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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枝败叶》经典读后感10篇

2022-05-15 02:05:1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枯枝败叶》经典读后感10篇

  《枯枝败叶》是一本由[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1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枯枝败叶》读后感(一):一切关于马孔多和香蕉公司的故事,都从它开始了。

  6月29日晚上看完《枯枝败叶》。

  简单的读后感是:小说里面的人物,让我很莫名其妙的感觉。可能是作者采用人物陈述各自心理来展示了故事情节,所以,刚开始人物之间的角色还没有转换过来。

  很喜欢:“茉莉是一种会走路的花”。这句话是妈妈说的。作者让妈妈很平淡,很简单说出来,却让我,作为一个中国孩子记忆深刻。

  故事情节都不多说了。不过这小说,读后我有意犹未尽。因为很多关于大夫的故事,秘密作者都没有阐述,就让我们这些读者乱想。

  为什么说,枯枝败叶是马孔多和香蕉公司的故事开始喃?因为……

  我看了加西亚.马尔可斯的四本著作。这四本都有香蕉公司和马孔多。我要读完加西亚的16本作品。纪念我爱的偶像!!!

  《枯枝败叶》读后感(二):混乱纷杂的叙述空间

  这是一本错乱而难读的书。对于我来说,真的是有点难读。

  主要是它其中的叙述方式让我产生这样的感觉。

  它当中,每一篇都是我开头。但是这个我与那个我又不一样。他们都有不一样的背景,有不一样的思考方式,有不一样的观察角度。而在转换视角的时候,是根本不会有任何的提示的。当然在排版上空了一大段来达到提示的效果。我很怀疑一开始作家给出的原版,有没有这么贴心。

  这样,一个事情,时空错乱,叙述者错乱地,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讲过不停,从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去吧整个背景给显影出来。这本小说就是做了这么一个事。再说一句,这本书比较不好读,不是很亲民。我想为了真正的把握它,有必要再读一次。

  为什么再读?那就要说,因为我太爱《百年孤独》了。虽然我相信那是有根据的——据说这个是《百年孤独》的原型。马尔克斯的作品,其中会有一些,或多或少的关联,这在读过他的一两本,不用多的作品后就能感受得到。总的来说,他是在不断地描写这他生存的那一个时空,那一个国度,在不断描绘他所认知到的拉美世界。所以这本书,在我现在没法整体把握的情况下,我想我会去再读一次,尝试更深地去理解它要表达的东西。

  魔幻,在这里没有那么魔幻。评论家,冠了个名,魔幻现实主义。而在马尔克斯看来是不是这么回事还真的很难说。而在这一本《枯枝败叶》中,有感到魔幻的成分,但是并没有多么魔幻。在我看来,马尔克斯的魔幻,只有在《百年孤独》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无可超越。

  拉美世界,通过马尔克斯的笔触,部分地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但是还是那么地陌生。那是一个神奇的国度。那里有那么多的不同,但同时又有那么多共通的人性存在。这个就是小说能带给读者的最大的收获吧。能够感受到遥远的地方,有着与我们不同的居民,而他们的本质其实与我们一样。

  我不知道这样的混乱纷杂的叙述方式,是不是有意为之,但是还真的切合了书名的“枯枝败叶”。有各种的味道,有各种的惨败,拥挤在一处,在发酵。

  《枯枝败叶》读后感(三):马尔克斯教你如何写作

  一、

  枯枝败叶。1955年。

  马尔克斯的第一部小说。

  其中某些隐秘的联系让我联想到了蒋峰的处女作。

  蒋峰曾如此评述自己的第一部作品:“想写成《天生杀人狂》那样的教科书,其中包含有罗曼司,对话波,隐藏叙事以及平行叙事这些涵盖几乎一半以上的小说类型技巧。”

  如蒋峰的处女作一样,马尔克斯在他的处女作里也这么干了——他搭上了几乎所有能想到的写作技巧。

  大概,作为小说家,都想让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更完满一些?至少在形式上。

  这部小说评价不高,豆瓣一个短评,打了一星,说“烂,不知所云”。然后五个有用……我点到好友的评价列表里,看到也有人评价说是平庸之作……

  但是这部小说压根就不是要好好讲故事给你听的,所以期待把它当做故事看的人自然会失望。

  这是马尔克斯的一次写作技法的练笔。你不能只看到内容,要看他的形式,看马尔克斯是如何把这部小说创作出来的。

  作为读者看起来可能感觉确实一般,但是作为写作者就不同了,这本小书完全是可以作为文本加以细读和研究的。

  《百年孤独》已臻大成,各样技巧已经基本圆融于叙事当中。

  但是这本处女作则不同,马尔克斯初次显露了他的锋芒,他的对于写作技巧的熟稔运用。

  二、

  书分11章。

  多视角叙述,准确说来应该是三个视角,以上校为参考系的话,则是:

  上校

  上校女(伊莎贝尔)

  上校孙

  这11个章节严格采取内聚焦(即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其叙述视角必须限定在单一人物身上),只有第三章第一节有点例外,采取了零度聚焦(又叫全知视角,或者上帝视角)。

  其余章节都严格采取了内聚焦,准确点来说应该是不定内聚焦。

  应当说,马尔克斯甫一出手,技巧已极为成熟。三个视角,穿插叙述,而丝毫不乱,以相同的台词和事件相互连接起来。让人想起盖·里奇的电影。

  镜头感十足。

  福楼拜可谓现代小说的鼻祖,他提倡的“作者隐退”这一概念影响极为深远。马尔克斯小心地遵循了这一原则。

  既然是三个视角,既然是作者隐退,那么自然不能有这样的人物出场方式:

  “啊,我是上校”,“我是伊莎贝尔,上校的女儿”,或者“我是伊莎贝尔的儿子,上校的孙子”

  自报家门已为现代小说所摒弃。取而代之的是不露声色地让读者分辨出人物,而这就需要在字里行间为各个人物制造出相应的标识。

  以此书为例。简单一点的是对“上校孙”这一人物的辨识。在以他为视角的叙述章节里必然出现这样的名词:“亚伯拉罕”、“外祖父”、“妈妈”。

  简单的仅靠名词便可进行辨识。

  相应地,“上校女”也有相应的专属辨识词:

  “继母”。

  这个词是专属于她的。

  而稍微复杂一点的则是上校本人了,要在叙述一段后,联系前后文的语境才能对这一章节的叙述视角的主人加以辨识。

  打住一下。

  我们此刻所言及的都是关于写作的事情,如果要创作带些技巧的长篇小说,可能会用到这些。也即,我的这篇文字,不是站在读者角度,而是站在写作者的角度——分析马尔克斯如何把这部小说创作出来的,技术性地。

  继续。

  三个视角各自叙述不同的事情,而彼此纵向发展的同时又产生着些微的横向共振。这几缕微弱的横向共振,就是相同的人物台词,以及某个事件共同构建的。

  这样的台词在第11章有三句,事件是一个。11章一共分了5节,较为复杂,我们稍后再分析。现在先以前几章为例。

  在这之前我们最好先对这11章进行拆分:

  第1章分4节,叙述视角分别如下(下同):

  1. 上校孙

  2. 上校女

  3. 上校孙

  4. 上校

  第2章:

  1. 上校女

  2. 上校

  3. 上校女

  第3章:

  1. 上帝视角

  2. 上校

  第4章:

  1. 上校孙

  2. 上校

  第5章:

  1. 上校女

  2. 上校孙

  第6章:

  1. 上校

  2. 上校女

  第7章:

  1. 上校

  2. 上校女

  第8章:

  1. 上校女

  2. 上校

  第9章:

  1. 上校

  第10章:

  1. 上校孙

  2. 上校

  3. 上校女

  第11章:

  1. 上校

  2. 上校女

  3. 上校

  4. 上校女

  5. 上校孙

  三、

  这部小说一直在回忆和现实里交织。现实即是上校带着他的女儿伊莎贝拉还有他的孙子,以及几个仆人,一行几人来到上吊死去的大夫的屋子要为他入殓。但大夫生前因见死不救而遭到整个镇子的人的敌视,死后也无人为肯其扶棺。上校此举可以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只因为之前有过承诺。来到这里要为大夫入殓遭受了一些阻挠,但最后大体还算顺利。中午12:00上校得知消息告知镇长开始,一直到下午15:00基本结束。故事时间就是这三个小时,空间就是大夫死去的这一个阴暗屋子。然而单凭此现实无法构成整部小说,除了现实更多是人物的回忆。于是我们看到上校、上校女、上校孙各自以他们的视角展开故事,穿插叙述,一步一步勾勒出了大夫的一生。

  如前所述,这部小说压根就不是要好好讲故事给你听的,这是马尔克斯一次写作技法的练笔。一部小说分析起来可以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入手,像《百年孤独》如果要分析,则两方面都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而这部处女作,马尔克斯显然着力点更多在于形式上。他需要更多形式上的练习,以为他后期真正要讲得故事打磨好技巧。毕竟空有一个好故事而没有相应的笔法作为载体和辅助显然无法写出一部精彩的大部头。所以当我们要给这本小说写篇文字,也相应地更多从结构入手,分析马尔克斯的写作技巧。

  上面提到,整部小说分别以三个视角各自叙述,而他们彼此纵向发展的同时又产生着些微的横向共振。这几缕微弱的横向共振,即是相同的人物台词或某个事件。

  相同的台词,在第一章里就已经出现。第25页,第一章结尾,第四节,上校的视角:

  当时阿黛莱达问他:“什么草,大夫?”他带着浓重的鼻音,用反刍动物特有的慢吞吞的声音说道:“普通的草,夫人。就是驴吃的青草。”

  接着第一章戛然而止。

  这一句话再次出现已经到了第60页。第四章的结尾处。

  这句话的第一次出现是上校的回忆,站在此刻回忆当年的情景,而第二次出现则是以进行时态对事件进行叙述。以相同的台词遥相呼应,使得第一章和第四章有机地串联起来。

  类似地台词还有这句:

  “恰薇拉,你都快结婚了,也不跟我打个招呼。”

  这是第2章,第1节末尾,上校女儿伊莎贝拉的视角,她回忆她和梅梅(也即大夫的妻子)之间的故事。

  然后第一节结束,转而叙述第二节,是上校的视角。故事转入现实,再到第三节第二段里又出现了这句话。这一节还是以上校女儿伊莎贝拉的视角展开叙述的。于是第一节、第三节相勾连。中间插入的第二节并没有打断故事的连续性,因为这一句台词带来的这一抹微弱的联系。

  再到这一节的结尾,梅梅回忆往事:

  她说,还有一件事是五年以后发生的。那天,她走进饭厅,爸爸正在吃午饭。她对爸爸说:“上校,上校,办公室有个外乡人要见您。”

  此句第一次出现是在41页,第二章末尾。上校女儿伊莎贝拉的视角。她和梅梅闲聊,回忆往事,一直述及大夫的第一次出现。这里所谓的外乡人就是大夫。然后到第48页,第三章第二节,上校的视角:

  欢迎仪式一结束,我就回到家里。我们刚刚围着桌子坐下来——比平常稍微晚一点——梅梅走了进来,对我说:“上校,上校,办公室里有个外乡人要见您。”

  由前面举得这三个例子可以看出,同一句台词前后两次出现,第一次是序幕,为下文做铺垫,而第二次则是正式开始叙述。中间有穿插的章节内容,不同的叙述视角,以及现实和回忆两种时空。但即使相隔甚远,也依然可以通过相同的台词将两节联系起来。

  这样的写法后面还有一些,比如第五章,分两节,两句结尾都同样出现了相同的台词,只是叙述视角有所不同。

  第一节叙述视角是上校女伊莎贝拉。在第一节结尾处,故事此时处于现实层面,时间是14:47。上校女伊莎贝拉有点神游物外,上校关心她女儿:

  “孩子,你有点精神恍惚。”我说:“您看会出事吗?”他身上淌着汗,笑吟吟地说:“照我看,起码有不少人家会把米饭烧焦,牛奶也会泼洒一地。”

  接着是第二节,叙述视角是上校孙。在结尾处,马尔克斯这么写道:

  现在我亲眼看到一具尸体,[…]。我想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可是,她和外祖父交谈起来。她说:“您看会出事吗?”外祖父从手杖上抬起下巴,摇了摇头说:“照我看,起码有不少人家会把米饭烧焦,牛奶也会泼洒一地。”

  这一章和前面几个例子不同的一点在于,它在时间上并置发生的。前面几个例子都是以历时性展开叙述,第一处是序幕,属于回忆,第二处则正式展开故事。而这一次不同。

  第一节大概有四页,第二节大概三页半,字数基本相同。叙述时间差不太多,而故事时间则以相同的台词为标志,都在两节结尾处,可以看出叙述时间基本等于故事时间。即TR≈TH。(TH指故事时间,TR指叙述时间)。

  第五章的这两节是以共时性同时展开叙述的,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中的农业展览会的叙事类似。时间凝固,进入空间叙事的层次。

  第十章还有一处,以相同台词串联起被隔开的两章。但这里是以历时性展开叙述的。第十章分三节,第一节以上校孙的视角展开叙述,第二节是上校,第三节是上校女。在第一节末尾,上校孙看着他的外祖父:

  他大概觉出了我在盯着他,忽然很深地叹了一口气,晃动一下身子,用喑哑悲凉的声音对妈妈说:“‘小狗’要还活着,一准会用皮带把他们一个个地栓到这里来。”

  这句再次出现是第三节开头,同样的台词将这两节联系了起来:

  爸爸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他说“‘小狗’要还活着,一准会用皮带把他们一个个地栓到这里来。”

  时间上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一节末尾,而第二次出现则在第三节开头,抛开中间插入的第二节,故事可以接续下来。虽然叙述人称已经有所转换,从上校孙换成了上校女。

  不同以往地,这句台词出现了三次。第三次跃迁到了下一章,第三节,这一次是以上校为叙述视角展开叙述的:

  我对女儿说:“‘小狗’要还活着,一准会用皮带把他们一个个地栓到这里来。”

  这一句台词用得也是够本了。前后三次,分别以上校孙,上校女,上校三个人的视角进行描述。分别接续起相隔的同一章被隔断的两节、以及不同的两章。

  接下来紧接着看第十一章,也是最后一章。这一章到了结尾,镇长来了,要把安葬证交给上校,准许他安葬大夫。

  这一章在结构上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不同于以前的十章,这一章不仅有相同的台词,还有相同的事件,以此串联起这五节。

  所谓相同的事件,即是上校快要摔倒,被镇长恰巧扶住。

  这一章马尔克斯对“上校差点摔倒”这一相同事件的写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宁浩《疯狂的石头》的开场,一次撞车事件,从三拨人的角度分别展开叙述。这里叙述时间TR不断膨胀,而故事时间TH是凝固暂停的,进入空间并置叙事的层次。

  “上校差点摔倒”这一事件也是如此,分别从上校女,上校,上校孙三个角度叙述了三次。同一事件从不同角度重复叙述三次,即是所谓的多重内聚焦,也即多视角立体叙事。

  同样的手法也被昆汀用在他的《低俗小说》里。我们之前讲过这种写法的好处,如果只通过一个角度来看待事物,不免有盲人摸象的局限性。这种叙事手法最大的好处能最大程度地还原事件发生时真实的面貌。

  比如第一次叙述是上校女的视角:

  爸爸停下脚步,伸长脖子,聆听这后屋里愈走愈近的熟悉的脚步声。他忘记了刚才要跟卡陶雷谈什么事。他拄着手杖打算转过身来,但那只跛脚使不上劲儿,差一点像三年前那样扑倒在地。

  从她的叙述中我们所知最少,只知道上校差点摔倒,但最后到底摔没摔倒,我们不知道;而那个“后屋里愈走愈近的熟悉的脚步声”是谁,我们也不知道。

  第二次叙述是上校自己的视角:

  我听见镇长径直向我走来,打算拄着手杖快点儿转过身去。可是,那条废腿不听使唤,我朝前一栽,心想这下子非摔倒不可。要是碰到棺材沿,脸准得摔破了。就在这时候,我碰着了他的胳膊,使劲抓住了他。他结结巴巴地说:“上校,我担保不会出事。”[…]。我对他说:“不管怎么说,该出的事总得出。年鉴上早已经写明白了。”

  从这一节里我们知道了那个“后屋里愈走愈近的熟悉的脚步声”原来是镇长。而上校最后也没摔倒。镇长恰好扶住了她。

  第三次叙述是上校孙的视角:

  这时候,那个挎手枪的人从后门进来了。走到门口,他摘掉帽子,蹑手蹑脚地往里走,似乎怕惊醒死者。其实他是要吓唬一下外祖父。他一推,外祖父朝前一栽,晃了一下,连忙抓住那人的胳膊。

  从这个叙述里我们知道了更多的事,原来上校不是自个儿摔倒的,而是镇长想要吓唬他才差点摔倒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写法采取了陌生化的笔法。何为陌生化笔法,比如康拉德在《黑暗的心》中的一段:

  我给汽船加了一点速,然后向下游驶去。岸上的几千双眼睛注视着这个溅泼着水花,震摇着前行的凶猛的河怪的举动。它用可怕的尾巴拍打这河水,向空中呼出浓浓的黑烟。

  这里所谓的“凶猛的河怪”、“可怕的尾巴”即是我们所熟悉的汽船。这一段康拉德以土著人的视角展开叙述,将我们所熟悉的事物陌生化。马尔克斯《枯枝败叶》里的这一段也类似,我们所熟悉的镇长变成了那个“挎手枪的人”。

  相同的台词有两处,第一个就是之前说的“小狗”那句,串联起第十章和第十一章。而第二个则是镇长与上校之间的对话。算是一段,和事件夹杂在一起。

  第四节,上校女视角:

  镇长把安葬证交给爸爸,爸爸说“不管怎么说,该出的事总得出。年鉴上早已经写明白了。”

  第五节,上校孙视角:

  外祖父站在棺材便和挎枪的人说话,那个人说:“请放心,上校。我担保不会出事。”[…]。然后,他说:“不管怎么说,该出的事总得出。年鉴上早已经写明白了。”

  可以列出表格,看得更清楚,其中用“年鉴”一词来代替镇长与上校的对话:

  《枯枝败叶》读后感(四):马尔克斯最初的孤独志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迷人和伟大魅力是从他笔下的马孔多小镇散发出来的,而这个马孔多小镇最早的壁垒是在《枯枝败叶》开始构建堆砌起来的。在这部气质非凡的小说里,一砖一瓦及其应用的建筑手法,使得后来的《百年孤独》没有成为一部像巴尔扎克《人间喜剧》那样的国民风俗——如果说《人间喜剧》是不可重生的人类史诗,那么《百年孤独》就是一部濒临灭绝的世纪小说——天才对领受孤独的执着与表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枯枝败叶》能够比较清晰地让人窥探孤独这个永恒的漩涡,漩涡中的千疮百孔和生存之道,乃至作为一个小说家,如何把现实中的阿拉卡塔卡魔幻成世界的马孔多。

  小说故事很简单,描述的是马孔多小镇一家三代给一个刚死去的大夫料理后事。当然,这只是作为一个躯壳,《枯枝败叶》在结构上采用了不同人物多角度的叙事手法,在拼凑出一个较为完整的人物形象(即无名无姓的大夫)时,也呈现了马孔多的轮廓。

  在复式叙事结构里,马尔克斯铤而走险地构筑起繁密多样的时空故事。他把日常生活这艘小舟撞碎在时间长河里,然后看着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过去时不时地泛起泡沫,就这样不停穿插切换,并且进行追忆式的类比:“十三年前的九月和今年的九月一样,也是这么炎热,这么死气沉沉。”“我的儿子似乎就要在这个礼拜三的炽热的空气中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就像九年前马丁从火车的窗户里挥动着手,一去不复返一样。”整部小说娴熟的穿针引线之法正是运用这种时间性缺失,排布出跳跃性的故事,让马孔多始终摇摆在二十多年的点点滴滴当中,也让小说在整体上呈现出碎片化的形态。

  碎片拼凑的整个马孔多被笼罩在一种百无聊赖的魔桶里,人们过着挥霍无度的生活:外祖父似乎故意制造出姘居事件;继母一直对过去八年无条件供养大夫之事喋喋不休;神父布道时,从不宣讲《福音书》——“每个人都各行其是”,专注于久违的气味,好像他们只有在夜晚迷迭香和晚香玉散发出来的清香里才能感受到一些生机,同时内心深处发现这样某股神秘的力量,促使自己做出某种匪夷所思的行为。这力量就是孤独。而加速抵达孤独的一个致命要害是当地人对“枯枝败叶”的天然恐惧和本能拒斥。“枯枝败叶”是“一九一五年繁荣的马孔多留下的最后一点遗物”,“经过天然的发酵,终于融入到大地中默默法语的种子里去了”。这不正是《百年孤独》里的种子吗?何其宿命式的孤独!

  外祖父与大夫对话一章,最能展现马尔克斯对孤独的处理。小说借大夫之口,说有人把家里门上的合页弄坏了,外祖父反而会很开心,因为他可以背上工具箱去修理它了。这种不习惯于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甚至是世袭性的(“听说我母亲也是这样”)。这里就可以理解为何祖父会做出把梅梅嫁给大夫这种荒唐事,也能理解为什么马孔多对香蕉公司的痛恨,甚至为什么镇上居民将“枯枝败叶”斥为由其他地方的人类渣滓和物质垃圾组成的凶猛怪物。群体的自缚使孤独成为了“一种至高无上的意志”,所有人都被这种意志支配着,“无法抗拒这个至高无上的旨意”。

  马尔克斯的孤独不是温情脉脉,而是埋葬掉乡土后充满爆发力的悲悯,显得十分狂暴,除了气势磅礴的格局,更能够从小说细节和语言中体会一二。如“阳光一下子冲进来,如同一只猛兽破窗而入,一声不响地东跑西窜,淌着口水,四处闻嗅,狂暴地挠着墙壁,最后,在这牢笼里找了个最阴凉的角落,悄悄地卧了下去。”“由于两百年来抵挡阳光的支柱被抽走了,光线以两百头公牛的力气一下子冲进室内,把屋里各种物件的阴影一扫而光。”还有描写梅梅的:“这是凄凉的惨笑,看起来倒不是因为现在情绪不佳,而像是她把这种惨笑收藏在抽屉里,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就拿出来。”可以说,没有人比马尔克斯更适合做孤独的祭司了。

  《枯枝败叶》读后感(五):有感于马孔多毁于枯枝败叶之手。

  “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百年孤独》的结尾如是说。

  《枯枝败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处女作,与《百》的磅礴大气不同,这本书通过记录马孔多小镇的一个家庭在礼拜三下午为一位大夫举行葬礼的进程,反衬了马孔多小镇的兴衰。

  孤独,无聊,乏味。仿佛这些词语就是马孔多真实地写照,在香蕉公司进驻这个小镇之前,小镇里的人们宛若身处桃源不谙世事(实际上他们从来都没有逃脱闭塞的环境)。但是香蕉公司为小镇带来了歌舞厅,酒吧,旅馆,五光十色与灯火阑珊的同时,尾随其后的是“枯枝败叶”:人们开始夜夜笙歌,人们习惯一醉方休。他们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他们日日如此重复。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孤独来源于重复。当我们高三的时候过着三点一线的日子每天做着同样的习题每天在同样的时间点上着同样科目的课程时,我们是孤独的。正如姜老师所言:“自古英雄皆寂寞”,只不过在我们度过了一年孤独的日子后终于可以结束这些重复,来拥抱崭新的未来。可是对于马孔多的人而言,他们已经丧失了对新生活,对摆脱单调重复日子的殷切盼望,就像书中外祖父说的:“等到我们习惯了这些‘枯枝败叶’就好了。” 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阿玛兰坦和奥雷利亚诺,前者一遍又一遍地织着自己的寿衣,后者在一遍又一遍地做着一条条小金鱼。大夫在等待死亡的时候(真的就是等死)嫌时间过得太慢索性悬梁自尽,这些场景都让我唏嘘不已,既为书中这些被“枯枝败叶”戕害的可怜人儿唏嘘,也在感叹着我这操蛋的生活。

  因为我们正生活在被“枯枝败叶”侵蚀的马孔多镇上。

  其实我可以不刷豆瓣,不刷空间,不上微信,并不是说我要不食人间烟火对网络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然后发一条说说:“我戒整整了一天的网,真特么自豪!”而是拒绝同样的消息,未曾更新的推送与重复的转发。可是我每天就是这样的:隔几分钟下拉QQ空间豆瓣广播刷新动态,隔半个钟头就去倒杯水喝,我家楼下便利商店的游戏机从八年前就一直在播放《读书郎》,《XX的XX叫什么》,《春天在哪里》,《歌声与微笑》等等耳熟能详的童谣,城市英雄的导玩从未衰老,如同金色年华中的人们永远都是正在处于金色年华的时代。我们当中有人试图带领人们走出这些“枯枝败叶”,比如谢旺霖著书记录骑行拉萨之旅,使众多骑行者跃跃欲试,但在遭遇险恶的环境下造成生命丧失后,众多人又发出“不做死就不会死”、“死得活该”、“谁叫他们不安分乖乖呆着”等耸人听闻的言论。正如《百年孤独》里何塞·布恩迪亚带领马孔多的人们开创新天地,最终又被他的友邻们绑在树上一百年都未曾沾过地。

  我实在惶恐,我这操蛋的生活,矫情一点来说,我这无趣的人生难道就这么固化了?事实上,我们身处一层一层的“枯枝败叶”之中,纵然香蕉公司为我们带来了这些新鲜玩意儿,我们还是一样孤独。

  你感叹次次月考分数为什么这么低。

  你抱怨为什么院子里打麻将和嬉闹的熊孩子们总是惹得你睡不好午觉。

  你指望着明年今晚你能在十二点之前安然入睡。

  你给自己一张又一张的空头支票。

  得了吧,我们都是一样的OK。

  我们不能草率地后悔自己的过去,也不能果断说我们以后究竟会如何,正如我们不能改变他人意志为这些根深蒂固的“枯枝败叶”做出影响。我们只能从今天开始,把握每一天的过程, 不断的丰富自己,让我们变得有远见,有能力。纵然我们身处被“枯枝败叶”摧毁的马孔多镇,但难保我们今日的觉醒不会使我们成为下一个成功的何塞·布恩迪亚。

  《枯枝败叶》读后感(六):迷宫般孤独的秘密

  老马的成名作,关于孤独与承诺的故事。马孔多镇,礼拜三下午的半个小时。祖孙三代的视角就像多机位,再加上各人的回忆如枝杈汇向树干,共同拼出过去十几年的故事,关于马孔多,关于三代人的情感纠葛,更关于怪异的大夫。

  小说里的很多秘密就像大夫的棺材"悬浮在灿烂的阳光里,看上去好像一只沉船。"

  秘密一:上校,神父"小狗"(他也曾是上校)为何都保护大夫?上校说"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他们都是经历过八五战争的军人?他们有共同的创伤和记忆?

  秘密二:受全镇尊敬的教父"小狗"和受诅咒的大夫,同一天不同方向来到马孔多,他们长的像亲兄弟一样,他们是一体两面?

  秘密三:大夫来的那天,在阿达的眼里他像那个人,或者说他就是那个人?那个人是谁?

  秘密四:爸爸生病后念叨的马尔伯勒公爵是谁?

  秘密五:在给上校看过病后,马孔多遭到一伙武装暴徒的洗劫,太夫为何拒绝给受伤的人治疗并从此闭门不出?

  秘密五:p97上校说"我毫不怀疑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他,我在内心深处发现了这样一股神秘的力量,就是这股力量促使我一开始就极力的保护他"。上校和大夫之间互相保护,惺惺相惜的情愫是什么?

  秘密六:枯枝败叶代表什么?

  《枯枝败叶》读后感(七):真相不止一个

  如果硬要给这部小说找出一个主人公来,恐怕只能是那个死去的大夫了。而大部分围绕他展开的追忆,都会出现好几个版本。

  马尔克斯在书里挖了大大小小的许多坑没有填,估计他是故意的。

  小狗神父的前生今世不重要;

  马丁的生意不重要;

  大夫从何而来不重要;

  梅梅去了哪里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人会因为背景、观察角度、掌握的信息量而对同一件事产生不同的看法。

  马尔克斯的手法和《罗生门》不太一样,但道理相通。

  《枯枝败叶》描述了人们观察问题的不同角度,《罗生门》则更进一步——每个人在阐述事情的时候,都会给自己贴金,往他人身上泼粪。

  我想应该有很多自命不凡的人看过《乌合之众》这本书(包括我在内),能否看懂姑且不谈,但估计有不少人都是被标题吸引来的——你们都是乌合之众,你们所有人都是乌合之众,你们全家人都是乌合之众,就我一个人高贵冷艳屌炸天!这本书能带给人一种俯视众生的错觉。

  高估自己,鄙视他人。算是我们人类的劣根性了吧。

  《枯枝败叶》读后感(八):视角——主题:孤独

  许多作家都喜欢在自己的处女作上充塞自己一辈子的所思所想,迫切地想要成名,于是花俏的技巧全部用上。这点我深有体会,结果觉得太过臃肿而放弃,不过现在的我写出来的东西仍然是烂泥,又怎么感与大师们相比。

  回到本身的文本来看,这本书的大结构主要就是:儿子的叙述,妈妈的叙述,外祖父的叙述。作者根据视角的局限,自如地分别利用他们,然后叙述一件在礼拜三下午给大夫下葬的故事。因为儿子充当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角色,于是他能够起一个叙事当时等待下葬情景的作用。而妈妈的叙事主要充当别人如何看待大夫的作用。至于外祖父的视角,主要是揭示真相。

  其实这样的叙述结构很能表达一个大主题,即孤独。一个房子里,三个人对于同一个人的想法不相同。更何况另外的四个瓜苏拉人。但是他们三个人最后都不会告诉对方,各自保留对这件事的人态度和想法,儿子永远不知道这件事,只想跑出去玩。妈妈听着继母的抱怨,永远对大夫保持憎恨。父亲把真相隐藏住,即不让家族蒙羞而让梅梅过去和大夫救了他的命所以他想要报恩。

  另外,缺陷是什么,我想就是里面还有几个伏笔还在那里,时间的转换太生硬了(三年前,那之后的几年前,天),没有像以后的作品一样雕刻得不露斧凿。

  《枯枝败叶》读后感(九):管中窥豹

  本无意读此大作的,因前几日小儿到办公室独玩无聊,我特请同事觅一小书供小伙打发光阴的。小子倒是很快就看完了,回家路上聊了几句,说不知为何书名叫枯枝败叶?安提戈涅是啥?为何大夫要吃青草?梅梅死了吗?书中写得灰灰暗暗的不太好懂.......我没看过,被轰炸得尸骨无存,次日只好在通勤时速扫描一番。

  看后还当真茫茫然,写法太意识流了,还得找补若干背景情况。不得不去恶补加西亚·马尔克斯身平、哥伦比亚历史、拉美文化简介、古希腊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魔幻现实主义......事还真多,为回答问题真花费时光啊。

  《枯枝败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955年发表的作品(常有人说该书是处女作,经查发现1947年的《第三次辞世》才是其处女作。)。该书写了马孔多镇一家祖孙三代在一大夫死后为其收殓大约1-2小时左右发生的事。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作者通过祖父、妈妈和娃分别站在自己的角度对客观事实描述其一个侧面和其所思所为。面对死者,祖父想的是大夫在马孔多25年的孤独生活,及“枯枝败叶”涌入的影响、他对大夫的几多理解和同情(也许是其本身的投影);妈妈伊莎贝尔想得多的是与大夫同居过的梅梅,出于对梅梅的女性同情,妈妈很恨大夫但还是参加了入殓;娃娃的视角是通过自由与压抑、恐惧与懵懵懂懂、顺从与反抗等综合体形式看待世界。

  本书通过多人用多视角、若干细碎场景、多重片段、犹如毛细血管的分枝(还不带解释的,比如名字啊,青草啥的)等奇奇怪怪的意识流方式就写了一个小时多的事,犹如对一叶知秋的叶做多重分析。该书处理手法真让我觉得每个细节、每个片段均如管中窥豹,意识流确是一种了解多变、复杂、多态的现实社会好方式。正如大般涅槃经的盲人摸象各说各对,恰如现今的能人们做啥都能举重若轻,举轻若重,举重若重,举轻若轻之能。

  《枯枝败叶》读后感(十):无法抗拒的毁灭

  《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的处女作,他当时22岁,报社记者,每天下班后,躲在编辑部办公室里写。作品写成后,用了五年时间才得以自费出版。那时他在巴兰基亚一家妓女出没的旅馆租房住,付不出房费时,就用《枯枝败叶》的原稿作抵押。等到《百年孤独》获得巨大成功后,那家旅馆的看门人还仗着这层交情去找他索要签名。

  在这部早于《百年孤独》十二年的作品中,“马孔多”、“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香蕉公司”、“火车”纷纷现身。那个被全镇人视为异类、怪物,人神共愤,巴不得他死无葬身之地的医生,是拿着布恩迪亚上校的推荐信来到马孔多的。关于这位医生,十二年后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为他留了三处位置。

  第一处,十四章(书中无章名,下同),237页,梅梅毕业以后,以四处表演古钢琴演奏从妈妈那里赢得自由,以和女友们喝酒抽烟八卦男人为乐,有一天夜里醉酒狂吐,费尔南达为她施行一系土法处理后,“还强迫她遵照新来的古怪法国医生的要求,五天内节制饮食并足不出户。那位医生给梅梅检查两个多小时后得出一个含糊结论,说她患上了某种妇科失调症。”

  第二处,十六章,276页,长住情妇家的奥雷里亚诺第二因琐事回家,随口一句“我等雨停了再走。”不料这雨一下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最初几个月,费尔南达担心丈夫会溜进卧室,因为她患有严重妇科疾病,无法行房事,而与她从未谋面的隐身医生又因大雨阻断邮路,失去了联系,她只得自行恢复身上的暗疾,“因为她宁死也不愿落在马孔多所剩唯一的医生,那个以驴草为食的古怪的法国人手里。”

  第三处,十七章,300页,梅梅的儿子小奥雷里亚诺已经渐渐步入青春期,费尔南达终于被确诊患上的是子宫下垂,医生建议她用子宫托加以矫正,她不知此为何物,“最终决定按下羞赧去询问究竟针么是子宫托,到这时她才得知那位法国医生已在三个月前悬梁自尽,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一位旧日同袍不顾全市镇的反对将他下了葬。”

  锁定他,当然是那些再显著不过的特征:食草、上吊、古怪、布恩迪亚上校的旧日同袍不顾全市镇的反对将他下葬。至于他是法国人,《枯枝败叶》中倒是没说。

  在《百年孤独》中搜寻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中那些人物的身影,越找越有兴味,越找越觉得不可思议,他酝酿得真久真细密啊,甚至用了一部又一部中短篇去写《百年孤独》中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们的前世今生。

  “枯枝败叶”,马尔克斯开宗明义:尾随香蕉公司而来的,其他地方的人类渣滓和物质垃圾。杂乱、喧嚣,来势凶猛,排山倒海,属于战争遗物。冷酷无情,臭气熏天的枯枝败叶们,把肥田沃土的马孔多弄得面目全非。但这些庞大预告基本集中在短序中,分成十一个章节的正文里,外祖父的思绪中稍有进一步的对“枯枝败叶”们的声讨,妈妈的思绪中也有对香蕉公司榨干了马孔多的控诉,但基本故事却是一个发生在半小时内的小事件:十一岁的外孙和不到三十岁的妈妈,跟着外祖父来到大夫的居所,为上吊身亡的大夫收殓。马尔克斯运用了三种完全不同的视点:外公、妈妈、小外孙。在外公和妈妈的思绪中,频繁出现多少年来、多少年前、多少年这一类的字眼,把故事时间从不到一小时的现时拉长再拉长,故事容量因此被一再扩大。关于年数的句子比比皆是,比如:

  “十七年来,这个人和外界断绝了一切往来,”

  “二十五年前,这个人来到我们家的时候,”

  “十年来,人们把矛头对准大夫,”

  “约莫十一年前,梅梅失踪了。”

  “反对六年中和她同衾共枕的人。”

  “单凭他在我们家一住就是八年,”

  “自从他拒绝救治伤员的那天夜里起——再往前六年,他还拒绝过给梅梅看病……直到三年前爸爸生了一场病,”

  ……

  这些不停出现的年数,勾勒出这样一条故事主线:二十五前大夫来到小镇,直接来到外祖父家,一住八年,主食驴草。十七年前,他和外祖父家的女佣梅梅离开,同居六年后,梅梅失踪。十年前,混乱的大选的最后一夜,马孔多遭到武装暴徒的洗劫,伤者被小镇居民抬到大夫家门外,人们呼求大夫出手救治,被大夫冷漠拒绝,连门都不开。当时如果不是神父“小狗”强力干预,愤怒的人们会放火烧掉大夫的房子。从那时起,小镇居民对大夫仇恨入骨,无时无刻不在诅咒他在房子里腐烂发臭。今天,诅咒应验了!大夫上吊自杀了。不出所料,神父不同意将一个“六十年来不信上帝、最后悬梁自尽的人安葬在教堂公墓。”镇长则认为一个未发臭的人,无法断定其已死亡。外祖父之所以冒着与全镇人为敌的风险,率女儿、外孙和家中四个长工来收殓尸体,除了外祖父和布恩迪亚上校的同袍之谊外——医生是持上校的推荐信来的,外祖父还有着比别人多得多的,对大夫的了解和同情,他看透了他迷宫般的孤独的秘密。而且,这也是大夫生前郑重所托,关乎救命之恩。三年前,外祖父跌了一跤,在家人已经准备后事的情况下,大夫来了,从死神手中夺回了外祖父。面对外祖父的感谢,大夫说等他死时,希望外祖父能埋葬他,“免得兀鹫把我给吃了。”还意味深长地说,“一个死人是没法给我料理后事的。”——这是他赶在外祖父键在时上吊而死的原因吗?

  这条主线索之外,还有一条重要线索,那便是外祖父大包大揽的妈妈的婚姻,被骗的婚姻。

  “我结婚已经十一年了。从他出门那天算起,也过去九年了。”

  “十一年前,他同伊莎贝尔结婚了。那是十二月的事。九年前,他夹着公文包上路了,里面装着我签署的文件。”

  ……

  原来十一年前,伊莎贝尔,也就是“妈妈”,嫁给了外祖父眼里“每个毛孔都散发出青春活力,朝气蓬勃、精神焕发”的外乡人马丁。两年后,马丁夹着公文包上路了,里面装着外祖父签署的关于外祖父出钱,马丁出力合伙做生意的文件。然后,一去不返,九年了。父亲和女儿从不捅破这张被骗子骗财骗婚的窗户纸。

  小孙外的思绪篇幅相对较少,但首尾是他的,从“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开始,到“该闻到臭味了。所有的石鸻鸟都要叫起来了”结束。继外祖母告诉过他,石鸻鸟闻到死人味就会叫。小孩思绪中还有两小节少男与少男,少男与少女懵懂性取向与性意识的回味,其灵动与俏皮,为整部气氛低抑的小说增添了几丝生气。第一小结的末句,这个被外公和妈妈带来一个成年男人上吊自杀现场,感到百般莫名其妙的小男孩,突然在心里蹦出一句:“亚伯拉罕!我在想。”往后看方知亚伯拉罕是他的小伙伴,他喜欢他。“我想和亚伯拉罕单独去,我就爱看他像条银鱼似的在水里钻上钻下,肚皮闪着亮光。整整一夜我都在想,我们一起顺着暗幽幽的青绿色隧道往回走的时候,我可以蹭蹭他的大腿。每蹭一下,就觉得似乎有人轻轻地咬了我一口,弄得我直发毛。”两个小男孩却也结伴去小女孩鲁克莱西娅家外,从窗口看她在床上表演“脱衣舞”。这些小片段给这个憋闷的故事渗入生气的同时,也生动反映出孩子的情态:即便身处令人沮丧之地,有着诸多困惑和本能的恐惧,但孩子总有办法天马行空,跳出眼前的场景,跌进自个儿的小快乐中去。妈妈和外公则显然不行,岁月剥落了他们所有的纯粹,马孔多破败的现实,也剥尽了他们所有的希望——“枯枝败叶带来了一切,又带走了一切。他们走后,小镇变成了瓦砾场。”

  继母总是说大夫是个吃草的牲口,还倒嚼,跟牛一样,外祖父也多次说大夫说话“像反刍动物那样慢吞吞的”,“倒嚼”、“反刍”倒是十分形象地描暮出了《枯枝败叶》的写作特点。由于由三个人的思绪合成,各为叙述者,思绪与思绪之间,景情,以及每个人的行为与语言,主述者叙述一遍;另两个人分别听在耳里、看在眼里,轮到他们主述时,再叙述一遍。所以大量的细节被从不同角度叙述了三遍,虽然有快速解疑各种小悬念的紧奏感,但从形式到内容的一再重复,读下来总有点被催眠的感觉,昏昏沉沉的——这倒与酷热天气里,刻板着装,冒全镇之大不韪守着一具尸体的祖孙三代所处的那个氛围相吻合。

  马尔克斯留下了两处疑点:继母那样大费周章的隆重款待初登门的大夫,她把他当成了谁?大夫和神父“小狗”长相酷似,“小狗”见了大夫懵里懵懂,讲话一贯咄咄咄逼人,声色俱厉的他,跟大夫讲起话来畏畏缩缩,怎么回事?我在作者的文学创作录《番石榴飘香》中找到了答案,“虽然小说里没有明说,但是我内心深处很清楚,她认为他就是乌里韦·乌里韦将军。”拉斐尔·乌里韦·乌里韦(1859-1914),哥伦比亚军人,传奇的自由派将军。而他的许多性格和外貌特征,被马尔克斯用来塑造奥雷里亚诺上校这个人物。

  外祖父形象的原形就是马尔克斯自己的外祖父,“他简直是我祖父外貌和秉性惟妙惟肖的复制品”,只是外祖父左眼眼盲的缺陷,移植进小说时,成了瘸子。

  (请勿转载)

  我读加西亚·马尔克斯: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上帝知道我们该怎么混下去

  《恶时辰》——恶的政治,是万恶之源

  《百年孤独》——《百年孤独》之冰块、孤独与人物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记忆残片还原众目睽睽下的谋杀

  《霍乱时期的爱情》——与死亡为邻的浓郁爱情

  《族长的秋天》——在权力这场交易里完蛋了就是完蛋了

  《番石榴飘香》——著名作家在哪儿啊?

  《苦妓回忆录》——实在不懂老男人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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