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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偷马》读后感1000字

2021-02-22 04:06:5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外出偷马》读后感1000字

  《外出偷马》是一本由[挪]佩尔·帕特森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页数:2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外出偷马》读后感(一):一本让你心塞、压抑却又念念不忘的书

  这本书看了两遍,才体会到作者细腻的文字下所想表达的东西。不是看不懂,而是怕自己理解的不够透彻,无法走进作者的心里。

  每个人的年少时代都会发生能铭记一生的事。看到书中那个少年,就像看到我自己。他和小伙伴去偷马,和父亲一起去森林里伐木,对异性的懵懂的感情,对父亲所从事的事业的无知……这一切,作者娓娓道来,你细细去品味,只觉得心中的压抑之情无法言说。

  《外出偷马》读后感(二):给自己看:叙事结构有欠缺,但文笔很不错

  邻居好朋友年少时开枪杀死自己双胞胎弟弟的真相,过早在小说的中部就揭秘了,应该留到最后,与自己内心的转变形成一种互动最妙。

  作者的文笔真的很不错,很有画面感,摘抄一段作为自己的学习榜样:

  如果被抓到了,直接就在你脖子上绕一条绳子挂在树上,粗糙的麻绳勒着柔软的皮肤,有人朝马屁股上用力挥一鞭,它就从你大腿下面飞奔出去,你就享用到一生都享用不尽的空气,而你的这条命在闪过的一堆愈来愈模糊的印象中消失,直至你自己、你所看见的一切全被掏空,然后眼前充满了迷雾,最终变成一片漆黑。才十五岁啊,这是你最后一个想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为了一匹马,然后一切的一切都太迟了。

  有很好的故事,但叙事结构欠佳,浪费了这个好故事,可惜了。

  《外出偷马》读后感(三):外出偷马

  去不去?

  我们去偷马!

  外出偷马,是两个少年间玩笑似的嘻闹。并没有真正的偷马事件,但却也是小说中他们生命的转折点。那一天之后,很多事情都变了。

  故事在现实生活与童年回忆中穿梭,略显破碎,但也渐渐完整了那段旧时时光。故事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冲击,发生了什么意外也不太重要。生活中接踵而来的变故,直令人觉得岁月的沉重感扑面而来。

  岁月,似乎想把一切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变了味儿的父子情、手足情和年少友谊,桩桩件件都要冲破人的情感防线。

  书中有一段话说:当你把一些事情说给人听,一般人都会喜欢,而且会用节制适当的态度、温和亲切的语气面对你,他们会认为很知道你了—但其实不是,他们知道的是关于你的事,他们只认识到事情,不是情感,不是你对事情的看法,不是你怎么经历过,不是你怎么改变,要做多少决定才变成你现在的模样。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我们懂,我们理解,其实并不然。很多事情,也并不是你以为的样子。

  有些事情,我们避不开。但是,我们还可以自己决定,痛还是不痛。

  总有一刻,一切是那么美好。

  《外出偷马》读后感(四):跟自己和解

  ”当你适当地把一些事情说给人听,态度也温和亲切,一般人都会喜欢。他们会认为很了解你了,但其实不是,他们知道的是“关于”你的事,他们只知道了事情,不是情感,不是你对事情的看法,不是你所经历的一切,要做多少决定才能变成你现在的模样。他们做的是把他们自己的感情,看法,和假设填进去,组合成一个跟你几乎没有一点关系的全新人生,让你得以脱身”。对于孤独的描述,现代人的共鸣。“有人问我,我就会讲,但是无人来” “外向的孤独患者” 终于理解并接受了这件事情。 见识太少,一直觉得各种作品里少看到关于成长、迷茫和挣扎的动人描写。生活里更少有讨论,就像是和一群小朋友一起闹着闹着,镜头闪出闪回,大家就都变成了不认识的大人了。交错式行文的风格让我想起《海边的卡夫卡》,两本书的慰藉,忽然有一点点体会了”过于喧嚣的孤独”里主人公的孤独和不孤独。 电影很美,但是看得很晕。 遥远的北欧风光,老人和狗,却是一段迟到的成长。不信宿命论,从没问出那个你是不是占了我的人生的问题,但狄更斯的书从来没放下过。就像拉斯从未想念过约恩,却清楚地记得所有细节。 ”痛不痛的事可以自己决定”,那个最美好的偷马的夏天,本以为也是这一生失败的起点,暮年独居,偶遇故人,终于面对和释然。遗憾但却冷静,或许是老年视角特有的淡然。没有英雄血泪,没有厮杀扭曲,没有歇斯底里,看起来平凡寂静,却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所以往往打败我们的,是我们自己。 亦未有人偷走你人生。

  《外出偷马》读后感(五):关于森林、暮年以及夜晚

  这是一本讲述人们如何面对失去和离别的书。

  闪回的写法,作者的叙述在时间线上不断移动,让读者以游移的视角去看待“我”颇多经历的十五岁,以及决定住在森林之中的六十七岁。少年和老年的视点在遇到邻居时交汇,拉尔斯是约拿的弟弟,十五年前因为枪支走火而“杀”了自己双胞胎兄弟奥德的孩子。

  如同戏剧的开场,一切从偷马开始。整个故事颇具戏剧性,然而作者却故意选择了冷静的笔触,以至于死亡和离别这样值得大书特书的段落,也并没有比他们运送木材占有更多篇幅 。

  死亡的确是一瞬间的事情,它在生活中并不占据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却总是在人们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记,以至于成为一种色彩沾染整个人生。我们需要利用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消化它们,用更多的色彩去沾染它们,才能勉强让我们觉得眼前的画面尚可接受。

  因为疏忽而让自己的弟弟死于意外,约拿选择去航海,而拉尔斯则一直在森林里,直到约拿回来占据了原本属于他的农场。

  父亲在特德十五岁时忽然消失,他以为自己了解父亲,认为父亲与自己之间有着更深的羁绊,而事实却是父亲只留下了一封信和少得可怜的钱,他也许在父亲心中确实占据重要地位,然而被抛弃的事实依旧没有改变。

  如何看待这些,如何面对这些,如何与自己和解,或者等时间去冲淡喜悦或悲伤,这一切也许在于我们如何解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

  作者多次提到狄更斯,以及他的《大卫科波菲尔》,原文引用了“我会不会变成自己人生里的英雄,或者会不会由别人来主宰一切,书中自有分晓。”同时文中两次写“痛不痛的事情,我们可以自己决定”。这是父亲对特德的教导,同时也是他们两人对待人生的态度。

  岁月加之于我们的磨损与消耗,我们无力改变,也无法弥补。但承认自己是受害者亦或是将它们赋予意义与之和解则是另一个层面的事,这是我们为数不多能自己决定的事情 。也许作者只是想告诉我们这个。

  《外出偷马》读后感(六):命运

  《外出偷马》这本书看到书名的时候就让我内心一痛,小时候是在农村度过的最高兴的事就是跟邻居家的小黑一起去偷邻居家的黄瓜。那一段时间是我们最快乐的日子,但是因为有一次从很高的地方蹦下来把他的腿给摔折了这造成了他终身的伤害,到现在他也是腿有一点瘸,这就成为了我心中永远不愿意提及的痛。 当翻开《外出偷马》这本书的时候发现同样是一个伤心的人,一段既开心又伤心的往事,一辈子也不愿意去回忆的故事。 本故事的主角是67岁的老人传德,他在挪威的森林里面买了一座木屋,希望安安静静的度过自己的余生。他的邻居同样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而且这个邻居曾经在多年以前他们就有过交集,他同样是一个拥有着伤心往事的老人。 那是在很多年以前15岁的传德和父亲一起来到森林度假,在这里传德认识了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约拿。他们两个经历了非常美好的一段儿童时光,在那里他们一起去偷马,其实就是偷偷的骑马玩耍。后来约拿就离开了,同样是在这里他听到了很多的风言风语,导致他心目中那个伟大的父亲形象受到了打击。后来他先离开了这里,这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在一起。后来再也没有见到父亲,父亲只是给他们发了一个简短的信件包括一笔少得可怜的钱,就再也没有出现,这也是他心目中永远的痛。 而他那个60多岁的邻居原来是约拿的弟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失手打死了自己的双胞胎兄弟,约拿离开了多年以后突然间回来要继承家产,而母亲的沉默让他感受到了心目中的愤怒,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之后多年从来没有回家过。 同样是两个伤心的人,互相倾诉一番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他们都远离了亲人不愿意与别人交流,但他们心目中又同样都记挂着自己的亲人。 这看似很矛盾但又特别的真实,我相信一些与他们一样内心有伤痛的人都是同样的感觉。 《外出偷马》只是他们儿时的一小段回忆,却被作者用来当做书的名字。其实这更像是一把钥匙打开自己封尘多年往事的一把钥匙。《外出偷马》这本书里边讲述了亲情、友情和爱情在处理父子关系的时候,内心的矛盾。他恨他的父亲恨他抛弃了他,但是他又爱他的父亲。他不愿意与别人交流,但他又渴望得到别人的关怀。在妻子意外死于车祸以后更让他心如死灰,他只希望安安静静的度过自己的余生,看到这儿真的是非常的心痛感到悲哀。

  《外出偷马》读后感(七):孤独的痛苦

  佩尔帕特森,当代挪威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诺贝尔文学奖实力候选人。《外出偷马》是他的代表作,凭借本书一举击败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库切、布克奖得主鲁西迪等众多文学大家,获得了国际impac都柏林文学奖获奖,作者从此一举成名。

  佩尔帕特森的写作风格,人物多取材自平凡小人物,主题多围绕人的孤独、或父子、手足关系与年少友谊的离开去展开。《外出偷马》这本书完全展现了作者的写作风格。

  孤独:六十七岁的老人传德在没有知会亲戚朋友的前提之下,独自带着一条狗来到挪威森林湖畔,买下一座小木屋独自居住,也不和其他人来往。但是另外一个老人拉尔斯的出现,把他带回到了十五岁那年的夏天。

  手足关系与年少友谊的离去:传德的家庭只是一个并不富裕的普通的家庭。传德有一个好朋友叫约恩,二人去巴卡的马场偷马,二人偷马只是为了玩乐。约恩有一对双胞胎弟弟拉尔斯和奥得,由于约恩没有将枪里的子弹取出,拉尔斯误杀了奥得,这件事业成了拉尔斯一生的阴影。几日之后的葬礼之上,传德见了约恩最后一面,从此约恩不知所踪,传德失去了他最好的小伙伴。

  父子:传德和父亲在林子里一起伐木,传德也看到了父亲和约恩的母亲相互勾搭的场面。随后父亲和传德说好奥斯陆见,但是父亲把传德送到车站后,就是父子二人最后一次见面了。传德的父亲和佛朗兹也一起偷过马,父子二人有着相同的人生经历。

  《外出偷马》这部小说仅仅只有15万字,可以说篇幅并不是很长,故事情节平铺直叙,非常简单,没有让人感到大起大伏波涛汹涌的故事情节,甚至让我感到有点乏味。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在进行叙述,在过去的少年时期与现在的老年时期,这两个时期之间来回穿梭,描绘出了两种不同的情感氛围。年轻时的传德和他的小伙伴约恩生机勃勃,老年时传德的茕茕孑立,与他的狗,莱拉相伴。一个人对于少年时期的成长经历本应当有美好的回忆,然而传德少年时期成长的经历,伴随他的是深深的伤痛。正是少年时期的伤痛,导致他年老时一个人与狗为伴归隐山林。

  《外出偷马》因为是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来回穿梭,所以这本书可以说有两个结局,现在的结局是传德的女儿找到了传德,这个结局给读者的感觉还是孤独的。过去的结局讲述了传德和母亲的事情,这个结局终于有了欢喜的气氛。

  对于北欧文学,我个人并不是非常了解,书中附带的北欧文学地图让读者可以认识很多北欧的作家以及他们的作品,有助于让读者了解北欧文学。

  《外出偷马》读后感(八):写作者的私心和贪念

  文图 / 左叔 不知道是译本文字生涩的关系,还是交错时空结构处理得不够细致和紧密,这个版本的《外出偷马》,我读起来一直有一种极容易游离的感觉。 我应该是要相信,我这种极容易游离的阅读状态是文化差异的鸿沟造就的,但在豆瓣上还是看到出版方给出了一个关于译本的特别说明。 “书稿在尊重余国芳女士译本的基础上做了全文校译,特别向苇欢、叶枫、宁蒙致以谢意”。 可是那些游离的阅读感受,还是深深地扎根在枝叶蔓生的众多伏线之中。主人公人生暮年的隐退独居生活、青春少年时的回忆,北欧边界那高高山脊线,浓郁森寒的原始丛林、冰川汇聚而成的淙淙河流、孩子眼中并不能深刻理解的二战阴云、消失的父亲…… 写作者用自己独有的笔触将这些细节一一铺陈开来,可是在阅读的我的眼中,这些细节是隔着一层人生暮年特有的迟钝感的,仿佛困在一个真空的瓶子里或者一只金鱼缸里看着外面的世界。 岁末,我休了五个工作日的年假,加上前前后后的双休日,有九天之“巨”。我在休年假前开卷,却在假期里以极低的效率将它读完。每当无以为继的时候,我便停下来做一些与阅读无关的杂事。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将前一段时间家中所遭遇到的变故写成《人世间的7天》系列文。在准备写那段经历的时候,我就已经意识到那必将是一个自己感触深而篇幅不可控制铺张的文字。我要如何将这“7天”里的感受切分成一个个独立的故事单元,将它们有“节律”地表达出来。我意识到,《外出偷马》的结构和表达模式,值得我警惕。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偶尔脑海里会想起《外出偷马》的故事情节,我也在一直在想“外出偷马”这个孩子式的“把戏”在整个故事当中的寓意,直至读到最后,我也只能极为浅薄地将它放置在“人生欢愉”的底色之中。我总是认为作者应该更深层次的核心等待我去发掘,无奈我困在“真空瓶”和“金鱼缸”中无法抵达。 我在写《人世间的7天》时,也努力地想要包裹某个更深层次的核心在其中。我猜想,这应该是每个写作者的私心和贪念,可是我也知道并不是每个读者都有机会抵达,出现落差有时候是写作者的错,有时候是读者的错,有时候是时代鸿沟、文化差异的错,还有一些时候是译本的错。

  《外出偷马》读后感(九):生活无解

  67岁这年,我来到在挪威极东部的边陲之地,找到一个新的住处,想把这里作为我独居之处,人生最后的家。这里寒冷偏僻,正值冬季。镇上的人知道我第二任太太三年前死于车祸,而我得以逃生,我有两个孩子,都是第一任太太所生,他们各自有了孩子,这些都是我说的,人们知道了一些关于你的事情,以为了解你,不可避免地谈论你,而这塑造的形象其实与你毫无关系,这虚假的形象其实是在保护你,让你得以喘息。在我独居的地方,我遇到了邻居拉尔斯,几次接触之后,我意识到他就是我少年时代认识的拉尔斯。此时,67岁的寒冬和15岁那年的夏天交织在一起,读者也随之进入六十七岁老人的心灵之域。这本书需要一口气读完,作者构筑了一个细节和情感丰富的世界。所谓细节丰富不是指情节多么复杂,而是书中细腻的描写,回忆交错间,与命运和感触相关的诸多暗示。

  生活的悲伤有时强烈得让人晕眩,猛烈得让人霎时噤声、无力且迟钝。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两个离去:

  第一个离去,拉尔斯和奥得是一对双胞胎,约恩是他们的大哥,那年约恩15岁和我同龄,拉尔斯和奥得还是十岁的懵懂小孩,一天约恩忘记取下他的枪里的子弹,拉尔斯和奥得在玩闹时,拉尔斯开枪误杀了奥得,悲剧发生不可逆转,第二天,约恩带我出去“偷马”。 几天后,约恩离开家来到海上流浪,几年后回来了,执意继承家族的农场,约恩和拉尔斯共同的母亲不置可否,拉尔斯离家出走,再未回家。

  第二个离去,15岁那年,常常不在家的我的父亲带着我一路从首都来到艾弗伦又坐了几个小时的巴士,来到他买的一片林地,父亲执意要在盛夏砍伐树木卖钱,谁都知道这不是伐树的好时节,因为树汁饱满树木沉重,顺流而下的树木可能会沉入河中,但我很信任父亲,和他一起拼命地干活。我的父亲还雇了一些其他的人,一起干活的,还有约恩的父亲,约恩的母亲也时常过来,我发现约恩的母亲出现的时候,男人们总是异常地卖力,而我也对她产生了异样的感情。后来有一天,我看见我的父亲和约恩的母亲吻在了一起,而她在哭,也许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孩子而另一个孩子不知所踪,丈夫又被送到离家几里外的医院,总之他们在吻着,她在哭着。这年夏天,我和父亲在一起度过了许多难忘的时刻,父亲教会了我很多事,我从男孩变成男人,我和父亲的同伴弗朗兹交谈,似乎所有人都爱我的父亲,他会为抗击德军的抵抗军传递消息,把文件、信函甚至影片带到瑞典,他们的暗号是“外出偷马”,我知道,父亲总是几个月都不在家,我总是要用心才能“抓住”他,我常常想念他。夏天的尾声,木头终于被激流逮住,父亲成功了,我从艾弗伦一路骑行翻飞回到奥斯陆附近的母亲家,那个夏末,我没有跟母亲说我和父亲的一个字,只是说父亲会尽快回家,当事情做个了结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到骑车到车站,期待遇到父亲回家的那个班次,我是唯一拉着站务员袖子询问车次的人,也总是到车站太早,开始一天天的等待。然而,他没有回来。那年秋天,父亲寄给母亲一封信,他简单地说他不会再回来,他在瑞典的卡尔斯特留了一笔买木头的钱,他没有给我特别的问候。

  每当我陷入某种精神危机,总有一本书能给我某种启示,这本书有一种复杂的真实和真实的孤独,生活、希望,有时那么事与愿违,很难过又很荒芜。

  小说里,我和母亲到卡尔斯特取钱,“对于母亲,我不能说不爱她,但是看着她的脸超过三分钟,我就会沉重得喘不过气”,我和母亲别扭地找路、问路、气愤,取到了钱,但数额却少得可怜,而且因为某种规定,钱不能拿回挪威。

  “那么好吧,母亲好像忽然清醒了,她说我总是那么不用心,今天做个改变,”她决定为了做一身西装,量身定做,合身极了,“我可以穿着吗?当然了!”那天,我和妈妈手挽手走在路上,像一对情侣,轻快地好像在跳舞。虽然我的指甲抠到肉里,那一刻仍然美好,那西装很好。

  于悲痛中,有快乐的闪光,生活无解。

  《外出偷马》读后感(十):碎片缝合的奇妙故事

  这个故事莫名其妙,却又恰如其分。

  在作者笔下,挪威和瑞典边境的森林似乎有着某种魔法,可以让近乎荒诞的剧情和散发着树脂香味的日常生活奇迹般地并存。故事的一边,“我”和父亲一起在农场割草、卷草皮,砍树、在下雨的时候冲进雨幕中洗澡。故事的另一边,“我”的好朋友、邻居太太的儿子约恩,他有一对双胞胎弟弟奥德和拉尔斯。拉尔斯枪杀了自己的双胞胎兄弟奥德。

  仅仅两个维度并不足够让这个故事变得奇妙。作者把两个看似寻常的故事,用特定的历史碎片缝到一起。故事的叙述中至少有三条时间线交替闪回。读者通过闪回所提供的大量碎片,慢慢拼出一个复杂的故事。

  一个是将老之人的故事——二零零零年,六十七岁的“我”因为癌症失去了姐姐,又在那之后的一个月内遭遇车祸、失去了妻子。我搬家到挪威和瑞典边缘的森林中,买下一个破败的小房子。“我”和小狗莱拉,一边干着修缮的活儿,一边蹒跚着捡拾碎了一地的自我,在不断涌现的回忆中慢慢厘清自己的历史。

  在这些历史中,有三个谜题是“我”渴望找到答案的:

  第一,“我”原本和家人一起住在奥斯陆。家中有父母还有一个姐姐。“我”的父亲经常没来由地消失一阵子,然后再没来由地重新出现。这种若即若离、突然消失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创伤。这种创伤背后,是否存在一个足够好的理由?

  第二,一九四八年,我和父亲度过了一个美好的父子之夏。然而看似宁静的农场生活背后似乎有某种十五岁的“我”无法参透的东西在暗涌着,这些暗涌以约恩家的枪杀案、父亲和邻居太太的情事的形式频频冒头。在夏天结束的时候,父亲甚至把“我”独自丢上了回家的车,说自己“随后就来”、但却再也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

  这些暗涌的背后,到底是什么?

  当下和过去同步流动着,彼此交缠。

  六十七岁的“我”迈着缓慢却坚实的步伐慢慢理解这个森林中的房子,以及它周边的人们。

  邻居弗朗茨负责揭开一部分真相:

  一九四二年,“我”父亲的消失其实是在为反抗军递送情报。他在挪威和瑞典边界找到了一个破败的小房子,每次消失便是离家到了这里,以这里为据点向瑞典境内递送情报。

  而这个小房子,也正是十五岁的“我”和父亲共享看似平静却古怪的农场生活的地方。也是“我”如今居住的地方。

  约恩的父母住在父亲的据点隔壁,约恩的母亲为“我”的父亲打下手。当一个境遇悲惨、精神近乎崩溃的反抗人士前来投奔的时候,约恩的母亲划船送他去“我”的父亲那儿。却在路上撞上了起疑的德国士兵。德国士兵杀死了投奔而来的反抗人士,“我”的父亲和约恩的母亲成了一对亡命天涯的野鸳鸯,携手逃去了瑞典。

  这是一九四四年。

  有了这段历史作为前提,“我”才能理解自己十二岁时的回忆。那是一九四五年,父亲在结束逃亡后回到家,短暂地回到“我”和母亲、姐姐的身边。

  “我”也才能重新享受一九四八年的那个夏天,自己和父亲一起的快乐回忆——外出偷马、砍树,齐心协力把原木从河流放下、运去卖掉。

  “我”也才能终于接受一九四八年的创伤。那个美好的夏天结束之后,“我”一直在造访火车站,等待着父亲的归来。然而等来的却是一封他永不会再回来的信。

  不知道六十七岁的“我”有没有意识到,六十七岁的他其实在重复着父亲在孩子生命中反复消失的习惯。当“我”的孩子们驱车前来看望六十七岁的“我”时,“我”才透露出,孩子们并不知道“我”的具体住址,甚至需要去镇公所查询。

  “我”和女儿说起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这个细节跟整个故事产生了一种深重的共鸣,仿佛是另一个灵魂在不同的国度重复着同样的人生追寻。对伤痛问意义,对回忆问真相,在现实中平静生活,捡拾自我的碎片。

  命运的大潮冲刷过来,我们除了捡起一些碎片继续拼凑自己之外,似乎并没有更好的办法。

  于是在故事的最后,作者说,“痛不痛的事,我们真的可以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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