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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笔记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6-06 20:36: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作家笔记经典读后感10篇

  《作家笔记》是一本由[英] 毛姆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6,页数:39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作家笔记》读后感(一):随便记些

  1874年生

  从18岁1892开始到1944年70岁,作家碎碎的写过的片段

  18岁 1892年 读书并不能让人睿智,只是使人博学

  行为本身无所谓好坏,是好是坏由成规说了算

  如果事情做到结尾还能同刚开头一样有趣,杯底残酒还能像第一口那样甘美,那生活该有多美好

  23岁 1897年 诚心诚意地恳求向来很有效,但奇怪的是,它其实根本需要由衷而发,只要显得是那么回事就成。

  26岁 1900 人心有多大,悲哀伤痛就有多大。

  一个人最艰难做到的事,是意识自己并不是生活的中心,而只是在边缘

  27岁 1901 合理明智深思熟虑判断

  伦理学是自然研究不可或缺部分,因为人必须先认清自己在世间位置才能正确理性地行事。

  28岁 1902年 我认为,立身处世,最轻松态度是保持幽默听之任之

  每个年轻人都像夜里出身孩子,睁眼便看见日出,认为昨天根本不存在

  28-41岁 1902-1915写的就很少了

  然而1919年,出版了《月亮与六便士》

  1916 开始旅行

  43岁 1917 读一本小说必要狂喜、热诚到像领圣餐的修女那样。总对某人赞不绝口不仅会让别人厌烦,对自己没什么好处。我认为,若是仰慕一个人,就应该理智评价他,比起像醉汉沉迷于酒一样盲目崇拜他,这是一种更好的恭维。

  45岁 1919 他们告诉他有人这样说他:“他很聪明,他深藏不露。”他面露喜色,他认为这是在恭维他。

  年轻时探讨心灵,30多岁反而不记录什么片段了

  之后写喜爱的俄国作家

  描写风景

  描写人物

  用“就像”造句,用颜色填充文字画面感。

  61岁 1933年 那些半吊子门欣赏艺术作品,会有些了无新意情感上心头,便对自己这种情感视若珍宝,这种人和酒鬼也是半斤八两。他们抱着悲观主义者的态度,生活或是苦苦挣扎一场,或是疲惫乏味一世,于是他们要通过艺术来喘口气,或者把想忘的遗忘掉。

  人们有时会因为你为他们做的好事原谅你,但有时他们伤害了你,很少会因此原谅你。

  65岁 1937 害羞怯懦自负混合物。

  他幼年时鲜有人关爱结果等长大了有人爱他时他觉得害臊。有人告诉他他的鼻子长得好看他的眼神透着神秘,他觉得尴尬不知所措。当别人赞扬他时,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向他表示喜爱之情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69岁 1941 少年时,我装作自己无所不知。这常给我惹麻烦,让我显得像个傻子。我想我这辈子最有用的一个发现就是说“我不知道”是多么容易。我至今没注意到有谁因此就看扁了我。唯一不便的是,你表明了自己不知道某些事情,有些人就会唠唠叨叨、长篇累牍地把这些事一股脑地告诉你,他们乐此不疲。但是这世上有很多事情我根本不想知道。

  我经常想,我要是记得字母表,那我的生活该有多轻松,能省下多少时间啊。我若不先默念G和H,就搞不清I和J的位置。我不知道P是排在R的前面还是后面,至于T的位置,我今天都记不住。

  70岁 1944年 又开始思考人生

  373 我的心中牢记伊壁鸠鲁写给美诺寇的话:“你要习惯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这个想法。因为一切善恶吉凶都在感觉中,但死亡使人丧失感觉。因此,能正确认识到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生命有终也就变得是一种享受,并不是因为它给人生增加了无尽的时间,而是它拿走了我们对于永生不死的渴望。因为对于真正理解了’不生’并不可怕的人来说,’生’便也没有什么可怖的。”

  《作家笔记》读后感(二):毛姆先生微博

  虽然钱钟书先生的名言是: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但不可否认的是,被作品吸引倾倒的广大受众,绝大多数都很难不对作品后面的人深深好奇。读过作家的作品后,再读传记自传尚嫌不够的话,更近身的阅读对象,是作家的书信和笔记——以文字表达为业的作家在私人空间中的书写,常常更令人生出一探究竟之心。

  许多作家的书信日记都曾结集出版,当然,这样的私人文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作家辞世后,由文学史研究者家人整理出版的。学者对作家书信日记的挖掘整理,诉求多半是完整真实基础上的学术价值。如果是整理者是作家的家人,除了要考虑本人的声誉,也许还会关心这些文字里呈现出的家人形象,并力所能及地加以删减,这方面著名例子,是自杀弃世的美国女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她当时已经分居的丈夫特德·休斯继承了妻子的手稿日记,几十年来顶着把妻子逼上绝路的恶名,在发表妻子遗稿笔记这件事上和西尔维娅·普拉斯的研究者进行长久的拉锯战,还烧掉了普拉斯的一些日记。

  毛姆先生非常有先见之明地不假他人之手亲自做了这件事,1949年,已经75岁高龄的毛姆从他保存的十五册笔记、备忘录和旅游札记中精挑细选并加以简明的按语,出版了这本《作家笔记》。书中把毛姆的笔记简单地按年份顺序编排,从1892年到1944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

  毛姆先生如果生活在如今这个自媒体时代,无疑会成为一位金句叠出圈粉无数的“大V”,这本《作家笔记》体例和微博相近:按时间顺序条目式排列的文字,一句俏皮话,百十来字的片段速写、稍长的人物素描或异域风情,都是一个有趣的人对生活的观察思想火花。虽然整本书并无跌宕起伏情节,但读起来丝毫不觉枯燥,那些犀利的吐槽、对同行作品毫不留情的臧否、关于文学和人生的洞见……常常会读得忍不住笑出来。

  忽然读到这么一句:“一个身高五英尺七英寸的人和一个六英尺二英寸的人眼中的世界截然不同的。”立刻放下书八卦地去查,果然,毛姆的身高的确是五尺七,大约相当于一米七零。还查到毛姆的侄子罗宾在回忆录里说,叔叔一直为身材自卑,即使早就名满天下,享不尽的荣华,依然希望“自己能高上三四寸,那样,也许他的一生将会是另一番局面”。就忽然有点明白,在毛姆的小说中,那些惊心动魄故事,毛姆为什么常常站在抽离的、旁观的角度,用有点刻薄漫不经心口吻讲出来,那也许正是他,一个身高五英尺七英寸的人眼中的世界。

  还有这样一段:“有一天,在格罗夫纳广场吃过晚饭后,我听到一位作家(他已经有些年纪了)抱怨现在的英国文人太不受尊重了。他把现在的英国文人地位同他们十八世纪的同人做了对比,当代文人的地位真是低下,十八世纪的时候,他们坐在咖啡厅里,左右着人们的审美趣味;他们有慷慨资助人,不必为了粪土般的金钱而折辱自己的才华。”毛姆描述的这种对“当年”的深情怀想,既让人想起《月亮和六便士》中那位“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的亨利叔叔,也分明和如今有些文人怀念民国范儿”是一个路数。

  毛姆在自序中写道:“我第一本笔记是1892年记的,那时我十八岁。我可不想把自己吹得有多么明智。我那时是一无所知胸无城府、满腔热血乳臭未干。”那年他年少气盛地写下了“绝大多数的人都蠢得厉害,说谁谁在常人之上真算不得什么恭维”这种大话。到了晚年,世事通透的毛姆则自嘲地写:“没事儿,我做好准备了。当我的讣告最终出现在《泰晤士报》上,大伙儿纷纷地说:什么?我还以为他死了好些年了呢!到那时,我的鬼魂便会吃吃窃笑。”也许,这良好心态是他得享长寿原因之一,虽然写下这段话时已经75岁,但《泰晤士报》要真正刊登他的讣告还要足足等上十几年——毛姆先生享年91岁。

  这实在是种讨巧的方式——用读一本小说的时间,就浏览了喜欢的作家的一生,就像点进一个人的微博,几十页几千条文字乍看不少,全部翻一遍也用不了多久。毛姆说他记下这些笔记的初衷是“作为贮存写作素材仓库”,但整理这些笔记时偶尔加注的按语也格外可读。1846年毛姆22岁那年的笔记中有一段对话记录,内容并不出奇,75岁的毛姆却在底下加注道:“我很高兴我当时认为这值得一记。”为什么?他没有说,我却直到读完整本书都忘不了这句貌似平淡备注,总忍不住猜想,读到这段笔记时,年逾古稀的毛姆想起了怎样的往事——隔着时光,隔着命运

  《作家笔记》读后感(三):《作家笔记》不完全指南

  毛姆在23岁写就了第一部小说。现在的我也正值23岁,对他年轻时的所思所感深有体会。那些能够产生共鸣句子,将它们摘录来,留给自己以后慢慢品味

  前言

  我已经做了想做的事,现在沉默更适合我。有人跟我说,现在这个时代,如果你不出新作,名字时刻出现在大家面前,那你很快就会被遗忘。这绝对是真的,我毫不怀疑。没事儿,我做好准备了。当我的讣告最终出现在《泰晤士报》上,大伙儿纷纷说:“什么?我还以为他死了好些年了呢!”到那时,我的鬼魂便会吃吃窃笑。

  一八九二(18岁的毛姆进入圣托马斯医院教学学习

  读书并不能让人睿智,只能使人博学。

  如果事情做到结尾还能同刚开头一样有趣,杯底残酒还能像第一口那样甘美,那生活该有多美好。

  我刚从伦敦回来。走进饭厅,看见我那年迈的姑母坐在桌子旁边,手中做着活计。灯亮着。我走上前去,碰碰她的肩膀。她小声惊呼,然后发现是我,跳了起来,瘦弱胳膊搂住我的脖子,亲了亲我。“哦,可爱宝贝,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然后她叹了一口气,苍老的头靠在我的胸前:“威廉啊,我好伤心呐,我清楚自己活不长了,挨不过这个冬天。我原本希望你姑父能先去,那样他就不必为我的死而悲伤了。”泪水涌出我的眼眶,顺着双颊流下。这时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我的姑母两年前就去世了。她尸骨未寒,我姑父就续了弦。

  她没有结婚。她告诉我说,在她看来,如果一个女人一次只能有一个丈夫,那么婚姻注定是个失败。(这句话我不作评价。在我看在,一个女人一生只能有一个丈夫那注定可悲。除非她遇到那个唯一的soulmate,可这几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当天神在潘多拉盒里装满邪魔,然后又把“希望”一并放进去时,他们一定窃笑不已。因为他们很清楚,这才是最狠毒的邪魔,正是“希望”引诱着人类,叫他们一直忍受苦难,直到死亡。(年轻时,我们都对未知的事情怀着侥幸的心理,试图相信上帝真的存在,经历的苦难愈多,越发使我们编织的幻梦支离破碎。我们注定要面对现实,真真正正地。)

  一八九六

  他说,生活的最高目标是活出自己的个性,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服从自己的本能放手自己在人情世事中随波逐流,安然接受命运意外送来的福气与歹运——当然,他可以顺从自己的本性,但要有数,不能伤害别人。

  文学发展很好地展现了人类道德史:不管作家写什么样的题材,作品都遵循这个作家本人所处的时代的道德标准历史小说最大的弊病就在于此,小说中塑造的人物作者古代的事,却奉行作家所处时代的道德标准。这有多矛盾显而易见

  那些为社会而活、为社会工作的人自然要求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一个为自己而活的人就不指望社会认可,也不受其影响

  生活中充斥着错误、谬解。消除自年轻时便扎根心底偏见,这本身就是一项事业、一种娱乐。

  最荒唐说法之一就是既然快乐不能用数学符号表达,它一定没什么价值。(大人总喜欢用数字作为丈量一切的标准。)

  人与人之间既然千差万别,怎么可能有一个共同的道德体系

  众所周知,任何事情,不管在常人看来多么不道德,只要坚持下去,百折不挠,它也就一点都不显得不道德了。

  只有没主见人才接受道德规范,有主见的人有自己的准则

  一九〇〇

  在山谷上空雨云低垂,而看到它们饱含水滴,却硬撑着不下雨,真让人生出莫名不爽。

  他很自豪自己是一个懦夫,他说谁都可以勇敢,那只是缺乏想象力表现

  读者们并不知道,他们花半个小时或者五分钟所读的篇幅,都是作者心血凝结而成。那些让他们感到“真实极了”的情感,他都亲身经历过,曾有多少个夜晚为此留下苦涩眼泪

  一九〇一

  我认为,你通常可以通过看一个人读写什么书而大大地了解他。那张单子上,佩特罗尼乌斯的《萨蒂利孔》会与纽曼的《为己申辩》摆在一起,阿普列乌斯与沃尔特佩特放在一块,还有乔治梅瑞迪斯、贤明的胡克、杰里米泰勒、托马斯布朗爵士和吉本。他喜欢华丽的文风,喜欢精雕细琢的文章。他是头倔驴,但是一头聪明博学的倔驴。(现在读书的人不多了,他们也不喜于面对面地好好聊天了。)

  如果按照人的各种机能对人类生存的必要性来给他们排序的话,那么消化器官和性器官将处于最高位置,最为重要。(食色,性也。)

  他们谈起艺术就好像自己了解关于他的一切,而他们不了解的都不值得去了解。但艺术可不是这么简单。它的创作源泉里有这么多东西:性、模仿、戏耍、习惯、无聊、对改变的渴望、对增加快乐和减少痛苦的情感需求。

  生活如此艰难,是因为每件事都是不可补救的。没有什么事再次发生时能和这之前一模一样,而在那些作重要的事情上,也没有任何先前经验可供借鉴。什么事一旦做了就无法改变,什么错误一旦犯了就无法纠正。有时回头看看,一个人会为自己所犯的各种错误而惊骇不已,他似乎在歧路上荒废了太多的时间,而且常常完全走错了路,虚掷了整年整年的光阴。

  基督教和科学的显著区别之一:前者重视个人价值,而科学,根本不把个人当回事儿。

  “痛苦使人高尚,”人们发明出来为痛苦辩护的所有理由中,这一条最蠢。(在不幸中人们才真正看清自己,什么也不是。)

  至于人类存在的目的这个问题,想想亚里士多德派对哥白尼体系的质疑,他们当时问:那最外层的行星同恒星之间无尽的空间是做什么用的呢?

  快感是短暂的,这并不能证明它就是邪恶的,又有什么东西是持久永恒的呢?

  对个人所处时代的各种观点持一种怀疑的态度,这是明智的。

  一九一五

  我们正坐在卡普里的一家酒肆里,诺曼走了进来,告诉我们T要开枪自杀。我们都很震惊。诺曼说,当T告诉他自己要做什么时,他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去劝阻。我问:“你不应该做点什么吗?”“不,”他要了一瓶酒,坐下来,等待枪声响起。(这句话很有意思,既可以做一篇小说的开头,也可以成为结尾。)

  一九一六

  一个站在火山口的人说:“天啊,这就像是地狱。”站在他旁边的牧师却转过身来,应道:“不,它像上帝的脸庞。”

  一九一七(间谍行动)

  节选:引起我对俄罗斯兴趣的理由与同时代人的大概差不多,最明显的便是俄罗斯小说。托尔斯泰,屠格涅夫,不过主要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们笔下的情感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小说。他们让西欧最伟大的小说也显得娇柔做作。见识过他们创作的新颖,我便偏了心,不再看得起萨克雷、狄更斯和特罗洛普以及他们因循守旧的道德观。就连法国最伟大的作家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相比之下也显得刻板且有些冷漠。

  节选:对我来说,单单是地图上英国的形状就意义深刻,他让我脑中生出万千意象:多佛的白色悬崖和茶色海水,肯特郡宜人的蜿蜒小道和苏赛克斯郡的丘陵,圣保罗大教堂和伦敦池,诗篇锦句,科林斯卓越的颂歌,马修阿诺德的《博学的吉普赛人》,济慈的《夜莺》,莎士比亚的台词选段和一页页的英国历史,德克雷和他的海船,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女王,汤姆琼斯和约翰逊博士,我的朋友们,维多利亚火车站上的海报;还有隐约感受到的庄严、力量和传承。

  俄罗斯文学始于普希金,然后是果戈里、莱蒙托夫、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然后是契科夫,没了……我试着想象,如果英国文学从拜伦、雪莱(用托马斯摩尔代替也可以)和沃尔特司格特开始,接下来是狄更斯、萨克雷和乔治艾略特,最后以乔治梅瑞迪斯收尾,那会怎么样?

  我没什么非凡的天才,但我有刚烈的性格,它多多少少弥补了我其他的不足。我有理智常识。大多数人什么也看不见,我却能把眼前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长期以来人们都说我愤世嫉俗,我只是一直都说实话罢了。我就是我,我可不希望别人把我看成别的样子,而另一方面,我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接受别人的虚饰伪装。

  或许,只有当人们早年的生活以及教育背景相似时,才最能相交相知。

  撒温科夫。他是恐怖分子的头领。最终他在一家旅馆被逮捕了,被带进餐厅里,逮捕他的士兵就在那里写报告书。士兵告诉他,若是他想要什么,可以给他。他要了苏打水和香烟。苏打水送了上来,执行此次逮捕行动士兵的长官从自己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丢给他。撒温科夫火冒三丈,他抓起香烟扔到长官脸上,说道:“您忘了,先生,我和您一样都是绅士。”他是笑着告诉我这话的。这正证实了我的理论是对的:我认为当人的情绪激动时,常常会言行夸张,说的话好似通俗剧里的套路。这就是为什么最好的作家写作时常常不忠实生活的原因。我说策划并执行那些暗杀一定需要巨大的勇气。他耸耸肩:“一点也不要,相信我,这和所有的事一样,做着做着就习惯了。”

  若是哪个灰眼睛的英国姑娘能获得他忠诚的心,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那这胜利该多么伟大啊!

  曾经有一个法学教授告诉他的学生们:“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事实对你有利,把他们`砸进`陪审团的脑子里;如果法律对你有利,把它`砸进`法官的脑子里。”一个学生问:“那要是事实和法律都对你不利呢?”“那就拼命砸桌子。”教授回答。

  ……而生命,若是活出色彩,活得广博,便也像这舞蹈一般,只有到了她美丽的尽头才得以成为艺术品,并且刚刚达到完美便化为了乌有。

  一九二二

  班达。这里没几个中国人,因为他们从不在没生意可做的地方定居。

  。警察局长。他告诉我有一个男的第二天要被绞死,当问他是不是还想要点什么的时候,他说:“是的,我想要一个女人。”警察局长咯咯地笑了起来,“还真他妈是个爷们儿,”他说,“我倒是不介意,但是你晓得,我没法照办,我会惹得整个社区都跑来骂我的。“

  一九三〇

  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不断观察人。

  小说家觉得棘手的一件事是描写人物的外貌。最普通的方法当然是一本正经地列清单:身高、肤色、脸型、鼻子大小、眼睛的颜色。这些信息可以一次性给出,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再提,某个明显的外貌特征,若是在合适的时候反复提起,会引起读者的注意,加深他们的印象。

  一九三三

  发展一项技艺,从最初的质朴迷人到后来的老练优雅之间总有一个过程,而完美就产生于这一时期。

  一旦你有一个目标,为了实现它你就必须牺牲某些方面的自由。但是人到中年,你就会发现,只要能实现心中的某个目标,牺牲再多自由也是值得的。年轻人一心想要从众,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幸福,而人到中年学会了和自己妥协,这就是为什么步入中年也还算不错。

  一个小说家必须一直同孩子一般,坚信那些以常理而言并不重要的事情其实事关紧要。他一定不能彻底长大。就算有些事和他这个年纪的人无关,他也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自始至终感兴趣。

  只有当艺术品激起的感情可以影响人的性格,让他最终有了行动,它才是有价值的。不管是谁,若是能有这样的反应,自己本身就算是个艺术家。

  他的不同寻常就在于他寻常到了极点。

  一九三七

  爱伦坡以为只要动脑筋就可以获得新颖感和原创性,他错了。想要新颖,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地改变自己;而想要原创,唯一的方法是不断提高、扩大并深化自己的个性。

  有些书既出色又无聊,像梭罗的《瓦尔登湖》、爱默生的《散文集》、乔治艾略特的《亚当贝德》。这些书差不多都是同一个时期。这是偶然吗?

  作家应该修养卓然,见多识广,但若是他把这些都写进他的作品里,大概就犯错了。如果你把自己关于进化论、贝多芬奏鸣曲或是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的观点全写进一本小说里,那只能说明你幼稚。

  一九四一

  从古到今最伟大的四个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语言。这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创造人物、设计情节,而且如果你真诚、具有激情,那么你的语言如何根本无关紧要。不过不管怎么说,写得好总比写得烂要好。

  年少时我装做自己无所不知。这常给我惹麻烦,让我显得像个傻子。

  一个小说家,除非能做到让人相信他,不然他就完了,可如果他完全可信,他就可能会枯燥乏味。

  我认为写故事的时候,必须保证重点不会转移。不管契科夫的故事有时显得多混乱,他总是小心避免这种状况。实际上,写故事和写剧本一样,你必须努力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说什么,然后就死守住不放。这也是在说故事一定要有结构,只是换了种说法罢了。

  济慈说美的事物是永恒的喜悦,其实不是这样的,它不过能在某个特定时刻激起我们某种特定的情感,如果它能做到这点,”美“能给予我们的一切,它就也能给予我们。仅因为别人与我们的审美观不同而蔑视别人,这是荒唐事,我们都是这样的。

  作家应切忌解释太多。

  我正在重读罗素的《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

  也许,读一本书,你倾注什么才能品味出什么,你只能从中读出你自己的样子。小说家成功塑造的人物总是与他们自己的某些方面相同。这个假设如果成立的话,那由此可以推断,通过研究作家塑造的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便可相对完整地窥知他本人的性格,比读任何有关他的传记都有效。

  一九四四

  老了也有老了的好处。有很多事情不再与你息息相关,你可以冷眼旁观,从中获得不少乐趣。若是你的快乐感不再那么强烈,那么你的痛苦也一样不再那么揪心。

  ——完

  虽只有几十万字、两公分厚的书。却好似有一辈子那么长。

  《作家笔记》读后感(四):关于写作的事

  是从《月亮和六便士》开始读毛姆的,这本持续畅销的热门书籍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大的安慰,以至于中间搁置了很久才去读《刀锋》。我最喜欢的毛姆就是《刀锋》,拉里是我的男神,他把一种我渴望向往并且知道不会实现的生活方式落实到实处,让我深深的献上了膝盖。然后读的是《面纱》《人性的枷锁》等篇,我就以为多少有些了解毛姆了,直到窥探到这本笔记,才知道我所了解的不过是皮毛。

  开始我也以为这是一本毛姆对各位名家的戏谑调侃,就抱着一种很轻松的心态去读,可是越读越沉重。那些优美的句子和一个个小故事、人物介绍,以及对于宗教、真理、生活的探讨,让我见识到了一个见多识广并且刻苦记录准备的毛姆。让我深感自己的无知和不努力,在按照年代整理之后,有些部分毛姆还做了批注,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生改变的观点和由此写出了某本小说。这才是一个高产作家的真实景象。

  在书的结尾,毛姆已经七十岁了,他写的那篇总结让我感触很深。我想,人到老年,步入到人生的边界,如果能够拥有那样一种淡然的心态,该是多么满足的一生啊。甚至都不愿意再来一次一生,因为此生已经足够。毛姆真是又勤恳又幸运的人哪,他广泛涉猎各个领域,还经常旅行,在文学界占领着一席之地,虽然有些人际交往的问题,但也可以算是作家的通病了。算是完满的一生了。

  毛姆在这本笔记里强调了经历的丰富性,还借助一则小故事阐述了对年轻人的教导。我深感自己成长至今,虽然没有锦衣玉食,但也是比较顺利的度过,以至于很难产生更多的想法。这可能就是作家难得,而优秀的作家更加珍贵的原因吧。

  下面是一些摘录,以此可以窥探毛姆作为一名作家的觉悟,可以作为以后的参考:

1、年轻人在成长中被给予厚望,童话和幻想是他们的精神食粮,而这些都让他无法适应现实生活。不彻底打碎他的幻想,他将会痛苦颓唐。而他之所以会落到这步田地,都要怪他身边的那些个半瓶子醋:母亲、保姆、教师,他们全都对他呵护溺爱,无微不至。2、读者们并不知道,他们花半个小时或者五分钟所读的篇幅,都是作者心血凝结而成。那些让他们感到“真实极了”的情感,他都亲身经历过,曾有多少个夜晚为此流下苦涩的眼泪。3、在那段时间,我依然欣赏九十年代流行的华丽散文,意识到自己的文章是多么平淡无奇,我觉得应该设法给它增添些色彩,加上些润饰。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如此满腔热忱、孜孜不倦地读弥尔顿和杰里米.泰勒。有一天,脑海中萦绕着奥斯卡.王尔德《莎乐美》中的一段华美篇章,我带着纸笔去了大英博物馆,做了以上笔记,希望哪天能用得上。4、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不断地观察人。我的麻烦在于我常常觉得这件事无比枯燥乏味。它要求人有极大耐心。5、有一位夫人的儿子有点文学天赋,一天她问我若是他想要成为一个作家,我会建议怎么训练他。我估计这提问者也不会把我的答案当真,于是这样回答她:“每年给他一百五十磅,给五年,叫他见鬼去吧。”后来我琢磨过,觉得这个建议还真不错,比我当时想象的好多了。有这笔薄资,年轻人不至于挨饿,但也不够享受,文章憎命达,享受是作家的大敌。有这笔薄资,他就可以周游世界,而由于囊中羞涩,比起手头宽裕的人,他更有可能看到生活的多姿多彩、五光十色。仅有这笔薄资,他会常常穷到身无分文,为了衣食住行而辗转于各种有意思的工作之间。他需要投身不同的行当,尝试各种职业。尽管非常优秀的作家们生活窘迫,但他们书写得很好,不是因为环境使然,而恰恰是因为不受环境影响。一个作家就应该尽量地让自己身处合适的环境,能经历人世的荣枯变迁。他不需要把一件事做到极致,但需要什么事儿都做一点。世上所有的人都值得作家去结交:每一件事情都是他磨坊里的谷物。哦,拥有天赋,年方二十三,前方五年的游历时光,每年有一百五十磅,若是这样,该有多美!6、想要新颖,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地改变自己;而想要原创,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提高、扩大并深化自己的个性。7、人们总就写作风格小题大做。我们想要写得再好些。我们努力把文章写得简单、清楚、精炼。我们力图句子平衡、有节奏。我们大声朗读句子,看它听起来好不好。我们绞尽脑汁,拼了老命。然而事实上,从古到今最伟大的四个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语言。这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创造人物、设计情节,而且如果你真诚、具有激情,那么你的语言如何根本无关紧要。不过不管怎么说,写得好总比写得烂要好。8、一个小说家,除非能做到让人相信他,不然他就完了,可如果他完全可信,他就可能会枯燥乏味。这(绝对写实性)应该是人们改读侦探小说的原因之一。9、作家不需要吃掉整头羊才能告诉你羊肉是什么味道。他只要尝一片肉就够了。但他必须去尝。10、我认为写故事的时候,必须保证重点不会转移。实际上,写故事和写剧本一样,你必须努力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说什么,然后就死守住不放。这也是在说故事一定要有结构,只是换了种说法罢了。11、能细腻微妙是一种才华,你若有自然会表现出来,这是抑制不住的。它就像原创性,没谁努努力就能获得原创性。有原创性的作家不过是在做自己,他表现事物的方式是他自觉最正常、最显而易见的。12、能生在一个相亲相爱、团结一致的家庭里肯定是好的,但要我说,对于一个长大了要去闯荡世界的人来说,这可没什么帮助。但若说它对普通人来说只不过算是个不利条件的话,对于艺术家来说它就是致命的了。艺术家是一条孤狼,他习惯孤僻,族群把他赶到荒郊野外去完全是对他好。13、一九四四所有整十岁生日里,七十岁这个里程碑是最重要。他已经活了三个二十年加一个十年,大家普遍认为人的预期寿命大概是七十年左右,我们可以把自己剩下的岁月看作是趁扛大镰刀的时间老人不留神时侥幸偷来的,到底有多长是没有定数的。你基本上再也不需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你可以尽情享受音乐、艺术、文学,和年轻时不同,但虽然不同,感受却是一样的强烈。有很多事情不再与你息息相关,你可以冷眼旁观,从中获得不少乐趣。若是你的快乐感不再那么强烈,那么你的痛苦也一样不再那么揪心。后来我认真思索,才悟出老了的最大好处是精神自由。我想与之相伴的,是看淡了人在壮年时期看重的许多事情。另一个好处是你不再会有嫉妒心,不再会有仇恨,不再会恶毒。我觉得我现在谁也不嫉妒。我已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然给予我的那几分才华,并不嫉妒别人比我更有才华。我不再介意别人是怎么看我的。接不接受我是他们的事儿。总的来说,我计划要做的事都已做到,剩下的就与我无关了。我们要花那么长时间才明白有一副不错的体魄该是多么大的福气,这真奇怪。我是到了最近才意识到自己从没受过头痛、胃痛或是牙痛之苦是多么走运的一件事。如今我又向死亡靠近了十年,十年前我对死亡没太大的恐惧,现在依然如此。确实有些时候我会觉得自己事事都做得太多,认识的人太多,读过的书太多,看过的绘画、雕塑、教堂、华屋太多,听过的音乐也太多。偶尔,有人会问我自己愿不愿意把这一辈子再过一遍。总的来说,我这一辈子过得挺不错,也许比大多数人的都要好,但我觉得没必要重过一遍。这就像重读一本已读过的侦探小说一样无聊。我的心中牢记伊壁鸠鲁写给美诺寇的话:“你要习惯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这个想法。因为一切善恶吉凶都在感觉中,但死亡使人丧失感觉。因此,能正确认识到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生命有终也就变得是一种享受,并不是因为它给人生增加了无尽的时间,而是它拿走了我们对于永生不死的渴望。因为对于真正理解了'不生'并不可怕的人来说,'生'便也没有什么可怖的。”我就像一个在战时码头等船的乘客,我不知道船哪一天会开,但我做好了准备,一接到通知就可以立刻上船。城市的景点我都没参观。我不想去看漂亮的新高速公路,我再也不可能在上面驾车驰骋;我也不想去看现代化设施齐全的新大剧院,我再不可能坐进其中。我看看报纸,翻翻杂志,但若有人提出借给我一本书,我会拒绝,因为我可能来不及读完它;再说,面对即将到来的旅程,我才不会对这么一本书感兴趣呢。我在酒吧或者牌桌上会认识一些人,但我很快就要离他们而去,因此不打算与他们深交。我人在旅途。

  《作家笔记》读后感(五):这很毛姆

  起初对这类作品有些抵触,它就像未经过任何处理的原始数据,作者读了保证独创性就匆忙发表了,粗糙的数据中,读者无法看出任何规律;但毛姆的这本笔记,似乎正是向读者展示一个作家的修炼过程。从素材的收集和堆积开始,年轻的时候喜欢收集警句,似乎这些简短而蕴藏智慧的文字,恰好反应作家的态度,讽刺犀利,毫不留情。而随着生活经验的累加,收起了年轻的锐利锋芒,将自己的态度融化在故事中。但不论哪种风格,都很毛姆。

  读书并不能让人睿智,只是使人博学。读书本来就没有什么准入门槛,人人皆可读书,都能发表观点,而且谁也不能强迫别人同意自己的观点。这种博学的载体,或许可以增加你的脑容量,但却并不能改变你的判断力。因为这种判断力还需要人情世故的洗练,需要人的引导。那读书的价值还大么?现在人们对“没有目的的读书”大为吹捧,如果非要冠以目的性,那只能是乐趣。这种乐趣就想从电视电影,综艺节目里获得的乐趣一样。

  快乐至上原则。毛姆不同意尼采的痛苦哲学,他不同意我们赞美痛苦,享受痛苦,这是荒唐的。反而,社会的准则和道德的要求其背后的推动力永远都是快乐。世上根本不存在绝对利他主义,一个人为他人牺牲自己,常常是有好处的,因为自我牺牲会带来及其强烈的愉悦,这同施恩于人是一样的,但后者并不满足于仅仅从中获得快乐,还要人家感恩戴德。只有一种自我牺牲是原初的,与繁育后代有关,但说到底这也不过是一种动物的本能。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我们看来多少有些缺乏人性,但这不影响它的客观正确性。也许有一天,人不必再纯粹为了生存而奋斗,但永远存在一个事实,有的人虚弱,有的人强壮,有的人会比其他人更漂亮,有的人更有才华,便会有更高的收益,两性问题上的矛盾依然存在。人不会改变:激情总有可能被唤醒,蛮人粗野的本性总可能重新占据支配地位。毛姆甚至觉得,若是人类文明达到一定高度后,人类很可能回故意回归野蛮状态,或是因为无法保持所达到的高度文明而倒退。这些文字,或许像黑夜,令人不安,但是,它的目的恰好就是令人不安。所以我们才要将快乐视为目的。我们当下的繁忙甚至是匆忙,正是为了能够享受闲暇,毕竟做一个闲人需要多才多艺而且修养极高,或者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头脑。

  原来世界一直这么荒谬,这很毛姆。

  《作家笔记》读后感(六):短篇小说 or 游记 or 生活

  看完这本书,脑子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居然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让人羡慕的是,在哪个年代,毛姆做到了这两点。行万里路让他看到世间百态,了解到许许多多的故事。从战场上的由于医疗条件不具备而即将死去的小战士,到除了给大众带来欢笑之外仍然怀念贫民窟生活的查理卓别林,从热带某不知名小岛,到俄罗斯的冰天雪地。读万卷书时,不停思索他们受到不同族群喜欢的原因,更多的了解读者和作者的心理。让我对他的作品充满期待,期待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或者毛姆笔下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述吧。

  欣赏他对老,对生,对死的看法,“等你老了,基本上再也不需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可以尽情享受音乐,艺术,文学”,“我既不相信永生,也不渴望永生,我希望我的死能够迅速,安详,待我呼出最后一口气,我那有着各种抱负,各种弱点的灵魂就随之消散,不复存在,如果能确认这一点,我就心满意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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