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民守法社会治理体系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6-01-04 来源:常德文明网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作为常德市贯彻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精神,就是要抓好依法治市,推进法治常德建设。依法治市,包含多方面内容,其中落脚点在全民守法。如果能够做到全民守法,依法治市的目标就能实现。为此,我就依法治市中如何构建全民守法社会治理体系问题谈些思考和建议。
一、首要者,全民知法
全民知法、懂法,是实现全民守法的前提。建议从2015年开始,主要抓好这么几项工作:
要全面抓好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决定》的学习教育。建议把2015年作为《决定》的“学习教育年”,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制订“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做到让《决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继续开展全民普法,改进全民普法,深化全民普法。从2015年起,要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东风,进一步推进、改善、深化全民普法工作。要通过调整普法内容、完善普法方法、改进普法措施、加大创新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真学、真懂、真用、真守”的问题。
要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层层负责,抓好法律知识的培训。党政组织不仅要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阵地主要抓集中培训工作,而且要结合常德的实际,分门别类抓好“普用法、常用法、当家法”等重点法律的培训。市、县、乡、村、组,也都要根据本层级群众的特点抓好相关法律的培训。
文化部门、新闻媒体等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文艺演出、公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经常感受到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经常受到潜移默化。
二、为政者,履职奉法
所谓为政者,所指执政、行政、司法以及监督等部门,要各司其责,依法履职,使老百姓意识到“天青法正”,从而增强对法治的希望和信心。
党组织要依法执政。各级党组织在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用人等方面作决策、决定,都要依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办事,按党规党纪办事,不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重点工程建设、经济审计、医疗卫生、市场物价、劳动社保等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检查和检验。
司法机关要做到司法公正。公、检、法、司等部门要严格守法,正确司法,真正使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搞好依法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胆开展监督工作,及时防止和纠正偏法、违法、枉法等问题,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带头者,模范守法
带头者,即指领导干部以及广大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带头守法,做好表率。主要是守好“两圈”把好“两关”:
守好“工作圈”。每个领导干部都担任了一定的职务,分管了一定的工作。在工作中一定要依法办事、不违法办事。
守好“生活圈”,领导干部在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平易近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道德诚信,处理好周围的人际关系,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