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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的男孩》经典影评10篇

2018-07-19 02:4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无处的男孩》经典影评10篇

  《无处的男孩》是一部由Sam Taylor Wood执导,Kristin Scott Thomas / Aaron Johnson / Thomas Sang主演的一部剧情 / 传记 / 音乐类型电影,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观众影评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无处的男孩》影评(一):有了音樂,才有了情感與靈魂

  John Lennon, 一個不朽的音樂傳奇, 是什麼帶領他走上這條成名路?

  除了肥皂劇情節的糾纏不清親情瓜葛之外, 就是鮮明搶耳的五十年代嬉皮搖滾樂

  事實上背景樂曲的選用壓倒性的搶去姨姨媽媽內心戲的風頭

  不能說是喧賓奪主, 正好說明 “音樂” 在這個天才年少輕狂歲月時的份量

  接觸到早期 Beatles 的玩樂風格,

  爽朗的結他與五弦琴聲, 搶耳 Grooving 的 節奏, 年輕戀愛的題材

  開場即來一首醒神的 “Wild One” , 喚醒少年的 John Lennon 去上學去胡鬧

  貓王的 “Shake, Rattle & Roll” 作為John Lennon 模仿偶像造型唱腔的故事的襯托

  全片在歌聲奏起之時都保持熱鬧輕快, 特別在於播放派對舞曲及台上樂隊表演時段

  靜默之時, 則以鋼琴單音配樂營造沉鬱氣氛, 尤突出在呈現夢境的零碎記憶

  經典名曲的運用大多用於描述 John Lennon 與周邊人事的關係變化

  藉著他在聽什麼歌, 去表達當下其想法感情

  與母親具有性暗示的曖昧挑逗, 來自 Screamin’ Jay Hawkins 的 I Put A Spell On You

  在逐個成員加入的介紹中,

  先在 Maggie May 的趣怪旋律與歌詞中確立了 John Lennon 公開演唱的初步

  然後在 Movin and Goovin 中認識到 Paul McCartney 的才能

  再到 Raunchy 聽到了 George Harrison, 各展所長, 自由發揮

  片中最有意境的歌影配搭有三場

  在初與親母重逢, 高興的在黑池暢玩, 是 Dickie Valentine 的 “Mr. Sandman”

  對於 Julia, 兒子是她的 Dream, 相反亦然, 相互造就了夢想的實現

  當中小號的隨意穿插, 最能帶出內心的跳躍與自由, 無須言語地說出彼此有多相愛

  高潮一幕的反差來自 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 (錄音時間亦與現實相符)

  歌詞中的綿綿情意, 還有提及到危險的存在, 吶喊的歌聲中隱現劇情的悲傷

  人生縱有轉折無奈, 最後也不要緊, 至少留下了一份永恆不變的愛

  結束時為全片首度出現真正屬於 John Lennon 的聲音及創作

  “Mother” 一字總結了電影題旨, 亦結合文本與詞意,

  歌頌兩個影響 John Lennon 至深的女人, 縱使尾段的字幕交代不夠完整有力

  但有一曲經典補完, 一句 I Never Had You 已可掀動心靈

  更有趣是電影名字本身, Nowhere Man 標誌著 Beatles 告別情歌, 踏上殿堂級的階段

  而 Nowhere Boy 則是返璞歸真, 講述著 John Lennon 仍然是膚淺反叛, 缺乏關愛的時刻

  歌曲在結他編曲上為 John Lennon 帶來音樂的衝撃

  成長的疑惑, 家庭缺陷為他注入生活靈感

  多元化的音樂類型, 出色的演員陣容

  都總算為這個平常淡然的前傳添上色彩

  《无处的男孩》影评(二):无处的男孩:去恨一个你爱的人,毫无意义

  如同《摩托日记一样作为传记片,讲述的却不是传主切·格瓦拉最光辉岁月,而是其年轻激进思想起源。《无处的男孩》也没有讲述披头士主唱约翰·列侬最光辉的岁月,而是讲述其组建披头士之前的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两者都主要讲述传主年轻时期的思想影响根源,因为传主的故事在西方已经人尽所知了,所以这样拍摄实则是深挖,不过却给一些不太了解传主的东方人带来了观赏障碍,使得趣味性打了折扣

  当初叛逆摇滚青年,早已成为英国的文化典型象征之一。不像天朝,所谓的文化象征,一般都出自国家的册封,像巴金、像冰心、像钱钟书、像季羡林,都曾经被册封为国师,成为一时的泰山北斗,但扫去时光光芒综合看他们的成就,其实远没有到被神话级别。而原本可以思想文化象征的人,像刘宾雁、像北岛、像高行健、像喇嘛大和尚、像崔健,却被驱逐的驱逐,被封杀的封杀,被冷处理的冷处理,一一处在了天朝文化版图上最边缘位置,丧失了成为旗帜可能性。而被成为德高望重的赵忠祥老师,也着实栽在了自己的脚后跟上。

  对比起来,让约翰·列侬及披头士等民间崛起精神领域的象征来代表国家形象,则是英国的伟大之处。而对于伟大的列侬,他的青少年是什么样子的,自然也会成为大家好奇对象。《无处的男孩》的魅力就在于此,它恰到好处地揭示了列侬的青少年教育情况,还有组建披头士的缘起。

  作为一个少年,约翰·列侬过的并不幸福,因为他的记忆中,几乎就没有过父亲,就连父亲的名字也是到了17岁时候才真正得知。没有父亲,然后还得到了母亲的抛弃,被自己的严厉姨母收养,从小受到严格的管教,使得列侬从小就有着浓厚的叛逆思想。

  列侬的父亲叫阿尔弗雷德,是一个海员,因为工作性质妻子茱莉亚结婚后就很少呆在家里过,是以列侬生下来缺乏过父亲的关爱。而不甘寂寞的茱莉亚则因不堪寂寞而与其他男人混在了一起,这必然使得阿尔弗雷德与茱莉娅的关系陷入僵局。但阿尔夫在回国之后还是希望茱莉亚和好,在一系列冲突之后,于列侬5岁时两人选择离婚,在列侬的抚养上,两人再度争吵,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他们让列侬自己做出选择。5岁的列侬选择了父亲,伤心的茱莉娅跑出了公寓,列侬则追了出来,以图拉住母亲。结果被守在公寓的姨妈米米逮了个正着,于是将列侬带走,从此成为了米米家庭中的一员。在成长过程中,列侬不时到母亲后成立的家庭中去走一走,住一住,母亲茱莉娅对他宠爱有加,相对于姨母米米的严厉,列侬的成长处于一种分裂的状态之下。在学习成绩上也马马虎虎,称不上是一个好学生,而叛逆的精神加上猫王对他的影响,终于使得他选择了音乐道路。从模仿别人的音乐,到组建自己的乐队成员变来变去,乐队名字也变来变去,在这个过程中,逐渐遇到了保罗·麦卡特尼,一切都开始走向正规。而在他17岁生日宴会前后,母亲茱莉娅的姨母米米的一场冲突,使得已经成年的列侬终于真正懂得了自己的母亲,在他试图走近母亲内心的时候,却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带走了母亲茱莉娅的生命。意外的遭遇,促使列侬迅速成熟,对于母亲,对于米米,他选择了理解,选择了爱。乐队,也终于走向了正规,他的音乐人生也开始步入辉煌

  对于年轻时放浪的母亲,对于曾经抛弃自己的母亲,列侬恨过,但迅速他了解到“去恨一个你爱的人,毫无意义”。于是,不仅是母亲,还有对于严厉的姨母兼养母米米,列侬都选择了爱,即便是成名,列侬也保持着每周都与米米保持通话,而在披头士的音乐之中,在叛逆放浪之中,爱也是其乐音的永恒主题

  对于披头士的歌曲,我最喜爱的一首诗《let it be》,一种悲天悯人忧伤慈悲,像圣母玛利亚之手穿过音乐的声音,在幽静抚慰听者的心.好吧,本想将这首歌曲插在这里,结果不会搞,喜欢听者,链接在这里: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M5NTEyNTE2.html

  《无处的男孩》影评(三):无出可去?

  When I was younger, so much younger than today, I never needed anybody's help in any way.

  我年轻的时候,比现在这么多年轻, 我从来没有需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帮助

  ——John Lennon 《Help》

  “Well,I'm just out of school I’m real, real cool~ I’m jump,got the live.Got the message I’m alive~ Don’t you cramp my style I‘m a real wild child!!!”伴着轻松节拍,英伦的背景,还有John调皮把戏影片一开始就是以一种相对轻松的气氛烘托出John——这位摇滚与艺术灵魂者的童年时光。是的,在他童年他确实是个wild child(野孩子)。

  在学校,他要么上课画小人嘴里念念有词,有么就干脆翘课、抽烟、喝酒,把坏孩子模样做尽了,更是结交了一批忠实的“追随者”。在他姨妈抚养的家中,他也老是以fuck来顶嘴。这些叛逆的性格看似平常,多半与他破碎的家庭有关

  他从小就在他的姨妈Mimi家长大,有个风趣的姨夫,教他吹口琴,带他感受快乐。Mimi姨妈是个传统的英国妇女表面上对John要求严格,但私下里却对他疼爱有加。但就在这看似平静的生活中,出现巨大的转折,姨夫的猝死,让他悲痛不已,葬礼上出现的红发女人,梦中的呼喊,一系列事件,迫使他找到了生母的家,敲开了门。原来,母亲早已和另外一个男人生活在了一起,但这突如其来的到访并没有让他母亲惊慌失措,她反而带给了John从前没有的欢乐

  她带他感受了音乐的魅力,他背着姨妈,和曾经抛弃他的母亲玩乐,她教他弹奏吉他——他不到两天便可以弹奏自如。她教他感悟音乐——他只要拿起吉他就能弹出一首小调。他也感受到了母亲的关爱与开放个性,她懂得时尚,喜爱流行乐,在餐馆里听到音乐就可以翩翩起舞。她也许是个不称职的母亲但却是一位好的玩伴和他音乐上的导师。Mimi姨妈得知了这件事,与John的母亲产生极大分歧,她们仿佛两股角力的绳子撕扯拉拽着约翰的心,让叛逆期的孩子更难取舍。Mimi姨妈警告John“她是会伤害你的”,于是,听到母亲现任丈夫劝她放约翰回姨妈家,约翰在经历了内心煎熬后,第二天主动提出离开。在这两位母亲中他选择了Mimi,虽然母亲有些许无奈,但她还是时刻关注着John。

  音乐能给他带来快感,于是他决定组建摇滚乐队。新潮的摇滚快感让他在一次表演中结识了Paul,John俏皮的曲风让Paul决定加入他的乐队,而Paul的琴声也吸引了John的注意,这就是历史著名的“双子星”首次相遇,Paul则成为了John的知音

  就在John的母亲与Mimi的关系有所好转,John的乐队也在利物浦小有名气,John的母亲突遭车祸死亡,John的内心跌倒低谷,甚至对Pual大打出手,但Paul只是紧紧的抱着他,因为Paul的母亲去年得癌症死去,他明白John的感受,John热泪涌出抱着他说“对不起,我才刚刚开始了解她•••••” “我知道”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不会了••••••”这对患难知音因为爱紧紧抱在一起,而二十年后他们也是因为爱而离别。正如John为他母亲写的歌中所提到的“Mother, you had me,but I never have you,I wanted you,you didn't want me母亲,你拥有我,但我从未拥有你,我需要你,可你不需要我……”John对母亲的感情也另有一种难言的色彩。

  “But now these days are gone, I'm not so self assured. Now I find I've changed my mind and opened up the doors. 但现在,这些日子经过去了,我保证不那么自我, 现在我觉得我已经改变主意,我已经打开大门”——《Help》

  从前John是一个无处可去的Nowhere Boy,在经历了这么多的挫折变故,也正是童年时期在他身上发生的事,造就了他今日的辉煌。虽然他已离我们远去,但他留给我们的歌曲和精神却成为了不朽。也许就像他的歌曲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缀满钻石天空下的露西)中写到的那样:橘树林上“笼罩着果酱色的天空、缤纷的黄绿色玻璃纸花、摇曳木马上人们吃着蜀葵馅饼”,他可能在那个布满钻石的天空奇思妙想呢!

  《无处的男孩》影评(四):《无处的男孩》上帝的神来之笔有了那无处不在的列侬

  鲜有人不知道他,或许也有人不知道,甚至鄙弃他们也是有的。但,就我而言,他似乎是存在过某一个时段,那一个时段中对其音乐反复视听,却从来没有关注过歌词含义,对他的了解也更多的来至美国,只是知道他们四人都是来至英国一个叫做利物浦的那个地方,但那里我从来没有去过,所以无从知道那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

  所以,此片的介绍多少让我心怀探奇的心境观看。或者更多的是带着看传记片的心态,总是想知道,一个怎样的地方以及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机缘巧合,能够让一个人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并以此让人们相知相识。可是在看到的时候,让我惊讶的确是,此片所涉足的角度竟然如同《时尚先锋香奈儿》,是列侬在成为那个全世界都著名的列侬之前的,青葱岁月。又是一次大胆的角度,又是一次让人有些害怕担心的时光,但是我却万分的开始有些着迷,因为,让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回归自然,那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抛去那些光环,就像那晚在大理夜晚的藏青色天空中,两道月晕围绕着那明亮的月亮,就算如此清凉美丽,可终究美丽发光的还是月亮,不会因为月晕的消失而失去光彩。

  所以当这个列侬出现在我眼前时,画面中仿佛有一层自然的光晕,隔离着某种神秘不可测的历史,那里没有虚妄的自我神吹,也没有回避尴尬的家庭,这很英国这很不中国,所以当去年《孔子》上映时,我便听过一个所谓企业家对我说的话,孔子是神,为什么把他拍成一个乞丐,这完全有毁那精神形象。而我却说,或许那毁灭的只是我们的无味的面子。于是像这样的传记电影,估计也会被冠以有损文化形象而被唾弃吧,就像那些曾经唾弃过列侬的那些人。

  我常喜欢看名人的传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此的痴迷,还是总是希望能从中找到某种规律,从第一部关于猫王的传记电影,到现今的这部电影,都似乎发现了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未曾回避这些伟大传奇缔造者的晦涩人生。列侬的成长环境缺乏正常家庭的事实,在母亲以及姨妈之间有些两难的痛苦徘徊,渴望母爱的羞涩以及对似乎有些单调人生的叛逆,这其中有多少都是,一个平凡人才会有的苦恼。

  此片没有回避那些可能的污点,没有父亲的生长环境,到音像店偷窃黑胶碟,趴在绿色双层公交车顶以躲避购买车票的恶作剧,还有和女孩在丛林中乱搞,这似乎都不是一个伟人应该具有的品行,可是这就是列侬,想想他之后在美国所做的那些看起来荒唐的事情,想想这并不足为奇。敢于面对,才是一个天才应当有的诚实。就像片中的Jay Hawkins的那首“我对你下了咒语”,狂野不羁的爵士实则却是骨子里爆匿着摇滚的直白,加以沙克斯短促起伏和沉稳的鼓声,如此的音乐,难道仅仅只是一场看上去华丽的表演吗。

  列侬在亲生母亲的熏陶之下,开始学弹班卓琴,也是在母亲对音乐的敏感之中最终决定要成为像猫王那样的人,在那场看似时间在飞速流转的画面之中,只有一个专注练琴并享受自我的人,在那里沉静的如一个自然之人。而后组建了最初的乐队,并以此认识了保罗,当那个有些怯懦并带着某种过于优雅的保罗出现的时候,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人来演绎保罗。但是,谁也无法知道当时的列侬和保罗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青葱模样,所以正因为无人可以演绎,那么神似的并且篆入某种神智的,胜过那张脸。而我却感受的到,从列侬以及保罗的扮演者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对这两位伟大人物内心以及精神的诠释。当初两人的相遇到最后的分崩离析,也可从两人相遇时的紧张气场感知到,一个伟大的乐队容纳了两位举世无双的人,而那时他们还未迈入成年。

  最感人至深的是那场列侬在母亲去世后,拿着母亲为他储蓄的钱到录音室录制单曲时,可以感知,一个男孩终于在亲情短逝后,转身而成熟银灰深沉拥抱爱在心中的男人,我潸然泪下。

  如果你想要成为像列侬那样的人,势必要接受那般的童年以及亲情的两难,如果你在嫉妒那些可以成为传奇的人,想要从一张又一张曾经的过往中找寻痕迹,或者想要质询自己的无能时,我想这一切都是无需所为之事,因为,神来的一笔,也需要你,积极主动的找到那张可画的纸。那张纸,是一种力量,可以将忧愁和恨,融融地化成温暖晨曦。

  如同那首歌“In spite all of the danger”:尽管危险重重,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只要你愿意,只要你真心对我,尽管伤感心痛,都是你带给我,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我会照顾你,我从未为谁这么做过,我会挡住其他人,不让他们来打扰你,尽管危险重重,尽管一切不确定,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

  如此的坦诚面对,神来的那一笔,岂非是虚晃的。

  2010-5-9

  《无处的男孩》影评(五):我在在这儿,可我却无处安放——《无处的男孩》影评

  传记电影仿佛是检测导演导戏功力的一种肯定。而在这部电影《无处的男孩》中,我表示,很失望。

  《无处的男孩》英文名《nowhere boy》是一部讲述披头士主唱:约翰列侬青春时代的故事。约翰列侬是大名鼎鼎的歌手,也是披头士的灵魂人物,关于他的故事可以挖出来许多。

  八卦之外人们或多或少的了解约翰列侬是什么样子的人,他是个孩子,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很敏感,怕受到伤害。而他和父母的关系是一种严肃的关系,渴望却渴求不得。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摇滚巨星有着惨痛的少年时代。同样的保罗麦卡特尼也是童年失去母亲。

  《无处的男孩》影评(六):大银幕观影纪实

  昨晚永华影城上映,作为上海电影节的展映影片;

  john的粉丝构成较多元,由于开场晚了十几分钟,于是在检票员的指挥下,只见穿着大红色“1”TEE的大腹便便的文艺青年和精精瘦的老科勒中年人(且不是由儿女拖来的)同排长队,让我产生超现实主义的恍惚感;

  屏幕不小,像素不高,胶片感尚可;字幕是下面加一个长条LED连接到一台笔记本播放;音效方面总体不错,但可能是由于设备连接仓促的原因,杂音不小,尤其是在较安静的时候;

  john的恋母情结在剧中的多处细节中可见一斑,大概所以才会以后把yoko ono当妈妈了吧;

  里面paul最萌了,像黑客帝国里的大boss“安德森”的童子鸡版,而且译成“波尔”;

  影片中笑点其实不多,但可能都是对这样一位伟大人物敬仰之情之外,对他不幸童年更多的是怀着一种关爱之心吧,每逢他有一些小出格之举,大家都会好不吝啬自己的笑声,且充满着善意;比如mimi阿姨对john不爱戴眼镜总把眼镜放口袋里就说“pocket not blind",john就无奈把眼镜戴上,但一出那院子“可怜的小栅栏”就脱下来,等等。

  母亲被车撞的那一声“嘭”,整个影院一阵揪心的惊呼,随后只传来john的“hello little girl”...唉,看传记片和虚构片的最大区别,可能就是时时提醒自己这是真的,所以情感也会加倍吧。呜呜呜。。。

  《无处的男孩》影评(七):Mom,you are fucking rock n roll

  我写不来影评,但我好久没写字,想说话。

  最让我抓狂的是影片开始时那一声“bang--”后居然接的不是A hard day‘s night。就这一点,电影配乐0分。

  取这个标题是源自于电影中Mimi告诉Lennon他妈妈当初为了荒唐的“为了有人陪伴”而一次又一次抛弃婚姻与家庭和不同男人混在一起时Lennon望着妈妈说出的话“Rock n roll,Mom”这似乎是影片想表达一下Lennon在现实中遭遇悲伤故事的时候的反应,好比开头George叔叔突然离世时,Mimi从医院回来很镇定的告诉John,叔叔已经离世了时列侬的第一反应,像听了一个笑话一样开心的笑出了声。但事实上,我觉得这更像乐队成员Paul McCartney的性格,Paul才是那种出了大事时第一反应是掩藏自己真实感受,然后调侃一下最后把自己锁在工作室里痛苦一天的那种人,而我们被千万人拥戴的John Lennon则是会在大脑中将这所有不开心不愉快的事情一股脑放入一个新建文件夹,并命名为“永远不要打开”或许还会将它设为隐藏状态。

  我还挺想知道Mimi要是看了这电影她会是什么反应?要知道在Lennon的描述中Mimi其实就是一个喜欢做出一副上层社会人物的样子,将自己与普通中产阶级区分开来,(影片中Mimi与Julia在餐厅碰面点茶的时候故意点什么皇家XX茶就看得出来)有点虚荣有点斤斤计较有点苛刻但对列侬却是百分之百的喜爱,一生未孕却像母亲一样给了列侬家庭生活。虽然在列侬自己的描述中Mimi特别烦特别爱管事而且还是个老顽固,对他的服装眼镜甚至挑选女朋友等等都要指手画脚,就连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Paul和已经为列侬怀了孕的女朋友Cynthia似乎也没能在Mimi面前获得多少特别对待。但OMG,她也容忍了大变态列侬多少毛病啊!!尤其是影片最后列侬告诉她,他和他的乐队要去德国汉堡碰碰运气时,Mimi低着头念了两遍“Hamburg, Hamburg”在她这种老固执的心中大概是永远不理解列侬为什么痴迷于摇滚乐而不是柴可夫斯基与巴赫,不理解为什么列侬不能就满足于在学院祭典上随便弹几下就好了,而要去一个从没去过的名字居然还叫汉堡的地方去把他年轻的生命浪费在一个谁都不能预计会不会有未来的事业上。这部电影太给Mimi加分了。Kristin Scott Thomas与Anne-Marie Duff真的是电影中拿来撑场子的戏骨了,要是说这电影让我重新对Julia还有Mimi有了新认识的话这两个演员绝对是重要首要原因。反正乐队演员的表演又不会影响我对乐队成员的真实看法。

  影片并没有把乐队从成立一直讲到在汉堡大获成功,甚至连乐队名字几经更改也没有怎么说,重点放在“浪荡男孩约翰列侬在深受母亲的影响之下爱上摇滚乐在遇到了他人生中的Mr.Right保罗麦卡特尼后组建了他们的乐队”不过,走的是亲情路线,打的煽情牌。我本期望看到年少的他们一起做着荒唐的摇滚巨星梦呀~我本想看到保罗和列侬之间那种暧昧的关系啊~但影片的重点在于家庭环境影响呀~

  列侬的母亲Julia喜欢摇滚,喜欢猫王,并成功的影响了列侬,她躺在沙发上与列侬相拥一起听着唱片机,她和列侬一起去看猫王的电影,在小酒馆里伴着爵士乐跳起舞,(所以把列侬培养成了一个有恋母情结的人吧)

  说到列侬的恋母情结,Julia的离去对他的打击是他倍加思念以及美化妈妈在他记忆中的形象,后来是Mimi的照顾有加跟电影中说的一样每周都会和Mimi联系,离开mimi后是保罗,再然后就是小野洋子啦~总之列侬这个混蛋就是在不断的寻找一个母性爆发的人给自己温暖。

  看电影之前我就只认识这两个女主演,其他的人包括他们的八卦我都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也就唏嘘一下咯~难怪走的是琼瑶煽情路线咯!BTW,电影配乐真心不好。

  《无处的男孩》影评(八):John与Paul——电影及传记细节对比

  对于《Nowhere Boy》的选角,据说是导演Sam Taylor-Wood故意找的是外表不像但演技过关的演员,“主要看气质”。

  就成片效果来看,导演选角还是蛮有一手的。猪脚Aaron Johnson与少年John Lennon虽然五官颇不同,但在发型和衣着的搭配下粗看还是有几分像的;小桑与Paul McCartney本尊从长相到身材大相径庭(群众纷纷表示身材“太单薄”(特别是与Aaron Johnson对比起来)(同时也与Paul本尊青少年时期被弟弟叫“Fatty”对比起来)),但仔细琢磨,两人倒是有不少重要的共同点——“大眼睛”“娃娃脸”(小桑拍片时已经18岁,演15岁毫不违和)“Very Cute”“会弹吉他/贝司”(小桑也是业余乐队的贝斯手)。

  另一方面,正因为跟本尊完全不像,小桑的演技倒更容易体现出来,除了学会左手吉他和边扭边唱歌这些基本功,他看向John的小眼神,既有对“独立特行的高年大混混”的崇拜以及“他真的愿意带我玩吗?”的紧张,又有“你这点小秘密我才懒得拆穿”的揶揄,还有点“我虽然比你小,但比你在行哦”的自信,某种程度上还是跟大家想象中的少年Paul达到了神似。

  看完电影还是有点失望,感觉电影格局略小,重点放在John的狗血家庭伦理剧上,虽然早期的乐队经历有所提及(包括与Paul、George的相遇),但对于John为毛成为了“The John”这个问题并没有回答。

  而给电影打了3星的我,倒是对上述问题产生了兴趣(好吧主要是对John与Paul的到底如何相爱相杀产生了兴趣),于是找来Beatles的传记看并开始正经按照专辑顺序听Beatles的音乐。 Beatles的传记中能找到的中文版,先看了《披头士——唯一正式授权传记》(by Hunter Davies,以下称“亨版”),这本由于先天性的缺陷(仅到1968年完结,虽然再版时作者又补充了大量的前言和后记),看完不过瘾,又找来《披头士:传记》(by Bob Spitz,以下称“鲍版”)看,作为一个入门菜鸟,以下就这两本中的史料聊一聊。

John与Paul

  《Nowhere Boy》据说是取材于John同母异父的妹妹的回忆录《Imagine This:与John Lennon一起长大》,仅根据传记对比下John与Paul两人戏份的部分。

  #两人初遇#

Quarrymen登台

  电影:Paul起先在台下看Quarrymen时双手插兜,并没有吉他,但稍后被Ivan Vaughan引荐给John时,又突然背了一把吉他在身上,两人聊了没几句,Paul就弹唱了一首《Twenty Flight Rock》,一曲弹完,发现John不予置评,担心被嫌弃年纪太小赶忙说“我还会唱Little Richard”就被John以我们还要排练为由打断了,然后大家就道别。 (顺便一提,小桑这段Twenty Flight Rock听着很像他自己唱的,但实际上是片子中扮演George的Sam Bell唱的,吉他也是别人谈的,小桑这段其实是对口型+对手型= =

两人初遇

  传记:两本传记都提到,Paul自带吉他,唱了不止《Twenty Flight Rock》,还唱了《Be-Bop-A-Lula》,也(如愿)唱了小理查德的《Tutti Frutti》《Good Golly,Miss Molly》《Long Tall Sally》等,一段持续十多分钟的汇编表演。——弹唱这么多首,不可能是用右手吉他嘛。但他明明又是被Ivan以“Pick up girls”为由说服去义卖会看演出的,怎么会有意识地自带吉他呢?

  根据Paul本尊的口述(口述太多次,其中的一个说法),他貌似是“现场给一把吉他换弦调音,改装成了左手吉他”——但很可疑的是,他都没提前带自己的吉他,难道还会提前自备改装工具?在教区义卖会这种地方,也不像是会准备好吉他改装工具的吧?

  另外在网上看到来源可疑的爆料,说Paul当天并没有自带吉他,也没改装,用John的右手吉他只弹了《Twenty Flight Rock》,然后说“我还会弹钢琴”,又弹了几首传统钢琴曲。 ——Paul有没有带吉他,这也能成为一个问题!看来大家都挺闲的

  顺便一提,关于Paul最早在台下看到John时John正在唱的那首歌,电影里是《Maggie May》,但有说是《Be-Bop-A-Luna》(John),也有说是《Come Go With Me》(Paul)…… 以及,电影里那个教区义卖会的演出好像是Quarrymen的首次登台演出,但实际上Quarrymen在前一年(1956)就成立并开始表演了。

  还有,所有传记都提到Paul当天穿的是件白色运动服,电影里却变成了白色小西装,还别了朵康乃馨——难道是因为小桑太Skinny穿运动服不好看?

  #Paul教John弹琴#

  电影:在“初遇”(1957/7/6)一幕发生后,紧接着就是Paul去Mimi家找John练琴,但从人物的衣服变化可以看出,那时已经至少是深秋了(Paul穿了件臃肿的大衣),中间几个月直接略过……

  aul教John弹《Blue Moon》的吉他和弦:这是A,但要从D开始,然后是E小调,不对,是B小调,再是G,再到A,然后从头开始,B小调到G……(很短但很有爱的一段,还见缝插针塞了“戴大黑框眼镜=Buddy Holly Look”的梗)两人发出的声音打扰了Mimi看书,被赶去了门廊,Paul还厚脸皮地呛了句:“这里音效更好,谢谢。”

卧室教琴

  传记:关于Paul答应加入Quarrymen的时间众说纷纭,有说是见面的第二天,有说是一个星期后,又有说是Paul去参加完夏令营回来,而邀请Paul的人,有说是John本人,有说是Ivan Vaughan,有说是Pete Shotton。总而言之,Paul跟John熟识起来(熟到会教John弹吉他的程度)的确是在57年秋天开学后,而那时John已经从采石河岸中学毕业进入利物浦艺术学院了。

  关于教琴的地点,亨版的说法是大部分都在Paul家(他老爸上班后),George入伙后经常也在George家,唯独没有在Mimi家:

……他们不管什么时间都耗在一起。他俩都从学校跑出来,趁保罗他老爸出门工作时跑到他家,练习吉他和弦,饿了就吃煎蛋。保罗把他所有的和弦技巧全部示范给约翰看。约翰从他母亲朱莉娅那里学来的班卓琴和弦则毫无用武之地。由于保罗是左撇子,他向约翰示范过该怎么弹之后,约翰回家得照着镜子反过来找到正确的方式,再自行演练多次。 (在勉为其难答应让George也加入Quarrymen后)“我们常常跑出学校到处游荡,然后下午就到乔治他家打发时间。” ……咪咪则是一定不会让任何玩摇滚的不良少年进到她家的。咪咪说:“保罗常会来我家门前,把他的自行车靠在篱笆上,傻乎乎地打量着我说,咪咪你好,我可以进屋里去吗?我斩钉截铁地说,当然不行,你想都别想。”

  而在鲍版中(以及Paul的一些回忆录中)Mimi家John卧室的独处时光还是蛮多的:

两个男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共处一段时间,讨论音乐方面的话题。通常,放学后或是放假时,约翰会请保罗到沃尔顿自己的家里来,两人躲在约翰那间小小的卧室,抽烟,听音乐。逃开了咪咪阿姨的监视,他们会盘腿坐在床上,写下各自记下的歌词片段,试图连缀出整首歌完整的歌词,或者在一起练习一段和弦,扩充他们那小小的常备曲库。“我们常常花好几个小时在一起听那些我们崇拜的歌星的歌,”约翰回忆道。我们坐在一起,那么的专心致志,满心热情,唱片放完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模仿那里传出来的声音,”保罗则说,“只是胡乱瞎弹”;他们尝试着用最少的和弦和最简单的技巧来模仿这些歌曲。

  #Paul的first gig#

  电影:在Paul第一次参与Quarrymen表演时,John特意留了一段让Paul独奏,向观众介绍时半恭维半调侃地称他为“Paul McCharmly”,Paul一脸flattered地接受了,然后自信地表演了段吉他器乐曲《Movin' and Groovin'》。(刚在非常早期(队名还叫“Beatals”)的一个录音带中发现就有这首器乐曲) 传记:亨版对Paul的首秀语焉不详,但鲍版却有生动的描写: Quarrymen的确安排了一首专门表现Paul才华的《Guitar Boogie Shuffle》,并且中间让他来段吉他solo,但Paul一紧张搞砸了,solo弹成了杂音。

保罗只有默默后退几步,试图让自己的身体消失在韩顿与莱恩·加里之间的缝隙之中。以“采石人”为骄傲的约翰在那个时刻简直惊呆了。通常来讲,这样的大事故准会当场招来他匕首般怨恨厌恶的一瞥——也许还要更糟呢。“我当时以为他一定是快要发火了,”韩顿说。但是保罗那可怜、求恕的目光使他咽下了怒火。“保罗·麦卡特尼——他平时是多么自信,多么自大,多么优雅的一个人啊,如果你想恨他,都会感觉内心不安的——可是如今却这么可怜巴巴的。突然,约翰大笑起来,乐得差点尿裤子。”

  #最早的创作#

  亨版提到,在那场失败的首演后,Paul就把自己原创的几首曲子弹给John听,第一首就是《I Lost My Little Girl》(John在69年唱过一版,即兴得蛮高大上),“为了不想表现得比保罗差,约翰也立刻开始自己写曲子。” 在电影中(以及各类记载中)John第一首可称之为song的原创,则是《Hello Little Girl》(多么直白毫无心机的跟风之作!)(日后两人这种“唱和之作”蛮多的,比如根据印度大师的一次演讲,Paul写了首《Mother Nature's Son》,John写了首《Child of Nature》,日后却完全改了歌词,变成了《Jealous Guy》),电影中甚至安排在Julia出车祸的那一天,John正好在Paul家弹唱这首歌,Paul坐在壁炉边眼带笑意地看着他(John唱“Little Girllllllll”的那个拖鼻音真的很好笑),旁边开着录音机(John说服艺术学院购买又挪为私用的一架)录带子。 在某篇电影主创(导演Sam Taylor-Wood、编剧Matt Greenhalgh 、音乐总监Ian Neil)谈论电影选曲的文章中,编剧提到《Hello Little Girl》这一幕,

John's first track, ever written. Imagine being in that room when he played it to Paul for the first time? There's that re-occurring undercurrent of longing and neediness which is fascinating. “这可是John人生中写出的第一首歌。只要想象一下在屋子里他第一次弹给Paul听的场景,要是能重现出他内心深藏的对爱的渴求,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Julia去世后#

  电影:在气氛沉闷的家庭追悼会上(顺便一提,Julia是在1958/7/15去世的,电影中不知为毛大家都穿着厚大衣),Paul在拨弄Julia的班卓琴,John突然大发脾气,抢过琴扔掉并开始暴走,Paul追出去,说“你想打我是吗?”,John还真就一拳把他打趴在地上,看到Paul被自己打得嘴角出血了,又立马醒悟过来开始道歉,一把拉起Paul狠狠地抱住哭喊道“我才刚刚开始了解她啊!”倒霉催的Paul还要一边给自己擦血一边安慰John。 没过多久Quarrymen自费去录demo,唱起《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John在“I’ll do anything for you, anything you want me to, if you be true to me”的歌声中怀念Julia。

打人就打脸录制《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

  传记:并没提到“葬礼当天”这么细节的事,亨版中简单地写道“约翰母亲的死让他和保罗的关系更加亲近,因为他们现在又有共同的体验了。” 鲍版则认为虽然有Paul的陪伴,但John度过了相当长一段“狂暴抑郁”的时期,一直消沉到58年年底,“连Paul也无法填补这样的空缺”,直到跟Cynthia交往让他重拾自信。

  跟电影里John在Paul肩头哭过后回到屋里马上就振作吼出“都TM别哭了,我们可是要搞摇滚乐的!”(然后大家都带着鼻涕笑了)比起来,John本尊其实一度在乐队的事务上很消沉,那时乐队除了他们三个,其他人都散得差不多了,也不能再叫Quarrymen了(因为他们与采石河岸中学全都没关系了),演出稀稀拉拉,也没排练的热情,甚至George一度偷偷加入另一个乐队。直到年1959年8月在Casbah Club的表演才让他们重拾音乐上的自信。

  看到电影结尾很难不对《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印象深刻——歌挺好听(虽然鲍版评价“是一首平庸的doo-wop歌曲”),三个小演员的表演和声音也都神还原!配上John对Julia的回忆杀画面还蛮有蛋蛋的虐感——结果一查wiki,这首歌并不是John写的,却是Paul和George写的(Paul的回忆录又说其实是他一人写的,George只是编了吉他和弦,那时根本不懂著作权署名,所以署了他和George两人的名字),而且也不是在Julia死后录制的,恰恰是在她死的前三天。——导演的移花接木就把一首Paul的小情歌变成了John的追忆母亲之歌……

  于是我蛮想知道Paul本尊有没有看过这电影,有没有看到这个结尾,查了一下相关的报道(关于Sir Paul如何评价《Nowhere Boy》),Paul似乎并没看电影,仅是前期看过剧本以及“I heard I’m OK in it”,他关心的问题则是—— “John可从没揍过我!”【哈哈哈哈哈 “演我的演员比John矮小!我明明跟John一个型号,拜托!”【哈哈哈哈哈【其实小桑并不矮(179),比Paul本人(178)还高点,但架不住Aaron Johnson 180啊!

  关于这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打人就打脸”的戏,猪脚Aaron Johnson发表了(邪恶的)高见: “我猜(Lennon)当时一定是想(和McCartney)打一架的,不是吗?如果电影要把这个情绪表达清楚的话……他妈妈就这么突然离世,他又愤怒又痛苦,恨不得怪罪到周围每个人每件事上——那么谁能比Paul更适合被他揍一顿呢?”【←喂喂

  #嫉妒#

  John与Paul本尊之间你嫉妒我我嫉妒你的狗血事,估计五天五夜都讲不完,嫉妒对于这俩就是家常便饭,a sort of TRUE LOVE。

  电影中两人虽然戏份不多,但关于John嫉妒Paul也略微着墨。除了对Paul台上容易抢自己风头的小调侃,以及Paul对他后台生活指手画脚的小不满,嫉妒的点还在于John对Julia的恋母情节: 在Julia为John举办的生日party上,John看到Paul对着Julia弹了一首《Love me Tender》:“For my darlin' I love you, and I always will”(顺便一提,根据片尾credit,这段的vocal也是Sam Bell,小桑仍然对口型) Julia听得很开心很感动,说“这是唱给你母亲的,对吗?” John却在一边中二地呛声“他妈得了癌症,所以你(不得已离开我)的原因呢?” 然后Julia很尴尬的起身离开,Paul对他翻了个白眼“Nice。”

  不一会儿大家怂恿John发表生日演讲,讲完后John看到Julia又在跟Paul交头接耳地嬉笑(其实两人应该是交换关于John的笑话),于是又中二地专门去逼问Julia“我爸爸去哪儿了?”然后引出一大段狗血。

  可能是连John也意识到,他母亲具有“可以跟一切雄性生物调情”“可以被轻易取悦”的技能,即使他也知道Paul对Julia亲近仅仅是因为Julia是他妈。但是人不中二枉少年,John就是莫名其妙吃了这些飞醋。

  与电影中腼腆懂事、有点少年老成的性格表现不同,那时的Paul本尊在嫉妒方面也是不逞多让的。电影中没有提及但那些情节发生的同一时期,John进入艺术学院结识了重要的朋友Stuart Sutcliffe(后来60年初成了乐队的贝斯手),引发了Paul持续好几年的嫉妒(嫉妒Stu的“艺术家”范对John的影响力),直到61年Stu离队才告终。

  “核心朋友圈”中,被嫉妒的Stu还不是一个人,电影结束于John即将启程去汉堡,其实在去汉堡前(1960年8月)他们刚刚招募了一个技术不怎么样、但长相极为帅气的鼓手Pete Best,随着后来乐队声名鹊起,Pete Best作为最帅鼓手也吸引了大量女歌迷的关注(而这本来是Paul的专利),于是Paul也不得不嫉妒了!直到62年8月他们粗暴地把Pete踢出队。

  承受过Paul嫉妒之火的两人结局蛮杯具——Stuart没过多久英年早逝、Pete因被驱逐出团大受打击,混迹过一些失败乐团后一度放弃打鼓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20多年后才重回演艺界)——对比Beatles后来的如日中天,再看看ex队员的结局,无法不感觉微妙啊!

  看了书中关于“嫉妒”的种种,回头再看看《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里的副歌歌词“I’ll look after you like I never done before, I’ll keep all the other from knock on your door”,就有点细思极恐了。

  《无处的男孩》影评(九):Julia and Mimi

  1.John:You're very special to me.In that I hate you all equally.Apart from you,mum,obviously.

  2.John:There's just no point hating someone you love.I mean,really love.

  3.John:I was just getting know her.She's never coming back.

  4.John:I'll be gone a couple pf months.Maybe even more.

  Mimi:And is this with the new group the,what are they called again?

  John:Do you care?

  Mimi:They all sound the same to me.

  John:We leave Saturday.

  《无处的男孩》影评(十):影评:《Nowhere Boy》

  这是一部讲述少年约翰•列侬成长经历的电影。

  当我们认识列侬与麦卡特尼的时候,他们俨然已是名满天下的巨星了;但是在这部电影里,我们可以和他们一起回归到披头士的少年时代,一起共同经历成长。

  导演Sam Taylor-Wood是一位英国女视觉艺术家,之前获得过的最大荣耀便是戛纳电影节最佳短片金棕榈奖。长篇作品数量不算多,《Nowhere Boy》可以说是为她的电影事业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列侬与麦卡特尼的扮演者分别为90年生的Aaron Johnson和Thomas Sangster。前者出演过《海扁王》,后者曾在《真爱至上》里与Liam Neeson搭档演出父子,是的,就是那个眼神萌萌因爱上同班小女生而加入乐队做鼓手的可爱孩子。

  影片的配角均由英国几位实力派演员担当。《英国病人》&《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中的Kristin Scott Thomas饰演列侬的姨妈Mimi;最近大热的“X教授”James McAvoy现实生活中的妻子Anne-Marie Duff在其中饰演列侬的亲生母亲茱莉亚,她优雅风情的姿态像极了法国女人Marion Cotillard;《她比烟花寂寞》里的David Morrissey则出演与列侬母亲生活在一起的男人鲍比。

  这彷佛已成为现在电影搭配的固定模式:邀请几位老面孔、实力派、众人皆爱的重量级演员做“绿叶”,挑选一到两位出众新人戴“红花”;这么做既符合电影的商业运作规律,又能够在观影效果上大大出彩。

  esides,传记电影比其他类型影片在帮助新人获得观众注意的这一方面上要容易操作的多,因为它自身便有着具有真实背景的主人公。所以Aaron Johnson和Thomas Sangster也自然会因此受到更多关注。起码在短时期内,影迷和披头士的歌迷见到他们都会禁不住小声说:“咦,这不是少年的列侬与麦卡特尼吗?”

  在我眼中,英国电影很多要么学院派要么另类个性派。就拿年初大热奥斯卡的《国王的演讲》来说,以这一类为代表的便是前者。景别结构规范,严格控制剪辑率(单位时间内镜头容量的多少),叙事有条不紊,情理之中大于意料之外。

  am Taylor-Wood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学院派的影响,《Nowhere Boy》的影像风格规整,尤其在几段讲述列侬与母亲和姨妈的场景戏中,角色主观体验与客观实际存在有了错位,影片放大了此时的心理感受和角色情绪,“定位法”使用的相当出色。通俗翻译过来,便是让观众有了哭点。我也是沉浸在了这几段情节的渲染之中,眼泪不自觉流出来。

  英国电影学家丹尼斯•宾厄姆在《Whose Lives Are They Anyway? The Biopic as Contemporary Film Genre》一书中,把传记片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了:经典好莱坞时代——包容缺点的现实主义——作者电影——把传记主人公当成显微镜底下的苍蝇来批评、研究和结构——讽刺与戏仿——“少数派报告”——“新古典主义”。按照《Nowhere Boy》推出的时间来看,自然便是“新古典主义”下的传记电影:影片风格和样式更丰富多变,但在某些方面也是对早年传记片产生了一定的呼应。在本片里,与早期呼应到的应该是它的强烈的视觉效果。这可以从影片美轮美奂的影像风格中体会。

  好的作品总会让我有起码一到两个记忆尤深的镜头。《Nowhere Boy》里存在我脑海里的是:1、列侬摔门走后,Mimi与茱莉亚一人坐在客厅一人跪在走廊里的空间镜头;2、茱莉亚与列侬的好友在路边交谈,转身被一辆汽车撞飞后倒在地上的镜头,那大概持续了两到三秒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或许还有更深意的镜头语言或表现,只待之后一遍遍的反复回味中体现了。

  .S.这是关于列侬的音乐传记片,配乐当然也是不可或缺的精彩;只是这一方面我不配过多评论,言多必失。希望大家也顺带去关注影片的电影音乐part,决不会令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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