能更有劲儿的多走两步,可是哈喇子很甜倒是真的。
所以这个片子和《风月俏佳人》等等爱情片没有本质区别。风月里面有一个场景,在好莱坞的大道上,一个男人说:欢迎来到好莱坞,这是你梦想开始的地方(大意)。很好的暗示了,这种女屌丝灰姑娘攀龙附凤的故事,只是一个梦而已。
于是看到一个比我们过的还不像样的人,都华丽转身了,我们感觉自己还有希望。
但是其实这是一群并不相信梦的人创造出来的梦。给一群没有能力自己造梦的人来看。
《勇闯16街区》观后感(三):良心未老
《16街区》,嗯,看到这个片名,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暴力街区》(B13区),以为这同样也是一部动作片,对动作片还是有些许爱的,所以就打开看了,最后我发现这是一部关心心灵救赎的片子。布鲁斯威利斯在片中扮演一个上了年纪即将退休的警官莫里斯,本来他很快就可以度过悠闲的退休生活了,然后万恶的导演偏偏要安排一些突如其来的事儿发生在他身上——临退休的前一天,他接到了一个任务——押送一个证人上法庭。
证人艾迪是一个一出场就妇女般喋喋不休的黑人,似乎嘴巴一停下来对他而言就是极大的折磨,一看就是个多言癖患者。
在押送艾迪去法庭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杀手的狙杀,杀手们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杀掉艾迪,阻止他在法庭上供述,因为那会牵连出很多人,而这些人,都是警察局甚至更高级别的人。
在一个酒吧,莫里斯和他的同事碰面了,然后彼此却是兵戎相见,从同事的嘴里,他知道了为何他们要不顾一切的杀死艾迪,而且他也明白,如果艾迪最终成功上庭,他也会因此受牵连,因为他也拿过黑钱,他也是这个组织的一部分。
如果你是莫里斯,你会任由艾迪被杀死么,而这可以帮你逃过一劫?莫里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了追随自己的良心。他坚决护送艾迪躲过层层的追杀,最后他们劫持的公交车遭到了警局派出的特警队的围堵。莫里斯设法让艾迪跟着车上的乘客一起混下车,独自一人在车里想着最后的对策。
没想到,艾迪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举起双手,在枪口下慢慢的走到了公交车,并且让莫里斯给他开了门。莫里斯问他,你为什么还回来?艾迪没有回答他,只是说,『Chuck Berry和Barry White曾经因为抢劫和偷窃罪进过监狱,但是他们改变了。你说人是不会改变的,但他们改变了,人是可以改变的』。
是的,我们都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但是不是所有人的本性都是一成不变的,有太多的东西可以改变一个人,爱情,信念,挫折......让艾迪冒着危险重返公车的,是莫斯利一路上对他的舍身保护;而让莫里斯不顾一切保护艾迪的,是他对良心的坚持。
最后公交车冲出了警察的包围,艾迪和莫里斯逃走了。莫里斯让艾迪回家,他自己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艾迪表示了极大的惊讶,但是莫里斯挥手制止了他想要说出口的话。莫里斯决定去自首。
去法庭的路上自然也是危险重重,遭遇了在酒吧激战的同事以及埋伏好的枪手,当然最终都化险为夷了。相关人等一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几年后,莫斯利从监狱回到了家里,收到了艾迪寄过来的蛋糕。看来他要开一家蛋糕店的梦想终于实现了,随着蛋糕寄过来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是他站在自己的蛋糕店门口,笑得很开心。莫斯利看到了照片和蛋糕上的字,笑了。
《勇闯16街区》观后感(四):Which one do you take?
You're driving in a hurricane and you see three people at a bus stop. One is an old lady and she's sick. One is your best friend and he saved your life. And the third is the lady of your dreams. Now check it out, you only have room for one in your car, which one do you take?Oh yea, you give the car keys to your best friend and you let him take the old lady to the hospital. You stay at the bus stop with the girl because she's the girl of your dreams, right? So everything is going to be ok.
《勇闯16街区》观后感(五):不论是否老去,是英雄就该坚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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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华逝去,青春不再,暮年的我们还能做的,大概也就只有听天由命,靠着回忆了此余生,至少大多数人回是这样。
初次看布鲁斯威利斯的电影是虎胆龙威系列,那个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硬汉警官麦克莱恩无疑是他在影迷心目中的一个标杆。无论情况多么凶险,只要看到麦克莱恩的身影就会觉得安心,虽然他不是那些拥有超能力的好莱坞漫画英雄,但凭着他机智的头脑和矫健的身手,总是能把坏蛋干的人仰马翻,救民于水火。
但是英雄也有老去的时候,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十六街区》中的老布是真的老了,初次登场并不惊艳,被上司安排看守凶杀现场这样毫无技术含量的活,看着他稀疏的头发和腰带都已经捆不住的啤酒肚,我们不禁会问:这还是那个铁拳斗罪犯,徒手拆飞机的麦克莱恩吗?那毫不遮掩的老态,让人不禁心寒。
依然是那个熟悉的纽约,依然是满城的罪犯,不同的是,再也没有麦克莱恩。
曾经的硬汉如今爬个楼梯都会气喘吁吁,甚至连自己的办公室在那间都记不清楚。连心里有鬼的上司都只是因为他整天酗酒,一副会把事办砸的样子才把押送证人的活交给他。一幕幕的镜头告诉我们,这里再也没有什么英雄了,这只是一个老的快退休的纽约警察。
然而一切的改变都发生的太快,在一枪击毙要暗杀证人的杀手那一瞬间,我还是依稀看到了那位曾经叱咤风云的麦克莱恩的影子。因为这一枪,所有的事情都乱了套,而后来赶到增援的同事,又透露出了一切秘密——原来这个证人目击了他们警察使用暴力刑讯逼供并误杀无辜的整个过程,而证人这次要出庭的案子,正是会把连同老布在内的一干警察送进监狱的。就在同事决定杀掉证人伪造现场的时候,老布对着同事的腿开了一枪。然后带着证人开始了逃亡之旅,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纽约的警察。
看着负伤的老布带着证人气喘吁吁的奔逃于纽约的街巷之间,没有了昔日的英气,连对手也从罪犯变成了曾经共事的拍档,也只能感叹,岁月是把杀猪刀。
有不少观众批评故事情节老套,打斗毫无新意,甚至不满片中那个老警察形象。但我想说:人都是会改变的。这是片中黑人小伙说的(那个证人),罪犯也能良心发现,成为好人。老布不是神,他没有办法对抗衰老,但是他有一颗直面衰老的心。
即使困难重重,也要咬牙坚持。这才是真正的硬汉。
片中的警察在那次暴力执法中留下了阴影,这使得他没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靠酒精度日。证人的出现,无疑是唤起了他潜意识里对正义的坚持,这份坚持在他保护证人的时候逐渐从心底走出来,虽然直到分别他都不愿承认人可以改变,但他到法院自首以却依然可以看出他内心对正义的坚持。
在特效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已经很难再体会到那种拳拳到肉的快感。银幕硬汉的时代就这样悄然结束了,在影片类型日趋丰富的好莱坞,传统硬汉电影已经淡出了观众的视野,那些曾经辉煌的硬汉们也默默离开了舞台。
英雄们退出了舞台,但是那种精神却没有远去,即使有一天老的核桃都得用锤子砸开再戴上老花镜把里面的肉一块块挑出来,他们依然会在面对邪恶的时候竖起中指,干上一架。
——致老去的硬汉们
《勇闯16街区》观后感(六):还行
一般般,有很多一部优秀动作电影的元素,劫持公交、贯彻全片的小谜语故事、纽约警察的腐败,等等等等,但是最后都没有发挥好,只能一看,罪犯的快速饶舌式说话以及那个谜 这部电影并不是老布的代表作,票房也平平,不过看的出,花了很大心思的,作为观众,面对这样的作品,我觉得得到了尊重。 电影主色调灰暗,情节基调也比较低沉,配合着老布这次突破性的扮演一个迟暮坏警察,在临退休前的人性转折,让人觉得看了以后有点抑郁。虽然有些枪战场景,但是个人觉得不算动作片,更多的是人物刻画的张力显示,人物对话也力求低调,并没有一贯的煽情言辞。 不管如何,老布表演出色,艾迪扮演者也很到位。
《勇闯16街区》观后感(七):16 Blocks
纽约老警探杰克·莫斯里(布鲁斯·威利斯)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心脏有问题、腿脚也不太利索,现在已经快到早上8点,也就是他该换班的时间了。正当杰克准备交班,却被分配到了护送一个罪犯从监狱到法庭的任务,他心里满不是滋味。偏偏护送的罪犯艾迪(莫斯·达夫)是一个爱喋喋不休的家伙,一路嘀咕个不停的他更让杰克一个头两个大。路途只是短短的16个街区,杰克中途还停下来买了点酒准备打发时间,可当他从商店走出,却发现一个杀手正将枪口对准了艾迪。毕竟还雄风犹存的杰克当即救了艾迪一命,他这才发现,艾迪并不只是一个小偷小摸的惯犯,而是一宗重大案件的污点证人。
要让艾迪再不能开口的,其实是警方的腐败势力,他们利用自己的警察身份无恶不作,这次还妄图将证人灭口于途中。腐败势力的头目之一就是杰克的前任搭档,杰克必须在短短的1个多小时里,在案件审判之前将艾迪送到法庭。本来简简单单的16个街区,变成了斗智斗勇、紧张刺激的场地……
倒第二次选修课,他讲,走你走过的路,遇见你遇见的事物,会不会容易些爱上你,其实,也不易。
很紧张
很不错的一部片子 总得做好人啊
她好坦率 这样很性感,我喜欢这样 oh,shi is honest,straightforward.that is sexy.i like that.
Yo.喂
《勇闯16街区》观后感(八):16街区
看了些评论,有好有坏。我的对这部片子的印象则完全因为罪犯艾迪的喋喋不休和圆满结局而变得有些糟糕。
影片开头,杰克对着录音机录下了自己的一段话“但事实不是这样的...”,总会让人眼前一亮。可是圆满的结尾,似乎有些落俗套。如果在bus那一段,艾迪最终坚持一个人去法庭指正凶手,而杰克“英勇就义”是不是会更加精彩,和符合实际。没有谁规定正义一定战胜邪恶...
一个垂暮的老警探,他所拥有的经验、身手、以及略带拖沓,缓慢的动作,演的非常到位。但是罪犯艾迪我认为完全是影片的一大败笔,有好几次听着他唠唠叨叨,都想一枪干掉他。如果他是个女人,我肯定我不会这么想。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我是个太苛刻的观众。
《勇闯16街区》观后感(九):你我的相遇,本是命中注定
一. 一个选择题
“Hey ,mosley”
“… …”
“Mosley!”
“Yeah…”
“Grace tell you to find me ?”
“Yeah … just a minute ago ”
“Yeah ,I need a favor .”
… …
于是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jack mosley 是一个嗜酒如命快退休的老警察。eddie bunker 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流氓。在影片的第5分钟,中尉(即本文开头与jack对话的白衬衫boss)找到jack ,并交给jack一向简单的任务:押送证人Eddie从看守所到中心大街,10点前到法院作证,路程16个街区。
jack不耐烦的接受了任务。反倒是小囚犯Eddie无比认真,要穿上三件式灰色西装才能出庭作证,临行前还坚持带走一本书,就是那本蛋糕店商业计划书。
一路狂堵。在车内封闭的狭小空间里,jack烦躁不已和Eddie的喋喋不休构成了喜感而和谐的画面。这里Eddie首次提出在影片中反复出现的性格测试:假如你正在开车,这时突然刮起龙卷风,有三个人在路边,而你的车只能带走一个人。1.一个患病的老太太,生命垂危。2,你最好的朋友,曾救过你一命。3.你的梦中情人。
你会选择谁?
二. that’s a SIGN
“Sign,anyway,SIGN, SIGN ,SIGN, all over,man.”
“征兆,到处都是,征兆,征兆,征兆”
Sign,迹象,征兆。Sign第一次出现在第8分钟,当时两人刚刚上路,然后两个人很快就遭遇了第一次追捕。后来在影片的79分钟再次出现Sign 这个词,当时的Eddie受了伤,jack的同事兼妹妹Diane 为逃避大反派,jack的老搭档frank的追捕,聪明的中途给他们换了车。jack向Eddie坦白了自己其实就是他即将出庭指控的那些坏人之一。Eddie说,如果今天不是你的话,我现在已经死了。老jack深情款款的对Eddie说:
“ I was supposed to meet you ,that’s a SIGN,you saved my life ,kid”.
(“今天我与你的相遇,是命中注定.你也救了我一命”)。
主题就在此。
一个偶然的相遇,却产生奇妙而强大的化学反应,你我的人生从此改变。
三. people change.
老jack一路保护黑小子Eddie,Eddie也在jack在准备自杀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爬上公交车,坚定的告诉jack:people change. 影片的结局,老jack自首,估计是从宽处分刑拘两年,两年后的生日趴上收到了baker Eddie的生日蛋糕和一封来信。Eddie实现了自己的梦想,jack也解开了自己的心结,两个人都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皆大欢喜。
Can people change?
四,总结
关键词一:选择题。假如你正在开车,这时突然刮起龙卷风,有三个人在路边,而你的车只能带走一个人。1.一个患病的老太太,生命垂危。2,你最好的朋友,曾救过你一命。3.你的梦中情人。你会选择救谁?
后来老jack在逃生车里给出他的答案:你把车钥匙给你的朋友,让他载着患病的老太太逃走,然后你和你的梦中情人一起在公交车站等车。然而这个答案过于圆滑而使这个选择题失去了意义。
关键词二:你我的相遇,是命中注定(that’s a sign).突然想起一个电影的名字刚好能诠释本片的命中注定--You make me complete(< 甜心奶爸>) ,直译过来是,你使我完整。
你 使我 完整。
本来我是不完整的,可是遇见了你我就完整了,那么这里的完整有两种可能:1.你成为了我的一部分。2.你的出现使我发现并激发了本来的我自己。一般情况下解释1常用在爱情和亲情故事中。那么16 blocks显然属于解释2,在这个故事里jack和Eddie都是有“善根”的,但相遇使他们最大化的激发了彼此,当身着灰色三件套的Eddie挥着手大声喊着不要开枪冲上大巴对jack说“people changed” 的时候Eddie就彻底失去了做回一个抢社保金,殴打老太太的小混混的可能性(本来是有可能的)。但是老jack和Eddie这两个人物缺乏足够的矛盾冲突和戏剧张力,使得两个角色太虚弱而不足以支撑整个故事,这也是本片的硬伤。
五,关于frank
frank影射的是曾经的jack,在没遇到Eddie之前的jack。不信你看他们之间惊人的默契和旗鼓相当的职业水准(比如Eddie逃跑时两人同时想到去地铁站)。在与frank的酒吧交锋里,jack第一次用枪射杀了一名警察表示与警方的对立,彼时正是上午8:25分。这是历史性的一刻,标志着jack与旧自己(frank)彻底的分道扬镳。后来jack也对frank说,从早上8:25分开始,我们就不是朋友了——People change.jack这个人物从此形成。
《勇闯16街区》观后感(十):救赎
杰克·莫斯里,一个平凡的人。他生活在一个平凡的世界中,却工作在阴暗的、但却受人敬重的警局里。
他与他的伙伴们做了许多事,是普通人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的事,是本该守护人民的人做的“坏事”。——枪杀证人、刑逼罪人等等。而作这一切的理由仅仅是为了方便,为了泄愤,为了好下台。
或许这不该怪他们,——谁又能在没进某一行业就知道这一行业的黑暗?我想他们也许在没进这行之前,眼中的警局和警察都是闪耀着动人的光辉的。虽然有些刺眼,但却是那么的温馨。
但当他们了解到这一切时,他们并没有站起来抵抗。或许是享受,又或许是惧怕,总之他们没有行动。
人是惧怕死亡的,就像那些警察们害怕推翻这警局中的腐败势力一样。但他们还是杀了许多无辜,同样是惧怕死亡,没权、没枪械的平民。这是种什么行为?一种贱视生命,蹂躏生命的行为,也是闪耀着“保民除害”光辉的警察不该做的事。
就在腐败势力依然健在,也曾是这其中的一员的杰克押送一名罪犯艾迪——也像这些警察一样,被现实所迫而犯了罪——去法庭指控时,一切都开始有了变化。
刚开始时,艾迪想要套帅气的西服,好在庭审结束之后去见自己在三个月前才知道的“sister”,但很可惜,在杰克来接他时西服还没到,而心有不满的杰克自然是不会等的。不过所幸的是,在bus上完成了艾迪的这个心愿,不过代价有些大,而且他似乎也没了心情。
艾迪作为一名知道这一重大案件的污点证人,自然会遭到当事人的追杀——由于杰克的疏忽,艾迪差点命丧黄泉;杰克的求救,险些变为“求死”;多人的枪械一次次的响起,就像死神在一次次轻叩这锋利的镰刀。
结果自不必说,是杰克赢了。
在这场抢人大战中不难看出,杰克所背负的罪恶已经让他喘不过气来,性情也渐渐的开始恢复那美好的一面,从杰克在bus上的一幕——他双眼看着艾迪在与小女孩谈话时,眼中闪现出了一丝怜悯,一丝诧异。虽然最后杰克利用了艾迪,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救赎自己,挽回他人——便可知了。
在片尾处不出意料的出现“完成约定”的一幕,也算是在全片“低—高—低”的节奏中最后一幕平静的升华吧。而从杰克拿着艾迪寄给他的照片,让sister多拍几张照片的画面中,可以看出,杰克的眼神与动作流露出了对往事的回忆,对杰克的欣慰,还有对现在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