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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10篇

2018-04-09 21:3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10篇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是一部由Laura Ricciardi / Moira Demos执导,Steven Avery / Danielle Ricciardi / Laura Ricciard主演的一部犯罪 / 纪录片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一):多变的民意

  我觉得这部纪录片的高明之处在于导演的叙事手法,中间有几集是这样展开故事的:在叙事初期,展示控方证据,让观众以为Steven怎么这么血腥无情,他肯定是杀人犯;紧接着,辩方登场,将控方证据一一驳回,故事出现反转;在影片结束时,抛出些辩方的猛料,渲染下阴谋论,或者给一个unhappy ending,让观众怀着情绪想继续看下去。对于Steven Avery是否真的是凶杀犯,不做过多的评论。因为纪录片中没有展示所有的定罪证据,只是着重展示了辩方律师发现案件疑点。我觉得民怨这么大,多半是因为这些案件疑点实在是太匪夷所思,而在未完全合理解释这些疑点之前,Steven就被判处了终身监禁,而且两次上诉都被驳回。对于民意这个事情,其实记录片中也有讨论过。当Steven avery两次被捕时,民意其实都是一边倒的认为steven是畜生猪狗不如;当steven第一次被洗冤后,public media这个墙头草又倒向了steven;辩方律师认为陪审团认定steven有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在进行无罪辩护之前,陪审团成员已经接受了public media对steven的有罪判定,主流意见根深蒂固造成了他们对steven的偏见。所以说民意这个东西异变,不一定正确,但却十分可怕。还记得steven的父母收到过匿名信,说avery家族应该burn in hell。所以,希望这部记录片的热播起到的作用是对steven案件的重审,公布一些solid evidence解释之前未完全解释的案件疑点,引起民众政府对司法体系制度的一些思考与改进,而不是左右民意逼迫政府对Steven做无罪赦免,毕竟还有疑点和未发现的证据,现在就认定steven无罪也有点草率和鲁莽。

  :我真的很佩服Steven第二次入狱时的辩方律师,牛逼到与州政府作对,而且深挖证据,辩论也很出彩。真希望这样的辩论多多出现在天朝。其实前一段时间被热炒的快播案庭审中,许多认为精彩的辩护,我觉得有点胡搅蛮缠意味(仅代表个人意见)。

  :听说控方律师现在已经被骂成狗了,甚至被PS成各种恶搞表情包。我其实有点同情他,我们可以在道德上谴责他之后的sex texting事件,但是在steven这个案件上,也许他只是完成了他应履行的职责:做一个好的控方律师。或许真的有警方栽赃陷害这茬儿事儿,那我们应该真正强烈谴责的是出谋划策之人和行事之人,而不应过多的指责一个发言人。当然,如果控方律师明知有证据可以证明steven无罪而主动选择隐瞒的话,那么我相信一定有相应的程序对他进行惩罚

  :听说辩方新发现了一些证据证明steven无罪,持续关注中。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二):Teresa Halbach案的控辩事实 - 《制造杀人犯》原案事实整理

  (提示:本文超长,大量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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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本文是笔者在观看2015年12月圣诞节播出的记录剧集《Making a Murderer》后,对2005年时任疑凶Steven Avery的辩护律师Jerry Buting所说的一句话产生了兴趣而写。 辩护律师Jerry Buting在剧末接受制片人的访问时说:‘若要翻案,就要像上一次那样用新科技寻找证据才行’(大意)。笔者感兴趣的是:到底法庭上呈现了什么证据?带着这疑问, 特意重新搜索相关文章察看控辩双方的确认事实,下面列出的各点虽然不是全部,但也足够令读者深思。

  本案的前因后果请到Netflix观看《Making a Murderer》剧集。为求阅读方便,下文中的‘疑凶SA’指被定罪的凶手Steven Avery,‘死者T’指受害人Teresa Halb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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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方06年提供给陪审团的证据(确认事实):

  01)车上有六处的血迹是疑凶SA的,这血不存在实验室保存血液所用的液体,即非实验血。

  02)车的引擎盖下面有疑凶SA的DNA,是否疑凶SA的手心汗没法确认,DNA倒是确认。

  03)死者T的部分骨头与轮胎铁圈黏在一起,指死者T部分残骸和车胎一起点燃。车胎起到助燃作用,车胎是现场随处可见物件

  04)疑凶SA当天曾用化名,他妹的名字叫死者T来,原句为‘叫早前来过的女孩来’。

  死者T曾在月前和同事谈起她不愿见疑凶,因疑凶有次只穿一条毛巾就开门见她。死者尽管其后因拍摄车辆原因再有几次见疑凶,但死者T觉得疑凶SA有性骚扰

  05)疑凶SA当天曾用‘消除来电ID显示’(×67功能电话在2点~3点打了3次电话到死者T的手机。而在4点后反而不用这功能直接打电话到死者手机。(检方推测是疑凶SA前3次是引诱死者T接听电话,4点后那次是刻意的不在场证明)

  06)死者T的手机最后几则语音留言被从手机发出的信号删除。(检方推测是疑凶SA拿到手机后删除对己不利留言,因在手机中不一定要再次输入密码,重拨即可。)

  07)死者T的部分物件例如手机,相机,PDA,裤上的钮扣等和死者T的牙齿都曾被烧过,但没烧完,被发现的地点是疑凶SA家的后面。

  08)能确认的死者T烧尸的地点只有两个,都在疑凶SA家后不到20尺的地方。另一个辩方所称在疑凶SA家外近1英里所找到的不明碎片无法证实是否死者T的骨头,因疑凶SA家人有在附近打猎的习惯

  09)疑凶SA当天有长时间在家后点火烧东西,点火一事并非只有疑凶SA及其16岁外甥确认,另有目击证人确认。

  10)死者T的头部确认被枪击一次或以上,其中一颗子弹的弹壳在疑凶SA的车库被发现,部分弹壳有死者的DNA。

  11)疑凶SA的枪一直都是挂在床前的(有照为证),该枪与上述在车库被发现有死者T的DNA的子弹弹道撞击对比吻合。(检方据此说明:因时间先后关系,警方不可能事先偷了这枪再去杀死者T,最后挂回疑凶SA的床前)

  12)死者T的车钥匙在疑凶SA的房间被发现。 钥匙只有疑凶SA的DNA,死者T的DNA不存在。(检方推测疑凶SA洗掉了死者T的DNA)

  13)疑凶SA曾在案发前买了手铐,脚镣铁链等物品

  14)死者T公开行程上最后见到的人是疑凶SA。

  15)疑凶SA约有五天时间自由地清除各种凶杀痕迹

  16)疑凶SA的前牢友说疑凶SA曾对他宣称‘要建立一个可以随意强奸,折磨奸杀女人的房间’ ‘最佳的尸体处理方法是烧掉’’,原因是疑凶SA想报复女人的性侵诬告让他坐牢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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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方的反驳

  01)车上的血仍有可能是实验室的保存血,FBI最后一周的‘非实验血’测试缺陷

  02)引擎盖下面的疑凶SA的DNA既然无法确认为汗迹,那也有可能是别人拿了一件疑凶SA穿过的旧衣服抹上去的。 若真是手汗的话,为何只有疑凶DNA而无指纹?负责化验引擎盖的女化验员承认她没按规定换上新手套去打开引擎盖,她当时仍用同一旧手套去取证。这说明她有可能因接触现场其它疑凶SA物件后无意或故意印上去的疑凶DNA。

  03)车胎铁圈与死者T的部分骨头混合只能证明凶手的确曾用轮胎助燃来焚烧尸体,也有可能是某人(疑指坏警察)在封锁搜证的八天内,利用现场看到的车胎所做。

  04)疑凶SA为了卖车,用不同化名联络潜在客户不是罕事。借妹妹的名要求杂志社派相熟的人来很正常。性骚扰属实与否无法判断,但有男人会在结婚前去性骚扰别的女人吗?

  05)疑凶SA和死者T或许不投缘,前面3次用消除来电ID功能找死者T不算反常,第4次用回正常电话找死者正常。

  06)死者T的语音留言也可从网络删除,只要知道密码就可。死者T的前男友因猜中密码(密码是死者T姐妹生日)而能从网上打印出死者T手机的通联记录。

  07)死者T的手机钮扣等物件烧后被发现在疑凶的家后面,不代表疑凶SA是凶手,也有可能是坏警察所为。

  08)焚尸的地方确认是两个,但也确认了尸体不止在一个地方被焚,等于尸体曾被搬运过。只是被谁搬,由哪里搬到哪里无法确认。也可是坏警察从另外的凶杀现场搬来焚尸。

  09)疑凶SA在一个废车场晚上烧东西玩与凶手焚尸不一定画等号。

  10)若真由专业的坏警察栽赃疑凶SA的话,车库的弹壳有死者T的DNA不难做到。 这杂物众多的车库明显存有多时没清理的痕迹,死者T若在这里中枪的话,溅血到哪里去了?不可能全部抹去的,警方连车库地面敲起化验都没找到死者T的血迹。 另外,若疑凶SA真的处心积虑行凶,为何会留一个明显的弹壳在此?

  11)对有打猎习惯的疑凶SA家来说,枪弹吻合很正常。真凶想栽赃疑凶SA只要在现场找个弹壳,设法弄上死者T的DNA就可。正如汽车引擎盖下有疑凶SA的所谓‘汗迹’一样,用死者T穿过的衣服抹上都是可能的。

  12)有人会蠢到在自己的房间留下死者T的车钥匙,这么明显的证据来让人找自己的麻烦吗?而这钥匙又恰好有自己的DNA的?若疑凶SA的话,他起码可以带着手套连自己的DNA都不留在这车钥匙上啊?反正死者T的DNA都洗掉了,不差自己的。

  13)买手铐,脚镣铁链等是准备和未婚妻婚后情趣用的,与死者T无关。

  14)那只是死者T公开行程的最后见面,不等于疑凶SA就是最后见死者的人,更不等于是真凶。

  15)那警方也足足有八天时间来封锁现场搜证,或栽赃啊。

  16)除非另有可靠证据证明,否则在检方的压力面前,任何前牢友的话可信度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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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基本确认的事实外(第1-15点都是科学能证明的,第16为证言),还有一个基本事实控辩双方不经常提到但在网友中也引起过争论,就是死者T的车子

  正面意见:这部在疑凶SA家废车场找到的车子,为何疑凶SA不用现有的压车机处理掉?正因这车被人发现才引起警方的搜索。若疑凶SA筹谋已久,特意挑在未婚妻醉驾坐牢,家中无人时犯案,会留这么一个明显的大证据在家吗? 车子被另有其人的真凶,比如坏警察开来这里载赃的可能性反而更高。

  反面意见:因为疑凶SA无法百分百处理掉这车啊。 无论用压车机或其它方法处理都会有残余,只要让警方找到残余的车体,疑凶SA的罪名就确认了。 不小心让人看见疑凶开走这车弃置别处又是死罪。 相较之下,放在废车场慢慢处理,必要时说别人栽赃更安全(废车场的记录表明2005年曾有多达4000部车在此处理)。更何况,疑凶SA在杀人后最急处理掉的应是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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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判决后几个相关的事件:

  1) 疑凶SA在2006年被定罪判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后,曾在2009年提出一个指控。他指控他的两兄弟(Earl Avery and Charles Avery)才是真凶,动机是兄弟俩当时忌妒他将有3600万美金的赔偿。

  2)片中2005年帮疑凶SA辩护的前女友Jodi在2015年该记录片播出后,公开承认她认为SA是凶手。因为疑凶SA多次威胁要杀她,她在2005年前也有几次报疑凶SA家暴她的报案记录。

  3)2005年负责此案的检察官Ken Kratz在该记录片播出后,接受电邮访问指出该记录片缺乏了约80~90%的证据展示。比如片中只提到疑凶SA曾把一只猫扔入火中烧死,但没提到的是疑凶SA是先把汽油淋在猫上的。

  4)疑凶SA和他的兄弟几人,2005年案发前都有不少记录在案的性骚扰报案。 例如他兄弟Charles Avery曾被妻子指控用电话线勒颈后再强制性交直至昏倒,此案后来妻子选择不告了。另一个兄弟Earl Avery在1995年也被起诉第四级性侵其两个女儿,Earl认罪不上诉并因此坐牢45天和监守行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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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部分此案相关的办案人员特别是控方的检察官Ken Kratz,都是令人带有很多疑问的人。执法部门的办案程序与中立性也备受指责。笔者无意在本文中为何人喊冤或喊‘正义已经得到伸张’等话,笔者希望的是读者能再次审视最基本的事实,作出自己的判断!

  完) 2016-02-03于纽约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三):如果看完这部纪录片,你愿意签名支持他自由。

  真正有用的链接。

  这里是联名签字支持Avery出狱自由的合法链接。

  如果在1月19号前在这个网址有86,737个合法签名,Steven才有可能自由。我不知道国内能否点开这个网址,但如果可以,如果你相信他是无罪的。

  提醒:签名在网页右边,签名后会要求你进入邮箱进行确认,没有进行确认的话,签名是无效的。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四):本案最新进展

  早上刷牙时,先生冲进洗手间告诉我,他刚刚从网上看到布兰登的案子在12号已经翻案,如果三个月检方拿不出新证据,这个25岁的孩子将在九年冤狱后被释放,是不是也意味着他那个蹲了27年的舅舅也有望洗刷冤屈。难得看他这么兴奋,可见这部逆天的纪录片带给人的冲击。10个小时的取证举证辩论资料应当是非常枯燥的,但那么非专业人士熬通宵一口气看完,不仅是因为案情的离奇,也是因为它所揭露的司法体制的黑暗让每个人感到坐立不安吧。我每看完一集都异常压抑,对一个学法律的人来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发现自己所信仰依赖的那套程序与体制无法起到作用,让人倍感无力与无助。很欣慰的是,在这部纪录片里,控方辩方受害方表现得都是很冷静理智,没人去煽动媒体或是泣血上访,而是坚定的在现有的体制下争取权力,可见即使这套体制中的人存在瑕疵,它依然是运作良好值得民众信仰的,最终它也发回了应有的作用。法律人员和摄制组整整支持了主角10年,真心希望他们的坚持改变得不只是这一个悲剧。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五):真相就像诗词,可绝大多数人讨厌诗词。

  剧集的名字《制造杀人犯》(Making A Murder)是意味深长却又毛骨悚然的双关语,我们既可以理解影片所想要呈现的不公的、缺乏人性的美国司法制度制造了出了一个杀人犯,但也可以认为长达18年的冤狱之灾或许令Steven Avery犯下骇人听闻的杀戮行为。

  作为一部时间跨度长达17年的纪录剧集,其中涉及的数不清的人物和细节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但我们可以从《制造杀人犯》里看到导演 Laura Ricciardi 和 Moira Demos的是希望如何讲述这个槃根错节,高潮迭起的故事的。

  在第一集,也就是故事的开端中,导演干脆利落得交待了故事的主人公Steven Avery和他前所未闻的遭遇——由于Manitowoc郡警察局的渎职和疏忽造成的18年冤狱之灾。那么剩下的九集应该讲些什么呢?它埋下了悬念,牢牢勾住了我们的吸引力。

  对于该剧最大的难度之一也许就漫长的时间跨度和数不清的人物以及卷宗文案。定格摄影、标题卡片、录像资料、采访旁白这些纪录片中常见的手法似乎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而从第一集中就被揭露出的Steven Avery与Manitowoc郡政府部门的纠葛引出了《制造杀人犯》整个叙事链。导演 Laura Ricciardi 和 Moira Demos通过精妙的剪辑制造了很多的迂回,无论是费尽心思的案件推理,还是复杂错综的人际关系。这样不但埋伏了接下来的影片里将要交代的情节,还可以刺激我们的好奇心,引导我们循着这些迂回去追溯更多的信息,企图了解背后的真相。

  虽然“无论纪录片在表达上如何追求平衡和中立,它都无法避免主观性”,导演对案件中出现的信息和素材的取舍,以及对镜头风格,受访者语气,甚至正证据的摆放格式都会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我们对事实的理解。但纪录片最强大的力量就在于它基于事实而并非虚构。

  犹如每次镜头对中Steven Avery的年迈的父母,对准那两张被岁月和不公折磨不堪的面孔,看着大半辈子都在为Steven Avery伸冤的父母在每一集里不断老去,看着司法官僚和执法人员一次又一次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企图达到自己的目的时,我们的内心的是五味杂陈的。我们也许不能坚信Steven Avery的无辜的,但这个时候,我们是相信这部纪录片的。

  希拉·柯伦·伯纳德说过:“纪录片不应该只是帮人们消磨时间,而应该做更多的事情。它应该呼吁观众积极参与,激发观众去思考他们知道些什么,他们是怎么知道的,以及他们可能更多地想知道什么。”截至目前为止,Steven Avery所有的上诉机会都已经耗尽,虽然已经有13万人向白宫请愿要求奥巴马总统赦免Steven Avery,但遗憾的是美国宪法中总统并没有这个权利,只有各州州长对在押罪犯拥有赦免权,而威斯康辛州州长已经发表申明予以拒绝。但好消息是一名叫做Kathleen Zellner律师接受了Steven Avery的案子,她是全美成功脱罪记录最好的冤案律师。在Steven Avery之前已成功帮助17人脱罪。Kathleen Zellner不久前已前往监狱会面了Steven Avery,查阅了38箱涉案文宗,她发表推文坚信Steven Avery被诬无罪。故事还没有结束,真相还没有到来。

  死者已经不能开口说话,法官和陪审团扮演着上帝的角色,企图替死者做主。但在一个缺乏人性和所谓公平的司法体制,这个诡异又离奇的真实故事让我们不禁陷入了深深地怀疑和道德的困局中,面对这一切,我们的内心是及其复杂的。就像片尾Steven Avery的律师Dean Strang“时到今日(案发十年后),我情愿觉得Steven是有罪的,不然如果他真是清白的,想到他在监狱里的这些日子,为了一件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儿,真的是让我内心觉得十分的崩溃与恐惧。”

  也许真相就像诗词,可绝大多数人讨厌诗词。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六):这也许只是一部纪录片,然而这不仅仅是一部纪录片。

  首先,这部美剧是年度最佳,无可置否,因为这部剧至少让我们思考,让我们看清真实的人性。我在微博推荐中看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花了2晚看完这部纪录片,被震撼,深深的震撼!我的意思是他们生活在所谓的文明国度,而美国又是文明过盛的佼佼者,他们面对的是所谓的文明人,甚至是受过高等教育贴着为人民服务标签的文明人,然而,就在这些装裱无害的面具下,却展露了人性最肮脏的样子。似乎让steven,一个在狱中含冤渡过18年的少年,变成恶魔是一件成功的成就,那些官员和警察人员享受掌握主动的特权,他们享受来自熟识亲朋的愚善,他们甚至享受将一颗灵魂狠狠的鞭打,一次,一次,又一次。我敬佩一直为steven辩护的两位律师,他们真的很努力,他们在维护辩护人的权利,他们在争取当事人的自由,他们在寻求正义,他们虽然败诉,但他们得到了真正的尊重。导演用心的拍摄,这部剧的成功之处在于,也是称呼它为年度最佳的原因是,至少它引起了美国人的关注,它让更多的人看到了steven的故事,它让大部分无知的人看到了真相,而最重要的是,它或许能为自己未曾犯过的错的steven,一个清白坚毅的steven,一个忠于内心的steven,得到他本该得到的公正,得到那遥不可及的freedom.

  :这种对于本人和家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伤害,是无法想象和挽回的,希望steven能再次站在阳光下,拥抱着家人。祈愿。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七):他也许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但他没有杀人

  “既然他是个恶棍,放在外面也会危害社会,找个理由把他关起来挺好的。”

  这是看完《制造杀人犯》之后一部分人的观点。

  按照社会上的标准来说,Steven Avary不算是个好人,甚至在大部分人眼里,他就是个混蛋。

  把家养猫浇上汽油活活烧死;拿着枪威胁平时相处不好的表姐;在纪录片里出现的前女友在纪录片播出之后发声说他对她屡次家暴并威胁如果和他分手就伤害她家人;曾和他一起服刑的狱友说Steven说过要专门建一个地方用来折磨和虐待女人。

  这些真实发生的和传言中的恶行,随便拿出来哪一条都让人不寒而栗。

  但Steven是个恶棍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当地执法机关制造伪证,陷害栽赃他的理由。

  这部片子在播出了短短1个月的时间就轰动整个美国社会,引起无数讨论和一片唏嘘。为什么?因为这个一向以司法制度完善健全自居,号称以无罪推论对待任何一个公民的国家,居然出现了这么大的丑闻。更因为很多美国人认为,如果应该保护他们人权和自由的执法机关成为了栽赃陷害的代名词,那Steven Avery和Brandon Dassey噩梦般的经历,也很可能发生在他们任何一个人身上。

  一些客观冷静的观众在看完这部片子之后,认真地从网上搜查到了纪录片中没有提到的不利于Steven Avery的证据:

  1. Steven Avery在事发之前屡次打电话给受害者的公司,明确提出要受害者去他家拍照。

  2. Steven多次用匿名电话打给受害者,以此掩盖自己的号码和身份。

  3. 受害者生前和同事说过她无法忍受Steven,并指出他有一次在她去他家工作的时候只裹着一条毛巾出来见她。

  4. Steven的DNA在受害者车盖上找到。

  5. 在Steven车库里找到的带有受害者DNA的枪壳出自他平常挂在床头的枪。

  6. Steven在事发之前买了手铐和绳子,和Brandon Dassey认罪时描述的样子吻合。

  针对这些证据,Steven曾经的代理律师Dean Strang在某次采访中解释说,由于整个拍摄过程所记录下来的庭审录像长达240个小时,纪录片导演在控制片长的前提下,已经做到了将控方和辩护方的最有利证据包括在内。而被忽略的这些证据中,有一些已经被证人证实无法成立,被法官驳回,或没有达到可以证明Steven有罪的程度 (采访的油管地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IpalmgaUKc)。

  也许有人认为这些证据可以间接证明Steven有犯罪动机,但是根据美国法律的“无罪推论”,想要定他杀人罪,是需要找到可以证明他杀了人的直接证据的。然而控方所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无法证明受害人是被他杀害的。

  按照常理来判断,在经历了几天的讨论过程,陪审团应该像《十二怒汉》中一样,因为无法找到确实证明嫌疑人杀人的证据,以Steven无罪来作出判决。

  然而,12个由当地人组成的陪审团全员通过,Steven杀人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后来纪录片交代,刚进入讨论阶段时,5个陪审员认为Steven无罪。但是有3个人,从庭审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认定了Steven有罪。于是,和《十二怒汉》类似,这5个人被说服,同意了有罪的宣判。

  根据后面的报道,陪审团中有几位和本案涉及的司法人员有直接或间接亲属关系。还有的成员,早已经根据Steven平时的品行和控方扭曲性的媒体报道,在开审前就做好了决定。

  在案件审理前就已经带有个人偏见的陪审团,恐怕是公正判决的最大敌人。

  片子播出后,有很多人惊呼,“我这辈子都不要去Wisconsin“。于是当地人站出来说,“你们根本不了解Steven Avery,不知道他平时的为人多恶劣,简直就是个变态”。

  他也许是个让人厌恶的混蛋,学校里教的自我保护课程也许就是为了防备他这样的人,大人们也许会教育自己的孩子永远不要接触这样的人。但是,到目前为止的所有证据都无法证明这个混蛋在这个案子中杀了被害人。

  不能证明他杀了人,那他就是清白的,就是被诬陷的。至少这是美国法律认可的事实。

  我无法控制地把Steven Avery的案子和Robert Durst的案子相比较。那个平时充满个人魅力的老头,杀了自己的邻居,肢解了他并弃尸,被陪审团认为是正当防卫,迅速恢复自由身。这个平时智商不高,平时品行恶劣的男人,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他犯罪的前提下,两次被错判入狱。

  这样的差别到底是什么造成的?身份?地位?金钱?智商?这些都有。

  还有一点,大概就是因为Robert Durst是用善良外衣把自己丑恶身份隐藏的很好的凶手,而Steven Avery却是个不懂法律人情而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的恶棍。

  他也许是个众人唾弃的恶棍,但他没有杀人。希望新的证据和他的新任律师能再次帮他重获清白。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八):看完回家背一百遍忍字诀

  1. 在哪也别惹政府和公权机关,包括标榜自由与民权的美国,因为他们有100种方法玩死你。

  2. 花钱请个好律师往往比公派律师强,但即便再强也不代表你能赢,因为最终是陪审团说了算(至少是刑事案件)。

  3. 别做不合群者,一定要和社区内的邻居搞好关系,尤其是美国这种以社区为基本组织单位的国家。想象一下,有个非常恨你的邻居成了陪审团成员然后由他决定你是不是坐牢,有多可怕。

  4. 说话一定要小心,很多文字或视频资料都可能被保存下来。

  5.“你可以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犯罪,但是不能保证一辈子没有人控诉你犯罪。”

  6. 在美国监狱里居然还能交新的女朋友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九):胜利者就代表着正义?

  本人下午下载的,看到现在一口气看完了。说说我的感觉。

  就像有人往我身上泼了一盆冷水,心寒。1个女孩死了,2个嫌疑犯被判终生监禁。

  那么凶手是谁?脑袋里一堆疑问号,惊叹号。说一说我对案情的理解吧,说的不好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咱们把最主要的几点指向杀人罪名的立项列出来:

  1、凶器在哪?

  案中的凶器检方提出的有:刀、铁链、2.2口径的猎枪、在法庭上被列举的900多件证物里没有出现它们。

  在05年3月案发封锁现场3个月后,在车库里找到了弹壳!弹头呢?开了11枪,脑袋里一个弹头没有?尸体焚烧完,焚尸的地方和骨灰里一个弹头,弹片没有!那把猎枪去哪了?STEVEN给扔了?解释不通。

  2、作案地点在哪?

  开始的时候检方认定作案地点是在ST住的屋里先囚禁,强奸,捆绑,割喉,枪击。最后在车库后焚烧(屋里什么痕迹都没有,明显不是作案地点。)

  找到弹壳后检方认为行凶地点是在车库,血迹被清洗了,地上也凿出了坑也没血迹和DNA。

  唯一能找到ST和女孩血迹的地方是哪?是汽车里!驾驶室有ST的血迹但是没指纹,后背箱有女孩的血迹,而且血迹和头发混合粘在后备箱内饰上。这能看出汽车很有可能装过女孩的尸体或者运输过。这里疑点很大,ST不可能把那么明显的证物还留在车场里,汽车是后来放到车场的,不然要是ST杀得女孩,焚尸。不可能不销毁汽车,女孩失踪到警察去车场封锁有5天的时间,还有车钥匙,为什么只有ST的DNA而连车主女孩的DNA都没有,有人破坏了物证,栽赃。栽赃的那个警察知道谁是凶手,也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他们选择隐瞒真相,栽赃嫁祸ST。因为ST的存在就是挑战整个郡上的警察的脸面,所有人巴不得ST是凶手,去死。即使放过真正的凶手,他们也愿意。

  3、焚尸地点在哪?

  检方坚持认为焚尸地点在车库后边,但是后来在车场16英里外又发现了部分烧焦的头盖骨碎片。这很明显的吧,尸骸被搬运过,焚尸地点肯定不能是车场啊,烧完了往远处搬?焚尸地点在别处,尸骸是有人整理好后搬到现场的。辩方也问过检方,检方的人说,法医去那的时候尸骸已经整理好了,整齐的摆放在一个木箱子里,连土都塞干净了。真特码神奇啊。

  4、ST和外甥的审判结果也真匪夷所思。

  T的审判结果:1、强奸杀害成立、2、焚尸不成立、3、非法持枪成立。

  外甥的审判结果:1、协同杀害成立、2、焚尸成立、3、强奸成立。

  到底焚尸没焚尸????

  5、谁是凶手?

  本人认为最有可能的是ST的妹夫!他在全片只露过一次脸几秒。原因如下:

  能让家里人做伪证的只能是ST的妹夫,14岁的女儿和16岁的儿子为了父亲做了伪证。后来14岁的小女孩在法庭再一次出庭的时候哭了,她害怕了,,她没想到会把自己哥哥牵扯进来,因为当初大家商量的是栽赃舅舅ST。外甥后来也翻供了,他也明白了,他也会坐一辈子牢他不想坐牢。当初大家商量好保护他的父亲栽赃舅舅,但是没想到会把他自己也陷进去,这孩子刚开始就瞎编,后来实在编不下去了,全编乱套了。

  经过可能是这样的:整个郡上都传言他们ST家族乱伦啊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想可能不是空穴来风,再加上ST坐了18年牢。大家对他们家更加不待见。

  发现没?舅舅智商不高,外甥智商不高,ST的妹妹智商也不怎么样,好像还有对孩子的暴力倾向。

  案发那几天,ST正和监狱里酒驾的未婚妻保持通电话,当晚5点多也来电话了。5点多ST妹妹出去看望朋友了,很晚才回来。而且整个案子里,没人提ST的妹夫,外甥没提,外甥女没提,妹妹没提。估计也一个智商不会高的人,要不然车不会被发现。

  妹夫应该是把女摄影师强奸完(具体经过就不说了吧)放上受害者的车里和他的儿子(也就是ST的外甥)一起把车抛在了野外。

  几天后,大家寻找女孩的下落的时候。那个警察(打电话询问交通局车辆档案的那个)发现了那辆车,上面有女孩的尸体。这时候他和警督商量之后,回物证科拿的ST的血样撒在了车里,把女孩的尸体烧了装好运回ST的车场悄悄放好。中途不小心掉了几块头盖骨的碎片。

  打电话给女摄影师的家属那个女的,让她去找车。那个女的自告奋勇找到女摄影师的前男友和家人,说她去ST的车场看看。巧的是去了10分钟车找到了。接下来,就是那里证据不足,警察在哪里下手。因为这已经不是个人行为了,代表了这个司法体制的脸面,裙带仕途的发展,整死一个蹲过18年大牢的人,没人会觉得不对,胜利就代表正义不是吗?

  好吧!影片结束的时候,司法体制胜利了,ST冤不冤?他从头到尾不知情的人,被判无期。ST外甥冤不冤?不怨!因为他做了假证,很有可能是同伙。他在监狱越来越胖,为什么?自暴自弃了,认了。而ST呢,他没放弃,他还在争取上诉。但是我想在他父母有生之年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吧!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影评(十):柯南:真相只有一个

  断断续续看完Making A Murderer。不得不说,这标题真是神来之笔。纪录片站在辩方角度,有偏向地引导观众认为SA无罪,但检方确实也是漏洞百出。对SA有学习障碍的低智侄儿的诱供看得人绝望又愤怒,有利益冲突的警察参与取证,关键证物的获取又全是违反标准操作得来,目击证人证词中时间线更是前后矛盾。

  这有罪来得未免太没说服力。

  全片印象最深的是SA辩护律师的一段话。

  作为律师去证明警察诬陷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个社会的百姓是信任警察的。这份信任还是来自与警察的真实接触。

  证明阴谋论的成立,等于告知大家,你们信赖的人民英雄其实是道貌岸然的。今天是SA因为与警察妻子的过节,因为曾是个远近闻名的问题少年,一出案件就被锁定为唯一嫌疑人,大牢几十年如一日地蹲着。今天是BD因为智硬,在审讯中甚至吐不出有意义的完整句子,为无中生有的罪名监禁终身。明天也许就会是你。

  这是安全感的崩塌。

  事实也是如此,看完纪录片的美帝人民方了。联名请愿,黑客入侵警方邮件,更有人提出新的嫌疑人,即受害人的弟弟或前男友。

  然而人要好好活在世上,安全感是不可或缺的。即便你知道真相就是黑暗的,但你也不愿承认,虽有些自欺欺人,也不得不如此。

  而陪审团恰恰是来自这样的大众。

  我想这是两位优秀律师败诉的一大原因。

  另一原因我在知乎也找到了。简明扼要地讲,是阶级。因为SA没钱请到更权威的专家质疑检方的证据。知情答主举了辛普森杀妻案为例。一个是辩方的质疑人比检方更权威,一个是检方的鉴定人比辩方更权威。结果可想而知。

  直到双方举证结束,检方和辩方都没拿出有效证据证明SA的有罪与否。可结果是,SA被判有罪,且用尽所有上诉机会,只能等待新证据出现案件才能重审。

  这是一部纪录片,不是精心编撰有始有终的故事,所以直到最后,我们也没能看见律师抽丝剥茧,找出真凶,还人清白。刨除所有阴谋论,那被删掉的电话录音,丰田车里被害人的血迹,是确确实实的疑点。假如SA不是真凶,那是谁,又是如何杀害了女摄影师?可惜这真真实实的案件里,没有福尔摩斯,没有金田一,没有包拯,即便知道真相可能永远无法知晓,仍然契而不舍地追逐。

  【当然这部纪录片主要目的是批判灯塔国司法制度。虽看过不少相关影片,但毕竟是门外汉,也不在体制内,不了解便不做评价。仅作为刑侦片爱好者,写下观影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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