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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0-10-19 02:36:2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经典读后感有感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是一本由[日]萱野稔人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页数:1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精选点评:

  ●通俗又引发思考的口袋书!

  ●收到这本书的时候刚好离开了工作岗位,拖了一周才在今天有时间翻开这本小册子。看完这本书感觉和我自己的人生际遇有着相反的感觉,本书像一根针一样,精准有深度,但没什么广度,基本上只讨论了一两个议题。那种感觉特别微妙。

  ●这本书不行

  ●挺有意思的思辨,暴力不好也不坏,且无法避免。因为「某种暴力诞生后,能够制约它的,只有凌驾于它之上的暴力」。后面用了三分之二的篇幅,从道德讨论,转向政治,论述了国家作为一种暴力体制存在的必要性。

  ●读时候想起桑德尔教授的《正义 一场思辨之旅》

  ●清晰明了

  ●写得真好。道德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只是对14岁的中学生来说偏难了吧(不要用你的智力揣测别人啊喂!)读到最后因书价激起的不满逐渐平息。“很多人更愿意从道德层面看待问题,因为那样更简单,暴力问题尤其如此。这里又一次体现了思考暴力问题的难度。”

  ●因为近期的时事读的,有一些收获…

  ●道德观念在暴力面前不起作用,暴力是高于道德层面的概念。 我读到的太晚了,觉得甚是啰嗦,觉得和初中看的漫画传达了一样的信息。 希望能在更年轻的时候看到这一系列,8.9分。

  ●读小库的这本书终于读完了,封底写“14岁懂社会”,真实觉得自己是个孩子(巨婴hh)没错了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读后感(一):青少年对暴力的入门读物

  这本书的中心是暴力,但遗憾的是,这本书很多局限,作者一直在展示西方哲学家对暴力的观点,谈及国家也只有日本。

  作者介绍到国家是最大的暴力机构,只有国家才拥有合法执行暴力的权利,对待暴力的态度不能是片面的好或者坏,这两点我都赞同。

  但很遗憾的是,作者将暴力和死刑、暴力和道德讲解的很浅显,这本书更适合青少年作为入门读物,如果能引起他们的思考就更好了。

  局限太多,只适合入门。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读后感(二):直面陪伴人生的暴力

  2020.5.17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 ★ ★ ★ ★ ☆ 这真是一本无比惊艳的书,从浅至深,层层递进地探讨暴力这一核心论题。从“暴力是好是坏”这一二元对立的辨析出发,讨论了用道德约束暴力的不合理性,到国家与暴力的关系,到人应该如何与暴力相处。有几个观点特别有意思,比如说康德从道德层面判定“不能杀人”是定言命令式,但其同时又支持死刑以维护社会的正义性。这就形成了一种矛盾,但是当做出杀人的行为,就否定了不能杀人的定言命令式,从而进入可以杀人的维度,因此死刑与“不能杀人”不形成冲突。尽管这样能解释在道德层面死刑和“不能杀人”的一致性,但追究道德的根本,道德从来都不是定言命令式,将“杀人”换成“赡养父母”、“一夫一妻制”等等违背道德的事件,都会发现道德有前提条件,条件就会形成道德议题的无限递归,从而约束道德。暴力是无可避免的,同时国家又是最大的暴力机关,通过以暴制暴将分散的暴力统一,人类让渡出自己行使暴力的权力,就从自然状态走向了现代社会,形成了国家,所以国家的本质就是暴力。然而消灭国家的想法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它试图用道德来给理论上无法实现的事情下结论,这样迟早会产生不和谐因素,最终将攻击所有不依照道德标准行事的人。作者认为只有国家拥有一切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行使暴力伤害他人而违背国家法律的人,罪责不在伤害他人而是未经允许使用暴力呢?如果法律的伤害罪,不是从被害者受到多少侵害而是从使用什么程度的暴力来定罪,会不会更佳?国家的暴力合法是因为国家是唯一拥有物质实体达到以暴制暴目的的组织,但如果非国家机关同样拥有以暴制暴的实力,它的暴力是否可以认为正确呢。比如说网络暴力。(欢迎友善讨论。看这本书做了几百字的笔记,基本上在上一章节留下的疑问都能从下一章节寻找到合理的解释,非常推荐作为政治学入门读物!很多人更愿意从道德层面看待问题,因为那样更简单,远离道德深入思考更是一种乐趣。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读后感(三):理一理

  暴力不过是加诸身体或物体上的破坏力,本身并无好坏。——只要还有什么东西是不用暴力就得不到的,暴力就不会消失。

  不放弃用道德标准来衡量暴力,就必然无法理解暴力在社会结构组建中产生的影响。

  道德的话语:

  无限递归 infinite regress——永远为下游理论找上游理论证明,再找其他更上游的理论证明这个上游理论的无休止的求证过程。不存在可以证明“不能杀人”这一道德正确性的理由。

  话语的述行性——“杀人会有人伤心”传递了一定的道德信息,具有规训作用。

  康德:

  —道德的基础是无条件的定言命令式(Kategorischer Imperativ)(“不行就是不行”),只有不含假设的定言命令式(Hypothetischer Imperativ)才是真正的道德,与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假言命令式相对。特定情况下无法成立的道德不是真正的道德。当你试图用一些理由来说明道德,就等同于用某种特定条件约束了道德,看似维护,实则弱化,这是道德的逆命题。

  —死刑的设置基于杀人偿命的等量报复论——正因为不能杀人,才需要死刑——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杀人——道德只不过是一种假设,只在特定前提下发挥效力,其本质是假言命令式,这是康的的矛盾之处。

  国家的概念:

  卡尔·施密特《政治的概念》:

  敌人和战友的区别才是政治的固有指标(是否能对对方使用暴力)。划分敌友的过程,产生了国家等政治主体。

  韦伯《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国家的定义:“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的实体”

  国家正是社会中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代表,当下社会只有国家拥有合法的暴利行使权,及赋予个人合法的暴力权利。国家确立合法与违法行为,并用实力取缔它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从而设定社会中的权力关系。

  例子:1588年丰臣秀吉颁布刀狩令(没收民众手中的武器,令他们无法抵抗统治权力,禁止他们以主观判断行使暴力。禁止百姓佩刀,武士不受约束,身份阶级分化)1876年明治政府颁布佩刀禁令,真正从法律意义上确立了统治阶层的专有暴力权。

  社会契约论:

  自然状态(还不存在国家的状态)中,每个个体或集团能自主保有行使暴力的权利。要结束自然状态,首先要人们放弃自己拥有的暴力权利,达成契约约定不再随意行使暴力,并主动转让给某个特定的人或组织——君主、政府、国家产生。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称如此形成的国家为“建立的联邦”——在人们的呼声下共同成立的权力。

  矛盾:它的出发点认为人类原本是自私的,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或利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但人与人达成契约时抛弃了人的本性,社会契约论对人的“善意”怀抱期待。

  它无法解释国家为什么临到近代才形成——在社会中扩散的暴力权利为何直到近代才被统合在一个机关下。

  国家的形成并不是人们自愿放弃暴力权利的结果,而是以绝对强势的武装力量(包括枪支火药的发达程度)为前提。

  强者强迫他人服从并与他签订契约,被霍布斯称为“获得的联邦”(比如刀狩令)。这种契约(信约)的约束力基于两个原因:信约签订时的完全自然状态(即使被胁迫也没有法律或机关予以干预);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能依照信约得到利益。

  黑格尔:出于恐惧订立的契约的根基是围绕财富进行的实力征战。赌上性命——承认权力——形成支配关系。权利不是直接成立的。只有当以暴力为背景的社会承认它时,它才算成立。权利与暴力的实践以及人们对暴力的承认是分不开的,不被承认的权利是不存在的。

  税的本质是强制契约。

  强制性税收和hsh收保护费在形式上没有区别,国家操纵暴力从人们手中获得钱财。他们的区别在于一个合法,一个不合法。只有国家才能合法要求民众缴纳钱财,这是法律的非对称性。

  只有国家可以不通过市场,以强制手段拿到钱财。

  法律是得到承认的权利体系。

  有没有可能消除国家的存在?

  既然孕育国家的主要力量就是暴力,当有人想用暴力支配其他人,或者想用某种权力体系对社会做出影响,国家便会应运而生。最终能抑制这场孕育国家的暴力运动的,只能是暴力(也就是物理强制力)——只有另一种暴力才能制止暴力,为了不让国家成立,就要建造另外的国家。

  在合法暴力垄断尚未形成时,人们要么被其他的暴力组织支配,要么自己行使暴力,无论哪一种都逃不开暴力。甚至可以说由暴力统治的某一地区,今后不可避免地要向国家形态发展。

  怎样应对暴力?

  一、依附于合法垄断暴力的国家

  二、受到支配某一地区的非法暴力组织的保护

  三、建立一个暴力组织

  国家将暴力集中起来,避免它在社会中扩张,单方面取缔的暴力的行使。一旦国家解体,暴力权利便会在社会中扩散。如果每个人都必须以各自的方式应对暴力,整个社会的暴力管理毫无疑问会变得十分低效。国家能使暴力脱离以暴制暴的死循环。

  福柯:

  必须将无法超越的法律与没有限制的权利对立起来。

  道德是“反战略性”的。

  当权力与普遍事物相悖时,一步都不能多让。

  我们必须在离政治稍远的地方,默默守护可以无条件限制政治的事物。

  《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读后感(四):《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书评

  开! 就是喜欢读这种奇奇怪怪名字的书,而且总是在拓宽视野的同时在认知和心性上受益匪浅,看完我的书评相信你也会觉得这本书很好玩。 如果对一本言实考究的书抱着情感来读,或许容易走向偏激和误解,而本着猎奇的思想读各种书籍的我,只是想考究这些想法以及研究所谓知识、哲学、文化存在的意义,让虚无而又枯燥的生活多一些乐趣。我买下了这本薄薄的书籍,并对其做了快速的阅读。 何为暴力?打架、斗殴、杀人放火、体罚、家暴、霸凌、社会言论、冷暴力。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暴力,看到这本书之前,或许我们都会对暴力有很多不好的想法,暴力不应该存在,它是一个坏家伙。 本书开篇引出了暴力终极之恶:杀人。众所周知,杀人不管在法律还是在道德上,亦或是自古以来都是恶劣行为之首。所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大家的共同认知都是:不能杀人。 为什么不能杀人?当有个人或者小孩向你问出这样的问题的时候,你该如何回答?要知道,青少年犯罪(自然包括杀人)可是不受刑罚的,如果不能解答这个问题,有点慌不。 作者言之,当时在日本就有小孩问出这样的问题,而堂堂教授级别的人确无法做出确切的回答,造成了社会的恐慌,也引起了广泛的学术讨论。 “因为杀人了会有人伤心,所以不能杀人。” “因为杀人了犯了刑法,要受到死刑,不想被杀就不能杀人。” 等等回答,被人们从各个角度上提出。然而,这些回答陷入了一个无限递归和反复矛盾的结果中。 比如“为什么会有人伤心?”、“为什么会被杀?”的无限递归;亦或,如“如果没有人伤心,就可以杀人了。”、“如果想死,就可以杀人了”等这种叙述性语言的条件否定式来造成自述的矛盾。想想是不是有点意思,同时我们可以发现话语的无力性在这里的充分体现。 带着兴趣思考和继续阅读,作者引出了话语的两个概念(划重点):定言命令式和假言命令式。 以上那些关于“为什么不能杀人”的回答都属于假言命令式,即假定因果,来达到说服他人的目的。如果与你争论的人或周围的人和你的说法有正向的共鸣,那么你话语会形成说服力并达成话术条件作为争论的支持,这也是吵架或辩论的本质争夺,即在对方和对方所在环境的价值观和影响力的争夺。 当然,倘若与你争论的人在情感上强烈的不愿意认同你,根据假言命令式的无限递归和反复矛盾,在对方明确知道这种规则下,你是不可能得出正确的言论支持的。也就是所谓的,你永远不可能说服不愿被你说服的人。继续争论下去只会变成闹剧(假言命令式)和无理取闹(定言命令式),这时候我们或许会告诫自己不要认真,否则你就输了。但是,做到这一点还是很难的鸭,如果你两方面都不能取舍,很容易造成语塞和尴尬,外在表现为情商低(=_=),而明明白白的你想要做到问心而行,就需要修身养性,在任何场景下从容而坚定的选择其中一种即可(加油)。 那么何为定言命令式呢?大家想想法律和合同,他们不会假定因果而限定某种约束,即不告诉你不能或要这么做是因为什么。也就是小时候,你问你妈很多为什么不行的时候,她们回答不粗来就会告诉你:不行就是不行。定言命令式的好处就是没有逻辑漏洞,即便你不认同,也只能喊出“无赖”而不了了之。 然而,大家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假言命令式氛围下,很多问题不像1+1=2那样形成公论,特别是道德问题,比如在中国我们称之为情理的东西遍布四周。不能杀人这个用道德去分析只能自相矛盾,比如正当防卫、死刑等,我们赞成不能杀人(暴力)的这种法令,同时又容忍死刑(暴力)的存在。作者借用康德(研究道德的哲学家)的想法做出简单陈述:首先,定言正义是最高且绝对的道德,不能杀人是其下的定言命令式(道德方面),如果违反了该约定,通过其否定形式(等量报复论)理应接受死刑才能捍卫正义。 至此,打住!不在去探讨不能杀人的问题和答案,其实文章的宗旨只是为了引出暴力,生活中的很多告诫我们远离暴力、否定暴力,但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往往是通过暴力。父母老师叫孩子不要打架,然后自己有时打孩子;国家之间提倡和平共处,然而常常引起战争;游行队伍反对武力镇压,却有时把警察打进医院,还有刚刚的杀人和死刑这种公认的因果等等。 这里我不按照作者的顺序来阐述,他在本书中又提出了几个问题,也是深思之后颇为好玩: “国家是什么?黑社会和国家的区别是啥?” 1、国家是什么?猝不及防,或许大家也和我一样,显而易见的东西从来不会考虑它的含义。 想起作者前面说的:越是得意洋洋的说出“不行”或“办不到”的人,越是什么都不再思考。好的,我思考下。 “国家是地域、人民和政府的集合?” “国家是在一定范围内立法、司法、执法的保障?” 带着兴趣思考和继续阅读,这里作者又引出了一个知识点(划重点):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和达尔文的弱肉强食有些类似。比如你和一个同学约战小树林,然后你超勇,被你打的同学向你求饶,你说不行,除非你同学以后见到你叫你大哥或者每周给你买辣条,你同学答应了。这样可以认为你们两达成了一个社会契约:他不想被你打而对你供奉辣条或表示屈服的行为。而这种契约从古至今基本都是基于暴力导向的,小到个体屈从、大到部落和国家的形成。 凭什么国家不允许人民使用暴力(法),却用暴力来管理人民(监狱、税、刑罚)。 作者论述国家是一定范围内垄断暴力的实体,其定义什么暴力是违法的(犯罪),什么暴力是合法的(正当防卫、刑罚),并通过暴力的影响(获得权利、金钱等)维持实体的一种运动。作者通过近代社会契约论之父的言论描述国家:自然状态中的人相互约定(达成契约)今后不再随意使用暴力,主动将暴力权利让给某个共同的权利体系(PS:或某个人),而国家就是在这样过程中形成。其称这种过程为“建立的联邦”,当然历史上大部分的情况是通过暴力镇压剥夺他人的暴力的权利,可称为“获得的联邦”(出于恐惧制定的契约),后面黑格尔也对这种契约做了更细化的阐述,这里跳过。 卸掉他人的暴力权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古至今都有例子,比如禁刀令、禁枪令、非法拘禁等等,一系列社会公约、法律法规等形成,最终形成了稳定的国家。 2、黑社会和国家的区别也和国家是什么一样,好像不言而喻,仔细一想却又难以说清。 我们知道暴力可以很容易获取权利、金钱,作者论述黑社会收取保护费和国家收税有着一样的性质,两者都是强制的,不交保护费会被警告、骚扰、打压,不依法交税会被警告、关进监狱等;交了之后黑社会会保证其他黑社会组织不来骚扰打压并协助解决纠纷,国家会保证公民权利、依法解决纠纷等。 PS:通过暴力获取金钱这种东西,作者认为这是最快最高效的方式,其举出不管用劳动获取收益、还是投资产生收益等都是通过市场运作,然而国家收税却是直接越过市场产生收益。当然,我们可以等同视之,不必深究,作为一种知识点来了解,以此你可以深入思考下资本主义和国家的关系和区别,还真是无法妥协的矛盾呢。 作者叙述,国家通过与法律挂钩来和暴力组织区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约束人民暴力的同时,也会约束自己行使暴力的权利。前面说过,法规法律基本都是通过定言命令式来定义的,所以依法行使在复杂的环境下很容易造成道德不公,所以国家为了保证自身稳定和震慑一些恐怖的暴力发生,对于某些情况没有定言如何判决,遗留一些法律的空白,分场景处理达到弹性执法。 后续的就是论述,既然国家是暴力的垄断者,国家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结论其实又是一个反复矛盾的问题,人与人解决问题的方式既然普遍都是通过暴力(不管什么样的形式),最终都会形成国家,然而想推翻国家,必须有一个更强大的暴力(又是国家),国家是必然会存在的。国家是目前最好的一种形式,因为一定范围内维持了平等,并且减少了冲突。 所以鸭,不管是一个人(包括自己哦)的喜怒哀乐、怨恨、嫉妒、傲慢和偏见都是一个人的属性,没有好坏之分。正如暴力也是国家和社会的组成,没有好坏之分,从容的接受它的存在,真正理解他的原因会感到心情愉悦,正如认识赏心悦目的事物一样(斯宾诺莎说的)。 完!虽然人人都说暴力不好(14岁懂社会系列)9.2[日]萱野稔人 / 2018 / 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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