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日话焰火
在元宵节来临之际,村干部在扩音广播里公布了上级下发的通知,今年元宵节禁止燃放焰火,并公布了私自燃放焰火的处理办法。政府禁止燃放焰火,肯定利大于弊,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是有好处的。可就这还是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村子里一片哗然。有的说,元宵节上坟、送灯、燃放焰火是古代遗留下来的老传统,为什么要禁止?如果元宵节不让燃放焰火,哪里还有节日的气氛?有的说,禁了也好,一来说节省了大量的开资,二来是不燃放就不会释放烟火,有利于环保;有的说,就像戒烟,禁也是禁不了的,最好的办法是封了生产焰火的厂家;还有的表示遗憾,说自己上千元的焰火已经买回了家,却不让燃放……大家一时间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在这里笔者也想凑凑热闹,说说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近年来,在村子里已经形成了一个攀比的势头。少数人在外或做生意或打工挣了大钱,心里高兴,按奈不住,节日里回到家,就成千成千地买了焰火,在家、在老坟里燃放。当然这里自然含着许多炫耀的成分。其他人,也是大多数人看在眼里,觉得他们是在炫耀,自夸高人一等,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你买,你放,难道我们就买不起,放不起吗?也成百成百地买了焰火。另外一些人觉得人家都买了,自己不买,认为没有面子,好像失去了尊严,也不得不去买了。于是,在正月十五这天,从傍晚五六点开始,先是野外的坟地,然后是村子里,一直燃放到深夜十一、二点。成万成万的金钱在这一阵阵的呯呯啪啪和一缕缕的烟雾升腾中化为灰烬。还不止这些,现在这事情还在往外延伸。谁家死了人,殡葬时也要放,生了孩子办九时也要放,还有其他一些事情,动不动就要放焰火,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改革开放以前,别说放焰火,很多家庭连一只小蜡烛都买不起。送灯时用刀把胡萝卜切成圆轱轮,在横断面上挖一个窝,浇上油,扨个棉花捻,点燃了,就送它。现在你富了,手里有钱了——可是,你再看一看,村子里有贫困户吗?有孤寡老人吗?有单亲家庭吗?有家里一时出了状况一贫如洗的吗?村路修了吗?村街装了路灯没有?如果把你的钱用到这上面,正好和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各级政府所倡导的相一致。尽管你是炫耀,也会赢得全体村民的热烈鼓掌。那意义和把钱花到焰火上的意义相比,真是有天渊之别。相反,如果把钱花在这上面,恐怕你又舍不得了。这又牵扯到个人素质和道德品德的问题,这里就不去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