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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茜·密勒》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0-11-24 04:53:4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黛茜·密勒》经典读后感有感

  《黛茜·密勒》是一本由[美]亨利·詹姆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3.00元,页数:36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黛茜·密勒》精选点评:

  ●翻译略诡异啊

  ●晦涩、隐秘

  ●詹姆斯后期的太有劲了!好几篇看的冷汗下来!

  ●还是看原版吧

  ●不知道是这个翻译还是怎么地 我确实没办法读下去了

  ●极为丰富细腻的光影投射,无论是外部的提亮还是内里幽暗的浮出,每一个句子,在最初似乎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但在构成一个整体后——这个整体密集不可分割而又忧伤宿命,便变得极为坚实而又韧性。《丛林猛兽》确实担得起“登峰造极”,但集子里的其他就弱了。

  ●比起其翻拍的电影,小说真被翻译糟蹋了,开篇同名稍好,后面几篇真是不忍卒读

  ●不知道是译者还是作者本身就是如此,我对叨逼叨气质太重的书都无法消化。

  ●在晦涩文体和粗糙翻译双重阻击下读完这五个中篇,依旧非常赞赏《真东西》和《丛林猛兽》。前者是关于艺术创作与生活的好故事,后者强大的感情冲击力十分彰显所谓“心理分析小说”的魅力,结局还颇有乔伊斯短篇的色彩。作为少见的小说家+批评家集于一身,小论文《小说的艺术》也让我很有收获~ps亨利詹姆斯在中国竟然这么冷门。

  ●没想到在书的结尾又读到了斯诺的那篇有关亨利的散文,此书编的圆满了。

  《黛茜·密勒》读后感(一):亨利詹姆斯--傀儡师

  看完心很累,大段细腻的心理描写,看亨利詹姆斯的书感觉不到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着平凡亦或不可思议的事。更确切的说,笔者像傀儡师一样在操众着许许多多的提线木偶,自演自说。书中人物只是有着普通名字的空壳。

  .S不知是翻译的问题否,语句很混乱。

  《黛茜·密勒》读后感(二):随记

  黛茜使我困惑。或者说,黛茜的临终遗言让人费解。她如此强调是为何呢?转达一个“未订婚者的身份”。她是爱上了这个严肃而古板的温特伯恩吗?她长时间的流连于各种他者之间,只是一种遮掩的游戏吗?然而,这个含混的音调的出现在死亡之前,让人终于在不明朗中放弃了任何草率的判断。但温特伯恩呢,这个好做判断者,看的时候,出于自我敌意,我是何等地失望啊。他不擅于取悦对象,他是那么正经,以致于一再把事情弄糟。同样,他也不擅于取悦自己,他那可怜的自尊,一再放下不也毫无所得吗?他爱上的是她的粗俗、放荡,他并不敢于承认这一点。他也并不懂得,在她厌倦之前,谁也抓不住她。如果她没有早逝(多么巧妙的死亡啊),那么事情就会变成一个滑溜溜的时间游戏:在不可预料的岁月里去守候那个恰当的时间点,不早不晚地抓住她,但机会是那么渺茫,几乎不值得一试。

  《黛茜·密勒》读后感(三):新女性的悲剧

  亨利詹姆斯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早已被众多文学家所研究评论,黛西·米勒便是他笔下的代表新女性之一。

  《黛西·米勒》便是詹姆斯早期的早期代表作,这是一部属于女人的小说,小说中主人公实际上由始至终只有一个,那就是黛西·米勒。黛西是一个年轻漂亮、天真无邪的美国姑娘,长期旅居欧洲,在瑞士结识了美国青年温特博恩,两人商定在意大利的罗马再次相会。但温特博恩到了罗马后没有先去拜访黛西,而是拜访了一位久居本地的相识,恰在那里遇见了黛西。调皮的黛西为了惩罚他,就故意冷落他,存心与几位意大利朋友早出晚归,四处游玩。黛西蔑视舆论的任性作法处处遭人物议,最后不幸染上恶疾,为自己的自由奔放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掩卷沉思,这是一个悲剧的小说,是一个女人的悲剧,或者准确说来,是一个新时代女性的悲剧。黛西·米勒就是这么一个新女性,她的打扮新潮,举止行为新潮,她的思想新潮,不落俗套。她不仅年轻漂亮、天真活泼,更难能可贵的是她的直率、她的独立,她的不拘小节,和她无视上流社会的礼教,然而她的优点也恰恰成为了她的缺点乃至致命伤,她的热情奔放处处遭人非议,最后也导致了她的病逝。

  坦白说,我欣赏黛西·米勒。她聪明伶俐,永远都晓得如何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永远都知道如何使男人对她着迷;她自由奔放,喜欢散步,很多时候是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上,要知道这对那时期的上流淑女来说是多么不可思议和可怕的行径啊!她独立倔强,直到她离世的那一瞬间,她还死死地守着她的秘密,一个女人的秘密,——她爱温特博恩。可是仅仅一个女人的秘密,一个男人无法看穿的秘密,便足以使黛西的死留下不深不浅的遗憾。温特博恩可谓聪明成熟的绅士,然而为何连黛西,一个女人调皮的作弄也不能识破呢?可惜可叹!可以怎么说,女人的自作聪明和男人的愚笨无知共同造成了《黛西·米勒》的悲剧啊。

  小说手法简单、朴素,语言自然、亲切,读起来甚至让人感觉这是作家娓娓道出的一个故事,而不是写出的。这样也就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和可读性。詹姆斯在描写黛西时常常引用了旁人对黛西的流言蜚语,表面看来像是贬,实际上是褒。显然,在《黛西·米勒》中,小说家肯定了黛西·米勒所代表的天真和朴实,抨击了科斯特洛夫人所代表的世故和虚伪。可惜的是美国式的纯真同欧洲式的世故之间的冲突竟以悲剧告终。这一个以新女性为主题的悲剧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女性的解放换来的又会是什么呢?这也许是看完《黛西·米勒》后引我深思的地方吧。

  《黛茜·密勒》读后感(四):有关翻译及其他

  难得有本书让我实在忍不住想评论的。

  我想说的是本书的翻译。这本书有三个译者,想说的是巫宁坤的部分。按理巫先生也是知名的翻译家,当年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写的后记,回忆自己偶遇菲茨杰拉德的墓地,至今印象深刻。但这本书里他的翻译实在太过生硬,许多句子完全就是毫无加工的直译。随手举两个例子:“当你在大学里获得的优秀成绩,就钱来说,还没结果实的时候。”(P119)“因此我很急于不放过如此的大好机缘,也在贝桑先生一定已经引起的注意的掩护之下插进几句话。”(P293)像这样的句子拿来做中译英倒是蛮好的,因为语序完全就是英文的原貌而没有做过调整。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看的时候没有都划出来现在又懒得一一搜寻,有心人看的时候肯定能注意到。

  当时读的第一篇是《真东西》,觉得有些句子比较费解,就翻了一下目录,发现是巫先生翻的,也就放心看了下去。然后看《黛茜·密勒》,觉得非常好看。接下去看《学生》就不对了,开头的几页简直无法卒读,慢慢习惯了才好一点。也在疑惑,是不是因为有段时间不看外国小说了,对翻译文体有点不适应。问题是同书的赵萝蕤的译文就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杨岂深个别句子也有这样的现象,但基本上是很流畅的。或许巫先生是出于“尊重原文”、展现作者文体原貌的目的,例如我举的第一个例子后半句应该是英语里的一个短语。直译的话费点力当然能够明白是什么意思,但翻译是不是也应该照顾到中文的语言习惯和语义表达方式?这个问题很专门,这里无法讨论,但一个最基本的限度肯定是有的,而巫先生的翻译肯定是在这个限度以外。(插一句,我觉得李健吾的经典译作《包法利夫人》就过于中国化,通篇的四字句,雅则雅矣,于意包括境却有损害。)

  这本书是80年代首版的,我想可能因为是那时候翻译活的订单正好最多,所以干起来也不求精雕细刻了,只求完成任务而已。不能不说,看了这样的译文,我对巫先生的印象和信任度要打一个折扣了。以至于我甚至怀疑,当年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不太喜欢是不是译文的问题,当然在重新读一遍之前这么说是不太负责任的。

  就小说本身来说,我觉得值得一提的是《丛林猛兽》这篇。一开始看的时候基本没看懂。如果真的照结尾所说,一切都是因为“他没有给她爱情”,那岂非之前的悬念(也即这篇小说的支撑点)太小题大做?问题在于这篇小说的架设是“空”的,基本上是一些理念的东西,而没有“实在”的内容,或者说,只有叙述而没有叙事。这种写法是作者晚期创作的一种文体实验,重点在“内面”的书写;而对读者来说,却是有一定难度的,特别是作者在文本中反复提升读者的预期值,最后又不能使他满足。我认为自己多少理解这篇东西,是在看了本书所附的传记之后,即詹姆斯与菲尼莫·伍尔逊的若即若离的那段经历(P348-349)。固然,索隐式的阅读方式早已被认为是陈旧不堪的,而且就凭这点材料来判断作品和生平的联系未免浅薄。我的意思是,原先显得“空”的小说,因为填进了这些“实”的生活内容,其意图和内涵却能够被我把握了。要是我们把一些冷静客观的描述,当作一个人对自我经验的转述,是否更能体察到深藏其下的热情和深情呢?说不定这就是一种误读,然而对于总想要抓住一些什么的读者来说,恐怕这种误读是不可避免,也是唯一的出路吧。换句话说,即使我们不把小说当作忏悔录来读,对于生平的细节的想象也足以为小说提供一个更深厚的后台支撑。

  《黛茜·密勒》读后感(五):飞蛾扑火的悲剧

  很明显,这本集子里所选的几个短篇故事都没有一个happy ending,这种悲剧性的结尾不是作者故意而为之,而是这些人物豆乳飞蛾扑火般寻找着,迷恋着一些闪亮但是却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先说黛西米勒,她是个标准的美国女孩,一出场就位于古老的欧洲大陆,她迷恋欧洲的那种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她极力想要融入这个圈子的劲头不亚于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可是,身为一个美国人,她骨子里的直爽与坦荡使她怎么也无法成功地既能融入这个圈子结识各种男女,又能保持着自己的尊贵身份。她想一出是一出,身上带着新英格兰那种不顾一切的冒险精神,在今天看来还有种叛逆的色彩。可是,围绕着她的男人都是标准的欧洲男人,他们亲近她却不会表达爱意,她喜欢的男人温特伯恩又一直不敢挣脱欧洲文明的枷锁,在这个新派的美国女孩面前,他显得不知所措,他不知道怎么接受这份感情于是他干脆逃避。在这种情况下,黛西米勒还执着于让温特伯恩明白自己的心意,三次强调自己没有订婚以示清白,这样的女孩子,怎让人不爱怜?所以,黛西米勒终究没有斗过这个时代这个地点,她飞向了闪亮的欧洲,却在这里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相比之下,《真东西》这个故事就轻松很多,全文始终保持着一种冷冷的调侃之情,所以阅读过程中会忍不住嘴角上扬。可是到了结尾,看到一项尊贵的上校夫妇终于做起了那些曾经拒绝不符合他们身份的低贱的工作的时候,我就会有种淡淡的伤感。还是感觉詹姆斯在这里有种巴尔扎克的腔调,他嘲笑那个装腔作势的贵族阶级,可是他又对他们的没落有种同情。这种同情使得作者不忍心在小说中尽情挖苦讽刺,只是淡淡的冷冷旁观,看他们整出一个个闹剧,他只是展现,却不评论,因为他知道不评论反而更能让读者理会自己的意思。或许,这也是作者自己思想矛盾性的体现,他一直游离在古老的欧洲大陆跟新兴的美国之间。而上校夫妇,也真的是有些不识时务地追求着自己的幻梦,自己的浪漫主义,于是终于葬送在没有柴米下锅的现实中,妥协于那些赤裸裸的现实。

  如果说《真东西》的上校夫妇最后终于妥协于现实,那么《弟子》中的摩林夫妇直到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还是不明白他们已不属于这个时代。他们拿着贵族的架子,给自己的孩子请保姆请家庭老师,可是却不给他们发工资,甚至还向家庭老师借钱,这种荒谬与讽刺,可真的让人忍不住鄙视。主角当然不是他们,主角在我看来,不是叙述视角下的彭伯顿,而是他的聪明伶俐的学生。他的聪明并没有带给他什么好处,他无法摆脱自己家庭破产的命运,在经济状况面临崩溃的情况下他作为一个孩子无能为力,只能祈望自己赶快长大与老师私奔。没错,是私奔,这就牵扯到这个小说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同性恋。摩根与彭伯顿之间的感情,越过了师生情谊和忘年交的情谊,他们之间的感情,像是恋人,以至于摩根会嫉妒彭伯顿的贵族学生,彭伯顿得知摩根生病之后会马上抛下自己的薪水丰厚的工作来到摩根家里。这种疯狂不顾一切,明显已经是恋人之间的情谊。但是,错的不是她们之间的同性之恋,而是摩根一直追求着不实际的东西,想要摆脱自己的困境,不是靠彭伯顿,不是私奔,而是面对,解决它,他毕竟是家里的一员。所以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终于无法回避父母已经把他抛弃了。他只不过是一个想要父母疼爱的孩子,他受不了这种抛弃,所以他一命呜呼。

  《地毯上的图案》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因为我真的很想知道维雷克这种独特的风格是什么,可惜的是直到最后,所有的人也没有点破。于是,我开始怀疑,到底有没有这种东西,或许这只是作者跟读者耍的花枪。或者也是维雷克作为一个作者自己的花枪。地毯上的团,顾名思义,就是在一片纷杂中辨明一种独特的图案。这需要好的视力与分辨力,因为所有的图案既是一个整体,又是一个独立个体。在叙事学中有专门讨论过这个小说,但是翻了翻谷歌学术发现并没有人真正去研究这个小说,真是遗憾。这里的飞蛾,就是那些一直在寻找这个图案的人,主要是“我”,他在找着一种未知的东西,所以他就是飞蛾,追求着闪亮的却看不到的诀窍。

  《丛林猛兽》也是属于那种探索型的小说,作者埋了一个很大的伏笔。一开场就让读者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两个人什么关系,但是对方中又能感觉出有一丝的暧昧,于是,耐着性子继续读下去,看看这两个人到底在干什么。直到最后,当女主濒临病危的时候,我才逐渐意识到,那种不能说的曾经经过的是爱情。只是男主一直不明白这个东西,所以它的悲剧之处就在于两个人都在追求着超脱于爱情之上的关系,以至于爱情经过的时候他们投以不屑,没有把握住。小说其实简单概括而言就是高级调情,没有多大意思,但是最耐人寻味是它的题目。丛林猛兽,哪个丛林,哪个猛兽,这个是作者抛出的好问题。

  总体而言,对于不熟悉亨利詹姆斯的读者而言,去读这部小说是可以体会到詹姆斯那种独特的写作特点的,这种技巧其实在最后的《小说的艺术》中可以一探端倪,可是在我看来,倘若抱着一只寻找图案的心理去读小说,会丧失掉那种阅读的快感,形成一种先入为主,反而失去了其他更重要的东西。这大概也是在《地毯上的图案》中,作者有意不让人物寻找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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