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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之歌》的读后感10篇

2018-08-13 05:46: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所罗门之歌》的读后感10篇

  《所罗门之歌》是一本由[美] 托妮·莫里森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页数:38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所罗门之歌》读后感(一):重建民族之根与自由精神——《所罗门之歌》

  “为了让爹爹得以飞升,

  孩子们记住他们的姓名。”

  ——《所罗门之歌》

  我对美国文学认知还停留在大学时候品读海明威、马克·吐温、塞林格和菲茨杰拉德等等这类在20世纪或21世纪初就已经遗憾离世的作家时期

  对托妮·莫里森几乎算得上是一无所知。而《所罗门之歌》也是从一位并不知名的美国演员那里初次耳闻的。

  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是一位十分出色并值得令人敬佩的黑人女作家,从她那丰富想象力和颇具魔幻现实主义色彩表达方式里,让人对美国文学油然生出一种全新而奇妙的认知。

  《所罗门之歌》比托妮最为著名的《最蓝的眼睛》要晚创作几年,但它们同样都体现着对黑人文化回归这一主题。虽然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同样具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但《所罗门之歌》只能算沾染了些许而已,而且故事更具有趣味性和民族特色

  整部小说格局就显得有些意味深长——很久以前,奶娃的曾祖父所罗门抛下妻子孩子,从一座山头飞走了;许多年后保险公司代理人史密斯先生靠自己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而坠落身亡;在史密斯先生飞行时出生的奶娃从埋葬祖父的山头也纵身一跃.....

  小说的前部分都是以奶娃的家庭生活社会背景为主要内容,奶娃的父亲是个有白人经济头脑富有商人,已经与父亲断绝来往的姑妈因为天生没有肚脐眼而令男人恐惧,在成长过程中,奶娃渐渐发现自己身在富裕之家却不能自立,父亲和母亲有着诸多荒唐而意外的秘密,两个姐姐仇视弟弟自己爱上了外甥女却又很快厌倦其的纠缠,最好的兄弟加入了一个处决白人的地下组织,最后奶娃离家出走去寻找传说父辈遗失的一袋金子......

  gt;>>飞翔<<<

  飞翔是《所罗门之歌》的一条时间线,第一次飞翔发生在奶娃曾祖父所罗门的时代——所罗门为了逃避白人的奴役,抛弃了妻子和21个孩子,从山头飞回非洲;第二次飞翔是保险公司代理人史密斯先生从慈善医院上空飞去远方,奶娃在母亲正目睹这场飞行时出生了,并成为了白人医院首个接生的黑人婴儿;第三次飞翔正是奶娃自己,面对着昔日最好的伙伴吉他的追杀时,奶娃选择从山头纵身飞翔。

  飞翔可谓贯穿全文,在这一重要的主题上,托妮·莫里森将我们引入到更深层次思考中,究竟什么是真正的飞翔呢?飞翔的意义在于何处?

  奶娃从小便相信黑人会飞的神话,但当他长大后得知在他出生的那日,史密斯先生因为飞行失败而坠落身亡,他便对自己丧失了一切兴趣。而他的父亲也一直在用白人的经济观告诉他:“金钱即是自由......真正的自由。”

  事实并非如此,从奶娃曾祖父的飞翔中,可以得出的是作者对飞翔的其一解说就是——飞翔意味着自由。曾祖父从白人的重压下飞翔,在当时是一种逃离,是黑人对奴隶制的一种无奈的反抗,对自由的向往

  但到了奶娃的这一次飞翔,他开始意识到:飞翔并不只是一种逃离,并不只意味着自由,同时更意味着自己与自己的民族文化真正的融合,是一种精神上的飞跃。奶娃继承了黑人会飞的能力,也意味着他已经与黑人文化紧紧联系在一起了,他将传统继续延伸下去,他的整个思想和精神都更上了一个层次。

  这个层次是远离地面的层次,与父亲的物质主义截然相反的精神高度,一直以来,奶娃都在仰望这个高度上的民族文化,但此时,他已经与这种文化合二为一,成为其的一部分。

  gt;>>寻根<<<

  小说的后部分才开始叙述奶娃独自踏上寻金之旅。奶娃最初的想法是想找到这笔金子,好摆脱自己的家庭,自力更生。但没有想到这笔金子早已消失,而这段旅程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段寻根之旅。

  寻根才是《所罗门之歌》最主要的思想和主题。“飞翔”是根,寻金之旅是寻根的整个过程。

  在提到寻根之前,就不得不先说一说“所罗门之歌这个歌曲,在偏僻的沙理玛,奶娃无意中听到这里游戏的孩子吟唱所罗门之歌,才突然顿悟这首歌的内容讲的正式自己曾祖父母的故事。也正是这首所罗门之歌解开了他祖父祖母身世之谜。

  在文章中所罗门之歌只吟唱了几次而已,每次吟唱的内容都并不相同。现实中真正的“所罗门之歌”是源于《圣经·旧约》,但后来被改作《雅歌》,本义是吟唱和歌颂爱情

  小说虽然大部分都在强调重建民族之根,但爱情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奶娃的曾祖父抛下妻子和孩子飞翔后,所罗门之歌开始被大家吟唱,其实也正是表达了所罗门的妻子和孩子对丈夫离去的一种不舍的情感,是一种爱情与亲情的追念。可以说,小说中所罗门之歌最初的原意应该是爱情和亲情。

  到了史密斯先生飞翔生这里就成了:“焦糖人掠过天空,焦糖人回家了。”回家这两个字就把所罗门之歌升华到了传统的延续上。

  歌声时空的跨越,跨越了奶娃、奶娃父亲、奶娃祖父、奶娃曾祖父这四代人,也是后辈们对先辈们的记忆追忆

  在这段寻根之旅上,奶娃重走了姑妈派拉特曾经流浪路线,和自己的家族渐渐建立起联系,也是在这里,奶娃找到一种归属感,并从人们的口中了解了自己的家族史,。他看着这里的男人如何通过听觉狩猎,如何通过声音交换信息,如何比动物还行走得更快,这些都是黑人最原始的一种文化和力量,一种在他居住地方已经消失的东西

  这个过程里,奶娃的身心发生着极大变化,他从那个长大了还在喝母亲奶水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

  从一个对黑人种族生死毫不关心的人变成了一个为自己种族而感到深深自豪的人。

  gt;>>矛盾<<<

  小说中处处充满着矛盾,有黑人个体之间的矛盾,也有黑人与白人的种族矛盾。

  黑人个体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经济和思想上,奶娃的父亲可以说是代表着被白人文化所侵蚀的那一部分黑人,他从白人那里学到了如何赚钱,并被白人的“金钱即是自由”这种想法占据。他像很多白人一样房地产生意,去家家户户的黑人同胞那里收取房租,成为一个富有的商人。

  而这一白人思想,是被很多黑人所不能理解的,大多数黑人的生活并不像奶娃一家那样,他们都是一些非常贫穷的人,没有自己的车子,没有考究衣服,甚至不会思考如何赚钱。小说中吉他也多次以这一事件讽刺奶娃,认为奶娃多少也继承了他父亲的白人思想。

  但奶娃并不喜欢父亲,相反,他更爱自己的姑妈派拉特一家,派拉特代表的正是黑人的民族文化,她既神秘宽容,她的一举一动保留着最传统的黑人特质

  再者,黑人与白人的种族矛盾是相对更沉重话题。尽管在奶娃这个时代,已经不存在黑人奴隶制了,但许多事件仍然把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给放大。新闻里经常传出黑人被白人杀害并无罪的消息,黑人仍然没有保护自己的法律,这也加大了黑人对白人的仇视。

  在这一方面,托妮更呼吁一种人权平等

  《所罗门之歌》读后感(二):《所罗门之歌》——关于黑人飞翔与回归的赞歌

  试着想想那些你能叫出名字外国经典女性作家,也许只有勃朗特三姐妹能进入脑海,那么,再试着想想你知道的黑人作家,似乎一片空白。的确,西方文学始终男性白人的天下,然而托妮.莫里森,这位出身平民的黑人女性,却登上了西方文学的巅峰,成为黑人文学的一座丰碑

  托妮.莫里森生于1931年,今天已是一位86岁的黑人老太太,蓝领父亲和白人女佣母亲为了逃离种族歧视从美国中部去往南方,又因生计迁徙至北方,尽管历经坎坷,莫里森却凭借优异成绩成为了一名杰出的英美文教授。《所罗门之歌》写于她46岁之时,寄托了她对黑人的全部热爱,是她的代表作之一。

  “其作品想象力丰富,富有诗意,显示了美国现实生活的重要方面。”——这是1993年莫里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致辞。这里的重要方面无疑就是指美国非裔族群的生存状况,如果你是一个对黑人文化感兴趣的人,那么本书一定能够吸引你,如果你对黑人没什么兴趣,也没关系,毕竟想象力和诗意的寻根之旅是所有人类共同的情感诉求

  一部黑人家族的史诗

  《所罗门之歌》共分为两部15章,前一部讲述了一个黑人家庭充满矛盾和混乱现状,后一部则借由寻找一袋金子的契机,追溯了这个家族的过往根源,两部分篇幅相当,且互为表里,第一部似乎是提问者,第二部则扮演了一个远超称职回答者。

  简单来说,第一部以一个黑人男孩“奶娃”中心,讲述了他的家庭生活。“奶娃”出生于美国北部城镇一个名为慈善医院的地方,但却是这家医院成立以来被允许在这诞生的第一个黑人孩子,被允许的原因并不是由于他的母亲露丝是这一带曾经最有声望的黑人医生福斯特的独生女,而或许是跟当天一个名叫史密斯的保险公司代理人插上蓝色翅膀,从医院上空一跃而下有关,这个不讨人喜欢的白人相信自己能飞翔,在他一头栽死在地上时,奶娃便诞生了。可以说他的出生就同飞翔有着某种关联

  奶娃的父亲麦肯.戴德是一个精明强干势力冷酷的黑家伙,在这座城市有16处房产,凭借租金来精心维系和积累着自己的财富,也正是他骨子里的精明,让他娶到了城里最有名的黑人医生的独生女,并在医生死后继承了一笔不小的地产,然而奶娃的母亲露丝却是个胆小、沉寂又木然的女人,和她的两个大女儿一起生活在麦肯的鄙薄下惶惶不可终日,两个女儿比奶娃大十几岁,将自己全部的生命都用来折绒玫瑰花,此外,奶娃还有一个父亲从不让他与之来往的姑姑派拉特,一个像吉普赛人一样生活的神秘女人。不让奶娃和她来往的原因,不是因为她没有肚脐,而是她过着贩卖私酒的不体面生活,——那将会给麦肯的事业带来影响。派拉特没有结婚,却有一个名为丽巴的温柔女儿,和一个名为哈格尔的孙女,当然,哈格尔只是丽巴的女儿,却从不知晓自己的父亲,三个女人就这样在一间破败而简陋屋子里生活,唱歌是她们生活唯一有意义事情,还有就是奶娃无话不谈的发小吉他,和一帮叫作托米名字的黑人朋友

  “奶娃”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父亲的管仆弗雷迪,一个大嘴巴狡猾的家伙,无意间窥视到露丝给已经十来岁的奶娃喂奶,这一带着羞耻传闻传遍城镇,也留下了这么个名字。长大后奶娃与自己的侄女哈格尔相爱,这种乱伦的关系原本千疮百孔的家庭更为混乱。在一次父亲对母亲的家暴中,奶娃头一次将父亲打倒在地,也随后从父亲那里得到了家庭不和的秘密——她的母亲露丝与她的黑人外公曾有着亲密暧昧关系,联想到母亲在他已经长大后还偷偷给他喂奶,他决心查清真相,一次半夜跟踪母亲到外公墓地后,奶娃却又从母亲那得到故事的另一个版本——麦肯只是贪图家产才与她结合,而对她无端和充满耻辱怀疑,曾一度让奶娃险些胎死腹中,多亏派拉特的出手,才保住了他的生命。奶娃在家庭的种种混乱中陷入痛苦,一系列问题在他的脑中炸开,麦肯究竟为何与派拉特老死不相往来?麦肯提到的私藏的黄金究竟是否存在?他的家族曾经在南方有着怎样的往事?带着一系列问题,他离开了家,踏上独立之路开始进入第二部。

  而第二部在回答所有疑问的探寻中升华了小说的主题,成为全书的真正高潮。原本麦克和妹妹派拉特在南方这片乐土上过着相对完满的生活,他们的父亲吉克精明能干,从一亩土地干出了属于自己的农庄,成为当地黑人的典范,却因自己的地妨碍了当地白人权贵产业发展,而在自己的农庄被人从身后打死,“直飞到五尺高的天空中”,亲眼见证这一切的麦肯和妹妹被好心的老女佣瑟斯收留以防被白人灭口,后辗转来到北方,麦肯因怀疑妹妹私藏了一袋黄金而不愿与她来往,奶娃之行的目的也正是寻找这根本不存在的金子。在不断的探寻过程中,奶娃找到了家族的最终根源,那是一个歌唱所罗门的故事——有着飞翔、回归和关于死亡的全部答案,同样,这个犹如侦探小说般的谜题,最好还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探寻。

  的确,这部小说讲述的并不仅仅是一个黑人家族的故事,而包含了所有黑人族谱的共同命运,这一命运源于他们的祖先从非洲大陆来到这片号称自由的土地,却发现自己只是白人自由生活的奴隶。

所有的人都想要黑人死

  这句由多个人所讲出的话贯穿全书始终,一代代的艰辛苦难,混乱与死亡,让他们感到痛苦,而小说也正提供了一个可能解决手段:回归。

  “所罗门之歌”究竟唱了什么

  不看到最后四章,你是无法理解所罗门之歌究竟与这本讲述黑人的故事有何关联,可以说题目就是小说探寻的最终答案的象征,在最后几部分的探索中,就犹如一个侦探将要揭开压在所有人心头的谜底——(只不过这里不是一个罪案,尽管也交织着谋杀)黑人族群的源头——那个可以飞翔的所罗门,从非洲大陆来的祖先,一个王者,一个可以拥抱自由的人,一个回归生命的人!奶娃找到了家族的根,找到了关于存在与繁衍的实在,这也是生命的本能,所罗门之歌也已超越了物质层面的本源而升华成了一种精神上的象征,成为所有黑人向往自由与希望的寄托。

  歌唱成为他们表达情感的途径,也构成黑人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也许在美国社会,黑人在科技、学术以及经济上取得的成就和贡献并不多,然而没人能够忽视黑人的音乐——布鲁斯、爵士、说唱处处都展现着浓厚原始而奔放的黑人文化,歌曲或许就是他们的祖先留在一代代基因中的灵魂。

  借着这首洋溢着自由气息的歌,托尼.莫里森自然触及了那个重要的问题——种族歧视,一个直到今天还存在于美国社会的问题,在小说中,她不露声色地表达着社会上无处不在的种族问题——不接受黑人的慈善医院,打死黑人农场主却继续发展壮大的白人,以及那个可怕而充满复仇色彩的“七日”组织,莫里森不是简单地揭露歧视,而是试图去展现歧视所带来的仇恨,没有人,无论黑人还是白人,能从这场仇恨中获益。没有说教,她用爱来告诉人们这一点,也因此她于2012年接受了奥巴马总统为其颁发的总统自由勋章。

  又是魔幻现实主义

  现在不妨回到小说的艺术表现上来,如果你是马尔克斯的忠实拥趸,那么就一定能在这里找到熟悉的感觉——插着蓝翅膀飞翔的史密斯,没有肚脐的巫术女人派拉特,永远在折绒玫瑰花的两姐妹,为爱而死的哈格尔,还有没有人以为她还活着的高龄女佣瑟斯,更别提无处不在的飞翔渴望,让人不禁联想到《百年孤独》中升入天际的美人儿蕾梅黛丝,只是在这里,飞翔,得到更为充足又深刻的展示——伴随一个自以为能飞翔的男人死亡,奶娃诞生了,而当

这个小男孩长到四岁时,一发现史密斯先生早些时候已经弄懂了道理——只有飞行和飞机才能飞——就对自己失去了全部兴趣。没有这样一种本领,可还得过日子,使他郁郁寡欢。

  在寻根之路的尾声,他又做了关于飞翔的梦

那是一夜温柔的梦乡,梦中全是飞行,全是高高的翱翔于地面之上。不过梦中飞翔并不像是展开两臂像飞机翅膀那样,也不像外星人那样炮弹似的水平飞行,而是一种漂浮的游弋,就像一个人躺在长沙发上看报纸那样姿势放松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用生命实践了对飞翔的向往

他没有抹掉泪水,没有作一次深呼吸,甚至都没有弯一下膝盖——就这样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的朝吉他盘旋过去,他们两个人谁的魂灵会在自己兄弟的怀抱中被杀死是无所谓的。因为如今他悟出了沙理玛所懂得的道理: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

  若要给小说找点不足,那就是人物的对话,偶尔会让人分不清究竟是谁在说话,即缺乏独特性,有些地方又繁杂断续,出彩的第一人称对话较少,这也许是它与《百年孤独》还有差距的一个原因。

  但不能否认的是,如同马尔克斯之于拉美人,托尼.莫里森之于黑人,也是自身族群的代表和文艺巅峰,这里总有令你惊异的文化元素,和从未听过的——所罗门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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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罗门之歌》读后感(三):生命都应该有根

  《所罗门之歌》额外加的书皮上赫然写着:奥巴马最喜爱的书。

  托妮·莫里森,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足够震撼,于是我选了这本书作为认识她的开端。

  开始有点平淡,耐心慢慢读到一半,就真的颇失望了,太多琐碎的情节夹杂在里面了,不喜欢这样的写法,描绘那些没必要的细节做什么呢。只有在最后四分之一左右故事才有一点看头,因为主人公终于踏上了寻根的路程(虽然初衷是找金子),线索太肤浅简单了点。一个中产阶级的成年男子,对于整件故事来由的好奇就主要被金子驱动?这么多年了回看他的父亲、母亲,别扭的关系,和很多不和家庭异曲同工,并不是因为肤色;还有爱情,他那的确是爱情,却在20年后腻烦了就一走了之让女人疯了死了不管了吗?这女人死的没有意义。他的故事简单浅显的都不及他祖父,虽然那代黑人可能更简单,但是至少有着南北战争之后黑人生存状态的藤锁可摸。

  故事有点精彩是在后四分之一,描绘的场景终于从乏味的现代都市生活转到他们的家乡,引向过去祖辈的生活印迹,“这镇上所有的人都姓所罗门”,黑人常唱的歌谣,那场景是一种扎根于大地的真实,尽管再追溯几代人,他们都是从非洲而来,可现在这是他们的家了,“根”。

  最后一页是高潮,好像有股凛冽的寒风吹透了全身,站在大山之中的人,迎着风向,在人生之中最透彻也最无畏的时刻,写得壮烈震撼。抱歉我竟然想起了《红岩》的最后,许海峰用共产党员最伟岸壮烈的身影从容面对射向他的无数弹流。可惜这个黑人没有什么壮烈可言,只是有点大彻大悟的意味。

  读《所罗门之歌》必然想起《根》,不是书是电视剧。大概10几岁的时候,我记得非常深,因为那个电视剧有着现在少有的严谨深刻,不夸张故事也不特意渲染气氛,世世代代挣扎生活在美国的黑人辛酸史,那么鲜活,几代人口传目染的家族故事,传递下来到现代,很真实,也感觉离我们很近啊。电视剧最后一集最后作者出场漫步讲到写这本书的起源,说很小就听长辈不断的讲着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等等的各种故事,非常鲜活,使得他一直非常好奇,长大后经过论证考察多年,终于写出来这本《根》,追溯到了他上六代的故事,在美国当时也很轰动,之后拍成电视剧,在中国上映是是80年代末左右。

  小时候还有一部同时期的电视剧《南北战争乱世情》,拍得好像超长的史诗,非常精彩。使得小时候的我对19世纪欧美上层阶级的生活很迷恋,男人的绅士、女人的妩媚,旧时代的古典气息让我记忆非常深刻。后来看很多不断拍摄的世界名著,越新的翻拍,似乎古典韵味越淡。现代人越来越少的看经典名作了,还是在越来越城市化的都市里生活久了渐渐淡忘那种美了?后来到了高中看了《飘》,对黑人的复杂状况了解更深了一步,玛格丽特笔下的描写,少了评论性政治性的论调,是真实的故事,每个家庭及每个人在大时代下的情感与生活。有这样的记忆做底子,可能对这本书就鄙薄了一点,可它还是让我联想起很多东西。黑人在美国的生存状态也可以写成无数篇论文,说不完。也许莫里森也只是想写一件事一个侧面,她写了很多关于黑人问题的小说,她没法在一部书里讲出那么多事情。能写出传世作品的作家,毕竟是少数。

  《所罗门之歌》读后感(四):寻根与飞翔

  父辈们可以飞翔,而孩子们可以知道他的名字。

  其实我看《所罗门之歌》还是有一些疑问的,主要就是为什么奶娃要寻找祖先,以及飞翔对他的意义?

  为何人会对寻祖如此积极?人会想要知道祖先是什么样子?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需要,也是一种自我证明的需要。在对祖先的寻求中,找到自己的模样。

  而飞翔意味着什么?奶娃一直希望他的生活是纯粹的,不受他人控制的,且认为不能飞翔的人生是平庸的(好像是这样)。我觉得着也是一种自我价值的表达。即使从未离开过平地,也可以飞翔。

  个人认为我以上两点比较浅薄,而且观点也受到最近想法的影响,随便写写,欢迎喷。

  《所罗门之歌》读后感(五):简评《所罗门之歌》:关于精神和物质追求的讨论

  因为要写essay,所以对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一个头脑风暴。

  不断连接剧情的关键点,让我从精神和物质追求这样一个层面开始解读托尼莫里森的这个故事。这里做一些简单的评价,也算是记录我的想法和推理过程。没有查书引用,就是写了个大意,有些地方可能写的不对,欢迎指正o(≧v≦)o

  首先小说的主人公奶娃,一个很随便起出来的名字,或者说,这是一个带有污点的名字。他的原名是Macon Dead,同样也没好到哪里去。和自己的父亲以及爷爷用着同样的一个毫无意义的名字,一个由于喝醉了的白人军官而误打误撞由自己爷爷的出生地和他太爷爷当时的状况而组成的名字。这是当年黑人毫无权利的表现。第三个Macon Dead已经有了许多金钱,相当于市满足了物质追求,或者说,是权利的象征。一个权利的象征者,却背负着一个体现着他毫无权利的名字。不管是他爸爸还是奶娃自己,这都是一个讽刺了他们一生的事情。而他的父亲不断追求金钱,追求物质也同时成为了他的精神追求。他一声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衣食无忧,甚至于可以大手大脚生活的人。而和他有着同样名字的儿子却不然。他没有任何追求。

  这个名字,揭示了奶娃的前半生。一个活着的死人(living dead)。他的好友吉他曾多次调侃他父亲的名字,奈何其实奶娃的名字和他的父亲一模一样。随着奶娃逐渐长大,他的人生是失去了目标的。他用着家里的钱,做着父亲给他的工作,喝酒,去富人区的派对,和女人做爱做的事(咳)。而当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的归属地,通过那袋也许根本不存在的金子,他却迎来了自己好友的枪口。(我并没有看懂结局,但我认为,奶娃是被吉他枪杀了的,这里后面也会有讨论)情节发展上来看,这袋金子很有可能是不存在的。也许是奶娃的父亲和派拉特太累以至于出现了幻觉,也有可能是被其他人拿走了,但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得到的。金子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奶娃在镇上是一个有着权利的人,但他没有任何的精神追求。直到他来到他爷爷生活的地方。他在这里找到了“家人”,找到了归属感,他喜欢这里的生活,即使他知道他不得不回去,但当他回到密歇根,他将会想是他离开之前说过的,找到点人生的意义。他找到了他的精神追求。而同时,他也具有物质。奶娃通过他的物质追求找到了他的精神追求。

  但莫里森留下了一个值得讨论的结尾。

  结局,为了金子的吉他向奶娃开了枪。结局写奶娃从悬崖上“掉”了下去。是否飞起来了呢?我想这个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这样不同的答案,带来的是对于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的讨论。到底是精神追求更胜一筹?还是物质追求?追求着物质的吉他杀死了奶娃,这是物质比精神来得更实际。奶娃飞了起来,这是精神是生活的支柱。两者各有各的道理,也各有各的隐喻。而文章中,对这样两种追求都有进行刻画。

  那么就不得不说说吉他,这样一个精神追求丰富的人。他杀白人。每当有黑人死掉,他就会用同样的方式杀掉黑人,这是他们七日的形式法则。他比奶娃的精神追求高很多,他关心政治,关心自己的种族;他从小生活在黑人被压迫的南方,而当到了密歇根,他还在为他的同伴着想。相比奶娃这种宁可买一张飞机票逃离奴役的思想,可以说是极其有精神追求了。但莫里森在吉他身上着力刻画的是物质追求。他嫉妒,他嫉妒奶娃拥有的财富,嫉妒他的年轻和精力。他想要得到那些金子,想要到宁可向从小到大的好友开枪。物质追求和嫉妒让吉他不再相信自己的好友。他认为,人为了自认利益会欺骗他人。而由于物质追求而被蒙蔽了双眼的吉他,最后终于伤害到了他人。人对于物质的过度追求会让人无法明辨是非。

  奶娃一生中最重要的,除了吉他,也许就是哈格尔了,一个他爱了很久却狠狠摔倒了的女人。这个女人,在最后用一种近似疯狂的状态爱着他,渴望着他。奶娃分手的时候给了她钱,而她却依旧无法接受失去他的现实。莫里森笔下的哈格尔在我看来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她是自由自在的体现,那种自立、成熟、活泼、给人带来惊喜的、即使被娇生惯养但并不恃宠而骄的女人形象让她很讨人喜欢。但她随后的疯狂行为也着实让人害怕。这是一个人疯狂的进行精神追求的状态。而她的精神追求,却是搭建在其他人的主观意愿之上的。这样的精神追求,原来的她,那个没有被奶娃抛弃的她是不曾拥有的。而只有当失去了,人才会意识到拥有的美好。因此她开始了她的精神追求。直至死亡,她仍然在渴望着她的爱人,希望能够满足她的精神需求。哈格尔不存在物质需求,就像她奶奶派拉特,她不在乎金钱,而愿意将所拥有的一切都给予她的母亲和奶奶,也让她无需为金钱担忧。莫里森在这个角色上,强调的是人对精神的追求。人对于精神的过度追求会让人陷入痛苦,甚至死亡。

  莫里森极端化了这两种追求的形式,但却也带来了深思。是否不管哪一种追求都会带来悲惨的结局?

  也许她是在表达我们要在两者中寻找平衡。像奶娃一样,从物质追求开始,从中找寻到精神追求,然后通过追求物质,完成对精神追求的需要(这里的反例应该就是奶娃的父亲,一个把物质追求完全替换成精神追求的人),总之就是一个不走极端地,看重精神追求的人。但,问题又绕回了原点。奶娃的存亡与否证明了到底是精神追求更关键,还是物质追求更胜一筹。从这里开始,每个人就有每个人自己的解读了。

  我一直觉得莫里森对于这本书的人物塑造十分失败,但经过分析,看到她想表达的极端,我有些理解她这样的写作安排了。她通过极端的人物塑造,来增加她小说的戏剧性冲突,体现她对于人性追求的讨论。这才是小说,甚至于艺术的表现形式。

  当然,书里还有很多其他值得讨论的地方。这里也仅仅是从人性追求方面入手分析。【也可能就是胡扯_(:з」∠)_

  另,这一版的翻译有些地方不是很尽人意。虽然我也许根本达不到这样的翻译水平,也感谢翻译人员的辛苦付出,但是还是想说一句吧……可以理解但是读起来不是很舒服,而且有些地方……翻错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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