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草木,不用成材。”
1
小不点儿!
小波是我大学宿舍的同学,毕业后我们再没见过,这一次他来北京出差,赶着要见我一面。
他说,大学同宿舍的就你一个人在北京,我一定要看看我们不点儿混成啥模样了。
“小不点儿”是我大学时的外号。
别看我长得人高马大,在宿舍里我可不是最高最壮的那个,又是同宿舍年纪偏小的,还有一张“恬不知耻”的娃娃脸,所以他们都叫我小不点儿。
按照现在的话说,我怀疑他在开车,但我没证据,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小波比我高半个头,比我身型大一圈,我站在他身后,基本就看不到我了,多年不见,他依然维持着良好的体型。
我笑着对他说,十年不见,你倒是一点都不见老。
小波捶我一拳,明明是你越活越年轻,说你25岁我都信。
吃饭的时候,聊起彼此的近况,他不停地说见过那么多老同学,只有我好像没发福没脱发没什么变化。
他问我,你现在还写吗?
我点点头,写。
他嗯了一声,说了一句真好。
我问他,你现在还打球吗?
他点点头,打。
我一笑,也真好。
2
小波最开始也不是那般壮实,小时候得了肾炎,打针输液,药里有激素,活生生把一个小孩子催成近200斤的胖子。
一是篮球,二是手办,三是拳皇。
他是学校篮球队主力,每天训练,早出晚归,追看各种球赛,对NBA的篮球明星如数家珍,一说到篮球就停不下来。
省吃俭用买各种日本的手办,尤其迷恋圣斗士系列,只要一出复刻版就立马入手,当作宝贝一样放在床头,随时把玩一番。
只要在宿舍打开电脑,必玩拳皇,没有手柄用键盘,没有网络用单机版,通关一遍就再来一遍,所有人物的绝杀他都会。
我就不一样了,我爱写一点酸文,在各大论坛发帖,给杂志投稿,同样孜孜不倦。
有时他篮球比赛,我也不去看,难得宿舍没人,我窝在床上码字。
他跑进宿舍,看我一眼,也不说话,窸窸窣窣一阵,又跑出去,把门摔得砰砰响。
3
小波挠挠头,那时不懂事嘛,总觉得你每天写点情情爱爱有什么前途,又不爱运动,和小姑娘似的。
我也笑嘻嘻骂他,你整天打篮球,不停受伤,不照样还是180斤的死胖子。
他一瞪眼,我哪里胖?
他噗嗤一声就笑了。
干了一杯酒,小波叹口气接着说,唉,现在真是理解你了,起码有一个正经的爱好,还能赚钱,多好啊,你当年的坚持是对的。
我也感叹,我当时还不理解你打球玩手办,可你看现在做这些事的人有那么多,这么正当积极的爱好我竟然不理解,估计当时脑子有坑。
小波笑笑,现在老了,打不动了。
小波说,还可以吧,工作压力大的时候,还是想去球场发泄一下,我不抽烟不喝酒,篮球就是最好的寄托。
我点点头,对啊,而且你那些手办,不都升值了吗?连漫展都邀请你去,当年的复刻版成了今日的限量版,又哪里能想到哦?
小坡不好意思地说,没有没有,我那就是一个爱好,不当真的。
小波颇为动容地说了一句,知己啊。
他笑了,看不惯你,又干不掉你。
我也笑了,这话你也知道?现在很潮啊。
他说,当然,我好歹也是文艺青年。
我又一哆嗦,赶紧喝酒,他就又开始损我。
4
和小波见了一面,让我颇为意外的一点收获是:
我和他,曾因互不理解而略有芥蒂,现在又因彼此理解而惺惺相惜。
时间啊,还真是奇妙。
聊天中,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是:对于喜欢这件事的理解,随着年纪的增长,又进了一层。
曾经我们喜欢做某件事,因为心存占有,觉得拥有它就开心,只要每天做着这件事就感觉很爽。
我还记得一件往事,某次我们调侃小波玩手办,说他省下钱买玩具,没个正经。
那时他默默不语,也不辩解,只拿着软布反复擦拭那些手办,眼神里有一种我现在回忆起格外动人的坚定和倔强。
后来,喜欢这件事不允许背叛,喜欢这件事的同时,绝对不能喜欢其他的,不然就会感觉违背了初心,会内疚和自责。
大学有段时间,我忙于实习,很久没有写文,终日惶恐,觉得自己背叛了文字,担心自己因为名利迷失。
再后来,我们都以为喜欢一件事,就必须做成它,非要做出个模样不可。
小波最大的愿望,是可以代表校篮球队去参加比赛,像《灌篮高手》那样,为学校、甚至为国家争光。
我也曾有愿望,要写出传世之作,像那些流芳百世的文豪一样,必须要留下点什么,才能对得起我的热爱。
如今看来,我们这些愿望都没有实现。但,我们都不再执迷于这种想法。
正如韩寒在《通稿2003》里写的那样:
喜欢,只是一种喜欢而已。不一定要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才算成功,我喜欢一件事情,做这件事并且觉得很高兴,这就是成功了。
和小波聊天时,我不由想起这段话,说给他听。
他深以为然,和我举杯,那我们现在都算成功啦。
5
喜欢,只是一种喜欢而已。
可能当你走进社会,每天身不由己的感觉日益增多,可能你会做许多不喜欢的事,可能你过着并不算如意的生活。
这时,有几件你喜欢的事情,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它不需要多么伟大,不需要多么熠熠生辉,甚至,都不需要别人的理解和认同。
只要你做着这些事,感觉开心,感觉轻松,那就是一种成功。
喜欢的事情像是你生活的避难所,在你苦了累了难了的时候,暂时躲一躲,避一避。
前几天看到一句话说:最好的处世方式,就是既不苟同这个社会又过着与社会相适应的生活。
不苟同,在我的理解里就是不被同化,而不被同化,最要紧的,就是你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愿意坚持它,并守住它。
三尺龙泉万卷书,上天生我意何如。
钱很重要,爱很重要,爱比钱重要。
过去很重要,现在很重要,现在比过去重要。
喜欢,应该是一个独享的漫长而平淡的过程,它经历过年少时的执着,慌乱中的坚持,困顿的醒悟,如今,应该要静静地停留在你的生命里。
不要放弃那些你喜欢的事情,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往往靠的不是嘴巴,而是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
韩寒在《一座城池》里也有这样的话——
你的青春就是一场远行,一场离自己的童年,离自己的少年,越来越远的远行。你会发现这个世界跟你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你甚至会觉得很孤独,你会受到很多的排挤。度假和旅行,其实都解决不了这些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不停寻找自己所热爱的一切。
世界是荒漠,喜欢是朵花。
不一定要结果,有花就很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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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或 许 会 喜 欢 ·
公司倒闭、抑郁症复发、颈椎错位、膝盖受伤…这就是我的上半年。
“有1031万人解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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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 The Lost 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