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过 · 青春版】我们从大理到香格里拉
文、图/海陵笑笑生
长风在当头,我打开车窗,惨白的纸钱纷扬在后,荞薇和二小姐已经在后座睡着了。那是长长的队伍,不管是黑色的牦牛还是白色的,都在注视着他们。我注视着牦牛,我想起六年前的川西坝子,那时候我注视着两旁的风车。
我迸发出的想法让我觉得如果带着一罐骨灰去走川滇线——这绝对是一件浪漫的事。我想叫它“旅藏”。
人民解放军果然是呵,在种地啊,人民子弟兵。我时常想,他们被塑造的信仰,善意地利用了他们,善意着不倒的主流。单从精神上看,蛮恐怖的,其实吧,他们不是他们,他们和我们,组成国家。书说国家是工具,我便只好不求甚解……
我们坐到了客栈的房梁上,看着文献楼渐渐亮起,天色由蓝变青,然后开始唱歌,没有人在四周,看是三个人呵,却有温暖的孤独。
在天龙八部城是离开的路,我看到了童年。那是一杆长枪,大概十斤,枪头是铁薄片,果然是表演用的,却还是有些分量。我一把拿过来,刺,挑,拨,扫,点,射,回马。
录像后父亲说,我好像回去了。三年习武,虽说如今捡不起来,但是三脚猫功夫还是会的。那种熟悉的感觉,让我想到了师父,他说:“舞枪就像弄墨,大气挥毫,滴水不漏。”
洱海比三年之前蓝多了,海鸥也多了。
云里烈日,洱海有丝绸般的流动纹理,偶尔勾起金粉,海鸥的影子是水中雀,细鳞的本体是云中鱼。
船上酒吧还是五十一人,东西还是那么匮乏。只是唱歌的老兄从有头发的轻量级胖子变成了没有头发的中量级胖子——原来头发可以吸脂。
晚饭吃的火锅,一只流浪狗在我旁边蹲下。我和二小姐给它喂食,它很可爱,落魄贵族狗子,二小姐很想把它带回去,我也是。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是那种看着人杀兔子会说“兔子好可怜你要吃它为什么要杀啊不如直接去饭店买”的傻子。也不知道,现在喜欢狗了,还惦记着吃狗肉的瞬间。我想,我绝对是那种会情杀或者殉情的变态。
第二天一早去香格里拉,过虎跳峡。她们坐轿子上下,我也想,但是还是觉得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不能一块钱一斤地算给那两个伙计,可是给多了我又没有,索性作罢。
普达措是让我失望的,现在可以游览的范围比我当年少了一半,我看不到小草原和尽头的德克士了。
和二小姐聊到相信这个话题,我发现她现有人生的后半段是从自己的不肯定到别人的不肯定再到真正的不肯定的。斗志昂扬地放弃然后再斗志昂扬再放弃,那是病态的,但我依然不觉得是病的,点到为止。
我愿意去相信她,包括她说要去学表演,我能从给她拍照里看到她的镜头感和表演欲。她没有精致五官,但是有合适的五官。什么东西,极致往往疯魔,合适才是长久的生长。
我觉得她是行的。
荞薇和我在吐司家里吃的晚饭,她的肉没熟,我的酒不停,然后她闹肚子了,我喝醉了。
下面重点说我喝醉了。
“我是一只没有智商的泰迪。”刚刚打完醉拳的我躺在酒店侧门地上。
“我是一直没有智商的泰迪。”一个路人走过,他对她们说:“小心一点。”
“我是一只没有智商的泰迪。”泰迪就被牵上楼了。
泰迪记得他唱了《后来》,然后就哭了,然后二小姐就抚摸泰迪的头,泰迪就又唱,便没再哭了。
吐出来一切都好,她们睡了,我在窗台坐到天亮,好不容易睡着还做了一个噩梦,醒来看什么都像妖魔鬼怪。
肉体原来是不重要的,因为这是在自然里,人们明明可以自然,但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人性社会。肉体开始重要了。肉体开始占据灵魂的空间。鸟的骨头中空,它可以飞,人都是死重,人不可以飞。我觉得红嘴乌鸦的躯体里有人的灵魂,它们在天际遗弃这些东西,然后人的灵魂就消失在空气里。
终于在回丽江的路上看到了草原和大马场,我有一次独自骑上了马。
高开低走,所谓的烈马逊爆了,一百米先生,不过还好,至少有那么一百米冲刺。
马粪草原,迢迢云破,我想,有那么一个江湖,也没有书卷气和杀戮。
且以诗为证:
我死不过饭烟酒,何来无趣人蹉跎。
但使千古罪人骂,不肖儿郎孤成活。
现在我在机场,送了荞薇,我和二小姐在咖啡屋。不断的小高反上厕所,来来回回,我想回重庆。毕竟我和二小姐绝对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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