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亡之中读后感精选
《在死亡之中》是一本由(美)劳伦斯·布洛克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18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死亡之中》精选点评:
●他的法令纹深得像一对括弧。
●咖啡使一切加速,酒则使一切减速,咖啡加酒是个惯常的平衡。
●案件本身就是等着兑波本的咖啡。
●不喜欢这本,不知道是文化的差异还是没仔细看,感觉有点模糊······每十页就有一页是马修在喝酒的,难道美国人都拿酒当水喝?
●庄文强真是没少抄他啊
●警察贪污。这个题材没什么感觉。
●火车上读完,结局太让人难受了
●语言诙谐生动,案件影射了纽约警察的腐败,比第一本靠谱。但不喜欢马修和委托人的配偶关系暧昧,职业操守的问题,不过无牌侦探嘛,没必要遵守职业道德O(∩_∩)O~
●依然很细腻。2014年读完的最后一本!
●十月、十一月,这是一年里最棒的时候,但也最悲伤。你不觉得吗?” “悲伤?为什么?” “哦,很悲伤,”她说,“因为冬天就要来了。”——这是整本小说的基调。美好的东西来,然后它走。你只能看着它走,并不能做更多。就像马修促亡的爱恋。人们设计着互相陷害,然后死亡。
《在死亡之中》读后感(一):感谢劳伦斯.布洛克
第148页,第四段:
我想我们对大多数的事有相同的感觉,我想我们要的东西一样,害怕的东西也相同。
感谢劳伦斯.布洛克,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在死亡之中》读后感(二):云里雾里
10岁的孩子,一年是他全部经历的十分之一;30岁的中年人,一年是他全部人生的三十分之一。所以孩子的时间总比大人的时间过的慢些!(10岁的孩子,一年是他全部经历的十分之一;30岁的中年人,一年是他全部人生的三十分之一。所以孩子的时间总比大人的时间过的慢些!)
《在死亡之中》读后感(三):是新星出版社
和康奈利的书一样,新星出版社出了大力气,排版包装得很好。对于酷爱侦探文学的我,尤为喜欢话语不多,有着一些些不大不小毛病的侦探。劳伦斯给我一个完美的答案。
喜欢那幕,在杀完人后,和屠夫在第二天的教堂接受早餐。屠夫那件染着形形色色人鲜血的围裙。自然,那是《屠宰场之舞》。
《在死亡之中》读后感(四):《在死亡之中》——做人不要认死理
尽管马修对于命案总有着无比的厌恶,他终究还是放过了那个冒险杀掉警察公敌的愣头青警察。有时候仔细想想,这个世界的所谓原则不就是这样哪?无论是好的电影、小说、动画片都在有意无意之间阐述着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真理永不唯一,原则也没有必要死守不变。也许只有天朝教育下的子民,才会对着所谓的真理抱有那么一丝执念吧。仔细想想,可能还有朝鲜,嘿嘿嘿。
布洛克的书的气氛,无需言说得黑暗。可是本质上,他又是一个透着黑色幽默传播正能量的人。马修虽然酗酒、在很多事情上面是个十足的混不吝,可是他对于终极正义的追求,倒不输给任何以道德高尚标榜自己的人。他的手段,在终日被波本咖啡洗礼的外表下,竟也显得可爱。一件妓女谋杀案的背后,揭示的竟然是平日里我们引以为正义的警察界的那些肮脏的勾当。想必全世界也不过是如此,权力寻租的空间扎根在人们心中,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去消灭它。以之作为爆料而发家致富,也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马修的理性让他也想到了这一层,所以他决定帮助自己的当事人。钱倒真的不是最主要的,马修本也不是那种在维持生机以外还会需要什么多余的钱的人。
不过毕竟他自己也早就不是警察系统里的人了,看待这些是非的时候终究还能够保持一个冷静的目光。私家侦探的身份和前警察的背景让他有机会接触这两拨对立的人,并一探他们内心深层的想法。他这个人最可爱的一点或许也就在这里,因为两边都能理解而绝对不认死理。除了对于杀人案的极端仇视之外,马修几乎不会为了什么所谓的原则而怒发冲冠。这是一种相当可取的生活哲学,当然他的酗酒除外。
《在死亡之中》读后感(五):简单与繁复
侦探小说的简单与繁复
对于推理/侦探小说,西方的分析理论甚多。意大利学者艾柯曾经分析弗莱明的007小说系列,认为不论詹姆斯·邦德遭遇了多少场故事,每一出戏都归属于两个对立的价值系统。读者其实就是在这种“变动”中寻找他们熟悉的“不变”,从而产生追捧,产生畅销。艾柯向来名头甚多,不知道他这套理论是从文学批评还是符号学领域得出的。这个理论可以检验007,可以检验裘小龙先生的“公安小说”,但未必能检验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当然,格林的小说又岂能以“侦探”一言以蔽之),还有很多大师的作品——许多大师都好这一口,以侦探小说的模式写他们的纯文学,《我的名字叫红》是最近一位“挂羊头卖狗肉”的好例子。不过,对于今年成批量翻译出版的“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第一人”——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而言,该理论在这些小说中,可能比它目前所揭示的还要说明问题——世上到底有没有如此简单却又如此成功的侦探小说?
劳伦斯·布洛克的这套私家侦探马修·斯卡德系列,正如艾柯总结的,其实每部故事都有大量雷同之处:不论如何,布洛克都会为斯卡德安插一个机会,让他解释一下自己身份的由来——关于他在酒吧外跟流氓驳火,流弹击中小女孩,这个无辜的小女孩之死摧毁了警官斯卡德,诞生了狷狂的私家侦探斯卡德(想必斯卡德先生不会介意我用“狷狂”这个词);也都会给他一个机会,见缝插针地让他将所得的十分之一酬劳捐给教堂;安排一次艳遇——《在死亡之中》里面,他跟自己客户的老婆滚到沙发上去了。此外还有需要归纳的相同之处:比如几乎每次案件都是以不情愿的接手开头,然后以四处刺探消息展开故事,往往到公布凶手之前会有一次叙述角度的转换:从作者的叙述转到故事主人翁的叙述,由他来解开故事的“疑问语码”(罗兰·巴特的说法),到底他后来总结出了什么发现了什么,以及如何惩罚凶手……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侦探小说尚属传统小说,它还在传统的叙事方式里讲故事,在纯文学不断实验的同时(取消情节结局的新小说,只关心自己肚脐眼的小说),侦探小说仍然可以告诉读者一个他们所清晰了解、熟悉的故事。在劳伦斯·布洛克如此“公式化”的小说中,我以为最没有技术含量但同时又最不能忽视的情节是斯卡德的打探,他到处跑,问跟案情有关的人,在酒吧里留话,把听到的记到笔记本上;也许对于案情而言这不过是东拼西凑罢了,然而在情节上,斯卡德的每一个动作都能带给读者有效信息:他去的酒吧名字和位置,他所喝的咖啡加波本酒,一个约会见面的地方……显而易见的正是在小说的这些部分,劳伦斯·布洛克花了大量的力气去苦心经营,在那些不重要的人、地方等等细节上花功夫——为什么斯卡德要喝咖啡加波本而非其他?为什么斯卡德要戒酒?为什么要把他塑造成一个虽然潦倒但是很酷的男人?(跟海明威的“一个男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倒”庶几近之)如此种种,劳伦斯·布洛克都在努力地打造一个精英阶层的主人翁,具有和读者相等的品味,使得精英读者能为书中一个房间里挂着爱德华·霍珀的画作而会心,又能为酗酒的生活方式产生自我认同感,为私家侦探身上某些落拓不羁的风格气质痴迷——这又是一般的精英可望不可及的。
值得提一笔的是,劳伦斯·布洛克小说原版设计之粗俗,搁在我国就是地摊文学的品相,倒是中文版(无论是台湾脸谱版还是大陆新星版)的设计,简洁大方,大大彰显了小说的品味。
我猜想,大部分精英阶层都会喜欢那本《酒店关门之后》,因为这部小说不仅写到了一间充满人情味的酒吧“小猫小姐”,还写到了人之间 “性命相见”的关系。那个拉着斯卡德一起听戴夫·范·朗克唱片的酒保比利,我相信读者都希望有这样一个朋友,正如第一次读到《麦田守望者》的青春少年都希望有一个老菲苾妹妹一样。最新的一本斯卡德系列小说《在死亡之中》,粗略的线条照旧,而在细枝末节上劳伦斯·布洛克也一如既往地煞费苦心。他描写一个不重要的人物富尔曼,此人住在类似贫民窟的一幢楼上,但是当斯卡德走进他的房间,却发现“所有的肮脏和破旧都停在富尔曼的门槛之外”,房间里不仅有地毯,还有顶天立地的书价,宽阔的书桌,全套防盗警报系统。这个迷人的避风港是作家富尔曼早在十几年前以极低的租金租到了1998年(这本小说出版于1976年),“因为我实在厌倦了把我所有的书都堆在纸箱子里”。当然,中国读者和美国读者有所不同,除了那些有同样苦恼的书虫读者,大概不会有人因富尔曼喜欢上这部小说,但在满城争说房价的今天,或许有人觉得富尔曼目光独到,是个房地产投资天才吧?
:见报版本中,霍尔顿的妹妹名字写成了菲比,【麦田守望者】最新版本的译者孙仲旭老师说,就写这个。但是我以为,对于大部分读施咸荣版本的读者而言,“老菲苾”已经成为麦田的一种符号,一种记忆,至少我是。
所以,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