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人》读后感100字
《同名人》是一本由[美]裘帕·拉希莉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元,页数:33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同名人》精选点评:
●结构失衡了,素材与比喻安放得比较刻意,人物的每一个转变都在意料之中,不用费神去思考的,所有要讲的内容缩成中短篇就够。
●无论是以多么体面的方式生活在异国,内心中都会始终有种迷茫不安的感觉,像是再用余下的一生做一场无尽的流浪。用一辈子来追寻缅怀对旧土的情感,却暗中在生活的城市扎了根,很多年后再看过来,对两个城市两个国家似乎都是异乡人。
●如果按博尔赫斯说的有些小说以人物取胜,而有些小说读完,只能记起一个个场景,《同名人》无疑属于后一种小说,读的过程中,被很多场景打动。这本小说一个有趣的地方是两次大的故事情节推进否是靠人物的意外死亡完成的,而且经常故事时间会闪进,闪退,就给人很强烈的片段感。
●拉希莉还年轻 二十年后会获诺奖 立此存照 更喜欢她的短篇 尤其《不适之地》 这个长篇对于我 看过即可
●一本书,看尽几代人的生死。
●美国普利策奖作家,印裔美国天才女作家的首部长篇小说,异域文化冲突中的选择与冲突。王安忆老师曾经盛赞的一个短篇小说《果戈理》,就是裘帕-拉希莉为这部长篇小说做的练笔。而这部长篇处女作,每读一遍,都莫名地感动一次。
●在细流无声中叙说一个印裔移民家庭的故事,揭示出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汇与碰撞,传统与现代的消长与起伏,人们一方面努力适应新的环境以求生存,一方面又免不了寻根问祖、思旧怀乡。生命也许不过是一次次的循环与往复,历经繁盛,却终将逝去,恰似一张白纸,慢慢地有了人物、有了色彩、有了或淡或暖的细微心悸,逐渐灵动鲜活起来,而这一切在时光与风雨的浸润之下,渐渐淡去,模糊地渐成另一张白纸,多的只是一抹暗影。(阅读时间:2019年10月8日-11日;自评:8.1;推荐指数:★★★★★)
●差点味道
●移民问题下的文化冲突,读完感受到了强烈的认同感,身份焦虑一直存在,一条命定的追寻重塑轨迹烙印在名字里,然后在某些重大时刻得到平息。
●文笔沉郁,带着诗意。 远离印度,移民美国。可是自己是谁?归宿在哪里,谁也说不清,即使已是功成名就。 文笔很喜欢。淡淡的忧伤,细腻的叙述描绘,适合文青
《同名人》读后感(一):短评写不下啦(闲言碎语)
直指印度移民家庭(二代皆有)在精神上的生存困境,文化撕裂……无所适从,一代始终被浓烈的乡愁裹绕,二代则是身份上的认同,对于自我定位的迷茫,这时候似乎已经超越了肤色,文化冲突,归根结底是个人的开悟。 可供分析的角度有很多,东西方文化的根本性差异,不得不提的是后记中提到了印度宗教关于生命的智慧,本书中也有迹可循;生活的根本悲剧性,它的悲剧在于郁结,在于自我,在于隔阂等等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它们统统都在沉默中爆发啊,不过对于我们这些上帝视角的读者来说这些沉郁的底色确是极其美妙的,不过当我反观现实生活时压抑与喘息就和书中氛围连接了起来;作者的叙事特色…… 当初看《斯通纳》,看热门短评中提及写个人史的书都会让人有所触动,比如其举的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还有就是这本了,所言确实。当时看《斯通纳》,不光是主人公的顿悟吧,回望起来对于我也是意义非凡的,它似乎即刻把我引进了一个文学殿堂,所以对于我已经做不到客观了,野草是第二本,我认为是三本种最难达到所谓阅读欣快感的(可以理解为阅读的愉悦,精神上的美妙体验),但是它所触及的问题同时是如此尖锐,同时又如此隐晦,美哉妙哉。
《同名人》读后感(二):没有了故乡,你我都是无脚鸟,要一直飞到死亡
从古至今,无论从属于哪一个国度、哪一个时代,“落叶归根”的顽疾从来贯穿于人类基因之中。在如今这个时代,背井离乡已经是现代人的不可逆的经历,无论是为了学业、事业亦或爱情,人们不再纠葛于距离的远近,不再担忧从此漂泊无依,毕竟,地球就是个村。
然而,内心的归宿呢,无论是破落陋室,还是华灯满屋,此去经年,所有人都会有那么一刻想起自己是从何处出发,并思念着故乡的一瓦一井,甚至,听见那熟悉的乡音,血液里便莫名奔涌着思念的因子了罢。
对于移民二代来说,情况又莫名地复杂而尴尬,对于土生土长在异乡的移民二代来说,这个生育他、他成长的国度或城市才是他唯一的故乡,却又有那么多的亲缘告诫他、提醒他,不要忘了真正故乡的传统、习俗、信仰,即便他对第一故乡仅有只言片语的了解,与走马观花的体验。在周遭更是有格格不入的尴尬境况,因了口音、面目的些微不同,在成长的城市或国度,他们仍会被认为是异乡人,总有人不含恶意地问一句“你是哪里人”。
他们迷茫于自身处境,不再清晰自己究竟从哪里来,又该到哪里去,或许这才是每一个身处异乡的人不愿被戳穿的软肋。
这样的迷茫找不到突破口,并不是挥出一拳就能打倒的敌人,也不是放任不管就能兀自消散的烦恼。就像小说中的果戈里的妻子木舒米,她一生都在拒绝父母的掌控,发誓不嫁给孟加拉人,也自以为逃脱,在巴黎游荡与白人订婚,最后的破落收场使她心灰意冷,接受父母安排的果戈里,结果呢,压抑自己的感情顺从命运,最终却又挣扎地摆脱,对于自己、对于果戈里,对于双方父母都是伤害。
而果戈里,即便改名,即便远离父母,即便随心所欲地与那么多洒脱、有趣的女孩相爱,骨子里他还是迷茫的,对于自己名字的心结、对于父亲的愧疚、对于自己身份的迷茫,最终都让他在三十岁的关口,不得不停下来,停下来安静地审视自己的心。
而生活不是小说,对于自己存在地位的定义,或许身为“异乡人”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直走下去,才能发现目的地,人生这场逆旅,你我皆行人,没有重回的路可走,没有前人的路可供一条道走到黑
《同名人》读后感(三):或许反叛才能得到新生
美籍印裔作家裘帕·拉希莉的小说《同名人》,讲述的是一个印度家庭移民到美国的故事。或者说,可以称为“反叛者之书”。
书中,印度青年艾修克在一次旅途中,遇到一个曾经游历英国许久的商人。得知艾修克从来没有离开过印度,商人对他说:“你还年轻,自由啊。”“别亏待了自己。趁现在还不晚,别犹犹豫豫想得太多,卷起铺盖卷就走,多游历游历。你不会后悔的。到时候就太晚啦。”
这次旅途中,火车脱轨,很多人死了,对他说多游历的商人也死了,艾修克受重伤,一度无法下床。那时他总是想象“自己不但能走,还能远行,离开他出生又差一点死掉的地方,离得远远的。”
于是,他成为了一个“反叛者”,离开故土,到美国留学。
在新大陆上,艾修克得到了一种“新生”,获得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获得大学教职,用双手为自己创造了完全有异于印度的新生活。
但是艾修克的反叛又显得不那么彻底,他回到印度相亲,娶了仅仅见过一面的阿西玛为妻。他们生了两个孩子,男孩果戈里和女孩索妮娅。
他们的生活是完全“印度式”的,为人拘谨,着装一丝不苟。吃家乡食物,每隔两年,一家人要回印度探亲,一待几个月。他一方面享受了在美国的自由,一方面心灵深处,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又怀有深厚感情。那里有他的父母、亲戚家人。他们像所有亚洲家庭一样,紧紧聚拢在一起,爱热闹,彼此紧紧联系。
在美国生活了三十年,妻子阿西玛还整天穿着莎丽,吃印度食品,甚至很长时间连驾照都没有,只结交孟加拉朋友,精神上的困惑、孤独,对新文化缺乏认同。
她不是笨到无法隔入新生活,在加尔哥达,她也是大学高材生。她只是耽于母国文化,不愿改变。
在多元化的美国,她过得还算不错,在自己营造的小圈子里过得顺风顺水。她用印度方式给孩子们过生日,组织聚会,想让后代们也对自己的文化产生认同。
但是两个从小接受美式教育的小孩子,是很难理解父母背井离乡,在异乡的孤独感的。他们认为自己是美国人,不喜欢印度式的生活方式,要求吃炸鸡,不愿意到加尔各答长时间探亲。
当然,这一切在家庭中都是可以调和的,果戈里对父母的不认同最后只表现在,他改掉了父亲给起的名字,换成另一个更美式的名字“尼基尔”。
上大学离开家后,果戈里开始尝试新生活,自由地选择职业,与异族姑娘谈恋爱,选择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
但后来,父亲艾修克讲了为什么给了起名“果戈里”,以及自己离开印度移民美国的心路历程等等。他才明白自己与父辈的鸿沟,父亲去世后,他加紧了与母亲的联系,对自己文化背景的探索。后来,他还与同是孟加拉后人的毛舒米结婚。
这似乎是一个人完整的成长经历,对自己身份的认同不断明确,找到了自己的生活之道的故事。但其实,在多元化环境成长起来的人,是不可能非黑即白地接受某一种文化的。
故乡这个词的意义,对于父亲艾修克母亲阿西玛来说,可能有实质的意义,是心灵的归宿。但对于果戈里来说,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他最初抗拒自己的孟加拉血缘,抗拒印度式生活方式,后来愿意一点点接受,但真的能成为艾修克阿西玛那样的印度人吗?
肯定不行的。
比如,他最后还是与毛舒米离婚了。
毛舒米是书中另一个印度裔,与果戈里一样的,是她从小抗拒父母强加给自己的身份,她沉默寡言,不愿意接受那种生活方式。她一直在为逃离做准备,选择为自己而活。
她学习法语,一度去法国生活。在那里,毛舒米觉得找到了真实的自己,她自由奔放,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童年时的压抑得到释放。
她选择了与白人男子订婚,但当知道这个男子对她的家庭、背景颇有微词时,又果断决定维护自己的文化背景。
她与果戈里结婚,最初可能是彼此共同的背景,熟识的亲切。但时间久了,她发现果戈里“时常使她联想到自己的驯服顺从,联想到自己曾拒绝过的、奋挣着要抛弃的那种人生。他不是那个她以为最终会与之长相厮守的人,他从来就不是那种人。或许,正是因为这些理由,在刚开始的几个月,堕入情网,和他在一起,按部就班地走别人指望她走的人生之路,使她感到被禁锢,反叛着自我,违拗着自己的意愿”。
与果戈里不同,毛舒米是一个绝对的反叛者。她追求内心的感觉,果断找到她真正想与之在一起的人。之后可能依然会重现第一个未婚夫的悲剧,她也不惧怕。
离婚后,毛舒米搬去法国生活。那里是她找到心灵自由的地方,是她新生的地方。
新生并不总意味着希望,还可能是幻灭,但勇敢的毛舒米决定承受。
果戈里想在两种文化中找到平衡,是他成长环境与文化背景冲突的结果,作为不绝对的反叛者,可能也是最好的选择。
而第一代移民阿西玛,即使她在美国生活了三十多年,对于美国文化的认同感,也没有多少。丈夫死后,她决定半年住在印度,半年住在美国,也是调和的一种方式。
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找到令自己舒服的那种生活方式吧。
在我看来,《同名人》不仅仅是移民家庭的故事,而是一个更宽广的,父辈与我们,我们与子女的故事。
每一代,都会是上一代的反叛者,社会才会迅速进步吧。
中国古代的父亲喜欢强调孩子“类我”,像他的孩子才会得到喜爱,得到尊重,得到尊严,得到各种资源。而后代,只能永远屈居于父亲的阴影下。即使世俗成就超过父亲,心理上的畏惧恐怕永不消失。
还好,现在是文明社会,我们有更多选择,不用过于讨好一个人,让一个人决定你的人生了。
《同名人》读后感(四):“我们都是从果戈理的外套里出来的” | 读《同名人》
《同名人》是普利策文学奖得主裘帕·拉希莉的首部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关于爱与成长的故事。
果戈理的父母抛弃故乡,生活在永恒的乡愁中。果戈理不懂,他反叛,逃跑。三十年的人生在他身上留下刻痕——恋情的甜美与失意,亲人的相聚与永诀。这才霍然意识到,是父母赋予了他名字,也是他们,把孤独和死亡拦在门外。
裘帕·拉希莉用第三人称,将故事中每个人的心事娓娓道来,述说文化夹缝中的他们,如何在波澜不惊的每一天,找寻自己真正的归宿。
同名人9.1[美]裘帕·拉希莉 / 2019 / 浙江文艺出版社今天分享的这篇书评来自《同名人》的译者卢肖慧,她在翻译完《同名人》后,想告诉读者“这是一部真挚感人而又精巧细腻的作品”。
注:本文首发于《新京报》。
我们都是从果戈理的外套里出来的
文 | 卢肖慧
裘帕·拉希莉祖籍印度加尔各答,1967年出生于伦敦,三岁即随父母移居美国罗得岛州。
裘帕·拉希莉父亲在罗得岛大学图书馆任职——短篇小说《第三块大陆,最后的家园》即是以她父亲的经历写成的,母亲也拥有孟加拉语文学与戏剧硕士学位。
知识家庭的气氛的熏染下,作者从小喜爱写作。作为移民的后代,在成长过程中,她慢慢迷恋上了纽约——那个富有包容力、既充满活力又非常多元化的地方。后来,她来到纽约,就读于伯纳德学院学习英语文学,开始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
不过,在任何地方都是如此,单纯以创作谋生是很不容易的。于是,她前往波士顿大学研究院深造,希望同时在学术界谋求发展。在波士顿大学,她获得了多个学位,包括英语文学、创作和文学艺术比较研究三个硕士,以及文艺复兴研究的博士。
她曾自嘲说学位“多得可笑”,而父母却是十分看重。她有强烈的艺术创作冲动,却不愿、抑或不敢全副身心地投入,于是做学问就成了一种最好的妥协方式。
她的处女作短篇小说集《解说疾病的人》问世,并夺得2000年度的普利策小说奖以后,这一切考虑似乎都成为不必要的了。这部小说集为她赢得了广泛的声誉,使她一夜间成为美国文学界最耀眼的新星。
普利策文学奖获奖作品《Interpreter of Maladies》如今,她早已卸去杂务,专门从事写作了。她在作品《解说疾病的人》中,展露出美妙的才华,刻画了一群游离于古老的印度与令人迷乱的新大陆之间的人物形象。她对文化冲突的把握如此细腻深刻,行文运笔如此沉潜优雅,就一位时年不过32岁的文坛新人而言,是极为难得的。《解说疾病的人》获奖后三年,她一直潜心于首部长篇小说《同名人》的创作。
这部人们满怀期待的小说《同名人》,讲述了美国出生的印度男孩果戈理童年、少年直到青年的人生经历。这是一个印度移民家庭来到美国三十多年建立新生活的历史,也是他们在异域走过的心灵的历程。1960年,年轻的艾修克在前去探望祖父母的火车上,结识了一位游历英国的商人戈什,受到鼓动、感染,远行的神经被隐隐触动了:
戈什摇摇头。“你还年轻,自由啊。”他说,摊开双手以示强调。“别亏待了自己。趁现在还不晚,别犹犹豫豫想得太多,卷起铺盖卷就走,多游历游历。你不会后悔的。到时候就太晚啦。”
不幸,这趟火车随后脱轨倾覆了。戈什死了,艾修克也受了重伤,躺了整整一年才好。这场车祸促使他下决心离开印度,“他想象自己不但能走,还能远行,离开他出生又差一点死掉的地方,离得远远的。”
他一生的轨迹由此彻底改变。他来到美国留学,以自己的才智和努力,获得了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获得了大学教职,获得了新大陆的认可。他从印度娶来了仅仅见过一面的阿西玛为妻。这对移民夫妻在异乡别国,细细碎碎地编织起一幅平平常常的白手起家的生活图景。
电影《同名人》剧照这幅图画里,开始是令人不愉快的油腻腻的厨房餐具和铺着脏乎乎黄白格子纸的橱柜,渐渐地,添进了从“庭院甩卖”买得的二手旧家具,添进了日本制造的丰田花冠轿车,添进了带花园带车库安装了报警系统的中产阶级小洋房,添进了同是生活在他乡的孟加拉邦朋友,添进了孟加拉话语、孟加拉菜肴,添进了对故国对亲人忧伤的思念,特别是,添进了美国出生而有着俄国名字、印度父母的小说主人公男孩果戈理的粉红小脸。
果戈理聪慧努力,不招惹是非,有着印度移民孩子勤勉的长处。然而,他同时也具有叛逆性,不愿听从父母的安排,还背地里吸过大麻,有着美国孩子的个性。
从小时在后院玩泥巴,到中学里为名字伤脑筋,从求学于耶鲁和哥伦比亚,到成为颇有抱负的年轻建筑设计师、结识纽约上层家庭的女友,从与同样背景的毛舒米结婚,到最终离婚而内心孤独尝到人生无奈:主人公一生的经历,都伴随着微妙的矛盾张力;而这一切发生的舞台,乃是东方与西方文化的交汇之处,是传统与现代化消长起伏的争斗之所。
作者不动声色地把主人公推到了这样的特殊环境,叙说着细流无声的日子里并不平静的故事,叙说着他的喜忧、他的沉浮,他对印度文化的内心反叛,他对美国文化的矛盾挣扎,他的爱情和爱的破灭,他的失败落寞,他寻找心灵慰藉的努力。
这幅由主人公父母辛勤编织的热闹图景,临到末了,画中人物一个个一件件慢慢地消匿:父亲离开了人世,母亲回去了印度,妻子也背弃了他,房子变卖了,家具送的送、扔的扔,母亲电话簿上从不忍划掉的名字也都不复存在了。小说结尾处,历经迷茫困顿的果戈理,又一次回到小时候住过的屋子里,与作家果戈理开始了心灵的交谈。
如果说,关于“我是谁”的问题,只是哲学思考的永恒主题的话;那么,对于生活在异乡的人们来说,这早已成了切身的现实问题。因为身份认同(identity)的依据乃是文化,在多种文化并存的环境中,人们不但觉得新奇有趣,更是常常深感迷茫。 在小说中,作者着力揭示了这个问题。那是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人们一方面努力适应新的环境以求生存,一方面又免不了要寻根问祖、思旧怀乡。
裘帕·拉希莉即使是移民的后代,文化的归宿感也常是模糊的、双重的,拉锯似地取舍不定,而一旦两方出现矛盾冲突,这种不稳定状态就可变得富有悲剧意味。
名字是一个人文化身份的象征,作者特意安排主人公名字的故事贯穿小说的始终。主人公出生时,阴差阳错取了“果戈理”的名字,于是他的身份的“分裂”便有了具体的依托,书中很多故事都围绕着名字来生发。
小说中安排了一个隐喻,是一幅十分艺术性的意象:象征果戈理真实身份的,是他的外曾祖母──代表了古老的印度文明──为他起的名字。不幸的是,这个名字在邮寄途中丢失了,它从未到达剑桥,而是在印度和美国之间漂荡,永无定所。这,原本就是果戈理未来的命运:他没有归宿。他将长久地游离于两种文化之间,不知道该接受哪一个,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究竟属于哪一边。可以说,主人公所体味到的文化归宿感的缺失,是或隐或现弥漫全书的基调。
电影《同名人》剧照作者以女性细腻的笔触,真切地描绘了这两代人在异质文化氛围中的感受和反应。艾修克夫妇生长在印度,他们的自我定位是孟加拉人,他们的文化归宿是印度。他们一直保留着印度的语言、饮食、宗教,一切的生活方式,不肯轻易放弃;果戈理的母亲阿西玛丧夫后,更是要回印度长期居住。
然而,他们毕竟从那个拥有古老文明和丰富历史传承的民族躯体上剥离了下来,他们心灵的历程,必然是深沉的孤寂和无依。对此,阿西玛有着最为深切的感受,她深感生活在异国他乡是“某种终生未了的妊娠──一种永无休止的等待,一种无法摆脱的负担,一种长相伴随的郁闷”。
印度辉煌的古代文明,深厚的伦理、宗教、历史、饮食、服饰等等的传承,构成了艾修克和阿西玛内心沉重的负累,其沉淀越是厚重,越是割舍不断,对美国文化便越难认同。于是,他们只能漂游于印度和美国之间,成了无根之萍,成了真正的孤儿。
为了慰藉思乡思家之情,他们唯一可做的一点可怜的事情,便是每隔一年举家回一趟加尔各答省亲。那绝不是为了休养劳顿的身心,而“是一种义务的履行,促使他的父母回去的首先是一种责任感”,一种面对自我内心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他们因为自我放逐而产生的亏负和罪疚,达到内心的平和。
果戈理出生在美国,没有父母的文化负累,然而他并不轻松,因为一开始就身处两大阵营的夹缝之间,是所谓边缘化的ABCD──“生在美国的迷茫的印度仔”。他希望成为真正的美国人,可是家庭的影响早已深植于他的血液里。他的叛逆性,滋长于不知何去何从的矛盾之中,而这种叛逆性又并不彻底。
电影《同名人》剧照他不愿延续父母的印度式生活方式,于是结交美国女友,出入纽约上层家庭;可是,他骨子里还是打上了印度传统的印记,父亲的猝然辞世使他意识到,原来他与美国女友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差异,而唯一的结局只能是与女友分手,离开那个代表美国文化的家庭了。他的内心充满矛盾,而外在的行为摇摆不定,这是“抉择”之难。因为一作抉择,便意味着舍弃。
那匹站在两堆同样的稻草前的布里丹之驴,到底该如何弃取呢?
面临这样的困境,果戈理和妻子毛舒米采取了迥乎不同的态度:他固然反叛印度文化,却没有豁出去的勇气,还想两者兼顾;而她的选择,却是另一种典型,即决然的逃遁,“沉湎在第三国语言、第三种文化里,那成了她的避难所。”她把印度和美国一起抛弃,游移到法国去找寻自己的归依去了。然而,无论做出怎样的抉择,既已身处这样的困境,命运的悲剧性就都是无法避免的了。
作者笔下的人生际遇,是一连串“突兀而无法预料、没有筹划的偶然”,是扑朔而无法预料的。
艾修克车祸的故事,直接脱胎于作者父亲一位族兄的真实经历。书页攥成的纸团从手中跌落的那一闪的白光,竟就这样决定了艾修克未来的一生,决定了他的远游、他在异乡的艰辛、他对故土的牵挂。果戈理得到这个名字,也仅仅是因为一封信的丢失,此后这名字便“那么久长地塑造着他、折磨着他”了。
他与毛舒米婚姻的终结,也是导引于不可思议的偶然:系里的行政助理在分发信件时突然死去,而喜欢收拾整理的毛舒米替她分完,无意中居然发现了少女时代偶遇的德米特利的求职书,随后事情便不可收拾了。
似乎这是一切生命的共同特征:决定人生之路的,不外乎有限的几个偶然瞬间而已。 然而,这些偶然瞬间编织成的生命历程,却并不偶然地都带着悲剧色彩。那也许是生命的本质吧:从无到有,虽历经繁盛,却终将重归于无。
“在这个国家,他的躯体不会占据任何土地,也不会有一块刻着他名字的石头的。”果戈理十一岁时,一次来到墓地野外考察,竟生出如此悲凉的想法。
与充满孩子似朝气的新大陆不同,古老的文明就像垂垂老者,对生死命运的问题探究得更深入。按他们的习俗,艾修克死后,不但人要火葬,甚至生前的用具都不要留下来。于是,他的生命仿佛被彻底抹去了一般,只在生者的记忆里留下依稀的影子,没有了实物的证明。
他们一家三十年的生活也经历同样的兴盛与衰败。起初仿佛是一张白纸,慢慢有了人物,有了色彩,灵动起来,而这一切却似乎注定要被某种力量拂拭了去,无可奈何地,最后又回到了白纸一张,也许多的只是一抹暗影罢了。
生命的悲剧色彩还在于无奈,不管作了什么样的努力,却事事终难遂人愿。一直想重新塑造自己的果戈理,为了成为真正的美国人,又是改名字,又是疏离父母,又是结交美国女友。然而,他惨淡的努力终究还是归于失败了。
在果戈理和毛舒米婚姻破裂的前夕,作者写道,“他从书本上抬起头,看看天空,天色正逐渐暗淡下去,云霞浓烈而瑰丽,金光流溢;他四周鸽群盘旋,飞得离他近得骇人,他不得不时时停下脚步。他突然觉得惊惧,缩起了脑袋,事后又觉得自己很荒唐……鸟群箭似地倏忽振翅而起,又齐齐地滑落在比邻的秃树枝丫间。这景象使他不安。他屡屡见到这不讨人喜欢的鸟儿栖息在窗台上,在人行道旁,可还没见过它们站上了树枝。”
好一派无助、落魄的凄凉气氛,无奈若此,真可谓“鸟惊心”了。作者笔下的生命,更是充满罪疚感的。
为了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艾修克一家抛下了印度的一切;这似乎本身就是一种背叛,构成了他们生命中最大的罪疚,是一道枷锁。这道枷锁夺去他们心灵的自由,而对解脱和自由的无望的渴求浸透了他们的生命,令人暗生怜悯之情。果戈理无时不受名字的折磨,他要改掉它,获得解脱。
不幸这解脱本身又增添新的罪疚。好不容易改换了名字,然而得知它的来历──原来是在“诉说着一场灾难”──以后,他又觉得辜负了父亲,转而羞惭不已,一种对父亲的负罪感油然而生。小说充满了这样的无奈和不如意,读者在不自觉中跟随作者,前去面对了。
与当前许多描写移民经历的小说不同,拉希莉并没有为她的小说安排奇崛曲折的情节,书中看不到人物命运的跌宕起伏,看不到不同寻常的大悲大喜。她只是以最直接最自然的方式,以沉静而略带忧伤的笔触,叙写主人公平凡一如常人的生活。
她以自然主义的风格,从客观叙事者的角度娓娓道来,故事的场面犹如精细的白描,一笔一划之间,一种气氛隐隐然营造了出来。小说中大量的细节,便无一不和谐地统一起来,无一不在反映着两种文化的差异对人物命运的影响。
在她的短篇小说中,尚有为表现人物内心苦痛的核心主题而设的戏剧性场面,而在这部长篇小说中,这样的戏剧性场面已几乎看不到,她更倾向于采用寓言式的隐喻来表达对人生的看法。作者以天真质朴的眼光观察,以优雅平实的语言叙述,这样的真诚,让人不由想起十九世纪俄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们来。
作者的短篇小说,颇有契诃夫的味道,而在这部长篇中,她引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话说,“我们都是从果戈理的外套里出来的。”──人物的命运固然如《外套》里的阿卡基一样卑微无奈,而作者的写作何尝不也是受其影响。
契诃夫小说的风格是冷静而客观的,正如作者所言,她只是展示矛盾,不做价值判断,也不寻求解决。小说有着浓郁的散文风味,不以情节取胜,而以感觉见长。我们阅读这部作品,像是口含一只橄榄,似乎是平平淡淡的,而味道却在一丝丝慢慢透出。
作者的创作态度一丝不苟,极其谨严,应是得益于她曾接受的学术研究的严格训练。凡书中涉及的关于新英格兰地区的风物、遗迹的细节,以及三十几年跨度之中的事件、人物,无不一一考察,都是完全真实的。作者笔下的世界可说是现实的精细翻版,她像一个摄影家,捕捉到了大量真实而不散乱的细节。
新英格兰地区在虚构的细节上,作者也是十分讲究的,比如果戈理初会毛舒米时,见这位研究福楼拜的学者的头发“梳拢在后面的发髻里”,而这正是奢淫的包法利夫人最爱的发式,作者在这里便早早地暗示了毛舒米的不忠。这样的写法,把读者引领入完全真实的文化场景之中,给予了他们极大的体验和领会的空间。
总之,这是一部真挚感人而又精巧细腻的作品,是作者继《解说疾病的人》之后又一部十分成功的创作。《纽约时报》的书评说,“拉希莉女士……采取短篇小说集中难以忘怀的室内乐素材,重新谱写了自我放逐和文化认同的主题,成就了一部交响作品。”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