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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书谋杀》读后感1000字

2020-09-05 20:04: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被书谋杀》读后感1000字

  《被书谋杀》是一本由(美)雷克斯·斯托特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2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被书谋杀》精选点评

  ●2010-04-04

  ●没有《吓破胆联盟好看~~有点小小的失望书名吸引人,内容却……

  ●太婆妈了。

  ●其实应该给3.5,我贱贱阿奇,各种贫嘴让人莞尔

  ●流畅永远是最重要的!!!!!!!!!!!

  ●这本是一百页隔了两周又读完的。简而言之对某而言就是标题比内容更吸引人的类型、最后那个诡计还挺明显的。惟一的兴趣是看阿奇各种套瓷……某觉得提不起兴趣还是因为对尼禄的兴趣不大呢。另——这版的翻译觉得各种磕磕碰碰……

  ●说实话我不表达什么

  ●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全书冷场 只是情节有一两处断层 最后有正式的推理秀不过成分不多 有点像是削弱了人物而加强情节的《吓破胆联盟》

  ●越简单案子体现侦探作用。这本比之前看的要好点,但我仍然觉得不够吸引。另外,翻译扣分。

  《被书谋杀》读后感(一):貌似不存在凶手

  雷克斯·斯托特是与埃勒里·奎因齐名的美国古典侦探小说家主人公沃尔夫是一位体重超重,热衷美食兰花狂热啤酒阅读,不紧不慢,有条不紊却充满睿智的侦探。

  本书很有创意的把凶手和小说中不存在的人物联系在一起,情结一波三折结局出人意料。在简单的事实前面总会有重重迷雾阻隔人们接近真相,好在,永远有一位超越我们智商的人站在真相背后,淡定微笑

  《被书谋杀》读后感(二):很精彩的书,但觉得不太公平

  看了简介,觉得是和奎因差不多的书,但是还是有点差别的,首先奎因的国名一般会有挑战读者,我奢望每本推理小说都有这个环节,所以我在尼禄解答之前停了下来开始思考实际上在看到一半时候就猜到了凶手和他的动机,之后找到了有关否决科里根是凶手的证据,但接下来就卡住了,我没有实证证明康是凶手,但是,沃尔夫对康德指控完全是基于推理的,对信封调查和对康行踪的调查甚至是在解答的时候才出现这不公平,最后康被带走了,而一般奎因作品奎因在通过推理证实凶手之后会设计找到实证或者想办法骗凶手认罪,而不是存粹通过推理就把人送上法庭

  但是这部小说过程还是很精彩的,特别是沃尔夫和阿奇设计激凶手做出动作的那一段。

  《被书谋杀》读后感(三):原来也是标题党

  我承认我是因为中文书名的关系读本书的。被书谋杀?人怎么会被书谋杀了呢?书又怎么能实施谋杀呢?这是一本推理小说,不是一本奇幻小说,所以我很是期待,期待着一个精彩绝伦的诡计,一个可以将书名完美诠释的设计,一个可以满足我十足好奇的推理。我想这也应该是大部分看到这个书名的人的想法吧。只可惜,看过本书之后,我失望了。

  不得不承认在制造噱头方面,这个书名是成功的,而且是很成功的,对于这样的书名谁会没有好奇呢?只是,它的成功也就仅限于此了。读过全书后,你会发现内容其实与题目并不那么贴切,甚至有点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的感觉。就我的感觉,如果中文书名是《因书被杀》似乎应该更贴切些,而且我看英文书名中的Murder并不是过去分词形式,似乎是否是被动态应该是值得商量的,至于那个单词By,语境不同各种解释也大不相同,所以也未必就一定要翻译为“被”。好了,不深说了,再说下去就成英语语法课了,其实我英文很烂,再说也说不下去了。

  其实,内容与书名并不怎么相符也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是商业社会,什么都讲求经济效益,如果一本书为取一个具有轰动效应、足够吸引眼球、能够推动销售的书名,而因此与内容有了些出入,也不是什么太大的罪过,最重要的是你的内容一定要好,足够精彩,不至于让人读过之后大呼上当,应该是让人读完大呼过瘾,从而忘记追究名不副实的问题。而本书在这方面做得很一般,中文书名足够提气,可是内容实在平平,倒不是有多差,只是书中诡计的设计和侦探的推理,都比较平庸,而且有些简单。唯一有点意思的都来自侦探和他助手之间的斗嘴。为防剧透,只能说这些了。

  读完本书的内容,在联想那个精彩的中文书名,不由得让我想起网上的那些标题党,不知道是中文书名太有吸引力了,还是因为书的内容不够精彩,使得我的这种联想特别强烈。

  《被书谋杀》读后感(四):对翻译的吐槽

  上床睡觉前,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被书谋杀》,看到第二章,里就嘀咕起来:这儿说不通啊!

  5 ”一个叫约翰·R.韦尔曼的人在星期一上午来电预约了一个时间,我让他那天下午六点过来。”

  6 “她是七天前在范科特兰公园被一辆车撞死的。那天是二月二日,星期五的晚上。“

  我再来向各位同学解释下相关情况,就是韦尔曼在星期一预约时间,到了之后,求尼禄调查女儿被杀一案,尼禄就问他女儿是怎么死的。

  这儿的算术很简单,这番对话发生在星期一,星期一的七天前依旧应该是星期一,而非星期五。

  也许有同学会说,也许是作者雷克斯·斯托特写错了吧?但是斯托特明明是个高智商的推理小说家?怎么会犯下如此的低级错误?!

  还是看原文吧。

  a man named John R. Wellman phoned on Monday morning for an appointment, and I told him to come at six that after-noon.

  he was run over by a car in Van Cortlandt Park seven-teen days ago. Friday evening, February second

  译者竟然把”十七天“翻译成了”七天“!

  此外,他还把Illinois都翻译成了”伊利诺斯州“,其实大陆通译是”伊利诺伊州“,且英文词发音中根本无”斯“音啊!

  7的“她四年前从史密斯毕业”,虽然英文就是“She graduated from Smith with honors four years ago”,但是不是应该译成”她四年前从史密斯学院荣誉毕业“?并可注释说明史密斯学院是位于美国麻省的一家私立女子文理学院呢?(当然,个人觉得注释是不用加的)

  《被书谋杀》读后感(五):斯托特的特点

  本书讲述了三个毫不相干的人接连被谋杀,而调查的结果却是和一本失踪了的书稿有关。而凶手的名字却是一个虚构的……

  本书用到了双重解答,两个解答都很不错,逻辑性很强,推理的切入点也很精确。感觉美国人的推理作品逻辑性普遍要高得多啊。比如范达因,比如奎因,比如莱斯,再比如斯托特!所以我推荐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一边在公众场合对雷克斯·斯托特表示不屑,一边又不自觉的买他的书看。让我来看看这个被称为最聪明的作者,与埃勒里·奎因齐名的侦探小说家到底有什么特点吧。

  第一,诡计:且不说与现在日本那些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诡计相比,即使是与同时代的三大家等名家相比,都可以说斯托特的书几乎没有什么诡计,谋杀案都是很平常的。但是大家都知道,越是平常的案件,越不容易破。斯托特笔下的案件就是这一类的。线索很少很少,不会有长篇的手记,也不会有某件放错位的东西,更不会刚好有一群人呆在那里让你一个个排除。但是尼禄·沃尔夫总是有办法查到最终的真相。

  第二,推理:斯托特与奎因齐名,他的逻辑推理果然也不错,当然比起奎因那种就差些了。不过尼禄·沃尔夫有他自己的一套探案方法。他总是先由有限的线索去假设一个合理的情况。然后调遣命苦的阿奇·古德温等一帮小弟根据这些去调查,再通过调查来的线索继续假设推理。当然,沃尔夫的假设都是根据逻辑和有限的线索来达成的,并不是胡乱猜测,所以这种方法看似比较麻烦,但是很有效。另外,沃尔夫的推理能力也是很强的!

  第三,文笔:都说斯托特幽默,但是可能是由于翻译和东西方习惯的因素吧,我总是不觉得他的书有什么搞笑的。倒是前几天看的克雷格·莱斯的书让我笑了很多次。整篇书都是贫嘴古德温的吐槽秀。可能美国人会认为比较有意思吧,我是看不出来。不过就这本书来说,我很喜欢其中古德温“大会群女”的那场戏,以及尼禄·沃尔夫与五位律师的对手戏。写的很传神。

  第四,真相:对于看多了推理小说的人来说,并不震撼,不过对于新手来说可能会比较意外。

  总之,斯托特的书总是让人感觉平平淡淡的,却又让人感到很真实。以本书为例。案件很有可能在现实社会发生,解答也合情合理,这应该算是他的特点吧。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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