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红楼时间密码》读后感锦集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是一本由陈林著作,江苏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元,页数:327页,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精选点评:
●戾气怨气,伤着的总是自己。
●“横扫红学,奇功盖世。百年独步,惠泽千秋。”作者不愧是文科领悟的民科啊,甘拜下风。
●卓吾老子的言谈及大作真是刷新了我对民科的认识…… 之前以为民科只是招摇撞骗罢了, 哪曾想现在的民科猖獗到肆意侮辱知名学者还大放厥词说自己“百年独步,惠泽千秋”……
●没看过,看过他写的一些文章,可见多么的荒唐!
●有不同学术观点,很好。 但是请问陈林先生,请问卓吾老子,您为何在微博上无端谩骂学界前辈和学术同行?为何要展开如此粗鄙不堪的人身攻击?这难道是学术讨论的态度吗?这难道是一个研究者应有的素养吗?
●不佳。
●可忽略。
●完全赞同本书观点,对红楼梦的所谓「续书」的困惑也悉数得到解决。此书的意义远大于其问题本身。一些越是权威的东西,越是无人质疑,也就越是可疑。很多的理所当然,都可以是子虚乌有。
●恬不知耻
●看起来很技术流,但是假设的基础是错的,推理再多有毛用。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读后感(一):诚不知所言为何
先举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关于孔子生卒年代的确定,这个问题在我国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钱穆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直接跳过了这个问题,在钱穆看来,孔子什么时候生的,是不是私生子对孔子的学说和儒家思想的流变没有任何影响。第二个例子是龚鹏程在《文学散步》中的例子。此书开篇,龚鹏程简述了各家文学概论,总结而言,文学概论多以大量篇幅考辨文学的本质。在龚鹏程看来,文学的本质根本就是个伪概念。我们关注文学是因为文学的功能,文学本质究竟是什么这么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可这些争论对文学功能实现没有丝毫影响。总结起来,某一指定事物的矛盾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肯定要抓住主要矛盾,旁支末节无需考虑。
现在我来谈一下陈林先生的这本书。在我看来,陈林先生的这本书没有什么价值。《破译红楼时间密码》的立意就和《红楼梦》没有关系,这本书通篇都是为了反驳“红学”的观点。学术讨论应当是推动学科发展,促进学科多样化。“红学”之弊病多多,但是即为学术当有学术之姿态,陈先生本书序言摘取各位“红学家”的只字片语,逐个对其攻击似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而且陈先生的博客尚有“铲除腐败“红学”诈骗集团系列论文”这样的文字出现,不能不让读者怀疑其动机。胡适创立新红学针对蔡元培的索隐派其也未见如此不堪之用意。学术研究代代传承,后人研究必定吸收汲取前人营养,对前人的尊重不仅仅“师道”之传承,更是对本学科的基本尊重,陈先生在其文章内称“国贼巨骗冯奸其庸、周奸汝昌”
“中国红楼梦学会为核心的“红学”诈骗集团,陷入了惶惶不可终日的死扛境地”
“历来造谣诈骗的垃圾刊物《红楼梦学刊》发文自陈“惊心动魄””。
令我等学术外之人目瞪口呆,这世界变化之快简直不是人类能追赶得上了。
陈先生有个观点认为没有证据不能立论,并且以此批评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为原作者是一派胡言。我这里不禁要怀疑陈林先生是否真的看过胡适原作,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说的很清楚,“我们只能从现有的资料中小心求证,互相参证得出一个结论”,胡适此语大有意趣。陈先生在论证《红楼梦》之作者为曹頫之前应当先论证自己存在的方是学问家。王国维言及红楼称其为“《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研究《红楼梦》自当以文学对待,陈先生在序言里声称要“细读文本”,却未见得细致多于其他读者于何处。《红楼梦》开篇“满纸荒唐言”,小说家之语原本随行而为,依其做逻辑考辨目的便是荒谬的。陈先生行文中反复推演元春之生卒年代、贾政之原型、水溶之本尊,认定《红楼梦》乃曹頫之作却无视敦敏、敦诚二人之旁证实在不能服人。
话说我还搜了一下陈林先生希望更多了解,结果百度百科并未收录此鬼才,不知先生其人今何在。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读后感(二):横扫红学 奇功盖世 百年独步 惠泽千秋
横扫红学 奇功盖世 百年独步 惠泽千秋
——以《石头记》研究为核心的陈林学术成就述评
(上篇)
(持续更新中)
2018年6月8日,120回小说《石头记》的真正作者曹頫诞辰312周年。生于1706年6月8日(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四月二十八日)的曹頫被公开论证为《石头记》的真正作者,迄今已有14年,然而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横扫百年红学的学术成果至今不被中国学术界、文化界和新闻界所认可。
陶洙(1878年—1961年?)被公开论证为亲笔伪造和贩卖“脂砚斋评本”、多种“曹雪芹生平史料”的造假者,迄今已有10年,然而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横扫百年红学的学术成果至今也不被中国学术界、文化界和新闻界所认可。
胡适被公开论证为百年“新红学”骗局的肇始者,以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和所谓“民间组织”中国红楼梦学会的高层人物、骨干成员被挨个指名道姓公开论证为肆行诈骗的红学骗子,迄今将近三年——然而这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横扫百年红学的学术成果,中国学术界、文化界和新闻界至今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广大民众癫狂愚昧麻木不仁。
百科全书式的曹頫被埋没了200多年,还要继续被埋没;曹頫的120回《石头记》不但原文被篡改,而且被篡名、腰斩为不伦不类的《红楼梦》;1885年,徐润创设的上海广百宋斋铅版书局出版了铅印绘图本《石头记》,这是现在所知唯一最接近小说原著的真本,然而这一真本迄今难觅踪影。
1900年,上海书局出版了铅印本《增评绘(补)图石头记》,这是据广百宋斋铅印绘图本《石头记》篡改而来的伪本,号称“悼红轩原本”。现在坊间流传的各种《红楼梦》和“脂评本”,都是据《增评绘(补)图石头记》修补拼凑而来——这是中国官方红学界肆行诈骗、牟取暴利、对曹頫《石头记》和文化学术犯下滔天罪行的累累罪证。
一百年来,中国所谓“一流的”知识分子纷纷卷入红学论争,然而任何一个基础问题都不能正确解决,反而积累了重重谎言惊天黑幕。面对陈林的学术成就,中国一百年来的所谓泰斗昆仑、大师专家、文化教父,不过是一群草包、无赖、谎言家、伪君子。
面对上述事实,中国学术界、文化界、新闻界整体上丧失了起码的职业素养和良知道义,完全不可原谅。
本文以下将简要陈述事实证据。这将是一份斩钉截铁的判决书,也将是震彻古今的示威抗议;而自始至终,这是对六道轮回、五浊恶世的大悲悯。
(未完待续)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读后感(三):三论《石头记》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曹頫
韶山路0号君“红学”专题系列访谈之三
三论《石头记》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曹頫
编者按:从信史文献的记载来看,曹頫在1715年继任江宁织造时,的确是一个小娃娃。令人震惊的是,学术界对于这个白纸黑字的事实居然采取了不予采信的态度。然而更为令人震惊的是,陈林先生居然通过小说“文本细读法”,取得了作者曹頫的“书面证词”,证明曹頫的确生于1706年(丙戌年),而这一有力的证据恰好跟信史文献构成相互印证。由确认120回《石头记》的真正作者是生于1706年的曹頫,陈林先生进一步论证“曹雪芹生平史料”都是后人伪造,甚至曹頫原著中根本没有关于“曹雪芹”的情节文字,从而论证现存一切《红楼梦》和《石头记》小说版本都是假的和错的——编者认为,这当然拉开了陈先生所谓摧毁“百年红学骗局”的大幕,这是红学界乃至中国学术界、文化界、新闻界及普通民众不能回避的重大命题。
0号君:陈先生好,在上两次的访谈中,你出示证据证明120回《石头记》的真正作者是生于1706年(丙戌年)的曹頫,主要证据是作者曹頫在小说情节之中隐藏的“书面证词”,例如作者用“一明一暗”两条时间序列指示出贾宝玉和甄宝玉共同的原型人物生于1706年(丙戌年),这位原型人物就是曹頫;作者又用错误的八字命理暗示元春原型人物、曹頫的姐姐曹佳氏确切的生日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1692年2月18日,大年初二)。陈先生的论证若要成立,似乎必须首先要证明《石头记》是一部“自传体”小说?
陈林(以下简称“陈”):谢谢0号君。《石头记》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这是一个不证自明的事实,因为《石头记》就是“石头”下凡历劫之后写成的。在小说中,“石头”就是灌溉绛珠仙草的神瑛侍者,就是贾宝玉,所以小说作者就是贾宝玉的原型人物。
0号君:读者提出的另一个疑问是,即使陈先生有理有据地论证了曹頫是作者,但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怎么曹雪芹就不是作者了呢?
陈:这个问题很有意义,现传的小说第一回中这段情节文字也曾经让我产生了错误的判断,以为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石头记》是父子合著。但后来我想明白了——首先,曹頫是作者这一论证毫无疑问,可是目前流传的所谓“曹雪芹生平史料”都企图证明“曹雪芹”是作者,而“曹雪芹”跟曹頫毫无相似之处,因此我确定这些所谓的“曹雪芹生平史料”都是后人伪造的,“曹雪芹”只是一位虚拟的小说人物,并不实际存在;其次,“曹雪芹”也不是曹頫的笔名,如果“曹雪芹”是曹頫的笔名,那么“曹雪芹”就成了贾宝玉,可是“曹雪芹”在小说中仅仅是作为一名“传书人”出现的。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我最近才想明白,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这些情节文字并不是曹頫原著所有,而是上海书局在1899年炮制“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时,在小说原著中伪造妄添的。伪造妄添这些情节文字,就是为了使《增评补图石头记》的小说文本获得“悼红轩原本”的身份地位,是一个恶劣的营销噱头。
0号君:太可怕了,曹頫原著《石头记》中竟然没有曹雪芹!这么说来,岂不是现在的一切《红楼梦》、“脂砚斋评本”等小说版本都是假的了?
陈:没错,证伪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这些情节文字,就能轻而易举地证伪现传一切版本,也能够轻易揭穿红学界长期处心积虑隐瞒真相、大肆欺诈的百年骗局。这个问题我想留待讨论小说版本时再细说,这次访谈我们集中讨论曹頫的生平史料。
0号君:好的。陈先生上次说到,有关曹頫的信史文献并没有明确指示曹頫生于1706年(丙戌年),但这些信史文献能够证明“曹頫生于1706年(丙戌年)”是一个正确的判断,请陈先生详细谈一谈。
陈:有关曹頫的信史文献主要集中于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辑的《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一书中,其余散见于曹寅等人的诗文集。曹頫本是曹寅之弟曹宣的第四子,1715年在康熙的指示下,由苏州织造李煦主持过继给曹寅的遗孀,并继任江宁织造。
曹寅死于1712年,他生前的一位朋友王煐写了12首挽诗悼念,其中一首挽诗的注写到,曹寅的弟弟曹宣(芷园)“于戊子岁先逝”。这是说曹宣死于康熙四十七年戊子年(1708年)。
曹寅《楝亭诗钞》卷六中有一首《思仲轩诗》,作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是追念去世的弟弟曹宣,其中写道:“只身念老兄,诸子尚乳湩。”这是说曹宣身后的几个孩子尚在吃奶,还是婴幼儿。对比我的论证,曹頫生于1706年,1709年时年仅三岁。可能正因为曹宣早逝,所以他的几个孩子都由曹寅夫妇带着在江宁织造府长大。
1715年,曹寅的嗣子曹颙暴毙,在康熙的指示下,由苏州织造李煦主持,将曹頫过继给曹寅遗孀,并继任江宁织造。
0号君:这么说起来,曹頫继任江宁织造时年仅9岁,这似乎很不合乎情理呀!
陈:这就是曹頫在给康熙皇帝的奏折中所称颂的“旷典奇恩,亘古未有”。简单地说,织造并非官府衔职,而是隶属皇帝家的后勤部门内务府,主要负责管理丝织工场,为皇家和朝廷提供绸缎布匹。曹頫尽管年纪小,但织造配备有司库一人、笔贴式二人、库使二人,曹頫完全可以应付日常的工作。小说中的薛蟠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公子哥儿,但他在12岁时就能够当“皇商”。
康熙让一个9岁的小娃娃当江宁织造,当然是因为他跟曹寅之间的“深情厚谊”。康熙六下江南,四次驻跸曹寅江宁织造府,这接驾的巨额费用是由曹寅挪用两淮巡盐任上的公款来填补的。康熙对此心知肚明,但并未追究曹寅的罪责。曹寅到死也没能弥补两淮巡盐任上的巨额亏空,康熙随后让曹颙继任江宁织造,就有“父债子还”的意思。不料曹颙1715年暴毙,曹寅身后再无嗣子,所以才有了曹頫过继给曹寅遗孀一事。康熙应该是想让这个小娃娃在担任织造期间,慢慢地把曹寅的巨额亏空给补上。
康熙的父亲顺治皇帝6岁登基,康熙自己8岁登基,所以我认为康熙让一个9岁的小娃娃去当江宁织造,不会有任何心理障碍。
0号君:有意思。那么曹頫给康熙的奏折能证明他担任织造时是一个9岁的小娃娃吗?
陈: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三月初七,曹頫在奏谢继任江宁织造折中写到,“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其中“黄口无知”,明明白白就是个小娃娃。
曹頫在1715年的奏折中自称“黄口无知”。
三年之后,康熙在曹頫一份奏折后批复:“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三年前曹頫“黄口无知”,三年后曹頫仍是“无知小孩”,可见曹頫生于1706年,1715年9岁当织造是完全正确的判断。
康熙在1718年的奏折批复中称曹頫“无知小孩”。
从曹頫的奏折和康熙的朱批来看,康熙称曹頫“无知小孩”事出有因。在1716年的一份请安折中,曹頫说错了话,被康熙朱批教训了一顿:“米价还贵,如何说得十分收成。病故人写在请安摺内,甚属不合。”
康熙在1716年的奏折批复中教训曹頫。
由上述信史文献来看,曹頫生于1706年是一个准确的推断,而且是对现有信史文献的有力补充。
0号君:有意思,看来曹頫的确是一位传奇少年了。那么曹頫有没有创作《石头记》的高妙才华呢?
陈:从小说给出的书面证据来看,《石头记》就是曹頫的自传体长篇小说,曹頫的高妙才华明摆着。从文献史料来看,曹頫从小聪明好学,能够得到伯父曹寅的赞赏和鼓励。康熙六十年刊《上元县志•曹玺传》记载,曹頫“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曹頫15岁那年,康熙皇帝命曹頫为大数学家、大天文学家梅文鼎(1633~1721)经办丧事,“至今传为稽古之至荣”。小小年纪能奉旨经办丧事并为人称颂,可见曹頫的确“有两把刷子”。对此我特别想到的是,小说写不到20岁的王熙凤主持操办秦可卿的丧事,办理得井井有条,这应该跟曹頫的亲身经历有关。
0号君:请问陈先生,小说写到贾府被抄家,这也跟曹頫的亲身经历有关吗?
陈:当然有密切关系。康熙于1722年年底驾崩,曹頫顿时失去了保护伞,随后登基的雍正痛恨挪用公款办理接驾事宜的曹寅,因此对欠债不还钱的曹頫“风刀霜剑严相逼”。雍正五年年底(1728年年初),曹頫因在山东驿站多要人马钱粮被告发,在京城被“双规”。“双规”期间,曹頫居然暗中指使远在江宁织造府的亲属转移家财,雍正发现后大怒,立即下令抄家。
0号君:曹頫既然被抄家,那他怎么写的《石头记》呢?
陈:简单地说,曹頫被抄家后,他在江宁织造府的家产被赏赐给力继任的江宁织造隋赫德,曹寅遗孀和少数几个仆人北上京城,住在曹寅的京城旧居“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我们知道,曹頫的姐姐曹佳氏是平郡王讷尔素嫡福晋,是皇亲国戚。不但如此,曹佳氏生了四个儿子,长子福彭继承了“平郡王”的封号。福彭是乾隆皇帝幼时的伴读,后来深得乾隆皇帝的信任。因为有这一层关系,曹頫虽然曾身陷牢狱,但到了乾隆登基之后,他最糟糕的日子算是过去了。
曹頫出狱后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只能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红学界一直没有弄清楚这是在哪儿。我研究过《乾隆京城全图》,很简单,“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就在今天北京地铁五号线磁器口站A出口处。
曹頫故居“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在《乾隆京城全图》的标黄处。
当我研究清楚“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的具体位置,我就明白了,小说中的甄士隐就是以老年曹頫为原型的,因为“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紧邻着大慈庵,而这个大慈庵看起来就像一个“葫芦庙”。
曹頫故居“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就在今天北京地铁五号线磁器口站A出口处。
0号君:太有意思了!曹頫就是在“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这里写作的《石头记》吗?
陈:这一点我无法确定,因为小说还写到甄士隐后来出家当了道士。无论如何,北京地铁五号线磁器口站A出口,曹頫故居“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也许将来会成为人们献花纪念的文化旅游地标。
(未完待续)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c11510102xhtp.html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读后感(四):曹雪芹、红楼梦,百年中国的深重耻辱
曹雪芹、红楼梦,百年中国的深重耻辱
中国人家喻户晓的“曹雪芹”“红楼梦”,竟然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百年骗局,轰轰烈烈的百年“红学”可耻地沦为中国学术文化和道义良知全面失败的经典象征。
一、公开举报愤怒指控中国官方红学界
被称作“红楼梦”的古典名著,本名《石头记》。它的作者根本不是子虚乌有的“曹雪芹”,而是被埋没200多年的百科全书式的奇人曹頫(1706年6月8日~1775年?)。现在已知最接近曹頫原著120回《石头记》的小说版本,是上海广百宋斋铅版书局1885年出版的铅印绘图本《石头记》(很可能题名《新增图像石头记》),但该版本早已被中国官方红学界刻意隐匿或销毁。
在曹頫原著《石头记》中,根本没有任何关于“曹雪芹”的情节文字,“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是晚清恶劣书商上海书局伪造妄添进曹頫原著的,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早就知道这一点。程伟元、高鹗收集整理刊刻“红楼梦”,高鹗续写小说后四十回,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也早就知道这一点。
胡适首先推崇的“程甲本”、“程乙本”,以及号称“脂砚斋评本”的“甲戌本”和“庚辰本”,都是在上海书局首先炮制的“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基础之上伪造的假古籍,伪造者就是陶洙(1878年~1961年?)。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也早就知道胡适勾结蔡元培、董康、陶洙等人肆行欺诈的事实,知道胡适宣扬的“新红学”各项论点都是建立在假古籍、伪材料基础之上的谎言,知道陶洙亲笔伪造和高价贩卖多种“脂评本”的事实,知道陶洙伪造多种“曹雪芹生平史料”的事实。
但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长期刻意隐瞒真相,继续宣扬胡适首倡的“新红学”各项谎言,高价推销各种“红楼梦”和“脂评本”等伪本牟取暴利,甚至将陶洙亲笔伪造的多部“脂评本”评选为“国家珍贵保护古籍”,事实上已经构成渎职罪和诈骗罪。本人陈林,现实名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举报和愤怒指控。
所谓“中国官方红学界”,指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第五编室(古籍刊行社)为主要阵地、从事红楼梦研究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以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中国红楼梦学会为主阵地,从事红楼梦研究的国家公职人员(主要为各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职人员)。其代表人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周汝昌、周绍良、赵万里、吴恩裕、王利器、冯其庸、杜春耕、胡文彬、魏绍昌、林冠夫、蔡义江、吕启祥、刘世德、孙玉明、张庆善、孙伟科、任晓辉、张俊、曹立波、沈治钧、苗怀明、孙逊、陈维昭、陈克艰等。
二、文本铁证彻底摧毁百年红学诈骗
彻底摧毁百年红学诈骗的欺世谎言,核心证据就是曹頫隐藏并暗示于120回小说中的真实年代序列和真实空间序列。这是客观存在于小说之中的文本事实,反复可验,铁证如山。
曹頫在120回小说中隐藏并暗示了一条从1706年(丙戌年)到1724年(甲辰年)的真实年代序列,整部小说就是按照这样一条真实年代序列逐年展开叙事。在这条真实的年代序列中,曹頫用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的四大历法特征——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端午节已到夏至、十月中旬交小雪、十二月是小月只有29天(腊月二十九日次日有元旦朝贺)——暗示了贾宝玉及其原型人物曹頫的确切生年是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同时,曹頫在小说中又用明写的时间序列指示甄宝玉及其原型人物曹頫也是生于“丙戌年”。
曹頫在小说第86回用元春错误的八字命理暗示了元春及其原型人物、曹寅长女、曹頫之姐、平郡王讷尔素嫡福晋曹佳氏真实的生辰八字“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1692年2月18日,正月初二)。曹佳氏的生辰八字在清宫档案1706年的《娶妻册》中有明文记载。
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红楼梦学会前秘书长胡文彬,于2004年(通过张书才)查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娶妻册》,发现本人陈林对曹佳氏确切生辰八字的论断完全正确,但胡文彬多年来一直拒绝公开承认这一事实。鉴于胡文彬多年来一直继续散布胡适“新红学”各项谎言的事实,胡文彬的言行已经构成渎职罪和诈骗罪。
曹頫还在120回小说中隐藏并暗示了荣国府和大观园正确的建筑布局,即大观园中的核心建筑群省亲别墅是在荣国府大正房荣禧堂的基础上改建扩建而来,换言之,省亲别墅即荣禧堂,荣禧堂即省亲别墅。这一文本事实是理清荣国府和大观园正确建筑布局的关键,而各种伪本由于不懂得这一秘密而对曹頫原著进行了妄添妄改。同时,这一文本事实也表明,荣禧堂就是以康熙驻跸曹寅江宁织造府所题写的“萱瑞堂”为原型,因此同样指示小说的真正作者是曾任江宁织造的曹頫。
由于曹頫在小说中出示的“书面证词”充分表明小说真正作者就是生于1706年的曹頫,因此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北静王世荣必定以曹頫的恩人、雍正之弟怡亲王胤祥为原型,“世”和“胤”是同义词,“世荣”与“胤祥”构成字面上的对应关系。这一事实可以一举证伪全部所谓“脂砚斋评本”,因为“脂评本”凡有北静王姓名处俱作“水溶”,这是企图将北静王原型谬指为乾隆第六子永瑢。
三、百年红学诈骗发端于《增评补图石头记》
百年红学诈骗的欺世谎言,发端于1899年上海书局炮制“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勃兴于1921年胡适首倡“新红学”,“发扬光大”于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中国官方红学界连篇累牍的隐瞒真相和诈骗谋利。
徐润创设的上海广百宋斋铅版书局于1885年出版了铅印绘图本系列古本小说,其中就有《石头记》,很可能题名《新增图像石头记》,这是迄今所知最接近曹頫原著的小说版本。广百宋斋铅印绘图本古本小说纸墨精良,校对详审,无一误字,并请丹青妙手绘制插图,又采用当时先进的铅版活字印刷技术,因此极为畅销,亦不幸成为坊间无良书商盗版翻印、篡改伪造的底本。
1899年,孙家振创设的上海书局出版了号称“悼红轩原本”的石印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增评补图石头记》被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如周绍良等)长期谬指为广百宋斋铅印绘图本《石头记》,这实际上是官方红学界刻意隐瞒真相的诈骗行径,是陶洙刻意搅浑水企图逃避追责的诡计。
《增评补图石头记》以广百宋斋铅印绘图本《石头记》小说文本为基础,进行了大肆篡改,其中最大的篡改行径,就是在曹頫原著中伪造妄添了“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上海书局还在《增评补图石头记》卷首伪造了一篇“程伟元原序”,诡称120回小说文本是由程伟元收集、整理和刊刻的。正因为上述两大伪造手法,上海书局才胆敢将《增评补图石头记》公然号称为“悼红轩原本”,即程伟元收集整理刊刻的小说文本最符合“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后的小说文本。
上海书局在曹頫原著中伪造妄添“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主要利用了当时社会上的传言,即《石头记》(俗称《红楼梦》)的作者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后人(儿子或孙子)。如1893年,袁枚之孙袁祖志刊行乃祖手稿《随园三十六种》,就在《随园诗话》卷二中伪造妄添了“曹寅之子”“曹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卷”、“大观园即随园”以及“曹雪芹”为妓女题写艳诗等谎言。
由于曹頫在小说原著中用隐藏的真实年代序列和空间序列指示小说的真正作者是生于1706年的曹頫本人,曹頫没有任何必要在小说中编造“曹寅后人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来暗示作者的真实身份,因此“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必为上海书局伪造妄添。
同时,由于现传系列所谓“曹雪芹生平史料”如《四松堂集》(稿本和刊本)、《懋斋诗钞》、《绿烟琐窗集》、《延芬室集》、《枣窗闲笔》、《春柳堂诗稿》等,暗示“曹雪芹”为曹寅之孙,“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而非《石头记》),因此所谓“曹雪芹生平史料”俱为伪造,伪造的核心人物就是陶洙。
上海书局在曹頫原著中伪造妄添“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这一事实轻而易举地证伪现传全部《红楼梦》、“脂砚斋评本”乃至《增评补图石头记》。换言之,中国人一百多年来读到的《红楼梦》和《石头记》小说版本,全是假的和错的,而最接近曹頫120回原著的广百宋斋铅印绘图本《石头记》早已被中国官方红学界刻意隐匿或销毁——这是中国官方红学界对中国文学、文化、学术、教育乃至道义良知犯下的无可饶恕的滔天罪行!
上海书局炮制“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沿袭了广百宋斋铅印绘图本绘制插图的形式。“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小说正文无图,附录于卷首和回首的插图都是陶洙亲笔绘制。在附录于卷首的插图中,有“通灵宝玉图”和“辟邪金锁图”两幅插图,对比“程甲本”、“程乙本”、“脂砚斋评本”,凡第八回正文出现的“通灵宝玉图”和“辟邪金锁图”,无可置疑地都是以《增评补图石头记》卷首附录的新绘插图“通灵宝玉图”和“辟邪金锁图”为母本,仿画简化而来,其图式和篆文形式高度一致。
换言之,以“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卷首附录的新绘插图“通灵宝玉图”和“辟邪金锁图”,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证伪现传全部《红楼梦》和“脂砚斋评本”等伪本——中国官方红学界早就知道这一明显的事实,这是中国官方红学界对中国文学、文化、学术、教育乃至道义良知犯下的无可饶恕的滔天罪行!
上海书局炮制的“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在卷首、回中和回末还伪造了所谓“东洞庭护花主人王希廉(王雪香)”和“大某山民(姚燮)”等人的批语。此后,陶洙在这些批语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炮制了所谓“王希廉评本”和“妙复轩评本(张新之评本)”等。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早就知道这一事实。
1900年,铅印绘图本《增评补图石头记》首次出现。该版本虽然未具出版方,但其基本样式沿袭了上海书局石印本,因此出版方极可能就是上海书局。
1905年,市面上出现了号称日本版的两版铅印《增评补图石头记》,一版号称“日本帝国印刷株式会社”出品,一版号称“金港堂书籍株式会社”出品,虽然两版版权方署名不同,但其他内容完全一致。
从1930年开始到1940年,商务印书馆多次重印再版铅印《增评补图石头记》,实际上是1900年版本和1905年版本的不断修订版。1957年,大陆商务印书馆再版《增评补图石头记》,该版底本即1930年版本。2014年,作家出版社出版《增评补图石头记》校订本,参与校订者为蔡义江、吕启祥和张书才等人,该版底本也是1930年版本。今天的读者可以方便地根据2014年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增评补图石头记》校订本,清楚见证百年红学的欺天谎言和中国官方红学界的滔天罪行!
四、胡适的谎言经不起《增评补图石头记》的验证
1921年,胡适发表长篇论文《红楼梦考证》,标志着以所谓“考据”为特征的“新红学”正式诞生。《红楼梦考证》是为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新式标点本《红楼梦》所作的序,胡适在论文改定稿中论断《红楼梦》作者是曹寅之孙曹雪芹,小说后40回为高鹗续作。
亚东本新式标点《红楼梦》是胡适和汪原放合作编印的,完全根据胡适的意图出版。在编印过程中,胡适帮助汪原放选择版本,指导汪如何校读如何标点,以及如何写作《校读后记》。
亚东本《红楼梦》于1921年初版,到1949年之前发行了16版,影响很大。前7版以所谓“王希廉评本”为底本,实际上是“程甲本”的修订本;后9版以胡适自藏的“程乙本”为底本。
胡适明确知道他选择的小说版本都是伪本,都是假的和错的吗?当然知道!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早就知道这一点!
胡适拿给汪原放校读“王评本”和“程乙本”的小说版本之一,就是1905年日本版《增评补图石头记》之一的“金港堂书籍株式会社”版本,该版本跟今天读者方便见到的2014年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增评补图石头记》校订本没有本质区别。
请今天有心的广大读者拿着《增评补图石头记》,对比一下“程甲本”、“程乙本”、“脂砚斋评本”或任何什么其他本子,看看有多大区别!
以对比“程甲本”为例,《增评补图石头记》的“程伟元原序”和小说正文,跟“程甲本”每一页都有重大不同,存在大量异文,而且在这些异文之处,往往是《增评补图石头记》正确无误而“程甲本”荒唐背谬。
最明显的不同是,号称“悼红轩原本”的《增评补图石头记》正文无图,而“程甲本”第八回正文中居然出现了“通灵宝玉图”和“辟邪金锁图”,并且这两幅图的图示和篆文形式跟《增评补图石头记》卷首附录的新绘插图高度一致!
胡适看不到这些问题吗?当然看得到!然而胡适指导汪原放写作的《校读后记》竟然公开谎称“王希廉评本”跟《增评补图石头记》的文字“差异极小,甚至没有什么差异”!
胡适首先公开推崇“程甲本”,可是在亚东本新式标点《红楼梦》卷首附录的“程伟元原序”,既不来自于“程甲本”,也不来自于“程乙本”,居然来自胡适一生讳莫如深、只字不提的《增评补图石头记》!
毫无疑问,胡适在写作《红楼梦考证》之前,就非常清楚《增评补图石头记》跟“程甲本”和“程乙本”的重大不同,非常清楚“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可以轻而易举地证伪他推崇的“程甲本”和“程乙本”。
换言之,胡适早就非常清楚他关于《红楼梦》版本的论述完全是一派胡言,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早就研究过《增评补图石头记》的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当然早就知道这一点!
1928年3月,胡适公开发文,隆重推介其所谓在1927年7月重金买下的“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公然声称“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是一部最近于原稿的本子”。1933年,胡适又撰长文隆重推介“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公然宣称这是其“生平所见为第二最古本石头记”。
不用更多的证据,熟悉《增评补图石头记》的胡适之,完全知道“甲戌本”和“庚辰本”第八回正文中的“通灵宝玉图”和“辟邪金锁图”就是《增评补图石头记》卷首所附新绘插图的简化版,其篆文形式高度一致。换言之,胡适完全知道“甲戌本”和“庚辰本”就是根据《增评补图石头记》伪造出笼的假古籍——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当然早就知道这一点!
胡适自1927年7月购藏“甲戌本”,直到1961年在台湾首次出版影印本,34年间从不把“甲戌本”拿出来供学界参考讨论,受了很多人的批评,说不出任何正当理由——核心原因很清楚,只要将“甲戌本”和《增评补图石头记》稍作对比,胡适之的弥天大谎就会立即破产——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当然早就知道这一点!
胡适不但藏掖着“甲戌本”不敢示人,而且公然撒谎欺世,他公然谎称把出售“甲戌本”的“藏书人”的姓名地址都丢了,没有记下卖书人的姓名地址,没有和他通信——可是,署名“胡星垣”的卖书人的信,一直就在胡适的北平寓所里,而“胡星垣”这封信的笔迹,跟陶洙的笔迹一模一样完全一致——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早就知道这一点!
现在暂时没有证据证明胡适知道“悼红轩原本”《增评补图石头记》是上海书局炮制的伪本,知道“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是上海书局伪造妄添进小说原著的;换言之,现在暂时没有证据证明胡适知道小说原著中根本没有“曹雪芹”。但是,当胡适用“程甲本”论证小说作者是曹雪芹时,他完全知道蔡元培、顾颉刚等人向他提供的所谓“曹雪芹生平史料”如《四松堂集》(稿本和刊本)、《随园诗话》等,都是陶洙伪造——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早就知道这一点!
五、笔迹鉴定揭穿陶洙亲笔伪造“脂砚斋评本”
彻底揭穿胡适和陶洙等人紧密勾结肆无忌惮撒谎造假的事实,关键证据之一就是揭穿陶洙亲笔伪造多种“脂砚斋评本”的事实。
在大量铁证证伪“脂砚斋评本”的情况之下,只要找出陶洙的亲笔笔迹,对比“脂砚斋评本”,就能够立即判明真相。
2008年,当大量铁证指向陶洙严重涉嫌亲笔伪造“脂砚斋评本”之时,我就在个人博客上公开断言,陶洙的笔迹跟“脂砚斋评本”一定一模一样完全一致!
事实如何?事实正是如此!
陶洙伙同周绍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伪造了一部“脂砚斋评本”,1957年以当时240元的离谱高价卖进了今天的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号称“北师大藏本”。“北师大藏本”正文俱由陶洙亲笔抄录,少量朱批由陶洙亲笔抄录,大量朱批由周绍良抄录。
2001年,当时北师大张俊的博士生曹立波“发现”了“北师大藏本”,拿着“北师大藏本”去国家图书馆,对比“己卯本”中确认为陶洙笔迹的第21回到第30回正文,确认两者完全一致。这一事实,也得到了冯其庸等人的共同确认。
2008年,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了“己卯本”高清照相本,确认为陶洙亲笔抄录的第21回到第30回的正文和朱批俱在其中。请中国人民拿着这10回正文和朱批,对比“乾隆时期抄本”“庚辰本”对应回目——两者文字笔迹一模一样完全一致!
我在博客上公开对比了两本的第23回和第24回回末正文和朱批笔迹,民间红学界一片鬼哭狼嚎,官方红学界魂飞魄散哑口无言。南京大学文学院教师苗怀明,在其主持的网站上公开发出呼吁,无论陈林说什么,我们都要“沉默,沉默,再沉默”!
冯其庸撰文公然声称,他拿着“北师大藏本”对比其自藏的各种“脂评本”,发现笔迹一本都对不上。什么对不上?冯其庸的谎言跟事实对不上!已知“北师大藏本”的笔迹跟“己卯本”中陶洙的笔迹一模一样完全一致,而“己卯本”中陶洙的笔迹跟“庚辰本”又一模一样完全一致,“北师大藏本”的笔迹怎么就跟“庚辰本”对不上?
什么叫“一模一样完全一致”?当我公开对比陶洙笔迹和“庚辰本”,一群不知死活的红学小骗子立即叫嚷陶洙“描抄、蒙抄、仿抄”了“庚辰本”。“描抄、蒙抄、仿抄”之谬论首先证明的是陶洙笔迹和“庚辰本”“一模一样完全一致”,可是陶洙“描抄、蒙抄、仿抄”“庚辰本”,为什么抄出了陶洙的特征笔迹,周绍良一看就能认出陶洙的字?“庚辰本”怎么就不是陶洙的字?
冯其庸的谎言穿帮,无可置疑地证明了中国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早就知道陶洙亲笔伪造贩卖多种“脂评本”的事实!
彻底揭穿陶洙亲笔伪造贩卖多种“脂评本”的事实,胡适在“新红学”问题上撒谎造假至死不悔的事实就无所遁形。
2017年2月24日,胡适暴毙65周年,我在微博上愤怒地写下这一段置顶文字:
#胡适# 一生身姿曼妙撒谎成性至死不悔,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对中国文化文学造成最大伤害的无耻伪君子。胡适的发迹,肇始于勾结#蔡元培#、#董康#、#陶湘#、#陶洙#、#顾颉刚# 等人丧心病狂地伪造各种#红学#假材料,炮制祸害百年中国的新红学谎言。胡适端坐神坛,是对中国文化学术、道德良知的无情羞辱。
胡适的亲属后人,胆敢来跟我叫板对质吗?中国官方红学界,胆敢跟我来叫板对质吗?我早已经等不及在法庭上当着亿万被侮辱被愚弄的中国人民的面,把你们的画皮撕得粉碎!
六、学术文化和道义良知的全面失败
百年红学惊天骗局的败露,见证了百年来中国学术文化和道义良知的全面失败。
一百年来,所谓中国“一流的”知识分子纷纷卷入红学论争,解决不了任何一个基本问题,反而积累了重重谎言和层层黑幕。中国知识分子学术能力极其低下,道德品质极端败坏,这是一个无可否认的可耻事实。
从2004年开始到2018年,120回《石头记》的作者是曹頫、陶洙亲笔伪造和贩卖“脂评本”、《增评补图石头记》证伪“程本”和“脂评本”、胡适早知其“新红学”论断全是谎言、上海书局在曹頫原著中伪造妄添进”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等情节文字,14年来每一次新论点的爆发,都是艰难的进展和伟大的成就,然而中国学术界、文化界、新闻界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完全丧失基本的职业素养和道义良知。
这一百年来的中国知识界,在百年红学诈骗问题上,注定被万世唾弃!
胡适“新红学”的谎言仍然在玷污着中国的大中小学教材、百科全书、各类辞典,伪君子胡适仍然端坐在神坛,曹頫的《石头记》仍然被篡名,被污损,被阉割,陶洙亲笔伪造的假古籍仍然名列“国家珍贵保护古籍”,以中国官方红学界为代表的红学诈骗集团仍然在肆行欺诈牟取暴利。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百年红学谎言仍然横行的岁月里,这是一个冰冷刺骨的冷笑话。
(完了)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读后感(五):韶山路0号君“红学”专题系列访谈之一: 《石头记》作者是曹頫,证据何在?
韶山路0号君“红学”专题系列访谈之一:
《石头记》作者是曹頫,证据何在?
编者按:众所周知,清代长篇小说120回《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现存后40回由高鹗续写,乾隆时期的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如“甲戌本”、“己卯本”和“庚辰本”等是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手抄本,“红学”是二十世纪中国与“甲骨学”、“敦煌学”并驾齐驱的三大“显学”之一,胡适开创的“考证派”“新红学”是中国现代学术的开端且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及民间组织中国红楼梦学会是当代中国最庞大的学术研究机构和组织之一。
但是,最近十几年来,学者陈林不断在其专著、博客和专栏文章中提出,120回《石头记》的真正作者是生于1706年、曾任康熙雍正时期江宁织造的曹頫(頫,音义同俯),最接近曹頫原著的小说版本是上海广百宋斋铅版书局1885年出版的铅印绘图本《石头记》,现今流传的一切《红楼梦》和《石头记》版本都是篡改和伪造的错误版本,“新红学”从一开始就是胡适操纵的骗局,而官方红学界高层人士早就知道胡适的骗局,但长期隐瞒真相,继续散布“新红学”谎言。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韶山路0号君计划对陈林进行系列访谈,公开展示其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验证情况,接受公众的审核和质疑。0号君认为,如果陈林的论证成立,则百年“红学”即沦为骇人听闻、贻害深远的学术腐败,必须得到及时和有效的遏制。
韶山路0号君(以下简称“0号君”):陈兄好,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的采访涉及的问题很多,你认为从哪个论点或者话题开始比较方便?
陈林(以下简称“陈”):谢谢韶山兄的热心和仗义。“红学”问题看起来是一堆乱麻,无头无绪,剪不断理还乱。但我现在对这个专题已经想得很清楚,我们从作者考证问题开始讨论会比较好。
0号君:好的。我们知道,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除了主流论点作者是曹雪芹,百年来还有数十个候选作者,令人眼花缭乱,甚至也曾有人提出过曹頫是作者,对此你有何看法?
陈:首先我要说明一点,称这部小说的题名叫“红楼梦”,这是不对的。无论这部小说的真正作者是谁,它的本名都叫“石头记”,而不是“红楼梦”。出于对这部巨著的尊重,我认为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恢复它的本名,而不是继续沿用“红楼梦”的错误题名。
0号君:有意思。那能否请你简要地说一说《石头记》为什么变成了《红楼梦》?
陈:《石头记》自乾隆后期(1790年左右)传播以来,在民间大受欢迎,一些小说情节如黛玉葬花等被改编成了戏曲,题名《红楼梦传奇》等,所以小说的本名《石头记》渐渐不被人提及,文人著录乃至续书等都用“红楼梦”。胡适于1921年发表的著名“红学”论文也叫“红楼梦考证”,而不是“石头记考证”。到了当代,红楼梦研究所的校注本是最为流行的本子,它的题名就叫“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常言说,我们要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尊重版权著作权,那就应该及时恢复《石头记》的本名,弃用“红楼梦”。
0号君:有意思。那现在请陈兄再回到上面的问题——除了主流论点作者是曹雪芹,百年来还有数十个候选作者,甚至也曾有人提出过曹頫是作者,对此你有何看法?
陈:无论此前人们认为作者是谁,那都不叫“考证”,而叫“猜测”,或者考证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不可靠,因此得出的结论也不能令人信服。确实有人提出过曹頫是作者,但这还是猜测,不是考证,并且没有人弄清楚曹頫确切的生年。
0号君:你认为只有你的推论是严格意义上的“考证”,并且你首先弄清楚了曹頫的生年,是这样吗陈兄?
陈:没有自负的意思,实事求是地说,是这样。不过,我刚进入“红学”研究领域时,对于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规范也不是太了解,因此在实践中也犯了“猜测”导致的严重错误,具体而言,就是“猜测”曹雪芹是曹頫之子,“猜测”“脂砚斋”是曹頫的化名,“猜测”120回小说是父子合著,非常惭愧,教训非常深刻。
0号君:“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规范”就是以客观事实为证据材料,合乎逻辑地证明某个判断,并且能够用进一步的客观事实给予验证。那么,陈兄认为120回《石头记》的真正作者是生于1706年的曹頫,请问陈兄你的证据材料是什么,如何论证,如何验证?
陈:简单地说,我的证据材料主要是两方面的客观事实:一是作者在小说中提供的文本证据(书面证据),一是信史文献。
0号君:请陈兄首先公示作者在小说中提供的文本证据。
陈:必须说明的是,我并未预设作者是曹頫,然后去搜集有利于我结论的证据材料。我通过文本细读(close reading),发现作者在120回小说情节之下隐藏并暗示了一条真实的年代序列,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整部小说就是按照这条真实的年代序列逐年展开叙事;这条真实的年代序列隐藏了贾宝玉的真实生日1706年6月8日,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四月二十八日,药王圣诞,这个生日就是曹頫的生日;这条真实的年代序列还隐藏了元春的真实生日1692年2月18日,正月初二,这个生日就是曹頫的姐姐曹佳氏的生日,曹佳氏是江宁织造的长女,嫁给了康熙的侄儿平郡王讷尔素,她的生日在清宫档案《娶妻册》中有明文记载。
0号君:小说隐藏并暗示了一条真实的年代序列,这就是陈兄所称的“红楼时间密码”,被陈兄首先“破译”了,是这样吗?可是,小说中真的隐藏了这样一条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吗?你是怎样发现的?
陈:是的,我用“文本细读法”,仔细梳理了小说时间线索的全部细节,然后就发现了大问题。在展开这个话题之前,我请大家下载一个“日梭万年历”软件,这是华中农业大学刘安国为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编写的万年历软件,不但方便日用,而且对历史考证有重要作用。
0号君:请陈兄明示,你发现了什么大问题,可以方便验证吗?
陈:文本证据是大家都方便检验的。我发现了两个大问题,一个是小说中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有四个农历历法特征,一个是元春的八字命理错了。我先说第一个问题。
从第18回到第53回,这一年贾宝玉实岁13岁。小说写到这一年有四个历法特征:(1)第27回写到,“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2)第30回写到,五月初五端阳节已到“伏中”;(3)第50回写到,十月中旬已经下雪,贾母称“这才是十月里头场雪”,这说明当年十月中旬已到“小雪”节气;(4)第53回写到,“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这一天不是“大年三十”,而是“元旦”“正月初一”,因为自汉代以来,历朝历代都没有“除夕朝贺”,“元旦朝贺”才是历朝历代的礼仪大典,这说明当年的十二月是小月,只有29天。
关于端阳节已到“伏中”的描写,我们需要了解一点中国传统历法常识,即“夏至三庚便数伏”,也就是在夏至以后的第三个庚日是“初伏”,第四个庚日是“中伏”,第六个庚日是“末伏”。请大家打开“日梭万年历”,看看今年的三伏情况。
2018年6月21日夏至,第一个庚日是6月27日(庚寅日),第二个庚日是7月7日(庚子日),第三个庚日是7月17日(庚戌日),正规的日历通常会标记这一天是“初伏”。小说写端阳节已到“伏中”,这说明五月初五已经过了夏至。
2018年6月21日夏至后的第三个庚日是7月17日,按传统农历,这一天开始入伏,当天是初伏第一天。
关于“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也许会有读者或专业研究者辩称这一天就是“除夕”“大年三十”,这是“小说家言”,不必据以为实。个人固然有坚持己见的自由和权利,但是多看一看事实也许更有益处。根据中国传统历法,有些年份的阴历十二月确实是小月,只有29天,没有“大年三十”,“腊月二十九日”当天就是“除夕”,第二天就是“元旦”“正月初一”。例如,2016年2月7日,阴历是十二月二十九日,当天是除夕,第二天2月8日就是新年正月初一。
2016年2月7日,阴历是十二月二十九日,当天是除夕,第二天2月8日就是新年正月初一。
如前所述,自汉代以来,历朝历代都没有“除夕朝贺”,“元旦朝贺”才是历朝历代的礼仪大典;另一方面,从清代礼仪制度来看,贾母在“腊月二十九日”之后连续两天进宫朝贺,这一描写有其历史依据。根据《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六•礼部•朝会三》的规定,从顺治八年开始,“元旦”当天,有“命妇”朝贺皇太后的法律规定;从康熙八年开始,命妇朝贺皇太后的日期改在了正月初二,在这一天,命妇不但要朝贺皇太后,而且首先要去朝贺太皇太后。
因此,第53回写到的两次朝贺,可以从清代的“根本大法”及其实施细则上找到依据。这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腊月二十九日”的“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这个“次日”就是“元旦”,朝贺的对象是皇帝;第二天贾母等人又进宫朝贺,这一天是“正月初二”,朝贺的对象是皇帝的奶奶(如果他奶奶还活着的话)和老妈。
0号君:请问陈兄,发现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的四个历法特征有什么意义呢?
陈:首先我要强调一点,以前从未有人发现这一年的四大历法特征,而我发现这四个历法特征之后,就想到要去查清代的历法资料,看看哪一年的历法特征跟小说的描写相同或相近。我想到,也许作者用这四个历法特征暗示了一个真实的年代。如果贾宝玉在这个真实的年代实岁13岁,那我们就知道了贾宝玉真实的出生年代,我认为这个真实的出生年代就是小说作者(贾宝玉的原型人物)的确切生年。我们拿这个真实生年去对比曹寅后人,就能知道作者是不是曹寅的儿子或孙子。
0号君:太有意思了!那陈兄就是用“日梭万年历”来查的吗?
陈:我在1995年那会儿就想到了这个问题,但那时互联网还不发达,我也没有更多渠道去查找清代历法资料。直到2003年9月,那时我刚搬进新居,拉上网线,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搜索清代历法资料,然后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万年历网站,可以检索清代历法情况;同时,我又找研究生时的同学借了一本郑鹤声的《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我的“红学”研究就此开始,一发不可收拾。现在大家可以很方便地用“日梭万年历”来查证。
0号君:请陈兄告诉大家你查证的情况,贾宝玉实岁13这一年的真实年代。
陈:我查到最接近小说所写历法特征的年份是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这一年的阴历历法特征是:(1)五月初五当天交夏至;(2)十月十二日交小雪;(3)十二月恰好是小月,只有29天。
日梭万年历截图:康熙五十八年的夏至、小雪和除夕。
0号君:可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不在这一年?
陈:没错,康熙五十八年的芒种不是在“四月二十六日”这一天,也不是“未时”交节。但是,如果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真的是1719年,那么他的真实出生年代就是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
0号君: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吗?
陈:厉害了0号君,你非常敏锐!根据“日梭万年历”,康熙四十五年的确是“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但交节时刻不是“未时”(13时~15时),而在“申时”(15:43:53)。我当时的判断是,可能清代计算交节时刻的方法跟现在不同,根据清代的计算方法,当年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另外,也许是作者故意错开了一个时辰,也许是作者记错了。同时,结合我对元春真实生日的正确推定情况来看,我确信“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就是指的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贾宝玉的真实出生年代就是1706年。
0号君:陈兄是否武断了——清代的万年历是否记载康熙四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节”呢?
陈:长期以来,我一直想查找清代的万年历资料啊。我知道俞平伯和周汝昌都查过“殿板万年书”,他们有那个便利,我没有。周汝昌查证“殿板《万年书》”,发现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是“四月二十六日”“亥初一刻四分”(21时19分)交芒种,他因此推断“作者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并认为小说所写的“未时交芒种节”是“随手拈来补足之语”。俞平伯则推断“曹雪芹”生于1723年,他认为小说所写的这个特殊日期指的是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年),因为这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未时交芒种”。俞平伯写道:“曹雪芹的一生经历过四月未时交芒种节气的只有一个机会,即乾隆十二年丁卯。他正在写书,把它顺便写上,是很近情的。”
0号君:周汝昌和俞平伯并没有查到“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的年份。
陈:他们没有说是否查到。但我一直深信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可我一直没机会去查“殿板《万年书》”。
0号君:抱歉陈兄,如果没有查实信史文献,你的“深信”只能说是一个“猜测”……
陈:非常巧的是,去年我在网上意外发现有人贴出同治年间“钦定万年书”的书影,明白无误地显示康熙四十五年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但未指明具体年份和资料出处;我又发现,华中科技大学老教授张良皋早在1979年就曾于《文学评论丛刊》上撰文披露,据“同治万年书”,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真正与小说所叙“一丝不错”,但张老先生也没有指出该“万年书”馆藏何处,哪年刊刻。
我立即行动起来,四处查找资料,终于在网上购得《中国稀见史料》第一辑第十和第十一册(王春瑜编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其中收录了同治三年(1864年)刊刻的《钦定万年书》两卷,康熙四十五年丙戌这一年的历表明确记载当年正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
同治三年(1864年)刊刻的《钦定万年书》明确记载康熙四十五年丙戌(1706年)正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
0号君:厉害了陈兄,此处应有掌声!这就是说,你确实证明小说所写的这四大历法特征的确是在暗示贾宝玉实岁13岁这一年是1719年,贾宝玉的真实生年是1706年。那么,贾宝玉的原型人物、小说作者是曹頫吗?曹頫生于1706年吗?
陈:是的,贾宝玉的原型人物、小说作者就是曹頫,曹頫就是生于1706年。不过要详细说明这个问题,罗列反复可验的证据材料、信史文献,有待下回分解。
0号君:好,谢谢陈兄,期待陈兄再次精彩展示!
陈:再次感谢0号君的热心和仗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