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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10篇

2017-12-24 21:3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10篇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是一本由王怜花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页数:31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一):蠢男子之歌

  好吧,我是来抄书的,非常喜欢这篇《蠢男子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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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风流一千次热泪吧

  仿佛把蜡烛点燃掖进衣袖里

  下一千盘棋 赌一千回咒吧

  在一千张纸上 写下一千个“我爱你

  ——麦芒《蠢男子之歌》

  一个男人到底可以爱一个女人到什么地步,这是我一直感兴趣问题。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为我讨论这个问题提供了经典的案例。为了更好地进行讨论,我想先从《三联生活周刊》的一个封面故事和麦芒的一组诗说起。

  1997年2月14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个名为“别人的爱情是那么美丽”的封面故事,讲了一组爱情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蠢男子,最后一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个聪明人。在两个蠢男子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用献血后得到的几十元补贴买玩具熊送给一个他单恋已久的一个英语系漂亮女生的穷小子。当然啦,漂亮女生有不少于一个的玩具熊和倾慕者。在讲这个故事时,穷小子已经做到了每月挣5000元,并且有一个对5000元很满足女友

  “我可以买许多个玩具熊了,但我却觉得自己很可怜。当年那个用‘卖血钱’买玩具熊的傻小子不复存在,我对他充满思念之情。”

  在故事的结尾,穷小子这样说自己。

  《蠢男子之歌》是我的朋友诗人麦芒1990年写的一组诗,其中的《第三献辞:给亲爱朋友》这样写道:

  我把你们首先当作一个整体,亲爱的朋友

  在难忘的夜晚你们就是天幕

  悬挂着星星的睡眠和基督的面容

  虽生犹死和虽死犹生,这两个相反的成语

  多么一致地概括出我们在人世

  二十几年备感荣幸的客观处境

  然后你们是个人,是一个个出生日

  和出生地,操着各自的口音向那些奇怪的女人求爱

  在大学里烟雾缭绕的下流聚会

  有的狂饮,有的痛哭失声

  有的沉静地观察,不失时机地微笑

  这分别构成伟大诗歌的纯洁内涵

  因此我想念你们,借以

  饶恕曾经对我们不忠的时代和女人

  饶恕那穷困的生活野蛮风景

  以及自己的种种过错,千里之外

  或是咫尺之内,我都能触摸到你们

  熟悉的脸,比想像的还要英俊动人

  现在,请你们也想念我,一个蠢男子

  肝比心更大,除了赞美,什么也不愿听

  这是1990年,麦芒将他和他亲爱的朋友们(应该包括我)总结为“蠢男子”。差不多同时,我的另一位朋友臧棣在一首诗中写道:

  爱情是一种疾病

  在讨论胡逸之和阿飞之前,我还得说说我自己。我得说我曾经也是一个蠢男子。大概也是在1990年,我写过一首名为《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的诗,写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为爱一个女生几乎献出了一切,而最后……不,我就不说结果了,还是请大家猜一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在另一首诗中,我写道:

  曾有一个女人我为之心碎

  那时我年轻:爱得纯洁所以爱得疯狂

  然后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

  这三句诗写给我在1988年北京寒冬一段伤痛的日子,最后我靠一套《倚天屠龙记》和若干劣质红酒度过那年冬天。现在让我们一起重温《鹿鼎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断,看一看胡逸之的爱情哲学。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胜美刀王”胡逸之曾经是风流倜傥的武林第一美男子,某日在四川成都无意中看了陈圆圆陈姑娘一眼,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为了能看上陈姑娘一眼,他扮成乡农去三圣庙做了伙计,二十三年中他跟陈姑娘说了三十九句话,他的心思陈姑娘她是一点也不知。其时韦小宝则迷上了陈圆圆与李自成的私生女阿珂,苦于搞不到手。这一日,因缘际会,胡逸之和吴六奇、韦小宝相聚在广西柳江的一艘船上:

  胡逸之说:“说来惭愧,兄弟二十余年退出江湖,隐居昆明城郊,只不过为了一个女子……我在三圣庙中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心满意足,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

  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

  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

  说到这里,吴之奇听不下去了,刚想劝劝胡兄,不料胡逸之却道:“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我不起,咱们就此别过。”韦小宝听得入港,大呼“且慢”:

  小宝说:“胡大哥,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再明白也没有,我以前就没想到。不过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她身边,老子却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胡逸之道:“小兄弟,这话可不太对了。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地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韦小宝摇头道:“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

  故事的结局大家都知道,最后韦小宝还是把阿珂给搞定了,办法就是把阿珂给“办”了。而胡逸之则终生暗恋,十足一个蠢男子。要想没有伤痛,学习韦小宝是一种办法,另一种办法来自开篇时提到的《三联生活周刊》封面故事中的最后一个故事,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这样写道:

  对于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爱情已不是那么浪漫的一件事。我希望有那样的场景:我看书,我的妻子在旁边陪着我,她干什么都行,但最好是一个不看书不看报的人,织毛衣,看电视,我们还有一个安静的、不哭不闹的孩子。我想十年后,我应该能拥有那样的生活。

  但我不会再追求什么爱情,我希望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是我的事,从对方看来,也是她的事,但并一定是我们两人的事。我的意思是少一些情感上的纠缠。

  几年前,我也许还能说清楚我心中的姑娘应是什么样子,但她渐渐模糊了,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有一个女朋友,我们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三年多,但分手理由极其简单:我的工作忙。

  后来我遇到另一个姑娘,那是因为工作关系,我是她的客户,我有一次很冒昧地请她吃饭,然后发现我们很谈得来,我们约会,那非常轻松。爱情要在合适时间出现,如果你正忙着干一件事,有人却要你和她恋爱,你也许不会答应。

  我们都是很随便的人,我知道她已有一个男朋友,她也不隐瞒这一点。但这并没有约束我们什么,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但放纵和节制是那么和谐,这或许根本就不是一对反义词。我们都理智地认为她更应该与她的男朋友结婚。这件事情就是一段插曲,它考验了我能否节制自己的欲望:占有的欲望。

  事实上,我在各方面努力学会克制自己。几年前,我戒酒;现在我戒烟;也许这也是因为无聊。以前无聊时就会抽烟喝酒;现在则要学会面对。无聊时还会找姑娘,寻找爱情,我不知道能否把这个也戒掉,我想过一种古板的、寂静的生活。

  “作为理想,我打算过一种下流的、丑恶的生活”,萨冈小说里的这句话曾经是我精神状态的写照。但是,对不起,我要引用另一句话:“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又让我认识到那没什么意义。”

  我避免让某个人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什么痕迹,就像接吻,你要让那姑娘先擦去她的口红。

  在对待爱情上,蠢男子和聪明人各走各的路,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才知道。人们也许都很同情恋爱中的蠢男子们所承受的折磨与苦痛,不过蠢男子们自己的理解有时却也令人深思。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是一本沉重的书。书中的女主人公这样想:“我想我是爱他的。竭尽我的一切可能。但是这不是你想像中你所感受的那种爱。没有盛毒药的酒杯,没有永世沉沦和黑帆。人们谁也不为爱情去死……”备受情感煎熬和灵魂拷问的男主人公在这一瞬间感受到:“他觉得当时他是到达了幸福的顶点:黑暗中,只身一人,雨声嘈杂,既没有爱也没有怜悯。”在这里蠢男子感受到了绝望后的幸福。更高的境界则是努力让自己接近傻瓜吉姆佩尔的形象,因为《新约·哥林多前书》曾这样告诫我们:

  爱是恒久忍耐,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现在再来看阿飞对林仙儿的爱情。在常人看来,阿飞只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傻瓜,一个被林仙儿侮辱和损害的痴汉。但在阿飞看来,爱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愿意为林仙儿去死——那其实是他愿意为爱去死——只是这爱正好落到了林仙儿身上。古龙对林仙儿的感情结局的描写富有洞察力,但对阿飞则缺乏更有力量的处理。当林仙儿终于走投无路,想起去找阿飞时,且看古龙是怎么写的:

  她忽然发觉自己还是有点爱他的。

  ……

  也许她一直都在爱着他,只不过他爱得太深了,所以才令她觉得无所谓

  他爱她爱得若没有那么深,她说不定反而会更爱他。

  ……

  林仙儿抬起头,已看到路旁的小屋。屋里居然有灯。她忽然停下来,将贴身小衣的衣襟撕下一小块,就着雨水洗了洗脸,又用手指作梳子,梳了梳头发

  她不愿让阿飞看到她这种狼狈的样子。

  这里古龙对林仙儿的感情心理变化的描写是非常准确的。接下来她以自己的方式向阿飞倾诉,然而:

  她声音忽然停顿,因为她忽然看到了阿飞脸上的表情

  阿飞的表情就像是想呕吐。

  ……

  阿飞慢慢站了起来,一字字道:“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

  这时古龙对林仙儿的心理依然把握得非常准确:

  林仙儿忽然觉得全身都凉了。

  林仙儿只觉自己的心在往下沉,往下沉……

  到这时她才发现她原来的确是一直爱着阿飞的。

  她折磨他,也许就因为她爱他,也知道他爱她。

  ……

  这已经非常像《飘》的结局,像白瑞德和郝思佳的感情结局。只是古龙棋差一着,没有将阿飞处理成白船长那种自我内心的彻底绝望和走到人生尽头的无欲无求,而是用言辞加以报复,那感觉终是差了太多。最佳的处理也许是:爱也许还在,只是已与你无关。也就是说,阿飞绝不应是用唾弃的态度对待那时的林仙儿。这是我对古龙失望地方

  这一篇已写得太长了。但有一件事仍要提醒恋爱中的男人们:一切都是你自找的,不能怪女人们,相反,要想想你的一厢情愿给她们带了多少烦恼。当然,我们知道你是一往情深的……最后请允许我用几句旧作来结束这篇太长的《蠢男子之歌》:

  我的一生自暴雨中结束

  这是一事无成的一生

  它又从一个女人的哭泣中得到抚慰

  ——摘录自《江湖外史》,中信出版社2014第一版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二):潇洒写意的点评

  王怜花,当然是笔名,读过古龙的都知道他是《武林外史》中的一位人物,没看过书看过电视剧也算,不过这版电视剧虽然好看,却和原作中的意境相去甚远

  这本书是极其无意中看到别人的推荐而买的,金庸古龙两位的作品受众实在太广,连带谈金古的都颇受欢迎,例如现在的六神。

  非常私人化的一本书,因为文中有很多和主题不大相关的题记、他自己的以及好友的现代诗。

  读到这些的时候,我不是很理解,但这些对作者自身是有重要意义的,80年代大学生很喜欢写诗。可惜时代变了,现在你要是喜欢写诗,别人估计就一脸揶揄地说:“文青哟”。

  此外,写作方式也比较特别,看着像点评,间断引用摘录了很多原文片段,又有眼前一亮的拓展,不局限于解析,可以说是深入的、注入了个人意志的文学评论。

  王怜花和六神都写金庸,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更加抒情,更沉浸在作品中,与作品产生共鸣,与其中的人物同生死共命运,同哭同笑,因此他是严肃的,文中充满着他的情感;六神则是幽默和指点江山居多,是一种间离的态度,从作品中抽离出来,做一个局外人,坐看云起云涌,因此六神的文中调侃讽刺很常见,但在王怜花书中就几近绝迹。

  其中一篇,作者对《小李飞刀》阿飞和林仙儿结尾的阐释让我十分佩服,他说这已经非常像《飘》里郝思嘉和白瑞德的感情结局了,只是古龙棋差一着,迎合了观众的口味,也确实让观众大呼痛快,我以前就是这种感受。

  可王怜花认为阿飞最后并不会那样做,现在我明白了,他说得对,阿飞确实不会像古龙笔下写的那样。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三):谈古论今

  王怜花这部《江湖外史》串起了少年时勤跑租书店、熬夜读武侠的记忆。回忆的话题不多说,先简要聊聊这本重版后的《江湖外史》吧。新版内容由三个部分组成:《怜花宝鉴人物志》《古今兵器谱》以及《附录》。附录是江湖武侠之外的一些旧事、随感、回忆。《古今兵器谱》并非以为的刀剑之类兵器,或者古龙小说中的平湖百晓生所列的武林中人的兵器、武功排名,作者王怜花说,兵器谱谈的是“对古龙金庸书中一些人物的道路问题的一种描述”,是“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感动他想成为何种人(威廉-詹姆斯)”这样的思考,但实质还是谈江湖中人,与《人物志》本质没有什么区别。

  所谓江湖之道的问题,自然要先器后道,器不通道又从何来?再说,求得的道到最后都变成最生活最通俗的一句,比如,“做一个不求进取的天才,胡乱快活一世”,后半句特别强调,武侠故事的最后,英雄人物要么死了,要么隐了,死得其所或活着快活。所以,若是将古金两人小说中的武器武功作一个排名,或者详尽分析,如同中国古代十大名剑的排名一样,有图有真相,有来龙去脉,想必也很好看。

  少年时代,阅读不挑书,有得看已是幸运,像王怜花说的“先看金庸后看古龙”,或者友人“只看金庸不看古龙”,或者先古后金,再金再古的专一、挑食与循环回味,哪种都算不上。少时,正流行租书,好看的书通常早早被人借走,要抢得到手也真要靠运气。

  读《江湖外史》有种快意恩仇的畅快,相见恨晚。那些璀璨生姿的江湖人物又全然活灵活现,王怜花的对比阐述很是一针见血,也让人越加深刻了解江湖人类之间的相似不同和命运的偶然与必然。有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小说,古老的武侠小说是武侠”,形象贴切,就像亦舒学古龙的笔法,一样笔墨生辉。武侠世界,既生金,又生古,说来,金庸和古龙两位也可分别算是武侠世界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代表人物了。

  去年国庆在家休几天,重新看过老版的《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等,如今读这文字,也让人有再读古今文字纸书的冲动。书写有激情,书中有真言,唯一的遗憾,中间穿插了太多作者及朋友们的旧诗作,旧事等等,将对学生时代怀旧之情与江湖混为一团,有些不干不脆。但因作者读武侠的旧时光是在校园是与同窗旧友的紧密联系,也成为情感上无法割舍的一部分。这种在生活中觉悟武侠,也是非常难能可贵。当然,最希望看到更多纯武侠的分析文字。

  附:

  中国古代十大名剑:承影剑、纯钧剑、鱼肠剑、干将剑、莫邪剑、七星龙渊剑、泰阿剑、赤霄剑、湛泸剑、轩辕剑。

  古代十大名枪:霸王枪、龙胆亮银枪、火龙枪、梅花枪、沥泉枪、虎头湛金枪、神威烈水枪、五虎断魂枪、绿沉枪、芦叶枪。

  古代十大名刀:中华苗刀、龙牙、虎翼、犬神、大夏龙雀、青龙偃月、新亭侯、毒匕寒月刃、昆吾刀、庖丁解牛刀。

  古代十大名弓:轩辕弓、落日弓、霸王弓、震天弓 、灵宝弓、神臂弓、游子弓、万石弓、龙舌弓、射雕神弓。

  上古十大神器:开天斧、玲珑塔、补天石、射日弓、追日靴、乾坤袋、凤凰琴、封天印、天机镜、指天剑。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四):江湖

  领导跟我谈心时曾跟我过这样一句话:人生亦江湖。

  人生这江湖有刀光剑影,也有侠骨柔肠,人在江湖,如何度过这漫长的一生,是需要智慧和心境的。友情赋予人生温暖的慰藉,爱情赋予人生悲戚的美感。活得自我率性并不那么容易,但绝对要找到一种方式释放,文字、画笔、歌声、泪水或者……

  读《江湖外史》前,我对武侠的了解,仅基于初中时热播几部影视作品。当时近乎痴迷,《天龙八部》属之最,就人物单说最喜欢的男主是段誉,女主是赵敏。现在正读《江湖外史》,也几近痴迷,现在就是盼着读完后,赶紧拿原著来一本本读完,再重读这本《江湖外史》,相信那时的感悟要比现在丰富的多……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五):书之岁华,其曰可读(题记:男人啊,男人~!)

  夜雨琳琅终无怨,为伊消得人憔悴…

  有时候,那些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东西,就是在这样细水流长的日子里,渐渐的,一天比一天更浓。

  因为陪伴,本就是一种宠爱。

  ——佚名

  书的装帧设计非常棒,那种牛皮纸的质感,给人种古旧的感觉。相比之下,书的内容反倒平平。该说全书最令我反感的一点,就是引用了太多的现代诗,还大都是整篇引用的长诗。许都是作者当年的文友,相互捧场的结果,但是确实是给看书的人一种注水的感觉。

  内容形式上虽是作者读金古二位的武侠小说品评当中的人物,但这种有感而发,总有种借壳上市的味道。当然,作者自己也承认了,这就是【一本借金庸、古龙小说中的人物说事的书】。

  不懂的时候,我们挥斥方道,指点江山,粪土当年万户侯;待到真的懂了,就立时沉静了下来,像燃烧后的余烬般冷寂。或许,这就像是辛弃疾曾经的感怀,“年少不知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了。

  不再是最初的单纯,却也未失热情;没有现在阅尽千帆的沧桑沉潜,有的倒是满腔的愤世嫉俗;不是最好的状态,却也不是最坏的时候……他专业出身的文笔,合着那个时代高材生的锐气,跟鲁迅似的以舌为剑。

  刻薄点的说,这不过是个庸俗的男人写的关于自己内心的那点东西——毕竟,作者在提笔记录下自己的这些有感而发的时候,已然是有过“阅历”的学生了~!“曾因酒醉鞭名马,唯恐情多累美人。”虽然很私密,但也不乏深刻,于是,他的文章是会有人看得酣畅淋漓疾呼痛快的,也是会有人看得不以为意斥之轻薄的。

  或许是作者写的东西,总让我联想到那句“只谈风月”,也或许是,因为在这样的人眼里,一切无关爱情,还是欲望更加现实……这本书里,总有些让我不舒服的地方。当然,这没什么可奇怪的,想想看,一个写实风格的男作者,他的视角既不可能和小言风格的女作者相同,也不可能和写成人童话的非写实风格的男作者靠近,所以,他既不能理解亦舒,也不会多欣赏金庸,真正喜欢的也只剩下古龙了。但是,偏偏我是不那么喜欢古龙的。

  大概比起玉石,作者还是会更欣赏钻石多些吧。所以,在他的眼中,所谓的‘美’,就该是激烈的,张扬的;于是,传统意义上的‘美’,那种含蓄内敛的细腻感情,却成了平淡无奇的乏味。

  可能对作者而言,古龙笔下的丑恶是美学,吴宇森电影中的暴力也是美学,也或许,后者正是在以这种方式向前者致敬吧,反正两者都是画面感的大师。所以,他们二位创作出的人物,都是“生的精彩,死的壮烈”。但是,那不是现实生活,现实的生活是我们活的平凡,死的安静。

  当然,在作者的笔下,古龙字里行间的【恃才傲物的气派】,这种【最个人的部分】,正是为他所欣赏的。可我却是更推崇那句,“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很自然,相较之古龙的小说,更喜欢金庸的小说。至少,金老先生笔下的人物,活的会比较轻松,不那么危机四伏的——想想那个大半夜卖毒栗子的熊姥姥,再想想那些个一言不合就不管场合的爆射出大面积杀伤性暗器的人物……后者笔下的小民活的辛苦归辛苦,但至少生存几率会比较高…

  说的有点离题了,算了,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吧( ̄_ ̄|||)别觉得男人不八卦,男人八卦起来那简直不是人!——男人老三样,烟、酒、女人;当然,女人也是老三样,零食、电话、男人。也所以,这样一部【关于八十年代北大“青春记忆”的书】,居然给人种高端和低俗的混搭感。

  尤其腻烦的是那篇【江湖情色】里面,作者纯肉欲性质的关注焦点。不过,一个男作者嘛,你能指望他们什么呢?当然,我要声明的是,我不反对原作者写的赤裸裸,但是某些所谓的品评人专门针对这部分进行剖析,却感觉很无聊。

  私以为,“色情”是属于普罗大众的,但“情色”就比较小资了。从古至今,我们的文化,或者说文人,都是不喜欢太过直接,赤裸裸的,认为那不够含蓄。含而不露、引而不发才更符合他们的审美观。为了避免低俗,总要做到从暧昧中看到更深层的诱惑才好。君不见,就算是张艺谋的《红高粱》还有一片晃动的青纱帐呢……

  就和民国时候的“鸳鸯蝴蝶派”似的,他们的作品和后来的武侠小说一样,都是归类于让人以为是“低俗”的那类小说。话说,为毛以前的《红楼梦》和《聊斋志异》也曾为人诟病说是低俗过?——就是因为,相较于他们的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风气,作品中这部分的描写就过于赤裸裸的了,不管怎么说,这种调味料加多了,作品的格调也就下去了。

  作为后来者,金古这二位或者还做不到文以载道,但至少也做到了以文载道。金庸更文气,古龙更浪荡,两者的性情不同,写作的风格自然也不同。这就直接导致了他们的描写的方式不同。前者更隐蔽(也可以说是假正经),而后者更直接,所以,古龙就是不管不顾的,但是金庸就聪明多了。但归根究底,这种东西都不过是他们写的故事里的些许点缀。

  可总有一些人,或者可以说是血气方刚,也或许是老不休的,能够在别人看到了‘诱惑’,心心念念着却是人物的无耻可鄙时,就是能够很惊艳很非同凡响的看出了‘情色’,给当做了街边上的小电影一样的细细剖解……实在是,只能让人感喟一声——男人啊、男人~!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一句话,得到了大部分男人的喜欢,就要接受大部分女人的嫉妒。深以为然。或许,像黄蓉这样得到了大部分女人喜欢的,也是注定了要接受大部分男人的厌烦的。

  女人们喜欢她,是因为她让我们想到了自己,曾经的闺中少女不知愁,被家人百般怜爱的宠到大,后来的情迷了心窍,就犯了糊涂。本来是个聪明女子,到了最后,也不过余了一声叹息,只是全了自己丈夫大仁大义的美名。就像是那位《书剑恩仇录》中周老英雄的妻子,周夫人,一样的悲哀。

  毕竟是时移世易,可能当年满大街都是温柔可亲的小家碧玉的时候,男人会比较喜欢黄蓉那样的女孩,因为她是在那个时代还较少见的娇蛮少女,所以她那就是娇俏灵动了;结果到了现在,在‘野蛮女友’盛行的今时今日,这种女性形象,反倒是不再讨男人喜欢了,又说她那是刁蛮任性。所以,作者眼中的黄蓉能是个【只有小聪明而无智慧的女人】。

  当然,她是够傻的!她傻到了更愿意听别人叫她郭夫人而非黄姑娘,她傻到了愿意心甘情愿的去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大侠身后的女人……所以,萧峰和阿朱,阿朱不【悲惨】,这不过是她自己的选择,但是萧峰悲惨;郭靖和黄蓉,郭靖也不悲惨,这不过是他自己求仁得仁罢了,但是黄蓉、是悲惨的!

  就像书中的那句,【就像伟大的智者所说,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玫瑰,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名字。】私以为,时至今日,我们看到的也不再是玫瑰的名字,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花语’了。……而黄蓉,究竟爱上的是那个男人,还是爱上的是被人无条件的爱,这都是很令人生疑的?

  合上本书,不禁有些怅惘。这本书,或许是对落日余晖的武侠故事,最后的一个悼念。也许是时下的这种快餐式YY小说,更能适合当代年轻一辈的口味吧。也或许,若干年后,我们要悼念的就是‘那些年陪伴我们的’YY小说了,反正,最早的武侠小说不也是流行读物吗?

  即使,作为一个曾经的武侠小说的书虫而言,很不甘心承认,但时至今日,“武侠”的确已是辉煌不再。但是,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就是其不可替代性。在他们作品中,我们总能够看到血淋淋的“人性”二字!

  向大师致敬,——大师,走好!

  .【】内摘自原书,非原创。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六):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十几年前,家里爷爷退休之后开过一段时间内的报亭,同时也有许多出租的图书。那个年代,这些用来出租的多是纸质劣质的盗版图书,以港台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为主。而与别的孩子的童年不同,我少时是在琼瑶和金庸的书中过来的。

  男人与女人看到的不是一个江湖,女生读武侠,更倾情的许是那些江湖中或快意恩仇或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许是因为年幼无知,从前我却是是更中意于书中侠义之人,反而不喜婆婆妈妈的情爱,看到为情所困的大侠们,恨不得跳进书中删掉女主的戏份。如今却突然明白了,若是没了那些情爱,我大概也是不会再喜欢那些侠士,不会在流连于江湖忘返。

  而现在才读到这本《江湖外史》,实在是相见恨晚。以前的记忆全然被勾出来,甚至已经决定再读金古,好能够和作者聊一聊他们的江湖。

  已经很久不曾这样畅快淋漓的读完一本书,而合上书时却又余味犹存,不像续杯的茶逐渐味淡,再度反而能够有新的发现和感觉,令人拍案叫绝之句频现于字里行间,很多时候忍不住想激动的爆粗道,靠,老子心里想的全被你看穿了!

  私以为王怜花的品评是一针见血十分到位的,而其中又有着其特有的味道和见解。其中一大特色是武侠&现代诗。

  惭愧的承认,此前我一直不觉得这两者是有什么可融之处在的,而我对诸多现代诗更是没有感觉的,内心觉得不过都是把好好的句子胡乱拆开之作;而王怜花写到动情处那些或随手拈来、或引自名家好友的诗句,与其品评仿若浑然天成,一点违和感都没有。仿佛是刀剑江湖之境中又有纯白梨花纷纷飘落,也便带了这丝沁人心脾的温柔。

  这在对许多人物的品评中都可见一般。很多人觉得这是掉书袋,或是矫情小资,我却不以为然。我知道,我感受到了那份温柔和美,还有忠于原著的智慧。除了将中西诗文融入书中之外,王怜花本身的文字便就是如此的。他有着作为八零一代才子的特点,豪情万丈,同时也浪漫温柔。

  以《连城诀》为例,倪匡评金庸道,“如果说,《神雕侠侣》是一部“情书”,那么,《连城诀》是一部“坏书”。“情书”写尽天下各色人等的情;“坏书“写尽天下各色人等的“坏”。人性的丑恶在《连城诀》,被描写得如此之彻底,令人看了不寒而怵,茶饭不 思。”

  王怜花在书中也提及此,却未直言人性何其之恶。在讲到《连城诀》时,他只是讲述了丁典与凌霜华之爱,在我眼里,这份人淡如菊的爱有多凄美,连城诀想表达的人性之恶便有多深刻。

  说到丁典初见凌霜华之感,王怜花这样写,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所喜爱的诗句:“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每当我想起这动人的诗句,梅花便落了下来。”

  读到这里时候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这是初读时不曾感觉到的。开始只觉得作者品评金古作品人物之时的豪情万丈,落笔即是江湖。他在说江湖,而他的文字,他所在的北大八零年代的青春,本身就是江湖。而这句“梅花便落了下来”,于我之动容,甚至甚于凌府门外的石板。

  恰如这句梅花落,让我真正感受到了,蔡恒平实在不愧为北大才子,而他的魅力所在,也正是豪情万丈的江湖之笔,这丝温柔出水的缱绻才情。

  --------------------------------先写到这里 嗯-----------------------------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七):我们的江湖

  金庸、古龙,这两个名字响了半个世纪,不仅在香港响亮,也在大陆响亮;不仅男人知道,女人和孩子也知道。

  他们的作品也响了半个世纪,并且一定会继续响亮下去。《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小李飞刀》、《陆小凤传奇》、《楚留香传奇》……太多太多的作品陪完了爷爷陪爸爸,陪完了爸爸陪儿子,陪完了儿子陪孙子,变的是时间,不变的是经典。

  读金庸古龙小说的本来有两种人:第一种人读故事,他们为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和一段段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咂舌不止;第二种人做研究,他们为金庸古龙的写作风格创作历程艺术地位千思百虑挠头不断。前者是大多数人,后者是较少数人;前者读书读得轻松,后者读书读得辛苦。然而,偏偏出了个王怜花,他是第三类人,是极少数人——兼具前两类人的特质。首先说,王怜花是个地地道道的读故事的人,也是一个兢兢业业做研究的人。之所以说他是第三类人是因为他比第一类人读故事更深入,比第二类人的研究成果更亲切。

  王怜花不是以读者的视角读金古之江湖,他是走进故事的时空里,去参与那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在那个世界里去爱去恨去快意恩仇去仗剑天涯。因为视角不同所以他对故事中人物的解读也不同,他真正遇见书里的每个人物,并且同他们一路行走江湖——不仅走金古两位老先生笔下的江湖,更走他自己心里的江湖。他们是一路行来的友伴,因而互相了解。于是王怜花成了最有资格评析金古两位老人家笔下人物的读者,他写他们就像在写自己的邻居朋友同学,写得真切自由毫不做作。

  王怜花还是金古武侠学的资深研究者,与其他研究者不同的是,他的研究更接地气,更亲切。他的“研究”本身就是轻松的,他一不为论文数量二不为学位证书,因为他是个自由自在的研究者,没有什么标准来评判他的研究成果,更没有什么人根据其“成果”给他评职称或划拨研究经费,他甚至不靠码字吃饭。他只是爱,因为爱于是去读,读时又有了自己的思考和理解,就又把这些想法整理出来,发在网上和众多“金庸迷”“古龙粉”交流。然而,偏偏就是这些片片残残发出来的感想带给读者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让“金庸迷”“古龙粉”们直呼亲切大叫过瘾。这书的亲切就在于字里行间有强烈的“江湖气”,就好像重回金古两位老年生构建的江湖,词句又都浅显易懂,人皆可读。

  《江湖外史》的语言很有意思。洒脱成行,飘逸为文,有玩味,有调侃,有发自肺腑的情感,有活蹦乱跳的朝气。一本不是诗集的书里,却出现了大量的诗歌,作者从博尔赫斯,海子,西川到作者和他的同学,读来也颇感自在。

  这是本合适闲时细嚼的书,不必多读,午后或傍晚,饭后或茶前,偶尔品上一两句,怀念怀念逝去的青春,回味回味我们的江湖。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八):倪雪君:没有坡,只有路

  在归来的火车上一直在读一本书,这对我来说是少有的。

  旅途是寂寞的,而这寂寞并不需要消磨。在多数情况下,书只是启程时淡漠离别的慰藉,它指引旅途,却并不成为真正的主题。

  我想,颠簸、音乐和看也无谓不看也无谓的风景,这些才是旅途的主题。

  但这次却有些不同,因为一本书,这本书意外地占据了我整个旅途。

  该怎样描述我对它的感觉呢?

  它即新且旧,是旧酿,却装了新瓶,是当年痛饮的白干,却成了现世调味的果酒。

  它阴柔并济,男人写的书,讲着男人的世界,男人的风月,却能在字字句句间觉到阴风瑟瑟。

  它出自一个文青之手,年轻的梦里他向往着浪子&圣徒的生活;而现实里,那名字对应着世俗的荣光。

  这是一本关于“江湖”的书,它有一个古怪的名字,《古金兵器谱》,最近它还有了一个新名字,《江湖外史》。

  它的作者,王怜花,or蔡恒平,or老蔡,按英雄大谱,我该称之为师兄,按山门辈份,我该称之为师叔。

  并且,我还要承认,此文故弄玄虚的开头,是受了这本书的教唆。

  《古金兵器谱》是我从一家地下书店的三折书柜上带回来的。

  我看见它的时候,它就想一个出门忘带钱便拿了随身佩件去当铺兑钱买酒的浪荡子,落魄而自定,仿佛相信人来人往中必有同道。

  我未必是它的同道,但把它带回了家,并且没有多出一分银子。

  银子,对于良家子来说,很重要。而对于浪荡子来说,只要能换一壶酒就够了。

  关于银子,王怜花自称有一大发现:金庸的江湖和古龙的江湖不同在于,金庸的江湖不用银子,古龙的江湖却是要的。

  在金庸的江湖里,总有各路莫名其妙的大小帮派争先恐后蜂拥以至地给英雄们打点一切送上黄金白银美女佳酿,而英雄们屡拒屡得屡得屡拒却也从来都有使不尽的银子和掏不瘪的口袋。

  古龙的江湖,英雄们自有赚钱的法子,填了腰囊买醉尽欢。行走于古龙的江湖,不仅需要盖世武功,还需要生存技能。

  这样的江湖里,能活下来并且活得好的,是陆小凤,而不是郭靖、杨过或者张无忌。

  陆小凤对于蔡恒平来说,是一个可以向往的方向。

  拿了本分凭了本事去赚那白花花的银子,然后一掷千金无酒不欢倾囊而归,接下便再去赚钱,再来散财。

  “没有无名老僧的境界,没有韦小宝的天性,于是只能像陆小凤一样,一边工作,一边寻乐。这就是所谓人在江湖”,老蔡在中关村的新浪大楼里笑谈风生风生水起。

  这是一种人生态度。

  态度很重要,无论对蔡恒平还是王怜花还是老蔡。

  往虚里高里说,是境界,往实里低里说,是原则。

  态度和现实不同,因为它可以不现实。

  此话并不是说,这是一张用以表态无限虚高的空头支票,而是说它可以只是漆黑静夜里印照万川的那轮明月。

  蔡恒平说,作为理想,我打算过一种下流且丑恶的生活,

  王怜花说,皮囊已锈,但污何妨

  而老蔡说,我常仰面,想象着“唾面自干”的滋味。

  这就是“他们”的态度。

  这态度,是自甘下流,是任意东西,是追求着别人眼中的幸福却不是为了得到它而只是打破它告诉你它的无用。

  这态度包裹之下的,是“他们”的傲慢,“他们”的执拗,“他们”把自己剥得鲜血淋淋要看生命本质的残忍和决绝。

  从精神病理学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偏执症,中文系为高危人群。

  此症来势汹汹,一击即中,一旦罹患,难以根治。

  呵呵,你发现了,我陷入了一个分裂的游戏。

  蔡恒平、王怜花、老蔡,他们玩着三位一体的游戏,好事的菜鸟亦步亦趋,却成了人格分裂。

  我承认,我没有“他们”那么高的段位。

  在我眼里,蔡恒平就是蔡恒平,一个在“身前的书桌,身下的椅子和和窗外瑟瑟作响的树叶中”询问真实的年轻诗人,一个对着“怀中的爱情,诗歌的火焰,遍地流淌的音乐,还有语言,那些虚拟的书籍和手稿”充满了永久的敌意的校园歌者。

  王怜花就是王怜花,一个只存在于万科论坛,借了古金的世界,用了自怜的笔调,一遍又一遍以浓重的语气自明心志的网络写手。他让我觉得,诗人的笔,拿去写通顺明了浓墨重彩的句子,是一种挥霍。

  至于老蔡,可知,可感,可见。名片、照片、还有宝贝女儿花花,这些都是老蔡,在google earth系统中被高精度定位无处遁形的老蔡。

  蔡恒平、王怜花、老蔡,这是三种可能性。

  可能性,很重要。

  王怜花说,他的《兵器谱》想写的其实是每个人的可能性。

  将自我变成艺术家同时又将自我变成艺术品的李寻欢是一种可能性;“走过大地,不留痕迹”的灰袍无名老僧是一种可能性;吟唱着《蠢男子之歌》,愿向爱情献身却不是为了得到的胡逸之也是一种可能性。

  总之,江湖有多大,可能性就有多多。

  然而,又是然而。

  我们只有一个身体去占据空间,只有一个声音去截断流光,歧路纷纷的道口,我们只能有一种选择。

  当所有的歧路都将通向同一个终点时,再多的可能性,繁花似锦,又有什么意义。

  诗人蔡恒平曾写过一篇艳动四方的短篇小说,名叫《上坡路与下坡路是同一条路》。

  而事实是,其实并没有什么坡,有的只是路,有且只有一条。

  我知道,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上乘武功,

  依旧没有炼成。

  ——————————————

  转自豆友倪雪君《江湖外史》书评,既然豆瓣没有链接,呃。。。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九):我是个俗人,我就爱看武侠

  王怜花说江湖是讲汉语的。我想也可以说武侠是中国的。不知为何,环球大热的《哈利波特》和《指环王》之类西方魔幻类电影,我就是爱不起来。偏偏是古龙金庸的作品和影视剧,常驻我心。所以看这本《江湖外史》的时候,不必放二位的大作在手边,也可以读得畅快淋漓。

  武侠总是与热血青春诗酒江湖联系在一起,虽然知道金庸书中的江湖人士蠢笨至极、古龙书中的捕快剑客装逼至极,但没来由就是让我心潮澎湃、心生向往。

  私心以为,所谓的盛唐气派指的就是青春热血建功立业的豪情。你听听“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读读“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我终于理解鲁迅先生为何在民族生死存亡之际要搜罗唐宋传奇,写作《故事新编》了。王怜花书中提到“季札挂剑”、“雪夜访戴”、“倾盖如故”,描写刘伶的“土木形骸”,念念不忘“魏晋风骨”,所在意的正是汉人自古以来至情至性、高蹈洒脱的勃勃生机。

  江湖之中从来不缺乏阴谋诡计和恃强凌弱,但武侠小说弘扬的一直是锄强扶弱和邪不胜正,正如同现实生活中满眼皆是蝇营狗苟、鸡鸣狗盗,但总有人坚持操守,要做那“埋头苦干的人,拚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要做“中国的脊梁”。这不就是满满的“正能量”吗?

  坊间关于武侠的评论,不可谓不多。冲着书名,我还到多看上下载了《千古文人侠客梦》,遗憾的是,看了序,我就失望了,北大教授陈平原固然学识渊博或许胜于其后辈蔡恒平(即本书作者王怜花),但教授少了一点激情和热血,教授是要做学问的,武侠小说只是一类文学体裁而已。《江湖外史》封底苗炜的推荐语说出了个中不同。“拿罗丹的话说‘艺术就是情感’。王怜花这本书之所以比其他借古龙金庸说事的文字强,就在于他的情感”。

  每一代人都有青春,每一代人都不乏热血,武侠是说不尽的。

  虽然作者说自己体会过“彩笔神受神收”,因而在1994年立秋日写完《立秋十四行》后,写作就终止了;我还是希望他能继续写写关于古金的人物,比如凌退思和岳不群的对比;写写关于青春、友情和热血的故事。

  《江湖外史(2014最新版)》读后感(十):江湖夜雨十年灯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从本篇开始,我打算写几篇与“江湖”有关的书的书评。何谓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故事,高至庙堂,远至天涯。所以这些书评不会是只讲武侠的,武侠的江湖本来就是狭义的江湖,只要心中有剑,处处都是江湖。 “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就像是我忽远忽近,告诉你,他来自我的心”——《来自我心》·老狼 说到江湖,心中想起的第一本书是《江湖外史》,初遇此书时我已过而立之年,那些年少轻狂都已随时间消逝而归于平静,可还是被这本书深深打动了,它就像“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唤醒了心中的歌。这是一本关于道路的书,也是一部青春志,是一个中年人、一位初为人父者三十多年的心路历程,“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威廉·詹姆斯的这句话就是本书的主旨。 作者文字水平很高,像一个高明的厨子,“治大国如烹小鲜”,将古、金的小说人物和情节,张爱玲、海子、西川和博尔赫斯等的佳作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秋水共长天一色”,仿佛这些名家专门为作者解读了一段人生的体验。当然,本书也有一些缺点,比如对很多深层次的感悟并没能给出一个清晰的答案,而是以一种哲言的形式总结。比如:“对谢晓峰在燕十三与他决斗时已占尽先机的情况下突然自杀,谢长时间的思索后突然‘明白了’这一段”,以“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终于遇合大道”等总结,这也为众多评论者所诟病,但个人认为那“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第三层境界又有几人能达到,禅宗讲究顿悟,在外因具备时,一个简短的话头即能渡人,答案往往就在身边,既然无法说明白,索性不说,留给你一个遐想的背影。 最后,以一首我喜爱的歌来结束本篇。 “把所有的心情都摊开来体会,把全部的话都说出来你听; 看看还有什麽让人担心,不要考虑的太多自己迷惑; 可是我的蓝色理想现在哪里,我曾幻想的未来又在哪里升起; 世界总是反反覆覆错错落落地飘去,来不及叹息; 生活不是平平淡淡从从容容的东西,不能放弃。” ——《蓝色理想》·老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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