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圈养我20年,把我当女儿、妹妹、老婆
贰 瓶 子
让我陪你很久很久
文/ 淡定猫
1
我对面坐着一名金发披肩的男子,他有精致俊美的容颜,但尽管露着迷人的笑容,仍然掩盖不了他身上散发出的阵阵寒气。
他是个吸血鬼。
显然是个改良过基因的吸血鬼,午后的阳光那么耀眼,但并不能伤他分毫。
我是个花族后裔,从五岁开始就被身为血族的柯蒂斯先生圈养,我对外公布的身份,从他女儿,变成他的妹妹,现在,即将成为他的妻子。
我对于他而言,就是一个活的食物,未来成为延续他基因的容器,仅此而已。
每次想到这个,我就羡慕起地球人的婚姻制度来,他们因为爱而结合,相守,繁衍下一代,浪漫而又美好。
花族跟血族,在几万年前,都来自外星。花族以花卉为食,生得皮肤白皙,面容娇艳,原本在自己的星球里过着无忧的生活,某天突然被天外飞来的血族占据,成为这群野蛮掠夺者的食物。
花族的血液对血族有致命吸引力,血族大肆掠夺,无数花族惨死在自己星球上,成为冤魂。
被血族吸干血液的生物会变成吸血鬼,可是这个方式对花族并无作用,花族被吸干血液后直接化为青烟消失,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等血族从疯狂的嗜血兴奋中恢复,所剩的花族已经寥寥无几。花族星球也因为遭遇这场骤变,再也开不出迷人的花朵,花族面临灭亡的危机。
为了继续享用这个种族甜美诱人的血液,血族将剩余的花族安置在一样有鲜花盛开的地球,并且鼓励花族跟人类繁衍。我们族人外表迷人,很快就受到地球人的喜爱,顺利繁衍出下一代。
可是,看起来娇弱的地球人,居然有改变花族基因的基因,跟地球人繁衍后代的花族,在怀孕后血液气息改变,不再吸引血族,而且诞下的下一代,有50%的可能只携带人类基因。
因此,虽然花族在地球扎根繁衍下代,但能够成为血族食物的花族后代寥寥无几,为此一旦诞下有花族迷人气息基因的下代,都被血族当做珍贵物种养在身边。
我就是那个拥有迷人气息的花族后代,心里深恶痛绝自己的命运,却不得不待在一个将我当成食物以及生育工具的男人身边。
他世界各地住处都有个巨大的花园,里面栽种着各种名贵花卉,每天都有佣人将最娇艳的花朵剪下,呈送到我面前——这就是我的食物。
还有十五天我就满二十五岁,到时柯蒂斯会跟我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然后我会变成他正式的食物,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要我为他生育下一代,而我一旦有了他的子嗣,将没有机会体会生老病死,永远跟他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这让我恐惧得瑟瑟发抖。
我周围都是正常的地球人,他们有生老病死,因为他们有一种叫生命的东西,血族没有,他们除非被摧毁,不然永远不会消失,也永远不会老去,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是我最无法接受的。
2
“不要尝试离开我。”柯蒂斯蓝色的眼眸似乎看穿我的内心,染上了淡淡的红色,“花族和血族,本来就是天生一对,你赐予我美食,我赐予你永恒。”
好像人类对着即将下口的面包说:“你赐予我葡萄糖,我赐予你被消化的归宿。”
听起来总让人想发笑。
我匆匆去公司上班。
他并不擅长讨好女孩,但是对于我的要求,除了离开,其他有求必应。
下班后,我跟蓝琳一起去洛溪家里。没有人知道,我们在策划一场改变命运的逃亡。
她们是没有花族基因的花族后代,柯蒂斯没有察觉我在他眼皮底下,已经找到两个花族同盟。
我对血族的了解,除了来自柯蒂斯书房里的家谱,还得益于两个盟友之口。拥有不死之身的血族,其实是个繁衍能力很差的种族,几万年来都没有新的后代诞生。
血族进化能力很强,一开始他们只是如同蝙蝠那样的生物,后续不断跟不同种族结合,繁衍,慢慢进化出高大俊美的外表,不惧怕阳光的特质,这样强大的种族如果繁衍能力很强,对于宇宙来说会是个沉重的负担。
可见上天对所有种族都是一视同仁的,人类虽然寿命有限,但是繁衍能力强,可以生生不息。血族也不是毫无弱点,他们惧怕银器,每次碰触银质物质,都会像被硫酸灼烧的人类一样,立刻冒烟变黑,痛苦不堪。
而银器和木头在地球随处可见,血族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仅仅为了近距离盯紧他们至高无上的食物——花族。
让人匪夷所思。
我的婚礼在冬季,窗外白白皑雪把这场婚礼装点得如同纯洁的童话,世人不知内幕,以为我是个幸运的灰姑娘,嫁给这世上拥有财富和俊美外表的完美男子,却不知这只是一场肮脏的交易,我完全没有说不的权利。
礼毕,柯蒂斯的吻落在我的唇上,冰冷的触感让我打了个激灵,他却对这种碰触很满意,似乎享受这种陌生的温热。
“旅程我不想那么多人跟着,搞得好像我是个犯人。”这是我的计谋,盛大的婚礼完成后,我要马不停蹄地去旅游,以确保我新婚之夜是在飞机上,而不是跟一个体温冰冷的男子独处。
“好。”柯蒂斯同意了。男人对胜券在握的事情总是缺乏戒备,哪怕他是个吸血鬼也如此。
我们坐上了他的私人飞机,飞机里除了两个飞行员和两三个佣人,没有其他人。我的衣服里藏着浸过特殊药水的锋利木刀,此刻我正握着它,紧张得瑟瑟发抖。
飞机上其中一个飞行员是洛溪的丈夫林伟,他可以带我安全离开,飞机上其中一个女佣是蓝琳扮演的,她会帮我一起胁迫柯蒂斯。
我不想伤害他,我只想自由。
3
“夫人,请喝茶。”一个女佣拿着托盘走近我身边,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不是蓝琳,于是拒绝道,“我不要。”
她的脸突然狰狞起来,用闪电般的速度,扣住我的脖颈,将我从座位上拉了起来,让我动弹不得。
柯蒂斯觉察到不妙,正想从女佣手中夺回我,却被另外一个男声制服了:“如果你不想她有事,最好不要动弹。”
从飞行室走出另外一名男子,他有一头金色的卷发,白皙冰冷的脸上带着笑,柯蒂斯眼睛眯起,脸上露出警告的神情。
“柯蒂斯,你太不小心了,要知道,这种口味香甜的食物,是很多血族争抢的。”
我的心脏突突地跳,难道,这也是个血族?
“你若敢伤她分毫,我会让你付出代价。”柯蒂斯蓝色的眼眸已经变成血腥的红色,每次他动怒,眼睛就是血红一片,看起来非常恐怖。
一个佣人给柯蒂斯穿上降落伞,他眼睛一直定在我身上,对别人碰触他的身体,无动于衷。
然后,他被推到机舱门边,被推下去前一秒,他转身看了我一眼,第一次我从他眼神里,读到类似人类的情绪。
蓝琳和另外一个佣人也被用同样的方式推出了飞机外,只剩下我和这个吸血鬼以及他雇来的女佣,还有飞行室里的林伟,但他此刻开着飞机,无瑕救我。
我只能靠自己。
“我叫雷洛,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了。”他朝我吸了口气,那表情,让我想到正在捕食的蛇类,阴森得可怕。
他是我见过的第二个吸血鬼,我以为吸血鬼都跟柯蒂斯那样,冷漠而克制,不想原来血族也是有三五等级的,很明显这个雷洛的等级并不太高。
“不知道柯蒂斯是怎么忍那么久不吸食你的血液,我可是一刻也等不及了。”他对我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准备在我细白的脖上印上烙印。
我狠狠将手里的木刀划向他贪婪的脸,他惨叫了起来,黑色的粘稠血液带着腥味喷向我,让我作呕。
我飞快起身,听到尖叫声的林伟开了舱门,我连忙躲了进去。
舱门外,发怒的吸血鬼在咆哮着,尖利的爪子已经穿透厚厚的舱门,似乎要撕裂这扇门。吸血鬼会变身,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从未看过。柯蒂斯一直是冷静而淡漠的,我从未看过他真正发怒,虽然我知道,那肯定很恐怖。
林伟非常紧张,将飞机开得东倒西歪,我飞速地穿上降落伞,在雷洛撕裂舱门的前一刻,跟林伟朝各自窗门跳了出去。
血族嗅觉灵敏,我的血液对他们来说,更是致命的吸引,而且他们速度飞快,很快我会被那个可怕的雷洛找到。
我奔跑在森林的灌木丛林里,耳边呼啸的风声像是野兽的嘶吼,我如同一只被追赶的麋鹿,慌不择路地跑着。
在夜幕即将降临的那刻,我看到远处有隐约的灯光,但劳累已经侵蚀我的身体,让我终于体力不支昏倒在草地上。
4
等我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在一个树屋上,阳光正通过树屋的缝隙透进来,我手上的伤口被抹上气味刺鼻的膏药,身体躺在柔软干净的被褥上,耳边听到清脆的鸟鸣。
我爬到树屋洞口往下看,发现树屋下面站着一个高大的男子,他一顶黑色的卷发,面貌平常,皮肤是蜜色的,正提着一只兔子那样的猎物回来。
“是你救了我?”
“嗯。”他的声音嘶哑,看起来不太想跟我交流,直接处理起手中的猎物来。
“诺斯。”他礼貌地回握我的手,我松了口气,温热的气息让我安心,他是个人类。
劫后余生的我突然有些饿了,但对他处理的食物并不感兴趣,我闻到甜蜜的花朵气息,循着气味而去,看到一个盛开着各式鲜花的小花园。
幸好诺斯有养花的兴趣,我松了口气,暂时在这里生活下来不是什么问题。
而且这里到处是树木,血族很忌讳,不会轻易出现,就算真的出现,我也可以随手抓到保护自己的武器。想到这里,我放松下来,开始为未来做打算。
树屋的不远处有条小溪,我午后会在晒得温热的水里洗澡,在那里打干净的水回木屋饮用、浇花,饿了便摸进诺斯的花园里摘取新鲜的花朵食用。人类种花为了观赏,少了几朵并不会在意。
时光慢悠悠地过,到处都是自由的空气,没有人要求我要跟谁结婚,什么时候需要繁衍,有几次吃鲜花被诺斯撞见了,他神色如常,似乎很包容我的与众不同,我也不再避讳。
诺斯花园里有一种带刺的红玫瑰,我特别喜欢吃,但是这次摘取的时候太心急,直接捏在花枝上,细小尖锐的刺刺破了我细薄的皮肤,血珠渗了出来。
我仔细查看自己手指尖上那颗鲜红的血珠,诺斯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看起来有些着急:“受伤了吗?”
他将身上的药膏拿出来,作势要帮我擦。“不用,我吮吸一下就可以了。”我把手指含在嘴里,看到他喉结上下滑动,然后像克制什么,突然冲出花园。
一种异样的感觉腾升而起。
夜晚,空气骤冷,诺斯戴着厚厚手套为我在树屋下层燃起一堆火,树屋顿时温暖起来,我喊他来树屋里坐,他安静地坐在我身边。
灯光下,他的侧脸像极了一个人。
“诺斯,其实我不是人类。我是花族,血族最觊觎的种族。我需要跟人类结合来改变我的气息,你愿意做我的伴侣吗?”
他像被针扎那样站了起来,留下硬邦邦的话:“不,我们人类只因爱情而结合!”
说罢他便离开了树屋,留下我一个人怅然若罔。
5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魅力不足以让雷洛冒险来这处处是木头的地方找寻我,可他绝对是血族中的顶级吃货,在感应到我的气息后,他义无反顾地寻来了。
他依然是满脸的贪婪,在离我十几米的地方,深吸着周围的空气,像是饱餐前的预备动作。
我头皮发麻。虽然手里握着不离身的木刀,但对能否逃离并没有把握。
当他贪婪的手即将抓到我的前一刻,他被一道身影踢飞了,狠狠撞击在巨大的树干上,森林里顿时响起树木崩裂折断的声音。
“快滚,别逼我取你性命。”男子高大的身躯落在我面前,他背对着我,穿着黑色斗篷,我知道他是诺斯。
雷洛站了起来,狂傲地大笑起来:“要看你有没有本事!”随即变成一个面目狰狞,有着长长獠牙和锋利指甲的可怖僵尸。
诺斯飞扑而去,对他猛烈攻击,动作又快又狠。我爬上树屋,瑟瑟发抖。
这世上能跟血族对抗的,只能是血族。那么诺斯,也是一个血族,只不过他在初见我的时候,穿上了假的皮肤,伪装成人类的样子。
血族是宇宙最强大的种族之一,他们的斗争相当激烈,也相当惨烈,很快就血肉模糊,空气中弥漫着让人作呕的血腥味。
诺斯并没有打算要了同族人的性命,所以尽量不攻击雷洛的心脏,以至于要搭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让雷洛放弃将我占为己有。
他终于带着一身黑色血污来到树屋里,伪装的蜜色皮肤早就破烂不堪,露出雪白冰冷的肌肤,上面也是伤痕累累。
“没事了……”他喘息着用手抚摸我的头给我安慰。我泪如雨下,紧紧抱着他:“对不起,柯蒂斯,我以后再也不那么任性了……”
他僵住了,还在面罩里的红色眼睛疑惑地看向我:“你怎么发觉的?”
“你看到我血珠的表情,我太熟悉了,这些年你每次看我流血,都是这样的反应。”如果不是这次逃跑遇到雷洛,我都不知道这些年来,柯蒂斯为我做出克制是件多么难的事情,他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克服自己嗜血的本能,压制自己原始的欲望,费尽心思让我接受他。
这种克制和隐忍,也许就是血族对爱和尊重的诠释吧。
所以那刻,我意识到这个血族,是适合跟我共度余生的人,就算有天他让我拥有永远不死的躯体,我也不再害怕,因为我并非孤单在这世上,而是有他一直陪伴。
我们很快回到人类的社会里,继续生活。我是第一个逃跑后还能被找回的花族,也是唯一一个在血族找到真爱的花族。
我心甘情愿要为柯蒂斯繁衍后代的态度,蓝琳和洛溪大跌眼镜,但也安心和理解,从此她们不再担心自己未来诞下的花族基因后代,会因为被血族圈养而过上不幸的生活。
至于繁衍后代,我跟柯蒂斯表示并不着急,因为余生还很漫长,先过甜蜜的二人生活吧。
(本文完)
美瓶美物:
闺蜜男人心机外漏,我老公慌了
往期好文:
大肚野花冲进浴室,向光溜溜的我逼宫
渣男友为救小妖,将祸水引到我身上
我跟伪娘合租1年,跑了2个猛男友
我花式揪渣男,却掉进他的约P群
正室嫌我不称职,教我如何做野花
我的调戏对象,成了我妈的座上宾
- END -
霸道的男人,总是让人看得心痒痒。瓶子真的酸了。
好啦,一样,不管喜不喜欢,
来了我家,就不许走了哦~
关注并置顶?“贰瓶子”,让我陪你很久很久。
把你的美好装进我的瓶子
你很美,很适合点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