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现场笔记#(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2日
#警察.现场笔记#2017年7月1日20时52分接警,赵先生报警:在东高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附近的****手机专卖店,购物纠纷,请民警处理。我们出现场,来到手机专卖店。现场了解到的情况是:报警人前几天通过朋友介绍到手机店买一部手机,然后到另一家手机店比较认为买贵了想退手机,手机店员工要发票,报警人没有带,于是发生纠纷。我们告知双方协商解决,出警完毕。【民警提示】购物记得要发票,依据发票说,省事儿。买东西一定要看好、选好,别将就。手机要随身携带,防盗,记住喽。
#警察.现场笔记#2017年7月2日14时28分接警,王女士报警:在东高地**银行东高地分理处,有人闹事,并且该人有两个身份证,请民警核实。我们出现场,来到银行,报警人是银行工作人员。据报警人反映:顾客张**(女、15**29**52**30**20)到银行办理业务,需要出示身份证时,顾客先拿出的身份证经过核验没有通过,仔细看过身份证,过有效期了。顾客又拿出第二张,经过核验通过了,可是顾客非要让我们按照过期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登记,就因为这发生的纠纷。我们把顾客叫到一旁对其的两张身份证的信息进行核实,没有警示信息,原来是顾客早先有过身份证信息(号码、地址)变动,再加上顾客办理业务等候时间过长有情绪,经过我们的化解,纠纷解决了,出警完毕。【民警提示】银行有银行的规矩,办理业务时一定要耐心等候。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身份证不能使用。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