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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讯

2019-01-28 12:35:44 作者:7们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死讯

  说来也奇怪,她向我的那番吹嘘,恍惚还是昨天的事儿。我的意思是,我对这整个过程还记得很清,甚至她当时的神情我都能学给你看。然而就在刚刚,房东老太太过来跟我说了她的死讯。老太太是那种贵妇人长相白净的很。跟一般老太一样,她的老花眼镜照例不挂在鼻梁上,很自然地滑落在鼻尖。她给我的印象并不坏,不像一些假模假样的人。她向我说这消息眼底流露惋惜绝对真诚的,我可以肯定这一点。在这个地方,你是一定要佩服我的。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没有丝毫的惊讶或者阴郁,丝毫没有。这是很不正常的,我和她关系还算不赖,至少在外人眼里是这样。喔,现在我正要去看她最后一眼哩。听说她的家人昨天晚上连夜赶来了,这倒是件新鲜的事儿。我这样说的确有些混账,然而我从不曾见过也没听她说起她的家人,这确是事实。并非要拐弯抹角地告诉你关于她的家事,但这确实到达了秘密荒原。在这荒原上,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踩踏,因为没有谁知道你来过。说实话,即便这样,我也不愿意去探索这荒原,复杂麻烦的事我都不喜欢。    秋老虎真是厉害,我出门时顺手捎上去年冬天买的那条土黄色围巾。那实在是太厚实啦,我围起来的样子简直跟个妇人没什么两样。如果要用一个适当的词形容的话,那么那个字一定是“蠢”,这当真难听却是实话。我们总是被逼迫承认残酷现实总会有一个颠扑不破真理会告诉你,看清血淋林的现实将成为你成功基石事实上呢,他们是在控制你的思想,这真让讨厌。我愿意相信什么便是什么,我若是拿石头鸡蛋吃也碍不着别人。年轻自然不害怕被着装老化,我一个刚刚离开学校黄毛丫头怎会看别人的眼色行事。从我家,准确地说是从房东老太太的家到鑫橙家,就是之前说的可怜孩子的家,路程并不多远。人就是这样,一个人走路要比几个人一起打打闹闹要快得多。然而我现在并不想走这么快,我不想迅速赶到那儿去看望我的朋友最后一眼,当然我是肯定要去的,只是迟早而已。我要告诉你,我其实是有点害怕的,我想你能够理解,毕竟我年纪尚轻。不过很值得一说的是,你是很难看出我的焦躁不安的,我有这个自信。因为我讨厌被看成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所以我喜欢装成一副老成的样子。装模作样久了,连我自己也没法得知我的真实情绪。或许有点害怕吧,谁知道呢。可笑的是,我喜欢称呼别人为“孩子”。这可真是矛盾,我倒不怕承认,我确实是这样矛盾的性格。现在我正在路上,这风真是该死,我能感觉到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已经探出了脑袋。可是没法子,相对于去那样一个地方,我还是宁愿在路上多消磨些时间白云镀上了金边,太阳躲在里面不愿见我。我想起看脚下的影子,灰沉沉的像要飘散,模糊得没有轮廓。狠狠踢开脚边的石子,又重新抬头看云,只见那云块被风撕裂开来,仿佛一个爬满褶皱老婆婆的脸。我害怕极了,又觉无处躲藏,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那状况下,我无意识地停住了脚步脑子里还全是头顶上的那面目丑陋的脸。缓过神来的时候,我仍旧扭着古时宫女迈的小碎步,而且我居然又开始想些关于我本身的琐碎的事。天哪,天知道我在做些什么,我该想想我的朋友的。哦,是的,我亲爱的朋友。实话告诉你,这是我第一次这样称呼她,不骗人。若真有魂灵,还希望鑫橙不要怨我虚伪,我可以保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称呼,此后提起仍以“孩子”之称。我和鑫橙第一次碰面,约莫一年宽点。当时她正在跟我美丽的房东老太学针线活,不过以我后来对她的了解,我揣摩她那天绝对是脑子被门挤了。你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她根本不应当是有这样闲情逸致女孩儿。有机会我会告诉你她是怎样一个孩子。与她形成对比的是我那善良的老太太,她像是旧时的大家闺秀,是苏绣的好手。她对于针线可以说是再虔诚没有的教徒,说这话我可以以人格担保。她这拿手绝活可是在小区出了名的。当时我进来打听房屋出租的事儿,鑫橙见我和她一般大,很是乐意。一会儿的工夫,跟我谈得很欢喜,一直不消停。老太太看着我俩,不知怎么的也特别开心。后面的话不消说,你清楚的,我一住就住了这么长久。我可怜的脖子啊,这糟糕的围巾,什么料子的我实在没法赏识。真不应当听信那个卖围巾的,我早该看出来她是那样的人,嘴里没一句实话。  不过现在不需要了,我进了鑫橙家那栋小区的楼道。我把围巾一把从脖子上扯了下来,就差没把脖子也顺带拿下来看看。如果你不幸来到这里,我劝你不要踏进这栋楼。你压根没法想象,我猜它一定是被魔鬼附身了。我不撒谎,我现在没那个心思。我正喘气呢,我还不想去陪我那可怜的孩子。这楼里住着妖怪,它和之前那个老婆婆一样可怕。真是不敢想象,我都佩服起自己来了,我居然把时间耗在咒骂这面目可憎的妖怪上。但是,我现在确实是难受得厉害,想哭,很憋屈,然而我想不出理由。我开始爬楼梯,三十几楼来着,忘了,算了,还早,到时候再说。呵,你问我怎么不坐电梯。呵,你当我傻呀,电梯里的妖怪会把我吃了的。现在我该想些开心的事儿,是的,该想开心的事儿。对了,那天鑫橙跟我胡侃了好久,我说给你听。是礼拜六还是礼拜天来着,反正我还在睡我的觉。鑫橙直接推开我的门,我是不关卧室门的,我胆子小要有事儿也好快点跑到房东太太的房间,老太太为了我也不关房门。听到她声音我也没睁眼,倒是老太太早早起来了替她开了门,还问长问短的好像多久没见似的。老人就是这样,腻烦但就是让你讨厌不起来。鑫橙掀了我的被子就爬上来了,我挪了个空,懒得开口说话。“宝宝,宝宝起床啦……宝宝”我真受不了她这样喊我,昨天晚上的饭算是白吃了。我探出个脑袋当回应。她知道我醒了,就开始说她这星期遇到的好玩儿的事儿。她仿佛有说不完的话,真的,她的嘴分明漩涡,我经常掉进去——睡着了。不过有时候她说的事还挺有意思的。比如八卦,她自己的八卦。对于感情,她总是告诉我,她不急,要等工资涨到我一样的时候再说。然而事实上我根本没问过她这个问题。当然啦,她的性格我的确没有问的必要,她什么话都告诉我。鑫橙长得好看,不过好看得很大众。不像我,很少有人见了我会忘记,哪怕他早就忘了名字。以前班里有个男孩子跟我告白说我很特别,我想起来我老妈说的“尖嘴猴腮”当场就笑喷了。鑫橙太大大咧咧的了,总会让那些没脑子的男孩误会。比如这次她告诉我,她上次出差公司分配合作的那个小伙子,她这么跟我描述的“那个傻小子,居然以为我喜欢他,真是笑死我了”。我哼了一句:“你做了啥让他这么想了?”鑫橙一副无辜的样子:“我能做什么啊,一共就说过几句话而已啊!”我真是懒得问她,可没办法,我不得不给她这个面子,因为她正等着我回话。我撇撇嘴:“说具体不然我怎么给你分析啊孩子。”鑫橙看起来很高兴,她确实就是这样,她等我回句话完全是走个形式:“你还不知道嘛,我就喜欢瞎闹腾,我发誓,我是把他当成和你一样的宝宝才跟他开玩笑的。”其实不用说,我也知道鑫橙这次又是个什么情况。她光顾着打闹,喜欢开玩笑,一点拿捏不好分寸。她又开始絮叨了:“他昨天问我,说你怎么忘了我啊?我顺口就说,忘了吗,我压根就没记得过啊。”“然后呢?”我觉得还有点意思,尽管这样的套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然后啊,他就生气了,真是奇怪,你说是不是,他凭什么生气啊?”“是很奇怪,说明他很在乎你吧。”“屁,他不过就是个拈花惹草的坏人。我能信他吗?我当时也火了,我跟他说,你以为你是谁啊,不过就是块路牌。路牌明白吗,我从来也没拿眼瞧过。”也真是受够了这孩子,我听得直冒冷汗。“你下次嘴能学乖点吗,要是遇到歹毒的人怎么办?”这话我都不知道说过几千遍了,真是个孩子,一点也不上心。然而她仍旧是这样,没心没肺的。说话这么口无遮拦的,我真为她担心。话说,这楼梯里的妖怪怎么还不走啊。天,我想到了什么,但愿我想的都是错的。我脑子里混乱的思想渐渐长成硕大藤蔓,我试图将它扯断,然而它却越来越有模有样了。怎么办,怎么办,不会的,不会的,我努力想要理智些。当然我没法儿挣脱这勒紧的藤蔓。她说的那个男的叫什么,该死,我居然没问。这个杀人犯,我要抓住他,我不会放过他的,我赌我的人头。不,我和鑫橙关系很一般,真的,很一般。你不信吗,其实我有时候也不信。我承认,我有时候很矛盾。哦,正在听我说话的孩子们,请原谅我不能继续说下去了,实在是抱歉。你瞧,我的房东老太太来看我了,她真是个好人。当时我被警察抓住的时候她百般阻挠,然后她终于带我去了医院。我被鉴定精神问题,现在我被关进了精神病院了。别担心我,别把目光锁定在“精神病”三个字上,我什么事也没有。这儿还不错,有吃有喝的,而且呼风唤雨的真是威风极了。哦,孩子,你该不会要问我警察为什么抓我吧?呵呵,他们觉得我特别,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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