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房子总算处理完了,不知为什么,每处理一处房子,我的心就疼痛一阵子,总感觉房子面积这么大,质量这么好,价格却这样便宜。最后处理南开发区机关人员福利分房时,最令我难看痛苦。
此房145平米,30平米的车库,10平米的储藏室,两间阁楼23平米,设计非常合理,前面是大落地窗,阳光充足,三间朝阳。别人在网上挂66万,我们因急着与北京那方过户,急需钱。所以只定58万就出手。经同事介绍,我们与一位在日本工作的30多岁的女博士后签了合同。她与她三个姐姐姐夫看了三次房子,三次看了起草的合同,最后又在六七人之多的哥姐的陪同下与我们签了合同。按照规矩,她签合同前应给我们定金,她说没带,我觉得是同事介绍的,就说不要紧,明天给吧。谁知第二天上午,她打电话给我们说,房子不买了。原因是自己在日本,暂且用不着。我说:“签合同前你应该想好呀,一旦签了合同,合同就有了法律效力,是不可随便更改的。如果我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你是败诉的。但我不想这样,还是和平解决吧。你当初给我说是想这次回来就是想买套房子,想在泰安成个家。(她原在成都社科院工作,因她固执地在日本工作,长期与丈夫分居,最后丈夫与她离婚,三岁的儿子判给了她。一个人带孩子在日本很不容易)而且这之前你与三个姐姐姐夫在我们房子附近的大市公务员小区已经寻觅房子了,你没有看中才又看我们的房子的。所以现在你只是找借口而已。房价你能接受,而且我们定的确实不贵。如果你觉得贵或者觉得房子不值,我可以不卖,但事实又不是这样。你说你在日本还得两三年才回来,现在买多余,那好了,等我经济状况好转了,你再把房子卖给我。”
最后她决定买了,翻来覆去的,把我折腾的血压高到170,心也痛,到处找救心丸,因搬家找不到,只好叫医务室医生送来。整个下午头涨疼的厉害,满脸通红,心率过速。我想,我真是完了,身体精神经不住任何打击,很小的一件事就会把我整垮。身体好像严重的透支。
听同事说,购房者在某社科院工作,前几年因去日本不回,丈夫与之离婚,三岁的小孩判给了她。她于是得了抑郁症,全靠药物维持睡眠。做事情思前顾后,犹豫不决。
当我后来听同事说了此种情况后,我完全理解她了,我真希望她不买,以防给她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回想她抑郁的神态,还有她不让人看有些自闭的孩子,我陷入深深的自责和反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