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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墨路》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7-14 05:0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穷途,墨路》经典读后感10篇

  《穷途,墨路》是一本由(美)保罗·奥斯特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13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穷途,墨路》读后感(一):我憎恨自己现在的懦弱

  “我最不想要的莫过于万事求稳。”

  尽管年轻时颠沛,写作道路坎坷,既然这本回忆录得以面见世人,就不是一本失败者之书。如今终于可以淡定幽默的对过去种种苦难加以调侃,而焦虑恐惧的人是一言不发的。

  并不是所有人都配享这样福泽,事实证明他“是众神的宠儿”,

  精英不在于生活质量,而在于思维方式。保罗奥斯特能够选择自己的道路,并且自主的承担后果。这正是自由,如同他所追求的。这是一种昂贵的思维方式。

  当然,也与那个反战、学运、背包大行其道躁动的年代有关

  只有年轻的时候权利充满勇气,那是一段奢侈的不需要背负太多责任,又有崭新发动机一样脑筋身体年轻的年纪

  人长大,生活的灰烬就会逐渐堆积起来,累到走不动。

  《穷途,墨路》读后感(二):文艺青年潦倒回忆

  买的当天就读了,两个原因,一是刚刚读完一部大部头的书,不大想再接一个大部头,而本书136的小册子正好满足,二是买回来翻的时候看到开头一句,我的30岁上下的生活一直拮据,便有了兴趣,直接读了下去。因为此时我正快要30,又很迷茫,踌躇,经济对我来说有些不够用,和作者相似

  岁末年终,许多人都在大晒书单,竟然看到某些人一年读几百本的书,让我咋舌啊,我自认读书算慢,但也还是坚持读,在我的意识中,一人一年读个100本已经很多了,可是一年读个五六百本,我实在是不知是如何读的,一目十行平均一天2本书的节奏,让我震惊啊,也真心的希望知道是怎么读的,因为我总觉想读的太多,读书时间却不够。当然如果是为了假装博览群书虚伪求名,就比较可悲了。

  保罗·奥斯特的这本书,其实写的不算经典吧,算是他青年时代的回忆录,叙述了年轻时迷茫,坚持,沉沦和拮据的生活,之所以打了四星,是因为我正值此年龄,心里迷茫,不知所措,又心里有所坚持,又时而沉沦,每天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或者整天胡思乱想,经济上也不宽裕,让我读保罗的这本年轻回忆录有一种特别亲切感好奇心亲切感是因为书中写他年轻时候的一切心里活动,他的坚持,他的迷茫,他的任性痛苦我都感同身受,有些并不深奥的话却说到我的心坎里,说的我身临其境,这是亲切感,好感。而说到好奇心,则是保罗成功了,他的坚持有了回报,并且不再迷茫,而我正在局中,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所以我想知道答案,我想找到解答,我想知道别人是怎么选择的,我想参考,我要学习,这就是我的好奇。所以,从个人感觉上说,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也许只是我这个年龄段和如此环境下的喜欢吧~!

  其实,我很羡慕保罗,羡慕他以一个过来人成功者身份来看待自己的过去,回忆自己穷困潦倒却青春的过去,虽然一路走来很辛苦,但回忆时却是充满感情和无限趣味的,那种所经历的痛苦和现在想起来的淡淡苦涩,在我看来真是人到中年及老年的完美礼物。而对我来说,却正在这段最艰难的时期之中,脱离了家庭,走出了象牙塔,又刚刚进入社会,在底层为一个梦想和希望奋斗,有迷茫,有斗志有苦恼,有痛苦,有不甘心,有看不惯,还有自信自卑,自责,自傲...................太多了。就好比保罗是一个已经登上山顶的人了,在同人分享一路上山的经历,而我却像一个刚刚登山之人,面对着前路重重苦难和山路选择,且前路未知。所以我羡慕他。另外,我羡慕保罗的另一个原因,是保罗虽然经历了千辛万苦,但他坚持了自己的理想,最后又取得了成功,虽然回忆录没写到成功的时候,但作者比人确实成功了,所以这是一个大圆满结局,很正能量,十分难得,也让人羡慕,因为并非所有努力和坚持的人都能成功。

  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翻译不错,很流畅,读起来毫无晦涩,不像是外文翻译,而且用词也比较通俗准确。

  《穷途,墨路》读后感(三):墨路一生,穷途一段

  墨路一生,穷途一段

  文|于是

  喜欢写自传作家是太自恋了吗?关于保罗·奥斯特,很多人免不了这样问。真正意义上的处女作《孤独及其所创作的》是三十五岁出版的自传,五十岁出版《穷途,墨路》,六十六岁前后连推两部(Winter Journal和Report from the Interior),也就是说,从中年开始他大约每隔十五年就写一部自传,所以,自恋之说并非空穴来风

  而在多部自传间歇,奥斯特还有持续不断的小说创作。从早年的《纽约三部曲》、《幻影书》到最近的《日落公园》,他的小说里常见特点包括:因偶然而导致的宿命感,以作家为主人公悬疑情节,因主人公的虚构而递进的套盒故事结构,经历奇特人物。因此,奥斯特的小说常给人以作者本人现身的错觉比如说,在《纽约三部曲》中出现侦探一角,就源于奥斯特本人接到的一通电话对方连打两次,坚称打的是私人侦探社的号码,放下电话的奥斯特就得到了灵感,把作家编入了侦探情节里。

  奥斯特是纽约的犹太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声名鹊起,成为现代派写作界的翘楚人物。他的先锋性恰恰就体现真实和虚构的模棱两可之中。讨论他是否自恋,就不可能回避他如何写作这个本源性的问题,因为这几本自传的主旨其实都是——“我是如何写作的”。

  倒退三十年,《孤独》一书让我们看到他在父亲去世后的复杂心情,他极其细腻冷静地回顾了父亲的一生,将这个独守大屋三十年的乖僻男人描述为“隐形的人”;然后另起一章,完全写自己在写作中的状态关键词同样是:隐形、密室、孤独。

  倒退十五年,《穷途》一书让我们看到他在成名之前的复杂经历,他如何在父母离异后自由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如何抵触消费主义,如何在大学时代就开始拒绝服从主流,如何应对六十年代末的政治风向,如何在欧洲流浪,在廉价餐饮店和邮轮上做蓝领的工作,继而扎进了穷巴巴的翻译和写作的生涯。这本自传和上一本自传不同的是,他把写作这件事投入艰辛的社会生存环境中,毫不避讳地描写自己曾有的窘境,以及写作者才会懂的精神压力,因而,这本书里的写作不是在密室中了,而是在邮轮的逼仄宿舍里、蓝领工人木板屋里、穷学生的租屋里、乡下的屋子里……写作的成果也会在戏剧舞台、精心策划的朗读会上遭遇可怕失败

  而且,写作的生态背景也不是孤独者所有的了。这本自传里出现的奇人怪事绝不亚于奥斯特小说中的虚构人物,令人惊叹也忍不住怀疑:他真的那么走运作为写作人,能观察到这么多离奇的真实人物吗?!从某种角度说,这本自传解释了奥斯特创作中常见的那些角色,每一次创作都可能基于真实,而真实的多样性远远超越了我们的想象力。在这种真实相间的写作文本里,奥斯特也仿佛不经意间强调了写作和真实的矛盾关系:写作可以创造某种真实,而真实被书写的过程也缔造了虚构。

  奥斯特十五岁时读完《罪与罚》就立志当作家,二十多岁就出版个人诗集,并涉猎剧本,他的写作之路映照出的是文艺青年理想主义,以及,理想主义可能遭遇的破灭。假如说《孤独》中诗意描绘的写作是一种理想状况,那么《穷途》中回顾的就是理想在现实面前遭遇的窘迫开宗明义,他如是写道:“三十岁上下的那几年,我碰到的每件事都以失败告终”,这个意气奋发的文艺青年在家庭生活和纯粹理想的双重压迫捉襟见肘,简直到了不能糊口的地步,甚至突发奇想,要把少年时代自己发明棒球纸牌拿去卖钱……结果,文场失意商场败得更惨,情场也没了挽回的余地

  成名之后写的失败回忆录并非一定是励志篇。奥斯特写到了:幸亏有些中彩票基金会奖金和父亲的遗产之类的“偏财”,他才不至于无以为继,但另一方面,他也亲手抓住了不眠之夜爆出来的灵感,不眠不休地写完了一本书,等了好几年,却让他最终等到了出头之日。要说这是励志,未免也太悲情了,至少不具有可复制性,决不可能成为广大穷困文艺青年的励志鸡汤

  他这样归纳自己:花了太多时间去赢取自由,却没花足够力气去挣钱,结果,两头落空。从上世纪的美国到当今中国,这样的失败历程不胜枚举,难怪法国媒体对《穷途,墨路》的评价是,“这是一个作家所能写出的最具独创性,最无畏的自传之一。”

  在无边无际的墨路中,穷途只是曾经十年。回到最初的问题,答案就容易得到了:与其说奥斯特自恋,不如说他用写作不断反省自己和他人的人生,因为他所痴恋的并非是惯常意义上的优越感,反倒是他和周遭之人所吃过的苦、所癫狂、所疯笑过的荒诞人生。失败也是一种收获,偶然的事件必然命运只有加分作用,他的小说和自传在这个层面达成一致,互为表里,所以,奥斯特的文字才会那么诱人深读。

  《穷途,墨路》读后感(四):只有回首过去,才能理解生活

  提前拿到了预售的新书,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作家,所以很快但又很慢的拜读完了。

  这本小书台版叫做《失意录》,当然其实我更喜欢大陆版这个译名,这是在说穷途末路吗?

  但生活穷途末路(是有)但极少的,因为生活往往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你永远不知道偶然概率什么时候到来。

  一位成名不久的作家回顾自己的青年时代,《穷途,墨路》写于1996年出版于1997年,其时奥斯特的《纽约三部曲》《末世之城》《月宫》《机缘乐章》均以出版并获得不是褒奖,其剧本《烟》也在1997获奖。

  其时在这本小回忆自传中,你可以惊人发现,在以往和后来的他本人的众多作品中,其实都是一种自传的形式出现了,里面的元素和事件是很类似的,并且作者本人的经历本身就有不少奇缘的地方,这些因素在很明显或者说自然而然反映在他的作品中。

  巧合、奇遇荒诞不经等正正就是作者的生活本身。

  作者有意无意地运动到了自己的作品中,所以也有后来的批评家炮轰奥斯特的作品是重复化和“四不像”,因为真的是四不像,你可能可能捕捉到偶然概率呢?

  纵然奥斯特后期的作品是少了点惊艳多了点套路,但他仍不失为一个富有勇气和创新性的作家,并且还有他长得挺有“味道”的!

  我也常常会回首过去,虽然有不少人会说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有什么好回忆的呢,一回忆你就输了什么的……我不在乎,正因为过去构成了现在的我,并且我也未能很好地理解过去发生的很多事情,我还是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忆、考察过去,我才可能更好地活在当下和面向未来

  阿门!

  《穷途,墨路》读后感(五):穷途照亮墨路

  大师的回忆录总是我喜欢的,从<<孤独及其所创造的>>到如今这本<<穷途,墨路>>。

  从小就对贫穷潦倒的作家生活充满了向往,所以在这本书里看到的那些用时间换得的自由,觉得既温暖熟悉。那种被生活所逼却依然不愿妥协的倔强,那些瞬间产生的令人激动万分的疯狂点子,那些游走在世界各个陌生角落日子,我全都经历过,并且还在努力经历着。实话说,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大师过去的生活满足了我所有对生活理想的向往,于是这种理想的生活终于造就了他,当然也归于他的天赋和不懈。

  最近翻译了一些信仰的故事,突然就对这类故事着了迷。我不知道这个算不算信仰的故事,但我还是倔强地认为上天最终让世界接纳了大师,全是因为他对文字热爱的信仰。

  这依然是一部温暖的回忆录,因为我想,我也相信,它一定会照亮更多人的穷途,墨路。

  《穷途,墨路》读后感(六):卖文为生,莫过于此

  写下“卖文为生”四个字时,总有种穷酸书生的自嘲与骄傲,敢卖文说明你还能拿得起笔,可富贵闲人,富贵闲人,你又注定无法虚掷大把光阴专注于写作一事,你得每日劳作苦赚薪水,又得在他人玩乐时一点点的挤出时间写作,当别人兴高采烈的在野外踏青,你必须绞尽脑汁伏案写字……这注定是一条穷凶极恶的道路,你一生与自己的不甘搏斗,而在入土的那刻也许都没法达成目标

  作为一个苦逼文案,我白天与领导客户“搏斗”,任由他们千百遍的“强奸”我的文字,深夜时又和自己搏斗,写作力永远跟不上鉴赏力,有时都搞不清自己在坚持什么,虚掷光阴得来的除了一堆废稿还有什么?这当然统统都是练笔而已,可你也许一辈子都在练笔,想起来简直丧失了生活下去的勇气,可惜金钱名利都没法给你带来愉悦感,除了继续下去,又能如何?

  于是保罗奥斯特如此写道:“当作家,并不是什么‘职业选择’,和当医生或警察不是一码事,你没法选择,甚至也没法被选择,你接受这个事实,就再也不适合干别的事,你必须做好一切准备,一辈子都得走这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除非事实证明你是众神的宠儿(谁若指望这个,我谨以无限哀悼),你劳作的成果将永远无法带来足够的收益,如果实在想要安居乐业或不至于饿死,你就必须放下身段,去干点别的活计,挣钱付账单。”

  放下我执,去赚钱,去汹涌的投入洪水猛兽的社会里,在众人面前佯装欢笑,我甚至虚伪地以一种外界认同的成功来衡量自己的路,我永远身处矛盾之中,一方面唾弃着单一的价值观和成功学,一方面又想用适应之后的抛弃来证明自己的强大,但当友人问道:“这又有何意义时?”不禁哑然。

  笑贫不笑娼,这本就是古往今来的不变的真理,穷就失去了任何发言权,当然,大多数穷人喜欢伪装自己的精神世界很丰富用以抵抗自尊的全线崩溃,但保罗奥斯特显然不是这种人,他似乎在追随着赫拉巴尔的老路子,抛弃自己从小衣食无忧的好日子,投入到社会底层中,去经历去感知,他们天生反对权贵的高高在上,怜悯底层的珍珠……

  除了写,别无他路,生活会不断给你阻塞,譬如缺钱,譬如生活动荡,譬如你需要养孩子,譬如你得投入婚姻生活的桎梏之中,呵,细细想来,人类短暂的一生有多少时间奉献给写作,你要如饥似渴的阅读,疯狂地笔耕不辍,结局也许是看客的一句“你没有天赋”,想起来简直像个西西弗斯的哲学笑话,但加缪笔下的西西弗斯从未放弃,我们呢?

  当然,不去写固然会活得轻松自在些,平平淡淡和和美美的做个普通人,不要去想自己究竟要写出怎样的旷世杰作,那样多么简单,但就像保罗奥斯特说得那样,你没法选择,也没法被选择,死路一条而已,真正的穷途末路。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作家自传,我看过的就有毛姆的【作家笔记】,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太多太多的例子告诉你,这条路凶险,肮脏,而上帝的宠儿绝不是你,连多次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的村上春树都说自己毫无天赋,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天赋这种事嘛,看张爱玲就知道了,天才少女一鸣惊人,这是天注定的事,她就是上帝的宠儿,而大多数人都不过是红花之后的陪衬绿叶,只能说这条路上无愧于心,不求结果几何。

  前几天发了一条关于骆以军的广播,引来一堆争议,文学一事总是各花入各眼,根本没必要苛责公众的鉴赏力,这是我看不起刘以彘【酒徒】的原因,情绪的发泄与文字的技巧固然流畅无匹,但文字里所要表达的东西却腐朽不堪,墨路本就是末路,有什么资格谈“怀才不遇”?

  卖文为生,莫过于此,只要你读到这八个字心中久久难以平伏,那你多半就是在这条“末路”上走了些歪歪扭扭的路了,而终点永远是遥不可及的远方,你只能笑着说“行百里者半九十”,然后继续坑坑洼洼地走下去。

  《穷途,墨路》读后感(七):人要走多少路才能成为作家 [猫]

  首先,要大声赞一下译者于是女士把“Hand to Mouth”译成“穷途,墨路”,不仅相当幽默,而且戳穿了“墨路”即“末路”的悲催实质。是的,一个人若从十几岁就立志要当作家,他基本上就要对发财、成功这些字眼说拜拜了。不过看完保罗·奥斯特如此诚恳的回忆录,得知他颠沛流离(噢不,应该用“屁滚尿流”这个词)的青年岁月,我还是残忍地笑起来,更不幸的是,我发现以自己生命的滑稽程度,笑他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但,不是所有人的回忆录都能当文学作品看的——“三十岁上下的那几年,我碰到的每件事都以失败告终,那段日子我熬得很苦。婚姻以离婚告终,写作一败涂地,钱方面也是捉襟见肘。”——《穷途,墨路》这两句开头,意思是“大家好,作为曾经的矮矬穷,我要开始自爆了……”作为美国文坛目前在艺术和商业上双丰收的作家之一,以这样的低姿态为自传启航,其实是一种写作手法,连仰慕他的村上春树,在日本的文学地位都不能如奥斯特这般与自身的当红程度相匹配,他同样缺乏奥斯特的一个特长——为每本书写下把人心勾住的开局。这或许与奥斯特喜欢读美国冷硬派侦探小说有关,也就是说,他既有丰富的古典文艺基础,又谙熟通俗文艺的精彩之处,这一阅读经验在书中亦有印证:赚钱点子再次一败涂地之后的某个失眠夜,他琢磨出“一篇悬疑小说的骨干情节”,三个月后,他写出这第一本小说。“凌晨两点的脑波微漾,但我睡不着了,心跳越来越快,就要跳出嗓子眼了……”看似简单平凡的形容,放在这样的语境下,不仅让中年作家重做青春小伙儿的叙事状态跃然而出,而且让读者、特别是粉丝也为他的写作或生命转折点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 没错,与大多数男作家一样,他不爱用华丽辞藻去描述一件事,而是用上述简洁语言重述了三十年的生活,好似一个语速很快的兴奋小男孩。如此多的生命故事,汇成如此薄的一本书,让我想起少女时代看的伊莎多拉·邓肯自传,她认为自己会写很长的一段纠结往事,一两页就写完了。几页之间,几件小事,奥斯特就告诉我们他何以从十一二岁就放弃物质主义谎言了:因为父母为钱争吵不休直至离异?因为辛苦得来的五十美分被“万能的主伸到我的口袋里,亲手掏走了……”?因为看透达尔文“丛林法则”统治世界之荒诞?总之,他“尚未进入丛林”就“已抽身而出”。而他非得铺垫好这样的童年价值观,才能让读者接受他后来以追求经验为主的工作心态和为了边谋生边写作而摸爬滚打的赚钱生涯——往往看起来整天愁钱的人,是最不爱钱的。以打短工为志愿的奥斯特,对卡夫卡及T·S·艾略特那种在稳定工作之余写作的双重生活毫无兴趣,却时不时讽刺一记自己为了钱而放弃原则导致麻烦缠身的丑态,比如他与电影界大导演X先生及其夫人合作起来又吃苦又不爽,比如他被推销自己设计的棒球桌游这种妄求暴富的心理搞得心力交瘁……奥斯特把自己写成一个极其搞笑的人物,自黑得估计连当事人都会忍俊不禁。 无论是四处赚钱导致的动荡生活,还是存钱去欧洲晃膀子的主动漂泊,还有那种不拒绝任何陌生人的大胆心态,都让青年奥斯特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历,这就是“作家的财富”。我忽然理解了《隐者》里那种从天而降的工作机会何以那么合情合理,《末世之城》里的主角怎么会邂逅犹太拉比,他小说里不时出场的那种猥琐邋遢、善恶合一的失败者何以那么真实可信,甚至奥斯特何以混迹于电影圈,并在他编剧或导演的那些电影中描绘出各种奇葩又可爱的人……因为奥斯特自己就结交过诸多“神友”。 除了读书和经历,奥斯特还通过了第三种历练,那就是书写。早年做诗人的抱负及实践,令他具有更敏锐的观察力、更强烈的诗意敏感度、更自信的文字精炼感;为糊口而忙着翻译各类诗歌及通俗文艺,训练了他的写作速度和工作效率;长期写书评影评令他对文学产生很高的鉴赏力……对未来的作家而言,这些都是文字训练。 话说我为什么能从一本薄书里读出这么多东西?因为三十岁之前,以上文字活儿我全部干过。一度为了养活自己我什么都肯干,最odd的活儿,是把某著名金融公司老大们的访谈录音听写下来,我正担心此事影响耳朵健康时,神伸出了友爱之手,阻止我继续为生存沉沦妥协。虽然我不像奥斯特那样主动过得屁滚尿流,但一连串不走运的爱情冒险,已经让生活被迫多姿多彩,我跌跌撞撞却也毫发未损,也是个茫茫命运之流中的搞笑角色。幸与不幸,似乎在我十几岁决心献身文学的那一刻已然决定,三十岁的奥斯特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如何,我也不知,只有冥冥中的神知道。 本文发表于《北京青年报》5月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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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途,墨路》读后感(八):读《穷途,墨路》随想

  上中学时就带我逃学去校外见世面的好哥们茁哥,最近混进了演艺圈,做武行,跑龙套,又开始写起了剧本。卖过鞋、卖过血、开过游戏厅、夜店里看过场子、当过快递小哥、还被不知名的女子睡过……几年下来东跑西颠,为了感受生活,做过几十份不同的工作,欠了一屁股债……或许,这个可以海纳百川的演艺圈真的是他这种经历颇丰的人的最理想归宿,像许多一夜成名的明星那样。

  最近还有一哥们为了内心的理想奔向了祖国的首都北京,寄宿在朋友的家中,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却没有一分钱收入。我问他未来有怎样的打算,他说他的生活只是追求内心的舒适,哪怕兜里只剩一块钱。

  自己曾混迹在画家群落,终日与字画为伍。看过所谓知名艺术家如堡垒般的府邸,名曰美术馆;也见过简陋餐馆里那些衣衫破旧的穷画师高谈阔论,酒后返回冬日里连取暖设施都没有的破房子。那时候爱穿着大背心大裤衩和拖鞋,骑着自行车在画家村里四处转悠找故事,会为那些不计物质回报的理想震动和感动,反观自己已然是个俗人。

  前一阵子茁哥也让我写写剧本,说他能帮忙卖个价钱。我扫了一眼他转给我的提纲,觉得剧情单薄、故事老套,有些将信将疑。不过转念一想,几年前的一个经历让我又似乎找到了些可能。那是给一个小报社写稿子,却被主编冷嘲热讽,让我去借鉴一下她心中那些我觉得只有中学生水准的所谓美文。唉,或许我们的时代需要的不过就是简单粗暴可变现,何必又那么较真。所以,我觉得空下来时说不定真可以写一个剧本,就以我所熟悉的茁哥为素材,来一些他自导自演的专属剧情。商业不过就是迎合,有人变现,皆大欢喜,又何乐而不为?

  保罗·奥斯特的《穷途,墨路》正书写了一个为艺术执着的年轻人的成长和挣扎,或许穷途并非必然,也非走向艺术的充分原由,但一个人总要经历些什么,了解了人性,走笔才会沉稳,视角才会宽阔,作品才有了生活独有的味道。

  我们学过太多东西都关于规则,规则是知识,曾来源于智慧,但看一个人是如何认知和把握。可以走套路的东西诚然简单而易被接受,但缺少灵魂闪光的作品注定流于世俗和浮夸,多年以后,谁又记得住它的什么呢?

  常被问起如果不考虑金钱最爱去做什么,出于内心所向,当然是愿意游走四方听闻别处的聒噪,书写下所经历过的一切。我们这个时代充满了或精彩或荒谬的情节,那些走过的街道,呼啸而过的声音,斑斓迷离的霓虹,莫名熟悉的味道……谁不想把它们装订成册,笑看周遭和后人的评说呢?

  谁的穷途,谁的墨路,又是谁的末路?

  《穷途,墨路》读后感(九):是“穷途”,也是“墨路”

  y 谷立立

  大凡作家成名前都有一段不能向外人和盘托出的往事(所谓年少成名实属凤毛麟角)。在当事人眼中,奋斗犹如在黑暗的走道里迂回辗转、苦苦摸索,辛酸自不待言,讳莫如深也是常理。于是才有了半遮半掩、似是而非的春秋笔法,以欲说还羞的姿态顾左右而言他,只为了保住那个真实而又乏善可陈的自我。从这方面说,保罗•奥斯特是勇敢的。在回忆录《穷途,墨路》里,他将记忆的坐标定位在30岁前后的时段,毫不讳言地正视他放浪的青春,以及他与金钱搏斗的荒唐岁月。

  谁都知道,文学虽然是虚构的艺术,却离不开现实的滋养。要成为优秀的作家,首先必须尝过生活的苦辣酸甜。就像要成就千秋大业,免不了“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一样,磨难之于作家也是必须的。不过,在奥斯特的年代,诸如“穷困潦倒”、“三餐不济”之类的词汇倒像是满口酸腐气的老古董,远远地存在于故纸堆里。奥斯特的同辈人都太聪明,他们以折衷的办法巧妙地规避了生存与理想之间的矛盾,不是在大学谋取教职,就是像卡夫卡、艾略特一样做不折不扣的双面人,白天是朝九晚五的职场中人,夜里是笔耕不辍的爬格子动物。

  不能说奥斯特不聪明,只是他太过理想。毕竟每一个矢志于文学的青年都有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单纯念头,尤其是诗人。奥斯特20出头的时候正值1968年。在那个充斥着荷尔蒙的叛逆年代里,反战、学运、背包客大行其道。年轻人的内心鼓涨着激情,冒险的念头蠢蠢欲动,最无法忍受的就是“万事求稳”。在他们看来,所谓“有益身心、乏味而纯正的美国生活”不是什么天赐的荣光,而是“赝品”,是“虚情假意的广告噱头”。年轻的奥斯特自诩为“少年苦行僧”。他宣称,身为作家不能过得太舒坦,更不应该“隐世于大学校园”。彼时流行的嬉皮文化信奉远行,奥斯特对此也深信不疑。他相信,唯有“孤独而寂静”的出走才能让他真正地与“自身深处的自我”相遇;只有摆脱家庭的束缚,才有纯粹的自由。此时,“大街小巷就仿佛转变成我个人的了,俨然是我内心的地图”。

  奥斯特自嘲年少无知时,常常幻想过一种“挨饿的诗人生活”,而当“梦想”终于成为现实,却发现其实一点儿都不浪漫。说到底,文学的朝圣之路从来蜿蜒曲折,不光要饿其体肤,还得忍受极端的孤独。况且,没有人可以在悠游的同时,还能保有经济的宽裕。二十出头为了梦想四处飘零是一种勇气,三十之后则无异于冒险——从单身汉到为人夫、为人父,从一张嘴到两张嘴、三张嘴,“生存”还是“毁灭”早就不是不痛不痒的模糊字眼了。在处女作《孤独及其所创造的》里,关于这段经历有着相似的说法:商人父亲路经巴黎看到潦倒的诗人儿子独自躺在只容得下一张床、一张桌的房间里发着高烧,儿子兴奋地告诉他最近的“买卖”,父亲“变得非常小心翼翼,对我的弱势地位表示宽容”。

  《穷途,墨路》写于1996年,此时的奥斯特已年近半百。在人生过半、知天命的年龄,大约也没有什么勘不破的了。事实上,他早就拥有了与过去调侃的资本,可以悠闲地回味以往的种种荒唐行径,而不会被凄惨蒙住双眼,写下过多怨天尤人的句子。在回忆往事时,他刻意隐去了沉重的一笔,时不时流露出自得其乐的神情,以调侃的口气开着自身的玩笑,仿佛穷困只是成为作家的必修课,只要拿够了学分,也就成功了一半。事实证明,经历的多样性确实成了他日后创作的一大福祉。

  在《布鲁克林的荒唐事》里,奥斯特最大限度地虚构了一个文人的“荒唐”事。比如,名牌大学在读博士放弃学位去当出租车司机。故事是虚构的,但事假情真。在虚构之后,又隐隐浮现出作家自己的身影。早年的奥斯特为了生计做过多种职业:当商船水手、翻译、替人代笔、写书评、撰写并执导话剧、推销自创的纸牌游戏,甚至于化名写色情故事、地摊文学……此时,他的人生看似低到了谷底,但就算是“穷途”,未必就通向“末路”。用句励志的话说,绝望锻炼了他。如若没有被逼入此路不通的死胡同,就谈不上绝处逢生的豁然开朗。《穷途,墨路》最后提到情急之下,他匿名写了一本侦探小说。几年后,终于付梓出版。从此,奥斯特走上了职业作家之路,也正应了无心插柳的道理。

  何况,穷困之于小说家,未尝不是幸事一桩。毕竟,写作是一种思想的碰撞,如果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作为支撑,创作必将流于空谈。撇开潜在的伤害不说,单单是旁观到的各种奇人怪事,就足够奥斯特受用一生了。表面上,《穷途,墨路》是一个年轻作家的自白,其实也是一本“机遇之歌”。与他的小说一样,奥斯特的回忆同样充满太多的巧合与偶然。在漫长的自我放逐生涯中,他见识了种种奇人怪事。无论是酒吧里怪诞的人肉秀,还是大学校园里散尽千金的奇异博士,抑或是百老汇公寓的落魄绅士,都以各自迥异的人生经历滋养着说书人奥斯特。多年以后,这些人物辗转进入奥斯特的文学世界里,从而造就出俄罗斯套娃一样的叙事模式。就像他在《纽约三部曲》、《幻影书》里写到的一样,只不过前者是虚构、是小说,而回到《穷途,墨路》的时段,这一切都是货真价实的回忆。

  《穷途,墨路》读后感(十):写作,为那荒诞而又撩人的告别

  很难说是什么原因促使时年49岁的保罗•奥斯特开始动手撰写他的回忆录,那是在距今并不遥远的1996年,那些令他获得了广泛性国际声名的作品,例如《幻影书》、《神谕之夜》和《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等书还并未被写出。虽然已经快到”五十而知天命“的年纪,但是此时盖棺论定,还稍嫌太早。也许同年他编剧的《烟》获得了柏林电影节银熊奖的消息是一条导火索,让他想起了三十岁前后的自己——那个走投无路到处推销棒球纸牌的自己,毫无意外的,这异想天开的生意遭遇了和写作一样的失败。

  相信没有人能忽视封面那张保罗•奥斯特的肖像,那大概是1977年左右的他,半个身子隐藏在黑暗中,桌子上放着老式的打字机和一包骆驼牌香烟,如好莱坞影星一般俊美而又颓废的他用修长的手指夹住抽了一半的烟,低垂的睫毛覆在瘦削的颧骨上,如一只微微扑动翅膀的飞蛾。这张照片满足了我们对作家的一切想象,而奥斯特的经历更是作家经历的范本:出生于殷实家庭,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本应有毫不费力的人生,却为了实现作家的梦想不惜自苦。休学游历整个欧洲,在都柏林急速暴走,在巴黎染上淋病;做船员深入体验底层的生活,和各色人等做朋友;为了糊口接过各种千奇百怪的活计,例如给北越翻译新宪法,给影坛大佬写剧本梗概等等……

  这些如今在读者看来浪漫而又荒诞的经历奠定了日后奥斯特文学大厦的根基,当然当时身处其中的他浑然不觉,糊口的压力所带来的焦虑笼罩着他,“我不是在找工作,就是在找工作的路上,”而做做翻译、写写书评影评的资历使他只能蜗居在文坛最偏远的角落里,看不到出路和希望。“三十岁上下的那几年,我碰到的每件事都以失败告终,那段日子我熬得很苦。婚姻以离婚告终,写作一败涂地,钱方面也是捉襟见肘,持续的穷困潦倒,缺钱缺到无以为继,让人胸闷气短,这毒害了我的灵魂,令我在无穷无尽的惊惶中难以自拔。”这是一本关于保罗•奥斯特,也是关于作家这个群体的失败之书。

  评论家詹姆斯•伍德在给《纽约客》撰写的书评中曾经嘲讽过进入创作成熟期的奥斯特模式:“一位主人公,几乎从来都是男性,经常是位作家或知识分子,过着僧侣般的生活,沉溺于一种丧失。叙事中穿插着暴力性意外事件,总体上有种B级片氛围。里面有一个名叫保罗•奥斯特的角色的替身、分身、幽灵和本人:揭示出我们之前在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很可能是主人公想像出来的。”从前可能我们也难以理解奥斯特这种自我重复的情绪,在《穷途,墨路》里,奥斯特揭示了这些分身的由来。

  “如今,当我回过头去看那段时日,看到的是自己的碎片。无数战役在同时打响,我好像被抛散于辽阔的战场,用不一样的姿态、不一样的蛮劲与敌角斗,每一个我都残缺不全,就连‘我是谁’的答案也不尽相同。”在怀疑与自我怀疑中,他会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企图暂时用他人的嘴脸披挂自我,幻想着已把自己全新打造了一番。之后的这许多年,他只不过是在把当时的那些自我一一记录下来。写作,既是为了向那荒诞而又撩人的过去作别,也是为了纪念那段失败的岁月,一次,又一次。

  (刊于5.3《周末画报》802期,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作为商业用途的请豆邮征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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