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赖顿棒糖》读后感100字
《布赖顿棒糖》是一本由[英] 格雷厄姆·格林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页数:40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马镫与地面之间,有所祈求,有所获取。” “我宁愿跟你一块儿焚烧,也不愿像她那样......她无知。” “人类总得延续下去。”“为什么?” 要比丧,没几个人比得过格雷厄姆·格林,但个人认为这是我读过的他最差的一部作品。情节生硬、人物厌气,关键是他企图探讨“心灵中一个奇怪、狂暴、鄙陋地区”,却完成的半生不熟、不甚理想。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最近心事重重,并不很能进入状态吧。“在这六月的微弱阳光下,罗斯疾步走向世上最不堪忍受的恐惧。”这大概是我读到过的最绝望最不寒而栗的结尾之一了
●生涩难啃,傅惟慈先生校对用心,校后记字行间流露出对董乐山先生的怀念。270718 不好看,太拘着了 260819 结尾有勒卡雷师从的影子
●虽然会出现“他心想:”这样作者介入式的描写,但是总体而言,这本可以成为写长篇小说的教材。读傅惟慈的译后记发现很有必要读原文。另,封面绒似的,太不耐脏。
●一部分也是翻译好。。所以从权力与荣耀开始就开始看格雷厄姆格林。
●格雷厄姆的书还是很难高攀呀。
●快看完了,很奇特的书啊,有毛姆的趣味,却比毛姆更严肃一些,然而这严肃,又藏在精彩的故事背后。病毒和这本大概不适合太年轻的人看,里面的阅历太丰富。怎么说呢,没有什么浪漫主义的调调在其中。
●本书深刻得颇为无聊。格林的小说分严肃类与调侃类,显然后者要讨喜的多
●故事内核没什么很特别的,语言和细节设置是没得说的,翻译的感觉也还不错。“在这六月的微弱阳光下,罗斯疾步走向世上最不堪忍受的恐惧。”真是难啊。
●讲故事的能力太强了。踩在纯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分界线上。英国的印刷税简直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政府行为。
我将《布莱顿棒糖》奉为圣经,是因为当我读到他的时候,我绝望地感到,我永远无法超越格林,布莱顿是一座跨不去的丰碑。
许多《美国偶像》中初赛落选的人都要求再换一首歌试试,这时候我就笑了。我非常同意西蒙的一句话:"会唱歌的人可以驾驭任何歌曲。”这句话放之于文学创作同样适用——一个现实主义的小说家可以驾驭任何浪漫主义的形式;一个武侠小说家也能写出惊悚小说,假如他愿意的话——只要他是”家“,是”大师“,是个真正的人物。小说家分流派是外行人的视角,是一种偷懒的语言,这样世界可以方便交流;但小说家真正应该分的是水准、层次、功力。《布莱顿》的导言倒是值得一提,它对《布莱顿》的拿捏颇为准确,几段话便说清了故事大纲,几乎没有遗漏,不像一般导言解读有失偏颇,甚至为无稽之谈。再一看发现是库彻的评论。我虽不喜欢库彻的文章,但也知道这个人,拿过诺贝尔文学奖,这时候我就突然想到了这个理论:会唱歌的人可以驾驭任何歌曲。
《布莱顿》对我影响之深在于他触发了我对作家的再次深思。
《布莱顿》无法超越,是因为格林的才华无法超越。
格林的才华无法超越,因为他是懂得将故事的诗人。这是个要命的条件,有故事,有美感,于是有了深度。(不得不说作家的审美情操很重要)
格林的才华无法超越,因为他的生活背景无法超越。他出生于知识界有名望的家庭,有优秀的师承,亨利詹姆斯和福特是他的老师。而一般人的中国人,既没有这样的家庭,老师的水准也泛泛,再加上流水线教育的关系,是不能出产这样的作家的。想到这里又不免为国人感到遗憾。
《布赖顿棒糖》读后感(二):青春期小说
1、男主——
宾基,这个青春期的少年,比起这个年龄应该有的对性的热切狂乱与渴望,更多的是惧怕与嫌恶。幼时被迫旁观(听)父母床笫之事,在父母的欢愉时刻,他感觉到的,是他们已经完全遗弃了他,他们脑子里已经完全没有了他,他好像已经死了,不存在了。性于是变成了一件那些人玩的你以为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的把戏。
这个急于长大的孩子,觉得人人都指望不上,又觉得在人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故作老练却无比慌乱。轻易杀戮却也盼望还有达娄这个倚靠。个人流氓生涯刚起头的慌乱无序,被众兄弟追随为首的半推半就,对成熟女性诱惑的惧怕多于向往,对与自身相似苍白无知少女的爱憎,对宗教表面亵渎但却难以摆脱内心的依从,随时都能读出对自身的嫌恶、同情、厌倦、无力、自毁、自负。他浑身充满毒素,当有比他更发酸更青涩的人(例如罗斯)或者遭遇侮辱时,那股毒素就会满溢。
2、女主——
当然,也可以说艾达是女主。这里指罗斯。
这姑娘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只狗尾巴草。没有美貌,没有出身,没有魅力,只有一腔如抓到救命稻草般付出的让人窒息厌烦的所谓爱情。
她年轻到根本没有任何判断真情的能力,遇上一个明明假意到一眼看穿的少年,却一股脑儿地推着自己粘上去。那个所谓爱情的黑洞里有秘密、有阴谋,还有随之而生的畸形的信任。她从未感觉到自己如此重要,却又随时为自己值不值得爱而自卑。她小心翼翼收藏录有丈夫诅咒她的唱片,以为对方会在结婚当日有一点柔情,但她又明白这少年即使杀人也没有悔意。她又有少女天生的敏感,知道这一切都不真实、不稳定,又可以因为明确的将与他共堕地狱的结局而聊以自慰。
这不也是一个少女初恋的表现吗。以为在和所爱共同参与一项事业,即使是一个卑微的角色也心甘情愿。这时善良和想象力都变成无用了。
3、所以我觉着,这本书是宗教小说、悬念小说,也能看成是青春期小说嘛哈哈~~
《布赖顿棒糖》读后感(三):窒息之后,是最深沉的呼吸
如果说这是一个谋杀故事,它写得太克制。布莱顿棒糖作为凶器,可以伪造出自然死亡,作者完全没有打算明示那个刺激的场面如何完成。显然,几个年纪不小的杀手并不老练,他们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和被害者一样惊慌地走在布莱顿的沙滩上,陷在肮脏、破旧、摇晃的黄铜床架里,底层的人的挣扎和放弃挣扎,如此隐痛的泪水,读者只能和着酒精吞下去,是绝对流不出来的。
宾基?这个遭天谴的孩子,终其一生,他都没有摆脱那个在每个星期六的夜晚战栗的孩童,蜷缩在小床里,黑暗中睁大眼睛看着另一张床上做爱的父母。他瘦小、寒酸、怀揣无望的梦想,永远与爱绝缘。即使他用一双冰冷而毫无表情的眼睛看着你,你仍然会为这个孩子感到心疼,心疼得你想将他瘦弱的身体攥在手里,捏个粉碎,撒在空中,祝福他永远没有来过这个世间。
奇怪吗,宾基拥有罗斯的爱。罗斯的爱来得不突然,也没有任何噱头的成分。作者在他们的关系的处理上,让我产生了一种并不冷酷的冰凉的感觉。宾基不爱她,但作者无意用此来引起读者的丝毫同情。罗斯在这个不知情的骗局中,虽然是被骗的一方,但一点不显得可怜。尽管,她是那么一个贫寒、无辜、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罗斯是在整个故事中最牵动我心的一个角色。她在爱情中的表现,那么真实,简直就像我们自己。而这种真实,带来的是映照后的冷静。某种程度上来说,罗斯身上的某些特质击中了我的心。作者到最后,也没有丝毫暗示,罗斯是否可能听到那张致命的唱片上宾基对他讲的话。
格林教主是我从05年开始接触的一位大师级的作家。从《权利与荣耀》开始,我的阅读体验中没有激荡的心跳,没有泪水,没有疯狂的叹息,但却有一种平静而强大的透入心灵的记忆。像是用一枚锥形物缓慢而坚硬地敲打,无声地锲入心脏深处。作者以一种毫不做作的严肃姿态,将我们从破碎、纷乱、肤浅的俗世中拎起来,浸入人性反思的冰冷的池水。
来吧,窒息之后,是最深沉的呼吸。
《布赖顿棒糖》读后感(四):滑入深渊的少年
10月4 号到现在读完。又回到读格林的时光,迷人让人沉醉。
我读的这本《布莱顿棒糖》是上海译文2008年的版本,译者: 姚锦清 / 傅惟慈(校) ,书前有库切英文版导言(傅惟慈译)书后又傅惟慈先生的校后记。书本身398页。
《布莱顿棒糖》是格林自己说的严肃小说,因为前两年已经读过《《权力与荣耀》《文静的美国人》和《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所以并不认为会晦涩难懂或者沉闷,因为格林的小说一向迷人,反而觉得他的消遣小说有些太流畅,没棱角,还是这些严肃小说读起来更有味道。
这本书一直拖到现在读,是因为看介绍说是一本残酷的书,一本青少年黑帮小说,所以一直没勇气面对惨绿少年的青春。
库切的导言我觉得还是读后再看更好,他很详细的介绍了内容分析了人物,我看了一点就先略过了,读过小说再来看,觉得他读得很精到,,几个层面都概括到了。到底是写书的大家,读书也比别人理解更深刻。
《布莱顿棒糖》(1936)是《一只出卖的枪》(1936)的后续,衍生品,大概开始也是想写成消遣小说式的犯罪小说的,画面感很强,只是后来他的人物他的笔带他越走越深越走越远,探讨暴力犯罪背叛堕落挣扎救赎,个人内心的斗争,人物卑微绝望。。。
儿子曾经去过英国玩,也曾到过布莱顿海滩,说没什么出奇的地方。不知道再看过这本书之后再到布莱顿海滩会不会又什么新的感受。
小说从海尔被追杀开始,他感受到无时不在的杀气,进行徒劳的挣扎,在第二章开始后我们知道他已经死了,被认定心脏病发自然死亡。牵扯出相关的人等。在这个海滨的夏日拉开序幕。宾基初做凯特帮帮主,筹划了这一事件百密一疏,他要补救,只是他不知道越描越黑么?他只是个16岁的少年,贫民窟出身,没有受到正规的教育,他信奉的就是打杀好勇斗狠。他遇到的小女侍与他出身一样,她一直生活在底层,她抓住了她唯一的希望,她甘心去做宾基的爱情的奴隶,,甚至可以为他殉情。而海尔在最后一刻遇到的艾达。她一直认为海尔的死有蹊跷,她抓住不放,她追索真相。两条线索一起推动事件的发展。。。
直到小说结束,一直沉醉在格林迷人的叙事中。每个人物卑微麻木绝望,但是鲜明。你可以叹息他们的蒙昧残忍。他们只有16岁,他们的善恶观是非观。这样残忍的少年。看着他滑入深渊。
有时候边看边想,还是少年啊,已经在深渊里了。
《布赖顿棒糖》读后感(五):他人即地狱
几年前一次刷微博,看到止庵先生为朋友推荐的几本“好看的小说”:王尔德的《道连·格雷的画像》,伍尔夫的《奥兰多》,毛姆的《寻欢作乐》,纳博科夫的《绝望》,格林的《布莱顿硬糖》。 前几本都看过且认同评价,于是立刻去买了本《硬糖》。结果,就像我买的大多数新书一样,搁置多年,直到上个月终于有空又碰巧想起。
之前没有读过格雷厄姆·格林的书,但《硬糖》确实当得起“好看”二字。基本上没有需要代入的时间,而且渐入佳境,越到后面故事越顺畅,对于最近已经很久没有认真读过一本长篇小说的我来说,是个不错的重新开始。
作者的笔触如同电影镜头,时而用远景描绘布莱顿的风景,时而用特写展示人物内心,奇妙的是现实中的风景却是意识流般的描绘,而写到变幻莫测的思想活动,却又运用了白描般现实的笔法,这种错位带来了非常真实的场景感。虽然有些段落稍显拖沓,但是非常有效的,迅速把我带入了故事的情境中。
这个故事里的特别之处是,男女主基本上很难有代入感,作者以一种近乎残酷的方式描绘了两个各方面都无法认同的人物形象,然而却写的扣人心弦,合情合理。犹如希腊雕像般高大强壮的艾达,以地母的姿态出现力挽狂澜,始终牵制着宾基的一举一动直至最后,看起来,似乎是个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的故事,但是直至最后,并不会有坏人伏法的快感。因为在整个故事里,当你用上帝视角跟着宾基走遍了他的内心、童年和现在,感受过他的挣扎、痛苦和绝望之后,在我心中他早已不是一个简单二维的“坏人”,而是一个复杂的活生生的“人”,所以对于最终悲剧性的结尾,虽然觉得命该如此,但总有些感伤。
而女主人公罗斯,我个人觉得塑造的并不算特别丰满,突如其来的盲目爱情,面目模糊的父母,直至最后差点殉情的内心活动,相比宾基的娓娓道来,罗斯每一个举动都没有足够的铺垫,本人就像她的面貌一样苍白和单薄。好吧也许我只是站在了所谓的“好人”这边,觉得她实在是太愚蠢,当然我也并不打算做一个客观的读者。
读这本书的感觉像一杯红酒,入口柔和,觉得很容易一饮而尽,然而越喝越让你感受到它的力度与劲道,让你的双颊因为血液循环而变热,各种人物的交织就像葡萄经过发酵以后带来的无数细腻的口感,耐人寻味,有酸有甘。
据说这是一本宗教小说,里面确实到处可见关于信仰的命题,但这里没有提供救赎,即使是结尾罗斯去找神父告解,也并没有得到什么肯定的答案。除了坚定不移的艾达之外,每个人都对生活迷茫又充满怀疑,并不知道现在的行动是对是错,即使未来是要下地狱,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因为并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有的人受困于自己的童年和命运,有的人受困于自身的执念与性情,这样算起来,谁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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