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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静力学读后感精选

2021-01-17 03:35:4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社会静力学读后感精选

  《社会静力学》是一本由赫伯特·斯宾塞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6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社会静力学》精选点评:

  ●我们常常强调从动态角度去观察社会变迁,但是,从静止状态观察确是一种起点,也是一种更具备耐心的视角。《社会静力学》一书就是关于人类社会自然秩序的一般理论的预备性考察,包括社会关系、秩序、结构及其性质。同时这本书的另一名称《人类幸福基本条件的说明,及其中首要条件的详细论述》更值得关注,人们究竟如何获得幸福,斯宾塞虽然没有罗素思考得积极,却更客观地基于人性和环境条件去考量。另外,他比达尔文更早提出进化论,只不过是社会进化论,而非生物进化论。斯宾塞的语言很冷静甚至冷漠,他认为人与社会就像是内容物和容器,双方在不断磨合和作用,主要是前者适应后者,最终趋于的理想状况称之为理想文明。我对于全书的逻辑还不是很清晰,只能从字里行间与当今社会现状以及对文明的思索进行启发。

  ●了解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时候看过

  ●貌似斯宾塞才是反干预主义第一人和最坚定的人?

  ●感觉主要是抨击边沁“功利主义”的,并代之为“同等自由”原则及其实践

  ●没想到斯宾塞这么可爱呐~

  ●辩护了平等自由的第一原理(“人人都有运用其机能的充分自由,条件是他不侵犯任何别人类似的自由。”)。斯宾塞作为维多利亚时代的标记或遗物被人记起甚至遗忘:实证论、功利主义和进化论。“第一原理”是实证的,非绝对道德原则,诉诸生物学的个人权利本能和同情心本能。

  ●害 大二搞pre看的

  ●才华横溢

  ●行善违背了生物学规律,典型的新自由主义

  ●很多见解放在1850年代这个年代来看确实挺惊艳的,比如早于帕累托几十年提出帕累托最优的想法。但现在已经是2012年了啊亲们……

  《社会静力学》读后感(一):后悔

  我是在准备严复的相关pre时读了《严复传》,里面说斯宾塞的社达对其影响颇深,加上斯宾塞本身也是我们社会学的早期优秀作家,就读了这一本。看到序言里说本书做了一些修改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全部读下来,真的后悔。全书简直就是各种政治观点的大杂烩,条理很不清晰,看不到和涂尔干马克思韦伯相似的“社会学”的影子,一脸懵逼

  若当公知来论,斯宾塞比罗素差远了

  《社会静力学》读后感(二):翻译毁了这本书

  困难的阅读,感觉是看着逐字逐句翻译过来的英文。语序完全不是中文习惯,连目录都翻译的很难看,不知道编辑和译者是怎么让这本书过关的。看看目录吧“作为直接目标的幸福”、“没有指导的权益之计”、“祸害的消失(减弱)”不知道是不是作者自己也拿不准用哪个词?

  这项第一原理的应用

  最大幸福必须间接的去寻求。

  再给大家摘录几句吧:一条规则、原理或公里,假定在其他方面都令人满意的话,也只有表达他的词句意义明确时,才有价值。因此我们不得不认为,当宣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或者说“最大幸福”,是社会道德的规范时,其首倡者必然设想人类对“最大幸福”这一概念有着一致的见解。

  这像中文吗?

  类似的翻译太多了,只能说译者过分的忠于原著了。看这本书还不如看原著舒服。

  《社会静力学》读后感(三):阅读《社会静力学》的几点感想

  本书纲领: 同等自由的法则——每个人的自由除受一切人同等自由的限制外,应不受限制。 1.在《国家的职责》一篇惊喜地发现了社会学与法学的预设分歧。 社会学——制度的实现要以人们习性的改变为前提。 法 学——要改变人的习性唯有靠好的制度。 2.在《济贫法》一篇,起初发现斯宾塞强调适者生存的目的在于限制国家权力对社会的机械干预,而非那种冷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但是,斯宾塞之后似乎过分提倡社会代谢,而忽视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也即一个人的机能落后,责任不仅在他自己。既然责任不仅在他自己,社会救助就不能说是徒劳无益的。况且,社会的代谢过程如果不加干预,即是在培养社会的敌人。敌人的壮大,难道对社会有益?在本篇最后,斯宾塞分析了济贫法的现实害处,它使越来越多劳动着的平民沦为受救济的贫困者。由此,斯宾塞强调适者生存又回到了提倡勤勉、淘汰懒惰、促进社会进步的思路上。总之,从中可以看到一种矛盾的显象。但是,矛盾的似乎不是斯宾塞,而是我自己。 3.在《国民教育》一篇,发现斯宾塞诘问干预的尺度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同时,感觉斯宾塞对中国的了解不多且偏见较深,引用中国事例的地方都是负面的。 4.在《卫生监督》一篇和最后一篇,斯宾塞提出了社会有机体论。 总体而言,斯宾塞看待问题的思路极其清晰,他追问一切模糊的语言所传达的意思。他否定国家权力超出自身职责而对诸多事务进行干预,因为根据同等自由的法则,这既不应该也无效率可言。由此,他强调大自然发挥作用较之人为干预的经济性。

  《社会静力学》读后感(四):社会静力学

  我并不知道要怎么评价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是有理和无理的混合体,即便是我所不喜欢的后面几章,也充满着这样的混合。

  准确地说,这本书直到第十八章国家职责之前(书自身并没有分章节,但我姑且按照目录数下来),书中的理论我基本上都是赞同的。但是从第十八章国家指责开始,就出现了一些我不能接受的观点,比如应该任由有先天缺陷的人和孤儿寡母被自然淘汰这样的观点,这样有利于人种的进化。而这是反对济贫法和国家设立医疗制度的理由。又比如国家不应该提供免费教育以便劳动者为他们的子女改掉他们的恶习,可实际上,有一部分劳动者不管怎样省吃俭用, 也不够供子女上学;而另一部分恶习则是由于本身缺少教育的结果。

  斯宾塞反对国家对一切人民的生活加以干预,教育,卫生,济贫也在反对之列。

  他反对干预的最实际理由有二:

  其一是国家的干预往往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使事情变得更糟。我认为用他自己的话,其实能够反驳这一点。他在论述自己的道德原则时,一再强调,不能因为人们的素质达不到这项道德原理的要求,而认为这项道德原理是错误的。那么我现在也要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也同样说,不能由于一些法令的执行者的素质不够,而认为这些法令有错误呢??

  其二,是因为不能恰当的划分国家合理干预和不合理的干预,所以就索性不要干预,这总让我觉得有一种因噎废食之感。那么这样好了,我们都不要吃食物,也不要睡觉。因为我们不能知道我们吃到怎样的分量是对自身最好的,我们的饿感和饱感可能是错误的,那我们从今天要开始应该不吃饭。我们也不知道要睡多少时间对我们自身是好的,我们往往可能睡的过多或过少,那我们索性就不要睡觉。可是我们能够这样做么?这些都是对身体必须的行为。而且我认为,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必须的。至于应该干预到什么程度,那正是应该仔细研究的问题,而不是一概任由社会自然发展。

  《社会静力学》读后感(五):去掉时间维度就是static,就是structure

  正如Radcliffe-Brown(1952)在他的Structure and function in primitive society中提及的,社会首先是一个process。Levy-Bruhl(1922, 1926)在把土著人的智能和现代人的智能做对比的时候,就犯了一个把社会看做静态切面,把各个族群去掉时间维度进行对比的错误。因此,他误以为,土著人不同于现代人,有一种不讲求逻辑的思维。这就像是拿一个没上过学的人和一个学者做对比,认为二者智能不同一样。实际上,只是思维模式不同,智能基础还是相同的。可见,人类千年以来所积累的知识系统,真的是一种软件。同样的硬件设备,有了更好的软件,就可以处理出更精确的结果。人的大脑处理能力是有限的,记忆存储有限,我读了很多书,但是许多读了就忘记了,没有存储下来;提取记忆的能力也很有限,有些东西,读过,但是用的时候,也一样想不去来;工作记忆的带宽也有限,在构思一个复杂问题结构的时候,根本无法把所有相关细节都提取到动态内存中进行整理。所以我觉得,人工智能的一个发展方向就是,在大脑装入记忆芯片和工作内存条。我这个说法其实就等于Yuval Noah Harari 所提出的Homo Deus。科幻电影当中总是谈未来有些人有了某种物理上的超能力,比如隐形、飞行,还有蛮力、神奇武器。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我以为,这是这些编剧和电影观众都没有经历过智商被超越一光年,被一个小手指按住碾压的那种感受,所以还在傻乎乎乐呵呵津津乐道身体超能力,不知道到未来真的出现Harari所提及的Homo Deus,才是最大的问题。就像我们以人类的智商对动物进行的降维打击一样,Homo Deus跟其他人类相比,或许也会出现这种巨大的差异。

  encer开头谈大多数人的幸福,以为幸福因人而异。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说提的不对,因为角度不对。人的幸福,来自适宜的生存条件,和不断的pleasure center的刺激。按照Carr(1996)的说法,人有一种habituation的本能,就是中了一亿彩票,也不会终身为此happy,一段时间(比如一年半以后),这种狂喜就过去了。进化就这样推动人不断寻求快感。因此,幸福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目标。所以,社会所能提供的,就是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并提供人们满足自己其他需求的途径。也就是说,塑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给人们提供一种自己追求幸福或意义的机会。这就是一个最好的社会。

  encer第二章谈到一些为了“最大幸福”而采取的一些没有奏效什么出现不幸结果的措施。我以为,首先,人们的智能有限,政府出台一些愚蠢的措施,就跟个人犯一些愚蠢的错误,是一样的,是无法避免的。Kahneman(2011)提及,我们往往夸大我们的成功中自己的努力因素。实际上,运气占有很大的成分。确实,在一个意见相左的智囊小组,相比个人,会产生出更好的结果(奥尔森,1995)。但是这依然无法避免政府出台一些不佳的政策。另一方面,Spencer像个consequentialist。废奴政策导致更多黑奴死去,这并不说明废奴政策是错误的,而只是说明废奴的手段欠佳,需要改进而已。手段欠佳,说明考虑不周,也不说明考虑的不对。

  第三章谈道德意识。人类是否有生来的道德感?当然有。比如公正,连猴子都有。Youtube上有个视频,两个猴子做同样的任务,给一只猴子奖励葡萄,另一只猴子奖励黄瓜片。结果另一只猴子毛了,拿黄瓜片丢实验人员,还拿头撞笼子。还有一个在人身上做的那个叫什么的实验,就是跟陌生人分钱的,一方面10美元分给对方3-4(?)美元,而不是分给对方最少。Spencer自己提到两种,一种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的“道德”,一方面是原始社会的杀婴行为。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进化来的道德感,同样是一种用于促进个体或集体获益的operator。因此,可以看到,在不同情境下,由于获益的权衡问题,导致这种道德感变幻不定,这种变幻不定导致了Spencer的困惑。但是他的说法还是对的,本能来的道德不是真的道德。真的道德是理性、品格带来的一种高贵的品质。

  或许Spencer关于道德和祸害的说法都是错误的。道德在一般的意义上,应该是说,是一种有益于别人而非自己的一种品质。这样,道德就必然包括两个方面,即有益和有害(大量行为跟道德也就没关系)。而祸患的问题也涉及两个方面,其一,长远来看,比如100万年的进化,人类可能会进化掉身上的一些低级本能,比如过度关注争夺利益,而倾向于发展道德本能。其二,但是短期来看,祸患不可能被社会进化掉,因为跟Spencer的说法相反,祸患不仅不是布适应社会的,相反,人们在进行犯罪或不道德行为,往往是出于获益的目的而进行的。试想一下,布拉特,Kavin Spacy, Ben Affleck做出sexual harrasment的时候,并非就是一种吃豆腐的心态,而是一种试探性行为,这种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是否进一步发生性行为。Weinstein则是一个尝试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剥削女性的恶棍而已,就跟那些身在高位,拥有权力,堂而皇之贪污受贿、侮辱人民之上的party及其官僚一样。生存的法则是获得利益,但是获得利益的方式却不是依从“道德”的标准,这一点斯宾塞是错误的。某本书我记得提及一个老鹰和鸽子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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